炽焰燃烧读后感10篇
《炽焰燃烧》是一本由(美) 罗恩·拉什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2.00元,页数:19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炽焰燃烧》读后感(一):为什么我不喜欢他
为什么我不喜欢他?
一个喜欢让主人公在小说结尾处睡觉、做梦或者出现幻觉的短篇小说家。这样的方式是不是过于做作,没有别的方法可以进行深华了么。对细节的描绘所能产生的情境代入感较弱,也许是很少看西方作家的短篇小说的缘故吧。最喜欢《回家》那一篇,主角依然在最后开始遐想。。。
《炽焰燃烧》读后感(二):觉得这本书
在为生存做辩解似的,故事大都铺陈了前因,里面的人,找个机会,就可以犯事,或杀人。
还有作者是不是有地牢情节,盗墓贼、进入峡谷、林肯支持者,墓坑、枯井、地窖,有雷同的感觉。渲染不安全感的地方也很多。
逻辑能力很好,叙事精,给人读到的已经像切好的蛋糕,反而有点不踏实。
《炽焰燃烧》读后感(三):短评
以米国南部贫困山区为背景,讲诉了当地人各种对抗逆境的故事。主妇为了鸡蛋被偷而烦恼;失去教职的男子在末日酒吧弹一些没人听懂的歌;为了南方军官的一个腰带扣而盗墓的人;爱上美洲豹的女人。总之是本不错的短篇小说集。
如同大家评论的,这里有另外一个米国。笔下的人物非常硬朗,说拔枪就拔枪,有牛仔那种彪悍的风格吧,但更沉郁一些。这些困境,当然也是每个人都或多或少会面临的啊。挺身反抗,或者只是承担下去,都是不容易的。简单的说,这是一部硬汉和女侠的书。
语言上也很简练,心理描写不多却扣住了人物的精神。很多结尾是未完成的,于是我们读者得去完成那些故事。
这本书的译者翻译过科幻奇幻,文笔我很喜欢。在豆瓣上找到了他的小站,于是免费看了很多文。
《炽焰燃烧》读后感(四):最高明的讲故事者
《纽约时报》畅销书作家罗恩•拉什是“最高明的讲故事者”(杰弗里•兰特),获奖连连,常被人与约翰•斯坦贝克、科马克•麦卡锡和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作比较。极少有作家能像刻画人物一般捕捉一个地方的复杂特质,更少有作家能将阿巴拉契亚山脉如此多变暴躁的地域作为缪斯女神,作为塞壬;这是一片荒蛮而野蛮的土地,却有着令人窒息的美丽,带给人无限的许诺与苦难,像照片一样坦率而精确。“要是你还没听说过南方作家罗恩•拉什的名号,那么现在你该听说了。”
《炽焰燃烧》中的短篇小说背景从美国内战时期一直延伸至今时今日,发生于不同时代的短篇合力编织出一幅摄人心魄、直击心灵的文学丽景,来自阿巴拉契亚山脉地区的人物未经雕琢而又令人难以忘却。在《荒野之地》中,一位靠着本地瘾君子典当的赃物来牟利的当铺老板在大哥大嫂受到他们的瘾君子儿子恫吓时,伸出援助之手。在《林肯支持者》里,一位林肯同情者的怀孕了的妻子独自留在南方邦联的势力范围,为了保护家庭而报复了来犯者。而在《炽焰燃烧》里,小镇上的一个寡妇与一个异乡人结了婚,当一名身份不明的纵火犯在大烟山上肆意放火时,她的异乡人丈夫成为首要嫌疑人。
在这些短篇小说中,拉什揭示出此前未被人探索过的领域,在一览无余的视野里,隐藏着绝妙风景,以及他笔下人物与他们家园诗意而黑暗的心灵和诱人的忧郁灵魂。
《炽焰燃烧》读后感(五):孤独和苦难,哪里都在的
接着读短经典。这本是从中图网买来的。对作者一无所知,只从本书得来信息。
她小时候看过乡里人用小树枝找水井的位置,还听爷爷说起猫头鹰在树上叫三次就会有祸事发生。他的爷爷就是听着猫头鹰的叫声过世的。他长大受了教育,做了工程师,娶妻生子,作了城里人,现在他又听到了猫头鹰的叫声,而邻居的女孩已经连续几天发烧,他跑去告诫邻居要警惕,被人赶出来,他和妻子说起小时候的传说,被妻子视为迷信。你是受过教育的人,怎么可以相信这无稽之谈呢。半夜他又听到猫头鹰的叫声,他起身去锯断了邻居的大树,赶走了猫头鹰。邻居叫来警察拘捕他。
这个故事是不是很熟悉?我们小时候也耳熟能详。我就经常听妈妈说起这些灵异事件。
我妈妈快八十岁了,她经常说的是有人给老爸算命很准,当年那个瞎子老太太只根据老爸的生辰八字就推算出老爸是家中独子,而且一只耳朵大一只耳朵小,是因为老奶奶行善积德被老天赐了一个儿子,被送子娘娘拎着耳朵送来的。没什么波澜,一生不出学校门。老爸80岁了,以前做学生,后来做老师,一直住在学校附近,确实不出学校门。让人觉得不能解释,匪夷所思。
我上面说的故事不是发生在中国,是在美国,美国南部。作者写的故事大部分发生在美国南方阿巴拉契亚山区。读者这样的故事觉得很惊奇,小说地域特征明显,但是就是这么有普遍性。
这本书12个故事,花了十天读完。越来越精彩。基本都是农民的苦难和孤独,非常明显的地域特征。第一个故事《艰难时世》刚读完我觉得和托宾的《长冬》很像,都是农民的苦难。再看后来就全是他自己了。描摹的很有节制,经常在某个点戛然而止,留有余地和回味。
我还喜欢最后一篇《林肯支持者》休息的农妇在南北战争中,一步步发展,有些想到故事的发展,但是没想到结局。一步步非常冷静。
《进入峡谷》和我们现在的很多事也很像,失地农民收割已经卖出的土地上自己的种植物,这个已经是犯罪了啊。啊啊啊。泛绿无情,只是人呢?这些倔强孤绝的人到处都是啊。
《炽焰燃烧》读后感(六):南部,山区,世界
但凡短篇集我一般先从同名作品看起,这本当然也是。《炽焰燃烧》给我的感觉像是希区柯克的悬疑小说,一个寡妇发现自己年轻的情人就是森林纵火案的罪犯后,采取了冷静甚至是漠然的态度,向治安官做了伪证,仿佛就同她的情人一样,每天淡然的生活工作,晚饭后点一支烟凝视前方的森林,一个不善言辞的男人心里有着几近变态的冲动,她虽明白,却只是期望旱季快过去,当雨落下浇灭一林烟火时,他便可终止此疯狂行动。因为小说的语调,《炽》从头到尾展现出的就是一种压抑到变形的氛围。
相比之下,《艰难时世》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经济大萧条的时代,每家都生活得无比艰难,但在这山区中却绝无偷盗之人,即便是最穷的哈利特,可是埃德娜家鸡舍每天都会被偷走几个鸡蛋,要在以前,她说说就过去了,然而正因生活如此困难,她没完没了的唠叨,丈夫雅各布不免厌烦起来。当哈利特带着妻子女儿去城里换钱经过她家时,遭到了埃德娜的质问“你家的狗没偷吃鸡蛋的习惯吧”,他有着相当的骄傲和自尊,即便是整个山区里最穷的人,所以他毫不辩解,一刀割断了自己唯一的狗的喉咙。雅各布对以前送给他一块肉却在第二天被退回到自己家门前的事还未淡忘,或许是因为此,当他发现哈利特的女儿就是偷鸡蛋的窃贼时,才没有要去告发,仅仅警告了一番便放她走了,回头又对妻子埃德娜说是黄鼠蛇偷吃的。结尾处,他站在窗前望着天边,一点曦光闪出,他便一直等待着,“他也说不清在等待什么”,甚至他“试图幻想一个比他所在的地方更糟糕的地方”,好像只有这样,他在此艰难时世中所受的苦难,包括哈利特的,都能减轻直到消失。
陆续看完其它小说时,我不得不说罗恩·拉什是个沉默又隐忍的作家。书里大部分小说几乎都发生在南卡罗来纳州,遥远的山区,贫困又阴冷。他似乎喜欢用闪回和倒叙的手法讲述笔下人的生活,这使他的文字自始至终弥漫着冷静的旁观者意味,好像书里人离我们如此遥远,却又不得不为他们感叹。
罗恩·拉什在他的笔下要寻求什么呢,我不敢妄加评论,但他字里行间又都充满类似生活的思考,像《盗墓贼》里“我想到公平何在?……无论获得什么,总要付出代价”。又或许他的终极目的在《荒野之地》里——
“一万年前的人们会在寒夜里做同样的事情,吃点东西,在篝火前坐下,望着火苗,找到了平和,知道他们又活过了一天,现在可以休息了”。我想,他若是写散文,若是写旅行笔记,定是个有着忧国意识的人文学者,用他洋溢阴暗美感的文字探求着这世界应当的生存方式。
《炽焰燃烧》读后感(七):又是一本教科书式的短篇合集(内有写作秘籍)
《信仰美洲豹的女人》,题目就很牛逼,就足以令人遐想(美食上桌,闻香胃口大开)。开篇第一句也很牛逼,“从母亲葬礼驾车回来的路上,露斯·李兰德想起了美洲豹”,短短一句话,交代了主角,故事起因,一个“想”字说明了美洲豹来自哪儿。内容也很牛逼,一个(也许得了臆症的)女人,动物园,结婚,小孩死去,离婚,母亲死去,寻人启事,动物学博士……看似不相关的元素支撑起整个小说,美洲豹是所有元素的总和在精神世界的投射。再看其余各篇,水准几乎一致,每篇都在牛逼的水准上,实在令人赞叹——如果有什么不一致,那也是作者掩盖才华的程度有所不同。由此可见,作者对创作要求严格,甚至苛刻。我想,拉什本人应该有一个抽屉装满不能令自己满意的废稿,但即使挑出一篇废稿也能打败不少如雷贯耳的作家。
作为西卡罗来纳大学的一名教授(书中简介称从事“阿巴拉契亚文化研究”),拉什的作品显示出学者应有的内敛、节制、冷静和朴实。读了他的作品,我更愿意相信写作是一门可以训练的技艺,天才并不是必须:一个成熟的作家,给他一个题材,几个核心要素,他总能交出一份不错的答卷。其实这是一种错觉,天赋好比烧菜的调料,虽然不多,却能使整体脱颖而出。拉什采取了与孔雀开屏相反的策略,把天赋融入作品,不露声色。
拉什的这本短篇合辑的主角几乎全部陷入某种困境或困惑,并不是时下流行的吊丝那么简单和单一,逐个列举显得笨拙,概括又不得其法,所以大家最好还是自己去看。我比较好奇,他是如何获得如此丰富的素材。据我猜测,作者的素材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青少年时代在南卡罗来纳州的生活,他在山野中成长,与山谷、森林、动物相伴,传说、风俗也听闻不少。人的困境在南卡罗来纳州美好的大自然中发生,的确别有一番风味(特别对于吾等生活于高人口密度地区的人而言),飞机坠落在大雪覆盖的森林中也是残酷的美。
不作长篇大论,最后倾囊相授一则短篇写作的技巧(其实也算古老,只是会者不说)。简单说,就是寻找并运用爆发点。它起先是一条细线,贯穿作者铺陈的各种元素,又似乎承担某种隐喻的作用,最终露出真身,(像有力的豹尾)击发读者的情绪或思索。拉什的短篇已经树立了教科书式的典范,一只鸡蛋,一只鸟,一头豹,一条路,都可以成为爆发点。此技巧简单易用,你也一定跃跃欲试,那就尝试写上一两篇吧。
第一次读罗恩•拉什的小说,甚至是第一次知道这个名字,但他的写作,实在是大师级的,这本书放在任何一堆名著中,都毫不逊色。
罗恩•拉什写的是美国南方,一批被现代化抛弃的人们在土地上梦想、坚持、伤感与迷茫,他们未必是生活方式的捍卫者,但因为土地的缘故,他们有着与众不同的深度。他们突兀、孤单、决绝,这是一条自福克纳延续至今的幽怨,在意料之中,他们用意料之外的方式抒发着人性中的黑暗,而当他们沉默时,仿佛是一座座等待喷发的活火山。
人性的边缘,是文学已经写尽的东西,但南方文学的魅力在于,它写的是一种潜能,这种潜能可能会爆发,但也可能会静寂,对每个主人公来说,爆发不过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已,既不壮烈,也不绚烂,他随时可能迈过红线,然而,就是这尚未迈过的双脚,赋予了小说无穷的可能与张力。
南方文学常写常新,在于写实与象征高度混杂,你既可以看成是一个加工过的事件,也可以看成是一篇想象中的神话,当你以为作者在架空时,他突然会去描写细节,而当你以为他在写实时,情节的突变又让你匪夷所思。
毫无疑问,罗恩•拉什精于此道,他的笔下,有因为邻居的一句怀疑的话,不惜杀掉爱狗的骄傲的穷人;有不相信美洲豹从来没来过南卡罗纳州的母亲;有为了猫头鹰的传说而去砍树的邻居;有用纵火来释放内心苦痛的丈夫……为了渐行渐远的意义,他们都在痛苦的尘世上挣扎,但在内心深处,他们并不相信拯救的可能。
这,既可以看成是发生在美国南部的故事,也可以看成是发生在人类历史中的故事,一个个古老的文明倒下了,人们被迫告别了自己的神话、信仰与生活方式,切断与祖先的血脉联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现代人都是真正的陌生人,没有尊重,也没有天空,更没有了永恒的爱,面对死亡不断迫近的脚步,我们该何去何从?
每个个体的沉沦,都是世界的伤口,南方文学大大超越了美国南方,它始终凝视着时代精神之痛,可哀的是,我们能看到伤痕,却没有解药。
奥康纳的南方,刻毒而阴暗,福克纳的南方,疯癫而传奇,罗恩•拉什的南方,孤独而唯美。所有这一切,都是人类的故事,属于我们每个人。
从叙事的角度看,罗恩•拉什虽有令人头痛的写实主义倾向,但技术异常熟练,本书由12个短篇组成,几乎每个故事都是双线的,结尾常有神来之笔,但过多的讲故事激情,对于成熟的小说读者,有调戏之嫌。
作为“新经典”中的一本,本书延续了该系列一以贯之的经典性,展现出当代世界文学的高度,从中可知中国文学差距之大,写作之粗鄙。同样生活在大地上,我们却写不出本书中那份大地的味道。
《炽焰燃烧》读后感(九):径寸之木,呈世间万象
对短篇小说一直有着相当的钟爱,觉得好的短篇就像是一件以径寸之木,雕世间万象的微雕。美国作家罗恩•拉什的短篇合辑—《炽焰燃烧》中,共收录了十二个短篇,可以说各有特色,作者的关注点基本都是落在了平凡的百姓的身上,将之称作是现实主义主题的微雕,应不为过。
第一篇:《艰难时世》。这是一篇读来让人感觉心酸却又无法将这种心酸付之于泪水的故事。在大萧条时期,大多数的人挣扎在贫困的泥沼中,艰难的生活让曾经温良娴淑的主妇变得刻薄无情。让高傲的穷人选择异常残忍的方式来维护自尊。
第二篇:《荒野之地》,真正的荒野之地不是渺无人迹的冰雪荒原,而是家人之间的寡淡的亲情。父母对孩子的溺爱真是一剂看似香甜的毒药。
第三篇:《盗墓贼》,个人觉得,在这本合辑中,这是最无厘头的一篇。胖子的死亡虽然让我觉得有点离奇,但是比不上一个人的失踪,警方的调查仅流于表象,一身泥土主人公回到工作岗位时,胡编了个理由也能过关更让我匪夷所思。自省之后,我为自己的疑惑作了结论:推理小说看多了,想得太多。也许生活就是这么荒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这么冷漠。话说回来,几件死人的小物件,能够救一个妇人的命,也没什么不好。
第四篇:《上山路》。如果,一个孩子对快乐的体验仅仅是来源于独自在雪地中的幻想。而当他拿回家一个钻石戒指,做父母的不是询问来路,而是思量着如何将它变成钱来供自己吸毒,想着怎样将孩子糊弄过去。那么,你会不会觉得,孩子想要飞离这个世界的举动不难理解?
第五篇:《信仰美洲豹的女人》,在南卡罗来纳寻找美洲豹的执着,是会让失去爱子的女人忘记悲伤,还是能让她寄托思念?作为读者,我弄不清楚,小说中的女主人公也迷惘。
第六篇:《炽焰燃烧》,一个寡妇对邻居们冷漠的态度、对子女们的自私、对熟人的八卦的报复方式就是:为自己新嫁的小丈夫作伪证。或许,小丈夫正在做的事情,恰恰就是寡妇想要做的事。她的需求与渴望,都化作她向上帝祈求的那一场不知何时才会降下的雨。
第九篇:《坠落的流星》,安于现状与追寻梦想,总是在不经意就起了冲突。
第十篇:《报丧鸟》,乡村与城市,哪一块土地更适合你?古老的经验与年轻的科学。你更信谁?
第十二篇《林肯的支持者》,如果革命者在平民百姓的心中成为了土匪的近义词,结果会怎样?我忽然想起,唐雎曰:“大王尝闻布衣之怒乎?”
十二个短篇,我择了其中的九篇来说,是因为这九篇对于我个人来说,相较于其它几篇更让我偏爱,也更容易理解。这几篇小说中的书中人的命运与情感轻易地、轮番地掌控了我的悲喜,我想,这也许就是好小说的魅力之一。
《炽焰燃烧》读后感(十):用留白来燃烧
昨天晚上坐在床上看,室友突然熄灯,一下子陷入黑暗。今天早上5点多,被吵醒后睁着眼睛睡不着,躺在床上看着蚊帐,天花板。
很有意思的一个事,书皮是大红色,书名是炽焰,看完后关书想到的却是大雪天寒冷的拖车,黑夜里幽谧的墓地,白雪覆盖的树林里小孩一步一个脚印,冰冷的地窖里孕妇尖锐的眼神。
作家短文集作品,最怕的就是看了开头几篇就坚持不下去,路数差不多,几篇之后就没有了惊喜,再往下看也是乏味。但是套路这个东西,有的人就是可以大方的呈现给你,你都能摸清他的牌,却依旧被他牵着走,所以我要说的当然是,例如该作者。
我几乎没有试着详细的分析过小说给我的情感体验,大概因为每一次觉得有被体验到的时候,情绪的注入量总是很大,但是又因为这种多,无法理顺,而变得杂,又因为满,没有出口,而变得空。
回来说这本书,十二个独立短篇,美国南方的一个大山区背景,底层人物的各自摸爬。没有很离奇的故事,也没有很突然地情节。
比如第一篇《艰难时刻》:贫困镇的雅各布家鸡蛋总是被偷,妻子怀疑是特困户家作案,随口问户主他们家的狗是不是有嫌疑,户主二话没说割断了狗的喉咙,雅各布蹲点查案,发现是户主的女儿偷吃的鸡蛋,放走她后独自躺回到床上。
开头总是起的很缓,给你一个静谧的空间,普通的人物出场,你不知道他们将要干什么,也不知道这个地方会发生什么,且就往下看。作者自顾自的发展着情节,你就跟着他走,他也不隐藏,你能猜得到你就猜,猜不到也没事,咱们一起往后走。等到结尾的幕布缓缓拉开,作者就自己走了,你是叹气,还是掉头走掉,都随你。
我是看欧亨利的短篇启的蒙,所以算个结尾控。和欧亨利式的大不同,作者的结尾没有什么在等着你。可能欧亨利的惯用结尾是你打开一个自动贩售机,发现里面蹲着一个工作人员在给你贩售,你感慨,原来是这样啊! 这里大概就是,你打开这个机器,发现里面是零件,是机器,井然有条的摆着商品,你说,哦,是这样啊...
人民文学这套短/中经典我前前后后也看了不少,对中经的书感觉要比短经好,还记得之前看的一本短经时候说,觉得故事的抛物线还没有到最高点,还差一段,就停了,没有了。那今天看这一本,是一种作者把你送到了最高点,然后没了,剩你自己慢慢滑下来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