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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现场笔记#(2016年9月25日至2016年9月30日)

2018-02-16 07:17:13 作者:我是一片儿警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警察.现场笔记#(2016年9月25日至2016年9月30日)

  #警察.现场笔记#2016年9月25日12时00分接警,张女士报警:在东高地**超市二层(一层是**银行),我举报此处游戏厅内有赌博机。我们出现场,没有见到报警人,拨打报警人电话关机,什么情况?我们经现场走访了解,报警人举报的游戏厅已经停业,门锁紧闭,没有人。再次拨打报警人电话仍然处于关机状态,报警人“失联”了。以往我们出现场也时常发生报警人“失联”的情况,现场无人,查无此事。

  【民警提示】报警人拨打110报警后一定要保持电话畅通,便于出警民警与报警人联系个人最好不要利用110报警满足合理、不合法的私欲,报警内容不实或报假警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禁止任何形式的游戏赌博行为严厉打击赌博违法行为。

  #警察.现场笔记#2016年9月26日7时35分接警,一男子报警:在东高地**小学校门口发生刮蹭,还要打人,请民警处理。我们出现场,报警人在小学校门口路边正等着我们呢。学校门口送孩子上学的汽车停停走走,路段时堵时堵的,交通安全是个问题。我们先引导纠纷双方把车停放到路边不碍事儿地方,接着让双方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我们现场使用核录仪分别输入身份证号进行核录,显示双方没有违法犯罪记录,随后登记在了出警记录本上。报警人跟我们讲:早上开车送孩子上学,为了让孩子节省时间少走路就在学校门口停了车。孩子下车的工夫,后面来了一辆车也停了下来。人家司机还挺着急,把孩子放下开车就走,我就感觉我的车晃动了一下。好嘛,我的车后屁股被碰了一下,不太严重。我跟对方理论,对方还挺有理说上班赶时间。我让对方赔钱,对方不干,还要动手,警察同志您说这事儿怎么办。我们找到和报警人发生纠纷的“对方”,人家没有说什么,急着要上班,表示愿意接受警察的处理。我们把双方叫过来,“你们都是送孩子上学,学校门口不能停车,不安全。你们都是孩子的家长,孩子都看着你们呢。你们都是司机,遵守交规还用说吗。你们还有要说的吗?。“警察同志,我们没事儿了,下回注意”双方一口同声。“那你们就赶紧忙去吧,再不走上班就迟到了”我们说。

  【民警提示】送孩子上学的司机家长,别图方便省事儿就在学校门口停车让孩子下车,不安全。送孩子上学的司机家长在学校门口停车,学校老师都看着呢,学生也都看着呢,这样不好。家长是孩子人生中的第一个老师,可得做好表率和榜样,因为孩子是家长的“影子”。

  #警察.现场笔记#2016年9月27日9时01分接警,卞先生报警:在航天总医院反映车被他人骑走,因交通事故引起。我们出现场,找到报警人了解情况。据报警人讲:刚才与他人在大兴区旧宫镇附近发生交通纠纷,交通队已经处理过了,让我带对方伤者看伤。我就跟对方伤者到东高地***医院看伤,也就是点轻微伤,伤者是又拍片子又做CT的,还要做核磁,这是“碰磁儿”还是“打劫”呀。明明没有脑袋什么事儿,照什么脑部核磁,所以我没有同意。对方伤者的家属是后来的,什么情况都不知道也不问清楚了,骑上我的电动车就走,还跟我说了不掏钱做核磁就不给车。报警人正跟我们说着呢,对方伤者的家属把电动车骑了回来将车还给了伤者,并没好气的说:“您这车没刹车,能不撞到人吗,快拿走吧您呐,害人害己”。这纠纷啊其实本身没有什么,就是让警察来介入说说,之后啊什么事儿都没了。就跟没大毛病病人到医院看病一个样儿,人到医院里是又排队挂号又化验交费的这么一折腾,病已经没了一半儿。我们问报警人能不能骑“带病”的车上路?应不应该带对方伤者看伤?报警人直摇头、点头。我们问对方伤者的家属能不能在人家不同意的情况下骑走人家的电动车?应不应该先问清楚了事情经过再发表意见行动)?对方伤者的家属直摇头、点头。我们对双方说:看看,你们都能够做到摇头、点头,不是都挺明白的吗,车撞了人伤了就得给人看,伤哪里看哪里。别吵架别动手,你们再好好商量商量。过了10多分钟,双方达成协议。我们将双方达成协议的内容记录在出警记录本上,经双方确认签字,我们出警处理完毕。协议内容:1、严格自觉执行交警的处理结果。2、哪儿伤看哪儿,先看伤后协商解决赔偿。3、对方伤者家属就骑走电动车的不当行为向电动车主(报警人)道歉。此协议双方自愿达成,签字后生效。

  【民警提示】交通纠纷双方必须执行交通民警的处理结果,如执行中发生分岐意见时,请与交警联系寻求解决办法。交通纠纷是当事人双方的事情,各自家属介入需先了解清楚事情经过再发表个人意见,要促使纠纷解决,不要挑事儿。无牌照电动车,车况不好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车,擅自经过改装的电动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警察.现场笔记#2016年9月28日18时13分接警,周女士报警:在南大红门路**院*号楼**美容院内顾客丢钱了,请民警处理。我们出现场,找到报警人(美容院工作人员)了解情况。据报警人讲:昨天下午一女顾客在美容院消费,当时没有发生任何事情。今天这女顾客来到美容院跟我们说昨天丢了1000多元现金,怕是丢在店里了,让我们帮她找找。我们店里的人找了半天,最后跟顾客说没有发现丢了的钱,顾客不满意也不离开店里,我们就报了警。我们询问报警人所说的顾客:昨天下午到美容院时钱放在了哪里?离开美容院时发现钱丢了没有?那位顾客说了钱放在了钱包里,钱包没有丢,离开美容院时也没有查看钱包和里面的钱,然后哪儿也没有去就回家了,今天才发现钱没有了,我也就是问问他们美容院,也没有说是在他们店里被偷了,说看看店里监控吧,他们说监控探头坏了,这儿不没影的事儿吗,顾客的表情非常气愤。听完双方的情况介绍,看起来这事儿还真的得跟双方说说。随后我们把双方叫到一块儿说:监控探头坏了不应该,马上修好投入正常使用。店家有义务提示顾客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贵重财物随身携带,并在店里明显位置张贴提示语来随时提醒顾客。店家要协助顾客查找,顾客要多和店家沟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我们又询问了店里所有工作人员和有关人员,均反映不出顾客丢钱的情况。我们再次询问双方还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双方均表示不需要民警处理了。

  【民警提示】服务行业场所一定要注意提示顾客做好自己财物的保管,店里要贴有相关提示语和报警电话。服务行业场所内发生纠纷要依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当时处理不了的要立即报警。服务行业场所内的监控设备要经常检查,要处于工作状态,并协助民警做好视频的保存工作。

  #警察.现场笔记#2016年9月29日10时21分接警,李先生报警:在东高地**广场车被砸,未清点被丢失物品。我们出现场,现场没有情况,经电话联系报警人,报警人说:早上将车停放在路边,因为昨天夜里回来晚没有车位了。我想的是广场路边人来人往的还有保安没准安全点儿,谁想到今天一早要开车外出发现汽车被砸(车玻璃),现在去修车了。我们询问报警人有什么损失?报警人告诉我们没有丢东西,平时非常注意安全,车内没有人时从来不放包什么的。报警人还说:修修玻璃没有事儿,报警也就是让警察知道有这么个事儿,快过节了这种事情少不了发生,给大家提个醒儿,还有急事就先不去派出所了。由于报警人不在现场,我们到现场后将现场及其周边的情况用执法记录仪进行了录像,当然也包括和报警人通话的录音,现场处理完毕。防范工作我们还要继续做,马上就到国庆节了,一定要加强防范。

  【民警提示】机动车辆停放要注意安全,不要停放在碍事儿的地方,不要占用他人车位及消防通道、非机动车道、便道、盲道等,不要停放在背静死角区域。汽车内不是储物室和保险柜,贵重财物不要存放在汽车内。汽车停靠在公共场所一定要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开启报警器以免发生砸撬被盗。

  #警察.现场笔记#2016年9月30日13时10分接警,石先生报警:在东高地***小区平房*排**号我母亲(90岁)喝农药,具体原因不清,已叫救护车。我们出现场,报警人已经将其母亲送往医院。我们回所后电话联系报警人,报警人回电话说:母亲身体不好有点老年痴呆,自己一个人在家。上午不知道喝了什么就说是农药,身体不舒服就叫我们回来了。我们这回来一看,瓶子外没有标签,瓶子里装的液体也没有味,她偏说喝了农药,没办法只能去医院检查一下。现在正在检查,不用民警处理了,待会儿结果出来再跟民警说。过了1个小时,报警人回电话告诉我们:母亲喝的不是农药,是水,就是凉了所以喝完后肚子有反映,虚惊一场。我们盯瞩报警人好好看老人,注意老人居家安全。

  【民警提示】马上就到国庆节,应该回家看看老人。空巢独居老人居家一定要注意安全,各种物品实在记不清就贴标签,写上物品名称和类别,随时提醒自己。高龄老人居家生活最好有人陪,可以随时掌握老人状况,尤其是一阵儿一阵儿糊涂的老人。家中不要存放危险液体,以免被误饮后产生严重后果。老人在家里遇到意外及时拨打亲属电话或者拨打110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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