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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夜速记(十)

2022-07-07 18:27:34 作者:墓石 来源:墓石原创 阅读:载入中…

子夜速记(十)

  排除后现代主义席卷而至的史学存亡之争,也排除可怜兮兮的现实窘迫,从单一的思想层面去参悟习史这一年的“因果”,忽感专业对个体思想的塑造作用竟有如此般翻天覆地,惊悚又新奇。勿论塑形的利弊,勿论校园出走之后是否依旧从事与专业相关工作,但对那种潜移默化的深入骨髓而言,你可以无视它,但绝对无法否定它的存在。而这无形间的模糊正是自己这一年的最大感触,如若仅仅局限于论文构思,导师就曾指着我的论文一再地惋惜,“工商管理专业造成了你的‘食古不化’,我个人比较喜欢有灵性的文章”。但他所钦佩的那些神来之笔往往出自秦晖、赵俪生等学者大家,远远不是我们这群小字辈的学徒工所能企及。其中原由,不仅是关乎个人的知识存量,更是涉及一种具有强烈洞察力的广阔视野。

  一种深邃的视野成于学科壁垒,亦成于专业的独有思维模式,但最后常常超越那一层层戒备森严的“楚河汉界”,结尾的刹那,一直滞留着颠覆的思想,二十多年间,从未相遇。

  这篇日志始于一次思想震荡,至少,在自己狭隘的概念中,这些论点馈赠了一帘前所未有的历史厚重,新颖而眼前一亮。但在叙写这篇文章之前,脑海中竟蒸腾起这一年的习史感悟:第一,长时段;关于长时段理论,法国年鉴学派第二代费尔南•布罗代尔是历史学不可回避的重要人物。而记忆里的长时段则不单单止于历史事件的勾勒,还容纳着时光轴上的每一个个体,正如在毛泽东与文革的是是非非中,学院老师借助于深厚的史学理论散文式地评价道,“无论怎样,在这位青年走出湖南小镇之后,他变了,中国的格局也变了”,此言不正是道出了对长时段最佳的解释吗!第二,必然性;与长时段相衔接,必然性与偶然性是一个时代性的命题。在眼睁睁的现实之间,似乎谁也无法逃避这冥冥之中的必然。佛禅讲前因和后果,其间紧随的逻辑便是无法言喻的必然,在一生一世中,许多貌似偶然的东西不恰恰可以连成一条必然的脉络吗?要么一错再错,要么引吭高歌……

  许是与“王阳明”打交道进入了一个死胡同,偶尔,在聆听“中国近代乡村社会专题研究”之后,竟突袭一番柳暗花明之感,想来“这壶酒”本是来自最初开拓的那片高粱地,可惜,因受制于个人“酒量”的有限,尽管口口声声地宣称要“以小见大”地做学问,但所论的“小”与“大”却层叠出思想界的两大极端,一小便小到了“史学即是史料学”的窟窿里,一大便大到了“影射史学”的口号中。不过,诚如史学家张荫麟所言,“历史是兼而有之,处在‘文笔优雅’之上”,在大格局下研究小问题,在大关怀背后审视一个个鲜活灵动的个体,乡村研究如此,阳明学研究如此,运河研究如此,宗族研究如此,你的故事、我的酒亦如此。

  (一)

  研究近代乡村社会,实质上,是研究近代国家对乡村的治理。前些日,“社会学吧”中推送了一篇文章,其开篇惊醒了沉睡的世人——据说,中国每天消失的村庄有上百个。这不正映证着罗老师曾经的一句玩笑话,“中国的社会学、乡村社会学研究已至穷途末路,也许,真到本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社会学也注定跟随西方的脚步,将视角转移到更贫穷的国家,因为那时候,中国应该没有乡村了”。

  所有走在“康庄大道”的孤家寡人,这一切的改变究竟是喜还是悲呢?

  忆得,腾讯博文曾推出一系列关于乡村的报道,有毕节的“留守儿童”,有夫妻两地而异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共夫共妻制”,有乡村选举的黑幕交易……总之,展现在读者眼前的不是一片光明的预言,而是预言背后“人人手持圣旗,满面红光地走向地狱”。面对突兀嶙峋的恶相,学术界心急如焚,但在一张张饱含担忧的面孔中,绝不可少的应是中国的历史学家,因为我一直记得上世纪蒋廷黻先生、前些日王学典教授的“为历史学的辩护”——对中国最为了解的应该是中国的历史学家。而课堂上的每一角落也似乎在闪烁着这一箴言的光芒……

  “中国重人治,西方重法治”是一种普天之下的常识,至今,也仿佛可以听见时代遗骸在历史上空的若隐若现。具体在近代乡村社会研究中,这种中西各异的治理逻辑隐藏着一种对长时段的诠释,也隐藏对于国家本身的探究……

  谈及中国,在社会治理中,其最突出的特征便是崇尚“人治”,追求的是“大同社会”。有关“人治”,从以儒释道“三教圆融”的中国思想主流追根溯源,儒教的圣人之治、内圣外王、横渠四言,道教的无为而治、率性自然,佛教包括最初白马驮入的《四十二章经》中问道宿命、行道在心和本土化禅宗的心如明镜、无处惹尘埃,无一不在体现着传统思想对个人的具体情怀,即使是最初被孟子贬谪的杨朱,所谓“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的怒斥之后更大写着活生生的“人”字!钱穆在《人生十论》中写道:“中国文化,最简切扼要言之,乃以教人做一好人,即做天地间一完人,为其文化之基本精神者”,而文化的背后展现着个体之治的思量,立足于“人治”传统,中国古代士大夫无不是在追求“天下大同”的至高境界!至近代,面对纷沓而至的各种西方思想,为何无政府主义喧嚣尘上,为何国人最后选择了马克思主义?其中最关键的原因则源于“共产主义社会”与“天下大同”极大程度地相仿!无论共产主义,还是天下大同,甚至无政府主义,三者均含有一种消亡国家的逻辑,在这一点上,不禁头痛,“从近代才开始形成的民族国家概念,对于当代个体,究竟有何意义?”

  胡老师讲道:“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的误区之一便是一直把希望寄托于个人身上,然而,个体往往解决不了所有问题,甚至连生存问题也难以解决。”

  与之相较的西方“法治”,透过欧美思想渊源的分析,不仅展现着西方的治理逻辑,更应验着国家本身被西方学界赋予的意义。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说:“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西方神学家圣托马斯•阿奎那开篇便强调:“在社会中,每个人都无法解决自己的需要”,两者的观点均要求人必须生活在群体之中,而群体生活必然需要规则秩序的制约,因而,与中国专制时代一样,西方在中世纪亦形成了一套“天授神权”的君主治理模式。时代至近世,这种治理模式开始发生剧烈转向:一部分因权力的统一性而坚持国家代理人为君主,如霍布斯在《利维坦》中认为,为了使人们“免于恐惧的生活”,人们各自过渡一部分权利给予国家,而君主便成为了“社会契约”之下的国民代理人;另一部分则持否定观念,如洛克,坚持天赋人权,并创造了代议制这一新模式,从而塑造了现代国家职能的新雏形。值得注意的是,国民在这一时期已是国家与政府的主人,他们决定了国家代理人或是一位君主,或是一群贵族,或是几个政党。

  与中国文化基于“人性善”而要求取消国家的内在逻辑不同,西方主流思想中潜在着人性恶的基本假定,“原罪”意识一直是基督教的核心理念,因此,其内在逻辑是永远不会取消国家,而是通过制度来抑制人性的缺陷。同样,与教科书上所写的“国家是历史形成的产物”相比较,这种西方理论则恰如其分地回答了对国家性质的困惑。

  (二)

  如果说乡村社会研究背后的一种大话语是国家性质的争论,那必然会带来一堆堆的疑惑——国家到底是什么?国家的基本职能是什么?而国家基本职能——提供公共服务——不但决定着当下乡村治理,而且也决定着国共内战的兴衰成败。

  与胡素珊在《中国内战1945——1949年的政治斗争》中分析路径不同,胡老师认为,共产党之所以取得最后胜利的根本原因在于提供了现代国家内在的职能——公共服务。具体地讲,除却对国民党的“污名化”处理之外,在动荡的近代历史上,两党的内政外交可谓大同小异,国民党有腐败,共产党亦有腐败;国民党并非青天白日,共产党亦非红旗飘扬。但两者最大的不同是国民党的管控力度远远不及共产党,最明显的例证便是国民党的组织机构始终无法彻底在基层运转,因此,注定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土匪、强盗等威胁社会秩序等诸多问题。而共产党通过组织部等各种方式不断地强化对基层的管控力度,承担起消灭土匪、强盗等维护公共秩序的公共服务。因此,即便是国统区的税收可能低于共产党治下的区域,但无论是“理性小农”,还是“道义农民”,全都钟情于后者。加之在抗战时期,共产党又巧妙地运用“抗战”这一面旗帜,利用宣传口径满足了国人的精神需求,因此,在利益与精神的背后,共产党高明之处显而易见,其在于政党转型,在于提前具有了现代国家的职能。

  (三)

  目前,国家管控究竟是强还是弱呢?

  前些天,比林丹出轨还要受人追捧的莫过于张维迎与林毅夫的“华山论剑”,前者是怀揣英美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代表者,一直坚持实行真正的市场经济;而关于后者,除了惊诧于他的游泳技术之外,更多是将其定位于以诺斯、科斯思想为轴心的新制度主义学派代表人物,从史学角度论证,亦是属于传统经济学派,其核心论点在于要求管控与市场兼而有之。换而言之,两者论辩的焦点在于关于经济乃至社会的发展,国家管理究竟是强还是弱更为有利。

  基于当前国家权力太弱这一立足点,胡老师用他亲历加拿大的经历讲到,“西方的国家管理可谓是“国家权力全方位的介入”,除了各种公共服务与税收之外,还具体到夫妻双方的争吵,与父母未能守护儿童超出二十四小时而引来警察的质问等细微末节。从这一点上看,西方国家权力对个体的介入是国人无法想象的,与西方那种“你们首先是公民,其次才是一家人”的冷酷观念之外,“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清官难断家务事”等等则反映着中国文化的人情气息,虽不否认其中的益处,但却从表面上透露出国人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实质上内含了国家权力的软弱。因为,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与之同时,自问,“国家权力太强吗?”在濒临东海的旮旯里,早已不言而喻。

  正如杨光斌在《政治变迁中的国家与制度》中谈道,“国家作为一个组织系统,成长过程中有自己的内在逻辑,那就是一个国家要实现稳定、和谐、长治久安,必须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均衡。社会力量太强大而使国家成为社会的工具,就可能扭曲国家的基本方向,国家太强大而构成了对社会的掠夺,甚至国家湮没社会,这个国家最终会丧失动力和创造力”。因此,社会自治绝不是纯粹地取缔国家政府,而是在国家权力平台上的“自治”。

  事实上,解开这种纠葛的节点便在于人和政治组织,因为他们是国家的主宰,因为他们具有学习能力,尤其人具有历史与比较其他国家的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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