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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2-17 20:51: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野性的呼唤经典读后感10篇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由杰克·伦敦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裝本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36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一):蛮荒时代的肾上腺素

  读小学时候总是一个人独自回家,走一段不算远的路,数数马路的电线杆,无人的时候在桥洞下往河里丢丢小石头,穿过老街的一些弄堂,那时候上海的村子并不像内陆的农村,能看到金黄的麦田或是碧绿的远山,有的只是错落的瓦房和平房,少许的别墅,挤成豆腐干似得自留地里种着菜,偶尔看到不认识的叔伯浇粪水就捂着鼻子奔跳过去。九曲八拐,有人家养成群的鸽子,有人家种满墙的牵牛花,或是搭葡萄藤架,也有种枇杷树的树枝都探出墙外,很多是叫不上名字植物。而有一户人家总是大门紧闭,高高的围墙里,有一条圈着铁链的狗,那条狗比我那时候看到过的狗都大得多,那是一条狼狗。

  如果是一个人回家,我有时会特地走那条人少的小路,带着在学校没吃完的牛奶饼干,自从我喂过它第一块饼干被吃了之后。毕竟家里叔叔家养的狗就不吃牛奶饼干,而每次我身上除了饼干也没什么可以给它吃的,我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或是几岁了,我也没想过要给它起个名字,因为印象中我每次路过,它都会在围墙里跟着我走,直到那根铁链拖住它。

  我很喜欢听那根铁链在地上摩擦的声音,常常拿饼干在两头喂它,有一次把饼干丢到它够不到的地方,它尝试了几下,然后又巴巴看着我手里的饼干袋了。印象中它从来没有吠叫过,只是吐出舌头哈气,时而摇摇尾巴眼睛总是直直的看着我,我也没惊吓或是欺负过它,毕竟它站起来的样子怕是要比我高多了。小学毕业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它。

  上面的这些事情过去已经快20年了,读过巴克后记忆便不自觉得浮现出来,我偷偷看了一些书评,有人说巴克最后成为了一头狼,我不喜欢这样的幻想人类创造了秩序文明,在动物群中本就存在,如果优胜劣汰自然法则,又何必违背法则去保护濒危物种。动物物种间的残杀,在人类文明中也从未消失,杀戮不是野性,为了生存的本能血溅三尺也未必是野性,如果可以回到克拉拉山谷米勒先生的大房子,巴克会向往成为“狼王吗”?巴克是狗还是狼,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答案,就像我不确信耶稣是人还是神,释迦摩尼是人还是神,默罕默德是人还是神。人类所信的“神物”,大抵是以人为模版,那么如果动物世界也有信仰,它们心中的神,大抵也是以自身为模版吧。

  最近看的某部美剧中有一句台词:“非我族类,都是敌人”。巴克的血统很好,可是为什么没有家人?杰克似乎没有交代,而且在真个故事脉络中,(成为雪橇犬开始,有异议请指正)巴克也没有表现出对故土和故人思念,可桑顿的出现仍然可以看出巴克内心柔软一面,桑顿似乎是压制巴克野性的最后一根稻草

  为了生存下去,可以偷盗,为了生存下去,可以残杀同类或者异类。当你一巴掌拍死蚊子,一拍子呼死苍蝇,一拖鞋扎死蟑螂的时候,有没有那么一丝快感?有没有对一个人咬牙切齿,恨不能杀之而后快的时候?当你一无所有,你就有可能这么干了。所以,在荒芜土地上,难见善类。

  而野性的呼唤告诉我们最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无论年龄环境因素影响,有强壮的体魄是顶顶重要的,不要在任何时候疏于锻炼身体。要不然你的野性还没呼唤出来,就已经一命呜呼了。

  脑洞炸裂,我认为巴克内心想回到故乡,但是回不去了,同类都死了(几乎,忘记谁还活着,反正都半死不活),桑顿死了,杀了印第安人,杀了头狼?也就是说身边只剩下野狼了,想象一下,你一个黄种人,去到一个只有黑人的地方,你把酋长灭了,你要么强大自己当酋长,要么就被灭吧,是这样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二):英勇而悲壮的生命之歌

  活着,英勇而悲壮的活着!没有那么多的为什么,只为了生命的存在而活着,这是逆境只有生命的强者,对生命有着强烈的爱才能坚持,令人动容。

  特别喜欢这本书中的《热爱生命》一篇,对生命的热爱珍惜执着,表现的如此彻底,这是一种本能呢?还是内心的一种坚定友谊在生命面前那么不堪一击,当书中主人公像牛一样吃灯芯草,像一个疯子一样在水坑里捉米诺鱼,当鱼从自己手里溜走,软瘫在潮湿的路上放生大哭,找到了,出于理性将之小心的生吃掉,还有那被狼啃干净骨头,透着淡红色,他将之放入口里啃,吸骨髓,为了活命,最后与一只病怏怏的狼进行生命的赛跑,死亡如潮水一般吞噬者他,他依然坚持着,拼命的与自然、个人抗争着,不愿死去的本身在驱使着向前,再向前,远方的希望已经清晰,唯有向前。。。。。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三):充满力量文字

  书评人梁文道形容海明威的文笔时说"就算是把书倒拿在手里反复甩打,也绝对抖不出半句废话", 梁老师此番是为了说明海明威文风简练,一字一句都充满了力量。如此评价,深有同感,于是我便想当然的以为文学界能有此等功力者,海明威独一无二,但近日读了杰克伦敦的文字,真觉得自己突羊突森破了[流泪],今年翻过的书里,和动物有关的不止一本,有夏目漱石和季羡林笔下的猫,卡罗林笔下的狗,但这些小生命要么是为了讽刺而过分人格化,要么就是沦为配角而略显平淡,或者只是生活化的写实对象,但是野性的呼唤里的巴克却很不一样,它拥有强烈饱满灵魂,生命充满了纯粹的力量,为了成就这种力量感,杰克伦敦使用了和海明威异曲同工的文字风格,读起来简直就是享受作者塑造巴克的形象时,没有突破人类视角的界限选择想当然的拟人手法,狗与狗之间的交流始终没有出现语言化的处理,绝对的第三人称叙事让人和狗都没有成为绝对主角,如此一来,其实有点匪夷所思情节,读者却可以从容自如地理解,无论是细读还是粗看都很有味道,虽然和自己最喜欢的几本小说比起来,《野性的呼唤》无论是价值观塑造还是文坛地位都显得平庸了些,但是就仅从文风来看,还是能成为我最喜爱的小说之一!而读过野性的呼唤之后顺便翻完的《热爱生命》也更像是重新回味一下高中时学过的经典课文,只是回想起当初的语文课文怎么就没有让我感觉到杰克伦敦文字的力量呢[偷笑]也许是我现在的阅读理解能力提高了吧,再回到高考没准可以拿到更好的分数了[发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四):野性的呼唤

  此书是中短篇小说集,主要内容都集中于北方的荒野地区的人与事,这故事背景也算是杰克伦敦熟悉地背景,其最知名的《热爱生命》《毒日头》《野性的呼唤》《白獠牙》等都是名篇。   书中的《野性的呼唤》《白獠牙》又可归于动物小说,而且是正好相反的内容,《野性的呼唤》中的巴克是从一只家犬成为一匹里外之“狼王”。而《白獠牙》则表现狼与狗混血的白獠牙从荒野回归到都市的故事。两篇都是我极其喜欢的小说,不仅有着波澜壮阔的北方荒野风景,还有着残酷大自然的人与动物的斗争,并且故事异常吸引人,紧张刺激感动人心。   而《墨西哥人》和《热爱生命》也是相当出色的精品。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五):野性的呼唤

  借这个,来谈谈我对狗狗们的感觉

  身边很多人都喜欢狗,每次我都语塞,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对狗狗的感觉,我并不讨厌狗狗,但是我讨厌狗狗对人类的热情,我很喜欢独立的狗,嗯没错。

  杰克伦敦的作品有着对生命本身的崇拜,对生命、生存的意义追求原始形态精神自由。不仅仅是人类,我认为在所有的动物中都是这样。

  有时候我很难受,把一头巨型犬关在封闭的一百平米的小房间里,不准咬这咬那,对方不难受吗?就算出去遛狗也是带着项圈,你一个人被外星人这样 对待不难受么?

  想想就觉得悲催,偏偏很多人名义上说的狗狗是自己的朋友是自己的家人,但是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大多数人只是看对方cute,实际上是利用狗狗的热情与忠诚表达人类固有的统治欲占有欲的阴暗情感。为什么要在其他动物身上找存在感并且还打着高尚的名义呢?或者说自己愚蠢而不自知。

  小说中的Buck有着自己原始的狼性,为了生存杀戮,不是对着主人用着一幅巴结样,有怨恨有愤怒机智,也有热血感情

  我并不喜欢犬类对人类的一幅谄媚样,我喜欢他们的天性,我喜欢狼性,我喜欢他们的自由。当一种动物拥有自己的特性和自己的生活方式之后,人类学会尊重才是真正的把对方当作朋友。

  如果不能当作朋友,那就物尽其用,减少其痛苦,人类搞出来的各种杂交是什么鬼,天晓得折耳猫一生经历多少的痛苦啊。

  当然我对试验中的小白鼠也很心疼愤怒,但是实际上我并没有资格反对or赞同。毕竟我吃的药是先从小白鼠身上试验出来了,伦理学也是一个争论不休话题

  只是真的很心疼那些丧失了原始形态与精神自由的动物,包括人类。

  动物园简直变态!!!!!!!!!!!!!

  超喜欢B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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