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黄慕兰自传》的读后感10篇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经典文章 > 读后感 >

《黄慕兰自传》的读后感10篇

2022-04-08 03:00:49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黄慕兰自传》的读后感10篇

  《黄慕兰自传》读后感(一):《黄慕兰自传》展示的是真实的历史

  《黄慕兰自传》展示的是真实的历史,虽然不像谍战小说一样情节紧凑,但却吸引我从头到尾读完。忠肝沥胆,令人钦佩,但是为什么她的亲朋好友都一个个定居美国了呢?

  这还短这还短这还短这还短这还短这还短?这还短这还短这还短这还短这还短这还短这还短这还短这还短这还短这还短这还短?

  《黄慕兰自传》读后感(二):红色女“特工”黄慕兰的百年传奇人生

  来源澎湃新闻网

  《黄慕兰自传》读后感(三):自传中的史料

  作者是活到100多岁的人瑞,其父亲跟谭嗣同关系不错(谭以身殉国但撇清父母被时人许为忠孝两全,可见“身体发肤不敢毁伤”即使按孔安国的今文经派训为刑伤亦非绝对命令,否则文天祥和岳飞妥妥地不孝),前两任老公是我党烈士,最后一任老公是海宁陈家(乾隆去过的陈阁老)的后裔,也是上海滩的大律师(他爹曾是法租界的刑庭庭长,据说曾救过黄金荣的命,所以他20多岁一出道就是大律师,让人想起B督的长子也是毕业没两年就当了合伙人)。

  作者提及当年在上海办过破产重整的案子,小额债务直接清偿,大额的搞债转股,说服大额债务人的关键在于先搞定其中的领头羊(名人效应),董事们为了避免以个人资产承担公司破产债务发挥了巨大能量,给人的印象是法律问题的解决技巧似乎多在法律条文之外。读此书才知民国时期的大律师们(通过律师公会)已经在呼吁保障人权推动建立冤假错案国家赔偿制度,新闻界与有力焉,我党的地下工作者受益匪浅。难怪某位老同志坚决反对出台新闻法,司法部门要不断加强对律师的管理和继续教育。

  《黄慕兰自传》读后感(四):吴德峰后人的争论,可以歇歇了

  1. 向被捕的消息问题。根据潘汉年后人编著的《潘汉年在上海》的说法,向被捕的消息确实是黄首先听到汇报给潘的。

  2. 关于营救向,黄是直接接触捕房和律师的一线特工,营救向,怎么说都是绕不开黄和她丈夫的。《潘汉年在上海》里也有描述。可能黄的书里,表述方式有些令吴不快。

  3. 关于黄与陈的婚姻,以及脱党的问题,首先可能吴德峰和肖克不会气急败坏口不择言, 看潘汉年对黄的评价,不低。如果吴德峰和肖克真的这么失态的话,反而说明黄有一定的影响力,这么大领导不可能为了普通人员口出恶言。所以吴德峰的女儿可能没有立场去如此激烈的评论父母的同事,毕竟差一辈,还只是偷摸听父母长辈的只言片语甚至转述。而且吴夫妇不是在上海工作的亲历者

  4. 潘汉年,以潘汉年后辈相关的著作为准,应该是公平的。

  综上,黄应该是被多人正面评价的,包括吴德峰本人,这是大是大非。

  至于吴德峰的后人,可能因为私人关系因素,有点吹毛求疵了,毕竟很多事情当事人都不在了,小事小非没人再去苛责一位大是大非上没问题的党员了。估计是上海系的潘汉年/黄的名气压过了其他地方,让人不平了。

  关键,这本书也是中央党史办审过的,可以核实的部分应该是没问题的。不能核实的部分,作为吴德峰的后辈,通过自己口述当年长辈的直言片语,有些不尊重人了。

  《黄慕兰自传》读后感(五):除了秋瑾,你还应该知道的一位革命“间谍”

  除了秋瑾,你还应该知道的一位革命“间谍”

  祖父曾说黄慕兰生不愿来,死不愿去(母亲生下来三天三夜),能够健康长寿,祖父一语成籖,黄慕兰享年110岁。这一生活成了一个传奇。

  纵观历史

  1907年生于湖南浏阳北门黄氏祠。

  1919年参加“五四”运动。

  1923年参加包办完婚。

  1926年加入共青团。

  1927年宣布与宛希俨登报结婚。

  1929春,与中央委员贺昌结婚。

  1931年为营救中央候补关向应委员,中央军委关向应,巧获向忠发叛变消息,避免了党的的灾难性损失。

  1935年与陈志皋结婚。

  1995年,荣获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纪念章。

  一生历经四次婚姻,一直为女权而奋斗,在包办婚姻里,公子哥好赌,随意打丫鬟,不求上进而她积极为妇女事业而奋斗,随即脱离婚姻关系。

  1927年一个是“皇后”一个是“皇帝”黄慕兰与宛希俨相知相恋,并结婚,两人天作之合。

  只可惜宛希俨26岁便永远埋在了他乡故土。

  1929年与贺昌结婚,生子,并之后同回上海,料理事物,齐漱石曾暗讽,如今在中央当秘书,有攀上了高枝。我更倾向相信两人志同道合,感情自然而然生出来,然而贺昌也是英雄早逝。

  1935年为营救中央候补委员关向应,与陈志皋结婚。陈志皋,源出渤海陈氏,世居海宁盐官镇,其父陈其寿是清朝二品大员。此后陪伴短暂十几年的时间。在结婚之前,成为“上海名媛”,周旋于社会各基层中,为地下党工作作出了努力。

  1985年,由沪去广州,拟于志皋相见未果。突然有一股无限悲凉。

  一生历经动荡,坎坷不屈,如果说秋瑾是带领女权英勇前行的先驱,那么黄慕兰就如平静暗涌的深流,带领你走向女权的光明之路。

  为了女权,斗争不息

  为了革命,奋斗不止。

  为了不能忘却的纪念。

  《黄慕兰自传》读后感(六):严肃地书写历史

  严肃地书写历史

  ----为《北京晚报》纠错

  《北京晚报》辟有老照片专版,刊登一些上个世纪的旧照片,并配有文字说明。这无疑是一件有意义的工作,也受到读者欢迎。但说明文字必须是真实的历史,特别是有关伟人的重大事件,不能有一点差错,更不能有一点虚构。今天(7月14日)老照片的说明文字就存在严重失误。

  顺章叛变后,敌人在四处造谣,说我已经叛变自首了。你能

  旗日报》上发表时的笔名,为党内外许多人所熟知,便马上

  人身体健康,希诸亲友勿念……’

  头一皱,计上心来啊!这件事就请你去和陈志皋律师商量商

  量,看看怎么能办得既有成效又妥善无虞吧!’又说:‘你工

  作做得很好,党组织会派人与你经常保持单线联系的,一定要

  小心,多加保重。’”

  最后想说明的是:我这篇博文只是就事论事,主要针对说明文字的撰写者和编辑者,今后写稿和发稿要更认真一点。黄慕兰是革命老前辈,为革命作出了贡献,丝毫没有贬低老前辈的意思,也不减低我对老前辈的尊敬。

  《黄慕兰自传》读后感(七):点评吴持生对黄慕兰女士的回忆

  最近看了黄慕兰自叙一书,谈谈对吴持生观点的看法。、

  首先明确一点,个人私下的对话其实是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的,无论是黄还是吴,回忆只能当做参考,因为人的记忆有偏差。

  但观察黄慕兰的一生,被记载的事实是可以拿来判断的,历史事实是什么呢?

  1.黄主动脱离包办婚姻后,先后嫁给两位共产党员。根据上级指示,又接近(利用)大律师,以致日久生情,嫁与陈志皋。

  3.1949年后,丈夫畏惧共产党的威慑和冷落,远走海外,黄毅然留下,和丈夫可说是分道扬镳.。

  这几件事实,有力的说明,黄慕兰对共产党的忠诚,对共产主义的信仰,远远超过儿女私情;超过一般普通人,在白色恐怖的地下,勇敢营救同志,在我们后人看来,非常伟大,大无畏精神值得敬仰。

  那为什么吴持生作为没有经历过的后人,死死咬住革命先辈被媒体夸大的标题,对父母增色添彩,对黄慕兰进行人格攻击呢?

  在来说说吴持生所回忆的父母和黄慕兰一段激烈对话,特别令人觉得意味深长,我认为这生动的展示了共产党官僚的虚伪和自私的一面,如果说吴持生的回忆无误的话。

  我们来细细分析一下这段回忆,黄慕兰因为濒临绝境,口不择言,说为党当了妓女,实际上是指自己的婚姻其实也是为党为工作,被动的接近资产阶级的律师并献身(其实她本人对陈志高的评价是还可以,为人正直,尊重女性,对照另一个巡捕房的粗俗侦探赵子柏,虽拼命追求黄,黄还是拒绝他,顺便提一句,潘汉年对黄慕兰评价很高!)但吴德峰此人抓住这个字眼,上纲上线,怒骂斥责,什么乱性所为,什么无聊,无耻,呵呵,共产党的一个高级领导就是这样的对革命同志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令人齿寒!

  宛希俨同志被捕入狱,组织命你以家属名义去营救,你不去,你在干什么。(点评:按黄慕兰自叙宛希俨是接到中央调令去赣南工作,光荣牺牲,她还是从饶漱石处听到此消息,怎么营救?)

  贺昌同志与你感情破裂,进苏区与你分道扬镳,为什么?!(点评:个人感情问题,管你屁事,共产党员就不能感情破裂?不能离婚?)

  两个烈士的遗孤你从小不管, 当然也有组织和烈士的意愿,这是怎么会事?!(点评:主席的遗孤也没人管在上海流浪呢,您也太苛刻了吧,长征时许多革命老大姐的子女都托人抚养您不知道?您夫人戚元德可是长征干部)

  让你去找律师保释关向应,你可好,你去跟律师调膀子睡觉;让你去找特务做工作你做到床上,跟特务乱来!(点评:您党组织当初为了让她接近律师,不惜花高额经费高价租房,戚元德买高档旗袍给她,就不提了吗?)

  去牙科 当护士你跟医生、病人乱性毫无节制……,难道这些狗屁倒灶的事都是组织安排你去干的吗?!(点评:闲言碎语您有证据吗?)

  你就是当过妓女也与组织无干无涉。你的脱党问题,我是受命与你淡断组织关系的,加上你不听组织决定,我行我素贪图享乐去嫁人当太太。脱党是你自己行为所致,不存在组织恢复党籍问题。(点评:重点就是错误都是你的,结论就是不恢复党籍!请问吴德峰,你这样对待一个忠心耿耿的同志,良心不会痛吗。手下人就是拿来背叛和垫脚的吗?)

  作为旁观群众,对吴持生津津乐道,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这段回忆经历,实在看不下去,您这简直是对我党的高级黑嘛,谨此为老一辈革命家黄慕兰女士说句公道话,请指正!

  《黄慕兰自传》读后感(八):必须制止歪曲我党隐蔽斗争史的肆意炒作

  我父母吴德峰戚元德长期从事我党地下秘密情报工作,曾任秘密交通局负责人,也是黄慕兰的领导,父母与她共事多年。为维护历史的真实性,维护党的隐蔽工作的真实形象,我把所知道的相关情况做如下简要介绍。

  营救关向应出狱是党精心运作的结果

  据我父母等老同志回忆:1931年初,关向应同志在租界寓所被巡捕房逮捕,同时搜去一箱文件,恩来同志指示陈赓和吴德峰等人设法营救。巡捕房看不懂该箱文件的文字,于是托杨登瀛找懂该文的人帮他们查看。杨登瀛,又名鲍君甫,时任国民党党务调查科驻沪特派员,属于我党组织控制使用的特殊关系。于是我们通过杨把精通几国文字的刘鼎同志推荐去,趁机将这箱文件调包换回,保证关向应同志不暴露身份。而后,由吴德峰出面,通过黄幕兰的交际关系,花钱请律师将关向应保释出来。

  所谓“奉命脱党”,与陈志皋结合是组织行为纯属无稽之谈

  看到这种无稽之谈,我非常气愤,不得不公布多年来不愿公开的一段亲身经历:

  1955年我家住在北京西四羊肉胡同,父亲时任国务院一办副主任,我在北京女一中读高一。4、5月间的一天,黄慕兰来家拜访,父母热情地接待她,并留她和女儿吃饭。母亲说:“这是我们在上海做秘密工作时的老朋友”,让我叫阿姨,叫她女儿姐姐。寒暄之后大人在客厅谈话,妈妈叫我陪她女儿去另一房间看书,记得她们临走时还借了我的《卓亚和舒拉》、《青年近卫军》等故事书。

  父母在隐蔽战线工作多年,从来不当着孩子的面谈秘密工作和高层领导的事。以上是我偶然听到的,因为好奇,所以记得很牢。但父母对我们孩子要求非常严格,所以很多年来从未对他人讲过。全家经历“文革”磨难之后,我才从父母及其他老同志那里得到进一步证实和一些详情。

  关于当年父亲对黄慕兰讲“受命与你断组织关系”,父亲说,那叫“淡断”。父母告诉我:情报、交通等秘密组织,有极其严格的制度和纪律,没有节制的乱性,是秘密工作绝对不允许的大忌。总理一再强调,无法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在性生活上不能自持、乱来的人,迟早要给组织惹麻烦,这种人不可担任党的机要、秘密工作。

  1981年武汉妇联写武汉妇运史料,提到过黄慕兰问题,我去看肖克叔叔和蹇先佛阿姨时谈到此事。肖克叔叔提及她过去的行为直摇头,告诉我:中央搬苏区后,黄慕兰去找关向应,当时有人开玩笑要关向应与黄慕兰“复辟”,关向应非常气愤的责骂黄慕兰:下流无耻,黄慕兰无趣而退。

  关于“咬舌头”等事,因涉及的人较多,就不在此用笔墨了。如组织上派人来谈,可以倾我所知。

  本文仅针对不实报道和胡乱炒作加以说明和校正,不当之处请知情者批评指正。

  《黄慕兰自传》读后感(九):《黄慕兰自传》被指“歪曲历史”,专家称有一定夸大但勿苛责

  1931年6月22日下午,24岁的黄慕兰坐在上海一咖啡馆内,正与律师陈志皋闲谈,偶遇陈的同学、法租界巡捕房翻译曹炳生。

  曹炳生“无意中”谈起“南京国民政府派人来抓了一个共产党头头,湖北人,60岁左右,镶一口金牙,酒糟鼻子,只有9个指头,是悬赏10万元才抓获的”,还说“这家伙真不中用,一坐上电椅就吃不消,招供了”。

  这是今年1月再版的《黄慕兰自传》中描绘的一幕,封面赫然印着“最美红色女‘特工’亲述”的字样。在书中,黄慕兰自称与潘汉年同时被推荐给中央,留在上海做地下营救工作,她负责对外联络,潘负责对内联络,两人“组织关系定为单线联系”。

  不过,尹骐亦强调,不应以今日眼光对黄慕兰过分苛责,当时革命形势险恶,其因恋爱、家庭等各种原因没能“坚持初心”,中途“疏离了革命”,类似情况也很常见。

  黄慕兰家人长期拒绝媒体采访及探视。黄慕兰女儿陈大中的一席话经朋友转达给了吴持生。陈大中说,其母亲是亲历者,别人没有经历过,吴亦不可能知道当时的情况,“对一些非议不去理会,相信历史、相信正义。”

  此前陈大中也曾多次向媒体表示,母亲对“红色特工”、“美女间谍”甚至“交际花”等称呼十分反感,“她认为自己只是一名普通的革命战士。”

  营救部长?

  “黄慕兰是我父亲吴德峰领导下的交通员,她做过什么‘特工’活动了?”7月30日,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吴持生语气激动、难掩愤怒。“我们党这么多杰出地下工作者,里面不乏女性,像第一女交通周惠年,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处机要速记员沈安娜,你们不写,为什么光要炒作黄慕兰呢?”

  据书中描述,当时贺昌还将时任江苏省委宣传部部长潘汉年与黄慕兰“一起推荐给中央,留在上海从事以营救难友为主的地下工作”。最终中央决定将两人“组织关系定为单线联系”,并确定黄负责对外联络,潘负责对内联络。

  “按照一般惯例,本来应该是男对外,女对内的,为什么中央确定我对外呢?”《黄慕兰自传》称,组织上考虑到黄慕兰在武汉工作时的社会关系可以利用和掩护,有助于向党外开展上层联络,即使不测被捕,也可以动用家庭关系奔走营救。

  上海图书馆信息咨询与研究中心竞争情报部副主任沙青青长期关注民国史及特情研究。

  沙青青称,事实上,1931年9月,江苏省委就曾明确发文批评互济总会及上海市互济会的工作,指出其“机械地将救济工作看成发展组织的唯一出路”,不重视群众运动和宣传,因此甚至“形成了收买的工作方式”。

  交通员?

  1931年5月,贺昌请求到中央苏区去打游击,被批准。黄慕兰要求与贺昌同行,贺昌没有同意,还请吴德峰、戚元德夫妇做她的思想工作。

  据《黄慕兰自传》描述,戚元德将她请到家里劝她,还提出团中央书记关向应被捕了,希望她设法营救。黄慕兰在书中称,这是“党交给我的第一个重要任务”。日后其子女回忆,营救关向应正是母亲最喜欢向他们讲述的故事。

  营救开始前,吴德峰夫妇俩安排她住进一个白俄公寓,那里是地下党的一个单线联系点,房租和伙食等费用都由党组织支付。“为了打扮成一位上层妇女,我烫了头发,穿上半高跟鞋,戚元德还给我做了一件乔其纱旗袍,光是这件旗袍就花了好几十元。这一切都是戚元德亲手操办的。”书中这样写道。

  在吴持生看来,《黄慕兰自传》中描述的情节恰恰显示,黄慕兰实为吴德峰领导下的交通员。这一点也是吴德峰、戚元德夫妇确认的。

  多年来,吴持生一直在整理父母的回忆录和工作手稿。据其父母的回忆录,吴持生认为,营救关向应一事的关键环节是拿回英国巡捕房同时搜去的一箱文件,确保不暴露关的身份、泄露党的重要机密。

  鲍君甫的女儿鲍美云、珠海市委党史研究室的何志毅也曾向媒体记者回忆上述事件。其称,鲍君甫和刘鼎将“假文件”交还巡捕房后,鉴定文件为“学术研究资料”,而被捕者是一位“激进学者”。巡捕房由此相信关向应不是政治要犯,将他转交龙华警备司令部监狱关押。此后,鲍君甫又利用内部关系多方斡旋,8个月后,关向应以“误捕”被保释出狱。

  吴德峰夫妇在回忆营救关向应一事末尾提到,“吴德峰派出交通员黄慕兰携重金疏通法官、聘请律师辩护,最终保释关向应无罪释放。”

  黄慕兰在书中写道,吴德峰告诉她,关向应到延安后,“在病中还惦念着我,知道我仍在坚持白区工作而向组织要求说,‘他日革命成功,慕兰回来,请求组织上一定要善待她呵!’”

  女“特工”?

  陈志皋就是党组织为黄慕兰物色好的保释关向应的辩护律师。他毕业于上海法学院,当时正在某律师事务所做律师。他的父亲陈其寿(字介卿)是上海法租界会审公堂的唯一华人法官,很有权势地位。

  事实上,早在黄慕兰接近陈志皋之前,其身边已围绕着不少共产党员。

  2008年,民建中央官网曾连载孙晓村的回忆录《我的回忆》。文章显示,1931年夏天,孙晓村收到浙江省财务人员养成所的聘书,营救工作需要有人接替,就向互济总会提出,派一个能适应封建家庭的人继续与陈志皋保持联系。接替他的人正是黄慕兰,在孙晓村的介绍下,她以脱党的上层妇女身份出现在陈家面前,请求他们搭救被错捕的“姑表兄”(即关向应)。很快,她凭借得体的仪表和谈吐赢得了“陈老太爷”的信任,将她收为干女儿。

  潘汉年研究专家尹骐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潘汉年1963年“假释出狱”后在北京郊区田河农场劳动,期间曾写过一份个人“特工”生涯的回忆材料,至今未予公开。上世纪80年代末,在有关部门领导的支持下,尹骐开始写作《潘汉年的情报生涯》一书,有机会看到这份材料,其中提到潘汉年把黄慕兰从互济总会“借调”到情报系统是为了完成一个特定的任务:接近拉拢法租界巡捕房华人探长赵子柏。

  由于顾顺章被捕叛变后,鲍君甫身份暴露被捕押回南京,重组的特科急需在租界巡捕房建立新的内线。而之所以选择黄慕兰,潘汉年看中的也是她与陈志皋的关系。他听说“这陈律师正在热烈追求黄慕兰”,由黄出面找陈律师做中介,再去接近巡捕房的人,既合适又比较容易。

  在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潘汉年的情报生涯》一书中,尹骐根据潘汉年的回忆详细叙述了黄慕兰与赵子柏的来往。赵子柏对黄慕兰几乎一见钟情,急于与她交朋友,对此黄慕兰曾向潘汉年透露些许反感,但潘建议她“冷热适度,一张一弛”,慢慢地可以单独与他会面进行试探。但他同时提醒黄慕兰,“一定要善于保护自己,不能迁就他的过分要求。”

  不过据《潘汉年的情报生涯》一书披露,黄慕兰能够拉拢赵子柏打听巡捕房内外的各种消息,除了个人魅力,丰厚酬金也是重要因素。只是过了一段时间,黄慕兰隐隐约约告诉潘汉年已对赵的粗俗态度穷于应付。潘汉年意识到这样终非长久之计,便决定另派一位情报干部去他身边充当“伙计”,希望能在巡捕房谋得一个正式职位以便长期埋伏。

  然而在黄慕兰借口中断与赵子柏的联系后,他就再也没有原先的热情和积极心,对情报系统交给他的任务渐渐虚与委蛇。不久,潘汉年决定另谋一条通向巡捕房的情报渠道,放弃赵子柏,也撤出了派到他身边的那位干部。

  尹骐始终对黄慕兰的命运怀有几分悲悯:“当时不管党派她去做什么,她都表现得很积极。”

  值得注意的是,黄慕兰自传中没有任何一处提到赵子柏。据《北京日报》报道,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黄慕兰从秦城监狱出来就拿起了笔。她总共写了六个版本的传记,其中最长的自传是为党组织写的,至今仍遵守纪律不公开。

  率先发现向忠发叛变?

  就在黄慕兰接近赵子柏的过程中,突然发生了向忠发在法租界被捕事件。

  尹骐在《潘汉年的情报生涯》中并未提及黄慕兰有无“率先”向潘汉年汇报向忠发叛变的消息。书中仅写道,潘汉年接到中央指示,要求黄慕兰立即约见赵子柏了解向忠发被捕后的情况,重金请他向租界巡捕房当局疏通,阻止国民党政府的引渡要求。但由于负责出面的淞沪警备司令部的强硬态度,行动未能成功。

  “潘汉年应该有很多渠道能获知向忠发叛变的消息,黄慕兰自传有点夸大(个人作用)。”尹骐认为,许多历史事件,各人说法不一、没有旁证,很多细节确实很难确定。

  事实上,黄慕兰在咖啡馆“偷听”到的消息,也是别人有意传达的。这个人是时任法租界巡捕薛耕莘。据其本人向媒体记者回忆,当他得知向忠发被捕、即将出发指认领导人住址,对其行径不齿,就让同在巡捕房做翻译的同学曹炳生赶紧把消息透露出去。

  薛耕莘后来官至上海法租界特级督察长,成为法巡捕房华人最高职位者,与潘汉年、李克农等地下党元老多有往来,一直暗中帮助共产党人。

  6月23日,向忠发被引渡到国民党淞沪警备司令部,24日凌晨3点即被枪决。这也留下了一个历史之谜。

  而据《潘汉年的情报生涯》一书记载,几天后潘汉年就通过上海社会局情报人员吴汉祺拿到了向忠发的口供。

  人民出版社副编审马长虹也曾公开撰文称,“这种隆重的见面方式,在刚出了顾顺章、向忠发两大叛徒,白色恐怖笼罩的上海,是多么不合时宜呀?而且,这也明显违反了地下工作单线联系的原则。”

  “奉命”脱党成婚?

  “奉命”脱党成婚,是《黄慕兰自传》中更为人指摘的说法。

  黄慕兰自传称,她回到上海时,潘汉年已调往中央苏区,“他原先的岗位由刘伯垂同志继任”。陈志皋1933年向她正式求爱,当时贺昌还在苏区(1935年3月牺牲),她迟迟未予答复,直到刘伯垂夫妇极力促成这桩婚事。

  刘伯垂夫妇声称,“陈志皋是中央给你指定的主要工作对象,如果现在为了个人婚姻,擅自放弃,离开这个极其重要的岗位,是无法向党组织交代的”,强调其与陈志皋结合有利于掩护身份,绝对合乎工作需要,并承诺将向中央证明此举不是私自的无组织行为。

  不过,吴持生、江晓平、马长虹等人均质疑刘伯垂是否接替潘汉年“单线联系”黄慕兰。

  孙晓村也否定了黄慕兰的说法。他在《我的回忆》中写道,在杭州期间,陈志皋与黄慕兰已经开始恋爱,他还劝黄慕兰只做工作,不要与陈志皋谈恋爱。

  “我反对他们恋爱,因为黄定慧(即黄慕兰)是共产党员,组织上又没同意。但由于陈志皋不顾一切做营救工作,两人情投意合。陈介卿在春天病故,陈志皋守丧之后,两人就结婚了。黄定慧工作做得很好,但婚后脱党。”孙晓村在上述文章中称。

  吴持生在一篇博客文章中曾提及戚元德的一份原始回忆材料,注明黄慕兰“是大革命时代党员,曾为党做过有益之事,后因其作风等事端屡教不改,违犯秘密工作条例等原因,经恩来同志决定与其切断组织关系。”

  “她脱党后,也未发现有出卖组织和同志的问题,继续还做过一些对党有益的事,是我们的朋友、革命的同路、同情者,不是敌人、坏人。”吴德峰的妻子戚元德曾这样对女儿吴持生说。

  一位要求匿名的特情研究专家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其从权威渠道获悉,“黄慕兰与陈志皋的恋爱显然是违反纪律的,所以特科与黄脱钩,并对黄下了脱党结论。”

  从解放到“文革”再到平反后,“脱党”问题始终是黄慕兰的心结。

  1955年,黄慕兰因“潘扬案”被捕,进行内部审查。1963年被判“叛徒、特务、反革命”罪,管制三年。1967年6月再进秦城,直到1975年出狱。此后历经4次申诉,1980年才告平反。

  据《黄慕兰自传》称,在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其无罪的正式公文后,附有公安部对其所作结论:“于1926年入党,1933年脱党。”黄慕兰对此拒不接受,在公安部结论后写明自己“在白区地下工作一直保持单线联系,从未脱党过,所谓‘脱党’是对特殊任务掩护的说法”,并表示将继续向中央申诉。

  《黄慕兰自传》提到,1987年,上海市委组织部传达中组部决定:“承认1926年入党,但1933年脱党,按1951年重新入党计。”

  在党籍问题解决后,黄慕兰仍继续为党龄申诉。

  在《黄慕兰自传》附录“黄慕兰生平大事表”中,1991年标注为“庆祝上海参事室四十周年,承认党龄连续”。

  吴持生对此并不认可,“我党地下工作者只需隐藏自己的党员身份,不存在‘脱党’问题,党员因派出工作暂时断开组织上的联系,回来后经审查无问题即可恢复组织生活,也不存在什么‘恢复党籍’的问题。这是隐蔽战线的一个基本常识。”

  真伪拉锯

  据出版社称,后两版在第一版基础上修正了若干人名、地名及事件方面错漏。“最美红色女‘特工’亲述”则是最新版增加的副标题。

  早在4年前,吴持生就开始向该出版社反映,《黄慕兰自传》“存在诸多严重失实问题,丑化、诬蔑我们党的隐蔽战线工作”,建议将已发行的书收回销毁,消除不良影响,并通告媒体不要继续炒作。

  吴持生称,起初出版社一直推托不予理睬,她写了两份内容有差异的反映信给中央及地方各党史、宣传单位,“其中一份涉及私生活问题的我从来没有主动在网上公布。”

  后来,吴持生联系到再版策划人,其答复称,该书是经过审批批准出版的没有问题,并称他们找不到专家论证查实有关问题。

  不过出版社在新书《再版说明》中称,在首度出版前“曾做了大量史料核实工作,尤其是对一些重要事件,在中央档案馆以及党史研究机构的帮助下,作了结论性认定”。澎湃新闻记者多次联系该书编辑,但一直未获答复。

  2012年底,在吴持生牵头下,西花厅和红岩儿女联谊会曾召开一场“纪念周总理诞辰115周——隐蔽战线专题研讨论会”,隐蔽战线后人、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近百人参会,包括吴持生、江晓平、马长虹发表的剖析《黄慕兰自传》“不实问题”的文章都被收入论文集。

  当时,吴持生曾多次请出版社派员(包括黄慕兰家人)共同出席讨论,但出版社方面均以开会出差太忙为由拒绝。

  今年6月底,“红色女‘特工’黄慕兰110岁”的新闻接连转发到吴持生的微信上,她突然感到“真的累了”。3个月前,她刚刚写了长篇文章反驳黄慕兰孙女陈弘莘发表在海外网站上的文章《以事实说话 用良心衡判》。

  在这篇2013年11月发表的旧文里,陈弘莘回忆奶奶从秦城监狱释放后的艰辛,举手投足间大家闺秀的端庄和知识女性的风度,并恳请“别再制造新的伤害”。

  “奶奶从未说过她是任何事件唯一的情报来源。自传中,奶奶只是平铺直叙的讲了自己的一生,她从17岁起在革命风口浪尖上的起伏,她的付出和努力,她的承受以及宽容。”

  陈弘莘写道,“一些史实由于年代久远而模糊,出错都是可能的,然而,全盘否定却不是一个实事求是的态度,也不是一个善意良心的衡判,对一位百岁老人的尊严和名誉诋毁,更不是有道德良知的人所能接受和容忍的。”

  “这些当事人的文章不能等同于史实,只能作为历史研究的一个重要参考资料,需要与其他文献资料以及其他当事人知情人的回忆相互印证。”徐有威说,情报战研究领域迷人神秘,蕴含着大量丰富的历史信息,有待学术界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深入发掘。

  附:1991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四十周年》纪念集“现任参事名录”

  (感谢上海大学历史系教授徐有威先生对本文采访的协助)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