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好看吗?经典观后感10篇
《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是一部由周防正行执导,加濑亮 / 濑户朝香 / 山本耕史主演的一部剧情类型的电影,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观后感(一):别曲解了“正义”
看《正义之裁》,却看不懂正义体现在什么地方。如果把他翻译为日文的片名似乎更好一些,《即使是这样,我也没做》。
所谓的正义就是在片中被曲解成了“即使放走一千个有罪的,也不能判一个无辜者有罪”,显然它漏掉了一点,就是“也不能让犯罪者逍遥法外“。任何定罪都得以事实为根据,但是在影片中所争议的事实“到底那个青年有没有摸那个初中生”一直都没有很明朗。我们只是循着片中似乎被冤青年的心路历程(也可以说是导演的思路)在前行,但似乎却忘了我们更加要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来冷眼观察,带着不偏不倚的情绪,这种情绪显然在观影的时候无法做到。当看到第一个法官被换掉的时候,我们都很气愤。因为第一个法官坚持“不能让无辜者受到刑罚”,这种疑罪从无的精神是我们所欣赏的。但是我们却又忽略了另一个基本事实,就是从现有证据来看,法官也不能就判定那个青年无罪。
无论是疑罪从有还是疑罪从无,都不是所谓的正义。疑罪从有是对被告的不公,而疑罪从无又放纵了罪犯。正义的天平只有在事实真相大白的时候才能做到不偏不倚,而片中的真相可能谁都无法知道了。
导演的用意显然是在批判当下日本的司法审判制度,但是他毕竟不是最基层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不知道一个案件有着许多讳莫如深的利益联系。就这个案件来说,我觉得法院显然更应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受理(不知道日本的法院是不是这样),而不应该在事实不清的情况行使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宣判那个青年有罪。这可能是这部影片最失败的地方。以正义的名义,其实剑指着自己不喜欢的司法制度,这种“正义”不要也罢。
《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观后感(二):不妥协的下场
最近把《建党大业》的一句话又翻出来了:自你入狱、举国震动,人生辉煌,莫过如此。刚好韩国片《辩护人》里律师的正义形象,虽输犹荣。我看了2006年日本的《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近2个半小时的长度,也没有精彩的、发人深省的、激烈的辩护词。只是如实的描述庭审、庭外的过程,也没有光明的结局。我不知道是不是一个真实的案例,常听说日本男人变态,时常在拥挤的地铁里,对女性实施“咸猪手”,影片的主人公就摊上了这个事,只有他心里知道他有没有做,围绕对这个案子的审理,引发了以下的故事。其实也可以很简单,那就是妥协,和解私了,让真相永远埋藏掉,没有对错、没有是非,这个年轻人选择了坚持,从而走上漫长的审判路程,虽然看守所里还算文明,也没有打人,但是警察和检察官的傲慢、粗暴还是时处显现。人们对犯罪嫌疑人的自然认同,只要被抓肯定有问题的心理暗示,戴着这样先入为主的“眼镜”,审判怎么会公平。
这是个人的受罪,没有自由、屈辱;家属朋友,为他呼吁奔走,出钱出力;还要找到肯接案子并全力维持的律师;更重要的是遇到一个有良知的法官。缺了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行,主人公已经算不错了,本人的坚持,家属的支持,律师全力以赴,第一个法官很好,山穷水尽时,又柳暗花明,给人以希望,也给了以失望,最终以失败告终。
我一直思考国外为什么老是拍这样的压抑、没有好结果的片子,不是像周星驰演的判案片,最终真相大白、邪不压正、大快人心那种。因为这就是现实,但在这样的现实里,我们还是需要像主人公那样的坚守,听从内心的指引,要较真、不妥协。谁都不能保证没有被冤枉的时候。
《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观后感(三):現代竇娥:儘管如此我沒做過
忽然一看便是兩齣關於冤案的戲劇。早上的元曲課,看了三句鐘由《竇娥冤》改編的《六月雪》。然後下午看了《儘管如此我沒做過》。
前者是揭露社會的黑暗,後者就反映法律在尋找真相中的無力。由於《竇娥冤》的現實意義明顯,我並不打算多說。至於《儘管如此我沒做過》,是要告訴觀眾法律的盲點,這種盲點並不只出現於消滅「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以寧枉勿縱為出發點的日本,即使是香港所採取的審判方式,同樣無助於尋找真相。法庭,只是一個判決有罪或無罪的地方而已。
可見的是中國採取寧枉勿縱,其罪案率不見處於讓人產生安全感,那些食物製品商人仍然妄顧道理,而日本的車廂風化案亦是同樣。當然,我們不能說寧縱勿枉,讓有犯罪的人逍遙法外是合理做法,而且當中亦非絕對杜絕冤獄,現實是其他人真的無能為力。由於真相只有自己知道的盲點,根本就無法界定枉是錯,還是縱是錯,使用何者,不過是一種人道問題,亦是人生權利的問題。
犯罪,本來自道德問題,而道德教化是社會教育問題。法律不能揭示絕對真相,卻反映社會問題的真貌。要沒有冤情,要從教育的根底裡著手,那當然是理想說法,但這是我們能夠知道的一種事實。
我們知道,世上沒有《竇娥冤》裡那種找出真相的方法,而且那方法亦是在冤案出現後的亡羊補牢。
《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观后感(四):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
周防正行的这部影片相当大的篇幅是在记录案件审理的细节,从开始的警察抓捕到法院立案,律师的取证及庭审,有其一贯的普及知识的特色。日本法作为大陆法系的一支,法官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及个人律法素质的高低对案件结果有着比较大的影响,影片中第二任法官自始至终的“有罪推定”式的审判方式,显然是对法理原则的原始及错误认知,这一点是受到个人经历、社会议论、舆论宣传等等影响而出现的偏见影响了实质正义。而影片的致命伤就是影片最后对法院庭审非正义的意见,略通些法理知识的就该知道,“程序正义大于实质正义”,法庭在严格走庭审程序,对客观证据的重要及必要性是体现了法律的正义、严谨及庄重,却不是仅仅为了表达当事人的对错,在影片记叙了那么多的庭审细节之后,却把结果聚焦在了一位在审判原则都落后错误的法官宣判,然后总结出对正义及真相的质疑及执着,是犯了同样的偏见及隔靴搔痒的批评。
《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观后感(五):自己是自己审判者
现实中作为普通人的我们,如果这样被冤枉了,我们会做出怎样的选择。是听从警察的诱导承认自己犯了没有犯的罪获得最快的解脱?还是如片中坚信自己的清白与整个社会、司法体制的偏见抗争结果收获有罪的判决?我们是否有勇气面对审判者的诘问承担最终的结果。
很自然联想到最近几桩媒体报道的冤案,还有之前被学生冤枉强奸的老师四十多年后因学生的忏悔获得清白的事件。当然影片选取的不是这样严重的罪行,但一样的,我们看到的是个人的无力与无奈,当媒体、民意、法官认定你有罪,那最后的最后,我们只能如男主最后的独白一样:真想只有一个,二知道真相的只有我一人,因而最有资格审判罪行的也只有我自己(这里不涉及表达的、裁判的真实,只是指事情发生的客观性,事情是客观存在的,但人们的认知未必是准确的,可参考《罗生门》),我是清白的。只能抱有这样的信念坚持下去。
说到底,法律是否始终是正义的,肯定值得商榷。但这并不是要否定法律,法律是人的社会维持秩序必须的权力让渡,必须报以信任(这里不讨论恶法非法之类的问题)。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不放过一个坏人,但也不错罚一个好人,当然,理想是理想,实际是实际,毕竟做出判断的还是人,这就不可避免的主观性,近年来的民意杀人也是值得警惕的。最后的判决书个人也觉得是参考了民意。维持法律的公正,还是要靠司法的独立,法院、检察院的制衡,不然只能如片中呈现的,司法机关屈从于官僚体制。不过任何制度都不是完美的,我们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避免错误,仅此而已。
《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观后感(六):真实
日本电影:咸猪手事件簿
简介:一个男青年在地铁上被误认为是咸猪手,被抓到警察局,本可以交罚金一走了之,却应坚持不认罪,而遭到起诉,走上漫漫申诉之路,最后还被判了重刑(全剧透了我)
法官的职责是:不能惩戒无罪之人
现行法律应该是有 无罪推定 和有罪推定两种,由第一位法官这句话就能很清楚的他是无罪推定者。按照我们惯性思维来思考,总会觉得法官应该是审判罪犯什么的,但就如电影里说到的一样,在案件面前,法官不敢判无罪,也不是现在才有。在大陆的法律体系中,通常都采用的是有罪推定,所以各种冤案错案的报道屡见不鲜,其实很多时候就算打着无罪推定的旗帜,内心还是有罪推定,所以对第一位法官还是挺敬佩的。
既然在一开始就走上了上诉这条路,坚信只要自己是清白的,就能安然无事,那就要坚持走完,坚持上诉,不放弃一丝希望。我觉得这是男主角的信仰吧,坚信自己是清白的,法庭能帮他澄清,而事实确实这样,越到结尾,似乎越对男主角有利,他们找到了更多的证据,甚至目击证人,而当最后宣判时,也只能感叹:能审判我的人只有我自己。咸猪手这种事情其实司空见惯,如果我是男主角,可能我真是就会选择交了钱一走了之,因为这种摸棱两可的事,真的很难做决断,当看到仅15岁的受害者出席在法庭,用稍带哭腔的声音诉说着自己的经历,说着自己被骚扰过很多次,总是没法抓住骚然自己的人,而这一次终于有勇气站出来时,我真的很想去相信男主角就是那个骚扰她的人,如果那个女孩知道她鼓起勇气的这一次尝试也失败了,对她真的是个很大的打击,留下很大的阴影,但我这样想似乎对男主角来说十分不公平,但这就是矛盾所在啊,咸猪手得不到严惩,就会有更多的人将魔爪伸向少女,就算被抓住了交了罚款就能草草了事,只是会纵容他们一次一次这样做。所以我更希望的是能抓到一个屡教不改的咸猪手,并给予严惩给社会一警示,保护少女,而这个对象,绝不该是电影的男主角,也不该是所有那些在审判时尚存有疑点之人。
《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观后感(七):真是荡气回肠到让人活活憋死的电影
影片最后,留给被判有罪的清白被告:
我的内心某处曾经一度深信
法官一定会理解我
无论我告诉自己法庭有多残酷
“没做过当然不会有罪”这个信念
却依然相信
某位法官告诉我“只有神才知道事实”
其实不是
至少我自己
知道自己不是犯人这个事实
既然如此
在这个法庭上
最有审判权力的人只有我
至少我可以审判法官
你犯了错误
我绝对是清白的
我第一次理解了
法庭不是将真相大白的场所
法庭不过是个根据收集到的证据
判断被告人是有罪还是无罪的场所
所以我暂时获罪了
这是法庭的判决
即使如此
也不是我做的
关于这部电影的结局,可能早在意料之中。但观影的过程和审判的过程一样,让人几度想放弃,又欲罢不能。和片尾最后一句不迟疑又决绝的“我上诉”相比,结尾的音乐明显荡气回肠到观者与被告通感——感同身受般内伤。
在是非观念和法庭对峙游戏的互博中,得到一个真相不难,难的永远是证明真相是真相的可能性,难的是掌握权力之手的推断也不可能永不出错。
《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观后感(八):当排除了所有的不可能之后, 才是真相
程序应当有等级,例如事实第一,寻找法律依据排在后面, 第一级的没完成,如证据未完全展示,不可以进行后面的程序。
程序不应设计过细, 这将导致效率低下。 人是活的, 给一个具体明确的目标加底线, 只要在过程中不违反底线即可。 无聊地用比喻, 跟理发师说不要剃光头, 不必说留下多少根头发, 任何一个理性的都知道这什么意思。
建议相关人员必须了解该影片的精神。
文章写的不好, 见谅。
The process should be ruled with a ranking system. e.g. the fact pattern ranks first while referring the revelant legislation comes the next. In the case when the previous step is not completed, the following steps should not be practiced.
The process need not be presented in details. Otherwise, this may lead to low efficiency. Since humans are dynamic, defining clear and practical objects plus bottom lines is enough. You do not need to know the number when visually judging whether one's hair is much or little. Any reasonable man could make the same conclusion given the same comditions.
I am sorry about my English proficiency. I just practice my writing for TOEFL. Thanks!
《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观后感(九):只有我,才能审判我自己
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影片的最后,判决的时候总会是还他一个清白的。让我们看到这和谐社会的司法公正,因为传播影响意义上,总是给人积极影响,并且要坚定信念的。于是CCAV会告诉你:全国人名X迎油价上涨。但结果仍然是判决有罪。于是电影这么认真的在说现实问题,是生活的映射。
公平是普遍不存在的,我们在追求,也只能无限靠近它。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而坚定自己无罪才是正经事。因此,只有我,才能真正的审判我自己。我是无罪的,而法官犯了错。
生活里,我最受不了自己被别人冤枉,或者看着别人被冤枉。公平这种东西一定意义上来说都是放屁,法院的审判不是为了让真相更明显,而是集合证据来审判被告应该获得多重的罪名。因为有罪率99.9%。不是审判的结果,而是前提!即这样的而法官的能力,便是由着这案件的数量来决定的。如果最后判决无罪了,那真是完全的运气而非公正,而这样的运气,0.1%,也只能发生在电影里了。审判宣告无罪,无疑是对于警察的否定, 对检察官的否定,对国家的否定。而那些无辜成为被告人的受害人,于是成了社会和谐,司法公正的牺牲品。有罪是常态,无罪是英雄!
十二次庭审过程全部拍了出来,虽然冗长,但是很感动。导演周防正行认为,日本法官明显偏袒检察官,忽视了被告的权益,电影用一个模棱两可的案例仔细的描述并探讨了这个问题,细节总是日本电影所长。
当有罪不以罪行而以有罪率为前提,审判已无意义,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所以请用审判自己的方式审判别人。我不会为此对于公平与正义失去信心,但所谓的司法公正和我的以为大相径庭。而真相,只有上帝和当事人知道。
《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观后感(十):尽管如此这依旧是好片
作为一个幻想着正义终会得到伸张的人,这部片子直到结尾曲响起的的前几分钟令我感到莫名的压抑。撒谎的警官,劝说妥协的委派律师,一副自认可以看穿人性样子的检察官,那个专挑性犯罪做旁听的尖嘴猴腮猥琐男更是如同跳梁小丑一般,如果不是最后男主角的心里独白和最后的台词,我恐怕真的是要随手抄起桌子上的什么东西然后再放下。尽管自己一直在劝说自己,冤假错案是难免的,也要理解审判法官的苦衷,但却还是不由自主地对比起了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更确切地说是对比起了陪审团裁决制度和法官裁决制度。
尽管影片中的法官说作为一名法官中重要的职责就是要保护无辜的人,但是单就影片的结尾来看,无辜的人并没有真正地得到保护。作为一名法官,他的职业操守要求他保持绝对公正,但是无论如何一个法官也只是一个人,诚然在法庭上她会尽可能地保持公正,但是内心深处总会有偏向,对于女学生勇气的佩服,重判此案以儆效尤以正风气的心理都对法官最后的决定产生了或多或少的影响,也就导致了最后冤案的发生。
在影片的最后,一名坚持自己无罪的人在检控方4个月徒刑的建议下被判处了三个月徒刑,心里一直在想,估计法官也是认为被告有怨所以少判了一个月。但是马上就想到,其实对于被告来说,三个月和四个月又有什么区别呢?最重要的是,他的人生从此以后便有了污点,就算是上诉成功的话,他的档案上依然会有如此的记录“金子彻平,平成XX年,因涉嫌妨碍公共风化及安全条例被东京地方检察院提起诉讼。。。。”,所以我更加郁闷。
可以说在前140分钟,我的心情基本上处于压抑状态。但是,尽管如此这依旧是好片,最终男主角的内心独白和那句充满勇气和信心的“上诉”使我改变了多年以来的潜水状态在凌晨两点写下了这篇评论,同时也给出了我所给出的历史最高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