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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定律读后感10篇

2022-04-03 20:37:55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血酬定律读后感10篇

  《血酬定律》是一本由吴思著作,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3.80,页数:287,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血酬定律》读后感(一):读后感

      本来想写短评,谁知越写越多,干脆在这里写吧。
    我这篇说不上是评论,说下我的感受吧。
      通过这本书,我了解了一些不知道的事情。但是我喜欢看举例,不喜欢看概念。作者会用一个概念去解释另一个概念,但是旧的我还没有弄得懂,新的更不行了。
   虽然,有人说书写得不好。但是对于我,这本书让我开阔了眼界。作者真的是看过很多书和故事,让我也不禁去留意里面提及的书籍和人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段光清和李昌平的故事。
   我觉得段光清已经处理得足够好,因为有大概220个官家的人被杀,无论如何都要有个交待,所以,最后把周详千、愈能贵、张潮清三个交待上去了。哎,周详千的事真是让人感到好无奈,不知道怎么说好。至于后两人,据说是在重赏之下,被乡亲们抓了。哎,真不知道怎么说乡亲们了。甚至有人把俞、张的亲属抓去领赏,但是段光清不想更多的人死,他并没有给赏钱乡亲们,于是乡亲们才放过亲属。
   书里面介绍了李昌平写了一本书,我也会去留意。
   读这本书真的给了我惊喜,因为最后我收获了三本书《儒林外史》《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我向总理说实话》前两本我是一直知道,但是没有重视,我决定以后有闲暇的时候,一定会去浏览。另外,我还在豆评里收获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我实在太充实了,下半年的读书计划已经被我排满了。但是由于同是涉及政治的书籍,太烧脑了。我决定休息一下,看下其他类型的书籍。
    至于为什么我会给四星,是因为书本后半部分太多概念解释概念,我看得头晕晕的。不选力荐,是因为不是每个人都能看懂。所以,只选择推荐好了。

  《血酬定律》读后感(二):血酬:每一个阶级的利益最大化

可能自己读书从来都是看了写书人的想法,再综合自己的想法而产生新的观点,所以虽然是卸写在书评栏,不如说是自己读后的一些笔记和想法。
     血酬最初的例子展现出,在下层阶级,在何种情景下,人们愿意用生命去换取利益;再往后,书里会不断分析,上层阶级在何种情况下会采取何种策略获取利益;而下层劳动者又会做出何种回应,是以怎样的代价采取何种手段获取何种酬劳。
      事例比较多,但实际上讲述的是不同阶级如何让自己利益最大化,什么样极端的情况会发生以血为代价。历史、阶级又是怎样平衡利益,利益又是如何被打破再产生新的平衡。
     因为要出门先简单写一写,如果之后有时间会重新分析这本书。这本书自己独到之处是从利益分配的角度,伪当事人的角度解读历史事件。

  《血酬定律》读后感(四):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

面对那些拥有强大武装暴力集团,弱势百姓常常是落为别人的鱼肉。
当土匪不是再冒着流血的风险抢劫时,而是以收取保护费的形式打劫,这个历史上出现的残暴执政毫无差别,官匪无异。在暴政时代,百姓缴纳税费首先是免于被当政者暴力抢夺,其次是免于被其他暴力团体暴力抢夺。
暴政和暴力集团是从来没有消失的,即使在政治清明的盛世,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官僚,打家劫舍的匪帮一直存在着。当老百姓从一贫如洗变成身无长物时,他们又反过来赤裸裸的冒着流血的风险博取生存的物质保障。这个怪圈循环了几千年。
在现代的政治理论中,国家的税收一部们是政府官员的服务或劳务费,更大的一部分是为了公共利益,从事公共事业。
目前中的现状当然是处于转型过渡期,努力实现暴力政治到文明政治的过渡,但这个过渡期有多长谁也不知道。当下,一个接一个的群里性事件、流血事件出现,说明众多人认为“血酬”的逻辑是见效的,不过“血酬”绝对是零和博弈。

  《血酬定律》读后感(五):血酬是对暴力的酬报(转)

  第一次知道关于吴思和他的著作是在去年,看到电视里的一档节目,当时觉得他的观点很新颖,提出的观点是我此前从未了解过的,他给了我一种全新的史观,让我对历史有了新的理解,《血酬定律》读后感。而他的观点,在《血酬定律》和《潜规则》这两本书中体现的最为显著。后来有一次逛书城,偶然发现了《血酬定律》,于是买回去细细读完,真的有些茅塞顿开的感觉,很多之前困惑的问题都迎刃而解,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不是准确的答案,但是总归是一条思路。
  吴思的本页是新闻工作者,在业内外都很有名气。但是,真正让他出名的却是历史著作。吴思成长在文革时期的北京,也许这段经历让他对历史的感悟与旁人不同,提出的观点总是异于常人。《血酬定律》这本书曾经轰动一时,如同它全黑的封面,整本书给人的印象严肃而又简单,语言简练冷酷而内涵丰富,读起来有时候还有一些困难,但是总结起来,《血酬定律》绝对不失为一本好书。
  《血酬定律》中,吴思给出了全新的史观,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了中国历史上暴民暴政轮流交替的现象。所谓血酬定律,应该先给出一个定义:血酬是对暴力的酬报,就好比工资是对劳动的酬报、利息是对资本的酬报、地租是对土地的酬报。不过,暴力不直接参与价值创造,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拼争目标的价值。如果暴力的施加对象是人,譬如绑票,其价值则取决于当事人避祸免害的意愿和财力。这就是血酬定律。但是在本书中,吴思并没有通篇阐述这个道理,而是对血酬定律背后的潜规则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并且从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入手论证了他的理论。
  血酬即暴力掠夺的收益,血酬定律衍生出来的即是“血酬史观”。用这种史观纵观历史,就会觉得很残忍,也很难受,因为过于利益化,过于“暴力为王”。尤其吴思关于英雄的论述,更是让我觉得心寒,他是这样分析的:“英雄这种东西,本来就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之物,稳定的常规秩序中不需要英雄,也没有英雄的位置。民众尽管没有固定的脸谱,却始终是理性的趋利避害集团。他们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自己的利益是永恒的,英雄是顺民转化为所谓暴民的催化剂,是将扭曲的秩序拉回原位或部分拉回原位的发动者和组织者,而缴出催化剂和主使者(说白了,就是牺牲英雄)则是暴民回归顺民的象征和保证。大家都不愿意当暴民,都知道那不是长久之计。”我想理论而言他是对的,但是感情上还是觉得很难接受,幸好,作者也不是冷酷到底,“中国历史上有许多这样的英雄,在他们可以挑拨激化事态,可以裹挟和利用民意的时候,主动放弃自己的最后一线希望,挺身当了民众贡献给统治者的牺牲。我对他们充满同情和敬意。”这可能是冰冷的《血酬定律》中最有温情,也最让我感动的一句话了。
  血酬其实是最基本的法则,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比较大,人都是逐利的,总是想用最小的付出换取最大的利益,所以慢慢发展就出现的升级版的血酬定律,叫做“法酬”。举个例子,首先土匪的收入叫什么呢?叫保护费也可以,还可以叫血酬,因为它是暴力掠夺带来的收益,但是比血酬高级了,有节制的抢劫还叫血酬吗?它包含了自己对自己的约束,就高级了。中国历史有个亘古不变的问题就是税收,税收是国家之本,但是比如,取之于民100万,用之于民20万,行政管理费10万。还有70万的剩余,这七十万就是法酬,通过合法手段剥削得来的收益,统治者可以拿这七十万盖房子、修祖坟,养着后宫三千·····税收是不需要付出很大代价的剥削方式,即不需要付出血酬,所以称之为法酬。
  其实我看完这本书,有一个最近的观点,血酬的上升是法酬,那法酬的上升是是什么呢?吴思并没有阐述,我个人觉得, 是“思酬”,即统治者利用思想控制民众,比如中国的儒家思想,三纲五常,各种宗教等···这样付出的成本更小,得到的收益却只多不少。
  吴思是新闻工作者,他看历史,有点儿像鲁迅,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我素来觉得,读史做研究,需要有点“小人物之心”,才看得透彻。站得太高,指点江山,或是正人君子状,激扬文字,其实都打不着中国历史的要害。像吴思这般冷冰冰,客观冷静,在浩瀚史籍的犄角旮旯里挖出些活生生的事例,条分缕析,一点点挖出那些东西,反倒塌实,只是觉得看的有些绝望。
  想起一个故事:说是北京市为解决08奥运的交通问题,请来外国专家团实地考察,给出报告。外国专家站在我们立交桥上凝神看了半小时,摇摇头:“死循环,没得治。”在《潜规则》和《血酬定律》中,吴思看到的中国历史的所有症结综合起来,也是个循环,死循环。就像病菌顺着块腐处不断孳生,不断孳生,最后烂到面目全非。所以中国历史不断改朝换代,就是问题不断从轻微到严重的无可救药的过程,还是死循环。
  但是《血酬定律》我觉得还是不能作为真正的史书著作来看,因为纵观整个中国历史,影响历史进程的因素实在太多,我相信绝对不是这一个定律可以概述的,所以虽然我很欣赏这本书,但是还是想以八字概括之:不可不信,不可尽信。

  《血酬定律》读后感(六):一遍遍的重复

        血酬,就是暴力的回报。历史和现实惊人的相似,通过这个冷冰冰的定律,我们得以抛下热忱幻想,对历史和现实做一次冰冷地审视。
        1. 无论是保民还是害民,暴力集团都在追求血酬的最大化。为了收入的长期最大化,暴力集团的首领甚至可以搞改革,反腐败。在这个利益驱使之下,历史中的官、匪、民,三者角色可以不断地渐变、互换。
        2. 闹荒有明显的道德合理性。任何产权安排、权利设置、法律规定,如果大规模地漠视人命,贬低人类之最要,恐怕都难免遭到学的报应。
        3. 在历史中找到了“临时工”!历史中对合法伤害权的追捧导致了官吏编制之外成几十上百倍的“临时工”——白役。白役并没有损害正役的利益,而且正役还可以利用白役降低违法敲诈的风险:万一被告发,他们可以推说这是白役(临时工)干的,而白役已经畏罪潜逃了。
        4. “淘汰良民定律”,简单直白的社会关系,导致了良民或死于沟壑,或挤入“白员”(公务员?),或沦为盗贼。看看如今的商业氛围,铁证。
        5. 将“合法伤害权”用到平头老百姓身上,其影响和意义最为惊心动魄。对老百姓而言,当冤大头是最合算的选择,而当贪官污吏则是官吏最合算的选择。这不是道德问题,而是厉害格局决定的。这种利害格局又进一步决定了挤进官场的利润很高,于是我们就看到无法遏止的官僚集团的膨胀。

  《血酬定律》读后感(七):不如期待的那么好

挺一个很佩服的大哥推荐这本书,说吴思的“血酬定律”堪称近代最精辟最一阵见血的分析之一。满怀期待地翻了这本书之后,除了几个大概念意外,满脑子都是空空的。读了几篇评论,感觉这本书好坏个半,但没有深入研究的价值。
好的方面讲,这本书通过对历史事件的独特解读,阐述了一些简单易懂的“潜规则”或“厚黑”法则。比如血筹,用作者的话说是:
“血酬是对暴力的酬报,就好比工资是对劳动的酬报、利息是对资本的酬报、地租是对土地的酬报”……
“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拼争目标的价值。如果暴力的施加对象是人,譬如绑票,其价值则取决于当事人避祸免害的意愿和财力。这就是血酬定律”
但问题在于这些定义很模糊,很宽泛。我斗胆用大白话尝试翻译一下作者的定义:
干坏事以后得到的好处就是血酬;如果干坏事的血酬大于风险(被报复、被法办、名誉受损等……),这个坏事就值得干。
如果这么看,这个定义似乎阐述了一个最简单的道理,那就是当“风险大于收益”时,人们就会行动。
从这个意义上看,血酬定律在中国语境和中国历史的背景下佐证了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
但是,这本书的问题我初读之下感觉有两方面。
1. 太追求创造概念、词汇,而这些概念本身都很简单的,经过作者二次创作以后反而更加难懂。“血酬”,“抽水机”,“潜流”,“灰帮”,“阴史”,“隐身份”,“法酬”……如果没有语境,完全不知是什么意思;但结合语境一看,都是众人皆知的朴素道理。
2. 在论证上,如果作者真有意提出“定律”,害需要更深入系统的解释和发展这一定律。后面很多文章看似引用了很多事实,但对于论证而言都没有层层引申递进之效。简单史实的堆积,并不能对作者定律的有效性提出多大的帮助。

  《血酬定律》读后感(九):读书笔记

血稠定律的开头太棒了:

在我的上一部书里,我描述了造就潜规则的力量,那是一种低成本伤害能力,在官吏手里就是合法伤害权。后来,我继续追寻这种能力的踪迹,追究隐藏在各种规则深处的规则。在追究过程中,我看到了一些前人未曾命名的事物,草拟了一些名称,如灰牢、白员、隐身份、刘瑾潜流等等,并写了专门的介绍文章。在这轮追究的最后阶段,我碰到了更深层的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

元规则:规则的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无论胜利者是洋人还是女人。

朱元璋修改《孟子》,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体现了暴力最强者对正义观念的选择权。

血酬定律:

血酬:血酬是对暴力的酬报(回报)。就好比工资是对劳动的酬报,利息是对资本的酬报,地租是对土地的酬报。

血酬定律:暴力不直接参与价值的创造,血酬的价值,取决于拼争目标的价值。

血酬定律:

强盗、土匪、军阀和各种暴力集团靠什么生活?靠血酬。血酬是对暴力的酬报,就好比工资是对劳动的酬报、利息是对资本的酬报、地租是对土地的酬报。不过,暴力不直接参与价值创造,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拼争目标的价值。如果暴力的施加对象是人,譬如绑票,其价值则取决于当事人避祸免害的意愿和财力。这就是血酬定律。在此过程中,人们的核心计算是:为了一定数量的生存资源,可以冒多大的伤亡风险,可以把自身这个资源需求者损害到什么程度。这个道理说来简单,却能推出许多惊人的结论,解释许多费解的历史现象。

遥想刘瑾当年,手握重权,口含天宪,连战连捷,心气难免大壮。实际上,明眼人早把这种变化看在眼里,主动向权力靠拢的聚集运动已像百川归海一般滥觞了。

海瑞说县官变成了招待所所长,把该工作的时间用在招待上。我们的领导何尝不是呢,没见过他在工作上有什么投入,每天就是见这个见那个,最后当了副市长。

《灰牢考略》

拟态:灰牢考略中讲到一个“拟态策略”。“拟态”本来说的是生物适应环境的策略,比如有的昆虫长的很像树枝,在树枝上就不容易被天敌发现。一个乡镇上的领导,为了完成计划生育的政绩目标,设立了“小黑屋”,将超生的人关进去作为惩罚,就是对“学习班”的拟态。如果县上领导问起来,就说是计划生育学习班,相信会跟县长达成默契。

命价:人们常说生命无价,但是一个被强拆的人跳楼自杀了,换来的也不过是几万的抚恤金和相关官员的一点处罚。这就是官方给出的一条人命的价格。

读这样书有一个好处,有助于看懂社会新闻。

《庶人用暗器》

“无田甫田,唯莠骄骄。无怀远人,劳心忉忉。无田甫田,唯莠桀桀,无思远人,劳心怛怛”-诗经早就叫我们不要异地恋。

“低成本伤害能力”

《洋旗的价值》

假设商家缴税,获得100元的权利。这100元,是政府的法酬。但是商家又被军阀抢,被土匪抢,被贪官污吏坑走了50元。这50元,就是军阀的恶法,土匪的横规矩,贪官污吏的潜规则的法酬。商家有买了洋旗,换回了被坑走的50元甚至更多。

《地霸发迹历程》

生产要素有报酬,破坏要素有血酬。血酬是破坏要素参与资源分配所得的份额。

《我发现了一个小物种》

发现的是“漕口”这个物种。漕运中的官吏从劳动人民身上搜刮钱财,“漕口”则掌握官吏违法的证据,收官吏的钱。这就是现在有人专门做掌握官员的不雅视频,敲诈官员的事。

《白员的胜局》

“淘汰良民定律”:明朝老百姓有7种压力,赋税,官吏,土匪…等。百姓为了逃避这7种痛苦,会向官吏等白员转化,白员拥有“合法的伤害能力”。这样一来,原来10个百姓要承受的痛苦,变成了7个承受。恶性循环。

宴氏转型:

晏子奉命治理一个地方,百姓安居乐业,晏子却受到齐王批评,晏子于是转变政策,搞得百姓民不聊生却受到表扬。

原因在信息渠道上。事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信息筛选者的偏好。

即使百姓的利益受损,只有利益分配的方式有利于掌握信息渠道的权贵集团,传上去的就是好话。

《农民与帝国》

“不为不可成,不求不可得,不处不可久,不行不可复”——管仲

清朝末年,鸦片战争等多次战争的失败,是福利生产集团(英国等)的暴力战胜暴力赋敛集团(清朝)的暴力的表现。

那还有没有比市场经济更高级形式呢?

  《血酬定律》读后感(十):太陽一出冰山消

本書與作者的上一部著作《潛規則》聯繫緊密。作者對基層吏治、底層社會運作規則的暴露相當徹底,向上層政治的延伸也表現出不一般的洞察力。

權力的壟斷者希望看到平衡而持久的局面,但治亂的循環一直存在。如果想把週期中起伏的曲線變得平滑一些,使動盪的幅度減小,那麼有一個詞就不該被忽視:信息。

信息具有價值。在政治上,信息甚至就是權力。往上層,元首靠的是奏章承載的信息來決策理政。往下層,官吏是靠在信息層面上的欺上瞞下,來獲得多餘的權力。

對信息的壟斷,即是對權力的壟斷。所以元首需要眾多耳目,狡猾的大臣需要社交,小吏需要跟領導套近乎、打探消息。在信息的收集和分享之間,權力也得以鞏固和分享。忠臣毫無保留地貢獻他知道的信息,是以為忠直;明君善於納諫,就是他考慮長遠,擅於收集、處理複雜的信息。

人們有普遍認可的道理,但道理不能自己落實,它是在具體的行為中展現的。「曝光」這個詞彙,經常被用作表達腐敗行為的揭示。「正大光明」通常用來形容正義。「欺上瞞下」,「見不得人的勾當」,「瞞報」,「潛規則」,「暗箱操作」,「搞個大新聞」,「道路以目」,修改歷史書,甚至廣電總局的審查,無一不是在以種種方式處理信息,從而獲得在權力上相應的結果。封閉信息是一種赤裸裸地懲戒,而洩露秘密則是對獨尊權力地傷害。

所以要焚書。《史記》和《漢書》不能亂給。真實的信息要努力隱藏起來,流行的是經過處理的八股。這是對真實權力地維護。

但特意提出「信息」這個詞,是因為它是中性的、可以技術處理的。

不需要特別的監察。監察的運作的原理是讓信息暴露的範圍大了一點,權力也就分散了一點。與此同時,成本也增加了。

不需要特別的道德和理想。道德和理想只需要私下裏講。負責運行的人,只需要像機器一樣準確地傳遞、執行信息,其他人不必理會你高尚不高尚。

不需要把權力關到籠子裏。把一切從道理上不需要隱藏的信息都公開,權力的執行者自然就懂得收斂。

不需要太監、錦衣衛、匿名信。讓潛規則見鬼去吧,只有勞動才能致富。

誰才是那個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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