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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在歌唱读后感10篇

2022-03-23 03:02:4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野草在歌唱读后感10篇

  《野草在歌唱》是一本由(英)多丽丝•莱辛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4.80元,页数:24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野草在歌唱》读后感(一):无可挽回的死亡

  在一个炎热的下午我看了完了这本小说,心绪久久不能平复。好小说常常能起到这样的效果-----把一个人带进小说,让一个人沉浸在一种情绪里。窗外的阳光那么刺眼,太阳好像永远也不知疲倦的散发光芒,炫耀他的力量,我仿佛也进入书中的世界,那个没有装天花板的房子,闷热得让人窒息。我看着玛丽童年对家庭的厌恶致使她成年后对性的恐惧,看着她一步步地长大,直到她成为一个老姑娘,从别人的谈话中惊恐地发她“应该”结婚了,她是那样草率,那样毫无准备地就嫁给迪克——那个在电影院与她偶然相遇的男人。她来到农场,在那时的她看来是“接近自然”,婚后的与世隔绝和丈夫的固执地半途而废所导致的贫穷,彻底摧残了她的意志,无可挽回地使她走向死亡的深渊,不是没有反抗,但她的出走也因城市对她的拒绝而告终。摩西的出现像是在她暗无天日的生活中撕开了一个裂缝,让她的生活出现一点生机,可就像长时间不见天日已经朽烂的木头见到阳光一样,阳光加速了木头的瓦解。在玛丽死亡的前夕,她已经预料到了死亡,就在那个阳台上,终于在丈夫已经睡下的夜晚,她偷偷出去,迎接了自己的死亡......

  不得不说多丽丝.莱辛的心理描写引人入胜,是那样的真实而又细腻,即使我从未有过那样的心理体验,但依然身临其境,并为之感到震撼。玛丽无力反抗,就像她预料到她走后植物会迅速瓦解整个房子,她也被这种生活所瓦解。

  书后附有她的诺贝尔授奖词,题目是“谈拿不到诺贝尔奖”,我觉得叫“不谈拿到诺贝尔奖”更好。跟肖洛霍夫简洁的授奖词不一样,她的受奖词很长,完全延续了她的书的风格,更像是一场即兴演讲,而不是准备好的受奖词。内容是非洲人对书籍的缺乏,和对知识的渴望。有一个非洲人给他写信说:我也想成为一名作家,因为我有一座当年和你住的一样的房子。但那不可能,因为莱辛的房子里充满书籍。看完她的受奖词,我都不禁想去支援非洲办图书馆了。

  《野草在歌唱》读后感(二):多丽丝·莱辛的《野草在歌唱》与艾略特的《荒原》

  多丽丝·莱辛的《野草在歌唱》与艾略特的《荒原》

  她想,她得独自走完人生的道路。这是她必须吸取的一个教训。——题记

  我没有读过艾略特的《荒原》,但是读了多丽丝·莱辛的《野草在歌唱》,我就能猜想艾略特要表达的东西,这两本书一定是表达共同的思想。“野草在歌唱”摘自《荒原》里的一首诗,一开始我没有注意这个细节,只觉得这个标题是这首诗中最有生命力的——一种向上的温柔的生命力,可是这篇小说写的是一个悲惨的故事。(凡是发生在南非这些国家的故事都没有什么好故事,例如《耻》)为什么多丽丝·莱辛会选择这一句作为小说的题目呢?

  多丽丝·莱辛写的是一个平凡人的故事,艰苦的,日复一日的繁重枯燥的劳动,为生计引起的夫妻间的争执,炎热而恶劣的气候环境····所有人遇到过的生活中琐事,平凡的困难在书中都可以找到,可是这个故事读来如此震撼。这篇小说是伟大,出色而成功的。任何一个在生活中吃过苦头的女人,或者承受过打击有过自杀念头,最后苟且存活的女人,读了这本书都会有共鸣。

  一个女人嫁给一个男人,过上贫困的生活,这种贫困折磨着他们,以致磨损她的生命力和对生活的希望,即使摩西最后没有把她杀死,她活下去也和死没有多大的差别。这本书虽然写到种族歧视这个元素,但我认为它的主轴还是围绕人的命运,像回到《俄狄浦斯王》这个悲剧主题——人难以逃脱命运,一切困难厄苦,仿佛早已注定,任何人都无法逃脱。而这篇小说既具有现代性,又具有象征性,小说里写的是一片荒芜的田野,一个自然的荒原,在人口稠密的城市,其实跟荒原没有区别,不论在哪一个国家,人一样会感到孤独,有贫困,同样感到焦虑不安,日复一日按规律生活的人突然崩溃了,忽然所有传统的观念,爱情,忠贞,信念,准则,全部崩溃了,即使没有战争,饥饿,但人还是发疯了,无法把握生活,无法从生活中找到支撑,明天是今天的重复,玛丽的崩溃是现代人崩溃的开始,而不是结束。我们每个人都是生活在一片荒野上,没有遮蔽,为了生存彼此无可奈何相互依靠,我们一旦离开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又立刻被新的人所占领,吞并,我们屈居其中,战战兢兢 ,等待死亡的到来。不论是生存的境地还是精神上,我们都处于一片荒原之中。

  除了对这些灾难表现悲伤,失望,痛苦,剩下便是日复一日的麻木,等待死亡,这难道不是人生吗?大多数人都是这样过的,这就是生活最真实的样貌。要么彻底发疯,背离生活。人被抛到一个荒芜的绝境中,没有人怜悯,被环境逼到了疯狂的地步。(迪克和玛丽都是受害者,玛丽不全是因为迪克才走到绝境)“病在心里。在心里的什么地方。你知道,这并不是病,而是什么地方,一切都错了。”

  这个故事详细地写出一个女人如何一步一步走向绝望,以致让我觉得最后那个结局写得太好了,最好不过。我认为这个故事的结局是必然的,作者安排得如此精妙,这是最浪漫,最美丽的谋杀,使前面悲惨的苦涩味都冲淡了。这场谋杀比起前面玛丽所遇到的种种不幸,倒不如说是一种完美的结局,一次归于宁静的安眠,甚至带有某种神圣的爱在里面。

  因为这是她自己遇见了的,她预知到自己要死,(“等我死了以后,天就要下雨的。”)她没有逃跑,摩西也没有逃跑,也没有后悔,(虽然小说中无数次出现以一个白人的眼光,黑人是多么的低人一等,肮脏,令人讨厌,可是作者最后还是表达出对黑人身上的人性和高贵的品德的肯定和赞赏),他像一个勇敢的王子,一个自信的国王,夺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切,包括他的尊严。而且玛丽也不想离开这里,她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她不想离开摩西。这是一个最理想的结局,从没有在一本书上见过这么凄美又符合人道的谋杀。仿佛在整本书里面,你唯一找到一丁点安慰的地方就是玛丽被摩西杀害了,因为前面描写的那种贫困,凄苦,辛酸的生活毫无浪漫可言,令人感到窒息。(除了对景物的描写和由此引起的想象以外)唯有最后一个部分才能让你有所盼望,有那么一点激情喷发出来。

  结局的描写加入了人物的心理幻觉,用雷电交加和黑暗的自然环境营造出一种紧张又令人恐惧的气氛。有一点可以推断的是,玛丽是冒着怎样的恐惧走出去见摩西,是带着内疚的心情请求他的原谅,之前她隐隐约约之中感到自己将要死,而这正好符合摩西的原意,他不想让任何人看见这场谋杀。摩西由始至终都表现出一种高贵的尊严,以及敢于承担责任的精神。

  当然,这个故事也反映了那个时代在非洲生活的白人以及黑人的状况。这篇小说用了很大的篇幅描写黑人,更多的是令人厌恶的感情色彩,在白人的角度去看,黑人不知廉耻,野蛮,淫荡,原始,丑陋,肮脏,永远摆脱不了贫困。反正是把他们当畜生,不是当人来看待。(“这些人从来不曾和土人来往过,除非是以奴隶主的身份和奴隶打交道。他们从来不曾从土人自己的生活中去体验他们也是人。”)假如 一个白人像对白人一样对待一个黑人,甚至和黑人发生关系,爱情,那是不可思议,不能被接受的。白人和黑人怎样在奴役和被奴役之下和平相处,白人农场主是非常依赖,离不开这些土人,即使他们多么令人讨厌,多么不愿意与他们打交道。因为多丽丝·莱辛是一个反种族歧视的人,所以她才会在描写了白人眼中多么讨厌黑人之后,间接说出黑人与白人一样是有灵魂的,讲信用的,正直的人。她是从反向的角度来突出他们的特点的,当他们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之后,他们会作出抱怨,不满,这时会显现出作为一个人那样的感情。

  小说中白人的生存并不比土人好到哪里,到非洲去的这些白人拓荒者确实也吃尽了苦头,变得和当地的土人一样顽强,勤奋,坚韧。在一片荒芜的贫困之地,除了周围的景色能给予人慰藉,最大的安慰莫过于人与人之间团结紧密的关系。可是这里的白人的关系真如所说的那么团结紧密吗?“这些穷苦白人决不会使同类为他们难受,因为他们违背了白人的生活准则,他们只会招人鄙视和厌恶,而不是怜悯。”这些穷苦白人连自己的生活都保证不了,如何能帮助自己的白人兄弟呢?查理·斯莱特表面对迪克表现出关心,实际上却在盘算吞并他的农场。在那一种艰难而孤独的境地,一个白人女人和一个黑人发生感情,稍微有点人性的人都会把这当作最自然不过的事情了。可是这因为违背“白人文化”。(“因为在一个种族歧视微妙复杂的社会里想要生活下去,有许多事情他只好不看不想。”“这种白人文化决不允许一个白种人——尤其是一个白种女人和一个黑人发生什么人与人的关系,不管这种关系是好是坏。‘白种文化’一旦允许建立这种关系,它本身就要崩溃了,无法挽救。”)在谋杀案发生后,查理·斯莱特和警长在年轻人托尼面前掩饰玛丽的死因,也证明了这种白种文化的虚伪,因为它拯救不了白人自己。

  从另一个方面,多丽丝·莱辛通过这本书表达了她的一个对文化冲突的深刻诠释。一个黑人男性把一个白人女性征服并且杀害了,这其实是作者为了对“白人文化”的一种讽刺。白人自以为自己强大,永远居于比黑人高一等的奴隶主地位,玛丽是因为摩西的到来才开始认识自己,并开始自己的人生,尝到真正的爱情的滋味,此前她对黑人是深恶痛绝的。可是现在却由一个黑人来关爱她,拯救她,这说明白种人离不开黑种人,而且他们是可以建立一种平等,友好的关系。而且“白人文化”在黑人社会里霸道横行是终将会被打败的。

  另外,这篇小说一些写景的手法,尤其是接近后面部分的,玛丽想象和离开农场以后,原野的荒草会把这里的一切都吞没,房舍倒塌,令我想起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最后那宅院也因为家族的衰落变成废墟。我觉得《野草在歌唱》的开头和结尾和《百年孤独》写法有点相似。可是她更偏向于象征主义。

  附记:由此我便想到一位同样以自己的一生来探讨文化差异的女性——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母亲,她是一位不平凡的女人,因为她敢于打破传统的观念,和一个黑人结婚,又和一个亚洲的黄种人结婚,她是研究人类学的,并且在生活中彻底实践了,把自己抛入一种与自己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群之中,强迫自己尝试在这种关系之中生存。虽然第一次婚姻失败了,可是她的孩子成了一个总统。她身上应该有一种勇敢,不怕失败的探险,开拓精神,只有这样的女人才敢于打破文化之间的疆界,探讨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融合的可能性。

  《野草在歌唱》读后感(三):人类并没有走在一条完善自我的道路上

  种族主义制度的延续,恐怖主义的泛滥,我们,人类并没有走在一条完善自我的道路上。

  《野草在歌唱》一书通过讲述非洲白人的生存状态来揭示上个世纪广袤非洲土地上黑人原住民与白人共同的生存困境——种族制度。在这一制度下,我们看到的不仅是黑人作为被害者身份遭受不公的欺凌,也有白人作为雇佣者、施暴者身份对于自身的矛盾,这一矛盾集中体现在女主人公身上,作为小说结尾处提到的新帮工托尼也体现了这一矛盾。

  那么,这一矛盾是什么呢?我认为是基于所谓的“先进民族”自身种族认同与接受的关于“种族平等”教育之间的矛盾。造成这一矛盾的原因既有社会原因也有作为类似玛丽这样个体的妥协性与懦弱性,事实上,玛丽等人的悲剧实际上是蔓延在整个南非的种族主义引发的悲剧。

  “先进民族”自身种族认同植根于种族主义之中。文化人类学关于种族主义的定义认为,种族主义是一种理论或思想,认为人们在遗传上的体质特征同个性、智力或文化之间有着一种因果关系,从而认为一些种族天生优越于其他种族。这一表现集中体现在以泰勒为代表的进化论学派观点中,进化论学派认为文化有高低之分,按文化程度的高低构成野蛮文明到先进文明的有序序列。虽说20世纪中叶距离泰勒、摩尔根等人提出的进化论观点已达半个世纪之久,中间又经过传播论学派的论证,及以博厄斯为代表的“文化相对主义”辩证,世界总的趋势是日益摒弃种族主义,然而以殖民主义为特征的20世纪中叶还是在相对不发达的文明中保存大量种族主义成分。这一现象与整个趋势背道而驰,集中在南非(即小说构建的背景),那里的种族隔离自1948年以来日益加强。

  在南非生存的英国人构成了一个独特的白人群体,他们形成了对于当地土人的种族看法。“你应该习惯我们对土人的看法”,进一步说,这话的实际意义就是:“学会我们的看法,否则就请你滚出去,我们不需要你。”从这一描写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当地白人与土人之间存在不可逾越的种族矛盾。认为自己拥有先进文明,且基于发达的技术、经济程度对未开化民族展开殖民,美其名曰引导走向开化,实际上却是披着肆虐与掠夺精致外衣下的邪恶行径。

  然而,随着对种族主义的反抗,国际上兴起了反对种族主义的理论,如上所说以人类学家博厄斯为代表的美国历史特殊学派认为世界文明没有高低之分,应将文明放在它特有的历史背景之中考虑,以此提出了著名的“文化相对主义”观念,进而对美国乃至国际的反种族主义做出了贡献。在这一背景下,欧洲白种人或多或少受过一些关于“种族平等”的教育,玛丽起初对于土人的态度,随后的托尼携带的关于种族主义的书籍,土人摩西提出的问题,迪克对玛丽的斥责“土人也是人”纷纷体现了这一倾向。然而,面对“集体”之下的种族主义,这种个人的“种族平等”理念似乎显得如此单薄,不堪一击。因此,引发了“先进民族”自身种族认同与接受的关于“种族平等”教育之间的矛盾。

  玛丽的转变是这一矛盾张力的集中体现。从一开始心中隐藏的部分“种族平等”理念到这一理念完全消失殆尽,我们看到一个白人女性内心深深的矛盾与痛苦,而最终,种族主义战胜了,个体却消亡了。我们看到人类文明的光芒一点点在南非农场上熄灭。对土人的态度近乎于苛责,甚至拿着鞭子抽打土人,以至于作为雇主的丈夫迪克都已看不下去。“她从来没有想到过土人也是要吃饭、要睡觉的人,只要这些人不在她眼前,她从来不会想到世界上有没有这些人的存在,他们的生活怎么样。她点点头,心里觉得惭愧。后来她又克制了这种惭愧的感觉,心想:‘这只怪他自己第一次没有好好地擦干净’。”

  除此之外,托尼的角色设定是很有意思的,某种程度上,他身上似乎隐藏着另外一个“玛丽”。受过关于“种族平等”的教育,“他对于种族歧视的观点,照传统的眼光看来是进步的,其实那只是理想主义者表面的进步,遇到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的场合,就经不起考验了。”;第一次到达农场同样带着一箱书籍,翻看几页后封存。小说以托尼的的出现来见证凶杀案的过程,按照小说的设定,我们的确需要只有一个角色来揭示事实,然而我们不妨也可以说作者在这里留下另外一个问题:托尼,会是下一个玛丽吗?

  心理学家菲利普·津巴多曾经做过一个著名的实验——斯坦福监狱实验,因其震撼性以及引人诟病的实验道德性而引发广泛讨论。实验的过程及结论被收录在津巴多《路西法效应:好人是如何变成恶魔的》一书中。津巴多博士在报纸上发布了一则广告:“寻找大学生参加监狱生活实验。酬劳是每天15美元,期限为两周。”结果共有70人报名,经过一系列医学和心理学测试,24名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情绪稳定的年轻人入选。他们被随机分成三组: 9名犯人,9名看守,6名候补。实验开始几天后,这些年轻人完全适应了自己的角色,忽视了之前所倡导的“道德”。狱警开始折磨犯人,自动学会了有权者和无权者的惯常相处方式。这一实验直到被试者陷于无法自拔时而被叫停。一个普通人离“恶”究竟有多远呢?津巴多认为环境对于人的影响至关重要,借鉴阿伦特关于“恶的平庸性”的论证,提出“我们必须找出如何限制、约束及避免促使我们做出社会病态行为的情境性及系统性力量”。

  建立在这一理论基础之上,我们不妨思考如何避免玛丽悲剧的产生呢?小说所倡导的正是一种这样的社会力量,走出种族主义的泥淖,迎向广袤非洲的和谐。尽管现在距离这本小说出版已过去七十多年,关于种族主义的讨论亦不在少数,但正如社会现实所显现的那样——人类并没有走在一条完善自我的道路上。

  我们,期待着。

  【外国文学作业】

  2016/10/29

  《野草在歌唱》读后感(四):读过《野草在歌唱》

  都是女性作家,比《杀死一只知更鸟》来得真实,血淋淋太多了,可以看出《知更鸟》的部分灵感来于此书。本书中基本看不到纯善良的表现,黑人的“原始”性,未开化的缺点,毫不掩饰的描写出(《知更鸟》把黑人全体设置为美好无辜的一方,不真实的感觉了),任凭白人的剥削,无知的活着。白人的丑陋更甚,自以为种族优越,黑人的体质比他们好,更是加深他们要压制黑人的想法。男女主人公贫贱夫妻百事哀,这是知识与性格思维格局的局限性,困于穷人思维,让马少吃草,却要马长得壮的做法是多可悲,困于贫穷,又继续盲目做事,越贫穷性格越丑陋(邻居不贫穷的白人农场主也丑陋),越丑陋的人越盲目追求在黑人劳工中的所谓自尊心,最终陷入恶性循环。两本书的事件爆发点都是女白人对男黑人产生了情感,自尊心与耻辱心的碰撞引发的悲剧,最终的结果自然是白人获胜,黑人走下流程被判刑(《知更鸟》的写作出发点,具体点也就在于说明法律的公正性都无法压过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本书就只点下,虽说黑人确实是行凶报复了)。白人群体之间也有矛盾,女主的悲剧一方面来源于自己没按周围人的“标准”存在,困于迷茫后选择了大众标准,但有些好的标准不去做,不该有的标准却自大无知的去做,让自己的生活陷入恶性循环。作者的文笔细腻,大量的人物心理与性格、场面与景色的描写,和托马斯曼有得一拼,主要描写两个人物,就相当于是描写了整个人文环境了。种族歧视,我心中也还是有的,比如墨西哥那三个渣导演,我分分钟钟都希望特朗普下达政策,把他们赶出美国,简直是文化荼毒[哈哈][二哈]

  《野草在歌唱》读后感(五):独自绽放

  “(多丽丝•莱辛)以史诗诗人般的女性视角、饱满的激情、丰富的想象力以及深刻的怀疑精神剖析了一种分裂的文明。”

  ——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辞

  2007年莱辛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时候,她对这份荣誉的反应一如既往,丝毫不谦逊。

  “我已经赢得了欧洲所有的奖项,所有的牛逼大奖(every bloody one)。”她说,“我很高兴把它们全得了,一个也不落。”

  写《西方正典》的耶鲁教授哈罗德·布卢姆如此评价,

  “尽管莱辛女士曾以一种少有的绝佳品质开始其写作生涯,但我发现她过去15年的作品完全无法卒读……四流的科幻小说而已。”

  莱辛在70年代到80年代中期受苏菲主义(Sufism,一种神秘主义)影响的确写了一系列“太空小说”,当然《西方正典》还是收录了莱辛的《金色笔记》。1962年这部作品是她最重要和最具影响力的作品,已被公认为战后女性主义文学的经典之作。在某种程度上,它也可以被视作莱辛这一时期充满冲突的思想写照,金色笔记以后再说。“少有的绝佳品质开始其写作生涯”指的就是《野草在歌唱》,起点挺高的一部作品。瑞典皇家科学院称这部作品“既是基于爱恨之上的悲剧,又是对不可调和的种族冲突的研究”。

  二十余年的非洲经历对莱辛意义重大,几乎奠定她漫长一生的方向。她在这里度过了童年和少女时代,经历全部两次婚姻,生下二子一女。

  1919年10月22日,莱辛生于波斯的克尔曼沙赫,娘家姓泰勒,1925年随父母远赴南罗德西亚。她爸爸是个梦想家,种玉米赔钱后便一蹶不振,变得愤世嫉俗。她妈在家里飞扬跋扈,却照样于事无补。她14岁时因眼疾从索尔兹伯里(今津巴布韦哈拉雷)的天主教女校辍学,从此再未回到课堂,一辈子只有初中文化,博览群书,自学成材。

  15岁那年,她便离开破败的农场,进城务工,先给人家做小保姆,然后到索尔兹伯里,逮啥干啥,但以抄抄写写的文字活儿居多,从此养成写字习惯,偷偷写起小说。

  1939年,多丽丝小姐嫁给小科员弗兰克·查尔斯·魏斯德姆,很快生了一子一女:约翰和珍。这段婚姻仅持续了四年。1945年,多丽丝女士再嫁德裔犹太难民和马克*思主义者戈特弗利德·莱辛,生子皮特。第二场婚姻也不长久,于1949年离婚。戈特弗利德日后做了民主德国驻乌干达的大使。同年,多丽丝回到尚未从战争中复原的英国,从非洲陪伴她抵达伦敦的,只有满脑袋的文学梦想、小儿子,以及第二任前夫的德国姓氏。

  “我充满了信心和乐观精神,尽管我的家当少得可怜:不到150英镑;我第一部小说《野草在歌唱》的手稿……还有几个短篇。”她回忆道。

  莱辛到伦敦前,把《野草在歌唱》的书稿卖给了约翰内斯堡的出版商。到伦敦后,她遇到了文学事业上的挚友朱丽叶,发现出版社给的报酬只是她本应得到的一半。最后出版商只好把合同作废,退回书稿。朱丽叶帮莱辛把书稿卖给了迈克尔·约瑟夫出版社,编辑看后提出很多修改意见,但莱辛认为该修改的早就修改完毕了,原封不动地把书稿寄回,那位编辑居然回信表扬她修改得十分成功。

  1997年,在纽约接受采访时,她说,她在任何场合中都是个“异类”,早在罗德西亚便是如此,不仅因为她的两次婚姻,而且因为她是个“喜欢黑鬼的人(Kaffir-lover)和赤色分子”,而在那个社会中,对黑人示好比当了“赤匪”还要坏上“一百万倍”。

  《野草在歌唱》于1950年出版,她从此正式踏上文学之路,以专业女作家的身份,在英国文坛和伦敦这座大都市中立足。这一年,她只有30岁出头,却已经有了非凡的经历:离过两次婚,生过三个孩子,脑袋里装满了非洲草原上的奇异故事。不仅如此,她还是一位精力旺盛的马克思主义者。早在罗德西亚时,多丽丝便参加过马克思主义小组,回到英国,才算真正“找到了组织”——1952年,她加入了英国共产党,开过“8到10次”的支部会议,虽然于1956年那个多事之秋退了黨,但此后长期保持着政治热情和左翼态度,不断出现在反帝反核的街头示威队伍中。因为她的共产党员身份和反种族主义活动,南罗德西亚和南非当局于1956年宣布她“不得入境”。

  莱辛一直对自己的写作事业充满自信,当出版社高兴地通知她《野草在歌唱》开始重印的时候,她只说了一句“哦,好的”,她以为这就是每个作家都会面对的事情,浑然不知这个世界上大部分作家很难卖出五百本书,即使后来远远比她畅销的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之前也从来没有一本书的销量超过七百册。

  她生活依然窘迫,有时候要靠卖掉母亲给她的首饰才能付得起房租,她卖掉的维多利亚饰品只得到不到30先令,十年之后这些首饰的价值就是上千英镑。莱辛后来计算过,到1958年她平均一周只能挣20英镑,这仅仅是工人的工资水平。但是她毕竟是一个专职作家,而且在那个时候,她认识的作家和艺术家没有一个真的有钱,莱辛对对自己当时的生活感到满意,她有一个在自传里化名为杰克的亲密爱人,虽然对方有家庭和子女,她依然把这视为一种跟婚姻一样严肃的关系,当莱辛的写作事业渐渐上行,杰克说:“你不爱我,你只关心你的写作。”莱辛感到委屈,她觉得自己并未像乔治桑那样在烛光下整夜写作,“我从未把爱情置于爱情、置于杰克之上……为了他,我可以放弃任何写作计划”。

  这段持续四年的感情慢慢走向了终点,分手时莱辛正在巴黎,杰克则要去海外的某家医院工作,他去机场的时候她买了回伦敦的车票,对方后来三次回头找她,最后一次是在七十年代,杰克从来没有过任何承诺,有时候还会以开玩笑的语气说“我和别的女人睡觉,我并不打算娶你”,但莱辛却将其视为生命中最认真的爱情。作为读者我总觉得这个故事应该属于萨冈或者杜拉斯,不应该属于坚硬的莱辛,但经历这场心甘情愿的折磨之后,莱辛开始写作自己真正的代表作《金色笔记》。

  莱辛一生被贴上了各种标签:反殖民主义者、女权主义者、共产主义者、神秘主义者,但她也从来都无视这些标签,所以1956年因为苏军入侵匈牙利她淡然退出了共党,身为共党员的时候她几乎从不参加会议,退黨之后反而常出现在会场为党员们演讲。

  作为女权主义们膜拜的人物,她说“一个需要男人的女人并不愚蠢。男人,就是用来占有和拥抱的”,自传中她还坦白自己有一段时间里乐于和男人调情,而最古怪的性经历是和一位名为肯泰南的演员,当她走出浴室,发现卧室里的墙壁打开,上面挂满了鞭子,她还说,同样奇怪的事情还发生在她和另外一些名人身上,只是名字她不愿提起,总而言之,终其一生,她是她自己笔下的人,一位真正的自由女性。

  因为活得太长,莱辛和历史人物多有交集。1954年她获得毛姆奖,拿到400英镑的奖金,莱辛给毛姆写信表示感谢,但是毛姆的回信里说:首先,他并未参与评奖;其次,他从来没读过莱辛写的东西;最后,在莱辛之前,从没有获奖者写信感谢他,毛姆说:“你一定经常写信感谢别人……”。

  她和罗素一同参加过左派知识分子游行,莱辛对罗素并无好感,因为当她离开游行的时候,罗素用盛气凌人的口气说:“我想你是要回去和你的情人上床吧。”她受邀去苏联大使馆进午餐,坐在她身边的人是写出《静静的顿河》的肖洛霍夫,在莱辛对肖洛霍夫的第二本书做出“不怎么样”的评价之后,肖洛霍夫表示如果她是在苏联,他就要把莱辛绑在他的马屁股后面,“等我摔倒在地上哭求他原谅的时候再用鞭子抽我”。

  非常年轻的时候莱辛写过一首诗,里面有个句子说:“当我回首过往,我似乎还记得歌唱。”现在这些过往已冻结为历史,但是野草仍在歌唱。

  《野草在歌唱》读后感(六):你的悲剧不仅是因为你

  用一天的时间在图书馆看完英国作家多丽丝.莱辛的《野草在歌唱》,作者写作小说的时候先写故事的结局:白人妻子玛丽被雇佣的黑佣人摩西杀害,玛丽的丈夫,农场主迪克因此疯了。接着作者才开始娓娓道来整个故事的脉络。

  玛丽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父亲无能又爱酗酒,母亲永远在唠叨,哥哥姐姐因为贫穷死于疾病,后来她一个人在城市立足,过着舒适的生活,到了该结婚的年纪,她的朋友们都结婚了,只有她还一直单身,那些女性朋友把她当知心姐姐,背后却在猜忌她不能结婚的原因,为了摆脱大家的这种恶意猜测,她决定走入家庭。后来遇到进城购物的农场主迪克,俩人在电影院相识,她未嫁,他未娶,她急着想嫁人,他想找个妻子帮他料理家事。俩人在对的时间相遇,组建了家庭,可惜这不是幸福的开始……

  婚后的生活无聊又无趣,玛丽随迪克回到偏远的村落,在那里破败的房子和随处可见的黑人,让玛丽想起自己不幸的童年生活,她在内心排斥着这一切,而迪克一心经营不见起色的农场,做着遥不可及的发财梦,无瑕或者说无力关注玛丽的情绪。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如死灰般流淌……受不了的玛丽,决定返回城里过以往的单身生活,一个人留个字条就离家,到了城里才发现,自己土气的装扮和已婚的身份已经不被曾经的公寓和公司接受。她唯一的期待和梦想落空。重新回到农场,她变得迟钝,每天坐在沙发上静待时间的流逝,日复一日。最后她想到可以要个孩子来改变这种生活现状,可是迪克拒绝,他觉得以俩人目前的财力,养活不了孩子。又一个希望破灭,农场经营惨淡,家里一贫如洗,精神没有寄托,玛丽的身体和心理开始枯萎,这时黑人摩西出现了,他成了玛丽家的佣人,每天家里只有他们俩个人,摩西结实的身体和对玛丽的无所畏惧,让玛丽的内心开始恢复活力,摩西的出现,让麻木混沌的玛丽有了新的生存力量。

  可惜种族歧视的烙印深深地打在南部非洲每个人的身上,注定了他们所面临的必将是悲剧。在玛丽夫妇决定离开农场的前一晚,摩西杀死了玛丽。

  看完小说,感慨很多。因为同是女性,所以感慨的首先是玛丽的命运。一个女人悲剧的一生,在她这里得到完美的体现。不幸的童年生活,洒脱的青年生活,被婚姻的围城扼杀的婚姻生活……年轻时的她极力避免走母亲走过的路,所以她远离乡村,一个人在城市工作生活,不谈恋爱,更没有想过结婚。可是当年龄摆在那,当别人的闲言碎语开始不断出现,她不得不考虑结婚。最后她还是走上母亲的路,过着和母亲一样不幸的家庭生活。有一种无可抗拒的宿命感。是真的无可抗拒还是自己没有想过改变?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想知道老了以后的老婆是什么样子,看丈母娘;想知道老了以后的老公是什么样子,看公公。虽然是人们恶搞的一句玩笑话,却也有一定的科学依据。我们大部分人都是凡人,我们学习接人待物的方式方法大多来自父母,而当我们面对家庭矛盾,最先想到,或者说你根本没有意识到,你已经在用你父辈的处理方式处理自己的家庭矛盾。在人生学习的关键时刻,我们都是和父母在一起,父母的生活方式,处事方式已经印入我们的内在,成为我们自己的一部分。有个故事,是关于环境对人的影响。一对双胞胎兄弟,父母意外身亡,兄弟俩被送到不同的家庭收养,哥哥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养父母关系和谐,而弟弟在一个工人家庭,养父嗜酒如命。科学家追踪俩个孩子的成长历程,几十年之后哥哥成为一个在自己领域有所建树的人,家庭关系和谐,而弟弟工作不顺利,也养成酗酒的嗜好,喜欢对妻子暴力相向。科学家采访弟弟的时候,说你为什么要用暴力处理家庭家庭关系,他说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就是这样做的。

  遗传和环境对一个人的性格影响同等重要。玛丽试图走出母亲的悲剧,可是童年的不幸已经深深烙在她心里,她只是在逃避,却没有想过怎么去改变,重复母亲的命运似乎是必然。

  另一方面是社会因素,在南非这样的环境,一个适龄女子不结婚,要面对多少流言蜚语和恶语相向。即使在今天的中国,说到剩女,大家都带着很多情绪,似乎剩女就是残次品,是被大家怜悯的对象。以前和一个很开明和爱思考的异性朋友聊到朴槿惠,我说一个女人走到她这一步,很让人钦佩。他用一种怜悯的语气说她一生无丈夫,无子女,无家庭,初恋还是一个臆想出来的对象,这样的女人怎么能幸福。当时像被噎着,顿时无话可说。在男权的社会,女人最幸福的归宿就是家庭,最好当个全职的家庭主妇。可是既然最幸福的归宿是家庭,为何还有那么多结了婚的怨妇!

  “她需要一个比自己坚强的男人,她要设法把迪克磨练成这样的人。如果他的意志力确实比她强,并因此真的占了她的上风,那她一定会很爱他,也绝不会再怨恨自己所遇非人。”。这是玛丽对迪克的期望,她企图通过改变迪克来改变现状,可惜,迪克是一个人,不是一个机器。与其试着改变别人,不如努力改变自己,让自己变得强大,才是对自己最好的救赎。

  小说反映的另一个方面就是种族歧视。在南非,白人对待黑人就像对待牲口,这种不平等加剧了白人和黑人的矛盾,所以当玛丽吼着要摩西离开的时候,她就意识到摩西会回来报复她。她静静的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仅仅因为肤色就受到歧视,生来就是奴隶,多么滑稽的现实。或许你会说今天这种现状已经少了。你错了,歧视无处不在,长得丑会受到歧视,贫穷会受到歧视,有缺陷会受到歧视,心里不正常会受到歧视,性偏差会受到歧视……即使在文明进化到如此程度的今天,歧视仍然无处不在,人性的劣根性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幸好,事情正在越来越好。当玛丽和摩西走到一起的时候,就预示种族歧视终会瓦解。当玛丽走向死亡的时候,她不过是走向解脱。这或许就是“野草在歌唱”的原因。

  《野草在歌唱》读后感(七):绝望如荒草蔓生

  不知道为什么书名会是“野草在歌唱”,我以为会看到一个轻灵自然、充满草野气息的美丽故事,谁知却是一个令人泫然的悲伤故事。

  小说的结构并不复杂,第一章以主人公玛丽的死开头,设下悬念;第二章至最后以顺叙的方式描写了玛丽的一生;结尾回到开头,玛丽的死真相大白。小说语言优美,翻译得清晰流畅,很容易读下来。小说最大的特色是心理描写的成功,作者对玛丽的心理变化把握得异常准确细腻,密密铺呈,层层递进,有效地推动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整部小说浑然一体,散发着令人悲伤的绝望气息。

  主人公玛丽死了,表面上死于黑人雇工摩西的手上,但事实上,我们在读到小说一半的时候,就清楚地看到死亡的阴影早已笼罩在玛丽的头上,死亡是她的必然命运,摩西不过是借给她的一把刀而已。她死于对生活的彻底灰心绝望:没完没了的炎热酷暑、捉襟见肘的贫穷凄苦、巨大无边的孤独虚无、看透命运的清醒失望。内心的绝望像她住的铁皮屋子周围的荒草恣肆生长,蔓延纠缠,将她重重包围,最终令她窒息而亡。

  小说后半部的心理描写太强大了,玛丽内心一点一滴的变化与发展表现得真实细致、清晰合理,令我的心也完全跟着玛丽的变化而变化。读到最后,那种窒息感、幻灭感也无比真实清晰地向我覆压过来,读完后心情久久难以平复。

  书的封底上有一段小说简介:“玛丽是南部非洲土生土长的白人,婚后生活并不如意,农场经营惨淡,家中一贫如洗,精神无所寄托。黑人雇工摩西的闯入打破了她麻木混沌的生活,使她有了新的生存力量。然而种族歧视的烙印深深地打在南部非洲每个人的身上,注定了他们所面临的必将是悲剧。”我对这个简介不以为然,觉得它会对读者产生误导,以为这是一个跨越种族的爱情悲剧。事实上摩西在小说中很晚才出场,作者对玛丽与摩西的关系也没有费很多的笔墨,更重要的是,我们清楚地知道没有摩西的话,玛丽也会走向死亡,摩西的出现只是加速了悲剧的进程。

  玛丽的死反映了女性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无法真正自由独立的悲剧。她明明比丈夫迪克更具经营头脑,但传统的观念限制了她,她不能表现得比男人更出色,否则会伤及男人的自尊。于是他们的农场光景一日日惨淡下去,贫穷越来越紧地扼住了他们的命运。她也曾想过逃离这种生活,回到婚前自由优越的环境里去,但那个环境因她已经结婚而拒绝了她,她只好无奈地返回那个即将吞噬她生命的农场。她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最终还是落入了曾无比厌憎的像母亲那样的生活,她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没有情感,没有温度,没有梦想。这时摩西出现了,他完全颠覆了她固有思维模式下的黑奴形象,他善良、敏感、体贴,不只是单纯的劳动工具,而是一个“人”,有思想,有情感的“人”。这个“人”的出现令她死灰般的生活有了一丝丝温情,只是固有的种族观念又令她对这份温情感到恐惧害怕,于是她就日复一日地挣扎在这种矛盾之中。直到他们的关系被第三人发现,悲剧就提前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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