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造假要从源头控起
发表时间:2019-09-17 来源:常德文明网 字体:[大][中][小] [打印] [关闭]
9月1日起,人社部印发的《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了职称评审管理的主要规定和程序,并对职称评审的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规定要求,开展职称评审应当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包括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确认等基本程序,推广在线评审、探索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9月16日《科技日报》)
近几年,学术造假事件层出不穷,涉及者既有科研人员也有公职人员,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这种不端行为令人痛恨,有碍于良好学术氛围的营造和科技进步发展,理当进行严惩。但要杜绝学术造假的发生,仅靠后期的检举发现还存在不小的不确定性,靠个别惩处的案例也不能完全扭转一些人的歪心思,必须要从源头上加强管控,让学术造假者没有暗度陈仓的机会。
根据目前国内的学术评价体系和机制,论文是检验和考核学术能力的关键标尺,因此论文造假也成为学术造假的主要症状。论文发表必须经过申报、审核、评审、确认等多道程序和关口,如果一个程序失当,就会给造假者留下可钻的空子,让造假论文能够蒙混过关,只有紧紧守住这些关口,以最为严格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核,才能最大限度的杜绝造假行为的得逞。
本月初,人社部印发了《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这是职称评审的第一部法律性文件,把过去分散的政策性文件统合了起来,以更高层级的法律效力来保障职称评审的规范与严格,这其中对论文的审核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尤其关键的是,对学术造假明确“将撤销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这无疑是整治论文造假的一记重拳。
论文造假不但要撤销职称还要记入诚信档案,这大大提高了学术造假的违规违法成本。过去对学术造假的惩罚还缺乏统一性的规定,让造假者难免有侥幸心理,而今后再出现这种情况,造假者将因此断送自己的职业生涯,面对明确且严厉的惩罚措施,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更加仔细的进行掂量,是否值得用职业生涯作为赌注来谋取短期的利益。
学术造假不只是个别人的行为,而会损害整个学术圈的风气,甚至在国际上造成极其不良的影响。玩弄学术造假的人是缺乏基本诚信品德的人,即便学术水平再高,也决不能姑息与迁就,必须从源头上加强防控,建立最为严格的审核和惩戒机制,堵住造假者可钻的漏洞,让造假者付出高昂的代价,才有助于匡正风气,维护良好的创新创造环境,促进整个国家的学术研究水平与创新发展能力的进步与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