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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微烛隐成就的法律人生

2020-12-28 19:06:31 作者:独星僧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探微烛隐成就的法律人生

  探微烛隐成就的法律人生

  ——记非知名涉外律师韩立德

  韩律师,为人热情、谈吐优雅,有着高级知识分子和专业律师特有的豁达与睿智。提起涉外领域民商事诉讼及非诉法律事务,滔精准到位、点点入的;说起中国涉外诉讼事务的法律进程,侃侃而谈。韩律师极为敬业,却低调内敛,默默以极为专业的精神服务客户,并不懈为涉外非诉法律事务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推动涉外民商事诉讼及非诉法律事务法制进程尽心尽责,贡献着自己的智慧与才华。

  弥补短缺学法律 潜心钻研结硕果

  韩立德是1983年5月成立的中国政法大学第一批本科生。在校四年,他几乎读遍学校简陋图书馆里的经典政治、经济、历史、哲学著作,经常利用假日到中国国家图书馆借阅外文原版法律图书。

  1984年,中美关系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事是1979年美国亚拉巴马州公民杰克逊等9人代表300多名美国人,向位于该州的联邦地区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集体诉讼,要求偿还1911年前清政府发行的湖广铁路债券欠款1亿多美元。1982年9月,该法院在中国政府拒绝接收其邮寄送达的传票和诉状情况下,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偿付原告4130余万美元,外加利息和诉讼费用。由于当时的中国,无论在法学理论界,还是在律师实务界,都没有处理过类似案件的专家,中方只好通过外交途径施压,委托美国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经美国律师代表中方提出撤销缺席判决和驳回原告起诉的动议,1984年2月该法院终于撤销缺席判决。

  另一件事是1979年1月,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邀请美国西方石油公司董事长哈默来华投资平朔安太堡露天煤矿项目。1984年4月,中国煤炭开发总公司与美国西方石油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平朔安太堡一号露天煤矿的协议,成立我国最早、最大、最现代化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该项目涉及各个方面,美方聘请当时世界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组织团队提供法律服务,中方则无法找到满足项目需求的懂法律、懂业务、懂外语的律师,以致留下许多隐患。

  这两则案例反映了当时中国缺乏知识全面、经验丰富的涉外法律人才境况,也激发了韩立德在学好相关法律知识的同时,学习外语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成为一名合格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热情。他于1988年高分通过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为了学习当时研究生阶段才开设的课程,弥补外语基础薄弱的不足,他还参加了当年录取率只有3%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成为本科全班同学中唯一一名硕士研究生。

  得益于阅读获得的知识,他十分重视收集、学习相关领域最新专著和各国法律制度文件,每年投资过万购买相关书籍,私人藏书多达一万多冊。在研究生阶段,聆听了法学名师的现场授课和法学大家的专题讲座,以几乎全优成绩修完了专业课程,修满了研究生毕业所需学分两倍的学分。还利用课余时间研读了国内外著名大学教授的系列著作,初步掌握了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

  为了改善知识结构,充实相关知识,学得专家真谛,他还攻读了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博士研究生课程,深入、系统学习了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的最新理论知识与实务技巧,用业余时间参加了国际贸易与经济合作、外贸英语培训、国际商事仲裁高级培训、国际仲裁员培训、国际投资与并购法律实务培训等专业培训,取得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岗位从业资格、国际多式联运培训师资格、保险代理从业资格、保险经纪从业资格、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资格等资格证书和工业经济类高级经济师职称。多年的理论学习,持续的继续教育培训,为他从事相关领域法律实务工作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为向客户提供及时、优质、高效、周到的法律服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鉴于他对仲裁领域理论知识的掌握和相关实务的了解,1989年底法律出版社邀请他撰写了《全国律师资格统考应试指南》的经济仲裁法律制度部分,为1990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应试者提供了有益的学习资料。

  研究生毕业以后,他被分配到冶金工业部从事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了35万字的《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法律问题》主要内容翻译工作。该书全面介绍了外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为中国企业对美投资、贸易活动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不久,他被调到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为了帮助本系统干部职工了解行业法律知识,他担任副主编,结合行业实际编写了《企业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两书,撰写了《煤炭法概要》的部分内容,举办了涉外法律知识函授班。

  根据当时中国利用外资实际需要,组织编写了190万字的《中国利用外资法律实务大全》一书,详细阐述了利用外资形式的基本流程和法律文件,为中国企业利用外资提供了有益的指导。

  在国际货运代理方面参编了《国际货运代理基础知识》。发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文被编入《中外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1993年进入煤炭工业部政策法规司,投入紧张的立法规划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之中。参与了《矿产资源法》、《矿山安全法》、《合同法》、《建筑法》、《邮政法》等几十个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了88万字的《外国煤炭立法汇编》翻译、审定和编辑工作,为中国煤炭立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参加了煤炭生产许可证制度设计工作,并使之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规定的法律制度,为我国煤炭行业法制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锐意创新敢担当 涉外领域把名扬

  韩律师在国务院扶贫办直接管理、国家计划单列的某全国性公司工作期间,具体负责法律事务部门业务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推动建立了客户资信调查、风险评估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法律争议处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组织制定了常用合同示范文本,建议开发了合同管理系统软件,购置了法律、法规数据库,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管理法律事务,促成建立专业公司法务人员总部派驻、垂直领导制度,法务人员全程跟踪大宗贸易、复杂项目制度,有效防范、化解了经营管理法律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结合业务实际,起草了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有机结合,便于结合实际灵活选用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英文对照示范条文、货物进口代理合同、货物出口代理合同示范条文和使用说明,全程跟踪了多个投资、并购、房地产开发、劳务输出项目和大宗贸易项目运作过程,妥善、高效、创造性地处理了一批发生过程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历史遗留案件,最大限度地避免、挽回了公司损失。

  通过全程跟踪公司重大投资、经营项目,处理相关争议案件,掌握了这些业务的基本特点和主要风险点,而且积累了较多的理论联系实际,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化解风险经验。

  他在公安部所属警务保障企业工作期间,历任法律事务部经理、企业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等职务,先后负责法律事务管理、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保险管理、投资管理、经营资质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境内外投资企业清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大力推动了相关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迅速提高了公司合规管理、风险管理水平,妥善处理了多个投资、合作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清理了30多个控股、参股企业,建立了境外企业监督管理体系,代理了数百各类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公司合法权益,累计为公司避免、挽回经济损失约20亿元。

  他在某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工作期间,担任法律审计总监职务,全面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的法律事务等工作,兼任控股母公司的董事、投资与决策委员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建立、健全了公司风险管理、法律事务管理和监察、审计制度,创造性地建立了法律事务、保险事务、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监察审计工作垂直领导、独立预算、双重考核,直接向公司最高领导负责、请示、报告制度,提高了法律事务和监察审计岗位员工的地位和待遇,调动了相关员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了独特的监事会主席领导的合规管理体系,节约了人力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合规管理质量,推动了公司引进外国战略合作伙伴。敏锐发现某国际知名律所起草的股权、资产收购合同中存在的文字表述问题,额外为公司争取业务代理费用1亿多元。

  因工作需要,1993年经有关部门批准,他成为北京市金诚律师事务所(现称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首批非合伙人律师,正式开始了执业律师生涯。2008年他辞去公司兼任职务,成为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为了专注开展涉外业务,2017年他又加盟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建国际商事法律事务部,扩展成为国际商事与基础设施法律事务部,至今担任部门主任职务。在20多年的执业律师生涯中,他力求将系统理论知识与复杂社会实际完美结合,充分发挥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岗位工作的优势,大胆创新,敢于担当,办理了一千多项涉及多个领域的法律事务,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至今为止,已经30多次赴美国、英国、德国、法国、荷兰、俄罗斯、香港、澳门等国家或地区办理法律事务,涉及60多个国家或地区,覆盖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国际运输、国际结算、国际金融、国际租赁、国际工程承包、国际能源、自然资源开发、国际知识产权转让、国际文化交流、国际反垄断、国际制裁、国际破产、国际诈骗、国际移民、跨国经营合规、风险管理、保险、航空、海商、海事、国际仲裁、诉讼等领域,许多案例具有典型意义,多个案例被编入司法部涉外案例库,被评选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

  并于2017、2018、2019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先后被评为2018年度“一带一路”十佳法律服务案例承办律师、2019年度“一带一路”十佳律师、2020年度“一带一路”优秀法律服务案例承办律师,2019年被聘为中国中小企业法治人才库专家,202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聘为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

  低调内敛做公益,无私奉献乐助人

  韩律师是一个甘于寂寞、低调内敛而有热心公益的人。在做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国际快递委员会法律顾问时,参与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关于邮政体制改革的课题研究,导致了《邮政法》相关制度的修改,快递业经营许可制度的建立,不仅使得中外合资快递企业可以继续经营部分信件类物品寄递业务,而且为广大国内民营快递企业争取了生存和发展空间。

  作为货运代理行业的代表,促使国家质检总局最终放宽取得报检资质的货运代理企业分支机构持证报检人员数量要求,说服国家外汇管理局废止禁止货运代理企业购汇结算的规定,促使多数地方税务机关将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作为领取专用发票的必备文件,在全国范围内确定货运代理行业的增值税为零税率,从立法角度有效维护了国际货运代理行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韩律师热心公益,服务社会。1998年以后,一直在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任职,为协会及会员企业提供义务法律服务,就国家邮政部门与国际快递企业快递业务经营范围之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对于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外汇管理措施、国家检验检疫管理部门对报检企业注册条件要求、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税收待遇、国家海关主管部门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报关便利、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关于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信用管理及其他涉及整个行业和多数企业利益的事项,如实反映行业企业呼声,依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不仅为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维护政府机关形象建言献策,而且为协会合规运作、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05年以后,先后被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海南国际仲裁院、沈阳仲裁委员会、唐山仲裁委员会、张家口仲裁委员会、台州仲裁委员会、十堰仲裁委员会、武汉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聘为仲裁员,被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中国流通行业调解中心、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海南国际仲裁院聘为调解员,被中国民航大学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际经贸规则与标准研究基地聘为研究员,被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聘为海商海事专家,被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聘为中国中小企业法制人才库专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聘为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被选举为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一带一路”国际物流联盟副主席、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常务理事、丝路国际律师智库理事等社会职务。仅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海南国际仲裁院等著名仲裁机构,就作为仲裁员审理了50多个各类案件。

  韩律师关心律所事业发展,支持律所获得社会声誉。及时建议律所组织全系统律师参加司法部涉外律师入库选拔,最终使得35名盈科系统律师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建议盈科律师事务所积极参加《法治日报》组织的“一带一路”优秀法律服务项目评选活动,2018年至2020年盈科律师事务所已经连续三届被评为“一带一路”优秀法律事务所,有九人次被评为“一带一路”优秀法律服务案例承办律师和“一带一路”十佳律师。

  韩律师积极配合律所拓展业务,支持其他律师服务客户。先后组织、支持盈科系统律师进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央电视台、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河北银行、海航集团控股公司等单位的涉外律师库,10多次为海口、广州、东莞、成都、石家庄、呼和浩特、乌鲁木齐等分所提供投标业务支持,协助多数项目成功中标,提供多项复杂疑难法律服务。配合、协助、支持盈科系统多个律师团队顺利完成新型、重大、复杂、疑难法律服务项目。

  韩律师提携、奖掖青年律师,扶持青年学子。先后推荐12位盈科律师担任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调解员,个人出资奖励本部门3名入选盈科优秀青年律师,荣获优秀新人奖的律师,接纳5名在校大学生假期实习,推荐4名盈科律师或其亲友子女进入外国著名大学法学院学习,耐心解答无数所内外青年律师的涉外法律业务咨询,无私介绍其与自己发展的外国合作律师开展合作。

  成为一名全能型优秀涉外律师是他孜孜以求的职业目标和人生理想。尽管实现这一目标困难重重,路途遥远,但他一直坚守低调务实,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人生信条,向着理想的职业目标努力奋进。用满满正能量,写就字字千钧的法律文书,用梦想的光芒,照亮内心和世界,成就大写的法律人生。

  结语

  成为一名全能型优秀涉外律师是韩律师孜孜以求的职业目标和人生理想。但他一直坚守低调务实,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人生信条,向着理想的职业目标努力奋进。韩律师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探微烛隐,纵横驰骋;韩律师有着对世事深刻的洞察,对规则的坚定信仰;用满满正能量,写就字字千钧的法律文书,用梦想的光芒,照亮内心和世界,成就大写的法律人生。

  祝愿韩立德律师在执业的道路上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为中国涉外民商事诉讼及非诉法律事务进程贡献出自己的智慧与才华,更好地守护涉外民商事诉讼及非诉法律事务领域的合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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