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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十字架之谜的读后感10篇

2022-04-04 03:05:06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然后就是二十几章冗长无聊的叙述。虽然其他的奎因作品里面中间也灌了很多水,但是不得不说,这一本灌得有点过了。布拉特家那么多人,oyster岛上还有一帮怪人,他们之间的种种纠结,浪费了那么多笔墨,其实都是在逗你玩。我读得头都要炸了。读到结尾,只能说真坑爹,你丫凑字数骗稿费呢。

  说实话这本书的推理没有法国粉末和荷兰鞋难。可是那两本书我推理出凶手了,这一本因为线索太乱已经晕掉了,完全没心情去推理。实在不像奎因的水平啊。

  如果你要读国名系列,我推荐法国粉末、希腊棺材、荷兰鞋、西班牙披肩、美国枪、罗马帽。中国橘子不要读。这一本也不要读。否则会很失望的。

  奎因的典型特色,有一点极端重要(注意了是极端),

  那就是介于警察与侦探之间,这从父子俩的角色设定就注定了。

  这个特色,有个弊端,就是线索调查的天平会忽左忽右,随性而为。

  因为主视角是侦探,所以只会部分接收到警察的信息,

  于是给出的线索就游走于逻辑之间,时有时无,这其实是很不公平的,却一再被作者利用。

  小说往往只叙述侦探的成就,而忽略其失误,因为归根结底是作者的错误,不愿承认罢了。

  失误一:

  第二起命案,明明看到尸体现场遗留棋子,却不去想想棋子原来在哪,却要等到几天后,还要由相关人士通知才去调查。这失误太大,不仅是侦探的失误,更是警察的失误,请问这样的侦探这样的警察能破案?不,这是作者情节发展的需要,呵呵,所以作者不会承认那是失误,那是常态。

  失误二:

  第二起命案,棋盘上的指纹调查,既然已经查出案发现场,却不去好好调查棋盘上的指纹以便或许能找出对局的两个人。然而,居然放着不调查,这是侦探推理的需要,关于棋盘的推理还是本文的亮点,这时候警察就要谦逊的呆呆的站一边,呵呵。人们都说指纹调查一出来侦探小说就没法写了,所以指纹调查那是要看情况的,这就是侦探小说的艺术?调查让位推理,这就是侦探小说的胜利!

  失误三:

  失误四:

  第三起命案发生后,侦探没有第一时间想到保护最后一个人,什么你说读者不也没想到吗?读者因为不在现场只能任由作者摆布了,尼玛读者如果在现场不立即想到那就是傻子,然而侦探就是这么傻,读者被动的跟着傻。

  失误五:

  第三起命案之后,侦探需要传达人命关天的重要信息,居然不直接打电话通知警员,而是发尼玛电报,注意其它时候就用到过电话联系。而且他还只发一个人,没有确保信息传达到位。这侦探难道是初出茅庐吗?我的天,这又是戏剧化的情节发展需要,作者笑了。

  失误六:

  这又是警察调查与侦探推理的矛盾,既然安排警察涉案,尸体解剖会的吧,尸体的大致身份总能推断出来吧?然而尸体身份推断的活又交给自命不凡的侦探了,所以无头尸才得以在侦探小说中幸存。要是警察一调查,这尸体大致年龄,人种(这在本案其实蛮重要的),生前生活状态,比如这应该是个整天劳作的仆人还是不怎么劳作的主人,不就一目了然了,那侦探小说又没戏可唱了。警察的致命绝技都让侦探扔一边了,怪不得警察这么渣,那是真袖手旁观啊,侦探小说的警察原来是维持秩序的。

  失误七:

  第四起命案,现场的脚印深浅问题,警察只调查了深浅,却没调查深浅的具体程度,这又给随后侦探的推理可乘之机。原来警察不仅不干活,还是侦探的帮凶啊。

  失误八:

  失误九:

  失误十:

  说多了都是泪,不说了,好自为之。

  这本书,臭名昭著的“鲸鱼的鱼子酱”我就不想多说了,但您至于把原书中图腾的英语抄成“TOTEN”吗?书中有一章我是彻底从头到尾一个人是干什么的都搞不清楚,完全是一头雾水,直到第二遍温习时,才知道侦探们是干什么去了,但是他们究竟干了什么,我还是看不懂。不知韩老师是用谷歌翻译还是金山快译,反正肯定不是查字典字字翻译,不然以上两个错误是不至于犯的……不对,遗漏了一种可能性,查字典然后只选择第一个义项。

  之后奎因你还有一点让我要指责一下,你常常挂在口中的一句:“******(屏蔽泄底)”算什么?这句话绝对奎因的最强误导,没有之一,因为在别的书中,这句话基本有一个固定的意思 ……但在本书中,这句真把我拐到不知哪里去了,我以为他还是这个意思,结果他这句话的意思内涵太过于不丰富,多说就有泄底之嫌。但我认为这句话仍然算结结实实的误导。

  但是,虽然我对这本书码的这么狠,但并不代表这本书烂,正相反,暂时屏蔽掉坑爹的翻译,这本书绝对是非常厉害的一本,最后奎因招牌式的推理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非常简单的道理直接导向凶手,只有寥寥几样证据拼出了唯一正确的排列组合,非常纯粹直接而简单,以致于书中的其他侦探看到了结局也奇怪自己为何没有早些想到。而本书中节奏最紧凑的部分也是书中的最后一部分,还是很能令人心跳加速的。如果新星也出了这一本,那我肯定要买来看看再写一篇书评,我会对其这本书的翻译再次展开口诛笔伐。看了一半的就坚持看完吧,结尾还不错,没看过的就尽量不要踩雷了。

  再说回来。侦探埃勒里对待老警官爸爸恰到好处的调皮和安慰总

  是让我羡慕不已,也因他聪慧敏捷略浮的傲气让我对其特别的喜爱。我想所有的侦探都有这样的特质吧,不过他们因为从小就有异于常人的天赋趋势性的在选择了聪明和讨好身边人喜欢之间选择了前者而变得身心不甚健全,也只有讲故事的人才能把他们变得让无数人喜爱。这是因为,通过作者对高智商低情商主角内心的描述以及对他们行为细节的解释使他们被大众理解并接受了。当真相被揭露 凶手被指出,大家对凶手的态度也会由愤怒憎恨变成同情甚至无助,这同样是因为他们的变态行动通过侦探的推理和分析而被理解和认清了。于是皆大欢喜各归各位,侦探回老槽洗洗睡了,警察押罪犯回警局集证据准备起诉,受害者最终被安葬或者渐渐被遗忘,受害家人心情纠结的省略在作者最后一个句号里,读者把书放回书架。

  之前看网友的评论对韩长清的翻译颇有几分忌惮,真的看了书之后感到没想象中的差(除了无力吐槽的鲸鱼鱼子酱),总的来说还好吧。

  这本书让我又被凶手坑了一次,真心没想到问题在......咳,那么小的细节上。但看结尾的时候确实令人兴奋,当奎因他们追到凶手的时候,看见他的身份居然是......咳咳,我还是有节操的不剧透了。真是被坑的越狠越爽.....

  当时看希腊棺材的时候我太纠结于“挑战读者”,苦思冥想了几天没看结尾,结果还是错了.....但因为想太多也想到过真凶是真凶的可能(只零点几秒钟....每个人都怀疑一遍凶手往往是出其不意的那个什么的.....),导致看结尾失去了一定的趣味性(当然当时还是特别震惊)。这次我经过上次经验(也因为毫无头绪),锁定一个嫌疑人之后没想更多就看了结尾,果然震惊感满满的!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习惯,享受着绞尽脑汁推理的诸位可以不用理我....

  总而言之这是本不错的书,值得一看~

  此书介绍:

  《灾难之城(附册)》编辑推荐:午夜文库第100部盛装登场,埃勒里·奎因继“国名系列”和“悲剧系列”之后,重磅推出“莱特镇系列”五部曲!

  在爱与痛面前,真相是微不足道的……

  侦探小说由智力游戏升华为哲学思考的里程碑,全球销量超过两忆册,三获侦探小说最高荣誉爱伦·坡大奖。

  在《灾难之城(附册)》里埃勒里抛开了喧嚣的曼哈顿以及好莱坞,来到了有著闲适生活步调的新英格兰小镇莱维尔;不过在接下来的几年之中,这个小镇可是发生了与她的规模相较之下多得离谱的犯罪事件。《灾难之城》中的人物角色描写更加圆融丰富... 展开>>

  《灾难之城(附册)》编辑推荐:午夜文库第100部盛装登场,埃勒里·奎因继“国名系列”和“悲剧系列”之后,重磅推出“莱特镇系列”五部曲!

  在爱与痛面前,真相是微不足道的……

  侦探小说由智力游戏升华为哲学思考的里程碑,全球销量超过两忆册,三获侦探小说最高荣誉爱伦·坡大奖。

  作者介绍:

  埃勒里·奎因(ElleryQueen),推理小说史上一个非凡的名字,实指弗雷德里克·丹奈(FredericDannay,1905—1982)和曼弗里德·李(ManfredLee,1905—1971)这对表兄弟作家。他们的创作时间长达半个世纪,作品多达数十部,全球销量约计两亿册;他们曾五获埃德加·爱伦·坡奖;他们的四部“悲剧系列”和九部“国名系列”作品被公认为推理小说史上难以逾越的佳作;他们于1941年创办的《埃勒里·奎因神秘杂志》(EQMM)成为劳伦斯·布洛克、迈克尔·康柰利等推理大家起飞的平台... 展开>>

  埃勒里·奎因(ElleryQueen),推理小说史上一个非凡的名字,实指弗雷德里克·丹奈(FredericDannay,1905—1982)和曼弗里德·李(ManfredLee,1905—1971)这对表兄弟作家。他们的创作时间长达半个世纪,作品多达数十部,全球销量约计两亿册;他们曾五获埃德加·爱伦·坡奖;他们的四部“悲剧系列”和九部“国名系列”作品被公认为推理小说史上难以逾越的佳作;他们于1941年创办的《埃勒里·奎因神秘杂志》(EQMM)成为劳伦斯·布洛克、迈克尔·康柰利等推理大家起飞的平台,迄今仍是最专业、最权威的推理文学杂志之一;他们出资设立“密室研讨小组”,定期与约翰·狄克森·卡尔、克雷顿·劳森等推理大师交流、切磋……他们成就的不仅仅是自己,更为成就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书写了浓墨重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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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奎因的解释是,克洛沙克希望先靠自己找到真正的安德鲁,这段时间不希望被警方打扰,而如果自己找不到了,就希望借助警方帮忙找出来。看似没什么问题,不过个人很不喜欢这种解释。因为这种希望不被发现又希望以后被发现的情况太理想化了,相当于仅仅考虑对凶手有利的一面,而把警察知道和不知道这件事对凶手的负面影响淡化了许多。凶手应该理性一点,不能都只想自己想要的。

  关于主线,还有这么几点推理处值得探讨。

  理由:复仇这种事情只能由本人来做。如果有同伙的话,那应该会索取更多的金钱。

  复仇必须由本人来做这点我很赞同,因为当事人赞同。他说对于他们这样的世仇确实如此。但是关于金钱的部分… 也许原文我记得不对,总之如果按我现在的理解来讲,我不能接受。

  因为汤马斯能在明知有人威胁着自己的生命的时候还与之下棋,所以这个人必然是汤马斯的熟人。所以克洛沙克伪装成了熟人。

  3. 凶手是彼得爷爷小屋的主人,也就是彼得爷爷。

  门口的两组脚印是一个人留下的,而且进屋的脚印深,出来的浅。说明凶手进屋时有负重,出来的时候没有。这刚好对应彼得进屋时背着尸体的状况。

  因为,

  碘酒是跟纱布放在一起的,所以很容易觉得这两样是要同时使用的。

  就算第一眼没看到碘酒标签,也可能会觉得标签在看不见的另一面。瓶子是蓝色的,碘酒是半透明的,看不到对面的标签也很正常。

  碘酒是有气味的,稍微倒出一点也能看清颜色,并不是完全无法识别。

  下面是支线。与主线关联不大甚至无关的东西都我都默认为支线。

  支线一:太阳教的哈拉克特。

  支线二:花心汉洛敏的感情纠葛。裸体主义。

  纯粹的消遣。我没感觉到任何实质内容。在想作者是不是觉得在读者乏味时期安排点裸体能刺激人读下去的欲望… 不然好像裸不裸关系不大啊,不用裸体用A主义B主义也都说得过去的样子。

  支线三:当过坏人的福克斯。

  支线四:小偷夫妇。

  在寒假看完这部打着奎因名号的小说,那时候写下的感想又莫名其妙地消失了,现在补上。

  一句话总结自己对这本小说的感受:显而易见,失望。

  虽不想去批评这个伟大的国名系列,但和之前看过的中国橘子,美国手枪相比,真的有不少的差距。对于推理方面,也就不好吹毛求疵了,可是但就剧情而言,却有种被人耍了的感觉。大概所谓的名气确实会导致期望的上升,而一旦没有达到这种过高的期望,也就有了失落的想法。其实不止这部小说,戴维.鲍尔达奇的那部《圣诞快车》也是如此。本来带着看推理小说的心情去看的,最后才发现原来是美国的铁路介绍手册,再发现原来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最后看到了结局,才发现,原来这本小说在讲一个莫名其妙的,没有结尾的故事。不由得想起了那些蹩脚的好莱坞大片,除去了特效,什么都不剩下了。圣诞快车给我的感觉是,我直到现在还搞不清楚这本小说到底在说什么。

  说点小说之外的事,艾勒里.奎因作为我最喜欢的侦探之一,我发现自己对他其实知道得很少。我知道他长得挺帅的,戴着夹鼻眼镜,和老奎因一起住,家中还有个笨笨的管家。母亲不知道为什么已经离开了人世,后来艾勒里还结婚了。可是就像福尔摩斯的童年一样,存在于家中的秘密总是被保存得很好,无法去窥探。

  关于小说就到此为止了,以后有机会再看吧。最近得知一个著名的推理小说家又去世了,曾在一本杂志上看到,霍克的离开标志着推理小说黄金时代的结束,不知道现在的作者有谁能去接过老一辈的衣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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