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恨:明治十三年最后的复仇》经典观后感有感
《遗恨:明治十三年最后的复仇》是一部由源 孝志执导,藤原龙也 / 松下奈緒 / 小澤征悦主演的一部日本类型的电影,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改革與傳統
●信守承诺,无论是复仇还是等待。看起来异常坚定,不过是人生单纯到只剩这一件事。
●吉岡秀隆也太丑了
●节奏很舒服,不太慢,吉冈秀隆的声音超温柔阿,长那么丑还是爱他〜
●新社会中也会有旧社会的遗恨,处理好社会转变期的矛盾真是很难。
●还行
●复仇的决心和执念支撑起了六郎的人生。可杀人终究是错的,冤冤相报解决不了问题。活下去。不管有多痛苦,多悲惨,都要顽强的活下去,牢牢的抓住生命不放手。这是夺人性命者应尽的义务。PS:为了赶上西方,就要盲目的扔掉一切,连心都要改变?现在,我们正抛弃某些重要的东西。
●南瓜同学的美貌还真是和24老师的造型一样反复无常……主题的话大致是纠结历史变迁下法治社会和武士精神的冲突,不过因为日本人民那“大家都有正确的一面啊blahblah”的调调结果笔墨泛泛没怎么到点子上……另外浅见姬香这LOLI确实长得不错有点儿像缩小版林青霞…
《遗恨:明治十三年最后的复仇》观后感(一):一个扎实的好片子
真心实意的给五星。 镜头,色彩,演员的表演,节奏都十分克制。 两个小时不觉沉闷,最后六郎把刀扔进流动的河水中。 终于有种,一个时代落幕的惆怅。 遗恨,我想,不只是维新前留下的家恨。 很多影片想表达的很多,升华主题,反而着力点四散,十分空洞。 这部sp只安安分分的讲了一个儿子为两亲复仇的故事,却自然而然让人感到时代更迭的厚重感。 所有演员表演都在线,短短两个小时竟然让大多数主要人物立住了,有感情有血肉。 最后夹着私心夸下六郎和naka的感情线。 几乎没有肢体接触,只有往来的一封封信件。 信里没有风花雪月。 却比任何告白都动人,他们不是爱情,是命运共同体。 裁判所侧旁naka默默望着六郎那一眼。 六郎有感应一般抬头回视。 没有语言,真的是最好的处理。 饼哥演技自不用说,不演变态神经质,这种朴实的角色也游刃有余,松下奈绪让人刮目相看。
《遗恨:明治十三年最后的复仇》观后感(二):人生究竟怎样呢?
人生究竟怎样呢?性情智慧与经历体验各异的人们,都得面对这一问题。有人,一生因一时一人一事而变异,甚至为其而付出一生(如本片主角);有人,一生平淡就这样。人是极其难以去论评他人人生的优劣高低,因为其所以标准当然是自己的。无论如何,自己是否满意,当是人们评判自己人生的唯一标准。
深夜观完,忽然又不禁生发对当代社会的不满。
高中时曾读过周国平与钱理群二位当代学者关于大学教育的论述,基本认同,受其影响。然而,当代人世是如此空前的浮躁而不清净。进入大学后发现,青年们不是埋于专门的学业,认定其有利于自己的人生;就是忙于社交与娱乐,为了有利于今后的社会生存及发展或避免孤寂、消磨闲暇。被谈及创业问题,内心甚为反感————难道存活于这一时代社会,就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吗?
我不愿与他人一般,却总是无奈地受扰于人。
我对当代与世人不满。
另外,本片又引发一个严肃而极其困难的问题:人,某个人或某群体或其代表,究竟能否作为他人言行的裁判呢?
显然,出身卑低却家族健全又认同而接受西洋现代文明观念的法官中江 正嗣,家世尊贵却遭遇双亲早亡于凶杀又家道中败,且深持传统武士道的复仇谋杀者臼井 六郎,出身与经历体验大异的二人,对同一人事物的看法、见解、论评,当然大有差异。由声称代表正义的专职法官或无直接关联的民众进行论评顿与裁决,究竟合适吗?
《遗恨:明治十三年最后的复仇》观后感(三):中村审判长说:有得必有失
有得必有失,不,是为得必须失。不得不舍弃、无可挽回的已经舍弃的那些,从黑暗中闪出点点微光。
我觉得这片子拍得不错啊,除了不像电影更像时代剧SP的因素外。里面所讨论的不仅仅是时代变更思想冲突这么简单的东西。曾经看过一种说法,世风日下道德败坏什么的,究其原因,是旧的体系崩溃了,新的体系未建立。在这样的当下,这种思考能帮助我们更冷静的看待和思考问题。
今天早些时候看Legal High我就在想,法的精神,并不是公平和正义。在引入西学之初,为什么会选择了“法”来翻译,法的本意应该是规则,解决的办法,另外从古语来看法还有代指刑的倾向。公平正义是官面话,法实际维护的应该是社会秩序,“如果放任这种行为,就会对大众造成损害,影响社会的运行。”大概类似这样,而不是“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非正义的”,后者实际上已经转化为了道德思考。
所以东方建立法治社会总是各种别扭。原来几千年的秩序推翻了把基点定在“法”上,却又从道德层面作解释和批判,最后法没建立起来就想拾回旧的救急,放开了的东西哪那么好收回来呢?原本由上而下的法就是比弥散的道更简单自由度更大的。
好像扯得太远了。
最后的武士,由西方人来拍果然还是不知所云。看看铁舟,他说:“我明知道他要去复仇,却没有阻止他,因为我也有舍不得丢掉的东西。”“请至少将他作为一名武士来审判,这是我,作为行将消失的武士,最后的请求。”“我自幼习剑,却从未杀过人,因为杀死他人,自己的心也就杀死了。”这样的铁舟,更在西乡隆盛之后,才称得上最后的武士。
《遗恨:明治十三年最后的复仇》观后感(四):法律与道德的较量
《礼记·曲礼》:“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意思是对于杀父仇人,儿子们不能和这仇人生活在同一蓝天下,无论仇人身处何处,儿子们非得找到并亲手杀死仇人;自己兄弟被人杀了,要时刻随身带着兵器,见了仇人就杀;自己的好朋友被人杀了,不能和仇人生活在一个国家里,要么杀死仇人,要么追杀得仇人逃往国外。
《春秋公羊传》也说“不复仇,非子也。”还提出了复仇的第四个原则:“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意思是如果父亲是被冤枉处死的,儿子可以向法官甚至君主复仇。
血亲复仇算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吧,在法律公正的情况下,也许人们会放弃报私仇,但现实往往是残酷的,私仇的出现多半都是由于法律不公,蒙受冤屈。如果当时国家老吉田悟助不采取这种极端的手段来杀死臼井亘理,并且保护了用极端残忍的手段砍杀无辜的臼井之妻的荻谷,那么也许六郎对复仇也不会那么执着吧。对于亲眼目睹双亲惨死的遗骸,幼小的妹妹不再有笑容,六郎的心里会充满仇恨也不足为怪了。
没有发生至亲被残杀的我们,或许可以说出原谅之类的大道理,对于这样的人,恐怕只有让他们自己的至亲被残杀才能让他们体会到被害人遗族的痛苦吧。
法律与道德往往不能兼顾,虽然现在很多人主张尊重法律即为道德,不过现实生活中法律不公的事情有如家常便饭。
不得不说,单纯的抛弃了传统的血亲复仇并没有让这个社会更进步,只有在体恤民情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法律,并且完全公正的执行了法律,才能让这种事情不再发生,不然受到的冤屈始终都会爆发。
.S.藤原龙也真是一位很有爆发力的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