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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6-07 20:38: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精选10篇

  《海风失落血色馈赠》是一本由[加拿大] 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著作,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0.00元,页数:163,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一):异砺的温柔

  怎么说呢,也许,这是本在大片大片的奇异粗砺中,却有温柔如泉汩汩的书吧。

  刚读《秋》时,我非常不适应老马斯科特的全然忠诚,后来看到译者陈以侃在微博上PO图,“您翻译的文章《老马》在文摘2015年第17期已刊登,谨向您表示诚挚的祝贺与感谢”时,心里一边感慨着“果然啊果然”一边又略心疼

  此外,不适应的还有结尾的和解与温柔,虽然一开始我就是冲着这点去看的,但仍觉得太突然、有刻意感,就像那匹灵性十足的老马一如预想般惨兮兮。

  不过总有值得一提地方,《秋》中逼凸凌厉风雨,和暖哄燥臭的养鸡房,读时身临其境感太强,气味温度声音对比强烈

  《黑暗茫茫》是我这本中喜欢的篇目之一(另一篇是《去乱岑角的路》)。虽然这篇小金句略多,诸如“我现在觉得一个人许可以活在两种生命里,但见到同样的真相。”、“恐怕最要紧的还是要坦诚可能是我太努力想去成为另外一个人,结果都没有搞清楚自己此刻究竟是谁。”这般直白,但也因诚恳而不会令人不适。

  再者,这些句子表达内容,正如乔伊斯·卡罗尔·欧茨在跋中所言“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的布雷顿角无处不在。任何人只消跨一步便能进入。”,是普适的,比如“可能是我太努力想去成为另外一个人,结果都没有搞清楚我自己此刻究竟是谁。”这句,就和电影《玛丽和马克思》中,马克思那句“When I was young,I wanted to be anybody but myself.”台词很像,都是耸肩摊手的平心大实话,最能戳人。

  至于《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篇名动人可惜恰恰是这篇,除了学了一招朗姆酒、热水和糖混着喝外,我读不出其他,总觉得漏了些什么。

  接下来的三篇,《回乡》中浴室洗澡的那段;《灰白的金色馈赠》中“不招即至,斥之不去”却最终没“错得不成体统”的躁动;还有《船》中“花一辈子去做自己厌烦的事,比永远自私追逐梦想随心所欲,要勇敢得多。”还留给我些印象

  最后一篇《去乱岑角的路》,也是我喜欢的一篇。奶奶的26岁与“我”的26岁,都与死亡相撞在那“伤心地拐角”,在焦虑恐惧、无力的欺躏后,他们的体内却有静谧力量沉默生长着。

  奶奶26岁时的那个雪夜,她“大着肚子,周围是哭泣的小孩,要把儿童雪橇上丈夫冰冻的尸体拖回家。”,之后她抵抗当地政府孩子送人的提议,一人养活一大家,一直到小心隐藏自己已耳聋的事实的如今。而我26岁时,命不久矣,被各家庭成员期待着劝奶奶离开房子,开车来时,看到的是路上“山花盛放、俯仰,挥霍着它们易逝的绚烂芬芳”,奶奶死后的夜晚,倒却“听得见海水温柔地拍在底下很远的巨石上。”

  生命可爱吗?那易逝的恐惧果真是由死亡带来的吗?死亡可怖吗?那为何人能在死亡面前拥有巨大的静谧力量?《去乱岑角的路》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但它漂亮描述了这个问题,带着凄厉冬雪,带着烂漫夏花,在这奇异粗砺的布雷顿角,海水温柔拍打,“内外的黑暗向着合二为一蔓延,它们涌向对方交融,不分彼此,差别消弭成一种纯粹。没有间隙,没有声响,这个相逢让万物归一。”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二):好的文学作品大多是寂寞

  我的书架上整整躺了将近四十本短经典,开始疯狂购买段经典是偶然阅读《魔桶》和《血色》开始。毕业中文系保守从踏入大学大门,时至今日也算有十二年阅读年龄了,西方短篇小说读了不少,一直以下都觉得短篇看也罢,不看也罢能雕出什么花来,莫泊桑,契诃夫,欧亨利不过如此。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这些年阅读积累,我也有了一定的经验,所谓的名著著名作家一般是大家审美习惯的公约数,所以最知名的不一定是最好的,很多所谓最杰出作品和世界名著也不过是腐草之荧光,而那些圈内的叫好的名作却在俗人眼中寂寂无闻,《巴黎圣母院》《红与黑》《简爱》《猎人笔记》这些作品并没有给我带来那么强烈的震撼,反而是《都柏林人》《城堡》《分成两瓣的子爵》《夜行记》《斯通纳》这类冷门偏门给我极大震撼,我从没发现小说无论是主题还是形式,无论是语言还是结构都可以被作者以如此别样方式表现望洋兴叹是最真实感受。短篇小说篇幅少,结构必须紧凑有限内容表现无限内容,难度太大,所以我是小看的,而且尤其读了所谓名家,更觉得短篇就那回事,可是《魔桶》那种悲天悯人情感蕴积,《血色》带有东方色彩环境渲染和讲故事时简笔画式的交代所营造出一种东方式写意的感受,深刻震感着我的心,这些阅读体验妙不可言,于是我开始了疯狂阅读段经典的行动。阅读本质上是一种审美行为,人的审美不可能直接拔地而起,成为深入霄汉的高楼大厦,而是从最基础的阅读开始,逐渐上升,审美需要见识,需要思考,需要提升。鉴酒大师喝酒,偶然接触到醪糟,感觉甜美非常,日积月累啤酒才能满足自己的口舌之欲,大喊过瘾,接触白酒,臭骂啤酒无味,不能解馋。对于很多常人而言,啤酒几杯下肚,已经摇摇欲坠不能自己,白酒高山仰止点滴不敢沾惹,普通读者就是饮醪糟,啤酒者。和朋友散步时候,和我谈到《血色》东方小说越来越像西方小说,创作者注意小说的情节曲折,注意美的语言体验,这还是雅的作家,知名作家。西方作家却越来越东方化,他们更注重小说的写意,惜墨如金,写三留七,形式上不断创造,这对写作者和读者都是一种砥砺。没有好的读者,好的作品受众群体永远范围很小,可是从过去到未来,术业专攻,文学只是语言,提高到审美本身已是不易,加诸艺术之王,这不可能,好的作品,只能向喝白酒者多讨叫、也需要多练练自己的嘴巴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三):失去的,总是最美的

  黄夏/文

  读加拿大作家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的《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让我想起爱尔兰作家威廉•特雷弗。这两位作家的笔法均精致含蓄、老道,扑面而来一股极北之地特有的凌冽味。只不过,相对于特雷弗创作上的高产,麦克劳德简直惜墨如金。至2014年去世,麦克劳德只留下两部短篇集和一本长篇小说。《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就是这两部短篇集中的一本。

  《血色馈赠》收录的7个故事,无不与麦克劳德的家乡布雷顿角岛息息相关。布雷顿角位于加拿大东部一隅,远离蒙特利尔、多伦多等大都市。该岛以渔业、伐木和采矿为主要经济产业,早年麦克劳德为维持学业也曾从事过这些艰苦工作。因此,这本集子的自传色彩十分浓重,这也是麦克劳德与特雷弗创作上的另一个共同点。但两位作家并不全然无异,较之特雷弗,麦克劳德可能是一个更注重文字视觉效果的作家。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们从麦克劳德的文字中随手裁出一截,就是一幅美轮美奂绘画标题小说《血色馈赠》中,麦克劳德把风景人物甚至人的动作,都作了如画一般的描述。比如他写绕海而建的房屋如马掌钉,“黄色的、猩红的、绿色的、粉色的,活泼却又决绝、永恒地钉入那些不会碎裂的灰色巨石中”。他写炉边的老妇,“头发灰白,轻盈地从额头向后梳,细心盘起,靠颈后一枚大别针固定。她的眼睛是深灰色的,如同海上暴雨前飞驰的云沫”。他写小孩子们抛洒鱼竿,“将一根根闪亮的鱼线送去潮水中,划出金灿灿的弧形”,被钓线拖住的鱼儿呢,“花斑极为耀眼,在海中看起来光彩如同银辉流动。”

  麦克劳德写景,大笔泼墨,纷呈缭乱,宛如印象派;绘人,精雕细刻、巨细靡遗,仿佛古典派;描摹动作,则手起刀落、流光溢彩,好比抽象派。如此,整座小岛的自然风物都尽在眼前:粗粝朦胧、绚烂、神秘古朴。而人文风景,麦克劳德又是另一种写法。这种写法近似海明威的“冰山理论海面上的尖尖一角带出读者心中对海面下整座冰山的猜度与玩味。这一点,在《秋》中表现得最为出色

  《秋》的故事很简单。“我”家有6个孩子,父亲眼下找不到工作,母亲抱怨家里马上就要揭不开锅了,提议卖掉父亲的老马。这匹老马曾跟父亲一道下过矿井和森林,还在冰天雪地中伫立一整夜等待晚归的主人。“那一晚之前,父亲从未被世上另一活物守候过”,其意义在父亲是自不待言的。于是,当母亲一边呵斥儿子去喂鸡,一边嚷嚷“至少喂鸡还有点意义”时,在“至少喂鸡还有点意义”这个尖尖的冰山之下,赫然耸现出两座影影绰绰的巨物。

  一座是父亲的,他立在门槛不动。一座是母亲的,她被自己说出的这句话给吓到了。但作者一字不写父亲,而兀自让他愣在那儿。他转写母亲,但不直接写,而是以一种间接的、暗示性的象征手法写她的感受:“我知道她已经意识到自己伸手要抓的东西太多,于是连已经拥有的,恐怕都要全部丢掉了。就像被海水冲刷的那些几乎是垂直的悬崖,你一点点往上攀爬的时候,发蓝的指尖从这个缝隙抓到下一个裂口,突然你见到一根诱人的细枝,就忍不住去抓;就在你伸手的刹那,你心里清楚,很可能这根枝条所寄无物……”

  一静一动,一简一冗,一柔一烈,就把两个性格迥异的人给写活了。并且,这种蕴藉的笔法还涵养了巨大的情感能量。因此篇末喂鸡的儿子抡起斧头大闹鸡圈,代替父亲、母亲、连同看客的我们,把心情全部发泄出来,也就顺理成章了。当然,我们也明白,在这件事中谁都没错,只因人们都太穷了,生活中已经没有别的选项可以让你从容挑拣与勾选了。

  因此,对于这7个故事中的7个儿子来说,唯一的出路就是逃离。在《灰白的金色馈赠》中,酒吧绿色的台球桌呢面,就像是《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吸引不谙世事主人公的那抹绿光,引诱着他们伺机而动。在《黑暗茫茫》中,18岁的“我”终于告别自1873年以来世代矿工、伐木工的家庭,走向外面的自由世界。那么,他真自由了吗?

  在这里,麦克劳德通过引入一个“新世界”的人,以这个人关于布雷顿角的种种狭隘的、片面的、愚蠢评论,来勾起“我”对家乡种种人事的再思考,并且,让“我”认识到家乡数个世代、数个族群的生活记忆血液在自身灵魂中烙下的印记是多么深刻。但更重要也更可贵的是,麦克劳德没有以此让“我”对家乡给予廉价认同,更没有因为“我”对家乡复归的乡愁而让“我”对来自“新世界”的侮蔑之词作出回击。因为“我”悲哀地发现,自己真的不知道父亲常年酗酒所为何来,也不知道母亲将怎样面对父亲的死。一件最可怕事情发生了,“可能是我太努力想去成为另外一个人,结果却没有搞清楚我自己此刻究竟是谁。”

  因而可以这么说,这7个故事中的主人公同时丢失了两个世界,在新与旧之间,在固守与自由之间,在永恒与流动之间,在家乡与都市之间,他们两头不着边。在失落它们的同时,他们还把自己给失落了。麦克劳德温柔地抚慰着他们的心情,但又残忍拒绝为其建造一座新的亚特兰蒂斯。可能对于他来说,以匕首般地尖利击碎我们心中那个最柔软的地方,要比用好心好意根本不着调的盐渍腌制来,更能持久守护它。失去的,总是最美的。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四):海风中失落的

  故事在布雷顿角的一处展开,每一篇都让人动容。好像很久没有看过这么动人的短篇小说了,泼墨般的笔触将隐晦的情绪宣泄的恰到好处。它不是那种以情节取胜的小说,也很少隐喻地向读者传达什么,故事有条不紊进行,然后在最后的最后,晕染开,连带着情感,绵延成一堵墙,包围你,筑成一座浪,淹没你。

  不得不说,这是那种很慢热的短篇。每篇的刚开始,总是铺设背景,“大西洋灰蒙蒙的潮水,潮峰几乎是黄色的,带着脾气毫不留情的拍打着岸边光滑石头。”“灰暗的雨飑斜斜地从海上扫来,又骤然远去,不由分说得如同趁人不备的掠夺者;所过之地,所向之地,尽管仓促,都转眼间湿透了。”“小小渔舟的上方,海鸥悬停在空中,山峰因为满是冷杉、云杉、呈暗绿色,像是浴水而出一般,袅袅的雾气垂在左右,……”可能走了四分之一的短篇,你才隐隐约约摸索出情节来,因为我想原本情节只是情感所依附的麻袋,太多小说家刻意地雕琢情节,人们在故事的迷宫里绕来绕去,走出的那一刻也许会说,啊,真有趣,可是至于收获了什么我却无从知晓了。完全被作者耍弄得团团转,更别提什么自己的思索感悟了,那些文章也往往很少让我有共鸣

  可是这里却不同,虽然我完全没有概念布雷顿角在哪,海风如何苦涩,矿区里的工人迈着怎样的步子走进布满粉尘的黑暗,海鸥和拖着白尾巴的鹰又在何处的矮草上留下匆匆掠去的影子,可是我却紧紧被作者所牵制。从最初有些不耐烦的翻页,到最后,指尖停留在最末一行泪水快要涌出来,是麦克劳德太厉害了。他用画面,用面孔,用风,用短短的唱诗,用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动作,用钟声和牧羊犬的长嚎,用肥皂水和热面包的味道……让故事随着情感逶迤,汇一个漩涡,于是我不能自已地陷入其中。

  到头来麦克劳德定是深爱布雷顿角啊,每一个不起眼的故事都被刻画的极其用力,让人唏嘘不已,因为每一个结尾都温柔而又残酷啊。布雷顿角,这样一个偏僻、寒冷而又贫穷的小岛,给予了人们最纯粹的一切,却也一定意义上束缚了那里的人。人们有选择离开的,有被迫留下的,有离开了再回来的,更有离开了却发觉自己实际没有离去的。布雷顿角所赋予这些人的,比他们所想象的还要多,亦无法驱逐。这些也许是那些隔代人,那些在大城市的霓虹中长大的子孙,再也不会懂的了。

  我想说我喜欢那里的一切,可好像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感觉。毕竟那里的人都拼了命往外走,想摆脱那里的贫苦和千篇一律的未来——男人出海打渔或是采矿,女人在家,缝缝补补、锅碗瓢盆,面对着永不可测的明天,运气好的话一辈子有惊无险过完,也不识得几个字,见过多少人。可孩童时可以赤着脚在海边和山上狂奔,追逐信手拈染天边的落日,年老时可以坐在火炉旁,点一支烟,喝着沉重而强烈的朗姆酒,一家人有的吹口琴,有的唱歌,有的用小提琴醉醺醺拉着民谣,也有人起舞。老的少的都唱失去的事物,唱的是他们不同的体会。虽然也许狂风把房子吹得吱呀呀直哆嗦,可是一生中有这样的时光,不就够了吗。这是我如何也求不来的,城市太无聊,太冷酷,太模式化了,就连城市里的风和落日在人们庸碌的眼中,也都失去了美,和存在的意义了。

  可悲的是,海风中失落的,它定是要失落下去了。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五):谁与谁之馈赠

  故事背景是20世纪初,阅读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距离感。独生子女们可能也不太能理解书中那种大家庭间相处的状态。七个故事中,有五个是建立在庞大家庭体系相处模式的基础上。

  看完这本书,一直在想:我们和父母都是怎样相处的呢?父母在我们的成长中究竟扮演着怎么的角色?婚姻与繁衍是否有更好的选择?

  我见过事事与父母分享的朋友,她们每逢放假必定回去,碰上父母生日过节也会提前挑好小礼物;也有朋友,平日里也会问候长辈,但却也将脾气最坏的一面留给他们;也有的朋友,在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有了与父母不同的生活观念,却还能和父母友好地相处着;还有朋友,认为父母的责任是伴随着子女从出生到死去的,因此有义务一直对子女的生活负责……

  相信与父母的相处之道远远不止以上几种,不同性格的父母、各有差异的家庭条件与生活环境,造就了同一个世界下与父母的不同相处之道,也使得家庭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核心。

  《秋》中的母亲劝说父亲卖掉家里的一匹不能再创造任何价值的老马,父亲虽与它有过很多珍贵的回忆,却不得不屈于生活的压力,忍痛卖掉它。《船》中的父亲骨子里爱好文学,与坚持传统的渔民生活的母亲感情日渐冷淡,终于在一次出海中死去。于是有了“花一辈子去做自己厌烦的事,比永远自私地追逐梦想、随心所欲,要勇敢得多”——是很勇敢,但是代价未免也太大。

  一直想问父母,“如果没有养育我们,你们的生活一定比现在更好更开心一些吧?”

  为人父母,为人子女都是世上高深的两门学问。很喜欢《黑暗茫茫》中的一句话,“他们是如此得不同,但都以某种方式承受着,并将过去这十八年赋在我身上;而除此之外,我并不知其他的生活和世界。他们的生命淌进我的生命,而我的生命,亦是他们的支流”。父母也曾有过绚丽多彩的生活,但是“父母”赋予了他们全新的责任,赋予了我们全新的生命。

  :不敢去想有一天我做了母亲会是怎样的呢?(不知道,会是很久以后的事……)现在,做好自己。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六):加拿大短篇小说的精灵

  作为一个爱读短篇小说的教书匠,我认为教学设计和短篇小说的创作在某种程度上有共同之处。在设计一节课时,导入部分至关重要,英谚有云,Well begun, half done.我们教英语的把这个环节称为warming-up,要为学生创设一个情境,让他们能较快的进入其中。而短篇小说的开头则要引人入胜,一上眼就牢牢抓住读者的眼球,才算好作品。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的小说开头就有这种魅力,像个布满鱼虫的吊钩,一咬嘴便牢牢上钩,之后欲罢不能。

  来看看他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中几篇的开场,十分引人。“‘我们只能把它卖了’,我记得母亲不容置辩地说道,‘冬天长着呢,我到时一个人在这,只留下这几个孩子帮我’。”(《秋》)这第一句话就勾起读者的好奇,“它”是什么,而“母亲”到底为何如此坚决的把“它”卖掉。再如,“即使是现在,我有时四点醒来,还是满心恐惧,怕自己睡过了头。觉得父亲正在黝黑的楼梯下等我。”(《船》)“我”的恐惧从何而来,“我”和“父亲”的关系又如何呢,不禁让人遐想。阅读文学作品的乐趣也许就在这类思索之中,透过几行短短浅浅的文字,却又延展出无尽的可能,引起读者的期待。

  中国古人说到作文章法时,提出“凤头”、“猪肚”、“豹尾”的结构。远在加拿大的麦克劳德先生好像也深谙此道。他的故事开头就出彩,而主体和结尾亦有不同凡响之处。以《秋》为首篇确见匠心,这个故事读来实在让我震动,产生了一串感情的变化,先是愤怒,后来出离愤怒,感到忧伤,再后来陷入沉思。一匹马,一匹曾在黑漆漆的深矿中工作的马,一匹和矿工形影不离的马,因为年老无用,又费饲料,不得不被卖掉换几个钱。女主人的无奈狠心,男主人的无力挣扎,还有老马的无用反抗都被细腻的笔触一一表现。

  当眼看着老马被马贩子拖走而无可奈何时,终于有人爆发了情感的洪流。却不是和老马最为亲密的男主人,而是家里一个叫大卫的男孩,作者用这么一手,反而显出当地世代从事矿业工作的居民的隐忍和坚毅,只有通过孩童的口子,才能把感情宣泄出去。在大卫向父亲扔出斧子,大骂一声“杂种”的时候,读者同样也得到了情感的释放。最终,面对一片狼藉的鸡棚,看着那些肥壮的阉鸡血肉模糊、奄奄一息,经年的辛劳的养殖化为乌有,男主人和女主人都采取没有行动,只是肩靠着肩互相倚靠着,“顶着凛冽的风雪,任脸上结起冰霜”。麦克劳德笔下的那片“黑暗茫茫”的大海与矿场,传递了人类的失落与忧伤,将绵延不绝。

  2015/10/22

  Thanks.@柒书坊(http://site.douban.com/240998/)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七):麦子书单⑦

  2018/2/4 真心实意推荐这本冷门经典——豆瓣9.1,goodreads 4.31。这是我看过的最美的短篇小说,像被神亲吻过一样的文字和情感。短短的篇幅,却如陈年老酒般醇香且后劲十足。 原作者笔触细腻,淡淡的爱和忧伤一点点沁入人心。译者的文字也同样优美的令人心惊,只有在偶尔看到外国名字的时候才突然发现,这原来不是以中文为第一语言的小说啊。 最喜欢的是《黑暗茫茫》《船》和《去乱岑角的路》,特别是后面两篇。开始你或许只觉得开头的文字有点意思,于是没有任何防范的继续阅读,这时你当然还没看见作者小心掩好的情感大坑。 途中你会欣赏到加拿大小镇布雷顿角区独特的风景,海、天、牛马鸡羊、捕鱼船,蜿蜒的小路两边山花盛放。你也会遇见无奈的父母和渴望走出去的少年。 你会看见“游客们都装备着录音机,而父亲一唱就是三个多小时。八月炎炎,港口一片蔚蓝,不似人间。父亲浑厚的歌声传到山脚,从水面弹起,隐没于码头和棚屋间,那里有人在为明天捕鱼装上诱饵。” 而当“歌声止遏,三百年摧人心魄的忧患笼着宁谧的港口,舟和人都不做声;男人们倚着门框任烟头灼亮在暮色里,女人们抱着孩子,从窗口望着海的方向。” 很美,不是么。这些发生在新斯科舍省布雷顿角那些严酷的风景中的故事,写的都是复杂、神秘的人心。它们被记忆和传说浸润,被海水和鲜血冲刷,而这些海水和鲜血,都曾流淌于同土地和海洋漫长的搏斗中;麦克劳德颂扬的是一种和自然世界的深情交融,以及面对变迁、面对爱与失去,多少世代之间某些一脉相承的东西。 而当你快要走到故事的终点时,一切也都达到了高潮。那些你察觉没察觉到的细微情绪全数爆发,压抑的,沉闷的,不舍的,悲愤的,一一来到你面前,就在那一瞬间不让你有片刻喘息机会。 当真真实实的跌进那个你也许预料到的坑时,心里万般感触的你也只能仰天长叹,无可奈何。这其间的人物命运再让你不舍又如何,世间人情世故本就如此,何况这也只是个小说,发生在一个遥远国度的沉默角落的故事。 所以,我只希望阅读此书的你能有一个美满的结局。祝福。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八):源于故事的馈赠

  书里的每一个短故事情感都很真挚,作者的写作技巧确实很精湛。为《秋》里的老马命运而不忍,父亲为了这个家庭却也无可奈何,身不由己的无力感,让人感同身受,《黑暗茫茫》里,有一种莫名的宿命论,原以为可以离开这片大海,离开这片土地,离开这样一种祖祖辈辈从不改变的生活,但是在向外奔走的路上,你发现这种生活像血缘,无法改变它留在你骨子里的痕迹,它奔腾在你的血液中,从不停歇,而你无法挣脱的这种宿命,会让你的生活轨迹殊途同归,最终还是踏上那个母亲觉得你会去的,而你原本不屑的远方。《船》里最大的悲剧人物便是那个父亲,作为一个渔夫,可是他骨子里却不像个渔夫,卧室里堆满了各式的书籍,那是他唯一的精神食粮,借以度过这个海岛上的风风雨雨,女儿们骨子里有相同的印记,走的不是母亲所肯定的道路,一个个远嫁离开海岛,而母亲像卫道士一样死死守着她认定的生活,不允许大家行差不错的踏出这条界线,最终子承父业,而父亲也在一次事故中,解脱了肉体,留下儿子和母亲继续羁绊在这种生活里。如跋所言,作家并没有虚构一个故事背景,都是以他的家乡,那个海岛为背景,可是读完却觉得,这个故事并不是地域性的,布雷顿角无处不在,每一个故事人物,都像自己生活里的身边人。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九):乡音无改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收录了阿里斯泰尔•麦克劳德(1936-2014)的七个短篇小说。麦克劳德和爱丽丝•门罗有些相似,他们同为加拿大作家,善写短篇小说,围绕着各自熟知的地理区域、特定人群的精神追求,讲着精彩绝伦的故事。爱丽丝•门罗于201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麦克劳德曾获都柏林国际文学奖,他们同是我挚爱的作家。

  麦克劳德在这本书中讲述了他所逃离、追念、再也无法真正归属的家乡。加拿大的布雷顿角岛是这七个故事的地理坐标,作家曾在这座海岛上度过少年时期,及至中年,他利用假期返回海岛,在书桌上将少时记忆瓦解幻化,塞进不同的故事空间。从此,记忆中的人物、风景、情怀永垂不朽。

  这七个故事,有不同的人物角色、不同的故事情节。刚刚离家的少年人、离家很久的中年人、携带妻子返乡的中年人、爱上海岛姑娘的城市人等等,注视着海岛上的风土人情,参与着人与人之间的亲情、爱情,离别、留恋。但是,我又觉得它们有着相似的印记,七个小故事隐隐组成了一个更宏观深刻的大故事。

  在布雷顿角岛,大西洋日夜不停地拍打着笔直陡峭的海岸线,阴晴不定的海面上,漂着渔船,飞着海鸥。夏日卷裹暴雨,冬日卷裹暴风雪,但海岛在季节变迁中岿然不动,正像这里的人们,在世代更替中固守宿命。海岛居民的祖先来自苏格兰,他们还会唱盖尔语挽歌,世世代代遗传着卷曲的红头发。母亲的角色一直是现实主义的,有强大的生存本能,父亲作为家族职业的承担者,则是浪漫主义的。他们生养七八个孩子,女孩子长成女人后,操持日常家务;男孩子长成男人后,要么在海浪中捕捞鱼虾,要么钻到地下挖采煤矿。就像是《秋》中母亲养的小鸡,开春买来,冬季卖掉,一年又一年,一棚又一棚,“外貌、习性、直到最后的命运,都不会有任何两样。”

  布雷顿角岛故事的核心是宿命。不论是选择捕鱼还是挖矿,都可能会遭遇海难或矿难,自然给予人类馈赠,也将人类的躯体撕裂成不成意义的几块血肉。人们接受这种宿命,适应这种宿命,被这种宿命改变。他们的房子里总要有一扇可以望见大海的窗户(关注着天气),他们嚼烟草(避免煤矿爆炸),喝混着糖、热水的朗姆酒(抵御严寒与空虚)。甚至连人的肉体也染上环境的色彩,他们的眼睛“如同身后大海一样灰暗”,就像“海上暴风雨前飞驰的云沫”。

  然后血统纯正的羊群中出现一只黑羊,一颗星球脱离整个星系的运行轨道,主人公拒绝故乡宿命的邀约。他观察这座海岛,思考亲人们的生活,“他母亲所拥护的人生在他看来是如此可怖,而且与他自己向往的人生相比又是如此的不堪。”他要离开,即使并不确定去路。

  《去往岑角的路》里,爷爷在牛棚上写下“我们是自己心中绝望的后裔,斯凯、朗姆、巴拉、迪里是我们的过去。”那是他在怀念遥远的苏格兰高地。而作者这代人的书写,也是一首昔日岁月的挽歌。当离家少年染上外面世界的风尘,就再也无法真正归属于故乡,而直至此时,他才坦诚地认识了自己的来路,他自己的生命是祖先世世代代生命的支流,他连接着他们,带着他们走向远方。

  我最爱的那篇《船》,写至父亲海难去世时,感情澎湃激烈如海潮剧烈拍打着岩石,难以自抑,然而麦克劳德先生没有写一字情感。太悲痛,以至于无法或者不必说多么悲痛,只是静默地写下事后发生的事情:海岛居民阴沉地拒绝外来渔船在父亲的那片海域捕捞,“他们只知道,这些海域是神圣的,而且它们的确在等。它们在等我。”而“我”,已难付深情。更进一步,他的支流,他的后代,将永不识这座海岛,他们将再一次飘落四方,念念不忘另一片故土。

  爱这本书,因为它从一个小小海岛出发,讲出了我心底的故事,讲出了人类从逐水草而居就开始讲的离别与怀念,以及,不要回头、无法回头的决绝。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是幼时一字一字背过的唐诗,还记得那诗旁配了图:柳树荫下,牵着小山羊的垂髫小儿,仰着笑脸与一位驼背老翁对话。二十年后,我远离家乡,乘着地铁呼啸而过的大风抵达工作室,用普通话与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们对话。直到读到这本书,才突然忆起这首诗,然后才懂了一千年前诗人的情感,另一个大洲的作家的感慨,和我此时分毫不差。我已离家千万里,全人类都已离家千万里,像蒲公英的种子一样飘啊飘,或许终将飘向茫茫宇宙。而心底有个柔软角落,从未敢将那一口乡音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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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十):文字里吹着凛冽的海风

  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 的《海风失落的血色馈赠》(The Lost Salt Gift of Blood),是加拿大的短篇经典。十月底的广州秋意未显,拜读这部一九七六年出版的小说,勾起了我对冬天的印象。

  《海风》讲了七个故事:秋、黑暗茫茫、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回乡、灰白的金色馈赠、船、去乱岑角的路。它们之间的情感与细节相互碰撞,无意中融为一体。这些故事都与布雷顿岛的大海息息相关,它遥远险峭,与世隔绝。

  开篇的“秋”讲述了一个卖马的故事。十一月的布雷顿岛,清晨变得晦暗,潮水的拍打变得愈发冷酷而规律。

  “我”以孩童的视角,旁观了家里一出残酷而无奈的买卖:穷苦矿工的家庭里,曾经的好帮手斯科特得了肺气肿,母亲劝说父亲卖马。

  斯科特曾经陪伴父亲走过无数暗黑无光的矿洞,结冰的沼泽,炎热的沙路。它拒绝走上买牛人的货车,却在其后跟随着父亲的脚步迈进了这个它否定过的地方。动物对主人不予置否的忠诚,与父亲无奈的背叛形成了反差。

  “我”旁观到了成年人生活的艰难,读者旁观叙述者经历了成年的残酷洗礼。我们不生活在这片海风凌厉的土地,但是多多少少也像“我”目睹过这样的交易。

  出逃与回归,是穿插着几个故事的核心主题

  冰冷的大海,黝黑的煤矿,是进入二十世纪的新一代逃离的对象。

  “黑暗茫茫”里的詹姆斯刚满十八岁就计划离开去往盲河镇,离去的前夕他依然会不舍“即使是坑坑洼洼的街道,当你意识到不知何日才能重踏,甚至今生不会再见时,也会显得落寞寂寥”。

  “海风”中年幼的约翰曾经离开过布雷顿岛去了多伦多然后又回来。习惯总是让人感到顺从而可怕。

  “回乡”里出逃与回归的碰撞达到巅峰,守着海边的一代人与逃离海岸的一代人各持己见,无分对错只是立场不同罢了。

  “去乱岑角的路”里的卡伦,离开过这片土地,在生命最后的几个月又回来了大海的怀抱,她认为回到故乡的自己,是一条“生病了、被污染的鲑鱼”,回到清澈的溪流里......

  回归到底是诅咒抑或是救赎?

  极具冲击力的哀愁散落故事当中

  旅人或民谣无意的诉说,让人无法不在意。

  公路上,司机讲述“斯普林希尔”(主人公的家乡)的私生率,讲述那片矿工事故里死了丈夫的女人遭受强奸,讲述他曾经强奸的一个女人,哭喊起死去丈夫的名字。

  民谣里唱的是失去的事物:旁观者看到哭泣的少年,河水淹过珍妮的坟墓,珍妮是少年逝去的爱人。

  我想这也是麦克劳德叙事的高明之处,他的文字让我们坐上一辆列车,我们沿着轨道经过故事里人们的生活,始终没有交集却历历在目,穿梭在虚构里面却感受着真相。

  扎根海岸的人生命与大海交融

  交织着数代人在这片的海的故事美得惊心动魄。

  他们用生命去追逐生命,固守在粗犷的海岸,海浪一遍遍拍打,拍打出这个地方的失落与哀愁。

  “船”里面的父亲可谓是这样的一个典型,他酷爱文学,却未能堵上大学,他留在了这片海,坚持了一辈子的打渔生活,原文里这样形容他“花一辈子去做自己厌烦的事,比永远自私地追逐梦想、随心所欲,要勇敢得多!”。

  这份隐忍终于伴随他的生命沉甸甸地落入大海扎了根。小说里他的死亡被作者写成半首诗,优雅令人倒吸冷气,“海鱼咬掉了他的睾丸,海鸥啄走了他的眼珠,只有他白绿相见的胡须不问生死,继续生长,如同坟头的野草”。

  麦克劳德的描摹让我仿佛无比靠近布雷顿岛陡峭的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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