撵学生的老师与被撵的学生
说实话,国家没有赋予教师行政权力,教师什么官都不是,就是教书的。但在实际教育生活中,老师尤其是班主任几乎掌握了一个学生的“生杀”大权。
今天听同事说他朋友的孩子上一所普通学校的初二,14岁男孩,有打架等不良行为,将要被撵走,他和朋友到老师家里求情,老师很硬,不松口;他们又到学校找领导,领导说做做工作,不能逼学生走。 班主任为什么要非要撵走学生?
我想,有可能是学校的考核评价制度太过于苛刻,多一个不学习的,将来中考就会降几个点,完不成指标不好交代。也有可能是孩子太过于捣蛋难于管理,班主任就一句话:你这娃彻底不行了,你让他回去,我带不了他。
刘铁芳老师讲教育技艺五个关键词,其中一个是“柔顺”,既教育要有柔顺人心的力量。
我们不少老师的心,没有被教育环境柔顺。教师心肠越硬,办法越毒,成绩越好,学生和家长越服气。
是现行的很多政策,引导老师走向这个功利地步;注重成绩,下很大功夫,压很多时间,多数孩子还是可以提高的,这样的老师就成了标兵,获得巨额奖金,于是大家纷纷效仿。
我们的很多孩子,无辜又无奈。孩子的问题,多数是家长要负责的。当然他自己也有问题。孩子在学校,没有获得丝毫能柔顺他们心灵的力量,甚至在这个冰冷的环境里想要苟且生存都不能,老师还非要将他赶回家,其实是赶向社会。马加爵、周克华们不是一开始就想要犯罪的,只不过他们的人生悲剧,并没有给教育人带来多少触动。
今天看到这样一段话:我们当老师的人应当记住:对于每一个学习困难的儿童、不管他已经被耽误到了什么程度,我们都应当让他在公民的,劳动的,精神的生活道路上站住脚。我们崇高的使命就在于:要使我们得每一个学生选择这样一条生活道路和这样一种专业,它不仅是供给他一块够吃的面包,而且能给予他生活的欢乐,给予他一种自尊感。(《给教师的建议》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328页,作者,苏霍姆林斯基)
撵孩子的老师也许是很无奈很无助的选择,她也曾经是学生,选择教师职业,不会因这个孩子的走或留得到任何欢乐;更谈不上职业尊严。教师首要的问题是自己能在这个职业上站住脚,不至于被学校领导在全校大会上公开成绩亮相遭人耻笑。
被老师要撵走的学生,未来在哪里?流荡社会,站在街边,无人说话,走向网吧,离成年还有四五年呢,他总得找点事情做?可这样的未成年人,做什么好呢?他们未来的生活道路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