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融合,翱翔在医事法律领域的领头雁
跨界融合,翱翔在医事法律领域的领头雁
律界翘楚郑雪倩,给人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热情豪爽、快人快语,有着专业律师特有的睿智与成熟。谈起医患关系,有的放矢一针见血;说起中国医事法律的法制进程,侃侃而谈如数家珍。郑律师就是以一种锲而不舍的敬业精神,在医患之间不断寻求“两全其美”的沟通平台,妥善化解医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并不遗余力做公益,推动医事法律建立和发展尽心尽责,为中国医事法律进程贡献着自己的智慧与才华。
与法结缘,做医事法律的“及时雨”
军人世家的郑雪倩,1969年离开北京部队大院来到广西桂林从军,从卫生员一直做到营级军官。1985年,偶然参加了部队与大学联办的一个法律学习班——这是决定她人生方向关键的一步。凭着对法律的浓厚兴趣,通过不懈努力,郑雪倩顺利完成了法律大专的课程。1987年,转业到了卫生部部属、全国著名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简称北大医院)法律事务室工作。后被推荐到北大医院改革办公室任医院管理改革处处长。1992年,北大医院开始探索机制改革,郑雪倩也在改革中锻炼成长。
在积极推动医院改革的同时,郑雪倩注意到,医学教育主要侧重在自然科学领域,社会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缺乏让医院在处理医患纠纷时往往陷入被动。取得了律师资格的郑雪倩决定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深造法律,并在1993年出色地完成了法律本科学业,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012年获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
“在改革不断推进时期,医患矛盾突出,是个令人头痛的难题”。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计划成立自律维权部专门来开展这方面工作,张自宽会长首先想到了郑雪倩,“她曾参与医院的管理工作,又学过法律、还有兼职律师的经验,是很合适的人选”。
辞去医院公职创办律师事务所,这就意味着要放弃稳定工作,从头开始。她当时心里很矛盾,但她很快发现,在国内能将医学和法律这两门学科结合起来的人并不多,“律师在卫生法律服务、医疗业务实践这方面的空间很大”。
1999年,在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维护医院合法权益和自律工作委员会的支持下,43岁的郑雪倩牵头创办了华卫律师事务所,这是京城较早侧重卫生法律服务专业的事务所。
通过实践,郑雪倩发现,医疗纠纷的产生有多种原因:社会保障制度、医疗风险救助体系等不足,医院、医务人员法律意识的缺乏,部分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规章制度的不落实,医疗技术水平局限,以及患者对医疗期望过高、医患缺乏沟通等。对此,郑雪倩在全国给医疗机构授课400余场,提醒医务人员增加法律知识,尊重患者的生命健康等权利,充分与患者沟通,履行说明义务,告知内容尽可能的详细。这样既可以让患者“知情”,又可以降低医疗纠纷出现的几率,也能为医院维权提供证据。
在错综复杂的医患纠纷中,律师的职责是什么,如何更好地化解矛盾,郑雪倩总结说,律师在处理医患纠纷过程中,一定要站在医患双方的立场去考虑问题。
十几年的案件代理和法律顾问经历,让郑雪倩意识到,一个完善法律体系的建立,比解决成千上万的案件更为“事半功倍”。因此,对所办理的案件,她不是办完了事,而是作为研究对象,寻找某些带有规律性的问题。十几年医疗纠纷处理,让郑雪倩深深体会到,医学是实践性、探索性科学,全国有50%的患者所遭受的医疗损害,非医护人员的过错所致,而是基于医疗风险和医疗技术水平的局限以及患者体质的特异性所产生。这部分医疗纠纷发生后医院认为自己无责任,从法律角度而言,无须赔偿,但患者的救助由谁来承担?这也是导致医患矛盾激化的导火索。非医务人员过错的医疗损害,目前我国尚没有相应的救助体系。郑雪倩多次在立法讨论和各种会议上提及,应推进医疗风险基金和医疗意外保险的建立,将国家救助和患者自我风险的保护相结合,共同化解医疗纠纷。
“要规范医疗行为,扭转不正常的医患关系,增强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还得依靠立法,实质性的医疗改革。”郑雪倩分析。
郑雪倩呼吁:尽快建立一部完整医事法,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医疗损害赔偿的统一项目和标准……
“我所能做的,就是通过对承办的有代表性的个案从理论上作深入研究,尽可能地为立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郑雪倩说:“尽管过程艰难,但作为一名律师如果能够推进法治进程,我无怨无悔。”
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是全国第一家侧重于为卫生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利用自身在医学、法学方面的特长,积极投身于抗击新冠疫情的战斗中,为医疗机构的防疫工作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帮助。
鉴于2003年抗击非典时的经验,郑雪倩迅速召集全所律师力量编写《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法律指南》,就疫情防控中常见法律问题进行解读,并于春节前以电子版和小册子的形式为全国各级医院送去“及时雨”,其中包括疫情较严重的武汉地区医疗机构。
很多高风险手术、复杂的医疗纠纷处理等,仍然需要律师到现场履行“律师见证”等法律程序,帮助医患沟通,预防医疗风险,去现场服务的华卫律所的律师们依然面临风险,必须“做好防护,及时现身”。
跨界融合,做医事法律的急先锋
郑雪倩一生中,大部分时间可以说都在和“医疗纠纷”打交道。
1987年,郑雪倩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法律工作室任职,开始接触医院合同审核和诉讼案件。对法律的一腔热情和持之以恒,为郑雪倩顺利转型专业律师铺垫了道路。自此,她开始在法律和医学间“跨界融合”。
1988年医院成立改革办,她被任命为北大医院管理改革处处长。11年时间里,郑雪倩承担了一系列医改实践,攻克了一个个医改难题,“她前途一片光明”。
到1999年,医患纠纷急剧上升,但医疗卫生法律服务人员仍是空白,更没有专门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来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一番考量后,已到中年的郑雪倩还是放弃了处级待遇、稳定的工作,决定创办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专攻医疗卫生法律工作。
执业以来,郑雪倩代理大量全国知名医疗纠纷案件,免费接受患者及全国各级医疗机构的咨询千余次。每次,她都以热情的接待和详细的讲解做医患之间的“沟通平台”,为医患矛盾化解奠定基础。
利用自身专业、学术优势,郑雪倩积极探索医疗纠纷处理模式或纠纷化解方案,开展医疗风险基金、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险等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研究,以及第三方调解、律师见证等事前风险介入工作,为医患矛盾的避免和妥善处理提供依据。
“医疗纠纷案件主要分为医疗过失和非医疗过失两种,属于医疗过失的部分,医院会给予赔偿,相对容易解决。非医疗过失的案件,医院认为没有责任不愿意赔偿,医患矛盾往往无法解决。”郑雪倩认为,不应该仅仅是解决一个案子,而是能够找到方法解决此类案件的矛盾点,继而推动立法完善,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起草制定之时,郑雪倩基于以往经验,多次呼吁针对非医疗过失的医疗损害建立医疗风险基金,构建风险共担机制。同时,制定基金领取的相关标准和监督机制,由政府推动落地实施。
2018年10月起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专门规定了“国家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发挥保险机制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第三方赔付和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的作用”。
作为实务专家她活跃在卫生领域相关法律的起草工作中,在医疗纠纷“有备无患化风险”的路上尝试各种努力。比如手术见证,是将医疗风险管理前移的有益尝试,是手术风险的合理分担,有利于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达到减少医疗纠纷的目的。
作为专职律师,近30年来,郑雪倩一直致力于医疗卫生法律工作及医疗机构的法律服务,并担任多家医院、企业的法律顾问,代理各种医疗、经济、民事、刑事案件等上千件,涉及30多个省、市、自治区。代理多起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案件,例如:非典时期某医院侵犯患者隐私权案、某医院与新闻媒体名誉权纠纷案、云南刺五加药物质量损害案、某三甲医院与某公司经济纠纷案、涉及三级甲等医院非法行医案、某省最高金额医疗损害索赔案等,为司法公平公正审判,维护当事人权益,发挥巨大作用。她带领的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案件代理全国领先(Alpha案例库数据显示),该所卫生法律服务成为全国知名品牌。
任重道远,引领医事法律律师走向国际舞台
“从根本上解决医患矛盾”是郑雪倩一切工作的“原点”。2002年,最高法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会变相将医患放在对立面,让医务人员处处设防,扼杀他们在医疗过程中的决断力和创造力,这样最终的受害者仍是患者和家属。”为此,郑雪倩向最高法提出建议;整理相关案例,组织研讨会;走进医院、法院,和医务人员及立法专家展开讨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言献策……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明确了在医疗纠纷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经过实践,郑律师发现我国医患纠纷既有制度、体系的不足,也存在医疗技术水平局限、患者期望过高等问题。其中,医院和医务人员法律意识的缺乏、医院规章制度难以落实却是可以改进和完善的。她代理案件之余,利用休息时间“开班讲小课”,既贴近医疗活动实际又明晰法律风险,她的课越来越有名,曾有一年在全国给医疗机构授课百余场,甚至在西藏吸着氧气讲了3天的免费普法课程。此外,她引导社会大众及医疗机构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依法维权,在全国各地法律培训授课500余场,带领全所进行全国普法活动万余场。
郑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和重大、疑难上访案件的劝导工作,为上访群众耐心、详细的提供了法律咨询,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医疗纠纷,不仅缓解了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的上访压力,同时又切实解决了上访群众困惑的法律问题。
如今,医院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已然提高,很多医院将法律培训纳入了医务工作者的年度考评项目。
郑律师承担了中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合作项目的《预防和有效处理医患纠纷的机制研究》等课题研究工作,并赴澳与澳大利亚的专家们进行了交流讨论,研究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课题成果。
郑律师与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合作开展《医保协议中的法律问题》、《中美医疗损害赔偿及补偿机制研究》、《医疗损害预防处理条例》等课题研究,获得了政府相关部门和国外专家的一致好评。
2013年11月代表中国卫生法律界参加在意大利那不勒斯召开的“2013年世界卫生法律大会暨第九届生命伦理教育国际研讨会”,并在大会做了“抢救中的生命伦理问题”的主题发言。
郑律师在《医院报》、《健康报》、《中华医院管理杂志》、《法制日报》、《中国卫生人才》、《中国医院》、《中国律师》等多家报纸、杂志上发表百余篇文章,组织主编、主审了《中国医院法律法规实用指南》系列丛书,为帮助医院、医务人员,在依法行医、依法治院、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方面进行着坚持不懈的努力。
勤勉不懈、兢兢业业的郑雪倩收获了诸多荣誉。在2003年“非典”时期被北京市政法委授予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优秀党员, 2010年、2011年、2013年被海淀区律协授予优秀律师;2019年,她被北京市律协评为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2004-2017年被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海淀区司法局、东城区司法局等评为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等。
郑雪倩律师不但是研究、教学、实务三位一体专家型律师而且是我国医事法律的先行者、实践者和领导者。她不计较个人得失,带领全所律师为和谐医患关系,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努力工作,为发展我国卫生法治事业的发展,律师队伍专业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结语
她是律师,在推进我国卫生健康法治建设进程中倾心尽力,她也是教师,在培养法律人才的领域上辛勤耕耘,……郑律师数十年如一日,勤勉尽责的脚步走遍了祖国南北东西;她的声音传遍世界各地,她用自己专业的知识和经验普及着一个真谛。
祝愿郑雪倩律师在执业的道路上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为医事法律事务进程贡献出自己的智慧与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