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挚野》读后感100字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原创文章 > 原创精选 >

《挚野》读后感100字

2020-02-02 23:56:06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挚野》读后感100字

  《挚野》是一本由丁墨著作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80元,页数:348,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挚野》读后感(一):《挚野》:星野寻笙,一生挚诚

  每个女孩,哪怕不懂音乐,应该也曾欣赏过那些玩摇滚男孩。即使那自由不羁灵魂我们太远。

  一直很羡慕那些有才华的人。如果说曾经幻想过的未来,约莫是成为《挚野》中许寻笙这样的女孩,美丽优雅理智淡然才华横溢

  那个帅气执拗个性的岑野,谁不呢?反正如果我遇到那样的男孩,肯定也会被吸引

  只是啊,那样的男孩只有一个,藏在他心底的女孩就该是许寻笙那样子的,灵魂契合的两人才会相爱,旗鼓相当的两人才会长久,再加上矢志不渝忠诚决心,这两个人怎么可能不幸福

  谁都有想,可又有多少人不顾一切真正追求梦想?大抵都是说的多做的少,最终让梦想成为底那遥不可及的梦。

  财富权势诸如此类的种种诱惑,又有几人逃得过?坚守本心、恪守原则其实是一件极难极难的事情成年人世界没有简单的对与错,只有选择与被选择。

  有所得必会有所舍,有些人幸运,得到的比舍去的多;有些人不怎么幸运,舍了也没得到。

  怎么样的人生才会幸福?每个人都有不同答案。时至今日,我更欣赏许寻笙,博学多才、理智淡然,一双芊芊素手平凡生活过得诗意

  《挚野》读后感(二):这一次,是爱与

  朝朝暮暮,与共度 最近一直在看墨大的小说,一时没有刹住闸干正经事,之前一直都是悬疑类的小说,没想到墨大会写一篇关于爱与梦想的小说。看到几部分一度热血沸腾,又极度心酸,又反观自己,为什么已经不青春了呢?为什么没有实现自己的理想呢? 不知道墨大在写小说时关于两个主角人设是否有什么参考,反正看完以后觉得,特别像现代版的杨过小龙女。一个狂野天日地,一个素静现世安好。同样是高手,只不过这一回是音乐。寻笙那一片园子不就是小龙女的古墓么?在里面种花种草,画画练字弹琴,直到有一天这个叫岑野的小子闯入进来。杨过带小龙女走出古墓,俩人因为误会离别十六年,变成“天残地缺”后才重聚。好在墨大没有给个那么长的间隔年,只有两年,两个人终于又再在一起。这是我墨大所有小说里最喜欢的主角,之前是《美人为馅》的韩沉和苏。太喜欢小野了,他就像每个人年轻时的梦,横冲直撞完成属于自己的理想。而这样的人,偏偏有水一样女子可以治他!她有不输他的音乐才华和嗓子,你进,我陪你闯天下;你退,我陪你不负韶华

有几个场景,我现在也没有走出来。朝暮乐队终于获得总冠军,小野在电视里哭了,寻笙在电视外哭了,小野赢了比赛输了她;两年后寻笙去了大熊的livehouse,大熊问她为什么能答应来,她那么寡淡的性子,个老师教教孩子不是挺好么,寻笙说不想再孤独去下,是啊经历过那么璀璨的人生和那么一道光在一起过,现在是何其的孤独。我现在看完小说也觉得很孤独

  《挚野》读后感(三):《挚野》

  《挚野》 “我们这个时代太快了,太浮躁了,我们在里面,都身不由己。各种消息都那么快地朝人们涌过来,明辨是非没有那么容易。不是人出了问题,是时代和环境出了问题。” 昨天看完了丁墨的这篇文章,虽然是一篇娱乐圈的感情小说,但是我感受到了除了感情之外的其他东西,比如梦想,比如抉择,比如友谊。 看完尤其对岑野在被娱乐圈的巨大丑闻所包围的时候感触深刻,网络时代,太多相似的事情,每次出了网络事件,人们就开始发表自己的观点,甚至分派,站队。可是,人们甚至都不知道事实是什么,仅仅凭自己看到的东西就已经填补了没有看到的真相。 岑野说,就在之前,她们还在为我和那些诋毁我的人争执着,可是,现在她们也成了那一方说我是那个私生活混乱的人,我也是真的为了她们而在努力变得更好。 笙笙说,她知道在这个浮躁的时代,很容易被带走,失去自我,所以她想慢一点,待在自己觉得还算惬意,舒适的小天地,不为名利,不为金钱。 从乐队开始大火他们在微博上迅速涨粉,迅速蹿红,到后来,笙笙果断在名利面前抽身,回归正常生活,我觉得很多人都做不到如此,在即将红遍大江南北的时候,果断抽身,回到自己的小居室,在大熊的酒吧驻唱,可能没有出道被众星捧月般的激情,但是这样的安逸和舒适想起来却更让人向往。 我一直都很向往成为笙笙这样心境的人,舒适,安逸,也有自己的小快乐,也有自己的小天地。也有极大的感触,网络,何曾不是我的一方小天地。虽然我也为之难过过,挣扎过,可是凡事一遍一遍的想开,回愈发通透,我觉得很好,我觉得我也会变得更好。

  《挚野》读后感(四):此生曾遇笙笙意,挚野流光见知音

  丁墨大大是我近几年来最喜欢的作者之一,第一次接触丁墨大大是《他来了,请闭眼》,让当时还是高三的阿星放下了手头繁重的课业任务,如痴如醉的从夕阳西下看到天色微亮才心满意足的睡去。   与丁墨以往被大熟悉的刑侦、外星人、破案题材完全不同。《挚野》一改光怪陆离的形式,将故事置于我们的身边,写了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主唱小野和一个毫不起眼的女孩——键盘手小生之间,相遇相熟相知,彼此从互相试探到放心的背靠背一起战斗的故事。可能是阿星的年纪大了,以往最喜欢的你侬我侬、泼墨重彩似的爱恨情仇,只要我们还相爱哪怕天地都不能将我们分开的类型让我觉得有些疲惫和不真实。现在看多了身边的朋友们爱恨都淡淡的,我是很爱你,可是我的爱不纯粹,对方的职业、工作能力、家庭甚至只是异地都会成为情侣之间继续相爱下去的阻碍。《挚野》就讲述了这样一个双方地位非常不般配的问题,可是在小野和小生的努力下,他们最终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虽然社会地位不般配,但是他们之间的精神世界非常想通,你在轻声唱,我在轻声和,可能这才是爱情原本的样子吧。我们都被生活所压迫,可正是因为相互喜欢,才愿意面对生活中的难题,为了以后可以和你长相厮守。   《挚野》此文故事线分为两条。明线是小野带着他的朝暮乐队从一个不知名的地下乐团一直发展成一个拥有全中国顶级流量的乐团,另一条线就是小野和小生之间的攻防战,两个骄傲的灵魂,谁都不愿意先低头,做那个先一步承认爱上对方的人。正是这种恋爱中你来我往、你退我进的滋味才让人对恋爱上瘾吧。

  《挚野》读后感(五):热爱,梦想,爱情,友情,成长,初心不改。

  黑土大大的文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纵使看过众多娱乐圈言情网文的我也不得不由衷的对这本书发出赞叹。

  我真的太太太太太太太太喜欢女主了,许寻笙,温温柔柔的女孩子,不管是文化素养还是品性习惯亦或是性格,绝对是完美的,尽管这样的人真的特别少但是却真的特别的吸引人,让人不自觉的想靠近的那种。性格很软但是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坚持,她始终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自己过得最舒服的生活是怎么样的,不得不说真的特别羡慕她了!!!!!我一个女孩子都被迷的不要不要的!!!如果可以的话,希望可以成为像他一样的女孩子。

  男主,岑野。刚开始就是二十岁刚出头的毛头小子,做事挺冲动的但是却一直坚持着自己的梦想,他对女主的爱真的挺让人羡慕的。所以才有了后来两个人分开后,岑野越来越火,他越来越站在世界的巅峰,但是他也不是原来的那个岑野,他的性格发生了质的变化,性格变得越来越内敛,原来的张扬收起来了许多,以至于在后来隐藏身份和女主聊天时给了女主一种不同于原来的他而是一种“成熟男人”的感觉,这可能就是爱情的力量吧,使人成长了很多,也明白了到底什么才是自己最想要的,最不能割舍的,是梦想和爱情。

  现如今娱乐圈的话题越来越热,这个圈子,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这其中的真假估计只有深处娱乐圈里的明星们自己明白。我印象最深的还有点就是,在岑野身处困境时,似乎全世界都在倒戈,甚至大规模粉丝脱粉回踩,但是许寻笙说:“真心才能换来真心。那些趋炎附势的,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也不是原来真心喜欢你的人。真心喜欢你,喜欢你音乐的人,不会不懂你。分明还有很多人在支持你。你看到没有,至少你的后援会长黑土,每天被那些网友骂的最惨,还在坚持转发好多条支持你的消息,转发支持她的人也很多很多。你还没有输,还有很多真正爱你相信你的人,在为你努力。”作为一个追星女孩,这段话真的rio戳心了。我们没有太大的能力在遇见这种事的时候去帮你做什么,我们能做的只是给你最大的支持,用尽自己的能力去帮你澄清让自己身边越来越多的人去相信你不是那样的,你真的特别好。

  故事里的其他人物也都描写的很好,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特点,很喜欢。

  这本书真的给我太多东西让我学习,我要努力成为许寻笙一样可可爱爱温温柔柔的女孩子!

  《挚野》读后感(六):在你的世界慢慢疯掉

  我想很多人都有追星的旅程,其实追逐的不是明星的光环和盛名,有时候是把自己的期盼和愿望投射到他的身上,希望他站在舞中央,希望他光芒万丈,如同一场盛大的明恋,全世界都知道,全世界都听得到,结果如何不重要。《挚野》就是一场可以让读者开展一场盛大明恋的书,可以看到偶像是如何一步步走向巅峰时刻,看他找到真爱,看他守护初心。岑野于草根之时碰到了追逐他的迷妹——许寻笙,他们志气相投,他们一拍即合,从此在一起,不只是精神上的伴侣,也是音乐上的伴侣,从此神仙眷侣,羡煞旁人。

  岑野组的乐队是朝暮乐队,朝暮,朝朝暮暮,“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但是还有一句是“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在他们出道前,这群男孩子还是情谊大于天的兄弟,但是社会是复杂的,因为人心复杂,所以从他们登上成名的宝座后,情谊被利益瓦解着,这群男孩日后将会如何,这需要老墨在下部中透露。

  许寻笙,我将她称为了岑野的迷妹,自从认识了岑野,她打破了自己的很多原则,每次岑野像小孩一样去闹她,去哄她,她都会心软。许老师,看着是心硬面冷的人,但是真的动情以后,她的小宇宙每次爆发都让人们为之震撼。从第一次的古琴弹奏,到露出大长腿,每一次许老师都带给人们惊喜。她对待感情非常拎得清,面对张天遥“爱情或许是难以捉摸的心意,不爱却是完全明确的东西。”她始终明白“喜欢轻而易举发生,爱不是”。所以当她真实面对小野的感情时,已经是深切而刻骨的爱。可是许老师没有卸下防备的时候,小野可是备受煎熬。但是感情这个事情没有道理可言,谁先动心谁输,谁先开口谁输。许老师是“如果深深爱上一个人,也一定会尽了全力,不会回头”。不轻易把真心托付,一旦给了就是毫无保留,其实这样很容易受伤啊,不知道随着小野和乐队的大火,他们的感情是否可以经受住考验,能否抵挡住那些浮华诱惑呢?我觉得他们不会分开,小野对目标明确,对待感情和音乐一样,只是这对情侣肯定会虐恋情深。她被岑野带到他的世界,沉沦甘愿沉迷。

  岑野,作为乐队的主唱,他清楚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对未来把握清楚,对感情也是势在必得,那股子嚣张霸气真的是天生的王者。他从名不见经传的小歌手,一路摸爬滚打走到如今,靠得不只是那份容貌,更多是才情。我们对一个人,始于颜值,源于才华,忠于人品。他每次在许老师如同小狼狗的腻歪样子,萌死个人啊。希望下部更多写小野在娱乐圈一路杀伐果断,在娱乐圈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期待小野在舞台中央,带领他的乐队和他一起享受那万丈光芒。

  音乐有一种治愈的魔力,带着奇异的引导力,我们在音乐中相遇,在音符的描绘里再次重温自己的故事,被鼓舞、被感动、被温暖……《挚野》中出现了很多乐器,还有歌词,期待有一天有人把这些歌曲真的演奏出来,那种感觉肯定会更棒啊,毕竟音乐的感染力太无穷啦。在岑野的音乐世界里,到底会书写怎样的华彩乐章呢?期待着《挚野》下册的出现,让我们再次跟随许寻笙和岑野,在他们的世界慢慢疯掉。

  《挚野》读后感(七):愿爱与梦想永不坠落

  世人皆有梦想,最可贵的不在于梦想是什么,而是能否坚持并实现梦想。实现梦想必定会有一个为之奋斗,精彩、充实、无憾的人生;而受到生活的压迫,放弃梦想,也许等来的就是泯灭于众人的普通生活。

  《挚野》便是讲述了这样一个追求梦想的故事。岑野为自己的音乐梦漂泊在异地,与几个同样有音乐梦的男孩组成乐队,并结识了不食人间烟火仙子般的许寻笙。一路走来,凭着对音乐的执着、热血,朝着梦想前行。书中对音乐的追求,对梦想的追求,让人热血沸腾,仿佛置身其中,点燃了自己。

追逐梦想的朋友

  年少轻狂时,谁都有梦想,岑野的梦想便是一条音乐路。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这便是不务正业、歪门邪道,他的梦想得不到家人的支持,他只能抛弃一切从北方到南方闯荡、打拼。望着漆黑的远方,是对未来的茫然。

  为了梦想岑野可以饿肚子,可以做最苦力的活,只要有希望成功,他再辛苦也愿意。所幸,岑野找到了一群同样心怀梦想的人,无论是一起来湘城的大学同学赵潭,还是在湘城认识的哥们张天瑶,亦或是找门道招来的辉子和老油条张海,他们组建乐队,凭着自己的努力慢慢开始有机会表演,虽然少得可怜,但他充满了信心,他一定能成功。

  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能有志趣相投的人同行,从一无所有到实现梦想,一起奋斗的情谊是最可贵的。无论未来如何选择,这些过程都是应该铭记于心的。

灵魂知音的爱人

  音乐最打动人的是“情”,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有情的音乐才有灵魂。岑野何其有幸,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不仅有兄弟一起奋斗,更结识了一个如同宝藏般的女孩,收获爱情,教他成长。

  一个搞古典乐器的女孩,却拥有一套帅炸天的摇滚设备。明明那么斯文、优雅、温柔、清冷,却弹了一首金戈铁马、古朴震动的曲子。谱曲、练琴、喝茶、刻章、种花,像尘世之外的仙子,却总是在给岑野惊喜,古琴、钢琴、键盘、谱曲、写歌、唱歌…没有她不会的。

  岑野能感受到寻笙音乐所表达的所有情绪,他懂她。寻笙的心里住着一个人,一个曾经的爱人,一个已经死去的爱人,寻笙被自己困在了过去。寻笙也能听懂岑野曲子里的情感,她亦懂他。懂他对音乐的纯粹,对梦想的追求,对成功德渴望,对未来的野心。他们是互通的,他们是灵魂知音。

  岑野要带寻笙去属于他的舞台,带她去他的世界,只要她肯来,他就会带她去,什么都不怕。岑野的热血、拼搏,对音乐的执着,对梦想的坚持,终究感染了寻笙,带她走出了固守的城池,陪着他南征北战,不问方向。

越挫越勇的失败

  追求梦想的道路上,失败是必不可少的,有的人被失败打倒,甘于平庸;有的人却越挫越勇,踩着失败前行。岑野的朝暮乐队在追求冠军的道路上也并非一帆风顺,乐队本身有问题,加上比赛前发生意外,先前积攒的一点信心,被毫不留情的完全打击掉,难堪、痛苦、沮丧、愤怒……当面对比赛黑幕时,本以为可以以黑马姿态杀入决赛,但是却因键盘手失踪、暗箱操作等阴谋而痛失第一名。一怒之下,砸奖杯、公开批判结果不公,本渐入轨道的未来又一次没有了方向。

  人都会面对失败,如果都像张海一样,失败次数多了就习惯了,失去对音乐的赤诚,最终只会走向泥潭。而岑野野心勃勃、目标坚定,短暂的消沉、迷茫后,是更加猛烈的方式打败强劲的对手。即便是一砸成名后,来自各方的邀约,微博粉丝数的增加,都没有让他慌乱起来,在坚持训练的同时,也谋划着乐队的未来。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站不起来。

名利诱惑的成功

  追求梦想的路也许可以很纯粹,但是现实却是复杂的。在那纷繁杂乱的娱乐圈,即便是无冕之王,不为人所用,便什么都不能成;相反那些配合的,就一定能捧上冠军之路。进入全国赛的朝暮乐队,便步入了一个不见血的战场。一轮又一轮的对手,看似是自己选的,但这一切都是按照某些人的意识在前进,即便他们一夜成王,但今后的路将不再单纯,很多东西将不是他们所能选择的了。

  一夜成名后,岑野他们尝到了出名的甜头,受到很多人关注,被很多人喜欢和支持,高额的广告费,来不及细想,他们便尽情的沉浸其中,去享受和占有。前方有诱惑,有陷阱,有机会,有名利,这是他们梦寐以求的东西,所以,即便是那东西美好又危险,他们也必须去。所有的苦不能白吃,所有的努力不能白费,所有的坚持不虚度,他必须去!

  梦想的路,还很长。他们是否能经受住名利的诱惑?这个团队是否还能够齐心走下去?岑野和寻笙是否还能坚持本心,相爱相守下去?带着这些疑问翻开《挚野2》吧……

  《挚野》读后感(八):燃梦

  有朝一日,我会走到那个万人瞩目,万人敬仰的位置。 ---岑野 03 33 33 4 | 4 4 4 1 6 | 03 33 33 2 2 | 2 0 0 0 |03 3 3 3 3 04 | 4 4 4 4 1 6 | 03 33 35 77 ,我想过的开始应该是这样子的,因为书中都是原创歌曲,所以选了《逆战》,摇滚的世界里,暴风少年登场。书中多次提到原创歌曲,强调原创,音乐请支持原创。

南征北战,不问方向。

  对于许寻笙来说,她怕岑野给出的承诺,就像是第二个那个人一样,她崇拜爱慕徐执,他也离自己的目标越来越近,相反,聚少离多的日子,让他们越来越远,没来得及分手他便出了车祸,地下室的那一套高配,就是他赠予她的,是回忆。年轻的少年想要追逐梦想,少女只想要爱情的陪伴,再一次,岑野和徐执真的会不同吗?

  朝暮乐队,干掉了湘城赛区最强劲的竞争对手黑格悖论乐队,却在决赛输给了节奏不准高音不上的固胖胖乐队,虽然包揽了各种单项奖,身为音乐人的那股血腥傲气,让他们并不能接受这个“黑幕”的结果,颁奖台上的怒砸亚军奖杯,随后“一砸成名,”各种签约、商演邀请纷至沓来,他们并未慌乱和沾沾自喜,而是认真规划、客观分析。

  搞砸了湘城赛区的比赛,柳暗花明又一村,申阳地区主办方发来邀请,可是他们没有键盘手,岑野第一个想到了许寻笙。她早早计划自己要回家的事情,小小的事件矛盾,才有了以下考验。许寻笙参赛的三大条件:离家近、不能冷、不能被认出来。岑野应对:机票(两小时)、充电暖手器和毯子、面具,除了这些,还想到了改名字(笙-生)。小小的一次考验,许寻笙感受到了这个男人的用心,岑野也知道,自己现在能给她的东西,太少了。朝暮出征,必能夺冠。这一趟东北之行,事业有了新方向,爱情依旧朦胧。

  喜欢成熟的女孩子,比如许寻笙,音乐之路本就比其他的更难,当岑野遇到家人不支持的问题的时候,她直接指出:那是因为现在的成就,不足够给他们安全感,让他们不为自己担心。朝着自己的热爱,不遗余力。一个理解自己、知道自己的人,恰好同龄、恰好漂亮、恰好懂音乐、恰好懂他,恰好他也喜欢她。

  女人在爱情里,不能失去自我,也要学会适时的放下,一味地高冷拒绝,也会让自己错失了一段可能很美好的爱情,许母了解自己的女儿,就算她什么都不说,从精神状态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女儿有了喜欢的人,只是性格比较内敛,从开始加入朝暮拒绝露脸,怕影响自己的生活,到后来打开心扉坦然陪伴岑野北京参赛,因为名利也因为岑野,南征北战,不问方向。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认为学音乐或者艺术能有什么出息?没有安稳的工作生活,开销巨大等。那还有朗朗、李云迪这些人啊,他们就成功了呀,世界上,有多少人,能像他们一样,难道最后要酒吧表演,路边献唱吗?好坏都是个人的事,如果一开始就被这种信息打败了,那音乐也不属于你。一切的东西都怕热爱,不过是一份铁杵磨成针的毅力,一份音乐之魂永不死的倔强,这样,你才配得到它。

  《挚野》上

  《挚野》读后感(九):人山人海 边走边爱

  她是音乐培训老师,有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音乐工作室。前男友意外去世,给她留下了一套顶尖的乐队设备,她拥有了一个专业的地下训练室。 他是一个乐队主唱,他和他的乐队需要找一个专业的训练室。 她瘦瘦的,白皙,安静,看上去是宜家宜室的温婉古典的知性美人。 他很高,年轻,帅气,还有一把干净、清澈的好嗓子。 她在弹古琴。 他急匆匆地自打工场所赶来,喘着粗气。 这是他们的初遇。 苏菲玛索说:“相爱是两颗心的相遇,不是两张脸。”许寻笙和岑野的初遇,是在激荡的古琴声中,宁静的一室,金戈铁马、古朴震动。隐隐有乐队的排练声。他们看着是两个世界的人,气质不同,但他们的音乐是如此的和谐。相遇有很多种样子,爱情也有很多种样子。他们慢慢熟识,爱情的种子慢慢发芽。 他歌唱的好,有自己的音乐梦想。他的身边,有很多的桃花。他的生活还很艰难,远离家乡,他追求梦想,常常入不敷出,然而他一直坚持在追求梦想的路上。 她曾有所爱。她和徐执曾是外人眼中的金童玉女,感情却败给了名利。他们之间渐行渐远,还未来得及说分手,一场意外让两人天人永隔。大学毕业后,她买了房子,白天谱谱曲、练练琴、种种花草,晚上教学生音乐,偶尔接点表演挣外快。她活的悠闲自在,但骨子里她也是爱音乐的人。 他觉得她在他眼中和别人不一样。他看她特别顺眼,只是不知道自己已经对她动了心。 整支乐队都在她这里排练,张天遥对她情有独钟,但她只是格外关注他,怜惜他。朝暮乐队在酒吧演出成功后的聚餐,她把一把肉串递到他面前。在排练的时候,她注意到他可能没有吃饭,投喂给他点心和小饼干。她定了外卖,猜想到他可能没钱了,故意说自己约了人吃饭,忘了取消,央求他:“小野,帮个忙。”一个女性,对一个男性起了怜惜之情,情不自禁地对他多加照顾,除了是被他的才华打动,大概就是朦胧的好感。 后来,他和他的乐队参加了“超级乐队”比赛。 她看着他在比赛中过关斩将。甚至在他遇到难关时,出手相助。是的,她学过很多年的钢琴,也有过玩键盘的经历。大学学的编曲,她一直懂他,也懂他的音乐。她比他理智,有自己的生活,但只要他出口相求,她就一定相助。 先是救场,后来成为乐队成员。 “陪你们南征北战,不问方向。” 《挚野》是一个很青春很热血的追求梦想的爱情故事。岑野是一个单纯的男孩,他的心中有大大的音乐梦想。他带着这个梦想,自己组了乐队。生活艰苦,他从未放弃,即使会穿不暖吃不饱,即使要卖苦力。但是他是乐队的灵魂。 他发现了外表沉静、循规蹈矩的许寻笙也有着一颗热爱音乐的灵魂。他发现了她和他乐队的契合之处,该出手时就出手,他立刻把她收为己用,即使她还没有做好走入大众面前的准备。 《小王子》上说:“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的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看不见。” 在捅破窗户纸之前,岑野一个人经历过喜欢、误会、失望、又燃气斗志的各种辗转反侧。他一个人起起伏伏的心绪,是暗恋一个人,在她不知道的时候,为她对自己的好欢欣雀跃,为她对别人的好黯然神伤。他幼稚的霸道行为,就是爱的独占和排他。 许寻笙对岑野了解越深,感情也越深。虽有和徐执的感情破碎在前,心却不受控制地倒向了岑野。 丁墨用了许许多多的笔墨来写朝暮乐队的排练,写他们的参赛日常。在这些日常中,来写看似不是一国的岑野、许寻笙这两个人相爱的必然,写他们感情的进展,不疾不徐,张弛有致。是啊,他们的相处,让他们互相了解。廖一梅说:“人这一生,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了解,有共同爱好,有话说,那是心灵的吸引。皮相会老,以后也许会遇到更美的人,但了解让他们成为彼此心中的唯一。他们互相了解,在前进的路上又携手并肩,互相陪伴。他们一同经历了黑幕后与冠军擦肩,经历了退赛后的柳暗花明,经历了重整山河后的北上,经历了逆袭后的一夜成王。人生中有许许多多的场景,你陪我一起经历,经历的时候仿佛“当时只道是寻常”,等到云开雾散再回首,才发现是多么的惊心动魄、刻骨铭心。 他们冷战,他们和好。他们有了约定,他们一起奋勇向前。他被她惊艳,她看着他发光、闪亮。 他自信飞扬,爱却让他在她面前没底气没自信。他终于在她写的曲子、写的歌中,确定了她的心意。 爱情最圆满不过是,你爱的人也正好爱着你。岑野一直爱着许寻笙,许寻笙也爱着岑野。他们还有音乐。“爱和梦想永不坠落,”走在生命路的两旁,一路挥洒汗水,一边追求梦想,还有和自己志同道合的同伴。这是最好的青春。

  :许老师是南京人啊!看到了鸭血粉丝汤,看到了秦淮河,看到了中山陵,南京人觉得真亲切。

  《挚野》读后感(十):可我最好的想象,一直是你。

  《交响情人梦》是每年都会重温的一部日剧,很喜欢野田惠这个角色,也喜欢她教会我的那些事。恋人最初互相吸引,生出了喜欢;互相陪伴成长,产生了比爱更深刻的感情。看完丁墨的新书《挚野》后,故事里的许寻笙和岑野,他是主唱,她是琴手,他们在音乐上相互影响同时享受音乐带来的快乐,两个人是相互独立的存在,也是彼此合乎节拍的伴侣。

  岑野,留着这个年代并不太好驾驭的中分头,穿着连帽衫还有破洞牛仔裤,长着一张白皙帅气的脸,放在人群里也是能让女孩子惊喜的那一个。作为朝暮乐队的主唱,他有着清澈厚重的嗓音,他是天生的歌者。

  可是,拥有天赋的人并不在少数,成名的更是何其稀少。挡在梦想面前的总是现实,岑野的家人没有一个人支持他。严厉沉默的父亲,待他亲厚的大哥,温暖柔弱的母亲。在他一心一意追求音乐梦想的时候,母亲只想他有份稳定工作。如果说被误解是表达者的宿命,那么偏见和不看好就是每个追梦者的要走的路,让人失去一切力气,那是一种不被理解的痛苦。他期待父母的关心问候,却也只能用粗暴挂断电话的方法来面对这些。

  每天深夜,23岁的岑野躺在跟赵潭合租的小房间的上铺,床边是挂着一把并不算很好、却花光他所有积蓄的吉他,披着厚军大衣在房间唯一一张小桌前通宵熬夜写旋律。组建朝暮乐队后,虽然在长沙已小有名气,但表演机会太少,参加音乐节和办巡回演出更是寥寥无几。但是岑野充满信心,被大众赏识,被专业制作人赏识,站在闪闪发光的舞台,成名只是时间问题,他想要的,都会有。那是清晰的、强烈的、回旋的,永不妥协的念头。

  许寻笙,既清秀也明艳,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工作室还有一间设备齐全的音乐室。作为一个古典乐老师,生活很规律。周末或晚上给孩子们上课,白天谱曲,练琴,闲来无事种花草,采果子茶叶;有时候也会接点表演挣外快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日子过得算是舒适惬意。刚好乐室空着就出租了,没想到会招来这么一支有潜力的乐队,一位年轻而有实力的主唱。她知道虽然现在在湘城,他们还没什么名气,但他们的实力足够,缺的只是一次机会。

  她有一个前男友徐执,是古漫轻兽乐队主唱。这支乐队在5年前出道飞快蹿红,成为各大音乐节座上客,还开了多场巡演,前途本来不可限量。但在3年前,主唱徐执酒驾出了车祸当场死亡,乐队一夜间被毁。许寻笙和徐执本是亲密的恋人,但乐队爆火之后徐执面对名利场的诱惑,没守住本心,两个人之间关于音乐,感情的矛盾越来越不可调和,在两个人分手前夕,一场车祸带走了徐执。

  一个人在这里独居这么久后,许寻笙没想过只几天的时间,她就走进了他们的圈子。不可否认的是从最开始,许寻笙就是欣赏岑野的,至少在音乐上是这样。只收块钱一小时的租金,时不时咖啡零食投喂,毫不犹豫的把整套设备借给他们参加全国乐队比赛的海选,最后答应他们作为乐队的琴手帮他们打一次比赛。她个古器乐高手也弹钢琴,前男友是个摇滚主唱,对流行和摇滚她也有自己的理解。

  第一次看到许寻笙的时候,暮色泛起,窗帘浮动,她穿着厚厚的毛衣,嘴角是浅浅的笑意,在她纤长的手指下是琴弦激荡,岑野那时只觉得他们不会是一路人。

  第二次遇见,许寻笙顺手捡了广场上两个饮料瓶子,而岑野则是在这里打零工收拾场地。虽然她没有抬头,但一听到嗓音就知道是岑野,他的嗓音听过一次的人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最初岑野只觉得许寻笙是搞古典音乐的,听得都是贝多芬,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和他们搞地下摇滚的不是一路人,在张天遥邀请许寻笙来黑咖酒吧的表演看他们的表演时没想到她会答应,结束后还和他们一起吃饭,喝酒。她改了他的曲子,他偷听她弹琴,在音乐上,他们默契度刚刚好。可是,许寻笙再也不想过那样的生活。后来,她看到自己的改变,越来越多和朋友的相处时间,越来越多的外界关注,越来越热闹的生活。

  张天遥的告白,根本没在许寻笙的心里掀起任何波澜。许寻笙要的是对爱情有认知和承担的人。喜欢轻而易举发生,爱不是。她知道他今天刚好没钱了,就给岑野点了两个菜,却令他想起某种久违的温暖的东西。

  岑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许寻笙的呢?回到第一次相见的那天,低头坐在琴前,弹一首金戈铁马的曲子。那么斯文,优雅,温柔,清冷。与他可是南辕北辙,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却偏偏,就是她了。他要先闯事业,打江山,全国赛拿到个好名次,只要她还愿意喜欢上什么人,那个人就必须是他了。

  对许寻笙来说, 她会钻到自己喜欢的事情里去,默默守在那个安全领域。别的很多事,都是要别人推一下,她才动一下。但她如果深深爱上一个人,也一定会尽了全力,不会回头。 许寻笙遇见岑野,她已刻骨,他也铭心。

  故事的最后想说说全书最打动我的那段话:

我一直觉得,女人在爱情里,当然要有自我。可有的时候,也要放得下自我,你付出刻骨铭心的感情,才有可能得到刻骨铭心的感情。否则,你看似在保护自己,无意间却辜负了别人,其实也辜负了自己。不要阻止内心的感觉,去感觉,去接受。哪怕不合适,我相信你可以做到马上抽身就走,不会受伤。”

  在爱情里也许我们都曾受过伤,也曾怯弱过,但我始终相信,总有一个人,跋山涉水只为走向你,所以,在想爱的时候就勇敢的迈出那一步吧!

  愿你此生永怀一颗少年心,壮志凌云意如铁。愿你烈日常遇甘泉,冬夜总有暖衣。风吹不散,雨淋不倒。愿你身后江山如画。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