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蛩之趣

2016-07-04 作者:玄灵 来源:玄灵原创 阅读:载入中…

蛩之趣

  近日我突然对‘蛩’字生了兴趣,我没刻意查字典,便感性的分析了它。蛩由巩虫两字组成,巩代表高墙之基,虫在下,意思就是生存在墙根垒缝的虫子。这很有意思,喜欢这种居住环境的蟋蟀便居其一。所以古人用蛩鸣喻为蟋蟀的叫声,后来古诗词里更加广泛的运用蛩作为蟋蟀的称谓。然蛩字它本是指的蝗虫,可如何却被蟋蟀喧宾夺主了?本人不才,也没有穷究下去。既然写的是蛩之趣,就姑且放下两者的虚实辩证,将蟋蟀做为本文的主角吧。

   蟋蟀,属于直翅目类无脊昆虫。黑褐色居多,生的头宽胸阔,两条针须由两鬓展开,如将帅头上戴的紫金冠,后腿强劲有力,飞檐走壁,穿野度陌,如履平地,真像一个侠客一番威风凛凛。尤其是它生的像刀刃一般的嘴巴,叶片禾秸在眼前一放,嘴巴张合如利剑出鞘,三五下就能零碎了它。

  但是它却对人类没有什么攻击欲望,我想这和我们千百年前就和它结为‘密友’有着莫大的关系吧?据公元后的唐朝《开元天宝遗事》中记载,时值秋深,宫廷中皇亲贝勒,宫女妾妃便斗玩此物,常常编起笼穴,置放枕边,夜闻其声,以为惬意;或者让两雄互斗于瓦坛,看其负伤累累仍崛然殴咬,以此为乐。可是虽然斗蟋蟀历史久远,只因这种乐趣多被那些不学无术且游手好闲的人所居有,而且历史证明这类玩物丧志的人也没落好下场,却被做为反面教材警醒世人,所以这种兴趣一贯被大众视作达官富人们娱乐性情的玩意,像我等靠勤劳补拙的平民,是绝对不敢苟同的。

  不过,生在北方孩童的我们,远不必有这番顾虑。直到秋收过了,田边荒凉,玉米秸秆下,麦秸堆里,孩子们一阵拳打脚踢,蟋蟀们遂而飞奔出来,一如被劫了营寨的士兵瞬间溃不成军,四下逃命。看到这种场面孩子个个像注入兴奋剂一样,在地上一通追捕,或抓或捂,手捏脚踩,个大体硕的难逃‘魔掌’,瘦小孱弱的反能幸免。很快我们选好了各自的对手,将自己的‘蟀将’的双腿捏住,保持直立,一场生死搏斗就此展开了。本人的脑袋长的扁平,出于自恋,我偏爱一种生的头扁额宽的蟋蟀。所以常常捉住和哥哥的对峙,可是我的‘蟀将’生来窄小,远没有哥哥粗壮,所以每每斗咬我都节节败退,遍体鳞伤,有时甚至只两个回合我的蟋蟀就被咬断手臂和触须。有一次我实在气恨不过,趁哥哥不注意一把将他的蟋蟀掷在地上然后殒命我脚下,以血我心头之愤。可当看到被踩的面目全非蟋蟀寂然于地,心里竟涌起无法遏制的愧疚和同情。我记得从那以后我几乎再没有斗过蟋蟀了。现在回忆童年,不知害了多少无辜的小动物,它们虽然微不足道,但它们毕竟是一个生命,应该受到起码生存的尊重,所以我对此是愧疚的。 (爱情语录 www.wenzhangba.com)

  近几年有一种人群,专门调养蛐蛐,来斗胜败,押上许多钱赌输赢。一个这么小的动物竟使他们注入这么多精力,实在是用心良苦。在不误正事的前提下,一时悠然斗会蛐蛐,也未免不可。可一旦整日消耗其中并用此作为豪赌的筹码,就毋庸置疑的失去了欢乐意义了。

   或许人越成熟越能体会到放任和自然的涵义。将鸟养于笼中,取悦其啼,不如放飞高空,取悦于森林。将鱼养于缸内,明视其鳞毛,不如放归池塘而饲之,看它跃然波面,自由于水中。同样,时值秋深月圆,院落里,靠一把竹藤老椅,邀一杯氤氲清茶,闭目安坐,神会当空,只听那蛩鸣在墙角砖隙瓦砾间传来,更是一种高雅的享受。若是有三两个蛐蛐共鸣,就更好不过;只闻它们的歌声时高时低,时缓时急,一唱一和,和谐押韵。高时如竹笛颤指,低时像叶片沙地。一阙阙鸣奏好似音乐家的自然佳作。和着夜风徐徐响于耳畔,更令人更觉得秋高气爽,回味无穷了。

  本人年岁不多,却同样喜乐这种情景。蟋蟀的历史穿越古今,无论是在现实还是在书面,都带给了我无尽的缅怀和享受,蛩之鸣,蛩之趣,我愈加爱它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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