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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的作用》读后感锦集

2022-04-13 03:02:24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论国家的作用》读后感锦集

  《论国家的作用》是一本由(德)洪堡著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16.00元,页数:19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论国家的作用》精选点评:

  ●这么多年过去,还是无法忍受这翻译,决定给自己挖个大坑,慢慢填……

  ●洪堡的政治思想和教育思想是联系在一起的:国家的种种政策(政治)只是手段,人自身力量的发展(教育/Bildung)才是目的。洪堡乐观地相信人性本善,认为让民众自己试错、自由发展的教育总好过国家规定好的、统一的教育。前者能够培养人们的自主判断能力和多种多样的内在力量,后者则容易培养出只会听话的机器。如果要充分培养人自身的力量,就必须要给人自由的发展空间和丰富多彩的环境。这一观点在学术工业化的今天尤其引人深思。 很多人吐槽翻译,我竟然觉得还行。看着中文翻译,可以想见德文原文的句子结构有多复杂,也看得出译者在努力根据中文表达习惯调整,态度还是认真的。

  ●读得脑阔疼,剩下四章实在翻不下去了

  ●书不错,但是请问林先生还有谁的翻译能比你更烂吗?我读过的这一套书中,就你翻译的这本书让我连续睡了三个钟头!!!!!!!!能让读者读着读着就睡着的书很多,但是让你看一眼就想睡的就你了!!!林先生,您对失眠症患者的贡献太大了!!!!

  ●从小我们就被教育,国家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专政的工具。而这本书则出自自由主义流派,国家应该弱势,它仅仅维护公民的负面福利,即个人安全和个人自由,其它都应该主动放弃。BTW,这本书真难读懂,因此给三星~

  ●语言苦涩,指出问题,给出答案,却没有论证,更没有对社会的人以及国家的状况作出解释,一切理论建立在思考模型之下。

  ●两千字就可以讲完的东西用得着反反复复啰嗦写本书?

  ●按需。

  ●蛮好的

  ●诶诶?你们都在说翻译不好看不懂?我想说,长年在西书摸爬滚打这还算点事?(译者:有种你们自己看原版去!)

  《论国家的作用》读后感(一):简单概括一下這本書

  洪堡同时也是一个著名的教育家(柏林洪堡大学创始人),其教育理念当然也是和上面的理念所相配的自由主义式的教育观:“教育只应该造就人,不要考虑确定的、给予人们的公民形式。”也即是把人当人看,而不是像专制政府一样把人当作工具功能化;“首先要使得人以其真实的个性面目出现,培育其独立于束缚他的头脑的目的而发展的所有力量。”用蔡元培先生的话来说,是以观察者的方式来教育而不是家长式的:“今之教育,乃使成人受教于儿童。何谓成人受教于儿童?谓成人不敢自存成见,立于儿童之地位而体验之,以定教育之方法。”、“教育者,与其守成法,毋尚自然;与其求划一,毋宁展个性。”

  《论国家的作用》读后感(二):并非最小国家

  洪堡年长黑格尔三岁,却写下了全然不同于“国家是目的而非手段”的宝藏文字。一种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洪堡提倡的是一种最小国家,算是老自由主义和新保守主义的重要渊薮。但这是背离洪堡本身思想的!

  事实上开篇洪堡就点明了以后各章展开的根本原则:能够由人或社会团体完成的行动,应该按照能使其顺承本性和自由发展的方向交给其自己,国家需要做的是个人无力完成的事业。如果以此认为这是“最小国家”就会误解洪堡,他显然不提倡过度的国家干预(在后几章关于立法中的国家作用论述尤甚,而且他不仅从国家范围内剥离了公共教育,还一生致力于此),但同时承认顺应人固有本性、合理权利的自由发展中必定存在的需要国家发挥作用的方面——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他说的“国家利益应立基于私人利益”。所以毋宁说洪堡认为:若个人被消灭,则国家无意义。

  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现代自由主义从洪堡的思想中汲取了大量灵感。尽管如此,正像华盛顿基于废奴的角度反对杰斐逊的农业共和国方案是把人从人的压迫转移到了机器的压迫之下一样,自由主义的思想火花并不能有效解释异化理论对人提出的关怀。就像被剥离了国家干预范围的公共教育,交易成为一种可供多数消费者选择的商品,以及怎样规范这种市场行为,事实上并不在洪堡当时的关切中。

  站在他的角度上,其实也很难想到,后来人将爱智的培育、知识的繁衍和美德的社会化变成了一桩生意。更遑论人本身在奴隶制的废除之后却一度遭遇成为商品的迫切威胁。这个现在看来既无解,又尚未造成对人类的实质性伤害的问题,或许终有一日在世界的裂隙中,被摆在瞠目结舌的人们面前吧。

  《论国家的作用》读后感(三):威廉·洪堡《论国家的作用(the sphere and duties of the government)》小摘要

  【按语:《论国家的作用》(1792)一书是青年贵族洪堡(Wilhelm von Humboldt,1767-1835)26岁时所撰(直至1851年才正式出版),属于启蒙时期作品。洪堡主张一种最小/消极国家观念,将国家贬为一种维系个体自由自主的纯粹手段,国家的作用仅仅是消极地维系安全,但这种政治理解的基石是一种唯理论的、乐观的、有机论的、强调个体性的人性观念,具有强烈的启蒙和诗意色彩。洪堡的思想对密尔影响甚大:自主、个体性、伤害原则和有机论都能在《论自由》中有框架性的体现。

  要点:人的真正目的是人性或个性的一种有机的展现和蓬勃发展,而自由(和多样性)则是其首要条件,因此自由是所有政治的基石。国家仅仅是达成人的自由自主行为这一终极目的的手段,因此,国家的唯一正当职能是对公民的消极福利即安全的关切,即涉及权利的侵害和伤害的事务;国家对公民的积极福利(物质福利、教育、宗教和风尚道德)的关切都会损害自由,应该予以唾弃。这些事务应该留待个体和社会(民族)的自愿行为,国家不过是“一种必要的恶”。(173)】

  “1:绪论”

  开头的引语就凸显了洪堡的主旨:“困难在于仅仅颁布必要的法律,要永远忠于社会这一项真正立宪的原则。”【洪堡《论国家的作用》,林荣远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页22,下同】“…公民的私人生活和他们自由而自发的行动是真正的、最后的目标,前者(政府)则仅仅是达到这种目标的手段。”【23】 洪堡界定了自由:“自由是从事无限丰富多彩的活动的可能性。”【24】但洪堡随即反对了大革命过激的暴力方式,主张自由总是要求教育和自然的方式。

  历史上的宪制表明,有两种观点来限制公民的自由:一种是维系宪制的必要,一种是有用性,“即关心民族的物质或者道德的状况是有用的。”【25】(洪堡将为前者辩护。)古代国家强力塑造人的德性,因此古代人常较为单调(uniformity),但也往往具有整全而勃发的人格;现代国家较少限制人本身,而关注其福利和安宁,现代人则较容易忘记德性。【27-8】而洪堡受自己将遵循亚里士多德的理智主义:“如果人性在最大程度上在于人的理智,那么,按照理智而生活是最为幸福的。”【28】最后洪堡虽然承认积极国家是当下的主流实践,但话题一转,仍从自己的先验原则开始。

  “2:个体及其存在的目的”

  人的真正目的是“把他的力量最充分地和最均匀地培养为一个整体。”【30】而自由是首要的条件(“为了把所理解的东西彷佛变为自己的本质,独立自主是必要的”【31】;“从根本上说,人的理智如同任何其他力量一样,只有通过自己的活动、自己的发明创造才能,或者通过自己去利用他人的发明,才能得到培养”【40】),其次是环境的多姿多彩。在这一过程中,通过个体的多阶段和和人们之间的彼此结合,则盛开了人性和时代的壮丽之花。这是一种生物学色彩的有机论。由此,理性要求“每一个个体享受着从他自身按照其固有特征发展自己的、最不受束缚的自由。”【35】洪堡说,这一原则“是任何政治的基础。”【35】

  “3:国家对公民的积极福利(positive welfare of the citizen)尤其是物质福利的关切”

  洪堡说“在不是直接关系到一个人的权利被另一个人所损害的地方,国家任何干涉公民私人事务的尝试都该受到鄙弃。”【37】这包括穷人救济、产业促进、财政和货币操作、进出口管制等意在维护或促进民族物质繁荣的国家的任何机构设置。这些都会带来各种不利:民族生活形式的单调;牺牲人的干劲、性格和自主行为;“阻碍着个体在道德生活、尤其是在实际生活中个性和固有特点的发展…而在道德的领域里,真正的东西也永远不会同真正值得重视的东西相冲突。”【47-8,一元论色彩】;制度还会自我增值;有机体变成机械工具。由此,洪堡确定了自己的消极国家原则“国家不要对公民的积极福利做任何关照,除了保障他们对内和对外所需要的安全外,不要再向前迈出一步;国家不得为了其它别的最终目的而限制他们的自由。”【54】那些积极的事情可以通过民族的机构而非国家的机构来实现。【56】

  “4-5:国家对消极福利即安全的关切”

  这一关切的原因是人有超越合法范围去干涉别人领域的欲望,这还常常导致暴力。因此“既防范外敌又防范内部冲突,维护安全,必须是国家的目的,必须是它发挥作用的领域。”【60】因为洪堡注意到战争也有教益和塑造作用,因此“国家无论如何不要促进战争,不过如果不得不要求它进行战争…允许有充分的自由让战争对精神和性格的影响灌输整个民族。”【68】

  “6-8:教育、宗教和道德风尚”

  与古典共和制不同,现代君主制下的公共教育会损害人,把人们愈来愈挤迫成一团。【71】“国家总是无非被看作是一种手段。”【73】“教育只应该早就人,不要考虑确定的、给予人们的公民形式,因此,它不需要国家。在自由的人当中,一切行业都取得更好的进步,一切艺术都开放出更加美丽的花朵。”【74】“因此我感到,公共教育应完全处于国家作用范围之外。”【75】

  道德涉及感官享受、毅力。需要美感来注入生命于任何地方。【105】感性世界也恰恰是大量有形的和道德弊端的渊源。干涉就导致奴役而非自由。【107】洪堡的乐观:认为伤风败俗的危险很大是不对的。以你为人本身倾向于行善而非自利。最后的原则是“对教育、宗教机构和奢侈法律等等所有特别的监督,都在国家作用的界限之外。”【109】

  “9-14:对国家安全责任的细致界定;警察法、民法、司法裁决、刑法和未成年人问题”

  “国家的作用范围将只许扩及到处理那些直接和恰恰是干预他人权利的行为上,只许裁决有争议的权利,重新恢复被侵害的权利,并惩罚侵害者。”【110-1】“国家的联合仅仅是一个从属的手段,真正的目的即人不能牺牲给这种手段。”【113】

  警察法针对侵犯权利的行为者本人,是“防范这类侵犯的手段。”【116】“为了关切公民的安全,国家必须禁止或限制仅仅直接涉及行为者的、其后果是违反他人权利的行为,这就是未经他人同意和违背他人意志贬损他们的自由或损害他们的财富…实行这类限制的唯一理由是他人的权利。”【121】

  民法中也涉及权利受到侵犯的地方,这里私人报复的事情移交给了国家。而“如果在公民间有争端,国家就有义务对权利进行裁决,并且要保护拥有权利的一方。”【137】

  惩罚对国家法律的违犯行为,“国家追求的终极目标无非是公民的安全。”【143】

  “15-16:国家的维系和理论的应用”

  国家依赖税赋为生,而“国家的整个财产都带来害处。”【170】因此洪堡说政制“应该尽可能少地对公民的性格具有正面的、特殊的影响。除了在公民中形成最高度地尊重他人的权利另加热烈地珍爱自己的自由外,这种政制不应产生任何别的作用。”【171】洪堡总结说,“我试图在国家里为人找到最优越的地位。我噶闹,这种地位似乎应该是:最多姿多彩的个性,最地道的独立自主和各种个人之间的同样最多姿多彩和最诚挚的结合并存——这是一个只有借助最高度的自由才能解决的问题。”【172】“国家政制永远与对自由的种种限制息息相关,它是作为一种必要的恶(necessary evil)而被选择的。”【173】

  就自己理论的应用而言,洪堡有两点原则:在没有充分的把握之前,不要轻易应用;首先必须获得理念和头脑的支援。附加地,洪堡也现实地说“人与其更倾向于自由,不如说更喜欢统治(domination)。”【178】而另一句可能也很有名,“如果人们解开戴着枷锁的人身上的枷锁,而他尚未感到它们是枷锁,这不叫做有自由。”【179】

  最后,洪堡说,在写作的时候,“我深深感到我的心灵充满着对人的内在尊严和自由的尊重,唯有自由符合这种尊严。”【184】

  江绪林 2014年9月5日星期五

  《论国家的作用》读后感(四):洪堡的国家观与教育观

  洪堡的国家观与教育观

  洪堡《论国家的作用》一书,完成于1792年,时年洪堡仅26岁。江绪林这样评价此书——“属于启蒙时期作品。洪堡主张一种最小/消极国家观念,将国家贬为一种维系个体自由自主的纯粹手段,国家的作用仅仅是消极地维系安全,但这种政治理解的基石是一种唯理论的、乐观的、有机论的、强调个体性的人性观念,具有强烈的启蒙和诗意色彩。洪堡的思想对密尔影响甚大:自主、个体性、伤害原则和有机论都能在《论自由》中有框架性的体现。”这是一本富含青春激情同时又不乏理性的新人文主义奠基性的作品。全书分十六章,从人的价值、国家、公民、安全、福利、教育、宗教、社会习俗、法律等方面论述了洪堡个人对“最低限度”国家的倡导和论述,全书篇幅并不浩繁,却论及深远,可从多个角度分析和讨论。中国社科版的林荣远译本是较早的一个版本,所受诟病颇多,特别是译到中间时,出现许多不合中国语法和用语习惯之处,犹如“机译”,难以逐读,今年新出华中科大版的窦凯滨译本不知如何,未及翻阅,料想应该不会比林荣远译得更差吧。

  本文拟从教育思想特别是大学理念出发,探讨洪堡对国家作用及权力之警惕,多阅读材料整理,博方家一笑。

  1810年,威廉•冯•洪堡创办了德国历史上第一所现代大学——柏林大学。他提出“科学五原则”和“办学三原则”,并形成意义深远的洪堡大学观。在该大学观的指导下,柏林大学开创了具有世界意义的“柏林大学模式”,并在文化、组织制度等方面赋予德国大学现代意义。

  同个时期的德国学者讨论大学与国家之关系:康德论述了如何处理和规范大学与国家关系的基本原则。韦伯探讨了“阿尔特霍夫体制”下德国大学与国家之间关系变化的问题。而洪堡则指出了国家存在的合理性及其权力的负面作用。

  1789年的法国革命及随后的拿破仑战争深深地动摇了德意志各邦国的统治。在德意志诸多邦国中迅速强大的普鲁士宣布——高等教育是振兴国家的关键因素。在这种精神的指导下,具有新人文主义思想的威廉•冯•洪堡承担了改革德国大学的重任。洪堡首先提出自己所理解的、符合国家利益的大学改革计划,然后将其在柏林大学中加以实施。他主张,为了长远的国家利益,大学应是相对于国家和教会的一块自由和独立的“飞地”,与此同时,国家应“赡养”大学。

  1809年2月,洪堡出任内政部文化和公共教育司司长。洪堡在教学计划中曾写道:“从哲学角度看,只有三个阶段的教学:小学教学、中学教学和大学教学”,并且确定了“教育服务于国家”的政策。(张雪:《19世纪德国现代大学及其社会、国家关系研究》,华中科技大学2012年博士论文)这就使得教育的目的和国家切割,而从国民出发,国家在洪堡那里只具有工具意义,而不具有“道德”意义。这一点和国家主义者的本质区别使得洪堡在教育领域也警惕以国家为目的(或者说现代君主制的国家)的教育对人的价值的损害。为此,可举《论国家的作用》中的论述——古典共和制不同,现代君主制下的公共教育会损害人,把人们愈来愈挤迫成一团。【71】“国家总是无非被看作是一种手段。”【73】“教育只应该造就人,不要考虑确定的、给予人们的公民形式,因此,它不需要国家。在自由的人当中,一切行业都取得更好的进步,一切艺术都开放出更加美丽的花朵。”【74】“因此我感到,公共教育应完全处于国家作用范围之外。”【75】

  洪堡于1809—1810年间写作了一份未完成的手稿,即《论高等学术机构的内在和外在组织》。该手稿记录了洪堡当年筹划建立柏林大学的基本理念。因此,洪堡也被誉为“现代大学之父”,他的大学观及教育思想影响深远。

  除此之外,洪堡从新人文主义思想出发,认为在德意志一度流行的强调专业和实用性的大学教育,是不利于科学的发展和人的发展的,他提倡将研究和教学机构紧密结合。在此理念下,洪堡开始着手他心中的理想大学的改革,即柏林大学。

  洪堡的大学教育思想体现在其提出的三条办学原则中最终要的是第一原则,即独立自治、自由与合作相统一的原则。洪堡提倡的大学独立自治并非与国家完全隔绝,只是要求对待学术问题,政府不应该以权威和命令来干涉;但是对于大学创办和发展所需的外在设备、硬件条件及合理制度则需要国家提供。可以说,洪堡提倡大学在独立自治的基础上,与国家存在某种意义上的合作关系。洪堡的立足点是大学和国家都是工具性的(从一定意义上,国家的工具性超过大学),但大学作为一个知识分子联合体,具有促进民族发展特别的是人的价值的重要意义。人的价值的事先是出发点也是终结点,以此来理解洪堡的大学观与国家观,可以知道洪堡的教育哲学具有个体主义取向的色彩。

  洪堡也认为,学术问题不应该被政府权威或命令所干涉,而应该遵循其自身的学术规律和知识特点来展开研究。具体而言,“学术自由”主要包括教师研究与教学的自由,以及学生学习的自由。根据洪堡的观点,从事学术研究的大学教师不应该受到国家的管束,不应该受到社会种种利益的牵制,应该完全服从科学的内在的要求和规律,自由自在地进行科学探索。大学生与教师是一个科研共同体,他们“为科学而共处”。学生的学习也是在进行研究,也应该享有研究的自由。为此,洪堡指出,“大学生应自主地从事其科学思考,可以接受教师的指导,也可以独立研修,甚至听课可偶尔为之”。同时,作为共同体的大学,”合作“在教学和科研中也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他指出,”人类的精神活动只有进行合作才能有所进展“,合作可以减少个人对学术追求和知识理解的片面性,并能够使得人的长处得以发扬、短处得以避免。(见《19世纪德国现代大学及其社会、国家关系研究》)这种合作理念也体现于国家与大学之关系上,不同的实体理应各司其职,而不能突破其价值界限。密尔在《论自由》中论述“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强调自由即”社会可以合法地施加于个人的权力之性质和界限”。以“界限”来讨论“自由”之存在与价值,在洪堡这里已见某种端倪。

  洪堡在其1810年的备忘录中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国家不应该把大学视为高等古典语文学校,或者高等专科学校,总之,国家绝不应该指望大学同政府的眼前利益直接联系起来;国家应该相信大学如果能完成它的真正使命,并不断提高其学术造诣,那么它就不仅能够为政府眼前的任务服务,还能不断开创更为广阔的事业基地,从而使得国家与社会的人力和物力达到最大成效的发挥。“(见《19世纪德国现代大学及其社会、国家关系研究》)洪堡的国家观表现得较为谨慎,他虽然并不否认国家存在的合理性,但也充分认识到了国家权力的负面作用,并对其作用范围给出基本限定。洪堡大学理念中的独立自治的基础来源于国家不应干涉个人的潜能发展,而公民的“自由”是国家发展的首要条件和必要条件。受人文主义思潮影响,洪堡指出:“教育”和“自由”是解放人潜能的两个基本条件。由此可见,洪堡对国家持理性和中立的态度,他首先肯定国家是促进个体潜能发展、保障个人发展自由必不可少的手段;同时也对国家的行动领域和职能范围进行了必要的限定,对其负面性的影响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在《论国家的作用》一书中洪堡也提出:“只有由那些日益变得觉悟的、开始通过推行教育摆脱国家支配权力的个人来着手克服现有关系,国家才能变成促进人发展的力量;问题不再是人对国家来说意味着什么,而是国家可以和必须对培养人的人性做出怎样的贡献,只有接受这样的一种要求,国家才能从一种生产异化的机器转化为使得人道和教育成为可能的前提。”【4】洪堡不认为国家实体或者政府能够把握和预见科学的规律乃至让科学学术处于国家控制的条件下得到发展,恰恰相反,洪堡认为科学发展自有其规律,国家的力量除了提供支持外,尽量减少干预,这才是”学术研究共同体“即大学能够取得平稳进步并最终能够促进国家发展的基础。

  洪堡的国家观是一种自由主义的国家观,这种国家观既不是国家主义的,也不是无政府主义的,首先洪堡并不崇拜国家(国家不具有人格力量和道德价值),并对其采取了消极和怀疑的态度,认为国家对于“自由”而言是一种直接或潜在的危险;同时它又承认了国家在一定限度和范围内的行为职能(工具意义)。在洪堡后来的政治生涯中,他一直保持着自由主义的立场,拥护立宪政府,并坚定地认为:最好的政府应当是将公民的责任与权力对等,并由此将他们的力量动员起来。洪堡思想中、论述教育、大学、国家关系的出发点是人的价值,具有个体主义倾向,自由主义的国家观中国家不具有道德价值只具有工具意义,大学的自由是以公民中知识分子的研究共同体为依归的,尊重和保守大学的自由和自治,其实是保守公民的个体价值,保守人的价值不会被国家所异化。虽然洪堡《论国家的作用》一书是某种程度上的少年意气之作,无论从篇幅还是论述的深度和周全而言,其理念并不复杂,且具有粗糙简陋之处。但洪堡对自由的基本取向对启蒙乃至现代政治哲学的发展意义重大,并且多多少少,对我国当下的教育发展乃至对个体价值的尊重本身,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毕竟作为一个以集体主义为价值预设的我国,对公民价值的呼吁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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