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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琴师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3-13 21:12: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调琴师读后感精选10篇

  《调琴师》是一本由(美)丹尼尔·梅森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25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调琴师》读后感(一):古老神秘国度----SHAN

  我最初打的是3颗星,但是今天我又折回来打了5颗星。

  这是绝对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

  当初是在学校看完的这本书,也许那时心过于浮躁,更注重剧情,而这本书的步调缓慢,让我好几次看不下去。

  整本书给人的感觉悠闲的、神秘的,也许是作者写的太过浪漫美妙

  即使是剧情转入紧张时刻内心仍有一种安定,坚信最后事情明朗化。

  开始我以为作者是个英国人,不是因为调琴师是英国人,而是里面的角色给人一种温文尔雅男人绅士风度,而女人温柔吸引力,看的时候觉得还挺治愈的,温柔的人和事总能让人心里感到温暖吧。

  前部分神秘的铺垫也足够,剧情上安排得挺呼应的。前部分的众多小细节在后面主角怀念家乡时都有提起。不过最后的结局是我没有想到的,埃德加死了。

  有些失望难过,尽管埃德加那么爱她的妻子,那么令人羡慕爱情,可是埃德加依然是喜欢上了金妙。但我想埃德加并没有变成食莲人,他在断断续续中都想起她的妻子、及在伦敦的回忆,而最后他死前一刻还想着他的妻子,他想要见她。他从未忘记回家的路,只是神秘的国度吸引了他,让他舍不得离开,不仅因为金妙,更因为这不存在地方----湄伦。

  但这本书吸引我的不是剧情,是作者优美的描写,把缅甸写得如此令人神往。也许是因为我喜欢摄影,加上作者用文字场景的刻画,都让我脑海里很有画面感。令我对缅甸更加的神往。

  那里不像我们的城市车水马龙高楼大厦

  那里有经常有皮威表演,只是为了庆祝高兴的事;那里的女人和小孩都喜欢涂特纳卡;那里还有各种金灿灿的寺庙。。。。尽管那里尘土飞扬,但也因此显得更神秘。

  我反复的看这本书,像黄牛一样,不断的翻出来咀嚼,特别是埃德加到了缅甸后发生的一切。最近看了《国家地理》的“缅甸之梦”系列摄影,美极了,再结合书里的描写,简直身临其境,让我更坚定了去缅甸心情

  这就是我重新给这本书打分的原因,它值得细细品味

  而我有朝一日一定会去缅甸,亲自感受这个国度的古老与神秘。

  《调琴师》读后感(二):不回家的食莲人

  刚看到这本书时,封皮还包得好好的,上面裹着颜色艳俗的纸,几个桃红色大字:热带雨林的湿热爱情。就因为这封条,差点把这本书放回去。

  但又看了眼封面设计优雅至极,背后的第一行字:“从燃烧着火红木槿花的蒙蒙细雨中,从萨尔温江蜿蜒流过的寂寂丛林中,曾有遗落的钢琴声飘出。”抵不住封面和这行字的诱惑,买了。

  本来已经做好了失望的准备,美国人的文字是一向不喜欢的,总觉得有漂浮感,再宁静时代动荡不安,这是他们文化问题

  但《调琴师》不一样,它美得像来自古老的英国,带着些许苍冷,有种冷眼旁观淡漠。一个镜头个人镜头地看过去,有点像古旧的黑白默片,沉默素净。

  那艳俗的封条估计是出版社临时安上的,由一个满眼桃花编辑写的。仅这一句话,几乎让人错过它。

  其实这本书写的远远不是爱情,爱情在这里只是一抹光影,而主角是心灵的逃逸与追逐

  文中引用《奥德赛》的一段话:

  “我的同伴往前走,一会儿,遇到了食莲人,这些食莲人倒也没有加害我同伴的意图但是他们给了我的同伴一些莲花,叫他们尝一尝。吃了蜜一般甜的莲子的人,无一例外都不愿意捎信回来了,也不愿意离开,他们只想留在那里,与食莲人待在一起,忘了回家的路。”

  其实这一段是对《调琴师》主旨最完美诠释

  调琴师的死亡是因为他对这片土地的恋慕,他终于留在了那里。他不舍回家,对他来说死亡是两全之策。

  结尾重复了开头的段落,死亡也是在这片土地上扎根、重生。

  埃德加•德雷克。这个人很美。并不是说他的容貌有多好看,相反,对他的容貌作者只字不提美。

  淡色的眼睛。他整个人都很淡,几乎没什么存在感。眼角爬满了鱼尾纹,“不过上校注意到,这或许是一个人笑了一辈子的结果。”

  “笑了一辈子的结果”这句话美得惊人。如同那句“1840年的埃拉尔美妙绝伦,他心想。他把信轻轻地折叠起来装进了外套口袋里。缅甸却很遥远。”

  对于这个人,最多的是语言动作描写,很能触及灵魂。埃德加的温蔼平和是一种来自遥远时代的神圣。像耶稣。他去救赎一架1840年的埃拉尔钢琴,这是他最神圣的使命

  使命,便总会使人丢掉性命。但并不觉得悲伤

  看过情节惨烈至极的故事,却只会有锐痛,很短暂,但深夜看完调琴师后心里钝钝地,呼吸滞闷,越是回想越觉得震动。然而眼前却是一片清朗,像是看到了雨林碧绿的光影。

  这本书几乎没什么激烈的剧情,一直很淡,淡得不能再淡,一直是没什么感情一般的白描。本来不该有震撼效果

  可又看了遍结尾,再翻到前一页看看那段《奥德赛》后,愣神很久。

  采莲人那段的下面是淡淡的一句话:

  “献给埃德加,他已经品尝过了。”——医生写在纸条背面的字。

  然后埃德加将这页《奥德赛》塞到神像旁,“我给你留下一个故事。”他说。

  心里空荡荡的,像《调琴师》空荡荡的封面和雾霭般空渺的文字一样。

  看完以后,总是回味着,却不敢读第二遍,怕毁掉第一次阅读时的感觉。如同太珍惜一个人便会不敢靠近。

  不去靠近,可是却永远也忘不了。

  《调琴师》读后感(三):音乐言语

  调琴师作为小说具有它的独特性。它不是一部单纯的为了说故事而写的小说,而说一部战争的序曲,和对人类文明思考,其中不乏许多值得探索的话题

  同是音乐的爱好者,同样相信着音乐的魔力足以消溶任何语言和文化的上的差异,人类的感情是共通的。所以那位医生才会要求一架笨重的钢琴,以带来西方的文化。然而,这又并不是文化的侵略,而是艺术层次上的交流和融合,医生将缅甸当地的民族音乐元素以西方古典的钢琴演绎出人性乐曲,最终却被英国政府扭曲,把乐谱诬蔑成与特务私通的暗号,如此对艺术的侮辱,仅仅是因为,高居象牙塔里的英国贵族们,自以为是地否定一切他们所不曾接触过的高尚的音乐的灵魂和东方神秘却同样古老高贵的文明。这便是结局中蕴含的巨大的讽刺。

  结局是悲哀的。医生这个形象的塑造却是成功的。他对音乐是热爱,对缅甸的人民,当地的文化,习俗给与同等的尊重。他没有以一个殖民者的傲慢姿态去俯视当地的人民。社会发展先后,而文明是平等的。这一点是许多高姿态的殖民者所不能理解的。因此,在殖民过程中,太多的原文化被毁灭,被西方化。太多的战争打着自由解放的旗号,将宝贵原始文化毁灭殆尽。小说在这里表述的是一个新理念:文化和艺术是人类用来沟通和交流的平台,而不是互相抵制毁灭的工具。就是在当今的社会中,面对各种文化的冲击,这道理也没有多少人真正明白

  《调琴师》读后感(四):梦想调琴师

  调琴师,是一个多么富有想象力书名。或许是因为我的浅薄,最初吸引我的不是这本小说的内容,而是漂亮而有质感的包装

  缅甸在我心中,不是什么神秘国度,它只能让我想到鸦片、罂粟。它的神秘与气度,不如我心中的西藏;它的浪漫唯美,更不如我向往的普罗旺斯;就算是它的热带雨林,也不如亚马逊原始森林的“繁华”。

  我相信,爱与科技能够带来和平,虽然这条路很漫长。书中的卡罗尔医生,正是爱与和平的化身,更是科技的使者。他的睿智和一些小细节让我很不理解,或许这就是智者普通人差别吧。感觉他是一座神,供人膜拜,看似遥不可及,却又随处可见。我相信爱,更相信爱的力量。在炎热的热带雨林,找古老的山寨,穿着特敏,脸上涂满了特纳卡的女人,在我想象中应该是一个巫婆的形象,但在丹尼尔的笔下完全将金妙的美丽与优雅呈现在我的面前,更展现了她有着普通女人所不能企及的勇气。在一个传统而闭塞的国家,她能够走在战斗的前方,为了她所钟爱的事业,她放弃了她的爱情,甚至是牺牲了她的爱情……

  男主人公德雷克,放在最后,不知如何说起。他让我感到迷茫。他是一个标准的英国绅士,优雅却呆板。他爱音乐,因音乐而爱她的妻子,十足的标准好男人。在自我归属感不确定情况下,他因空虚而去了缅甸,因梦而留恋于缅甸,却也在梦中消失。我觉得他是这本书里面最是人的人,他不是在好的极端,他是一个巨大的矛盾体。因自我认同而迷茫,也因找寻梦想而迷茫,更因梦想的存在迷茫。他不知道自己任务是调一架钢琴,还是一次巨大的自我实现;他不知道自己存在的价值,却在默默地实现着他的价值;他不知道自己的梦,却得到了他的梦;他在迷茫中寻找自己,最终也找到了自己,找到了回家的路……他爱他妻子,他爱金妙,更爱音乐……跟着德雷克纠结,也跟着他涅槃……

  在这本书中,我找到了梦,却也看清了现实。最终还是武力让缅甸完全归属于英国。政治只是一个游戏,只有懂得游戏规则并运用得游刃有余人才赢家,卡罗尔不懂,或不屑于懂。这本书是梦想与现实的完美结合~~

  我是谁?若某天我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亦无憾矣。

  《调琴师》读后感(五):调琴师最后牺牲了没有?

  先说好的部分吧,这本书的文字挺有特点的,我这种业余读者,觉得此书风格上是奇幻,神秘和吸引人的。而作者的文字不同于一般:叙述与描写充满意境并且辞藻美丽有灵性,于此同时神秘的气氛也制造的相当成功。只能说,故事的大背景英缅战争的历史,我本是没什么兴致了解,但主人公调琴师的种种历险过程至少是吸引人去往下读的。

  不好一面,大概是源于故事的结局并没有那么清晰,个人更喜欢清楚明白的结尾,铺陈了一本书的时间,结局依然似是而非,让我这样的读者觉得不爽。

  想想,读过这样一本书,留下什么呢?印象最深的,是缅甸的一些城市风情,少数民族以及一点点的历史故事,也从此萌发了一点对于当地旅游和对于音乐的向往。

  《调琴师》读后感(六):回不了家的莱普-比亚

  1.

  我几乎已能背出小说的开始:“在转瞬即逝的回顾中,记忆里关于缅甸的印象,首先是太阳一个女人的遮阳伞。他不知道会留下哪些景象——暴风骤雨过后蜿蜒流淌的咖啡色萨尔温江,黎明前渔网的栅栏式结构,地上盛开的郁金香,丛林里悲泣的枝蔓。......”

  很难理解,何以对它产生如此强烈一见如故的感受,以致一遍一遍反复吟诵,直到深色书皮折出几道纵行的褶皱,象一本经年的旧书。

  无庸置疑,这是一本有魔力的书。魔力究竟来自何处,是丹尼尔梅森的文字驾驭能力,还是故事本身的迷离空旷,亦或是,缅甸这个国度的神秘莫测?我不得而知

  2.

  有很多隐晦不明却寓意深刻的故事。从一开始就确定了小说悲伤的基调,并暗暗指向调琴师埃德加最后的归宿

  去往亚历山大的船上,埃德加认识了双耳失聪的阿拉伯人,他们叫他“有一个故事的男人”。他在一次沉船事件余生,流落到一片陌生土地。最后一刻,他听见神秘女子声音,唱着一支奇异的歌。从此,他再也听不见别的声音。

  在印度火车站上,那个卖诗的年轻人对埃德加说:我知道你要去缅甸,是我的诗告诉我的。我的诗叫《莱普-比亚之旅》,它是预言的女儿火车开动,速度越来越快,年轻人的头发在风中飘扬,他说:给我一个硬币,我给你念这首诗。这时一个包头巾的警察追上来喊:孩子,快下来,白搭车啊!黑暗中警棍一挥,年轻人摔了下去。

  离开湄伦的晚上,护送埃德加的男孩说了一个故事:缅甸传说,莱普-比亚是一种精灵,它住在人体内,是人的灵魂。莱普-比亚在夜晚飞行。人睡觉时它会从嘴里飞出来,飞到这儿飞到那儿,见到的东西就是你的梦。早上,莱普-比亚必须要回到人体内。因此缅甸人不愿吵醒睡着的人,因为也许莱普-比亚飞得太远,不能及时赶回来。如果莱普-比亚迷路了,或者被邪恶精灵抓住吃掉了,那么,就是这个人的最后一场梦了。

  最后,埃德加打开了卡罗尔军医上校留给他的一张纸。那是从《奥德赛》中撕下的一页,”我和同伴在一个岛上,遇见了食莲者。他们分了一些莲花给我的同伴,吃过的人,无一例外都不愿意离开了,他们只想留在那里,忘了回家的路。“背面,医生写着:献给埃德加,他已经尝过了。

  3.

  湄伦是一个不存在的地方。

  但我信,它一定真实存在着,藏身在某处,不为我们所知。

  埃德加初到湄伦,是一个月夜。月光太好,三三两两挂着的灯笼便觉多余。竹楼和梯子相连起伏,在悬崖下,在山林间,在静静流淌的萨尔温江畔。

  清晨,掸邦孩子的喧闹吵醒异乡人。阳光下,竹楼间遍栽兰花、玫瑰和木槿,萨尔温江轻声唱吟,战乱隔世,长日无忧。

  埃德加说:我听过很多传说,但仍想不到它竟这样美。

  他长途跋涉而来,为将梦境安放在此。

  4.

  她是最美丽的缅甸女子。她是卡罗尔上校的女人。

  他们的对白总是很简单。她对于他,总是有无数谜团。她并没有解答,写故事的人也没有解答。惟其如此隐约暧昧,她才能成为他缅甸之梦中最美丽的桥段。

  她脸上涂精致的特纳卡,身穿柔软的白衬衫和特敏,总是打一把小阳伞款款走来,飘散着肉桂的甜香。

  也许她正是每一个西方男人心中,东方情人的楷模。

  他们的碰触总在有意无意间,对话也小心翼翼,一直未越雷池。

  其实身为成年人的我们都清楚,退避闪躲试探揣测,正是感情最曼妙时刻。

  最摄人的一段,发生在他离开前夜。她来到琴房里,他等待她的手,轻轻放在他的手上。他带着她弹一支曲子,金属与木器叩出声响,钢琴之上,烛火曳动。她的一绺头发从发髻中落下,轻撩他的唇,他闭上眼睛,放纵自己呼吸她发际的清香,感受她颈上腻人的微咸。她的手缓缓挪动,手指和他的交缠在一起。

  5.

  梦境如此美丽,值得灵魂为之粉身碎骨。

  《调琴师》读后感(七):不存在的城市

  人们踏过泥泞的滩涂,将钢琴抬到木筏上,他们透过圆木间的缝隙,把钢琴腿捆绑好。木筏很快被撑离了河岸,他回头向岸边望去,这才发现了她,她站在鲜花中,一半身体被灌木丛挡住了。她身后就是湄伦,顺着高山延伸着。他能看见她的头上,一朵紫色花儿的茎部缠绕着她的发,末端没入她墨黑的发间。他看得那么清楚,就像她站在他面前一样。木筏遇到一股急流,向着下游疾驰而去。

  整整一个月的时间,跟随着从伦敦来的调琴师埃德加,我们穿过地中海,眺望了意大利的海岸线,在亚历山大停留,很快顺着苏伊士运河来到红海,穿过曼德海峡,在亚丁港抛锚停船。我们一路前行,来到印度的孟买,登上前往加尔各答的火车,三天后登上一艘小船去往仰光,在仰光停留了四天以后,我们搭乘火车去了卑谬,在卑谬,有一艘伊洛瓦底船队公司的小汽船将我们带往曼德勒。辛邦威、米刚耶、敏赫拉,辛布允、萨勒、色漂,辛古、米郎雅、蒲甘,我们经过大大小小的城邦村寨,它们的名字念起来像一首悠长的圣歌。我们在曼德勒的南郊骑上一匹小马,开始向目的地——湄伦出发,那儿有一架从伦敦运去的埃拉尔大钢琴,在丛林潮湿的气候里,它走音得厉害。我一直以为,那就是我们这趟长途旅行的唯一目标,却没有想到,自踏上旅程开始,命运便悄悄张开它宽大的羽翼,笼罩我走向另一个终点。

  我该怎么形容我的所见所闻呢。这儿的一切都和伦敦不同,灼热的风,潮湿的空气,颜色艳丽不知名的植物,脸上涂了特纳卡的女子,束着精致的红色丝绸特敏,上身穿了件宽松的白色衬衣,向我走来,衣料在风中轻摆。我想起在曼德勒的夜晚,孟塔赞扮演的那位公主,公主木偶身上的珠片闪闪发光,像繁星一样,他的歌声充满哀伤,因为公主的白马王子即将离她而去。是的,我是个调琴师,我来这里是为了修理那架走音的埃拉尔大钢琴,我不需要知道它的拥有者是个怎样的人,也不需要知道他为什么坚持要一架钢琴,在这个充满毒虫猛兽刀光剑影的丛林里,音乐或者是最奢侈的东西,但那又怎么样呢。

  有时候我也想凯瑟琳,想富兰克林·缪斯路十四号我和她的小屋,想她此时是否就着客厅里唯一一盏灯光读报,她留着一头金发,现在已经长出一缕缕褐色的头发了,但依然很美,她有一双蓝色的眼睛。哦,金发碧眼的凯瑟琳,标准的英国美人,不像她,她有一头乌发,常用一只柚木做的簪子别起,簪子上还镶了精细的金银丝线。。。哦,我怎么又想起了她。

  战争、冲突、结盟、反抗,都与我无关,我只是个从伦敦来的调琴师,我最擅长为埃拉尔大钢琴调音,埃拉尔三角大钢琴,来自法国,塞巴斯蒂安·埃拉尔其实是德国人,桃花心木饰面,双擒纵器机械装置,一个持音踏板,一个柔音踏板,制音器能达到中间八度音阶的第二个B键上。我可以用它来弹奏《十二平均律曲集》,我觉得,第二册的升f小调赋格曲是关于开始的乐章,很适合她弹奏,她的手指轻柔,敲击琴键的时候,打弦器跳起,再落回到举起杆上,于是,琴弦就颤动起来。

  师傅说过,每架钢琴里都隐藏着一首歌,可是没人知道它的名字,只是一首歌。我听见了那首歌。

  “我的同伴往前走,一会儿,遇到了食莲人,这些食莲人倒也没有加害我同伴的意图,但是他们给了我的同伴一些莲花,叫他们尝一尝。吃了蜜一般甜的莲子的人,无一例外都不愿意捎信回来了,也不愿意离开,他们只想留在那里,与食莲人待在一起,忘了回家的路。”

  附记:这本书美得让人晕眩,让我回忆起09年在印尼见到的一切,热带有一种刚柔并济的缠绵,教人不忍离去。真希望此书能拍成电影,如果拍的话,调琴师惟一的人选是雷夫范恩斯,钢琴的主人请肖恩康纳利来扮演,至于那位缅甸情人,杨紫琼再年轻十年就好了。

  《调琴师》读后感(八):丛林里的钢琴与战争

  归于丹尼尔·梅森名下的称号是“美国新生代畅销书作家”,我左思右想没有弄明白到底是什么意思,在网络上搜索作者的信息,除了重复《调琴师》中的简单介绍,也寥寥无几了。不过倒也无所谓,与我而言,对作家的好奇很大部分是因为文本的关系,鉴于《调琴师》这本小说中所传递出的极具异域风采的风格化写作,作者掩于小说的背后不妨也看作是对小说文本的自信和崇敬形式。

  有人说在卓越网上看到了很多这本小说的书托,如果读过《调琴师》我想大可不必如此。这本小说已经基本具有了“畅销小说”的所有质素:异域色彩的丛林文化,神秘诡奇的传说,极尽悬念的情节烘托,看来依然无望的爱情,中西落后先进文明之间的冲突等等。这些本已很普通的小说元素在梅森的极具画面感的笔下焕发出了异样的光彩。说梅森的小说极具“画面感”不是一个简单的修饰用语,就我的阅读体验而言,小说的前半部分写调琴师埃德加·德雷克千里迢迢从伦敦到缅甸的一路之行很容易让人想起电影大师科波拉改编自康拉德小说《黑暗的心》的代表作《现代启示录》,而后半部分埃德加与金妙隐隐约约欲言又止的爱情让人想起了科波拉的女儿索菲亚·科波拉的代表作《迷失东京》,至于整本书中一直作为重要线索出现的那架1840年的埃拉尔钢琴在河上顺水漂流最终沉入水底的场景会让人想起简·坎皮恩导演的影片《钢琴课》。我不知道在以后的重读中是不是还会联想起其他的电影,但是对现在的我已经足够了,通过文字的脑中自然地出现一部部电影的画面,这种浸染的文字魅力极其少有,丹尼尔·梅森,如果说他的畅销仅仅是在用一个老套的故事换取读者的同情的理解,那就大错而特错了。当一本书采用了很普通的传统叙事,没有玩弄形式创新,结构玄虚,意识流之类的现代或者后现代小说技巧的时候,也就意味着它需要更高的大巧若拙的叙事取胜,化腐朽为神奇的语言魔力,画面感极强的场景,挖掘战争以外的人性的因素是这部小说的精彩所在。

  小说的背景设置在1885年的第三次英缅战争期间。从1824年第一次英缅战争开始,英国一次次把贪婪之手伸到了缅甸,前两次战争英国虽然都取得胜利迫使缅甸政府签订合约,但是直到1886年1月1日,缅甸才被宣布为英国领地,作为英属印度的一个独立省。这部小说完结的时间是在1887年4月,当时英国平定了缅甸的三大族之一的掸族的叛乱,南部的掸邦完全归顺英国。小说中的主要经历,调琴师埃德加,被一封突如其来的军方来信派往缅甸。他的任务,是应英军驻缅甸前塞首领、军医少校安东尼·卡罗尔之请,去修理一架在当地丛林里被打坏了的1840年埃拉尔钢琴。作为主要人物的卡罗尔少校在书的前半部分中一直隐居幕后,只是通过一路上别人的转述和军方的资料一点点拼凑出他的形象:一个厌恶战争的理想主义者。他希望能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民族之间的争端,其中最为传奇的部分是他在丛林中遭到掸邦人的袭击时用一首笛子曲安全度过了缅甸最危险的丛林,因为“没有人可以杀害一个正在演奏一首唤起他初恋回忆的曲子的人”。而调琴师埃德加不远万里深入到丛林中,不是因为国家名义的召唤,也仅仅是因为那架1840年的埃拉尔钢琴,也许潜意识中也是因为卡罗尔少校对他致命的吸引力:能把一架钢琴从伦敦运送到远在万里之外的原诗丛林中的人,对音乐的热爱已经无以复加了。而这种热爱很显然是对战争的曲折的厌恶,对和平的无限向往所致。书中对战争的残酷性虽有所涉猎,但是并无史诗性的战争场面描述,在自然的风光中,在寂静的丛林中,在燃烧的火红木槿花的蒙蒙细雨中,在萨尔温江的河水无尽的流淌中,战争似乎隐匿了主体,只有那架埃拉尔钢琴的声音隐约清晰可见。

  我不知道把《调琴师》纳入萨义德所谓的“东方学”范畴是否合适。萨义德曾言,对欧洲人而言,东方几乎是被欧洲人凭空创造出来的地方,自古以来就代表着罗曼司、异国情调、美丽的风景、难忘的回忆和非凡的经历。这些质素丹尼尔·梅森的《调琴师》都一一具备了。萨义德随后说:“现在,它(东方)正在一天一天地消失,在某种意义上说,它已经消失,它的时代已经结束。”也就是说,我们如今阅读到的只能是小说中的东方,影像中的异域丛林。丹尼尔·梅森用极具魅力和感染力的文字描述了那个时期,也许不仅仅是从某种意义上重构了对东方的想象,更多的是为了缅怀那个已经消失的时代。

  思郁

  2008-11-25书

  调琴师,【美】丹尼尔·梅森著,李燕译,南海出版公司2008年9月第一版,定价: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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