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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的读后感大全

2021-05-01 00:14:1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刀锋》的读后感大全

  《刀锋》是一本由[英] 毛姆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6.00元,页数:44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刀锋》读后感(一):二十世纪中产者的狂欢-自我

  唉,不能接受吧,怎么说,书很不错,镜头感,人物塑造都很好,可能自己烟火气重了,过于理想化的人难以给我真实感了,莱利这个人。。。额,额,额理想与自我高于其他一切了,也许的确收获了内心的真正快乐,却没有感受到周围人的情感吧,读书是要在书中看到自己,而看到和自己不一样的人,有点不能认同,我不是为了自己一个人而活,我更不会单纯为了自己幸福去活,我希望我爱的人幸福,这就是我和他不一样的地方吧。

  《刀锋》读后感(二):随感

  说实话《刀锋》并不是一本让人读着很压抑的书,相反,作者深厚的功底把一些很复杂的东西深入浅出的写了出来,诙谐又刻薄,但是他确实留给读者更多思考的余地。我很喜欢书中的作者和拉里大段大段的对话,他抽丝剥茧地一点点复原了这个人的心路历程,很难简短地用一句话概括出这个人,所以引用书中的话来讲他是个没有信仰却是有慧根的人,他穷尽一生,放弃荣华,追求人生的意义,寻找恶存在的理由。译者在卷首评价的很准确,相比于艾略特,拉里的形象实在是显得有些刻板和不真实,但是我过于喜欢那些带着一丝神性又不得不在俗世中挣扎寻求解脱和出路的人物,从这一点来说,拉里实在太让人动容,看到他对伊莎贝尔求婚的那段我哭了,他描述的不就是我梦寐以求的生活吗?我终日庸庸碌碌又惶惶不安,他寻求到的精神上的宁静与富足让人嫉妒,“为什么伊莎贝尔不嫁给他呢?有什么理由能拒绝这样宁静又充实的生活呢?”我脑海里不停地浮现这样的念头,仔细想想只不过是我太天真,别说人难以抵抗嫁给唾手可得的荣华富贵了(况且这荣华富贵还是自己找上门并发誓要对你忠贞不二的)更别说能像拉里一样放弃自己多年积蓄,放弃中产阶级的生活,去流浪,做煤矿工人,做帮工,做水手,当司机……知识是过程,是表征,他大量的阅读,从文学到科学到神学,又通过艰苦地体力劳动去消化这些知识,信仰则是答案,而他将终其一生都在寻找答案,作者说的很对,他离真理,只差捅破一层窗户纸了。而我们,只不过在庸碌的日子里从书架上随便抽出一本书,翻上两页,为书中人悲惨的命运流下几滴眼泪,合上书,走出门,凉风一吹就以为灵魂已然得到了救赎。

  《刀锋》读后感(三):关于游荡人间的孤独和自由

  读这本小说之前,我刚读完毛姆的另一本《毛姆短篇小说选》,他笔下的人物或诉诸绝对的精神追求,荒诞不羁却真诚可爱;或追名逐利,处心积虑却并不丑陋。所以看这些故事的时候一直在感叹,“心累的时候,能读一读毛姆真好”,因为,虽然懂得生活的艰难困苦多来源于道德层面的自我设限,但还是会被这种无力冲破的失落感所湮没,而毛姆的故事一直在传达一个令人宽慰的事实:人性之美,在于真诚,只要不妨碍他人,怎么变态都是美好的。读完《刀锋》,更是满心释怀。

  同样是诉诸精神追求,《月亮与六便士》里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为了画画,众叛亲离,饥寒潦倒,身心没有一点儿自由,他将自我和现实世界拉出一条鸿沟,拒绝接纳现实世界对他的框架和折磨。这种令人战栗的故事背后,是敬畏和悲伤共存的。但拉里和他不一样,他的自由和坚定,并不是孤注一掷的抛弃现实为理想去牺牲,而是和一切束缚他的俗世价值观达成和解,友善相处(就好像在自我和现实之间的鸿沟上有一座自由来去的桥)。他可以欣然的选择去煤矿,去轮船上,去纽约做底层的体力劳动者以换取食物,真诚友好的面对极度醉心于物质享受的朋友们,笑纳他们或者善意的或者恶意的指责。既对世间的草木人畜充满友爱,又能随时抽离,回到自己的精神世界。

  最后,他在远离尘世的地方了悟人生,看透了世界本质的虚无和荒谬,他选择去繁华的纽约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游荡人间,游走在人类欲望和冷漠的宇宙秩序之间,他选择用自己安排的这种看似平淡的生活去实现他谋求人类幸福崇高的理想。对此毛姆诘问他:个人微薄之力何以影响世界,拉里说: "当你向池子里扔下一枚石子,整个宇宙都不再是曾经的模样了。"

  这是我能想象到的,最绝对的孤独和自由。

  我庆幸他遇见了毛姆,毛姆写下了这个故事,在百年之后,这个故事遇见了我,自此,我心底有了一个自由灵魂的模样。

  《刀锋》读后感(四):给自己做一个看过之后的梳理

  莱雷跟伊莎贝尔是一对青梅竹马,按照正确的故事走向,他们会一直在一起,或者终究在一起。但是故事还没过三分之一,莱雷跟伊莎布尔的爱情就因为观念,因为金钱,因为“世俗”的原因走不下去了,而这是多么政治正确的爱情事故啊,它毕竟没有多大的必要成为这段爱情的葬礼,但不,莱雷跟伊莎贝尔的爱情就在这场爱情事故中死去了,并且,伊莎贝尔与一直喜欢着她的百万富翁的儿子格雷•马图林马上结婚的事实成为莱雷和伊莎贝尔死去的爱情的盖棺定论。 莱雷跟伊莎贝尔爱情的这一条线虽不是主线,但这条线一断,《刀锋》的罗曼蒂克就破灭了,消亡了。 埃略特,伊莎贝尔的舅舅。布莱德雷夫人,伊莎贝尔的的母亲。埃略特终其一生都在维护自己在上流社会打下的一片天地,他最看重社交,最重视和上流社会,上等人的社交,他有一些势力眼、好面子,但是他很重视他与他的妹妹布莱德雷夫人的家族亲情,他会尽心尽力对妹妹跟外甥女伊莎贝尔好,他的家庭至深观念让他在读者看来还是一个讨喜的人。 故事过半,布莱德雷夫人死去了,埃略特也死去了。他们两人的存在,让真个故事有了家的温情,埃略特更是《刀锋》里穿针走穴的一个人。而他们的相继死去,加上格雷父亲的死去,格雷的破产消沉,故事的温情戛然而止。至此,《刀锋》又一条明朗的线断了。 关于故事的主角莱雷,战争让他失去同伴从而造成他性格创伤的经历多少让人无奈唏嘘。他在伊莎贝尔之后的情史也好,相好过的女子也好,好像都无足轻重了,对他无足轻重,对整个故事无足轻重。 最后是他的价值追求,他“探索人类存在的意义,思考如何才能彻底铲除世间“恶”的存在。他遍读西方圣哲的著作,遍历哲学、宗教、艺术各领域而终无所得,最后因缘际会来到印度,经过五年的苦修和冥想,终于豁然开朗,大彻大悟,在东方的精神哲学中找到了疗救西方社会痼疾的出路。” 就这样了,毛姆说“我牵挂的所有人物,都已得偿所愿。”也如他所说,我们芸芸众生在内心里都喜欢人人得偿所愿的;因此,结局来得还是有些不那么如愿,伊莎贝尔没有嫁给爱情,莱雷并没有成为(读者预期中)更好的样子。

  《刀锋》读后感(五):人性的探求

  看拉里,颇有些共鸣。

  曾经,我有个梦想,当个背包客,喜欢哪儿就在哪儿晃荡一阵子,一个地方晃够了换另一个。虽然现在它还在我内心深处,但也明白,年轻时都没能实现,以后更不可能成为现实。拉里,这位精神世界的王者,他对人生终极意义的不懈探索,让人钦佩。

  在拉里和伊莎贝尔解除婚约的时候,我甚至希望伊莎贝尔的小计策得逞,让拉里不得不回美国娶她为妻,但在伊莎贝尔放弃她的诡计时,我又为拉里得以自行其道深呼一口气。当他们在十年后相见,紧紧拥抱的时候,我竟然也热泪盈眶,十年的光阴就那样过去了。

  读到他们相聚,刚好一半,因拉里,喜欢上毛姆。

  正如毛姆所说,这算是个大团圆的结局。

  艾略特,这个势利富有、宽厚善良,慷慨仁慈,机智可爱的老头儿,忙碌地走完了一生。他一直都在追求物质世界的极致,和拉里刚好相反。

  拉里说,人生的终极满足唯有在精神生活中方可觅得。拉里一直过着类似苦行僧式的生活,不停歇地探索着生命的真谛,他那动听的声音,迷人的微笑,行动的果决,坚韧的意志,不间断的大量阅读与思考,无不让人喜爱。可又觉得拉里有种让人看不到摸不着的虚无缥缈,也或许,拉里本就不是人,他是神一样的存在。

  伊莎贝尔,从一个有点婴儿肥的健壮美少女,蜕变成为一个风情万种优雅高贵的女神,可最后给索菲下的那个套儿,着实让人大跌眼镜。追踪溯源,在于爱,即使她提出解除婚约,即使她嫁给格雷很幸福,可依旧深陷对拉里的炽热的爱里无法自拔,那么她这样做也是合情合理的了?

  可能拉里从来没有真正爱过伊莎贝尔,他从小爱着的,一直都是那个拥有“诗意的灵魂”的索菲,毛姆将“诗意的灵魂”安放在酗酒吸毒的索菲身上,让她成为天使与魔鬼的合体,最终死于大海,是否也意味着对索菲的洗涤与救赎呢?

  毛姆先生近70岁的时候写了这本《刀锋》,40岁时出版了《人性的枷锁》,他对人生终极意义的不断追求与探索,在70岁时,借拉里展示给读者,在这一点上,拉里即毛姆吧。

  《刀锋》读后感(六):理想遭遇现实

  

在这本小说里,作者就是让他自己用“毛姆”这个名字在书中出现的,“毛姆”在书中也是一位作家,不过更多地是一个旁观者和记录者的身份。

小说里的部分重要人物似乎是以对照组的形式来进行描写的,两位男性拉里和艾略特,分别代表了纯粹的精神追求和极端的物质享受;类似的,两位女性索菲和伊莎贝尔,也分别代表了追随内在的随心所欲,以及世俗世界成功的价值观。书中的拉里说,他这辈子碰到的唯一可能娶的女人就是索菲,也许验证了两位有着美好精神内在的人在黑暗中不断探索自己的灵魂共鸣。

和毛姆其他小说里的诸多人物一样,很多人生活在枷锁之中,想爱而不能爱,想得却不可得,佛教中所说之“求不得”,也正是佛教八苦之一。

刚看书时,觉得索菲讨厌,伊萨贝尔讨人喜欢,然而作者不露声色,但在他的妙笔不断铺织下,暗讽的味道愈来愈浓烈,读者的感受也逐渐发生了反转。

拉里像是另一个版本《月亮与六便士》(也许是作者毛姆本人最为知名的小说)中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只不过并不像斯特里克兰那样面目可憎,毕竟斯特里克兰抛弃了家人,毫无责任感,拉里在这本小说里好像一个虚拟人物,他能突破现实中的种种不可能,身上随时散发出一种迷幻的味道。

可是现实当中,又有谁能当真抛弃掉一切而完全追随内心呢?拉里的所作所为,让我联想到佛教所说“处世界,如虚空,如莲花,不著水”,处世而不厌世,心态超然。拉里在印度修行时,是否也获得了东方的佛教智慧?

也许书中拉里这个人物,寄托了作者的一种理想,尽管作者毛姆本人在世俗意义上是一个成功人士,但他从小是个孤儿,个子很小,还有口吃,同时还是那个年代所不容许的同性恋……也许作者将他内心深处一些在现实里无法实现的希冀,都寄托到了小说里面。

对于《刀锋》这本书的中文版,很多人推荐周煦良译本,我个人阅读的是翻译家冯涛的新译,感觉不错。随着毛姆成为公版,出现越来越多的经典译本是很自然的事儿,未必一定要迷恋早期权威。何况当我阅读周译时,有一个问题很让我不解:书中那些在巴黎的美国人经常随口说短句法语,周译本里很多地方就直接把法语翻译成中文了,我觉得还是保持法语原句,然后加注释这样做法更妥当,就像冯译本所做的那样。

  《刀锋》读后感(七):刀锋的温度

  刚开始看书的时候略过了故事开头的那段话,直到看完也没懂为什么这本书要叫《刀锋》,但是回过头再来看扉页上的这句话,突然发现“刀锋”是什么意思了。

  每个人都囿于自身的局限,如书里的伊莎贝尔无法放下物质生活,艾略特无法放下名利一样,这是人的精神状态所能到达的极限。每个人的极限都不相同。拉里因为战争中目睹死亡而成为一个契机,开始思考关于人生的问题,活着,意义之类宏大而又虚无缥缈的东西。如其他评论所说,刀锋大概指的就是从困惑到顿悟的这个过程。虽然艰难,但是却是必经之路。

  毛姆并非是要把拉里所顿悟的哲学和处世之道作为一种普世价值来宣扬,他探讨的是人在发现自我这一过程本身,如刀锋一般,需要越过才能获得属于自己的人生的意义。粗看好像只有拉里越过了,但是仔细想想,伊莎贝尔何尝不是在等待拉里在巴黎寻求人生意义的两年里认清了自己,发现了人生所求?艾略特也想必有这样的一个过程。每个人都是如此。可能他们的顿悟并不能与拉里的境界相提并论,毕竟他们追求的都是世俗的东西,而是拉里追求的是更高的一种精神境界。

  有人说,拉里之所以能这样心无旁骛地追求人生的意义,是因为他没有父母需要赡养,有经济来源不至于饿死。我表示一定程度的赞同。马斯洛的需求层次永远是无法逾越的,拉里正是因为满足了基本的要求,所以才能有向上走的底气。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有向上走的动力。伊莎贝尔、艾略特,甚至书中的毛姆本人也都有这种条件,他们也并不会有这种想法,去追求活着的意义之类虚无缥缈的东西。他们更看重的是名誉、金钱、地位。

  拉里在从印度回来之后给人的感觉是已经超脱了,但是有一点,让我认为他还没有完全进入到圣人的境界,就是对于索菲的拯救。毛姆在书中的那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

自我牺牲是一种那么难以抗拒的激情,和它相比,连肉欲和饥饿都不值一提。它将它的牺牲品卷入毁灭,对其人格给予最高的认可。对象无关紧要;可以值得,也可以不值。没有一种酒比它更令人陶醉,没有一份爱情比它更能毁人,没有一种恶习比它更不可抗拒。当他牺牲自我时,人类在那一瞬间比上帝更伟大了,因为无限而全能的上帝怎能牺牲自己呢?他能够牺牲的最多只是他那唯一的儿子。

  这和道德经里讲的”圣人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刚好相反。拉里仍无法抛弃这种自我牺牲的冲动,让他身上还保留了这么些人情味儿。毕竟只有如上帝和圣人一般才能完全做到对他人旁观,冷眼相看。这是拉里保留的人性的一点温暖,让我觉得他是个可爱的,鲜活的人。

  关于伊莎贝尔,从开篇就能看出来她与拉里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这就是所谓的三观不合。她对拉里只有爱而全无理解。爱的来处也是由于肤浅的习惯和相处时候的快乐。这些都是表皮的东西,她永远无法理解拉里的精神世界,无法理解他为什么要一心一意”晃荡“而不去正经工作。而最后她的结局也算是得偿所愿。

  本书里最聪明的女性应该是苏珊,她意识到了拉里对她全无爱意,也并没有把他的温柔体贴和善良错当成爱。如她自己所说,逃过一劫。没有落的如伊莎贝尔一般因为拉里而害别人的下场。

  这本书的结尾应该算是很好的,每个人都得偿所愿,拉里顿悟之后大隐隐于市,伊莎贝尔有了物质和富足的生活,格雷找到了工作,苏珊也成为了画家。人生的意义对于每个人来说本就不尽相同,只要能找到都是幸福的。

  写的很乱,想到哪里写哪里。这本书写得十分得流畅,一口气看完之后觉得满脑子问题需要思考,却只能一件件慢慢捋清楚。先写到这里吧,再有新的想法再做记录。

  《刀锋》读后感(八):人生的意义

  这是我看的第二部毛姆小说,《月亮与六便士》并不是很喜欢,可能是因为题材的普适性太小,没能引起太大的共鸣,事先看了网上评论,《刀锋》的评价更高,我的感受也是如此。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作者的一贯风格,《刀锋》也是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来进行叙述。虽然依旧没什么代入感,但本书所探讨的主题带来的思考,引起了我较大的共鸣。

  故事背景在一战结束至二战开始前的和平时期,期间只发生了经济大萧条这一大的事件。主人公阿里在一战期间当过空军飞行员,亲眼目睹了挚爱的战友为了掩护他而牺牲,这给了他极大的触动,令他对人生的意义产生反思,将余生全部的精力和时间投身于探索答案中去。

  为此他谢绝了长辈、好友为他安排的有前途的工作,因为他不想把大量的时间浪费在朝九晚五的工作上,不想过意义不明确仅仅是为了更好活着的人生。青梅竹马的女友也有着清醒的自我意识,明白自己想过的是社会主流的生活模式,苦劝他无果后离开。

  限于时代背景,阿里特立独行的想法不被主流社会所接纳,他干脆独自一人开始周游世界各地。先是花了大量的时间用于广泛阅读哲学性书籍,等到厌倦了枯燥的阅读后转而去从事重体力劳动,重新激发对精神文明的渴望,最后还去了印度过苦行憎的生活寻求宗教信仰上的帮助。

  印度之行给了他很大的收获,让他有了超自然的体验,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宗教意义上的“通灵”。这让他接受了印度教所阐述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用印度教的教义来解释一切困扰自己的现象和问题,终于获得了心灵上的平静并停止了寻找,深信自己找到了人生的意义。

  书中另外还有一个人物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那就是艾略特,他可以说是和阿里正好相反的一个人。阿里有着独立的人格为了探索人生的意义不惜和主流社会决裂,而艾略特为了迎合主流社会完全泯灭了自己的个性和思想。一生都在处心积虑地参加名门望族的交际会,目的是为了提高自己在上流社交圈中的地位和名望。甚至在临死之际,还对自己没有收到一个酒会的请柬感到被羞辱而耿耿于怀。

  按世俗的价值评判来说,阿里是失败的,艾略特是成功的。按年轻时的我来说,阿里的人生是有意义的,过得是属于他自己的人生,而艾略特的人生是活在他人的评价里,毫无意义。但随着年岁的增长,我现在越来越难以轻易地对别人的人生做出评价,所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阿里的人生看似潇洒真我,但前提是他已有一笔丰厚的财富供他日常开销,没有父母弟妹等家人需要他赡养,所以才能如此自由地“晃荡”,他没有能力给女友过上希望的生活,更别提惠及后代了。而艾略特,虽然他是为了迎合世俗的成功标准而活着,但他乐在其中,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挣下了一大笔财富,大萧条时期有能力帮助自己的家人。

  小说里的这两个人物被塑造得有些理想化和两极化,现实世界中的情况不可能是这种非黑即白的状态。以我为例,有着几分独立的自我意识,但不足以强烈到能与世俗价值观相抗衡的地步。没有足够的财富,双亲需要照顾,娶妻成家、抚养后代也需要考虑,只能乖乖向现实妥协,从事一份工作用来谋生,随波逐流地过着自己的人生。如果让我选择,我更希望过阿里那样的生活,寻找人生的意义和自我的完善,可现实条件不允许,艾略特那样的生活又会令我感到痛苦和茫然,或许根本原因在于我还不知道哲学三大问题的答案以及没有找到可以陪伴一生的人吧。

  书中挺有讽刺意义的一点是,阿里追寻了几十年时间最终借助宗教的力量获得了人生意义的答案,而艾略特一开始就是一名虔诚的宗教信徒,忠实地遵从上帝的指引,从未对人生感到迷茫,甚至还能帮助教会修建教堂和捐资出力。这令我想到了一个问题“思考后的迷茫和无知的快乐,你宁取何者”,又是一个十分难以做出选择的难题。

  一直懒于思考,偏向于享乐主义哲学,也没有宗教信仰,前些年对自己的人生十分的焦虑和迷茫,现在情况好转,或许是自我保护已经麻木于现实生活,或许是通过阅读已经在探寻的路上。

  类似“人生意义”的形而上学问题,无法用理性思考寻求到答案,只能借助于宗教信仰的力量。

  《刀锋》读后感(九):自我的完善有些难,我想先平和下来。

  比较了一下选择了这个译本,更适合纸质阅读,因为在家不能出门看的电子版,大部分批注统一在章节后面,看起来有点麻烦,而且译者保留了大量法语的原句,就更是麻烦了点。

  总体翻译感觉除了稍微有点啰嗦和文邹邹之外,还是不错的,再刷的时候就试看看别的译本。

  毛姆真是越看越喜欢。

  1. 大概作家和导演都会有一个习惯,就是会在自己的作品里暗藏彩蛋吧,应该来说作家更易如此,毕竟一个人的某个想法,是很坚定而常用的。

  ——“我们最多也只能说,当你已经断定某件事情是不可避免时,你所能做到的也只有尽力而为、随遇而安了。”

  (我记得在《人性的枷锁》里,这种说法出现过几次,有菲利普在让自己接受因为残疾而带来的异样眼光时的自我安慰,还有跟人聊天提到,还有后面终于放下对米尔德里德的爱的安慰,菲利普是靠着这种想法支撑自己走过了很多时刻;而在《刀锋》里,是拉里发现“我们所珍视的这个世界上的德行是否也许只能跟邪恶相伴共生”时的平和态度,虽然拉里是自己选择这样不世俗的生活,但是这两位的态度,有着异曲同工,菲利普大概算是一直怀着善意与恶磨合最后学会了接受,拉里是在发现善与恶共生之后随遇而安。没想到我就这句话说了这么多……)

  ——“你只能把一匹马牵到水边,可它要是不想喝水你也没办法强按住它的头。”

  这两种观念,毛姆先生在《人性的枷锁》里都有相同的描述,译者不同翻译不完全一致,但因为连续看这两本书,所以再看到的时候就有了彩蛋的想法哈哈。

  2. 这本书的结构,第一人称的叙述,随时让正跟着对话思考的读者抽离出来,不禁对作者的调皮失笑,想起看《好莱坞往事》时在戏中戏正酣时被一声“卡”惊醒,大概连创作者都在提醒,不要入戏太深。

  3. 毛姆先生的讽刺能力真的是没话说,几位人物的刻画就是讽刺本身了。

  “书房将是格雷的小窝,其装饰灵感源自慕尼黑的阿玛琳堡宫的某个房间,除了根本就没地方摆放书籍外,堪称完美绝伦。”

  书房无法放书,我就服毛姆!

  4. 书里的几次对话太精彩了,算是这本书的精髓吧,完全值得再刷。也让人觉得写作的好处就在于可以塑造出不同的人物,来说出自己矛盾的想法,或者说是,自我思辨?

  ——第二章第4节,拉里和伊莎贝尔的坦白,赤裸裸的精神与物质的碰撞。

  拉里“想弄清楚上帝到底是不是存在,想寻找出恶为什么存在,想知道我到底是拥有不灭的灵魂还是人死如灯灭。”

  而伊莎贝尔“想过得开心快活,想去做大家所做的所有事情,想去赴宴,想去跳舞,想去打高尔夫,去骑马,想穿好衣服。”

  虽然对话中拉里认为伊莎贝尔是聪明幽默,是可以和他一起参与进有趣的交流里面的,只是伊莎贝尔要穿着香奈儿的套装。我看着看着觉得毛姆先生笔下大部分都是女性世俗无知男性拥有理想的精神世界(目前看的四本),现在总有穿着香奈儿套装还拥有无限精神世界的女性了吧。

  ——第四章第6节,“我”和伊莎贝尔的对话,简直就是两性关系的思辨啊,伊莎贝尔对拉里的占有欲、性与爱的独立、男人与女人对于露水情缘的态度、爱的激情、激情的毁灭性、激情退去后的习惯或恍然大悟,想到了《人性的枷锁》里菲利普的疯狂爱恋,甚至是解释了我很不能接受《霍乱时期的爱情》里弗洛伦蒂洛爱与性的纯粹分离。

  如何区分爱,就是激情嘛,越阻挠越蓬勃的激情嘛。

  “尤其是习惯。两个人可以出于习惯而继续发生性关系,就跟到了他们习惯的饭点自然会觉得饿完全一样。当然是可以有欲望而没有爱的。欲望并非激情。”

  虽然我很怀疑爱与性以及肉与灵的完全独立性,但爱的激情(虽然会褪去)我还是挺认同的。

  ——第六章,拉里和“我”的对话,本书的精髓了,在第3节里拉里几乎说出了我对上帝的所有疑惑,而且和那时候的他一样,没有答案,当然我没有像他看过那么多哲学类的书也没有和神父一起生活过。

  我一直觉得相信的人,会有一个能够自圆其说的解释,只是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而已。

  好比虽然我问过基督朋友,但是我依然不理解为什么“人生而有罪”。

第6节,我也曾和朋友聊过灵魂是否存在,但是忘记了“我”的角度的那个观点,“我之为我,不但是因为我的灵魂,也是因为我的肉体”,不过按印度教的解释,那是由我前世所为决定我现在的肉体,所以胖瘦美丑完全是前世决定的了。

  《刀锋》读后感(十):“人生有何意义”从来都是个难题

  之前看了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看到男主如此义无反顾的舍弃所有去追求自己的梦想,最终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很是感慨,但是好在他最后成功了,所以他之前的一切牺牲都是值得的,那么一个普通人放弃所有最后也无所大成又是否值得呢?《刀锋》就是回答。

  我自己在经历过一些事情之后会时不时很频繁的去思考“人生有何意义”,其实一直很好奇,是不是所有人都会像我一样思考“人生有何意义”这个命题,还是只有一部分会去思考,又是哪一部分的人会去思考,但是看了一些书之后至少我能肯定不只是我一个人会思考,这是千百年来人类普遍的疑问。

  《刀锋》刚开始看的时候很好奇,故事引人入胜,很想赶紧读完知道男主拉里的莫名举动背后的原因,随着故事的深入,慢慢地各种世事变迁,突然觉得男主的特立独行也是如此不值一提,他只是任性地想做自己,其他人也是认真努力的生活而已,没有对错之分,也没有高下之分,女主的完美生活也很是令人羡慕,常人能做到如此不失为一种好的生活。

  文中比较感慨三件事,一个是女主在丈夫破产之后还是能一如既往地支持鼓励丈夫,并没有因为巨变抛夫弃子,依然能够精彩地生活下去,我觉得对于一开始原打算过锦衣玉食生活的女主这已经很伟大了,当然这可能和她丈夫格雷对她深深的爱分不开;第二是其中的一个女人苏珊,她做过很多画家的情妇,并以此为生,她聪明识大体知分寸,赢得了一些男人的尊重和爱,最后也成功洗白嫁给了一个上层阶级,我觉得一个女人一辈子能如此度过是不是也足够了?第三是索菲,那个男主唯一觉得最合适娶回家的女人,她经历了幸福以及幸福被破灭的过程,最后随意纵情人间,这无疑是令人不齿的,但是男主还希望可以拯救她,让我有种和女主一样的感觉,“我那样好的女生你不要,非要去怜悯拯救这种女生”,现实中也有很多。

  剃刀锋刃,越之维艰;智者有云,得道弥艰。

  其实不是很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感觉和“听了很多道理还是过不好这一生”有点像。

  “识人”是很难的一件事,而且我认为除了自己的国人同胞之外你根本就不太可能真正了解任何人。因为人不论男女,都不仅仅是他们自身;同时还是他们自己出生的地狱、他们学步的城市公寓或乡间农场、他们儿时玩的游戏、他们听到的婆婆经、他们吃的饭食、他们上的学校、他们从事的运动、他们阅读的诗篇,以及他们信仰的神佛。是这所有的一切将他们塑造成了现在的模样,而这些东西都不是靠道听途说就能充分了解的,你只有经历过它们才能真正了解他们,你只有成为他们才能真正了解他们。

  这句话读来深以为然,和迈克尔-柯蒂斯导演的电影《卡萨布兰卡》里那句“如今你的气质里,藏着你走过的路,读过的书和爱过的人。”应该表达的是一个意思。

  克服欲望的最好办法通常就是满足它。

  也许满足是一种方法,但我宁愿永远让自己拥有这样一种欲望,有所求才会有有所希望,人有两种痛苦,得不到欲求不满的痛苦,得到后无聊的痛苦。

  自恃过高是一种压倒一切的激情,就连性欲和饥饿跟它相比微不足道。它使人对自己的人格做出至高无上的评判,驱使它的牺牲品走向毁灭。其对象是什么并不重要;也许值得,也许根本就不值。没有一种美酒令人如此醺然欲醉;没有一种情爱令人如此粉身碎骨;没有一种罪恶令人如此奋不顾身。当他牺牲了自己的那一刻,人一瞬间变得比上帝都更伟大了,因为无限和万能的上帝又怎么能牺牲自己?他至多只能牺牲他的独生子。

  所以现实中总有很多“圣母”收留渣男,好男人拯救“失足妇女”,牺牲自己让自己变得伟大,让别人对你崇敬,感觉自己也是这种人。

  轮子就是由一个人发明的。发现万有引力定律的也是一个人。没有任何一件事情不会产生影响。你把一粒石子投入池中,整个宇宙都不再完全是它之前的模样了。

  前一阵子看了知乎一个视频剪辑,剪辑了很多在“十三邀”的嘉宾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很多人都认为这个世界和他想的不一样,想改变又无能为力,看到这句话真是豁然开朗,只要你做了,哪怕只是一点点,就已经对这个世界产生影响了,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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