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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1-31 20:09: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年月日经典读后感10篇

  《年月日》是一本由阎连科著作,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9.80元,页数:43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年月日》读后感(一):一部关于创世纪小说

  关于阎连科我只知道他和我同为河南人,曾获得茅盾文学奖。他的作品我只读过这一本中篇小说《年月日》。用十六个字来概括整篇小说的艺术风格,即“想象奇谲、辞采诡丽、变幻缤纷、刻意创新”。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他的题目。“年月日”,并不是特指某年某月某日,而是指这世间亘古不变却又无时不在变化着的永恒时间,它代表的是时间、是宇宙,也是老子书中的“道”。再次是小说的主角“先爷”。读第一遍的时候,我以为“先爷”是河南庄稼汉的典型代表,在饥旱交迫的年月里,他坚定的守护着这片土地,守护着那棵娇嫩的玉蜀黍,守护着全村人的希望。可是,全书却没有一字一句足以让我断定,他属于哪个时代,属于哪个地域。他或许是古代人,也可以是现代人,他可以是河南人,也可以是全中国农村汉子。他所表现出来的人类生命抗争中的那种坚毅、不屈服,还有养育出来的带着希望的那七颗玉蜀黍种子,更像是夸父逐日、女娲造人、耶稣受难,即一种创世纪的神话和寓言般的形象。 整个小说的节奏很慢,先爷只能看得到太阳升起和落下,却分不清过去了多少日,模糊的时间观念永无止境的白天黑夜给人带来一种焦虑压抑感觉,而在焦虑压抑的背后,却孕育着人类的生命力和希望。 语言上,作者除了采用典型的河南方言,还运用俄国形式主义所提倡的“陌生化”,“让石头成为石头”。全篇还惯用通感,用色彩性的词语去描写太阳、叫声等,给人更加形象、新奇的感知性。虽然过多稍显刻意,但是这种创新,不管是对于这篇小说而言还是中国文学,都是一种突破和增彩。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我在吃饭的时候读了先爷吃死老鼠的这一段情节,作者写的真是绘声绘色,紫红色、发霉了的老鼠肉仿佛进入了我的嘴巴,令我恶心至极,在此不作赘述,读者请自行体味。还有一段先爷在与狼群生死对峙的情形,生命悬于一线紧张感让我忍不住为他捏把汗。 这种小说在当代文学中并不多见,不知道阎连科其他作品如何,这篇文章实在令我印象深刻

  《年月日》读后感(二):生

  未读完,只是读了其中一篇(年月日)电子版。且拖拖拉拉看了很久。

  一人一狗,其余全为背景。与自然不可抗力垂死挣扎,那份信仰:种子。对于故土的热忱,希望这片土地的种子和人可以不断香火,延续下去, 可为何年轻人不会有?因为年轻,对于这片土地没有特别深厚感情,而先爷?一辈子的印记都在这里啊,童年在某处捉迷藏,长大在某条路上应亲,村里的种种旧记忆……

  不能说不能让人外出求生,只是作为养育了先爷一辈子的土地,自己着实不舍吧,而另一面就是那棵黍,那个自己觉得可以为这个村子做点什么的念头

  开头出现了的群众,结尾出现了的群众。那么苍白没有生机

  种子=下一代。是人生存/活下去,一代代延续的命脉。而最后那几个年轻人就那样轻而易举的抛弃了先爷用命换来的种子。也就标志信念的传递以失败告终。

  那条忠贞的有灵性的狗,作为书中第二角色。我们跟着先爷的眼去观察:主人在的地方自己就在。帮主人分担孤寂

  每天都要称的太阳,在看不到头的干旱时节作为一种消遣。

  《年月日》读后感(三):献祭

  《年月日》:千古大旱突降耙耧山脉,村人纷纷溃逃避灾。唯独一七十老几的老人和他收养的一条瞎了眼的老狗留了下来,悉心照料着仅存的一棵玉蜀黍,最后为了它能抽穗出果,老人将自己土埋于其根旁,以自己骨血为养分喂成了玉蜀黍。而老狗守着老人,在饥饿折磨和旺辣的太阳烧烤下枯干在老人墓旁。

  当老人忘记时间的时候,他没有忘记自己。他为活下去真是穷心竭力了:和老鼠争食,与狼夺水,最后连吃恶心的老鼠肉都得按时按量精打细算,生怕多吃、浪费了一丁点。食尽粮绝,他甚至谋划把自己唯一的朋友宰了果腹求生。

  当老人忘记时间的时候,他得到了孤独。穹庐似盖,圈出耙耧山脉;而这“圈子”早已万径人踪灭,千山鸟飞绝,连老鼠都成群结队逃离了。除了天空,除了连绵的黄土、龟裂土地,一无所有。不,还有一七十几的老汉,一只瞎了眼、找不到路的老狗。一无所有的孤独是大孤独。一无所有的时候,你穷得只剩下时间,而时间本身就是孤独。幸好,还有一条瞎了眼、不通人话的老狗。老狗总归是一种依伴。

  变故跌出,希望或绝望,生或死,全在一念之间。

  当老人忘记自己的时候,正是他求生意念最旺盛之时,正是他反抗之力最强之时。当他再也不能以七十老几的高龄拖着弱体残肢寻找食物、担来潭水,当他眼看着自己劳心竭力作宝贝照顾、当理想来为之奋斗的玉蜀黍将不能结出最后的果实,他怒了,他血液沸腾,神经激亢!他看到了瞎子枯井样空洞的眼,想起了那个废去瞎子双眼的献祭求雨的仪式,于是他平静了,身心舒畅,像久涸的鱼儿遇了水般。他在月光映照下的枯寒之地,为自己挖了个五尺见方的墓。他选择死亡,用自己的体热温暖早已枯寒的土地,将自己的骨血作肥料茁壮玉蜀黍,催生果实!献祭果然灵验,大雨瓢泼,耙耧山脉的生命蓬蓬勃勃,唤回离乡的村人。当村人回来看到被日光雨水侵蚀后残留的仪式时,并不知这是个神话般的献祭,也没有听到老人没有说出口的祭词:

  献上我的命,我的骨血精魂:

  我祝福你,

  祝福我自己,

  祝福埋葬我的土地

  花儿最终开落成精神的果实

  但我诅咒了你,老不死的太阳!

  好景不长,干旱依旧热恋着耙耧山脉。热辣辣的阳光快烧死一切,人们又洪水样从山道涌向外面的世界,逃离这死亡之地。不过,有人留了下来,继续老人献祭的事业,虽然他们并不知道这是个仪式。

  当我看到,那片干旱的大地上,七个青年培植出七棵绿油油的玉蜀黍骄傲摇曳于旺辣的太阳之下,我似乎也看到那长满青草的五尺之地,随着一个老人狂傲的长笑而蓬蓬勃勃的生命又疯了一样波涛般覆盖了整个耙耧山脉。是啊,老人一直都蹲在玉蜀黍旁,笑看蓝色的玉蜀黍火山喷发样玩命疯长。只不过他看得到村人,而村人见不到他。于是,我想起了海子和他的诗:

  尸体泥土的再次开始

  尸体不是愤怒也不是疾病

  其中只包含愤怒、忧伤天才

  《年月日》读后感(四):一曲神冥

  《圣经·出埃及记》中,耶和华说:“我下来是要求他们脱离苦难的,领他们出了那地,到美好宽阔的流奶与蜜之地。”人类的现实生活,也就如同一部《出埃及记》:他们怀着对生活的美好憧憬,义无返顾、不知倦怠地寻找理想中的家园。只不过在人类这部《出埃及记》中,上帝是缺位的,人必须战胜自己,战胜自然,成为神。

  《年 月 日》中的先爷就是这样一个凡骨俗胎的神。当山里碰上千古旱年,村民纷纷逃荒避旱时,先爷留了下来。他成了整个耙耧山脉荒凉死寂中的唯一守望者。虽然先爷年逾七旬,虽然每日里滚烫的阳光、无垠的寂寥和潜伏的死亡都挤压着他的生命,但是他仍然有着对生存的渴望,对希望的追求,对未来执着。他抱着这些信念,在一次又一次的灾难中沉浮挣扎;他的生命和他的希望也就在这沉浮中明明灭灭,最终升华

  先爷是平凡的,所以面对长期的旱灾、毁灭性的鼠害和穷凶极恶的狼袭以及断粮绝水,他也会害怕、颤栗;然而,先爷又是不凡的,因为即使面对着一次甚过一次的灾难,他也从未想过退缩,从未放弃活着的信仰——他要守着他的希望(玉蜀黍)活下去,看着他的玉蜀黍吐穗结果,将庄稼人赖以生存的玉蜀黍的种子延传下去。没有储备的粮食,他可以三餐并作一餐;没有水给玉蜀黍灌溉,他可以拖着老迈的身体走几十里路去寻找水源;没有了粮食,他可以吃老鼠;没有了老鼠,虽然先爷必死无疑,但是他仍然不肯向命运低头,不肯放弃最后的希望。他“对着太阳连抽了十余马鞭子,使日光如梨花一样零零碎碎在他眼前落下一大片,最后力气用尽了,挂好马鞭,对着太阳嘶着嗓子道——你先爷我照样能把这棵玉蜀黍种熟结子你能咋样儿我先爷?”在山穷水尽之时,先爷选择了一种慷慨就义式的牺牲:他将自己的血肉之躯当作肥料献给了玉蜀黍,他要让玉蜀黍活下去——肉体虽死,可精神永生!生命终结,但希望长存!

  人的生命脆弱的,尤其在灾难面前,它显得如此不堪一击;人的信念是强大的,它激励着人们挑战自身的极限,质疑命运的裁决,忍受生活的研磨。充满绝望的日子遥遥无期等待时光坚如磐石,正所谓度日如年。白天,日光如刀,食物、水源考验着先爷枯瘦的身体;夜晚,孤寂无边,老鼠、狼群折磨着先爷虚弱的神经。先爷的风烛残年在磐石般的时光中砥砺,发出刺耳的尖鸣;然而他却坚持着,执守着,为的仅仅是那一棵小小的、还在慢慢生长的玉、不堪一击的玉蜀黍。他掰着日子,数着节气,挨过那一月、一日。他的生命,像一把破旧的犁,颤颤地、缓缓地,却扎实地、坚定地在耙耧山脉荒凉的土地上留下了沉甸甸的痕迹。这种弱与强的对比,人与天的较量,将人的精神之美张扬到极至,并在将自我的生命献给希望和信念时得到升华,从而造化了一个“人神”,谱写了一支神曲!

  ……

  当一场又一场的浩劫平复时,先爷的尸体已在沙土中化为沙土,而玉蜀黍却靠着先爷的血肉供养,结出了棒槌大小的玉蜀黍穗儿,半歪半斜在先爷埋骨的墓坑上,守望着耙耧山脉那片苍茫无垠枯涸龟裂贫瘠干瘪的土地,等待着村民的回归。呵,玉蜀黍啊,它是先爷生前的希望,是先爷死后的化身。有风吹过,玉蜀黍叶片微摇。那扬起的沙沙声,正是它和先爷合唱的守望者之歌。

  《年月日》读后感(五):日子比日子更长

  日光五钱重,肥胖胖逼正顶。山脉空荡,听得到日光。

  鼠尽力竭了,惶恐苍茫得漫山遍野沉默高山岁岁年年、年年月月地压着梁间。

  即便如此也不忘举鞭向阳,从太阳骄傲的光芒抽下零零碎碎的阴凉的你呵,安心睡去吧!

  日子已在泛着水润的青色中活下来了。

  《年月日》读后感(六):希望总还是有的,就像那只瞎了的狗,活下来比什么都重要

  真的很好看的书。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是我是一口气看完的,很伤感突然喜欢狗。

  我家有一只老狗,被车撞过很多次,只剩三条腿能行走,它很老很老了,以至于我们常常以为它第二天可能离开了,它越来越瘦,却依然活了很久。就像年月日里的瞎狗,瘦到老人以为快死了,可它还活着。最后还为了那个代表着希望的黍米做了肥料。

  这本书我记忆最深刻的,是老人用秤去称太阳的重量,他说,日头也是有重量的,中午时最重。这个细节我后来深刻的体会到了。

  总而言之是好书,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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