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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退场》读后感10篇

2018-05-27 20:59: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永不退场》读后感10篇

  《永不退场》是一本由张佳玮著作,金城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CNY 55.00,页数:30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永不退场》读后感(一):那是一整支球队

  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就问自己:我有多懂球,有多懂邓肯,有多懂马刺。 相比张公子可以在马刺夺冠年给于嘉发短信说:"now i can die in peace".我相见形拙。 我没有张公子对马刺的这种爱,也没有他在书中洋洋洒洒用去整本书5分3文字的复盘能力战术分析得很独到,就算我对着录像不断重播也不能有着这种见解,只是我更加偏向张公子说些马刺和邓肯背后的故事,当然这是后话了。 我对马刺的印象,也是来自井上雄彦的《slam dunk》,因为里面大猩猩的原型,就是“海军上将”大卫.罗宾逊,那销魂嘴唇无人出其右。 不过好像我所有关篮球的事,都源于《slam dunk》。 有点跑偏了。 关于马刺,我应该就是从大卫罗宾逊开始认识的,更早之前的马刺,我只认识一个篮球术语或者说是技巧:"finger roll"的祖师爷冰人,他就是靠这项技术在马刺打出名堂的。 从大卫罗宾逊,到邓肯,到帕克到吉诺比利到卡瓦伊.莱纳德,然后认识到他们背后的老头,他们的教父波波维奇,他们一个比一个智障面瘫,一个比一个喜欢讲冷笑话,然而他们其实有着一颗骚动的小心脏,对任何事物感受性来得更加真切,比如邓肯喜欢收藏刀和一切锋利东西,罗宾逊弹钢琴老爷子最喜欢的电影竟然是《四百击》。 这么闷骚的一支球队,注定一辈子做NBA里的单身狗:只能夺冠,不能卫冕。 但是我喜欢,一来我也闷骚,二来看马刺就像看一部严肃电影,前方不会一直高能。 也恨过马刺,05年初看马刺对活塞,看得当时看惯了科比华丽球风的我忘了怎么去打球。当然现在重看又另有一番风味,那种一群肌肉大汉激情碰撞现在联盟里没有的风味。 马刺还有现在商业化联盟没有的人情味,就像邓肯在过完新秀合同时候老爷子开玩笑说,“那么,我应该说留下,对吧?”吓得老爷子一身冷汗。 还有以前的三驾马(老爷)车,和斯普利特,法国胖子迪奥,铁林等那些在马刺待过的人,包括巴特尔,都能感受到这支球队重视每个球员底蕴,听说邓肯为了能让巴特尔尽快融入团队,自费请了个中文老师学讲中文,只是不小心请了个教粤语的老师,我只能说这很马刺、很蒂姆。 我想这就是我喜欢马刺的原因之一,有点励志,有点酷,有点逗逼。 用张公子的话来说:“对我而言,邓肯-马刺与乔丹-公牛,仿佛两个极端。乔丹-公牛是红色的,飞翔优美、激情、残忍好胜如狂,那是一种从感官情绪上无法抵挡的诱惑。邓肯与马刺的球风,则与其球衣色调堪为一致:黑白相间,简约流畅”。 用波波老爷子的话来说就是:“高兴?你说高兴?我从来不高兴,高兴不是我们教练用的词。每年都是一幕新剧。教练从来不满足,从来不高兴。我们是个悲哀的团队”。 不过我觉得还是用阿泰的话最贴切:“当我有十个孩子时,我就会用马刺球员的名字来命名他们,因为那是一整支球队啊”。 是的,那是一整支球队啊。 于嘉看到张公子给他发的短信:"now i can die in peace",回复说,“no,we”. 我也想说,你们先走吧,我迟早也会在NBA30支球队里找到我的图腾,然后慢慢积累到你们那种爱的高度,待到图腾升华的时候,我也可以酷逗蠢萌的说,“no,us”。

  《永不退场》读后感(二):著名篮球评论员于嘉亲笔作序

  去美国转播总决赛前的某一天,我似乎是刚跑完步,正给孩子洗奶瓶。突然接到编辑电话:“佳玮的《邓肯传》马上就要封笔了,您受累给写个序。”

  接到这电话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么多年,终于有人愿意给邓肯写个东西了。

  1996年我上高二,正值大神乔丹复苏一年,对于我等脑残粉,只知道72胜10负如霹雳般呼啸而过,碾碎了多少豪杰英雄梦想,却不知也激起了多少少年未来渴望同班同学让他老爸从当时还未回归的香港发回两盘录像带,一盘是公牛夺冠赛季回顾,一盘是美国大学篮球集锦。前一盘成为全班同学争相借去观摩复制的抢手货,后一盘则无人问津,被我轻而易举借到。看过后,我别的没记住,就记着那个被译作“维克福雷斯特大学”的主力内线蒂姆·邓肯各种大杀四方、各种如入无人之境了。当时的我很傻很天真地想,这家伙,到了NBA得牛成啥样啊?!

  于是到那年夏季联赛,当听说这牛人被奥斯特塔格欺负得乱七八糟时,大伙儿眼镜碎一地——这到底行还是不行啊?就在大伙儿开始各种自行怀疑时,赛季开始了,牛人邓肯抡圆了各种肆虐内线,直接抡进了纽约全明星,抡成了无可争议的最佳新秀;马刺“双塔”成了联盟一景,乔丹再次引退后的第一年,他们愣是拿到了总冠军

  即使如此,还是有很多人问我:“你为啥喜欢邓肯这个呆货?没个性脾气的……”

  我得承认,和那个时代以及后来的每个所谓时代的很多球星比起来,邓肯真的是太“呆”了,闷头闷脑得令人发指,和他的马刺一样被打上“木讷”的标记,一下就是十多年。在这十多年里,邓肯和马刺经历起伏、峰谷以及无数喜怒哀乐,和他的恩师波波维奇一起,捧起了五座总冠军金杯。师徒二人的冷笑话也被大家接受,成为他们不那么木讷的证明。20世纪黄金阶段的那批天才,不更换球队、拿过不止一个总冠军、如今依然是战术核心并且保证球队立于联盟之巅的……好像就没谁了吧?

  所以,邓肯值得有本传记,哪怕英文的还暂时没有。这就是我接到开头那个电话后的第二反应:又是张佳玮。

  这么多年,张佳玮一直是我身边最勤奋的人,涉猎极广,笔耕不辍。从篮球到足球,从美食到名画,从欧罗巴文艺复兴到日本幕府时代,网络各色人等都惊异于“他怎么知道那么多事儿”。其实呢,你若把你每日用来异想天开、网上骂这个骂那个、以蜜黑来区分人种、喝酒泡吧微信陌陌……的时间用来读书看比赛,应该也就明白“他怎么知道那么多事儿”了。

  看得多了,自然也就有所谓偏好,曾经沧海难为水那种。张佳玮喜欢马刺基本是公开的了,所以到2014年喜极而泣自然是正常事情。我没问过他是不是因为邓肯才喜欢的马刺,但这似乎已经不重要了。我们都已经过了“喜欢……的人都……”或者“喜欢……的就是一头儿的”的年纪,能够在这样的年代里,有个共同的可以说上一顿饭、聊出几瓶酒的爱好,真的就很难得了。

  所以作不作序,谁是专家之类的,都是鬼扯。正正经经有本好书看,值得自己记上一笔,权当若干年后回忆起来,不必非得照个合影标注上“我们”。

  因为2014年马刺夺冠时,张佳玮发给我一条微信:“Now,I can die in peace.”我刚出演播室,想都没想,直接回了一条:“No. We.”

  著名篮球解说员 于嘉

  2015年7月

  《永不退场》读后感(三):你还未离开,我已经想念

  ————献给《永不退场:蒂姆.邓肯传》,献给永远的21号

  文/边江

  “邓肯,一如我梦里一样,不允许任何人接近篮筐。”

  ————题记

  18年戎马一生,蒂姆,难说再见。

  合上《永不退场》,已是傍晚时分暮色四合中,我一个人来到河畔,看着夕阳从这座城市胸膛慵懒地穿过。阳光落入水中,而想念照进心底。不远处的运动场上,个个青春活力身影身着的都是五颜六色的NBA球衣,科比,纳什,艾弗森,詹姆斯,罗斯,库里,甚至利拉德,维金斯,似乎没有一个人身穿那黑白相间的球衣,和那个看似沉默的21号。的确,那种沉默低调踏实简约的球风个性是时下众多青年篮球爱好者所忽视的,但坚持18年的传承,这一种传奇,让你读罢他的一生,依然久久回味那一种荡气回肠壮阔。就在一个多月前的2015年7月4日,阿尔德里奇加盟马刺的消息传来,联盟震惊了,圣城疯狂了,邓肯笑了。人们都在谈论这样一个爆炸新闻所蕴含的意味:一种敬畏,一种渴望,一种传承,一种想念。

  你还未离开,我已经想念———

  蒂姆邓肯。

  这个伟大名字,足以让任何人肃然起敬

  用传记方式记录这位注定伟大的球星传奇而尚未终结漫长生涯,附上时间的针脚,附上插图精彩,附上一个个深重耐人寻味感动瞬间,一场与英雄的相会,一次足够伟大的追随。时间从1997骤然开始,在2015一切仍在继续的时刻嘎然而止。尽管早已烂熟于心,但细细读来,点点追忆,依然会有种油然而生认同和感动。那个伟大的21号,那个白银的沉默帝国,那个永恒的GDP,那个18年如一日,一如既往平静航行的伟大球队,那个属于巨人完美时代。

  “我一直以为,篮球季节只是个过度,之后我就会重新回去游泳……但是,篮球季节好像永远不会结束。”

  来自海外,屹立德州。

  圣安东尼奥这座沙漠之神,白沙若雪的马刺,加上那个2米11来自美属维尔京群岛的沉默男孩,一切都是那么浑然一体,仿佛太古以来就注定会走到一起, 持久而又延绵。1997年,在英雄乔丹依然为这个联盟贡献着最后的勇敢和惊异的年月里,时间的脉搏,已经开始为这个沉默的大个子悄然跳动明媚的掌纹,节奏分明的跃动,连接成一个巨人岿然不动的伟大时代。

  “许多东西已经和撒丁莺,蓝翅鹊一样稀有,比如擦板跳投。”

  你能看见他将所有的技能练得如火纯青又信手拈来不动声色然后将对手撕裂。低位强攻,高位策应,两侧底角的擦板跳投,行进间的挡拆掩护换位和补防,出色的团队意识和轴心作用,”世界屋脊”萨博尼斯可以双脚不离地送出绝世封盖,那么你就稍稍掂个脚尖吧。全套的攻防技巧,卓然有效,无争的核心作用,屹立不到,18年从未缺席季后赛的白银球队,放眼身后放在胸前的无上荣誉,而他永远是那个朴实无华的21号,那个不苟言笑18年的沉默男人

  你会渐渐对他拿到手软的荣誉习以为常,也会对他不苟言笑的呆萌表情忍俊不禁。2次MVP,5次总冠军,3次FMVP,11届先发全明星,15次最佳阵容……

  在无数荣誉的背后,他不动声色的变幻让你感觉不到岁月流逝年华的老去,是的,他安如泰山和时间大地融汇为一体,在岁月更迭的联盟里平静的航行。

  “输了球,我们是老态龙钟,赢了球,我们是老奸巨猾。”

  进入2010年后的每一个赛季,人们都在谈论着圣安东尼奥的年老色衰,凛冬将至,重建和衰退不断地作为关键词被提上议程。然而,漫长严冬似乎每次只持续小半个赛季,这只平均年龄永远冠绝全联盟的钢铁之队就又焕发第二春,在媒体的吵吵嚷嚷中低调前行。

  他们像一台不曾停息的永动机,永远咬合流转,永远平稳运行

  记忆中的他们是那支可以在一个赛季更换15套首发阵容然后依然豪取50胜的低调十二人,也是那只在隔代的岁月里创造王朝的伟大团队。不同太阳,热火那样山呼海啸般的进攻狂潮,他们永远慢热,永远平静,永远在严冬结束之后才开始一个赛季的真正旅程。曾几何时他们压到24秒慢动作般的半场攻防让对手和观众都无比愤懑,但当恐龙老去,小球时代揭竿而起,他们的进攻之流畅,却又仿佛是另一个星球的天外来客。他们顺着时代滚滚向前的车轮尘埃里安然前行,在时间的针脚中,不断重新找到自己。

  统一严密指导思想完善合理的团队建设钟表精确的战术走位,永远早于对手的策应换防,永无止境的对胜利的渴望,伤病的合理把控和深刻的轮转洞察,他们有原始森林般严密坚实的防守体系,也有龙蛇游走般细腻纷飞的突破抛投,有浑元一气迅猛伸缩的战术阵型,也有气贯长虹优雅利落彩虹弧线,他们是为了赢球不择手段的冷血刺客,他们是严于律己讲究服从的战术执行者,他们在更衣室里性格迥异,志趣不同,却又在赛场严密缝合,运转如飞。

  而所有的这一切,都应该感谢那个会在下一秒对你咆哮怒吼的白发老者

  “我们最后会死在一起”。

  圣安东尼奥的球迷幸运的,他们拥有邓肯这个值得18年追随的低调王者。而邓肯也是幸运的,站在他身后的那位满头银发的老学究,在咆哮声中将他带上了一座座顶峰。他们的结合仿佛天定,早在1997年大卫斯特恩念出蒂姆邓肯那一刻起,胜利的钥匙,就已牢牢握在波波维奇和这座城市手中。从某种角度来说,邓肯成就了波波维奇,而波波维奇也塑造了邓肯。如父辈般对你的严厉挚爱,咆哮,怒吼,战术板摔在地板刺耳的闷响,训练尖锐的哨声,一切都在以一种严酷的方式传播爱的精神。波波维奇的那一句:”如果邓肯退役了,我会在他退役十分钟后退休。”更是让这个联盟的所有人羡慕嫉妒却又无限感动。从完全以邓肯为轴心,过渡到双后卫轮流担当进攻启动者,再到人人都是救世主,波波维奇不仅是邓肯的老师,更是18年来所有马刺人的无上导师。他用十年磨一剑的细心雕琢构建了一支以邓肯为核心,谋求坚韧防守,娴熟战术配合摘得胜果的伟大球队。防守,无私,速度,质朴,智慧至上,节奏鲜明,老学究披沙拣金的挑选着这架永动机的每一个部位,苛刻要求零件的单一功能及黏合兼容度,然后浑然一体,然后在地板上永不停息。

  这便是邓肯的老师,内核是精于工艺的能工巧匠,外在的表现却仿佛高雅不羁的艺术家。

  感谢有你,波波维奇。

  “跟我们交手,你得自己选一杯毒药服下,你太在意双塔,我们的射手会射伤你;太在意我们的射手,双塔会一整晚扣篮不停。”

  你的成就离不开身边的那些匆匆过客和命中注定的追随者。他们是你身后日益积蓄的陡然力量,在你需要的时刻披挂出阵。他们扛起你略显疲惫的枪管,接过你手中日渐西山的权杖,铭记你与生俱来的忠诚和儒雅,继承你坚如磐石的斗志和毅力,1997-2015,漫长的十八年,10多个国家,100多个名字,他们肤色不同,角色各异,却都穿着黑白相间的圣城战袍,在这里挥洒汗水,在这里与你一起,于晨光朝阳与漫长黑夜中一往无前。

  梅森,内斯特洛维奇,穆罕默德,安德森,巴特尔,他们是你生涯中的匆匆过客,终其一生最光辉的时刻也许就是穿上黑白战袍与你并肩伫立的寥寥数载;

  邦纳,奥博托,贝里内利,德文布朗,布莱尔,他们曾是这个联盟默默无闻的贩夫走卒,高度的执行力和与身俱来的战术素养让他们汇集圣城,聚拢在你光环的周围;

  特科格鲁,杰克船长,乔治希尔,尤德里,加里尼尔,以马刺的角色生涯为跳板,他们是这个联盟各个时代冉冉升起的璀璨新星,与你并肩作战的宝贵经历让他们在其后的职业生涯里受用一生;

  麦蒂,罗伯特霍里,芬利,布伦特巴里,凯文威利斯,麦克戴斯,曾经雄霸一方的各队巨擘,戎马一生,载誉无数,依然在英雄暮年聚集到这里,只为一颗总冠军的心;

  丹尼格林,迪奥,斯普利特,布里斯鲍文,米尔斯,伟大团队的螺丝钉,新旧时代最杰出的3D球员,踏实肯干和一技之长让他们在人人都是救世主的圣城风云里高光频发;

  帕克,吉诺比利,莱昂纳德,阿尔德里奇,大卫韦斯特,他们是或正在成为你生命中最杰出的拍档,在任何一支球队他们都会是独领风骚的一代巨星,却安然在你的身后,成为一个荣耀时代下,奔向总冠军最坚实的背影。

  罗宾逊,埃弗里约翰逊,史蒂夫科尔,他们是这座城市的伟大先驱,他们的肩膀扛起这座城市不屈的灵魂,他们与90年代的每一位伟大对手分庭抗礼。他们在遥远的1997年安然迎接你注定到来的传奇,一生之所学传承与交接,一生之荣耀寄托与还愿,然后点亮你,点亮一座城市的伟大星火。

  个体的伟大永远无法成就集体的荣耀,你在这里挥洒的每一滴汗水,邓肯和这座城市都会以一生的荣耀来回馈。

  “这个联盟的未来属于你,但感谢你让我们先拥有了这个冠军。”

  连绵的黑白王朝起伏在这个联盟金色的岁月里,尊敬你,就必须尊敬和你一样伟大而连绵的对手。他们横梗在你争冠路途的每一个路口,他们是你迈向胜利趟过的鸿沟,越过他们,会是一片开阔之地,但在这一切到来之前,请先和他们扳扳手腕来涉过浪峰。

  奔跑的长发,迅捷的旋风,山呼海啸般肆虐的快攻将防守吹的支离破碎,记住他,史蒂夫纳什,奔跑的太阳;

  一个视三双为砍瓜切菜的无上后卫,一座将空接视为常规的翱翔之城,记住他,贾森基德,飞翔的篮网;

  蒸汽机车,工业森林,钢铁碰撞的锉击让你倍感煎熬又无处遁形,记住他们,活塞五虎,钢铁的底特律;

  一个人用翻身后仰杀遍疆场四海,一支球队用胆识速度创造短暂巅峰,记住他,金鸡独立的德克诺维茨基,狂野的小牛;

  那个精瘦的身板隐含着恐怖的威力,仰天长啸亘古绝响,记住他,凯文加内特,和他身后长嘶的森林狼和绿衫军;

  一个用不朽的斗志撕碎一切兵甲长剑的战斗星矢,最接近于乔丹的伟大王者,记住他,科比布莱恩特,永恒的紫金王朝。

  一个联盟新时代的希望,一个世界为之癫狂的霸气王者,记住他,小皇帝勒布朗,和他身后燃烧的热火与高傲的骑士。

  还有那个同样来自盛世紫金的伟大巨人,那个用汹涌霸道成就紫金三冠,又在壮士暮年东游热火的傲慢鲨鱼。一个翻江倒海凶猛的霸道,一个坚如磐石延绵的王朝,奥尼尔和邓肯共同构成了一个时代最伟大的缩影。在一人之下的90年代,两个伟大状元的旷世对决缔结了如此悠长而曼妙的不解之缘。他们争抢,对抗,攻防互转,气吞山河,如此惨烈和英雄相惜的成就彼此的荣耀。

  他们共同书写了天空的伟大,他们共同挑战了人类的极限。

  而今,老迈的鲨鱼也终于被时间追上,老景凄凉的安然谢幕;

  而今,同样暮年的邓肯却依然挺立在赛场,呆萌的面孔,一如18年前走上选秀台的不动声色。

  《永不退场》这个联盟有太多的孔武有力,笑傲江湖,也有太多的英雄迟暮,含恨隐退。他们不在意举世喧嚣,不在意山呼海啸,却在乎那一点点的光芒————奥布莱恩杯的光芒。于是,邓肯是幸运的,于是,邓肯的生涯已足够伟大。5个总冠军贯穿他职业生涯的全部,让他得以在每一个漫长赛季的弥留之际,面对圣安东尼奥蔚蓝的天空,发出他那一声悠长的,压抑许久的,势如雷鸣的啸声。

  阿尔德里奇已经轻驾而来,一个巨人的时代又将传承与开启。一种铭记,一种传承,在这座沙漠之城的伟大城市,在这黑白相间的白银球场,在你奔流的血液里,从未远离。

  你还未离开,我已经想念.

  感谢有你,TIM。

  (完)

  《永不退场》读后感(四):我的马刺

  我的马刺

  这次真的要说再见了,我的马刺,告别来得实在太过突然了。赛季之初曾放言,要再陪你一个赛季,对不起,我食言了,也许这就是个人的自由。对不起,我食言的,吉诺比利。

  想再看看你的最后一个赛季,陪你走过这职业生涯的末端,对不起,我放弃了,是我没有担当吧,真的。再多的话语都扭转不了我的错误,就像抛弃了一位结发的妻子一样,她就在那里,我却不再回去了。也许也不该为此赋予如此大的道德权重,但是马刺,几乎等同于我的青春,可能我怀念的就是自己。

  对不起,在这场G4中,我放弃了,如果就简单输了也就罢了,但是当小可爱包揽全队最后16分,几乎靠着一己之力将比赛拖入加时后,我迫切的希望能赢,如果就这么赢了也好,但却输了,如果是这么输了还好,却是在小可爱连续两个逆天3分后被绝杀,是的,就是如此的残酷无情。如果这场赢了,应该是能比肩35秒13分,能比肩0.4秒绝杀之类的神迹比赛,但是输了,真的就一无所有了。

  你也可以说我玻璃心,我也没有否认过。你也可以说我矫情,我也没有否认过。

  而后我意识到,我太在意输赢了,虽然我不以成败论英雄,但是我太在意结果了,换到金融领域,我也太在意一次的结果而忽略长期效应了,这真的是我一个致命的缺陷。

  我不是美国式的球迷,他们大多追求精彩比赛而不是结果,因为娱乐化程度高。我更像是欧洲式的球迷,我和球队是共情的,回想13年总决赛的失利,最悲伤的不会是其他人,只会是球员,我也很伤心,甚至最后不敢直视结果,关掉了电视,而后好一段时间没缓过来。

  然后,还有,我一般只看录像,而且一般只看胜利的录像,即使以精彩程度为基准的话,往往是比不上一些失败的比赛的,马刺就是这样,输不输个惊天动地是不会输的,而赢的大多乏味。但我经历不了失败,看到胜利的消息,我会好整以暇的刷好久的新闻,特别是评论,夸马刺就像是夸我自己一样;然后当失败了,我会一天不打开新闻,因为害怕失望和伤心。

  然后,在今天这场比赛之后,我突然醒悟了,我喜欢的真的是这支球队吗?我可以说追了她好久,几乎是我现在一半的人生了,但是为什么你只能接受她的成功却不能接受她的失败呢?那我这种追求和某些我看不起的只喜欢最强球队的人有什么区别呢?(比如湖人强就是湖人球迷,然后热火崛起就是热火球迷,现在大概又是勇士球迷了;就像巴萨强就喜欢巴萨,拜仁强就喜欢拜仁,然后现在大概是皇马球迷了。有时候我也会嫉妒,因为他们很幸福,大部分时间都是成功的。)然后看看我,喜欢的拜仁和马刺大部分时间都是充当一个背景帝的身份,虽然从长期的视角看,他们也是足够成功的,却也不会是最成功的那一个。这可能也是我的人生吧,不上不下的,却也是一种境界。

  而后心底有点苦涩了,我好像是用另一种方式,一方面享受着所谓老人的优越感,一方面又享受着新人的胜利收获,我喜欢的拜仁和马刺还有德国不就都是这样的吗?一方面他们不够成功,另一方面,他们也难谈是失败,他们就是能满足我这种心理最好的载体。

  这算是什么呢?一瞬间,感觉自己真是卑微得不行,这是心理的映射,这是赤裸裸的羞愧难当。

  “我不配。”千言万语,汇成一句。

  所以我走了,以这么狼狈的方式逃了,也许能减轻一些羞愧感,在走之前,还是衷心希望你们能更好,我将永远祝福你们,和我心中的圣地:san antonio

  《永不退场》读后感(五):张公子写的后记

  记忆与历史的区别,是画家与数学家的分野:历史记下伟大的记录,记忆负责记取美丽迷人的事物。

  对我而言,迈克尔·乔丹是篮球的初恋。他1998年结束不朽的公牛红色时代时,我15岁。也就在他状绝的最后一个赛季,我第一次注意到了邓肯与罗宾逊——开始将邓肯与马刺这两个概念混融一体,是之后的事了。

  对我而言,邓肯—马刺与乔丹—公牛,仿佛两个极端。乔丹—公牛是红色的,飞翔、优美、激情、残忍、好胜如狂,那是一种从感官与情绪上无法抵挡的诱惑。邓肯与马刺的球风,则与其球衣色调堪为一致:黑白相间,简约而流畅。

  A有许多色彩:凯尔特人绿衣的纷繁重迭,湖人紫金的华丽流畅,活塞深蓝的刚硬果决。相比而言,马刺是黑白的沙漠白银之色:是沉静而柔韧的,绵延伸展,了无绝期,又如骑阵般整肃壮阔。

  或许可以这样说:乔丹让我见识到了一个极致,所以在殷红如血的斗士这个维度,我到了极限,曾经沧海难为水了;我回过身,找到了一个举手投足从心所欲不逾距的典型——然后,跟着邓肯与马刺,一起长大了。

  你可以在芝加哥看到飞扬挥洒的绚烂之极致,然后在圣安东尼奥看到简洁清晰的安静之极致。邓肯与马刺浑然一体,黑白分明,简素沉稳。举手投足不逾距,安忍不动如大地,可是偶然又有一些邪诡的冷幽默小聪明火花般闪亮。他和波波维奇是一对喜剧电影般的严父呆儿子形象。你可以看到一片如棋步般明晰缜密的篮球风格。节奏分明,干净利落。大卫·罗宾逊很绅士,埃利奥特很温雅。 SBC中心的地板白、绿、红的单纯配色像不刺眼的漫画。

  1999年的冠军来得意外,世界在发胖、酗酒和浮躁,只有马刺和邓肯的表情一样不为所动。2000年被太阳淘汰让人不快,因为知道罗宾逊的生涯正日薄西山。德里克·安德森的到来让人快乐,让人觉得希望重燃。所以他离开那年,我确实有过一闪念:假如1999年,真的把所有幸运都耗光了?假如,邓肯以后再也得不了总冠军?

  所以,2003年,时隔四个夏天,马刺再得到总冠军时,我会觉得一个魔咒被破解。我曾经恼恨斯蒂芬·杰克逊的起伏不定,随波波维奇一起对帕克的每次跳投破口大骂,提心吊胆着凯文·威利斯和罗宾逊的身体,恨不得马里克·罗斯能长高10厘米……与此同时,你看着湖人那边“鲨鱼”在一点点儿老去,发现他逐渐跳不起来,听说国王队又有人受伤了。2003年西部半决赛第六场,湖人这块巨石被搬开;然后西部决赛对小牛,德克受伤,斯蒂夫·科尔人生最后那一串传奇三分球,我会觉得命运在说:

  “今年属于你们!”

  那种感觉,犹如2006年面对小牛、2007年击败太阳一样。冠军还有两轮,但你觉得胸口风清气爽:你知道没有人能阻挡马刺了。

  同理,2005年总决赛第五场,当邓肯最后补篮绝杀不进,拖入加时,捂嘴瞪眼时,我觉得这像个“我们真的完了”的信号。但之后,霍里拯救了马刺。哪怕第六场活塞赢球,但我很确信,自己感受到了命运的意思:“今年是马刺的。” 第七场,邓肯助攻鲍文那记右翼三分后,我觉得一切顺理成章:“嗨,今年本来就是我们的……霍里都剧透过了。”

  年轻时,真是会相信自己喜爱的球队,永远不会老的。

  大概到2007年马刺夺冠之后,我就已经对马刺无欲无求了。第四个冠军的欣慰和马刺确实在老去的事实,让我觉得,无须对球队过于奢求了。我已经不去想他们夺冠这件事,就像想一想这件事,也是给他们增加负担似的。这种心态,大概类似于此:

  “如果这个世界上,少一个人在思想上给你们增加负担,你们大概会轻松一些,对吧?——或者也许你们根本就不知道,不过那也好。”

  因此,剩下的愿望很平常了:我希望吉诺比利能够像在阿根廷一样自由挥洒,希望帕克可以健康,希望鲍文可以在马刺退役,希望邓肯和这群团队一起快快乐乐地训练、说冷笑话、组织夏季保龄球赛、打球、度假。2008年被湖人淘汰后,老迈已经如蜘蛛网爬满肌肤。但是我从没真正想过“把某某交易掉,重新组织一支阵容吧。”

  实际上,跟随马刺长大,能够学会许多东西。我是看着马刺,明白篮球的战术知识,明白更衣室的内容,明白轮换的重要性。马刺没有天才,只有一群按照篮球规律打球的人,所以,你明白“篮球应该是什么样子”,以及,“一个伟大团队,应该是什么样子”。

  马刺一直在变,自上而下,每个细节,只有一点是不变的:他们学习,而且改变,试图成为一个更好的团队。打好一场比赛是一个晚上的事,打好一个赛季是一整年的事,而保持十余年,不断学习、适应、默契与改变,对有些人来说太难,所以,马刺这个团队,也许只适合某一类人入驻。他们愿意把生命投进这么些事情里——领钱,打球,学习,和团队一起旅行,训练和比赛。马刺比赛里,最动人的部分是这样的:暂停结束,他们一个挨一个或坐或站在技术台边上,偶尔想起什么似的,讨论几句。有时邓肯和吉诺比利会摆开两手,连比带画跟队友们解释,解释完了,邓肯拍拍队友的头。你就知道,下一回合,马刺会打出一套很流畅的“挡、切、传、投”套路,行云流水。

  在2013年重返总决赛前,我没想过有生之年,还能亲眼看见圣安东尼奥马刺,这些老家伙,回到总决赛。如果可以选择,“马刺这批人在一起多打五年”或者“他们拿个冠军然后退役”,我会选前一个。这里当然有点悖论:你打球当然是为了赢球,为了冠军。但这支团队如此难得,你会希望他们一直这样下去。

  1997年1月29日,沃福德大学教练理查德·约翰逊跟自己队员说:

  “明天你们要跟威克森林大学打比赛,你们知道意味着什么吗?我来告诉你们你们要和谁对阵。有一天,你们的六岁小孩会问你们要一件蒂姆·邓肯的球衣做圣诞礼物的!这是你们跟一个NBA名人堂级别的家伙打比赛的唯一机会!你们要遇到你们可以遇到的最伟大的球员了!珍惜吧!”

  2013年夏天,我在巴黎,凌晨五点半,看着马刺击败灰熊,4比0横扫,我才意识到,马刺事隔六年,重新进了总决赛。隔了六年,足够读完一整个小学的时间,足够让帕克从一个上篮手+定点中投手变成挡拆大师、让邓肯从背身轴心变成高位策应机器、让吉诺比利从骗犯规王变成组织者、让波波维奇从慢到快再变慢并开始信赖年轻人的时光,足够等到湖人的西部霸权渐次凋落、凯尔特人从三星聚会到最终老去、勒布朗从那个突破魔王变成四尊常规赛MVP拥有者的时光。 沧海桑田,雨翻风变,圣安东尼奥马刺这些老头子,白银一样绵延柔韧,换了几次脸,终于又进到总决赛了。

  然后,他们以最让人心碎的方式,输给了热火。总决赛第七场,是意大利时间凌晨。我当时在亚得里亚海的一艘船上。凌晨时分,我在甲板上,用笔记本借着无线网看网络直播。到下半场时,另一个客人——后来他说他是哥伦比亚人,是吉诺比利的球迷——陪我一起看完了比赛。我们一边随着浪摇(我有些晕船),一边喝白葡萄酒。比赛结束后,他很安静地想着什么,我用笔记本敲字。到天光要放亮,海面开始波光浮动时,他用很磕巴的英文跟我说:“我有种感觉,马刺会复仇的。”

  因为他们背负着的那样的痛楚,所以2014年,当马刺重新夺冠时,便成为了队史最甘甜美丽的瞬间。2014年的马刺比以前所有的四支冠军马刺都更流畅。全世界都认识邓肯+帕克+吉诺比利三王牌,但他们在球队的作用,都已经发生了改变。邓肯更多高位策应,帕克更多中投,吉诺比利更多组织,而莱纳德、格林、迪奥、斯普利特、米尔斯们成为了新的拼图。

  我们知道,格林的父亲蹲过牢,莱纳德的父亲,邓肯的父亲,都早早过世了。看着他们在板凳上抱成一团,彼此拍打,看见帕克在邓肯怀里小鸟依人时,你会觉得,这一切实在太美好了。

  所以,2015年马刺被快船淘汰后,我并不觉得很难过。我担心的,是邓肯与吉诺比利会退役。所以,在2015年夏,当邓肯和吉诺比利续签了合同,打算继续打两年时,一切又美好起来。

  2010年,马刺被太阳横扫之后,我写道:

  圣安东尼奥马刺,就像你看了许久的一部温馨家庭肥皂剧。你总不忍心看到结尾。你希望每个人长生不老,在其中来来去去。把职业体育胜利、利益、金钱的暴风关在门外。

  虽然你明知道这其实做不到,但我们总还是想对抗一下时间的。

  ——就像蒂姆·邓肯与波波维奇,一直以来所做的那样。

  张佳玮 2015年7月

  《永不退场》读后感(六):未来是你的,但谢谢你让我们先拥有这个冠军。

  推荐。最近两年『21号新秀』和『未来是你的』的梗都被玩烂了,呆子和马刺在终将要到来的谢幕之前,又回到了篮球世界的舞台中央。相比于同时代奥胖洪荒巨兽般的统治力,KG不世出的天赋和铁血,科比燃不尽的斗志,纳什基德司机们的璀璨辉煌,邓肯更像一个沉默的将军,德州白沙如雪,我自横刀立马,淡看星起星落。在他身上你看不出变化,因为他足够强大,强大到在和时间的角力中可以胜出那么一点点。作为后乔丹时代最伟大的胜利者,虽然不及神在90年代只手遮天让整个联盟活在他的阴影下,但横跨三个十年的五个冠军足够让他在万神殿也有一个显赫的位置。最后多希望他能真的战胜时间,多希望他能在多年之后拥抱着詹姆斯的儿子,对他说:『未来是你的,但谢谢你让我们先拥有这个冠军。』:)

  《永不退场》读后感(七):虎扑体育创始人程杭先生作序推荐

  张佳玮真的算是虎扑的老网友了。虎扑在2004年1月1日正式对外开放,张佳玮在当年的3月15日就注册了账号,是全站第594个注册用户。目前,他已经在虎扑发表了1900多个主题帖,其中有546个被标为精华,而且他的论坛等级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一直是全站第一。

  不管从哪个维度——知名度、产量、速度,等等——上看,张佳玮都是国内最好的体育专栏作家之一。相信所有看过张佳玮文章的人都会和我一样惊叹他的博采众长,其知识面之广真是让人叹服。无论是体育、美食还是艺术,他对于各类典故的运用都是信手拈来,经常还会在文章中抛出一些妙不可言的比喻,让人拍案叫绝。

  至于张佳玮对马刺的感情和了解,我想大概在国内也是数一数二的。无论是2013年还是2014年,在马刺和热火的每一场总决赛后,等着看张公子的复盘似乎也成了我的一种习惯。直到现在,我都记得,在2013年第六场总决赛中,马刺被雷·阿伦射进那记底角三分之后脑袋里“嗡”的一下的感觉,张佳玮作为一个资深老“刺蜜”当时的感受无疑会比我更加强烈,但他就像马刺一样,能够接受现实,从一个非常客观的角度来看待并且描述这场传奇比赛。

  在马刺去年夺冠后,张公子在虎扑的一个帖子里写道:“上一次马刺夺冠时,我还不到24岁。从那以来,每过一年,我回头望,都更深一些明白当时马刺的不易,也明白现在的马刺多么值得珍惜。但这种感觉总是多少会伴随着这样的想法——‘如果能出现一支真正让我们明白这一切多么可贵的冠军,多好啊。’”

  我相信张佳玮很早就思考过要不要写一本关于邓肯的、关于波波维奇的、关于马刺的书,去年的夺冠可能让他最终下定决心要做这件事。和很多“刺蜜”一样,张佳玮对于马刺的感情应该是“知足”的。在马刺2013年出人意料地杀入总决赛后,他就说过:“我没想过有生之年,还能亲眼看见圣安东尼奥马刺,这些老家伙,回到总决赛……Now I can die in peace!”然后,在马刺2014年4比1击败热火赢得总冠军之后,他说自己在巴黎的凌晨,坐在楼梯角的蒲团上,哭了一会儿,之后接了两个国际长途,听到电话对面的声音也是不说话,只是哭。

  有很多东西,有很多情感,是只有你对一个人,或者一支球队爱到骨子里时才能体会理解的感觉。你当然会希望她能赢得总冠军,你当然会希望她能横刀立马以一敌百,你当然会希望她能一直赢一直赢。但是,作为一个马刺球迷,你其实更希望看到的是,正如马刺老板皮特·霍尔特所言:“我们最后会死在一起。”

  虎扑网创始人、CEO 程杭

  2015年6月

  《永不退场》读后感(八):天赋者——蒂姆-邓肯

  我在13年12月曾写过一篇文章《邓肯为何如此牛逼——致敬老兵》。其实当时的我只是惊讶于邓肯37岁的年龄还能打出如此高效率的篮球。但我并不认为他能再进总决赛。

  众所周知,13年总决赛第6场,雷阿伦一剑封喉,夺走了马刺的第五枚总冠军。哦不,现在看来,应该是延缓了他们第五枚总冠军的到来。(这是事后诸葛亮。)

  14年的5月,我与好友一同在食堂吃午餐。我说马刺去年都被绝杀了,今年估计真的老了。他笑笑说,不一定呢,那可是马刺。然而那时候,我根本不认为马刺能再进总决赛。甚至,再取总冠军。

  作为旁观者,我们永远,摸不清马刺吧。

  第一次听到张佳玮,还是在刷虎扑的时候看到了一篇强文。评论区各种评论涨工资。涨工资是什么?人名吗?还是,仅仅是个动宾结构的词语?当然了,凡是问度娘,一搜才知道,这是个虎扑老用户,自由撰稿人张佳玮。

  那段时间里,在同学的介绍下,我忙里偷闲刷着知乎。看到他也在里面回答问题,而且每个答案都很精彩,引经据典令人信服。他真的很优秀。而最让我感到开心的是,他也喜欢篮球,写了好多好多篮球的文章。

  我特意去市图书馆借了他的书。然而让我失望的是,他只是在写战报。是的,《瞧,科比这个人》,里面只是将08-10年湖人的光辉历史的所有战报汇总。是的,只是战报汇总。我将其与《11枚戒指》一起借回家,仅仅2个小时,我就将张佳玮的那本书翻了一大半。

  但是,当我在微博上刷到,张佳玮要写一本关于邓肯的书的时候,我当场决定购买。

  因为他是蒂姆-邓肯。是胜利女神的眷顾者,是总冠军的常客,是历史第一大前锋。

  张佳玮这一次并不是从邓肯97年以状元秀的身份进入联盟开始写的,而是从87年马刺选到状元大卫-罗宾逊开始写。巧合的是,海军上将进入联盟的那年,邓肯在维尔京群岛的游泳池被摧毁了。波波维奇作为助教,看着上将浴血拼斗,却无功而返。

  97年,邓肯已经在维尔京群岛打出名堂。那年的马刺遭遇着伤病。波士顿拼命摆烂,终于垫底,却还是拿不到状元签。马刺选中邓肯。一个新的王朝开始。他与上将的无缝切合实在太过完美。99年,作为二年级生的邓肯,就已经干掉奥尼尔,举起奥布兰恩杯,并且获得总决赛MVP。是的,他是为胜利而生的男人。

  湖人三连冠时期,他们陷入苦战。然而,他们在01年选到托尼帕克,叫来了马努-吉诺比利。

  之后,03年,基德打爆了帕克,但是邓肯带领马刺夺冠。

  05年,无聊的抢七,邓肯和马刺战斗到了最后。

  07年,轻取骑士,告诉詹姆斯,未来是他的。

  故事到这里,邓肯三十而立,功成身退。那些一起奋斗过的伙伴们都已老去。帕克的成熟让人根本感觉不到他只有25岁。

  之后的这么几年里,马刺似乎进入了一个怪圈。走不出来了。邓肯不再无敌,找不到和他适配的那个中锋了。斯普利特还是迪奥,似乎都只是代替品。

  所有人都以为马刺老了。

  13年总决赛,他们竟然杀进了总决赛。他们4∶0的大比分直接带走了曾经黑八他们的灰熊。在外人看来不过是复仇,而在张佳玮的笔下,完整分析了这两个系列赛的不同点。这两支马刺队完全就是两支不同的球队。

  14年,马刺花了7年终于适应了新的打法。三分球是那样犀利。詹姆斯显得那样无力。

  一篇读后感,究竟是回顾多一些好,还是自己的理解多一些好呢?其实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取舍。因为在平常的生活中,我就是个爱说话的人,讲难听点就是个喷子。所以我很喜欢和别人分享我所看过的书,电视剧,电影还有漫画。

  我非常渴望胜利,而邓肯简直是为胜利而生的男人。他22岁就已经完成了大多数NBA球员难以企及的荣誉。总冠军和总决赛MVP。所谓天赋,到底是什么?这个世界可能永远都不是公平的。我明白。在我买下这本书的时候,我满怀期待想获得一些关于胜利,关于成功,关于努力,关于面对重大事件时的心态调整。然而,张佳玮先生将邓肯取得荣誉的前因后果完全解读,却让我感到失望。是的,他就是天才。从他放弃游泳那一刻起,他就发现自己是篮球天才了。

  我看书时真的感觉大快人心。真的。一场场系列赛,一次次翻盘,邓肯一次次主宰比赛,冠军好像是那么容易。

  但是我合上书,回顾一下邓肯这一路走来。虽然不容易,但是,他拥有的天赋带领着他,场下的波波维奇引导着他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天赋?运气也是天赋的一部分。我们这些普通人,也许本来就只能仰望他们。就算我们再怎么喜欢篮球,最多也只能打上院队首发。

  可是我依旧渴望胜利。

  就像那群为了胜利奋斗的人们,他们就算知道自己天赋不如邓肯科比,他们还是会加紧训练。就是因为他们绝不服输,不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他们年轻,有犯错误的资本。

  邓肯是个天才,吉诺比利也是个天才。

  但是他们身边的帕克,却是从不会投篮到会三分球,从空有速度的跑车,到优秀的组织者。他是速度的天才,但是他善用自己的长处,不断地弥补自己的短处。他坚强,不怕被骂,他也许知道自己确实在其他方面不足,但是他愿意去拼命训练。

  跑题了。其实我不想跑题的。只是单纯的做回顾,又有什么意思。

  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上很大一部分人都是普通人,平庸,且幸福快乐地生活着。

  曾经,我和另一位好友聊过这个事情。我们对于人生的决策,就像是在进游乐园后挑选自己喜欢的游戏路线,当然,你从来没玩过。你可能以为自己会喜欢过山车,但是当你坐上去才知道自己恐高也说不定。所以人生本就是一场赌博。每个人对自己的认识其实都是不完整的。

  所以在我年轻的时候,赶紧为了自己喜欢的事情拼搏。我渴望成功,却不迷恋成功。

  就算我不是有天赋的人,我也要幸福快乐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永不退场》读后感(九):我们最好相忘于江湖

  2013年NBA总决赛第六场,在雷阿伦还没投进他职业生涯最重要的一球之前,迈阿密热火落后圣安东尼奥马刺五分,离全场比赛结束还有大概还有二十多秒,谁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垂头丧气地躺在大学宿舍的床上,气急败坏地给这场比赛盖棺定论了:“娘希匹的,估计来年三巨头是保不住了!”。然后,突然“哗”得一声,整个男生宿舍楼好像发生了一场地震!我连滚带爬地从床上下来,嘶喊着“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现在,所有人都知道故事的结局了:被打掉发带的勒布朗和偏执而伟大的射手雷阿伦接连射进两个三分,生生将比赛拖进了加时,并最终拿下了比赛!那天中午,我去食堂二楼吃了一顿口水鸡瓦罐饭,学校食堂最贵的一顿饭。当时,好像身边所有人都在兴高采烈地议论那场比赛,我们见证了一场传奇!

  第二年,热火波澜不惊再进总决赛,一抬头,对面站着的又是老马刺。 (忘了从什么开始,喜欢在马刺前面加一个老字,虽然已被无数次打脸。)赛前各种砖家预测、分析不亦乐乎。在虎扑看到了张公子的文印象深刻,如今也已收录在这本《蒂姆.邓肯传》中:

  “这是2014年5月31日的夜晚,他刚刚进入了人生第六次NBA总决赛。在照相机闪光灯的掩映下,他的胡渣儿里闪出针芒般的银色。他回答问题时眨着大眼睛。当听到访问他的大卫.阿尔德里奇问‘经过去年的挫败。。。经历一年时间。。。回到总决赛,重新有机会应对迈阿密热火,这对你意味着什么’时,邓肯摆了摆头,然后,目光闪了闪,微微抬起头,说道‘这次,我们会搞定的’。”

  看到这话,我当时心里猛地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首先你得知道,这个叫蒂姆.邓肯的家伙,打从我看NBA开始就被人叫做“石佛”,近两年又被稀罕他的人叫做“呆子”。总之,他一直都是一个喜怒从不形于色的球员。所以,当看到2013年总决赛抢七他错位单打巴蒂尔勾手不进,回防时掩面而叹、怒捶地板的时候,真如铁树开花一般稀奇,也让人动容。如今,这个沉默的家伙当着记者的面,又一次展现了他的态度,他说“这次,我们会搞定的”,我们都知道这承诺的力量。

  结局大家都知道了,老马刺用行云流水的进攻将热火打得屁股尿流,我等热密也是心服口服,更好的球队赢得冠军,是这样的。大概也就是从那会儿起,我猜想张公子莫不是马刺粉来的。因为一般评球儿的都不会轻易爆露自己的感情属向。到如今读完这本《蒂姆.邓肯传》才更加笃定了自己的猜想。

  如果你看NBA,同时逛虎扑、玩儿豆瓣,你几乎没可能不知道张佳玮的名头。以前刚开始看球儿,接触最多的是天朝电视台、《篮球先锋报》这些主流媒介,以及苏群、杨毅这些主流篮球从业者。遇见张公子,让人想起“不怕流氓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这句话。

  拿这本《蒂姆.邓肯传》来说,对常看公子文章的人来说,书中好多篇章或许都已读过,但是依然不会妨碍给读者带来愉快的阅读体验,除开体育角度,这本书依然具有可读性。因为看多了过去主流媒体看球的角度,什么战术分析、球员特点云云,一板一眼,专业自然没话说。但是当接触到张公子这种肚里有货的文化人评球时,就像一条河的主流生出一条别样的支流一样,给人一种清新、惊喜之感。通常,看过张公子的文章,基本上都会生出其学识渊博、知识面广的印象来。你不知道在他文章的哪儿,就会突然蹦出一个典故,或者一个令人叫绝的比喻。同时,又不失专业的数据分析。《让子弹飞》里有这么句话“我想站着把这钱给挣了”,看公子文章,有一种“漂亮的地把这球儿给评了”的感觉。就上文所引那段话来说,我那不祥的预感,多少也来自公子引人入胜的文字的洗脑。

  写得漂亮,也得能感动人。在书中,可以感受得到公子作为马刺粉对这支球队浓浓的感情。后记里,公子一句“年轻时,真是会相信自己喜爱的球队,永远不会老的”多让人动情。而在马刺2007年夺冠之后,一句“我已经对马刺无欲无求了,也已经不去想他们夺冠这件事,就像想一想这事儿,都是给他们增加负担似的”,说出了多少球迷对自己喜欢的球队或者球员逐渐老去之后的心声!就像我现在一想起那个穿着迈阿密三号球衣的家伙时,总会祈祷般念叨“我已经满足了,只要能看着他健康地多打几年球就可以了”一样,有些感情,要说给懂的人听。

  在2014年总决赛结束的时候,我曾经说过,马刺是顶能让我接受的一个打败热火的对手。今年夏天,老马刺又攒出一个“阿尔德里奇+邓肯+莱昂纳德+格林+帕克+吉诺比利+迪奥+韦斯特+米尔斯”的阵容,把联盟吓了一跳,而热火自勒布朗重回克利夫兰之后,就已经跌出夺冠的行列了,我也已经释然,只求多看几场韦德的球就已经足够。其实在此之前,两队基本没什么交集或者世仇,而连续两年在总决赛碰面,才衍生出一点儿宿命的意味。如今两队境遇也已不可同日而语。我有时悲观地想,大概韦德在NBA总决赛上的最后一个对手可能就是那个令人尊敬的圣安东尼奥马刺了吧。索性,借着公子的邓肯传,让我们相忘于江湖吧。

  《永不退场》读后感(十):篮球,不只是篮球,但这里,只是篮球

  连一个伪球迷都不算的人,居然买了一本体育传记小说,信陵公子大名如雷贯耳,邓肯之名更是响彻海内,到毕竟不是篮球迷,那些讲NBA的故事如数家珍的人实在敬佩,他们是有信仰的人。在看这本书之前,我想,如果这本书真写的好,就算是不喜欢篮球甚至是体育的人,依然值得一看,如果这不起一本好书,就算是马刺迷或者邓肯迷,也不值一提吧。 首先作为一个对篮球甚至是体育不感冒的人,对于书中的“一统天下”,“王朝”,“王者”之类的字眼,始终有点儿犯尴尬的,而且书中描述的比赛可不比理解的现场,书中反复的比赛场景,任凭如何妙笔生花,也总给人一反复的感觉,反复强调这邓肯的“丰功伟绩”,是的,邓肯19年的NBA职业生涯值得我们啧啧称道,但是他并不是改变人类历史征程的人,他是篮球史上众多闪耀的行星一样,张伯伦,乔丹奥尼尔,科比,詹姆斯,历史终究是残酷的,岁月终究是无情,实际上,本书的题目《永不退缩——蒂姆邓肯传》,其实换成詹姆斯传,科比传也无不可,张公子更多的是作为一个篮球迷,一个看观,并没有深入到邓肯的内心捕捉他每一场比赛的灵魂,的确,一般人也只能作为看客通过一场比赛来了解邓肯,但这不是他的全部,作为一个篮球迷,只看到了邓肯作为篮球具有时代意义的一面,却没有看到他光环背后的付出、生活,这不得不说是这本书最大的缺陷,毫无疑问这本书是写给篮球迷的,或者是邓肯迷的,如果你想更多的了解英雄的成长史,对不起,这本书里并没有,一场场比赛眼花缭乱,我想这并不是邓肯人生的全部,作为一个非球迷,只是一个文字爱好者,本书没有传递更多精神层面的东西,比如,主人翁如何在一场场比赛中的成长过程,无论失败成功,支撑主人翁下去的信念等等,书中大书特书邓肯的伟大和传奇,并用其他的NBA明星来衬托主人翁的史诗英雄般的人物,但是这只不过是张公子的一厢情愿罢了,过多的关注比赛,而不是比赛背后的汗水、信念、坚持,大大降低了非球迷的可读性。邓肯作为一个NBA明星中少有的沉稳,内敛,这更是中国儒家传统下的人物,他拿着心理学硕士学位,他没有其他篮球明星的纸醉金迷和风花雪月,这些东西完全可以用来丰富邓肯的人物,不得不是这本书的缺憾。这本书可以大书特书的东西太多了,邓肯与波波维奇教练的感情,与罗宾逊的“双塔”,与帕克和吉诺比利的“GDP”,然而在本书里都没有。 篮球,它有时候,不只是篮球,篮球,它有时候,也只是篮球。显然,这是一本写给马刺或者蒂姆邓肯球迷的传记小说,就非球迷来看,这就是一本邓肯篮球生涯的流水账,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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