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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篇

2018-08-19 04:23:01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篇

  《了不起盖茨比》是一本由弗朗西斯•司各特•菲兹杰拉德 (Francis Scott Fi著作,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187,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一):JAZZ AGE

  这个夏天,让谨慎内敛的尼克动了感情

  威尔逊太太,汤姆的情妇,梅朵,在一百五十八号街房子里面的所谓party,仰仗着汤姆施舍的兴趣金钱拙劣地扮演着她所梦想成为的贵妇,指使贫穷小男孩享受发号施令痛快。“似乎附在一根嘎吱作响的木轴上,吵闹地转个不停。”她试图抹掉以前与丈夫爱意,这个让她宁愿随手指一个陌生人说”说我爱过他,不如说我爱过这个人呢“的丈夫,却为他们心灵的疏远而失魂落魄发现那条”狗链“似的钻石项链仍艰难地催眠自己妻子坚贞,甚至被人三言两语误导下杀害了盖茨比,再自杀。梅朵自己不过是一个连叫汤姆妻子 名字都会被扇耳光的情妇而已。

  盖茨比总是一个人。独自。”运园的月亮照耀着盖茨比的豪宅,使夜色美好得如同往常。他的花园里仍是灯火辉煌,但欢声笑语已消逝,唯有明月依旧在。一阵如其来的空虚仿佛正从那些窗户门房流溢出来,然狗主人身影已发显得孤独:此际他独自站在门廊上,举手摆出依依惜别姿势“ 。明明那么多的人在那个美丽的大房子里面分享纸醉金迷的换了与虚妄。那么多人,却没有几个愿意参加无辜的盖茨比的葬礼。他像梦想着要飞上太空的孩子们一样,怀揣着一个极小可能愿望,不是没有,是小。对于那个像打开了潘多拉盒子般的相遇,那时候紧张狂喜的盖茨比应该没有意识到吧。对于那失去生命,他的承担,她的推脱。没有对错,只是性格阶级差异不同选择。他嫌弃的父亲,和急于摆脱的家庭,才是最后怀念爱护他的人们。多么可悲。他因为追求财富而抛弃了姓氏、家庭,然而他的财富却只用来追求以前失去的女孩,而这次财富也弥补不了五年的错过,反而加速了梦想的破灭和他的死亡,而悼念他死亡的,正是他抛弃的。他独自一人离开。独自奋斗。独自梦想。独自追求。也独自死亡。不知道独自的时候,他有没有感到孤独。

  尼克真是个可爱君子。不随便评判人。不在有其他牵扯的时候开始新的感情。

  盖茨比象征的美国梦,竟然巧合地对应着我们的中国梦。凭借着富兰克林式的努力,追求所谓的成功,是真的成功么。那我们的中国梦呢。怎样的努力追求怎样的目标,才是成功。

  如果公主般的黛熙接受小子盖茨比,盖茨比勤奋努力致富发达最终幸福地在一起便是一个小朋友爱看的童话故事灿烂地像一朵花一样的童话故事。可是必然的,现实地,自然的,当然不是这样。而且谁也没有立场理所当然地认为黛熙应当那样。黛熙厌恶着”老怕社交立意龃龉不喝的粗俗稀奇,厌恶西卵居民那种原本家徒四壁而后富可敌国的过于突兀的命运。“其实即使盖茨比富有了,社会地位高了,她不是还是不会选择他么。甚至连说爱他,也无比纠结着。他们相遇后短暂快乐,盖茨比知道那是什么,但黛熙在矛盾最高点前夕,在被逼迫这否认爱过盖茨比时,她才”仿佛她终于明白她在做什么——仿佛他一直以来根本什么事也不想做。但事情已经做了,后悔也来不及了。“

  如果盖茨比没有开汤姆的车,就不会被误认为是汤姆。如果梅朵不是汤姆的情妇,自然不会想冲上去说什么话。如果不是他们之间的感情纠葛,黛熙就不会想开车平静情绪。如果盖茨比不是想等待黛熙的回应,就不会不逃离这片混乱。如果汤姆没有指引威尔逊,威尔逊根本不知道盖茨的这个人。总之就是威尔逊杀盖茨比,是一件多么精细而又自然的事情,恐怖地让人心惊。

  如果要说说这本书的话,李先生翻译的书有些是我很喜欢的。迫不及待地读了第一遍,感觉漏了很多,浏览了第二遍。摘抄了一些,边看边随便写的心理活动,以上的自然没有什么章法

  我也不知道我想说什么,感觉我没读好这本书,不知道是说不出这妙处,还是没有体会到李继宏说的妙处。

  我觉得我就像尼克一样:

  ”• 听完他说的这番话,听完他伤感回忆,我似乎想起了什么——某段飘忽不定的乐曲,几句早已遗忘歌词,也许是很久以前在某个地方听过的歌。刹那间,有句话试图通过我的嘴跑出来,而我的双唇像哑巴那样张开,仿佛除了一丝受惊的空气,还有什么在他们之上挣扎。但他们终于没有发出声音,而我几乎就要想起来的东西,也变得永远不可言传。“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二):做一个不忘初心的“盖茨比”

  关于这本书《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了很多次才把它看完,关于它的书评很多。

  先不谈李继宏的翻译功底如何。

  我想单纯的从盖茨比本人的角度谈谈这本书。

  可能每个看到后面的人,都会为盖茨比先生父亲拿出的那本书里面的作息时间表而感到惊叹!(可能现实中也不乏有如此努力的人)

  起床……6:00

  哑铃锻炼和爬墙练习……6:15——6:30

  研究电学等等……7:15——8:15

  工作……8:30——16:30

  棒球和其他运动……16:30——17:00

  练习演讲和社交礼仪……17:00——18:00

  研究有用的新发明……19:00——21:00

  总体目标

  绝不浪费时间去沙福特家或者[某个姓,比较看不清楚]

  绝不吸卷烟或者嚼烟叶

  每两日洗一次澡

  每周读一本有益的书或者杂志

  每周储存五块钱[划掉]三块钱

  更加孝顺父母

  每一天的各个时间段都有些准确的安排,从早晨六点起床一直到晚上九点钟,一天十五个小时都有些准确的分工,不浪费任何一丝学习机会

  或许他一开始就是个普通人,不能够真正的凭借自己的实力去“牛津大学”读书。(甚至书中把它写成了“牛精”大学。)

  可能他的命运就注定他不能想黛熙或者汤姆那样,从一出生就有着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因此他只能在他的命运轨迹中不断挣扎。

  或许因为他的不平凡和他对梦想的执着才能使他在那次战役中活下来,使他拥有了在后来一直引以为傲的军功章和少校军衔

  但是当他从“牛津大学”回去后,他才发现他的“情人”黛熙已经不属于他了,所以那时的他只能更加的努力去使自己变得完美,能够和她拥有同样的生活

  就像沃夫希姆回忆的那样:

  “我的记忆回到了初次和他见面的时候,”他说,“他是个刚刚从部队退役的年轻少校,胸前挂满了在战争中得到的军功章,他当时非常穷,整天穿着军装,因为他买不起便服,我第一次和他见面时,他走进第四十三街的维恩布伦纳撞球厅,想找点活干。他已经有好几天没吃过东西。“走吧我带你去吃午饭,”我说。他半个小时内吃掉了四块钱的饭菜

  那时的非常穷,买不起便装吃不起饭,即便他胸前挂满了战争中得到的军功章,即便他从小时候就开始那么严格的对待自己。

  但这些东西都能证明一点,那就是他有颗上进的心,即便可能是自愿或者被迫的去参加战争,但是他没有消极或者吃喝等死,而是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自己的梦想和心爱的姑娘

  从他借了小船划到“陀罗美号”通知科迪半小时内可能会有大风刮倒游艇的那一刻起,他的命运就已经出现转折了。

  即使科迪死后他没能获得任何的财产,就是书中说的那样“他得到的是一段特别适合他的教育”。

  “他先后当过厨房总管、大副、船长秘书,甚至当过监护人,因为清醒的达恩·科迪知道醉后的达恩·科迪会做出各种挥金如土荒唐事,于是把各种重要任务都托付给盖茨比。”

  从一个只是通风报应陌生人,到一个能够胜任游轮上各种职务,甚至被视为科迪心腹的最重要的人。

  这不仅仅是当初他为科迪通知了一次可能会到来的大风。而且他自己在这次机会出现以前默默付出的努力。

  假使他没能从小就那么严厉要求自己,学习各种各样知识,锻炼自己的身体,练习自己的演讲能力等等。他或许就不会拥有这次的机遇,也就更不会得到科迪的重视,更不会成就以后的盖茨比。

  舍去他与黛熙的部分,再来谈谈那张作息表的最后一句话

  “更加孝顺父母”

  多么普通的一句话,多么感人的一句话。

  从他的父亲得知他的死讯时的悲痛难过。到后来主动和卡拉威聊给他的儿子。并且给卡拉威看那张“四角已经裂开,被很多人摸得很脏。他热切的向我指出每个细节。他会说‘你看!’”

  “你看这是他小时候读的书。你一看就明白”

  可以看出他当初许下的愿望,“更加孝顺自己的父母。”

  从他的父亲那里已经得到了证实。

  。。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三):喜欢一部小说只是因为喜欢一个角色

  老实说,因为电影上映了,才去看了这本书。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本书会以一种奇妙方式引起我的触动

  书的情节、大环境背景,并未引起我过多的兴趣。但是意外地,菲茨杰拉德对情景人物描写,却像极度困顿下的浇到我身上的一盆冷水,让我一个激灵回过神来,开始仔细阅读这本书的每一个段落,每一句话。在此之前,能让我如此细致欣赏的小说,只有钱钟书先生的《围城》。

  我印象深刻的一段描写是:

  “这大都会的黄昏很迷人,可我偶尔会有挥之不去孤寂,每当看见那些囊中羞涩的年轻职员商店橱窗之前徜徉,捱到晚饭时间形影相吊地去餐厅肚子,我知道他们也深有同感——我们这些薄暮中的年轻职员啊,正在虚度一生中最灿烂的年华,一夜中最美好的时辰。”

  就算是在现在看来,这句话也毫不过时

  不管是绿灯,还是草坪,不管是游泳池,还是沙滩,一个个或真实寄托着某种精神在里面的描述,让人仿佛已经置身其中。

  如果这些还不足以成为我爱上这部小说的理由,那么黛熙一定是最重要的原因了。

  我经常会想,我们之所以会爱上影视作品文学小说中的角色,一定是因为他满足了我们的某种幻想,或者是我们生活中就仰慕这样的人。而我生活中恰好曾经出现过像黛熙一样的人。

  在尼克为了盖茨比约她见面的那个场景

  “‘你是爱上我了吧,’她在我耳边轻轻地说,‘否则为什么让我一个人来呀?’“

  就是这一句,让我瞬间爱上了这个角色。而后,作者更是形容她的笑声里充满了”金钱“,这种奇妙、赤裸、不科学的描写,却让我觉得非常贴近黛熙这个角色。

  曾经,那个人带给我的让我绞尽脑汁也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的感觉,却轻轻松松地被菲茨杰拉德的文字描写出来。

  感谢作者,让我想起了她。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四):了不起的人生

  有时候晚上下了班,不想这么快回家,觉得回去了,无非也就是吃个饭,半躺床上看会儿书,看着看着,就会整个人彻底躺下来,来不及锁上手机书本还敞开在最新看到的那一页,就睡着了。

  所以有时候晚上下了班,想在所有人都走掉的安静的时候加会儿班,然后自己去街上吃点什么,接着找一台心仪的娃娃机夹上一阵,再去文具店买几个大概永远也用不到的笔记本(买的时候明明已为它们的命运做好规划的),最后买杯奶茶回家半躺着,看一会儿书或者打游戏

  这两天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看到书里写:“我渐渐喜欢上纽约,这里的夜晚别有活力十足而引人入胜情调摩肩接踵红男绿女川流不息的往来车辆让人感到目不暇给和心满意足我喜欢沿着第五大道朝北走,从人潮中挑选出罗曼蒂克的女人,幻想再过几分钟我就要进入她们的生活,没有人会知道或指责想入非非。有时候,我在脑海里尾随着她们,跟到她们位于某个阴暗街角公寓,她们转过头来,朝我嫣然一笑,然后走进门,消失在温暖黑暗里。这大都会的黄昏很迷人,可我偶尔会有挥之不去的孤寂,每当看见那些囊中羞涩的年轻职员在商店橱窗之前倘佯,捱到晚饭时间形影相吊地去餐厅填肚子,我知道他们也深有同感——我们这些薄暮中的年轻职员啊,正在虚度一生中最灿烂的年华、一夜中最美好的时辰。”

  我与他不一样,却又好像差不了多少。

  在这令人纸迷金醉的花花世界,真正属于自己的,大概只有可以虚度的时间,和随意挥霍的感情了。人们大约都对人生目的明确,却在大多数的时候,是在毫无目的地过生活。这也算不上矛盾,生活本来就是这样,让你以为自己目的明确。

  什么了不起的人生。哈哈。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五):为什么李继宏的译本不是迄今为止最优秀的?

  "年轻天才翻译家"李继宏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书腰上说该译本是迄今为止最优秀的,真是大言不惭,置其他译者于何地?即便真有那样的水平,话也不能这么说,何况只是中等货色。这年头似乎脸皮不厚就挣不到钱,但我就不甘心这么被骗了32块大洋 ,于是昨天晚上找出英文原版和邓若虚的译本来,一句句对照分析了开头一段话,让大家看看到底是不是迄今为止最优秀的。

  1)

  In my younger and more vulnerable years my father gave me some advice that I’ve been turning over in my mind ever since.

  李:在我年纪更轻、见识更浅时,父亲曾给我一个忠告,它至今仍在我脑海萦绕。

  评:

  针对第一句话,李继宏曾专门撰文比较其他译本,认为自己的最贴切,因为把比较级翻译出来了,而其他版本都没有。可如果连本身的词义都错了,译出比较级又有什么用呢?vulnerable的意思是脆弱的、容易受伤的。不明白为什么各个版本都译成阅历或见识。我觉得孱弱会比较好,如“在我还是个孱弱的少年时”。

  “turn over in my mind”, 邓若虚译的“在心间萦绕”比李的“脑海萦绕”好,个人觉得脑海萦绕的东西总感觉是画面,而不能是一句话。

  2)

  ‘Whenever you feel like criticizing anyone,’ he told me, ‘just remember that all the people in this world haven’t had the advantages that you’ve had.

  李:“每当你要批评别人,”他告诉我,“要记住,世上不是每个人都有你这么好的条件。”

  评:

  这里李把advantages译成“条件”是很准确的,但前人也有译成“条件”的。邓直译为“优势”有些别扭,乔志高译成“占便宜”就差之千里了。

  3)

  He didn’t say any more, but we’re always been unusually communicative in a reserved way, and i understood that he meant a great deal more than that.

  李:他的话到此为止,但我们向来话虽不多,心意却是相通,我能明白他的言下之意。

  评:

  李很爱用成语,喜欢四个字一来,绝对是意译派。把communicative说成心意相通,mean a great deal more than that说成言下之意,虽然不算错,但在原文上绕的弯儿太多,不符合我这个中间派的口味。

  4)

  In consequence, I’m inclined to reserve all judgments, a habit that has opened up many curious natures to me and also made me the victim of not a few veteran bores.

  李:自那以后,我从不随便评判别人。这种习惯使我见识了许多古怪的性格,也让我领教了不少极其无聊的人物。

  评:

  open up curious natures是“见识性格”吗?我认为邓的“古怪的人向我敞开心扉”更符合逻辑,因为不随便批评嫌弃别人,所以不受欢迎的怪人也向自己敞开心扉。还有一个难点是veteran bores,李和邓都犯了望文生义的错误,bore作名词不是“无聊”的意思,而是指令人厌烦的人”,veteran:“老手,经验丰富的人”,所以我会译成“专惹人厌的人”。

  5)

  The abnormal mind is quick to detect and attach itself to this quality when it appears in a normal person, and so it came about that in college I was unjustly accused of being a politician, because I was privy to the secret griefs of wild, unknown men.

  李:如果正常人有这种脾气,心理异常的人很快会察觉到,并前来纠缠不清;所以上大学时,有人错怪我像个政客,因为甚至连有些冒失的陌生人也会来找我诉说心事。

  评:

  这里的“quality”是指前文不随便批评人的习惯,它不是不一种脾气,邓译成“品质”也还凑活,我更喜欢乔志高的“性情”,感觉比较雅。“be privy to”有种掌握机密的感觉,李没译出来。“secret griefs”李说是“心事”,邓是“不为人知的伤痛”,乔志高的是“忧愁”,还是乔比较雅。最后“wild, unknown men”怎么译呢?先分析一下这句话的逻辑关系:abnormal mind发现我不批评人,所以缠着我说个不停,于是大学里人们说我是政客,因为我知道那些abnormal mind内心的忧愁,但作者为了避免重复,所以就用了“wild men”,因此这两个词组是互文见义的。看李的译法“心理异常的人”和“冒失的人”完全是两种不同的人,语义流根本就乱了。邓译成“放荡的人”我觉得也不好。另外,我认为abnormal mind就是abnormal person, 同样作者为了避免重复才用了不同的措辞,所以没必要译出"心理"这两个字。

  总结:

  以上仅是我的拙见,不全对,也不全错。我只想说明,我喜欢更邓若虚的版本,流畅,有语感。当然肯定也有人喜欢李继宏的。所以,各有千秋,谁的版本都不是迄今为止“最优秀”的,大家各有各的粉,何必为了多卖几本而失了风度?

  附:邓若虚的版本

  在我年纪还轻、阅历尚浅的那些年里,父亲曾给过我一句忠告,直到今天,这句话仍在我心间萦绕。

  “每当你想批评别人的时候,”他对我说,“要记住,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你拥有的那些优势。”

  他没再多说什么,不过我们总是言语不多就能彼此理解,所以我明白,他想说的远不止这些。于是,我逐渐养成了不对他人妄加评论的习惯,这样一来,许多古怪的人向我敞开心扉,一些世故而无聊的人也把我当成倾诉的对象。当这种品质在一个正常人身上显露出来,那些心智不正常的人就会立刻察觉,绝不放过。由于这一点,我在大学时代受到不公平的指责,他们说我是个政客,因为我了解那些放荡、神秘的家伙不为人知的伤痛。

  我结合各家之长的版本:

  在我还是个孱弱的少年时,父亲曾给过我一句忠告,直到今天,这句话仍在我心间萦绕。

  “每当你想批评别人时,”他对我说,“要记住,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你这么好的条件。”

  他没再多说什么,不过我们总是点到即止彼此就能理解,所以我明白,他指的远不止这些。于是我逐渐养成了不随便批评人的习惯,这样一来,许多古怪的人向我敞开心扉,一些专惹人厌的也来找我倾诉。当正常人有这样的涵养,不正常的人就会立刻察觉,并缠住你不放;于是大学时,我被很不公平地说成是个政客,就因为我掌握了那些神经兮兮的陌生人内心深处的哀愁。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六):盖茨比的“了不起”

  2016年春节期间阅读,好友周小琴送的。

  在读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的时候,发现书中多次提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而且永泽还因为“我”在看《了不起的盖茨比》而愿意和“我”交朋友,书中的“我”甚至对于这本书百读不厌,经常闲来无事的时候翻看它来消遣时间,对它评价十分高。

  出于对这本书的好奇,同样也出于好友要求与我春节过后再聚来讨论各自的阅读感受使得我不得不读这本书。

  说实话,我真的没觉得这本书好看到如村上春树和好友说的“百读不厌”的境地,相反,我觉得它的故事情节很简单,读完第一遍后提不起什么兴趣再去读第二遍。

  全书采用的结构就是我们高中时期再熟悉不过的一个术语——欲扬先抑。“我”首先因为不相识盖茨比而停留在“他是个有钱人”的印象中,后来与他接触后特别是知道他与黛西的过往和一直以来对黛西的痴情后变成开始同情盖茨比、帮助他接触黛西,最后知道盖茨比替黛西所死、黛西与汤姆离开而没有来参加盖茨比的葬礼的时候转为对盖茨比的赞扬,也就有了书名中“了不起”的评价。

  菲茨杰拉德其实对“了不起的盖茨比”这个书名不太喜欢,可以说在他看来也就“过得去”,后来想改也没有机会改了。这个书名让我第一次接触的时候就感觉很奇怪,怎么也想不到会是一个小说而认为是一个名人传记,书名中居然还用了一个“了不起”来修饰男主人公,开句玩笑话,咋一看,我误以为是“了不起的比尔盖茨”,一本介绍世界首富比尔盖茨的书,哈哈。

  读完这本书后我细细想了一下,作者用“了不起”这个词还是有一定道理的。这“了不起”第一是因为盖茨比的富裕和为了让黛西从别人的口中知道自己而来来参加自己的宴会而大请(甚至有很多人是不请自来的)宾客,宴会上也是尽显奢侈。更有趣的是,这些宾客对于盖茨比的各种传言也显示了盖茨比的传奇神秘身份;当然更多的“了不起”是盖茨比对黛西的痴情,费尽心思地发家致富买下隔岸可以望到黛西家的豪宅、夜晚紧紧盯着那微弱的“绿光”甚至为黛西付出生命。我想,盖茨比的“了不起”主要还是和小说中的其他人物尤其是黛西、汤姆、“我”(尼克)这些书中有名字的人、一边来参加盖茨比的聚会一边对它骂骂有词、葬礼都没人来参加的没名字的“宾客而相较的“了不起”。

  很多人把这本书里面的盖茨比关于黛西的“爱情梦”和当时的“美国梦”联系在一起,我当然不否认大家可以出于对这本书的喜爱、对盖茨比的同情、赞赏而为盖茨比的“爱情梦”寻找尽量高大上的联想,但是从我读完元典后觉得这种联系十分牵强。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七):那盏绿灯最终消失了

  盖茨比先生最终死在了他破灭的幻想中,他苦苦追寻的“绿灯”就是他的黛熙,就是他的梦想。无论他表面上多么风光,表现的多么醉生梦死红灯酒绿,他心中也只有一个追寻黛熙的梦想而已。在他生活的世界里,每个人都蝇营狗苟,为着自己的利益而卑贱的活着,只有他,活的是尊严,是为心中的梦而活的。

  当初他没有钱,因为战争和其他原因,失去了黛熙;然而他却始终没有忘记黛熙,他在别人艳羡的“富贵”中回到黛熙身边,毫不理会别人对他的评价,对他身份的猜忌,他甚至不在乎他赚来的一切,只要黛熙喜欢,他都要;只要黛熙不喜欢,他就全部抛弃。说到底,也只是为了一个黛熙而已。可是,他们又是怎么对他的?黛熙最终选择了汤姆,选择就选择吧,爱情本就没有对错,你爱谁,你选择谁,那就跟随你的选择吧;可是人是黛熙撞死的,为了保命,她和汤姆选择离开,可能也许她就从来没有吐露过那件车祸的真相,留下盖茨比一人面对各种各样的接踵而至,只是盖茨比到最后都想的仍是黛熙。可惜,他那么多年坚持的梦想,追求的那一盏绿灯自始至终都没有被握在手中。他几乎以为要得到了,谁知,却着实似玩笑一场。“他所不知道的是,梦想已经落在他身后,落在纽约以西那广袤无垠的大地上,落在黑暗夜幕下连绵不绝的美国原野上”。

  “盖茨比”在我看来是有两个含义的。其一是指“美国梦”,是的,坚持不懈的奋斗执着追求,每个人都可以实现自己的价值,过上富足的生活。但在书中,在菲兹杰拉德的笔下,这个美国梦不过是功利追求的一个借口。美国梦真的是好的吗?每个人所苦苦追求的美国梦也不过是那纸醉金迷的生活,谄媚嘴脸的应酬,自私自利的苟活,这是所谓追寻美国梦实现美国梦的真实写照。为了富足,为了功成名就,詹姆斯▪盖兹改名为盖茨比。然而,当他遇到黛熙之后,他发现爱情,与黛熙幸福的生活远比他所追求的那所谓的美国梦要快乐,要更令他向往,所以他抛弃了他之前引以为豪的追求,这也是“盖茨比”的第二层含义,即永远不死的梦想。只是令人慨叹,盖茨比死了,无论是这个人,还是他的梦想。

  没有人在乎他,甚至可怜他,人们继续开始了新一轮的趋之若鹜,开始了新一轮的厌恶猜测,好像盖茨比从未来过一样。

  只有盖茨比没有那副丑陋的富人嘴脸,可是他却是最悲惨的,死在了梦想破灭的悲怆中。“那帮混蛋加起来也没你高贵”,盖茨比是真正值得尊敬的人。然而却无法挡住汹涌的现实的大潮,无法挡住那红灯酒绿下对所谓“美国梦”的不断奔赴。

  “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是年复一年在我们眼前渐渐消失的极乐未来。我们始终追它不上,但没有关系——明天我们会跑得更快,把手伸得更长……等到某个美好的早晨——

  于是我们奋力前进,却如同逆水行舟,注定要不停地退回过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八):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

  这本书是村上春树高度评价过的,说是对自己最重要的一本书。带着崇拜的心理翻开书的扉页。原本以为是励志文,但提前看到了书中故事简介,整本书的场景都是在脑子里提前勾画好了的。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仇视剧透、书透了。 泡沫经济下,人们戴着虚伪面具生活,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人们更像是一具具行尸走肉,用酒精和欢愉麻痹自己,肆意挥霍着时间和生命。盖茨比不免于俗,他乐意为放纵的人们提供免费的欢娱场所,除了她、别无所求。 盖茨比是带着光环出现的,人们好奇他的财富、他的出身、他的际遇……他是当时社会有些另类的存在,他花钱大方、洁身自好,没有富豪身上常见的吝啬、好色。他所有的一切只是为了忠于自己心里那段五年前的感情,为了他心目中的那个她。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是他想象中的完美恋人,是个不真实的女人。 盖茨比的个性不是完美无缺的,他虚荣、倔强、要强,他是典型的完美主义者。但他痴情、忠诚、慷慨,他愿意相信真心,愿意相信爱情。他严格自律,有自己的目标和信仰,他是幻想型人格的代表,在他身上发生的奇迹是必然的,因为他有耐心、有真心、有上进心,值得被命运特殊关照,值得被命运文明对待。 盖茨比是那个时代有礼有节的绅士,前途一片大好,如果不是她,他也许会有更大的成就。但他也许并未后悔,她是他存在的意义、是他奋斗的目标,他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余生与之共度。他也许看破了名利场尔虞我诈,只希翼与钟情人厮守终生,他又像个傻乎乎、纯纯的小孩儿。 作者作为盖茨比最后唯一的朋友,见识了他挥金如土的洒脱,见证了他满心欢喜的付出,他是作者留在当地最珍贵的理由。从盖茨比身上,作者看到了不遗余力的付出,毫无保留,满心相信。像盖茨比一样地活着,也许很傻,但也会很真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九):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

  村上春树不止一次在他的作品中推崇菲茨杰拉德和《了不起的盖茨比》,在《挪威的森林》中,他借渡边的口说道:

  “《了不起的盖茨比》对我始终是绝好的作品。兴之所至,我便习惯性地从书架中抽出《了不起的盖茨比》,信手翻开一页,读上一段,一次都没让我失望过,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何等妙不可言的杰作!”

  盖茨比是美国梦的代表,他在穷困潦倒的时候也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每天的计划排得满满的,并严格执行,连他的爸爸也说“小詹注定要发达的,他总是有这样的决心”。他最终发达了,赚到数不清的钱,但发家之本却是走私酒(当时属于非法勾当)。

  汤姆出身名门,家底丰厚,名校毕业,还是名优秀的运动员,从内到外无一不散发一股精英气息,可是他却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满嘴仁义道德,却一肚子男盗女娼,最终也是因为他的卑鄙阴暗,让盖茨比死于非命。

  同样出身名门的黛西,却也是一个矛盾的存在,一方面她向往自由、渴望爱情,另一方面却又难以舍弃地位、财富,她以为对盖茨比是真爱,可以付出一切,但当她得知盖茨比的财富来源是走私酒,并不稳妥,便立马抛弃了他。

  那么盖茨比对黛西是真爱吗?也不见得。黛西对他来说或许也只是一个“目标”,当初他清贫的时候,与黛西擦肩而过,现在他有钱了,就像弥补当年的遗憾。因为对目标的执着、不择手段,让他获得了想要的财富,现在他希望用同样的方法,来获得他想要的“爱情”。

  文中的那盏绿灯,就像盖茨比扭曲价值观下的妄念,亮了又灭——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十):那一抹绿光

  盖茨比

  这个谜样般的男人,每个星期,都会在宫殿一样的家中举办一场奢靡的舞会,但他总是影形相吊。他要的不是繁华的喧闹;也不是转身既忘的虚寒;更不是建立在空虚与酒精上的暧昧,纸醉金迷的时代并没有让他迷失,因为,他始终活在自己的幻象里。

  黛茜,是他生命的转折点,同时,也是终点。为了她,他不惜铤而走险,用不正当的手段窃取一笔笔巨款;为了她,他不惜豪掷千金地办起一场场奢华的舞会,只为请她到家中一坐;也为了她,他心甘情愿地承担本不属于他的罪责,死在夏末的游泳池里。

  他只要想,就可以有一千种方法让自己免于陷难,但这一千种方法都必须满足一个前提,跟黛茜商量——这个车祸后逃匿的祸首!我想,盖茨比是知道的,当汤姆在黛茜面前揭发盖茨比的真相的时候,盖茨比就知道,黛茜已经离他而去,理所当然的,汤姆与黛茜作为五年的夫妇,也会同谋把罪责倾泻到盖茨比的身上。

  但又是为什么,盖茨比会愿意?

  他了解黛茜的本性,“黛茜代表着金钱”

  是啊,生于贫穷的他最渴望的又是有什么呢?

  金钱?

  不,应该更为深入,是金钱里的东西。

  (摘)“黛茜的声音确实充满了金钱-----她那抑扬顿挫、银铃般叮当悦耳、铙钹般清脆动听的声音蕴含着的,正是这种无穷的魅力......仿佛她是白色宫殿里高高在上的公主,是黄金铸就的女郎”

  他爱的,正是这样的她,代表着自己钦慕的生活的一个化身,仿佛只要得到她,就能得到他想拥有的一切。

  爱情的可怕莫过于此!每个人都想缩短自己与美好间的距离,爱情能把梦寐以求的一切化作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体,相互的拥抱、嘴唇的接触,把虚幻的海市蜃楼变得立体,真实。

  可假的毕竟是假的,牵强地沉溺在爱情的睡梦中,自欺地认为只要得到一个人的身心,就能拥有那一人的生活层次或性格魅力,到最后,也只是惨淡收场。

  以上也只是作为旁观者的豪言壮语罢了,作为盖茨比,那远方的“绿光”就是他多年的方向,舍其而活,他还拥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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