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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情十日》经典观后感10篇

2022-04-04 03:00:59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危情十日》经典观后感10篇

  《危情十日》是一部由罗伯·莱纳执导,詹姆斯·肯恩 / 凯西·贝茨 / 理查德·法恩斯沃斯主演的一部剧情 / 犯罪 / 惊悚类型的电影,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危情十日》观后感(一):变态的安妮

  不要惹女人,女人不好惹。这是真的,你不知道她会用什么的方式让你身败名裂和身心俱残。

  安妮•威尔克斯有病,她的病症叫做自闭症,她喜爱保罗•谢尔顿的小说,幻想自己就是小说的女主角,她那肥胖的身材就表明她是一个极度渴望爱的人。

  我怀疑影片里,保罗•谢尔顿的车祸很有可能是安妮预谋已久。

  安妮崇拜保罗,她觉得他创造了自己,他就是自己的神,也蹴就了自己成为疯婆子之路。疯女人,和受重伤的保罗。这都不能算是爱情,爱情从来就不应该是蓄谋出来的,爱情应该是两个有自由灵魂的人的碰撞和结合。

  保罗是个聪明的男人,最后他反败为胜,把小说做成最后的王牌,和安妮拼一死战,且赢了。

  可是谁来补救保罗的心理阴影纳?

  希望我们都不要碰到这样疯狂的追求者。

  《危情十日》观后感(二):单身狂热女粉丝的大规模杀伤力

  最近被热门新闻安利了一个新词

  “私生饭”

  (刚看到这个词还以为是“私生子”)

  百度了一下定义:

  行为极端、作风疯狂的艺人粉丝。为满足私欲,跟踪、偷窥、偷拍明星日常以及未公开的行程和工作,骚扰自己喜欢的明星,影响他们(以及艺人的家人)的私生活。具体行为有以下几种:跟踪、偷窥、跟拍工作期间的私人休闲、酒店蹲守、跟机拍摄、包车尾随等等。

  又百度了一下遭遇过私生饭的艺人

  简直刷新了我的三观

  杨坤被私生饭骚扰崩溃到搬家

  鹿晗被私生饭在酒店安装摄像头

  沈腾多次收到私生饭发来的裸照

  刘亦菲被私生饭直接扑到在舞台

  《危情十日》观后感(三):由爱而生的恨

  第一次对凯西·贝茨有印象是《泰坦尼克号》,她在其中饰演的那个拥有爱心的暴发户,一心想跻身于女主角母亲所代表的那个上游社会,却处处遭到“贵妇”们的鄙视。她一身黑色的衣服,在周围白衣飘飘的贵妇中间,显得很不合时宜。但是,她却是船上上等舱里最有爱心的一个。她给予了杰克与露丝了关爱与慈母般的热情。作为一个小配角,凯西·贝茨在不多的镜头中,演活了赋予她的角色。作为绿叶,也是闪亮的一片。这就是实力演员的能量。

  在几乎是为她量身订做的这部《危情十日》里,她更是完全的主角,当仁不让地将几乎所有的戏份全吸纳到了自己的身上,而使得原本大部分镜头都盖着毯子倒在床上的詹姆斯·凯恩没法发挥更多。一幢奥斯卡的小金人在手,就是对于凯西·贝茨最大的承认。也是对于本片的最大的承认。20年过去了,到了今天再去看这部电影,仍然看的人很揪心,而且为其中的悬疑感到可怕。而批评,就相对小的多。从这一点,这个电影就更是成功的。

  《芝加哥太阳时报》当时这么评价这部电影,“这部电影并不具挑战性、给人灵感或多么地具启发意义,但它依然是成功的”。故事源于斯蒂芬·金的小说,我们都知道金是一个恐怖小说大师。不过,《危情十日》作为恐怖片,并没有鬼怪的作祟,而更像是生活本身。他从自己生活中汲取了一些元素,然后放置于自己的小说之中,然后就开始让人感到可怕了。写作这部小说,是源于他的作品的粉丝的抱怨,粉丝们有阵子说他江郎才尽了,难以写出让人感到恐怖的小说了。金看到了这些抱怨,于是将这些抱怨进行了放大,然后写出了这部作品。

  粉丝的疯狂,甚至可以改变现实的存在。有关这一点,在“披头士”的灵魂人物约翰·列侬身上就表现的淋漓尽致,在1980年的12月8日,列侬被一名疯狂的歌迷射倒在达科塔大厦门前,据称这名精神不太正常的歌迷查普曼当时向列侬连开五枪,致使他在失血过多后身亡。而就在当天早些时候,查普曼还与列侬见过面,并请列侬在他购买的列侬专辑上签名留念。粉丝吞噬了自己的偶像。这种悲哀,被放大的话,是社会性的,因为世间就此再无列侬。但对于列侬本身而言,这种痛就变成了最最大的悲哀,因为生命都为之消失了。同样的悲剧,在国内的表现是杨丽娟与刘德华之间的悲剧。疯狂的杨丽娟以为自己狂爱了刘德华多年,自然应该得到刘德华的眷顾,于是不顾一切地去香港去寻找自己的偶像。结果导致了自己父亲的自杀,无缘见到刘德华的悲痛最后使得她觉得自己遭到了遗弃,自身的生活也陷入了苦难之中。这个现实中的故事,因为杨丽娟离刘德华太远,没有建立起足够的联系而只是杨丽娟的个人悲剧。刘德华得以完好地继续表现自我,这是他的大幸。但对于杨丽娟来说,她的悲剧却是社会性的,也是无法康复的,因为无论如何都无法挽回她父亲的生命了。

  《危情十日》中的凯西·贝茨就像歌迷查普曼一样的疯狂,在爱上自己的偶像时,一些都好,但当她管控自己的偶像又管控不了的时候,个人内心的疯狂就被放大,于是,悲剧就不可避免。她不像杨丽娟,无法得到与偶像同处的空间。在电影中,故事的设置是,作为小说作者的男主角,因为车祸而不得不寄人篱下,碰巧,这个篱下之中正是一个恰如杨丽娟一样的女粉丝。山村,幽居。加上封山的雪,这给了疯狂的女粉丝善待与虐待自己的偶像都拥有了足够的时间与空间。接踪而至的,就是想不发生摩擦都难的事。何况,故事的操控者是恐怖大师斯蒂芬·金。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林黛玉,或者说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黄蓉。这个说法流传已久,只是因为翁美玲演活了黄蓉,所以很多的懒人不再意淫,直接将自己的感情投诸到了翁美玲身上罢了。而对于林黛玉的幻想,却还是存在的。《危情十日》中,偶像从天而降,像馅饼一样哐当一下就砸在了自己的面前。这种惊喜不是每个人都能遇到的,而作为偶像的个人,其实他也是一个普通的存在,但被人当成了偶像。当偶像遇到了疯狂的粉丝,悲剧的就是自己的,就像约翰·列侬。于是,在这里,身体不便的偶像,自然成了疯狂粉丝口中的菜。被要求按照粉丝的愿望去写作,稍有不从,得到的就是严重的体罚与折磨。

  一室之内,两个人的故事。被拍摄的惊心动魄,这不是件容易的事。而且据说电影还没有完全按照小说的设置去拍摄,只是将故事摆了出来而已。故事中的男主角内心的恐惧感并没有被拍出来。但即使是眼前的这个样子,电影也足够好看了。

  《危情十日》观后感(四):爱自己还是爱他人

  安妮是恶魔,可是每个人的心中是否都有一个安妮,我们只是努力地不把她放出来。喜欢一样东西,就想去努力占有它,这本该是人的天性,我们也都被从小教育别人的就是别人的,不该有非分之想。可是遇到了真正喜欢的人,又该怎么办呢?尤其是很喜欢,而明明知道得不到对方的时候,这是一种怎么样的内心自我挣扎和妥协。有的时候我也希望自己是安妮那样,不顾一切的去占有,但我还有理性,我知道那不是真正的爱。真正的爱应该是让对方活的更好,即使对方无情的告知你,或者现实告诉你,你们之间没有可能。这是对自己真正的残忍,可能要熬过无数个难眠的夜晚,多少天不亮就醒来,原来又是梦里梦到了那个人。可无论怎样,都已经选择不再打扰对方,just let her go。

  《危情十日》观后感(五):没有血腥的恐怖杀人事件

  影片不长,一共107分钟,但是不得不懊恼为什么自己到现在才看到这部令我高度紧张的一部佳片。影片从开始的每一分钟都充满了足足的戏点,一个现实与梦想共同的存在的空间,导演运用两人一屋的拍摄场景彰显了极具戏剧性的场景拍摄,全片论场地而言也就出现了两处,一处是警察厅,一处是女主角的家中,彷佛一种换景似的舞台剧布置,隔着屏幕就能极佳的感受到舞台剧版的视觉冲击。

  从内容上看,这是一部心理犯罪型的题材,女主角有着重度的心理抑郁症,也许不了解抑郁症的人会觉得女主角是一个疯子版的存在,但是抑郁症患者的大体症状确实是和女主角的特征完全吻合,焦虑,狂躁,幻想,无意识的伤感,当然,还有一样最恐怖的状态就是和常人无不一样的正常状态,往往在现实生活当中人们看到疯子傻子都会躲的远远的,因为大家都知道他们非异类,很有可能会给个人带来人身上的伤害,但是抑郁症的患者相对来说不发病的情况下和正常人无差别,甚至于还会让人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好感,因为抑郁症患者总是会夸大自身的一些情绪,就好比片子女主角的笑容状态,会使人感到前所未有的快乐与融洽,她讨好作者,丝毫不掩饰自己对于作者的狂爱,也可以说她将自己的精神寄托全部放在作者书中主角米泽琳的虚幻世界里。片子有一幕男主角翻阅到女主角的过往日记,上面记录着女主角从小到大所有的犯罪经历,从而我们不难看出她是一个受过极度挫折的边缘人群,她有着不为人知的过去,同样,她也希望有着完美幻想的空间,就是米泽琳的空间,她将自己对于幻想憧憬的所有原料全部加入到男主角的主观意识当中,其实本身男主角是打算把米泽琳写死的,然而我们就看到了第一次女主角发飙的整个状态,她不允许她的幻想世界再有死亡的事情发生,她要求作者必须讲米泽琳写的完美,写到她的满意,当然,这是最后作者能够活下来唯一的筹码,当然,这也是作者最后激怒女主角的戏码,真正的摧毁她内心永远的梦。

  在整部影片当中也有很多导演加入的小细节,比如米泽琳的化身,那一头黑猪,猪在生活中是不干净,被凌辱的象征,这里女主角养了一只猪陪伴她,并且为它起名为米泽琳,那么这也暗喻着人类创造的思想本身就是不纯净,不应该被过于尊重的,在影片最后的餐厅段落,男主角的经纪人建议他把在小屋的经历写成一本书,男主角回应:如果不是他很了解她,那么他会认为经纪人只是想利用这个赚钱,而并非让自己真正去写书,这里也恰好暗喻了私欲和利用的黑暗。在最后厮杀的戏中,女主角倒下后男主角来到走廊,女主角清醒后扑过来,男主角抓住地上的黑猪雕塑干掉了女主角,上面已经讲到米泽琳的黑猪,这个雕塑刚好也代表着女主心中的米泽琳,也刚好是米泽琳结束了她的生命。

  再来提到表演,影片中一共出现的主角应该来说是四位,作家,女杀手,警察以及警察的妻子,每一位演员都很在状态,如果观者不在意演技,那么很可能会把这部电影看成一部带点黑色幽默的讽刺电影,懂表演的一定能体会到安妮这个角色的难度,实在太有张力的一个表演,层次感分明,将一个抑郁症患者扮演的淋漓尽致,好像置身其中,整部电影下来,女主的笑更让观者毛骨悚然,似乎很清晰的能够感觉到笑容中暗藏着重重地杀机。男主的表演也很在状态,只是比起女主的角色略显枯燥,不够丰满。警察和警察妻子是两个很特殊的存在,有一些喜剧烘托和缓和的角度。

  整的来说这是一部成功的心理恐怖片,之所以是没有血腥的杀人事件,也并不是完全没有血腥,片中暴力血腥的镜头很多,但是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它更多的打动到了观者的神经,深入骨髓一般的感觉到了美丽笑容背后的恐怖,感受到病态下爱的反向教材。

  《危情十日》观后感(六):个人备忘

  Kathy Bates拿奥斯卡最佳女演员实至名归,将女护士的疯狂完美的表现出来。颜艺牛逼!

  最疯狂的脑残粉莫过于此了。

  看到开头的大雪就想到了《闪灵》。 看来史蒂芬·金很喜欢雪(冬天)啊。

  -I`m your number-one fan.

  -比完美还要好,而是神圣。it`s better than perfect,it`s divine. 形容词不错。

  在豆瓣上的影评中看到两段有意思的:

  1、 http://movie.douban.com/review/3708936/

  从更深层面来看,《危情十日》又像是作者斯蒂芬?金写给读者和影迷的控诉信。众所周知,斯蒂芬?金一直把成为马克?吐温那样的伟大现实主义作家作为毕生的理想,可更大的现实是,他无论如何努力也无法摘下“恐怖主义”的标签,只能成为著名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口中与J.K.罗琳女士齐名的“蹩脚作家”。这种结果,有其自身的原因,也与读者对其恐怖小说的期待和追捧不无关系。正如故事中的安娜无法接受作家为小说提供的结局,现实中的读者也同样无法接受脱掉恐怖小说帽子的斯蒂芬?金。正是这种仿佛被读者的意志“绑架”的感受,催生了《危情十日》的诞生。而影片的结局,似乎是作家的自由意志取得了胜利。

  2、 http://movie.douban.com/review/1691091/

  有意思的是,这个惊悚故事的创作由头居然是史蒂芬-金的一个恶作剧。搞个八卦:斯蒂芬·金有一种善于从日常生活中挖掘恐怖元素的才能。他从自己的个人生活中提取这些看似再正常不过的微量元素,然后再竭尽所能地将这些元素放大推进到恐怖异常的程度。《危情十日》即是斯蒂芬·金放大生活的典型。斯蒂芬·金称这本小说的灵感来自他粉丝们的抱怨——他们说金不再写那些早期的恐怖题材了;于是他就写了这本小说作为对他的粉丝们的回答。

  剪辑办法(作家在家里活动,安妮外出购物一段,双线并进,越剪越短,越剪越快,是典型的“最后一分钟拯救”).

  《危情十日》观后感(七):残疾哥大战失控姐 小护士情迷大作家

  美丽的景色,宁静的小镇。偏偏时不常的要来阵暴风雪,这环境是相当情绪化,正如女主角Annie。看着看着我就情不自禁地想起来前段时间网络上盛传的“失控姐丁莎莎”。

  Annie对男主角Paul前一秒和风细雨,后一秒便电闪雷鸣。她将小女孩的忸怩、追星族的狂热、变态狂的歇斯底里完美地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了翻脸比翻书还快。下个雨就心情阴郁,如果面对2012的话,她一定是电锯杀手。由于性格原因,就算再怎么干也不会良心上过意不去或是心怀惴惴的Annie其实有很多长处:

  一是善于自保。杀了那么多人的Annie仍然安然无恙的在自己的小农场里生活,没有背井离乡,肯定对于如何置身事外颇有心得。

  二是注意细节。从不忘记锁门,连企鹅朝向这样微小的变化都没有逃过她的眼睛。

  三是未雨绸缪。面对突如其来的老警官问话她对答如流,想来应当早就在脑海中排练了多次。

  四是当机立断。说买打字机就买打字机,说打针就打针,说砸腿就砸腿,说杀人就杀人。嗯嗯,三思而后行往往会错过机会。

  五是对梦想锲而不舍,为了心爱的作家而跟踪他,为了不让老警官找到Paul不惜杀人,Annie绝对清楚地知道杀害老警官不是为了掩盖罪行,她的愿望只是和Paul在一起就好。

  这么多长处,再加上运气帮忙,从犯罪的角度讲,Annie算是成功人士。要不是最后Paul莫名其妙的苏醒又弄出了动静,那这将又是一个成功案例。

  aul对Annie的感恩反而成了灾祸的开始,破旧的公文包成了潘多拉的盒子,放出了Annie心中的魔鬼。Annie一开始并没有打算囚禁Paul,但因为她对新稿结局的不满意才让整个剧情来了个急转弯。

  就像自己最喜欢最珍爱的东西被破坏后,总是想方设法的挽回一样,Annie不想让Misery从此画上句号。Paul摔得七荤八素,再遇上这样的失控姐,只得积极展开自救。Paul的意志不可谓不坚韧,头脑不可谓不聪颖。但造化弄人,他遇到的情况是:下个药吧,酒洒了;藏个刀吧,睡着了;警察来了吧,又挂了。Paul只得感叹时运不济。好在他从一开始就选择了顺着Annie来,没有像《伊甸湖》的男主角那样去抗争,不然肯定byebye了。

  肠炎说的好,每一部作品都是作家的一个孩子。在影片,Paul先后有两次焚书,起初焚的是自己顺产的健康儿,Annie不情不愿地挣扎了许久;在结尾处焚掉的,是为了迎合Annie而创造的畸形儿,隐忍了许久的怨气在这一刻爆发的痛快淋漓,作家的自由意志也在这里得到了伸展。

  金庸小说里的男主角,我最欣赏的是令狐冲。事实上,我一直都想让自己想成为看上去很飘忽实际上特靠谱的那种人。片中的老警官就是这类型。老人家骨子里透出牛仔范儿,缜密的逻辑强大的洞察力,到处灵机一动各种举一反三,唯一遗憾的是防御力不高。老太太一人年事已高,不知道还能不能承受这样的打击。

  本来Annie的计划是Annie活,Paul活。结果由于各种不测变成了Annie死,Paul活。Annie不喜欢这个结局,打算把它改写成Annie死,Paul死。而在Paul不成功便成仁的努力下殊途同归到了Annie死,Paul活。从Annie的角度,她一直都想和Paul同生共死,但Paul却只得从Annie的死中求活。说到底,要不是Annie救了Paul,Paul肯定早在雪地里或者失血过多或者冻成了冰棍,最终活下来还是拜Annie所赐,好死不如赖活着,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而当最终再次面临死亡威胁而跟Annie搏斗时,Paul明显已经不择手段,抠眼睛砸脸的,完全没有留后路呀,就算架打不赢也不让Annie再上街买菜了。

  片头欢快的音乐名为《Shotgun》,歌词明白的告诉了观众影片的内容:“我说那个谁,整把Shotgun,他要是跑就打丫的。”

  一直对Steven King作品改编的电影很感兴趣,只是很多都差点意思。硬盘里已经存了《闪灵》、《肖申克的救赎》、《迷雾》、《绿色奇迹》,现在又能新加一部了。

  本来演员就不多,导演还过了把瘾,在里面客串了直升机飞行员。

  题目翻译的有点怪,为什么叫“十日”呢。

  《危情十日》观后感(八):“大妈”—这个令人闻风丧胆的群体又一次统治了全世界

  大妈们,一直是被大家喜闻乐道的群体。今天小编的浏览的各大新闻头条也早已被各大大妈事件所占据,从最近沸沸扬扬的“乐天事件”,大妈们围堵乐天超市 拉横幅:呵斥乐天滚出中国,到上个月大妈空手接白刃但不幸负伤的新闻,还有之前的大妈广场舞和大妈席卷五金店,大妈们不断以令人汗颜的方式改变着这个世界。

  《危情十日》观后感(九):天人交战

  史蒂芬·金是一位名副其实的畅销作家,他的书几乎本本大卖,去年年底的新作《11/22/63》又入选了纽约时报年度十大小说之列。

  作家写作家的书,一般都很有趣,因为从这类小说的字里行间能读到仅属于作家的苦闷与乐趣,困境与解脱。《MISERY》就是这么一本畅销作家写畅销作家的书。

  保罗是一名百万销量级的畅销作家,他所创作的《MISERY》系列使其名利双受。但这部成名之作却是他因生计所迫而写,并非他所追求的那类文学作品。在正处于事业巅峰之时,保罗选择了放弃《MISERY》系列,开始创作自己的自传体小说,却在交稿的途中遭遇车祸,被安妮所“救”。Misery是保罗那套知名小说系列女主人公的名字,而Misery的另一个意思则是痛苦。

  一本畅销的作品能让一位落魄作家供养其女儿读完大学,住豪宅开名车,抑或在歌剧院里坐上头排,但对于一位有追求的作家来说,却也是一种痛苦的根源。这就如同逼良为娼,个中滋味相信只有作家自己才能体会。但若要完成创作转型却并非易事,需要面对相当大的压力,也许从此又将变回默默无闻,也许会失去所拥有的财富,甚至连声望都会一落千丈,而这种转变所带来的阵痛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得起的。所以在《MISERY》中安妮与保罗的对抗,或许可以看作是作家内心的天人交战。

  安妮希望被写死的Misery重新复活,希望她变为皇室的遗珠,希望两位绅士为她决斗,这些都被保罗写进了《MISERY归来记》。复活,皇室血统,浪漫的爱情,这些桥段都是畅销小说的基本元素,相信若是《MISERY归来记》真能付梓出版,也必将大卖。安妮所期待的《MISERY归来记》与保罗所写的《无题》恰是一个艰难的十字路口,而保罗最终烧毁了《MISERY归来记》,也是其战胜自我的一种隐喻。

  保罗凭借那部自传体小说成功转型,并且得到了专业书评家的肯定。而现实中却有多多少少所谓畅销作家为了名利,自废双腿,裹足不前,却仍落得惨淡收场?这点或许正是史蒂芬·金想让后来者引以为戒的吧。

  《危情十日》观后感(十):本片中这位大妈的表演到底有多么精彩,我实在无需重复和赞美

  这部电影留给影迷最深的记忆不是它是根据史蒂芬·金的小说改编的(影迷不一定都要熟知迷恋史蒂芬·金),而是凯西·贝茨的表演。本片中这位大妈的表演到底有多么精彩,我实在无需重复和赞美。小金人的褒奖就是对这部电影中她精彩的表演的最大肯定。

  我看它的原因是因为导演罗伯·莱纳,当还不是很懂事的时候就看过他的那部《伴我同行》,至今没有重看,但记忆依然是很深的(前两天看报道提到导演,我还和大姐提到小时候看的这部电影,她竟不记得了)。前一阵看了《怦然心动》,很喜欢,赫然发现导演也是他,真是类型多变呀,而且两部都拍的很好看,搜索发现他还有一部黑色惊悚片《危情十日》评分很高,于是乎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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