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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里的图书馆的读后感10篇

2018-07-09 04:26: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监狱里的图书馆的读后感10篇

  《监狱里的图书馆》是一本由[美]阿维·施泰因贝格著作,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6.00,页数:442,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监狱里的图书馆》读后感(一):哈佛毕业生监狱图书馆回忆录:皮条客与囚犯共存(赵妍)

  从哈佛大学毕业后,阿维·斯坦伯格成了《波士顿环球报》的自由撰稿人。某天,他看到了一则招聘启事:马萨诸塞州萨福克县的一家监狱需要一名图书管理员

  “仔细想想,我觉得这个工作应该是个不错人生教育课程,对作家来说也能获得更多生活体验肯定比参加什么MFA项目有用些。”阿维 斯坦伯格递上了自己简历,其后的两年半时间里,他一直在“湾区”度过:既是一名监狱图书管理员,也是给囚犯们传授创意写作课程的老师

  阿维·斯坦伯格的回忆录《监狱里的图书馆》,揭开了一座图书馆在监狱中所扮演的让人意想不到特殊角色,在这座监狱图书馆里,有正在撰写自传的皮条客,也有靠默记偷来的莎士比亚戏剧才能不疯的老囚犯—当然,还有斯坦伯格这个被囚犯们称作“书虫、瘦子、哈佛、犹太卷毛”的图书管理员。

  “监狱里的图书馆和真实世界的图书馆完全一样。当然,那里也有读书会,诗歌朗诵和沉思,但鲜有安静时候。图书馆是监狱的交道口,是几百个囚犯处理他们要事的地方,是狱警和其他职员逗留、闲逛和交流的地方。因此监狱图书馆的氛围交际和快节奏的。我经常跑着做事。”

  比“肖申克的图书馆”更丰富

  时代周报:在监狱图书馆工作,你一年的收入是多少?

  斯坦伯格:我全年起薪是34000美元,此外再加医保福利。这是一个市政职位,也是工会职位,薪水多少是根据市政府与工会的协约定的。还有一个工资等级,在职时间越长、薪水越高。

  时代周报:一个哈佛毕业生,跑去当了一所监狱的图书管理员,怎么想的?

  斯坦伯格:这其实是个意外。我在网上看到招聘表的时候心想:哟,这份工作可能好玩儿的。我那时候比较年轻,大学毕业没多久,对很多新奇事物跃跃欲试,所以提交了申请。后来随着了解深入,这份工作对我的吸引力越来越大。其实这个工作包含了很多教导他人的意思,而我又真心喜欢教导别人。监狱里的人求书若渴,如果能在这样一个地方坐拥群书,对我而言是一件激动人心的事。我从哈佛毕业,主修历史文学。虽然喜欢书,却不知道要如何把书籍应用到工作中,也不知道要如何让书籍突破精英学校圈子,变成社会大众财富。而监狱图书馆的存在,似乎是联结这两个世界的桥梁

  时代周报:去那里工作之前,你想象中的监狱图书馆是什么样的?

  斯坦伯格:没有任何概念。在看到招聘信息之前,我甚至都不知道原来监狱还会招图书管理员,也不知道这还是份全职工作!我和大多数美国人差不多,对图书管理员的概念仅仅来自于那部小说电影—当然电影更有名—《肖申克的救赎》。但在肖申克的监狱,图书管理员自己也是个犯人,所谓的图书馆只是他摆弄出来的几摞书而已。我们那儿可是个真正的图书馆,一片足够大的空间,会把外面人员招聘进来,与犯人一起工作。所以其实这份工作比我预期的要丰富得多。

  时代周报:监狱图书馆和普通公共图书馆的区别在哪里?

  斯坦伯格:主要区别在于,监狱图书馆的读者们成天生活在一起—当然这种共同生活的模式比较特殊,他们抬头不见低头见,天天如此。因此,在监狱图书馆里发生的一些行为,可能就是在楼上牢房、在监狱大楼、甚至大街上的情节延续。所有人镶嵌在所有人的生活里。在不同的情节环境下,图书馆的功能和角色会不定期变换,有时候能给人提供一些私人空间,让人从繁琐的日常中逃出来喘口气,而更多的时候则充当了囚犯们争执冲突场所。如果换个角度,我们可以说:监狱图书馆就如家里的客厅,是一个人人共享的空间。

  最受欢迎的书是占星学和房地产

  时代周报:据你观察,犯人们借得最多的是什么书?

  斯坦伯格:最受欢迎的书是占星学和房地产方面的。我在书中写过,犯人们特别喜欢看解梦的书。我有犹太人背景,对犹太法典的很多段落谙熟于心。我记得《圣经》中的约瑟夫被投入监狱后就变成了一名解梦师,可能监狱生活在冥冥之中激发了人们解梦的欲望。由此,我把解梦书归类为“古老的监狱文学”。

  很多犯人还会开口要借“街头小说”,这种街头小说一般讲讲都市生活、黑人故事庸俗爱情之类的,都是由一些正在迅速崛起的小众出版商出版的,比如“三连冠”。这些书的可读性非常强,很能引起城市里黑人群体的共鸣实际上,“三连冠”公司正是由一些出狱的犯人们共同创办的,他们填补了一个未开垦的市场,然后又把这些书卖到监狱图书馆里来。你会看到,在监狱文化和城市生活之间,有一股循环往复浪潮

  总体上说,被借问次数最多的书是鲁伯特 格林的《权利的48条规则》,一本典型的马基亚维里式自救手册,但图书馆不提供这本书。

  时代周报:书中,让人印象非常深刻的是监狱里那名叫杰西卡的女人儿子和她进了同一家监狱,你曾试图帮助他们俩取得联系

  斯坦伯格:我所在的监狱,男犯女犯都收押,但始终开关押,他们不可能取得联系。男女之间的气氛尤其紧张,是监狱的重点关注对象。女人们在塔顶上可以看看院子里的男人,有时候男人们也会在图书馆里的书页里夹纸条互留讯息

  杰西卡和她儿子的故事是我书中的重点。杰西卡报名参加了一个在塔楼上的创意写作班,此举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坐在教室窗边、看看楼下刚入狱的18岁的儿子。

  她就这么坐在窗边,往下面的院子看。这就是她来上我这门课的原因。大约在16年前,她把儿子抛弃在教堂,从此两人再也没有见过,如今他们却同处一所监狱之中—也许不能说相聚,但她只要隐隐觉得儿子出现在那里,他就真的在那里。当时,她这种只想坐在窗边看一眼儿子的卑微欲望让我饱受冲击。她曾试图反抗命运:一开始只想看看儿子,后来又想跟他取得联系。我很希望她有个好结局,然而事与愿违

  监狱工作经历不亚于上哈佛大学

  时代周报:工作多久后你意识到其实是在为写一本书做准备

  斯坦伯格:差不多是在结束图书馆工作的时候,也就是第二年年末。我当时正在找工作,同时也在写一部科幻小说。我想到,这样一份监狱图书管理员的经历,对于一个立志写作的人来说,应当是一堂不可多得的人生教育和语言训练课。一旦跳出了这个想法,我就算开始写故事了:我想见到所有的东西,想搜集人生中所有精彩部分,以作为未来故事的插曲。如果我坐上了一辆好玩的巴士,如果我在监狱里碰到了一个好玩的人儿,我就会想,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以后也许会出现在我的某个故事里。我相信,综观大千世界的故事是一种很好的小说写作法,能够从童年记忆开始,直到五分钟前心中所想,把所见所闻都囊括进去,将一切都娓娓道来。只要一个人下了决心要当作家,或者时刻意识到他是个作家,他就会对日常细节保持敏感并将它们转化为可叙述的故事,我认为,这种把日常生活采编进故事里的冲动,正是一个人决定要写作的初衷。对于这样的人来说,写作也可以视为四处停停走走、自言自语。我时刻不停地在笔记本上做记录,从那时候开始,我积攒的记录本到现在已经有1017本了。

  在监狱图书馆工作时,我会休息时间涂涂写写,这本关于监狱的书就是集日常涂鸦与随想而成。我甚至还给《波士顿环球报》写过一篇关于监狱诗歌教学的文章,那是我在监狱图书馆杂志发表的第一篇文章。现在回头想想,那应该算是我写这本书的开端。但直到我真正决定离开监狱,直到我能够对整段经历作一个全景式回顾—头尾不落、环环相连时,我才明白,对我的写作来说,监狱图书馆并不是一段教育经历,也不是一个灵感来源,而是这个故事本身。同时我也意识到,我的书不是一本科幻小说也不是一篇纪实报道,而是一出由我来讲述日常生活的非科幻戏剧—换个词,就是回忆录。

  时代周报:你为什么要离开监狱图书馆?

  斯坦伯格:我在那里待了将近两年才走,离开的主要原因是我想开始我的写作生涯。去监狱图书馆工作之前,我当过新闻记者,写过一点东西,以为我可以一边工作一边写作,然而我做不到。我意识到,如果我真的想当作家,就必须辞去这份工作并全身心投入。还有一个原因是我当时觉得累了,心理生理精疲力尽,需要休息。有一些人在那里持续工作了30年,实在惊人了!

  时代周报:你对自己这段在监狱图书馆工作的经历如何评价

  斯坦伯格:这是一段值得铭记的学习经历,我希望自己做得不错,我在这里做成了很多事且为之感到骄傲。短短两年不过一眨眼,却是我永生难忘时光,值得我时时回顾。这段经历,对我的教育和对我本身的重要意义都不亚于哈佛大学。从情绪层面上讲,待在一个人关人的地方,成为这个地方的一员,淹没在无尽的沮丧痛苦之中—这些痛苦不仅仅来自于犯人,还可能来自守卫和员工—这一切都令我相当痛苦。监狱向我敞开了一个更广阔视角,让我对这些日复一日忍受煎熬的伟大的人们怀有全新的敬意—这些人,哪怕待在监狱的时间再长,都能保持幸福乐观和善良的心性。难得的人生一课。

  《监狱里的图书馆》读后感(二):陈增爵:监狱里的“书虫”

  ◎陈增爵

  《监狱里的图书馆》这本书,是一个在波士顿监狱担任了两年图书馆管理员的犹太青年对自己这段人生经历的回忆。在“狱卒”生涯中,他成了一个“文学碎片打捞者”。

  倘若说知识改变命运,监狱图书馆管理员的使命,作为当局对罪犯感化政策体现,理应值得炫耀一番的,尤其是美国文化里,宗教气息浓厚的“忏悔”、“救赎”也会比较讨喜,可该书作者阿维·施泰因贝格看起来却不那么知趣——书的开头,他偏生叙述了自己遭遇街头打劫的一幕,那歹徒正是曾经在监狱图书馆借过书的刑满释放者,歹徒也认出了他,却仍然抢走了他身边的所有钞票……当然,该书也并非要说,阅读好书对改恶从善毫无作用。力求原汁原味诉说自己所感受的时下美国的监狱生活,似乎才是《监狱里的图书馆》的写作动因。

  读解这部纪实风格作品的一个关键词是“风筝”。波士顿监狱图书馆管理员管理图书,同时担任囚犯文学写作课的教员。阿维·施泰因贝格曾就读哈佛大学,又在《波士顿环球报》工作过,书生气息与狱警职业要求的错位,让这个不同一般的狱卒,被囚犯取了个“书虫”的绰号。监狱里的图书馆在某种程度上是囚犯的“邮局”,归还图书时,囚犯会在书中夹上纸条,与自己想要交往的同狱犯人交换信息。吐露情感需求的纸条,在牢狱里被称为“风筝”,大多是男犯人写给女囚犯的,其中不乏性需求的粗陋表达或油滑的调情,当然也有亲情传播。阿维将“风筝”称为“文学碎片”,他翻拣、阅读这些信件,从中触摸到囚犯私密的情感生活,从文学碎片里打捞犯人尚未泯灭的良知

  “窗户”,是读解该书的又一个关键词。为囚犯开文学写作课,使阿维有更多机会探测囚犯们的内心奥秘。“犯人们对通往外部世界的窗户经常是爱恨交加的。”与紧锁的牢门相比,有铁栏的监狱窗户可谓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空间。阿维的文学写作课安排了一项练习描写观察窗外的景物。他认为这个方法无论对男囚班、女囚班都“颇有成效”。看着窗外可望而不可即的世界,犯人很难做到心如止水,当然,这项练习对犯人的意义亦因人而异。阿维发现有一个专选紧挨窗户座位的女囚,不由得对她“另眼相看”,这位女囚杰西卡的生平,是书中最具文学色彩篇章。她的结局悲惨,可她将阿维当作朋友,居然是通过与她的交往,使阿维对爱情和婚姻理解得以深化。

  他还为维护来上写作课的囚犯的合法权益,与行为不端的狱警同事据理抗辩。他接触到各类囚犯,从这段生涯里获得了人生的历练,由此也逐渐理解了性格古怪的外祖母,甚至对自己犹太家族的往日苦难,若有所悟。当然,这些内容在书中只是略有涉及,有若生活行脚中漫不经心的一瞥。然而人生之旅途,不正是无数个漫不经心的一瞥之集聚?

  《监狱里的图书馆》摆脱了人们对牢狱生活惯常的窥探欲望,作者徐徐道来,述说着美国监狱里的日常生活,包括形形色色的狱警、囚犯的形象,“理解”是这部纪实作品叙述的基调,亦不乏调侃幽默。它又如同对美国社会现实的肌理所作的一个切片——那可是份汁水饱满的切片哟。既暴露“恶”肆无忌惮的张狂,也呈现“善”怯弱柔软的蠕动,还有改恶从善的因子如何萌发,以及忏悔愿望的露头、挣扎,又如何因缺乏合适的环境而逐渐萎缩,最终泯灭……《监狱里的图书馆》就此而飙升了它的文学指数。

  该书的结尾令人印象深刻。在阿维的帮助下,年轻的楚尼踌躇满志,期待出狱后当个自食其力的厨师,可他刚获得自由不久,却莫名其妙地殒命于一场街头暴行中!《监狱里的图书馆》就这样以悲剧谢幕了,莫非,调侃、幽默仅仅是监狱生活那浓重的悲剧底色上的一份点缀!

  《监狱里的图书馆》/﹝美﹞阿维·施泰因贝 著/

  陈体仁 译/上海三联书店2014年5月

  《监狱里的图书馆》读后感(三):不如就这样放弃人生

  《监狱里的图书馆》是一本难得一见的文字有趣的书,如果你能忍受厚实的散文化小说对阅读耐力的考验,那么它将是水滴嫩叶、雨打芭蕉或红泥暖火、围炉夜话时节最温暖的陪伴,因为书里的内容,天然的带有清冷的味道,于微寒处最相宜。

  “皮条客能成为最好的图书馆员。变态杀手则完全不是这块料。骗子也一样。帮派流氓、枪贩子、银行抢劫犯——他们擅长控制局面,擅长小圈子内的协作,擅长缜密策划和压抑怒火——这些人都具有图书馆员的基本技能。那些剥头皮的莽汉和放高利贷的家伙也能干。但这些人都缺乏某种素质,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难以把握的东西。皮条客会称它为什么?对了:爱。”

  这是一块全新的领域,在监狱里做一名图书馆员,年轻的犹太人阿维,带着哈佛大学历史与文学专业的双重浸淫,以及犹太神学的苦读钻研,有些脆弱的无力感,以及难以泯灭的善良,他处在混乱的犯人中心,做不好强硬辣手的管教权威,即便是读过罗伯特·格林的《建立威信的四十八条法则》以及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他也难以改变自己的诗人作风。

  想必你已经知道,图书馆里都是一些带有社交障碍、反社会行为以及暴力倾向的犯人,一句有口无心的言语,说不定会带来一场血雨腥风的疯狂后果,更需要小心的是,四处都是虎视眈眈存心找碴的狱警,他们在无人监管时作威作福,在收到反抗后立马变身受气小怨妇,一个在文学的高贵中且歌且行的游吟浪子,一个曾经沉浸于药物中不能自拔的前途迷茫的年轻人,是绝对不可能在风暴的漩涡中逗留太久的。

  书,能否重塑一个人的性格与人生?写作训练,能否带给一个犯人重新做人的勇气?我们总希望得到一个温暖的回答,但是现实总是比纸面的文字更为冰冷,更何况,这些曾经犯过错误的人,究竟能与过去隔断得有多干净?

  那些被放弃的人生

  在托马斯·霍布斯的《利维坦》中,有一个没有强大统治者的卑劣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人生是“孤独、贫困、龌龊、野蛮和短命的。”在监狱里的作奸犯科者看来,世界的全部也不过如是。

  监狱里的孤独代表,脱衣舞女杰西卡,总会借着上写作课的名义,坐在窗边,看两岁时便被自己抛弃的儿子,是的,他现在十八岁,也被关进了波士顿监狱,女囚的写作课时间正好是男囚的放风时间,她的儿子此时总会在操场上打篮球,“他的身体随心所欲地运动,没有滞碍。”或许他并不知道自己的母亲还存在这个世界上,更不知道她在每日偷看自己。

  在克里斯两岁的时候,杰西卡沉迷于药物,嗑药嗑到不省人事,经常把孩子丢弃一旁,在街边哭哑嗓子,终于,杰西卡下定决心,乘火车来到富人区,在一张礼盒包装纸的反面写了一张纸条,“我是个垃圾,这点不会变了。他是个好孩子,请给他一个好的家。上帝保佑。”她把孩子抛弃了,她也抛弃了自己,坐火车从新英格兰到了佛罗里达。

  “将孩子置于危险中,然后离开他的行为是得不到宽恕的,我不停地想着他的皮肤、他的皮肤、他的皮肤。他的皮肤是那么柔软,坏人会伤害他。”

  我从网上找到美国地图,查找新英格兰到佛罗里达的距离,基本上是从美国的最北流亡到了最南,这距离隔断不了杰西卡的绝望和懊悔,“她一生已经犯下了许多罪,但遗弃儿子是迄今的罪中之罪——也是唯一没有受到惩罚的罪,当然,这本身就是一种惩罚。”

  这沉重的负罪感伴随了杰西卡的一生,她永远保持孤独,希望不被宽恕,她默默地吸取周围人的仇恨,以及她自己的仇恨反刍,终于,在她要转狱时,向阿维提议,想给自己的儿子写一封信,同时,还拜托狱友给自己画一张肖像画,打算同信一起交给儿子。

  画像那天,她用各种能够搞到的颜料化了妆,扎了头绳,她开始给儿子写信,讲述自己的成长,信写了很长时间,直到她转狱之前,她都没有完成,她把信和那幅忠实还原又带有美化的肖像画都撕掉了。出狱后一个月,杰西卡死于吸毒过量。

  她没有勇气面对自己的人生,她是一个失败的母亲,她抛弃了自己的儿子,那沉重的负罪感压垮了她。

  在这本书里,可能这是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个故事,那是一个人生中伴随了各种不如意的母亲,她太过脆弱,朋友自杀、姐姐被杀,被绑架的只有空棺材下葬的挚友,慢慢积累的痛苦,抛弃掉的两岁孩子,狱中窗口的凝视,“鲜花招狗”,人世荒蛮,现世冰冷,毫无温暖。

  在这本书里,有各种可怜人,我们不能套用流行语,说“他们没有错,错的是世界”,但是,如果我们自己不小心犯了错,会不会同样让自己随波逐流,匆忙告别?

  那些赤裸的虚伪人生

  在法庭上,在社工的办公室,在狱警面前,在假释委员会,一个专业的犯人哭家会做到:

  A 真的流泪,而不是捂住脸才开始呻吟。

  绝不用呻吟和痛哭等虚张声势。

  C 不仅开始啜泣而且“试图抑制它”,直到,最终,几乎不能自持。这正是奥斯卡学院派喜欢的。

  这是众多的监狱表演中的一种,那些积极背后的阴谋,人人都爱搅浑水,那些小把戏被戳穿的愤恨,那些积累着仇恨的出狱后的危险分子,这是一个危机四伏的世界。而在这个充满欺骗的世界里,那些欺骗来的善意与情感,成为了维持一个人去改过自新的虚弱动力。

  这是一个丑陋的世界,想成为伟大监狱小说家的皮条客甜哥曾经诱拐14岁少女卖淫,想成为厨师新星的具有写作天分的楚尼出狱不久便被枪杀,人生充满了肮脏的现实,似乎只有在怀念里,一切才值得去寻找可取。

  这是一本充满现实意味的书,但在作者轻松的笔触下,却并不沉重,那些自嘲与可贵的幽默,是对一种失衡人生的讥讽。

  《监狱里的图书馆》读后感(四):如何判别一部作品的俗套与不俗

  【快读部分】

  本书类型:纪实文学

  本书特点:从哈弗毕业的阿维是一名犹太人,他应聘到波士顿的一家监狱里面的图书馆工作。在这里,他如何与罪犯相处,这些罪犯又是怎样的千姿百态。阿维在这本书里娓娓道来。然而翻译后的语境,让人读起来有点累。加上这本书不薄,还是需要一些毅力才能读完的。

  【慢读部分】

  一部文字作品,当被印刷成书籍的时候,就面临着被评价。而评价往往都是挑好的(废话,如果都是被骂的,应该也不会有人买)印刷在书籍的腰封或者封底。这本《监狱里的图书馆》也不例外。其推荐语第一句就让人非常失望,“一部真实版的《肖申克的救赎》”,幸好第二句又拯救了这本书,“《旧金山纪事报》年度最佳图书”。

  在我看来,很多东西是不能类比的。人与人不同,创作出来的作品自然不同。非要硬邦邦地用一部知名的电影来评价一本书。这可谓大大的俗套。如果是这样,可以不可以说这是一本监狱版的《红楼梦》,或者美国版的《白毛女》?这些类比并不恰当,我只是这么一提。然而这样的推荐话语,真搞不清楚编辑在考虑读者群体的时候,关注的是哪一点?

  当然,一本书好看与否,一方面取决于书的内容,一方面取决于读者。但在讨论一部作品的时候,我能力有限,就将读者这个因素不再展开剖析了。

  《监狱里的图书馆》让人一看这个题目的印象就是,监狱里的图书馆对犯人有什么用?监狱图书馆管理员又是怎样开展工作的?看看这本书的页数,估计里面一定有很多通过阅读来挽救罪犯的情节吧?

  要是按照这种思路去写这本书,那就俗套。为何?因为这就是大众读者的思路。单纯地去满足读者,而不是引导读者,或者让读者回味无穷,在书叔看来,不仅是作者构思的狭隘,也是作者能力的不足。

  说得更直白一些。《肖申克的救赎》不是俗套,但是《肖申克的救赎》版本的《监狱里的图书馆》就是俗套。陈旧的情节、人云亦云的观点、猎奇的噱头,很容易毁掉一部作品。

  《监狱里的图书馆》从开篇,就慢慢地讲述了背景。作者告诉读者,他的情况以及他为什么会去申请,又是怎样通过面试的(比如通过头发化验吸毒情况)。而到了图书馆里面,他又看到了由犯人担任管理员的情况,而作者阿维不仅要担任管理员,在此之外还要有所贡献,即担任写作课的老师。阿维的身份有些微妙,因为他管理的是图书馆,而不是犯人。图书馆因为有大量的图书,往往成为不同时间段放风的犯人之间沟通的圣地,比如留个纸条什么的。还有一些犯人利用图书馆里面巨大的书架,搞一些小动作。甚至精装书都可以当做凶器。而且监狱里面,犯人和犯人之间也有勾心斗角。如此复杂的情形,阿维需要以图书管理员的身份去面对和解决,有没有感觉好像自己拿着三八大盖,要对付一群洲际导弹?这样,这本书才有趣起来。阿维开始引入不同的犯人,也才让读者能看得下去。

  这种丰满的构思体系,才能保证了作品的不落俗套。

  当然,俗套与否,是一个见仁见智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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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狱里的图书馆》读后感(五):翻译用的是百度机翻么?

  一个犹太宗教神童寻找自我之旅的有趣驿站,一个哈弗大学毕业生在去读法学院还是去给纽约时报写讣告后的第三个探索生活的选择。

  明明题材很有新意,也能看出原著文笔很风趣俏皮。既然费心引进为什么翻译成这幅死样子?虽说请不起翻译大家,但终于原作敬业干活难道也很难么?很想问一下译者校对和编辑,你们到底通读过成品么?也是越来越不懂现在的出版社,为什么怎么不爱惜自己的羽毛。

  我这里来贴一段弯弯的翻译,你们别怪别人觉得我们没文化,这种对比真的蛮丢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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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條客可說是圖書館員的最佳人選,變態殺人犯和詐欺犯則是最糟的。其他像幫派分子、走私分子、銀行劫匪之類的,由於十分熟悉群眾管理、很習慣和一群夥伴共事,又計畫周延且能顧全大局,這等人也都算是具備了圖書館員該有的基本技能;至於賣黃牛票和放高利貸的,也可以來參一腳,不過,總覺得他們好像少了點什麼。嗯……怎麼說呢,就是那種不知怎麼形容、無法捉摸、難以名之的……唉呀!皮條客是怎麼說的?啊!對啦,就是熱情!

  圖書館裡不光是有書可看。在百無聊賴的監獄中,圖書館簡直是「熱門景點」。大家會去那邊看人,也給人看。在書架間,你會碰到定期聚會熱烈辯論的資深獄友,他們會一起琢磨些新玩意兒,或是高談闊論、大談往事、天南地北亂扯,順便再唇槍舌戰一番。你會看到有些老鳥囚犯認真的編寫回憶錄,而菜鳥囚犯則是預備創作下一齣偉大的皮條客劇本。

  你會在圖書館碰上像骰子哥那樣具有受刑人身分的館員,然後他會跟你說,他在某某地方蹲了兩年都還沒瘋掉,全是靠著背誦偷偷夾帶進去的《莎士比亞全集》。為了證明所言不假,他會背出大段大段的劇本內容。骰子哥是個戴著太陽眼鏡的思想家,他會搬出那套「人性本惡」的理論說服你,還告訴你監獄圖書館「不是個讓你變好,而是讓你如何學得更壞」的地方。他會威脅你,叫你讀瑪麗.雪萊的《科學怪人》,逼你相信那正是在說「我們的故事」——他所謂的「我們」是指皮條客,他認為那是一種特殊階層,就像牧師一樣,是服膺人性的自然律來過生活。

  他可不是在開玩笑。就像多數熱愛思考古老問題的皮條客一樣,骰子哥看待舊書可認真了。他贊同美國散文家愛默生的自助論,同時對很多美國大學把莎士比亞跟文學經典排除在課程之外,深表震驚。這個消息還是他在《高等教育記事報》裡讀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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