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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探绎读后感100字

2021-01-05 00:35:4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功能探绎读后感100字

  《功能探绎》是一本由王正著作,东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161图书,本书定价:平装,页数:2014-9-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功能探绎》精选点评:

  ●绪论里执迷于想起WZ的答辩表情 感谢后文的有趣内容打败了这个表情

  ●极其清楚,引人入胜的理论书,不仅是在澄清人们对“功能”的误解,也在回答“建筑到底是什么”的问题,并且肯定了自现代主义以来追求空间的实质意义。“从行为的角度来理解‘使用’,建筑便成为人类生活的环境而不应被视为任何意义上的工具。建筑之于‘使用’的关系不仅仅是机械地满足某种固定的‘功能’,其构建了生活的场景;而‘使用’对于建筑而言也就不仅仅是简单的物质层面的实用性,更是建筑的本质意义之所在。”;对空间中发生的具体活动的忽略,使当代的许多建筑师把建筑设计变成单调无趣的房间排布游戏,而将功能与空间的关系变成了“功能就是写字”的玩笑,使建筑倒退回对外部形式追求和对所谓“美感”的无益争论,值得警醒。

  ●好书就是,读的时候几乎感觉不到打断和走神,反思才发现是因为作者对关键问题几乎没有逃避和敷衍。我本身对“功能”系的概念的变迁细节并没有太大兴趣(这本身是作者从Words and Buildings里学来的以某一词汇在discourse中的变迁作为线索/剖面来研究的重要方法),但是作者几乎是以“功能与形式”这个建筑学重要的主题(或许是最重要?)串起来浅要地讲了大量有趣的东西。

  ●从“功能”一词的产生到现状的阐述,很详尽,对理解建筑的意义很有帮助。

  ●对我在专业知识的提升上有很大帮助。

  ●看结语就行了

  ●对”function“这一词进行正本清源,当我们在提到建筑当中的”function“我们到底在说些什么,重新梳理对一概念的认识。

  ●冬期读书月的第二本:顺便把没有出版的周凌老师的形式阅读的原始文稿看了。因为和东南的体系非常重合,而且几乎是王正老师理论课的细节版,所以还挺有共鸣的,读起来也轻松。另,严重怀疑这批博士们共用了同一个文件夹里的参考书!

  ●我是 真的 希望可以周一下午再去过一遍。大二的时候学了个屁啊。

  ●半本书都在咬文嚼字,就是一部被大量看似有序实则无序的干货填充起来,又始终摸不着核心的论述。乍一看把知识梳理的清晰,其实只是很套路的按照建筑史的流程,或是对于各个派系的顺序罗列事实,而真正的整体性理论架构逻辑几乎为零。如果把它当作一个有力而明确的论述,会发现如果把书中大量内容删减掉其实对于研究结果毫无影响。相反如果把它当作一个字字珠玑的严谨论述,会发现作者折腾了半天其实还是什么都没研究出来。当然这不是这一本书的问题,这也是国内作者著书的通病。还是给三星,满篇无序的干货,总比大多数书那样,满篇无序的废话强。

  《功能探绎》读后感(一):功能不是功能,形式不是形式

  20世纪初,对实用目的的强调开始动摇建筑中美学的核心地位,“当建筑物的各部分根据它们的使用意识来排布,当美学空间变成了生活空间,建筑获得了新起点。”这主要受两方面的影响:1.考古学和人类学研究进展的影响;2.社会价值体系的变化。与此同时,德语地区国家开始讨论另一个概念“客观性”,意为基于实用性的需要,采用恰当的材料和建造范式予以满足,如其说是地产生最终结果,不惨入额外的表达意愿。之后的“新客观性”又进一步发展,转变为“最高效、最经济地满足实际需求。”后来功能主义出现两种方向:一是追求围绕功能塑造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形式,“人们应该以墙体围绕家具,而不是用家具来适合直角。”另一个是寻求典型的和可重复的可以满足一般性需求的形式,即理性主义。

  后来功能的概念慢慢被简化,希区柯克和约翰逊组织的国际式现代建筑展和《国际式:1922年以来的建筑》,将功能主义变成为一个相对固定和明确的观念,并盛行开来。现代派也被贴上功能主义的标签成为一种形式风格开始泛滥。

  40年代,一些建筑师和评论家开始为现代主义正名,并延伸了功能主义的概念,加入人文、心理、文化等方面的因素。

  50年代,建筑界逐渐开始认识到功能最主要的内容其实是建筑中发生的各类活动及其所需物质空间的安排和处理,“按照事先确定的”内容计划“而实施的建筑与其中真实发生的”行为活动“、设计概念与真实体验之间的分裂和冲突构成了建筑学的根本矛盾。”建筑所承载的社会生活和真实行为活动与空间的关系构成了当初功能议题的主要内容。

  埃森曼的形式主义立场——后功能主义

  屈米的功能主义立场——空间+事件

  《功能探绎》读后感(二):功能—空间—建造

  功能话题进入建筑学领域的起因便是对形式来源的理性思考,功能话题是对形式原则的讨论。更广泛的形式,其实也包括着空间这一概念。所以私以为,建筑是物化的行为;而人的活动到建筑物的映射,被称作功能。正如索特萨斯所说,“功能不是内容的比量和规限,而是建筑与生活之间一种可能关系”。

  功能是一种映射、一种关系,所以对于功能的讨论无法单独进行。功能话题的要义在于功能与空间等其他话题的关系。我们回头看建筑师。建筑师的任务正是设计和创造这种映射,将人的行为物化。手段自是有两种,一是空间性的讨论,即关于使用和氛围;一是物质性的讨论,即关于建造与材料。二者是相互依存的两极——当我们讨论一个节点如何设计或是评价一个构件时,一定会想它所处的空间需要它是什么样子,提供怎样的氛围或是审美/使用对象;而当讨论空间氛围或是使用方式时,却也要无可避免地设想极多建造的细节——以此求彼,以彼求此。

  用空间和物质的手段,实现活动的物化,便是建筑师设计建筑的事。所以,功能、空间、建造,是讨论建筑的三个立足点,不得偏颇。城市亦然。

  这是我现在的想法。

  关于书里的内容。

  意大利——数学函数概念——“功能与(材料与力学)再现”

  法语区——生物学——结构构件的真实表达(与使用方面的真实)

  德语区——数学与生物学——人的行为或动因的功能原型

  英语区——对古典样式的质疑——从内部展现自身的有机形式

  德语区——对使用的满足于对建造的忠实表达——实用性与客观性

  英语区——虚构出等同新客观性的功能主义与国际式并被混淆

  现代主义后——转向人与建筑的关系的讨论——事件与活动

  林林总总几百年的历史,都在讲建筑为什么是这个样子的,以及建筑还可以是什么样子。现在用一种观念攻讦另一种观念,真是狭隘的建筑观啊。每一种观念越走到明晰精确的定义,其现实的生命力就越孱弱。就像现在城市建筑很少完全从内部展现自身而形成外观,立面形式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环境,甚至说不太清的审美因素。从个人的偏见而言,会更加倾向森佩尔、辛克尔、屈米的观点。看到后现代的文丘里,又想到空间操作里讲到的后现代,感觉正本清源要比赋予新的含义更加重要。屈米的观点似乎更加正一些吧。功能确实是建筑与生活之间的一种可能的关系啊。

  感概之一,回头看空间操作、材料呈现、功能探绎三本书,dn之所以是dn,大概就是因为这样的理论课吧。感概之二,h老师在二十年前关于城市的论文中就意识到功能议题的要害之处,实在是要命的厉害。不知现在又会对功能有什么新的想法呢。

  《功能探绎》读后感(三):《功能探绎》摘录

  第一章:功能概念的起源和现代科学的影响

  功能概念起源于意大利卡洛.洛多利的理性主义思想,强调建筑中的理性和真实性,对古典装饰体系提出了质疑,开启理性主义先河。功能与在线

  法语中功能概念与生物学的影响:勒.迪克功能与结构理性主义

  德语中的功能与数学和生物学的功能:森佩尔基于数学和生物学中的功能概念。19世纪50年代之后的功能概念集中于生物学上的相关性,建筑物的结构作用与用途。

  第二章:基于有机形式观念的功能

  格里诺有机功能主义思想的源泉。先验主义色彩的有机形式观念。

  沙利文:FFF,形式与功能的关系,而他的意义上的形式观念是带有明显先验主义色彩的,功能是决定有机形式的一种内在动力。各方面的需求的总和决定了建筑形式的功能。有生命的艺术,功能生长出形式,沙利文为新出现的高层建筑这种事物提供了一种适宜的建筑语言与形式原则。

  赖特的有机建筑理论直接来源于沙利文,但极大地拓展了有机的内涵,比如建筑与环境的统一,整体与局部,内与外。他以此为标准,抵制来源于欧洲的历史风格,同时对抗由欧洲输入到美国的现代建筑。带有美国民族意识。

  所以说,form follows function,一开始的意思完全与后期作为现代功能主义的标语无关。

  第三章:功能主义与实用性和客观性

  现代主义时期德语国家探讨新建筑中多元甚至冲突的观念,什么形式符合实用性和客观性的标准,产生了功能主义与理性主义的两类观点。此时空间是上述探讨中的重要因素,而这被之后仅仅从外观看待现代级建筑的风格化视野所忽视。

  第四章:功能主义的虚构和批判

  欧洲的功能主义概念被引入美国之后产生混淆,被等同于出于商品经济的实用主义思想,这也是现代主义以及国际式被批判的重点,所谓现代建筑美学的消失,完全出于机械式的处理。格罗皮乌斯以及密斯实际上是一种实用主义的美学观。

  1960后对功能主义的反思:1,文丘里,强调建筑的象征性,认为功能主义实际上是用形式象征了功能。功能主义抛弃了装饰,实际上是用无装饰这种装饰来成为形式。他提出了问题,但是没有很好地解答,符号与功能的二分法几乎又退回到了建筑与装饰的关系上来。

  罗西从城市角度质疑了功能主义,艾森曼从建筑本体的角度质疑,分离了形式与功能的对应关系,成为其日后形式主义立场的铺垫。

  第五章 从功能-形式到功能-空间

  功能-内容规划

  1950之后在认识上的统一。得益于战后包豪斯的设计方法:泡泡图

  1970年后的功能话题的解禁,伯纳德屈米意识到,“进入了建筑意识形态已经有意识地排除了几十年的领域”。反对艾森曼的反功能与形式优先的观点,但同时也反对功能-形式这种对应。不赞成建筑为社会政治经济的产物,也不赞成将建筑视为形式游戏,前者是基于语义学的将建筑视为其他事物的体现而不是自身的再现;后者是基于语法学的,视为建筑符号的无休止的语法操作。。前者忽视了建筑自身的意义,后者成为了一种自我封闭的形式操作,失去了外在的检验,也就成了空壳。整个1970s的建筑学都在把自身从一种知识的形式降格为形式的知识。他将建筑定义为空间+事件,强调了人作为主体的存在,建筑是人类生活发生的物质环境。

  实践领域,库哈斯关注城市建筑的社会现实作用和意义。他在内容规划方面的创新实现了一种既非功能决定论也非形式自治的道路。他将功能排布与建筑形式分为两个系统进行策略处理,然后根据各类条件统和两者的方法获得了极大成功。

  现代空间概念的形成

  内容规划和行为活动的视角所理解的功能必然会指向空间。

  希列尔 功能-空间构型-形式,为空间句法做好了理论上的准备。

  第六章 总结:

  功能概念的重要性在于,建筑从最早的物质性和实用性出发,衍生出为什么是这个样子的探讨,而这种探讨一开始更多地基于传统,装饰,比例,几何等因素,而功能概念的引入,意味着建筑开始思索其内在的一种视觉形式背后的不可见因素,探讨一种从先验的主观的因素向客观的理性的因素。

  将与建筑相称的活动戏剧化,诸如通过一扇门走进去,从一扇窗看出去,爬上台阶或漫步于露台,这些活动都是音乐无所作为的事情。这里正是建筑的专有领地,一方面限制了它的活动,另一方面又加强了它的意义。这样的功能正是建筑能够实现诗意的栖居这一目标的基石。

  《功能探绎》读后感(四):探寻意义

  上学期文献课的结课作业(文字部分、插图没放),基本上是读这本书和两边案例书(现代建筑设计案例那两本)以及上whs老师的课的反馈,也是对我一直以来关注的几个问题作的一点小思考。因为是作业,不免要自圆其说,所以有的话(包括一些引用)说(用)得有些“冠冕堂皇”。

在这次文献课的阅读与讨论过程中,我对课上反复提到的“意义(Meaning)”这一主题很感兴趣。由于这次新冠疫情,我们“赋闲”在家。当我在我从小长大的家(社区)中“重游”,常常发现某个普通的空间也能唤起我过往在此玩耍的记忆。换言之,对我而言,这个空间饱含着意义,并在某个时刻被触发并呈现在我眼前。同时作为建筑的设计者与使用者,我们对某个特定空间的理解有时是割裂的。设计者通过建筑表达的意义和使用者在日常生活中体验到的意义可以是互通的吗?此外,在《建筑与现代科学的危机》一书中,建筑历史与理论家佩雷斯·高梅士(Alberto Perez-Gomez)就指出,伴随着现代科学带来的意义危机,西方建筑也逐渐丧失了其形而上学的意义。那么,现代以来的建筑还在试图传达意义吗?建筑表征的意义其内涵有没有什么转变?探寻及表达意义对设计中形式的创新有没有驱动作用?

带着这些问题,我拓展阅读了一些关注建筑中的意义问题、讨论与意义密切相关的建筑形式和内容问题的文献,对“意义”这个建筑学中的核心话题及其与设计的关系形成了一些零碎的思考。

尽管现代建筑运动以来,西方很少再有类似“用教堂的立面讲故事”这样的建筑了,然而,建筑师并没有放弃对建筑表意可能性的探寻,而且建筑意义的内涵和再现方式也随着建筑本质、形式、空间等观念的扩展而愈加丰富。

1.意义探析

1.1.意义的要素

谈到意义,可以先问几个问题。意义的内容是什么?要传达给谁?通过什么媒介、用怎样的方式来表达?受众怎样领会到意义?可以看出,在这里,意义的“内容”和呈现“形式”是其最基本的方面,而“再现”(representation)和“解读”(interpretation)则是把握意义问题的两个关键过程。

“再现”意味着以某种方式将内容编码、再借助媒介将其呈现为一定的形式。这一过程的前提是创作者对内容的理解,而形式和内容的关系则是“再现”中的关键问题。内容能驱动形式的创造吗?形式需不需要如实反映内容?内容和形式之间的矛盾能否、要怎样调和?“解读”则将意义问题带入另一个维度。事实上,如何解码往往也会影响编码的方式,正如在建筑意义问题中发生的那样,对受众的考量极大地改变了意义的内涵及其传达的媒介与方式。

1.2.相关建筑概念

在一次应德意志制造联盟之邀进行的发言中,法兰克福学派哲学家西奥多·阿多诺(Theodor W.Adorno)指出:“就空间的生产而言,相对于建筑师从空间中创造出来的形式要素而言,实用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内容的角色。使所有艺术创作成为可能的形式和内容之间的张力通过实用目的呈现出来,尤其是在实用目的导向的艺术中……在建筑中,主观表达的地位被服务于主体的功能所占据。”事实上,“实用目的”(即功能)并不总是建筑创作的内容:建筑通过其形式构筑表达的内容在不同时期不断处于变动之中。而建筑的“形式”的内涵也不是一成不变:最初形式只是指实体,即作为一种物质实体的外观,而19世纪末“空间”概念的建立,则使形式有了更丰富的含义,这自然也就带来建筑表意之媒介与方式的变化。而所有这些都与建筑观念(即何为建筑,建筑设计要处理什么)本身的发展有关。

1.2.1.形式

形式是理解建筑意义问题的关键概念。形式的意义及其存在的根源是建筑学的一个核心问题。文艺复兴时期,新柏拉图主义兴起,人们认为微观世界(microcosm)与宏观世界(macrocosm)是互见的,而数、几何中蕴含了宇宙秩序,通过用比例和几何控制形式的生成,建筑被注入了形而上学的意义。18、19世纪,“一切皆为数”的形而上学意义失落后,一些将建筑视为“再现的艺术”——以视觉方式呈现不可见因素——的建筑理论家基于再现之真实性这一原则,想要根据新的原则来塑造新的形式,他们的思考拓展了形式的来源及其再现的内容。18世纪威尼斯建筑师与建筑理论家洛多利(Carlo Lodoli)强调形式真实地再现构件的内在属性,即形式是材料的物理属性(强度、弹性、刚度)和构件内部受力的图形化表达。法国建筑理论家维奥莱-勒-迪克(Viollet-Le-Duc)则认为形式要忠实地表达内容计划(programme)和建造方法,提供一个“辩证地表述其功能的建筑”。不过,他们的形式概念主要还是指实体,基本上是指建筑或构件的外形或体量(mass)。

19世纪德国建筑理论家森佩尔(Gotfried Semper)对形式背后意义的理解则更为复杂。在他看来,“每一件艺术作品都是一个结果,用数学术语来说就是,不确定数量的参数值的函数(funktion),这些参数是其具体形象的变量系数。”即,Y=F(x,y,z,etc)。这些变量既包括材料及其加工方式等本质因子,也包括地方、民族、气候、信仰、政治、社会习俗等非本质因子,F则代表整合了这些因子的“形式目的”。在他看来,墙体、炉灶、屋顶、高台这四类形式原型分别凝聚了人的四种居住经验。此外,通过对这些人类基本情境的思考,他认为墙体使被围合的空间得以显现,因此他对形式的思考不再局限在实体部分。对空间的认识,使一些建筑师意识到,“效果是由材料和空间的形式共同产生的”(路斯,Adolf Loos),“建筑物不应该首先从外部来考虑”(贝拉格,H.P.Berlage),空间作为建筑表达的媒介被重新发现了。

建筑师及建筑评论家伯纳德·屈米(Bernade Tschumi)将建筑学中的空间区分为“空间的概念”(the concept of space)和“空间的体验”(the experience of space):空间是可以被体验到的真实存在,然而在建筑学讨论中,空间往往是作为一个抽象的概念。实际上,抽象空间概念和物质空间之间的分野在有关空间概念讨论的最初阶段就存在。前者具有美学意涵,抽象的“空间性”总是和“空间的艺术”有关;而后者则与人的身体联系在一起。在关于物质空间的讨论中,艺术理论家阿道夫·希尔德勃兰特(Adolf Hildebrand)的观点最具启发性。他是从对形式的思考展开讨论的:形式不是外观呈现出的表象,人对形式的认识是一个综合的过程,因此,形式的揭示依赖于人通过眼睛和身体在空间运动中积累的素材,空间是理解形式的前提。对建筑而言,“空间自身,在内在形式的意义上,成为了对眼睛最有影响的形式。”在“体验”的意义上,抽象的“空”和围合出“空”的各种物质实体共同构成了综合“形式”的素材。不同于实体的形式概念和只注重“空”的抽象空间概念,空间和实体组成了一个整体,对综合地理解形式同等重要。

将空间理解为体验到的物质空间而不是抽象的空间概念,有助于将美学空间还原到生活空间。生活空间容纳了人的日常行为活动,建筑正是人的活动同空间交互作用的产物,这将空间的意涵从单纯的审美意义拓展成了人的行为和生活模式的积淀。

起初,形式只是外形、体量等建筑实体部分的代名词;空间概念的建立拓展了形式的内涵;而空间不仅是抽象的概念,还是能被体验到的物质空间,后者不仅将形式“空”和“实”的方面整合起来,而且由于“体验”的概念,空间和人密切联系在一起。这种形式观的转变同建筑观内涵的拓展结合起来,使对建筑意义问题的讨论不断开辟出新的层面。

1.2.2.建筑观

我们常常在“建筑”和“房屋”之间作区分,这种区分其实暗含了一种艺术化的建筑观念。但是由于19世纪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巨变,许多之前不被视为建筑艺术的建筑类型(工厂、仓库、办公楼、百货商店等)也需要设计,挑战了艺术化的建筑观念。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建筑师的反思拓展了建筑的内涵。

建筑艺术观念在黑格尔那里得到了很好的表述。他将建筑同雕塑、绘画、音乐、诗歌一起归入艺术,“建筑(Baukunst)与建筑物(Bau)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与实用性无关的那一部分,建筑是附加于简单建筑物上的某种艺术性的补充。”而早期现代主义时期,一些德语区的建筑师基于社会现实,对“实用目的”的强调,动摇了这种观念。路斯在《建筑》一文中表明了他的立场:“只有一小部分建筑属于艺术:墓碑和纪念碑。其他服务于实用目的的任何事物都必须从艺术分类中消除。”对艺术的单极强调让位于对日常生活的关注,带来了建筑观念的深刻转变。

自此,建筑不仅是审美的物,而且同人的行为、生活交织在一起。下文要讲到的建筑历史与理论家布伦德尔(Peter Blundel Jones)的意义观——建筑通过其“可居性”而不是作为“图像”获得意义——与这种建筑观的转变有密切关系。

2.案例分析

在不同的形式观和建筑观下,建筑的意义及其再现的媒介有所不同,其意义被解读的机制也不尽相同。而对建筑不同表意可能性的探索,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建筑设计的侧重点悄悄改变了。

2.1.折衷主义风格和会说话的建筑

正如在托马斯·科尔(Thomas Cole)那幅著名的《建筑师之梦》(The Architect’s Dream))中展现的那样,伴随着地理和考古大发现,十九世纪的建筑师发现自己有取之不尽的风格作为建筑的素材。折衷主义(Eclecticism)建筑通过选用不同风格的建筑,表达不同建筑类型的建筑的“个性特征”(character):教堂用哥特式,博物馆和大学则是古典式的……风格化的建筑形式成为象征性的符号,被建筑师挪用以传达意义。在这里,对这种意义的领会是建立在一种联想(association)的心理机制上的。当时的人们认为不同的自然风光是和不同建筑风格联系在一起的,哥特式使人联想到昏暗的森林、古典式让人联想到阳光普照、埃及风则与巨大、骇人的景观相关,不同的建筑风格能将人带入不同的情绪、氛围与环境中。联系到这些孕育了这些风格的场所不同的自然特征,这种联想是可以被理解的。然而被折衷主义所挪用的风格样式,是被编码过的象征符号,所谓的联想指向的意义是这些风格自身积累下来的意义(即一种文化遗产),这种被深度编码过的意义,在不了解各种风格自身历史的情况下,实际上难以被解读出来。作为象征符号的风格样式在某种程度上被神秘化了,因而形式传达意义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此外,这一时期的建筑形式概念主要还是指实体,同时延续了古典建筑注重立面的传统。这一点在19世纪许多办公建筑的设计中带来了问题。挪威建筑历史与理论家诺伯格-舒尔茨(Christian Norberg-Schulz)就指出:“19世纪下半叶的许多办公建筑都表现出总体布局与细部的设计缺乏协调。建筑元素和细部的运用与整体没有任何让人信服的联系……其最终的结果就是修辞的建筑……建筑的意义在各部分间相互抵消,而不是共同传递出一致的信息。”他指的是一些建筑师在没有了解风格本质特征的情况下照抄立面上的母题形式。传统的教堂有时用立面的装饰来讲圣经故事或是再现形而上学的内涵,而此时的立面堆砌了各种装饰性的符号,却无法传达出任何意义。

勒杜(Claude-Nicolas Ledoux)的“会说话的建筑”(architecture parlante)同样用实体的形式表达象征意义,而传达信息的媒介则由立面变成了建筑体量(mass)。这与18、19世纪建筑越发成为一个独立的物体(object)而不是城市肌理的一部分有关。在著名的“理想城市”肖镇盐场(La Saline de Chaux)的外围,勒杜设计了各种功能的公共建筑,他用圆和方组成各种有象征意义的建筑体量来表现这些建筑的功能。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勒杜将建筑整体作为一个表意媒介,他的细部形式摆脱了装饰,而与整体语言保持一致。正如舒尔茨所说的,“他并没有让它们表现出任何冲突。大的尺度和基本的静态形式使新的综合体得以具体化,而不再只是一个图景。”

当实体的形式作为建筑表现的主体时,建筑很容易被等同为文本或图像。其传达的意义,或是像语言一样,依赖于“约定俗成的”符号来再现,或是通过有象征意义的图像表达出来。

2.2.从雨果·哈林到路易斯·康

正是在对具有独特表达性的形式的探索中,讨论意义问题的新的层面被打开了。

关于建筑是否要具有表达性这个问题,早期德国现代主义建筑师雨果·哈林(Hugo Haring)对个人表达没有兴趣,而关心目标的表达,他“认为建筑可以(而且应当)由它所服务的需求来赋形,它们在此过程中将获得恰当的表达与合适的身份……不仅建筑的各部分要清晰表达内部的使用功能,使建筑作为一个整体表明其用途,而且一种建筑类型要和另一种有所不同。”

在加考农庄(Garkau Farm)的设计中,他通过对建筑本质、其使用功能的考察创造了一种可识别的形式。他并没有为一种功能特地创造一个适应它的形式,而是用一种“协同性设计”(coincidental design)——一个独特形式可以满足多个功能的共同作用——的方法,以此达到整体的和谐。例如弧形用在平面上满足牛围成环状进食的习性,在端头则便于牛群进入牛舍时转身。当然,最关键的是他所创造的空间形式与其中的生活过程相关:“重要的事情是通过从内部开始,从实际的生活过程开始设想一座房屋,并根据这一原则发展布局……空间将适合于它们的实用目的。它将会从居住于其中的人们以及它们的生活获得形状;它们自身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并具有特征。”可以看出,对哈林来说,形式不仅是实体的部分,空间也可以成为具有识别性的形式,而且由于与生活的关联,不同的空间可以获得特征并因此而具有意义。

在对加考农庄的分析中,布伦德尔指出除却“读”之外的另一条考虑建筑意义问题的路径:“我们的日常生活既不存在于纯粹的实用领域中,也不存在纯粹的符号与象征王国中……建筑远不止一个文本,因为我们居于其中,因为它通过使用的体验而获得意义。”建筑不单是用来看的,它区别于其他艺术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它可以被使用、被体验。建筑总是和使用者(user)、居住者(inhabitant)联系在一起。正因如此,建筑中的意义来自于使用者与空间的互动,这是一种“创生中”的意义。空间形式原本只是预设了一种秩序,而正是使用者在日常生活中通过“里里外外的穿越”,参与到建筑的秩序中去,通过人的参与和确认,空间获得了意义。这里的意义既指人对建筑的理解——这个空间做何用,这个窗子看向哪里;也指建筑有时能暗示人的生活方式和社会习俗。在加考农场中,空间的组织对农场主和工作人员意味着一种对喂食、挤奶、清洗等日常仪式的确认,而在日复一日的使用中获得了意义。意义的获知者正是每天参与其中的使用者,建筑并没有强加意义,而是预设的秩序中潜藏的意义在使用和体验中渐渐明朗起来,因而使用者也是意义的创造者。在这里,意义浮现的场域不再是实体的形式,而是空间,起作用的是使用者通过在空间中“里里外外的穿越”积累的素材所揭示出的形式。

利用物质空间进行有意义的表达在路易斯·康(Louis I. Kahn)的作品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康的名言“空间的本质反映了它想成为什么”我们都很熟悉,他强调“房间—空间”概念,认为“建筑是从建立房间开始的”。这里的房间指的就是反映了它想成为什么的空间,空间的属性应激发并表达其中特定的人类活动。康十分强调空间的物质性:“由穹顶创造的空间和穹顶下面被墙分割的空间已经不是同样的空间了……”。对康来说,不论是抽象空间的形状、大小、高低,还是组成空间的结构或围合它的物质实体,甚至连光线也是空间形式的一部分。不论是“以无穷多种方式来表现方形的光线”还是对节点质感的处理都能加强人对空间本质的理解。

2.3.装饰的棚子

基于对建筑表意的内容的反思,文丘里在《向拉斯维加斯学习》中区分了“鸭子”和“装饰的棚子”。他批判了将功能作为建筑唯一表达的内容的做法,他把用整个形体对用途进行象征性表达的建筑讽刺地称为“鸭子”,而“装饰的棚子”(decorated shed)则是一个毫无表达性的盒子加上一个符号标记。文丘里将作为一个符号系统的建筑推演到了极致,建筑再次被化约成了一望而知的文本。不难看出,这种符号化的理解还是根植在一种把形式理解成实体的外形或体量的传统中的。与折衷主义和“会说话的建筑”不同的是,“装饰的棚子”不再挪用那些令人费解的象征符号,而是将意图用最直白的方式表达出来。这和文丘里对美国图像艺术的兴趣有关。“美国图像艺术,特别是波普艺术,利用广告和生动的图像制造出一种相对于抽象表现主义所表达的那种冷淡、费解的沉默来说,显得更有魅力的选择。”实际上,正是通过这样一种方式,立面在我们如今的城市中恢复了其往日的荣光:这种“图像建筑”充斥在我们城市里的商业中心里,塑造着我们的城市景观。

3.范式转型:符号学或现象学

在建筑理论的研究中,我们时常看到建筑学借用其他学科的范式,其中就有语言学和符号学。诚然,语言学家维柯(Giambattista Vico)在《新科学》中已经指出:人是以隐喻方式并以语言或符号为中介认识世界的。比如,通过对山顶、山腰、山脚等词语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人正是通过将山比作人的身体而建立了对山的认知,其中离不开隐喻的作用。对建筑的认识也不例外,尤其是在讨论建筑意义问题时。因此,将建筑看作一个符号系统,运用符号学的研究,我们或多或少能对建筑的意义问题有点了解。在《神话学》一书中,符号学家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在研究语言系统和神话系统的能指时指出:在语言层面上建立的意义在神话层面变成约定俗成的了,意义空洞化了,变成赤贫的形式;赤贫的形式具有了被操纵的可能,等待着意指作用发生,重新填满意义;对形式而言,意义总是在历史的瞬间保存,在快速的更迭中恢复或者被抛弃,形式不断地重新根植于意义之中,又隐藏于意义之中。将其类比到建筑上,我们可以看到风格样式被从原始的“语境”挪用出来神秘化的过程中,所呈现的意义被空洞化的状态,风格样式变成了有待充实的赤贫的形式。实际上,只要将建筑视为一个符号系统,并且不断地将历史的形式挪用到现代,就不可避免地会发生这一过程,只有新的意指作用发生,才能重新赋予其新的意义。

当然,隐喻是既敞开又遮蔽的。将建筑视为符号,常常是默认将建筑视为实体形式(立面或体量),这在某种程度上也遮蔽了建筑意义的其他可能性。在文丘里的批判性反思中,我们可以看到,因为他没有跳出将建筑作为文本、符号的预设,所以并不能为建筑的意义问题开出良药。

形式中“空间”概念的引入和对建筑的可居性的关注带来了转机。建筑可以被视为一个符号系统,然而,它不仅仅是符号和文本,建筑可以被使用、被体验,建筑的存在离不开和使用者的互动。

胡塞尔的现象学强调回到实事本身,注重对世界、状况、情景的具体经验。因而,人不是通过将建筑视为符号读出意义,而是在对建筑空间的一遍遍体验和使用中,逐渐认识到、构成建筑的意义,这实际上是一种现象学的方法:意义是不是被强加的,而是在人的体验中显现了自身。或许不能说在对建筑意义的讨论中,我们已经经历了从符号学到现象学的范式转型,事实上,正如建筑的形式有时还是被理解为仅仅是实体,基于符号学的认识和现象学方法上的认识还是并存的,但是讨论建筑意义问题的新的维度已经被打开了。

参考文献:

[1] 彼得·布伦德尔·琼斯著,魏羽力,吴晓译,现代建筑设计案例,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2] 彼得·布伦德尔·琼斯,埃蒙·卡尼夫著,王正译, 现代建筑的演变:1945-1900年,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3] 克里斯蒂安·诺伯格-舒尔茨著,李路珂,欧阳恬之译,西方建筑的意义,北京:中国建筑出版社,2005

[4]王正,功能探绎:18世纪以来西方建筑学种功能观念的演变与发展,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4

[5]王群,意义的探究:克里斯蒂安·诺伯格-舒尔茨建筑理论评述[J],建筑理论,1997

[6]王鸿生,胡塞尔现象学:叙事伦理的奠基与预演[J],同济大学学报,2012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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