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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去中国读后感10篇

2022-04-05 03:04:5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为什么去中国读后感10篇

  《为什么去中国》是一本由(澳)菲茨杰拉尔德著作,山东画报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8.00元,页数:25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为什么去中国》读后感(一):看看外国人回忆里的中国

  在图书馆翻到这本书,拿起来就没舍得放下,捧回家读了。

  作者菲茨杰拉尔德,澳大利亚人,15岁时因两篇文章对中国产生了兴趣,于是他学习了汉语,21岁时终于来到中国。在中国他几乎呆了三十年,最初他在铁路局做事,而后他帮跨国公司收购猪肠。再后来他专心学习汉语,研究中国历史。他研究了唐太宗,研究云南白族,甚至学会了白族语言。他徒步在贵州、云南、重庆旅行,吃尽了苦。他在北京、大理各生活过几年。1950年因为没有合适的工作,回到了澳洲。

  我非常佩服这个外国人,他干哪一行都很认真。会说中文的外国人,被认为是疯子,有人在中国呆了几十年,一句中文都不会说。而他一来到中国,他就用汉语和小贩讨价还价。收购猪肠时,他和工人坐在一条板凳上干活。他评价中国和中国人民,非常客观中肯。他书中的普通中国人,不论是佣人还是脚夫、导游,或者山大王,丐帮帮主等,都是十分能干可爱,维妙维肖。他叙说的语调平缓简洁又幽默。这本书包含了相当多的信息和趣闻,对地理,政治,风俗,人情都有详尽的描述,还有鲜见的历史爆料。并且有那个年代的珍贵的照片。

  他喜欢中国的文化和特色,建筑、工艺,他都深深热爱或者说迷恋。他在邓川买了一张红木桌子,给它打上蜡,擦成暗红褐色,翻山越岭,从大理运到缅甸,后来又从仰光运到英国。他说:“这才感觉这张桌子真正归我所有了。”我真很羡慕和喜欢他呀。

  他到丽江拜访了洛克,受到了殷勤却无不疑虑的接待。他写道:“洛克博士承认,我计划之中对白族的研究和他对纳西族的研究没有两样。可是,他显然觉得,大理和丽江之间一百多英里的距离近得使他很不舒服。我也有‘一山难容二虎’的感觉。”这段写得很有意思。想起在丽江的时候我还看过洛克故居呢,可惜不知菲茨杰拉尔德在大理住在哪。当时对大理觉得很失望,回头一想,觉得我远未认识真正的大理。

  这本书我最感兴趣的就是中国西南旅行的部分了。这也花了本书将近一半的篇幅,看得很过瘾。

  《为什么去中国》读后感(二):不同的视角

  其實此人是英國人,後來加入了澳籍,這本書以游記和回憶錄爲主,我覺得結構很鬆散,寫得也不是怎麽很精彩,當然也有可能是翻譯的問題。感覺比較普通。不過這人觀察的視角和別人都不一樣,可能是因爲這人是真心懷著對中國(而非所謂東方)文化的熱愛而來的,与那些到遠東謀生賺錢的人幷不相同,他主動學習中國的語言(包括少數民族的地方方言),在當時的外國人中,是很少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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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想呆在上海,更不想在這裏謀生。我發現,上海是一個毫無吸引力的地方。雖然這裏中國人和外國人混雜在一起,而且中國人占絕大多數,但上海的建築風格却不倫不類。那是一種被淘汰了的、英國和歐洲古典風格最坏的類型,充分反映了19世紀末、20世紀初那種低級的審美情趣。

  這種評論在人人都說外灘好的現在看來,似乎特別有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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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貴州,地勢比較低,經常云霧繚繞。那時,人們用幾句“順口溜”描述貴州省:“天無三日晴,地無三裏平,家無三塊銀”。在這幾句“順口溜”後面,我再加上一句話:“沒有三家乾淨的inn”。(這個韻脚倒是押得極巧XD)

  《为什么去中国》读后感(三):为什么去中国

  旧时的月亮早已褪了颜色,成了一盏橘色昏暗的台灯,但还是照见了现在的这些人,来来去去。但对于一个外国人来说适应能力尤为重要,已经渐渐把这个四处硝烟弥漫的城市当做了第二故乡,与它同悲喜共欢乐,来这个满目疮痍的国家仅仅是因为少年时的一个梦。

  角度不一样看到的东西也截然不同,尽管总有一天要离开,但毕竟此刻是在这片土地呼吸着这里的空气,看着这所有的改变变得更坏或者更好,穷人永远被欺诈,建筑揭示了一个国家的风貌,譬如当时的上海外滩,尽管一切都跟作者想象的不一样。

  书中所说的是军阀混战的中国,但对于时下的年轻人而言却更像是一个陌生的世界,因为无法体会今天在可以微笑说再见的人,怎么明天就成了一具尸体,因为害怕炮火然后被殃及,四处东躲西藏,这在现在有些无法想象。

  而那个世界的确如此,人民积弱国家混乱,即使如此活着的人唯一想的也还是怎么继续活下去。这是一个过去时光的片段一个剪影,当作者带着新奇的阳光去看待这段或许不总是快乐时光,可却如实的记录了这一切。

  在作者眼中社会各个阶级的人,都是活灵活现充满趣味的,其中也不乏承重之处当他说起云南的挑夫,以及在肠衣厂工作的那些工人的时候,描绘的工人都很形象。对待这个中国他是用客观的眼光去看待,从书中可以看出他对中国了解是比较全面的,无论是地理还是民族风俗都如数家珍。

  这本书或许不能当做一本严肃的书来阅读,但是作为一本游记是很精彩的读物,书中照片也拍摄得很写实更加让读者有种正在跟他一起经历了各地人情风俗的感觉,来过中国的外国人无数,可是能写出这样一本写实朴素有趣游记的人却不多,当一个世纪过去了,也只有通过这些侧影去揣想当时的景象。

  菲茨杰拉德先生向读者展开了旧时画卷,翻开了尘封的记忆。

  《为什么去中国》读后感(四):落叶归根与落地生根

  曾有人说中国人讲究落叶归根,西方人则是落地生根,作者的家族史似乎证明着这点。

  术中最精彩的部分应该是两次西南游记,篇幅占了全书将近一半。抗战前的西南地区似乎是个死角,描述这一时期这一地区的书好像不多,艾芜的《南行记》是其中之一,两书若对照阅读也颇有趣。书中的老照片也很精彩也许是书中最有历史价值的部分。

  《为什么去中国》读后感(五):历史的细节

  昨天读了Charles Partrick FitzGerald的中国回忆录,诙谐生动,从头至尾读下来,每每忍不住笑出声。FitzGerald是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东方历史教授,出生于英格兰,立志很早,15岁上读到《泰晤士报》关于中国被废黜的清朝皇帝复辟的报道,中国这个遥远神秘的国度激起了他无限的兴趣,“中国,才是我应该努力研究的主要目标”。

  21岁第一次去中国,此后三十年,几乎都生活在中国(间中返回英国),足迹踏遍上海、天津、北京、唐山、武汉、湖南、山西、河南、贵州、云南、四川等地,其间许多细节,在孤陋寡闻的我读来,未曾听过想过,破碎的历史认知中添上一些具体的枝枝叶叶。

  FitzGerald到中国的第一站是上海,只停留了4天就北上。他并不喜欢上海,“上海是一个毫无吸引力的地方。……上海的建筑风格却不伦不类。那是一种被淘汰了的、英国和欧洲古典建筑风格最坏的典型,充分反映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那种低级的审美情趣。……这是那个不幸的历史时期,欧洲人对中国影响的标记。”

  对照阅读伍江的《上海百年建筑史1840-1949》(2008第二版,同济大学出版社):1920-30年代,上海外滩建筑进行了大规模的改建和重建,外滩建筑风貌基本形成。被西方人所诟病的西方复古建筑在上海人眼里从来不代表一种保守的建筑观念,相反,是代表着一种新事物。而当时西方如火如荼的现代建筑波及上海,并没有与复古建筑思潮对立,而只是多了一种摩登式样而已。所以,在上海对立的西方复古建筑和现代建筑甚至和谐地结合在一起,采用现代建筑材料和技术(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框架结构),外表则披上复古建筑的外衣。

  两方从各自的历史文化背景出发,得出不同的结论:被FitzGerald视为不伦不类的,却恰恰是另一方眼中的特色所在,甚至是可资炫耀的。殖民者把自己记忆中的母国建筑特色照搬到上海来,同时又受到本地材料和施工的影响,最后产生了一种新的建筑风格。有点类似于西方城市中的唐人街,异乡的华人把记忆中的建筑和街道样式重建,诸如超市中陈列的来自母国的商品尤其是食品,播放的音乐,都是曾经生活片段的截取,尽管母国早已物是人非了。

  伍江还特意提到,上海近代建筑业发展最高潮的1930年代,适逢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大萧条。当时上海经济不可避免受到波及,对外贸易下降,但建筑材料进口却大幅上升,欧美建筑材料大批廉价倾销至上海,嗅觉灵敏的房地产商利用廉价材料和劳动力,竞相投资于高层建筑,从而在经济萧条期反而出现上海建筑业的空间繁荣。读到此,不由想起David Harvey的资本循环论,为了解决资本主义投资过剩的矛盾,资本从一级循环(生产性投资)流向二级循环(建成环境),从一国流向他国,流向新的利润增长点。

  回过头,继续说FitzGerald。当时上海有英租界、法租界,为何没有美租界?FitzGerald解释说,美国国会打着“强烈反对一切形式的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幌子(毕竟美国摆脱英国的殖民统治为时不久),拒绝单独划租界,但是又不肯放弃在中国享受治外法权的特权,于是跟英租界合并成一个所谓“公共租界”,既行了殖民之实,又全了“反殖民”纯洁之名。

  FitzGerald北上后,在京津唐一带生活。1924年特特参加天津二十五年一次的“天后移驾”。天后主要是南方福建、广东、香港、台湾渔民的保护神,怎么天津也有?原来天津广东人很多,拜毗邻香港优势,许多广东人在香港的造船厂掌握了机械制造的技术,成为当时为数不多的具有专门技术的产业工人。北上的广东人把对天后的崇拜也带到了天津。通过天后移驾,祈求南方人万事如意,也许还能预示同为广东人的孙中山事业的成功,FitzGerald甚至说“中国是广东人的中国”是1920年代中期革命派的强烈愿望。

  1925年,FitzGerald南下汉口,在一家做“肠衣”生意的美国公司任职。这家公司其实是芝加哥阿莫尔肉食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为美国的香肠生产提供肠衣。芝加哥作为在19世纪末兴起的大都市,其支柱产业之一就是屠宰业和肉类加工业,把猪肉加工成培根、热狗之类食品在运往美国各地,每年“七月四日”独立日是热狗消费的旺季。FitzGerald供职的这家公司负责在湖北、湖南等地向农民收购并加工肠衣,累积起来5月份之前在上海装船越过太平洋运往美国——原来中国制造在当时已开始,只是不知中国供应的肠衣在芝加哥热狗厂中占的比例有多高——我还以为玉米地爱荷华州养的猪已经足够美国人餐桌所用呢,不过如果中国制造更廉价,为什么不呢?

  1930年,FitzGerald在云南、贵州和四川腹地旅行,有三个脚夫随行。一个脚夫负责挑行李衣物,两个脚夫专门挑钱。当时的云南贵州乃偏僻山区,没法邮寄,也没有钱庄?所以只能携带现金,而且必须是云南流通的银元,用来支付旅途中吃住的花销和脚夫的工资。“走到终点,他们挑的银币与出发时同样多(应该会少一些吧,吃住呢?),可是到那时,银币就属于他们,而不属于我了。”

  到遵义的时候,向导厨师脚夫们把身上每一分钱都投资在当地特产银耳上。因为交通不便,银耳的价格在遵义和重庆的差价可达10倍,相比沉甸甸的银元,银耳可谓更划算的投资,是名副其实的“山珍”。

  一路前行,碰到了四川背盐的“背仔”,沉重的盐饼一旦背上,就不能坐下,因为没法再站起来;一旦滑倒,就会摔死、冻死,同伴自身难保,没法营救。FitzGerald一行碰到很多摔死冻死“背仔”,血泪斑斑。

  FitzGerald提到刚传入中国的电灯,出于对奇妙光明的崇拜,不分昼夜地亮着。他还补充1920年代日本农村的电灯也是24小时亮着。没有开关,要关掉,除非拧下灯泡。

  1935年,FitzGerald参加了马林诺夫斯基为期一年的培训班之后,于1936年到大理研究白族。云南真是西方人眼中的香格里拉,FitzGerald很有点政治不正确的说:“世界上气候温和而尚未被瓜分的土地为数不多,女王维多利亚的政府拒绝吸收云南加入英帝国(19世纪云南穆斯林反抗满清王朝建立了一个短命的王国,王国的苏丹曾请求维多利亚女王的保护,不过被拒绝了),就失去了拥有其中一块的唯一机会,西方各国的人也就失去了幸福地在那里定居的机会。”

  FitzGerald注意到,白族姑娘挑着担子走4、5英里赶集做买卖,所以缠足的风俗从来没有在白族中盛行过,云南只有社会最高阶层中为数极少的老太太才缠过脚。除了大理,FitzGerald还深入云南腹地,考察白族居民居住区到底延伸到何处。旅途中雇佣的两个人曾经被长征的共产党征用,他们说红军给的报酬很高,吃得也很好。事后,牲畜都完好的归还。如果牲畜出了问题,还给予赔偿。FitzGerald评价说红军的纪律给中国西部、中东部乃至北部的普通老百姓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当时,斯坦因(罗克)也在云南丽江考察,惜乎大家的势力范围似乎过近, “一山不容二虎”,坦白得让人捧腹。

  1948年末北京围城,FitzGerald适逢其时。北京市市长何思源,几乎与周恩来同期留法,是谈判的主要牵线人。傅作义与统率围城部队的林彪有成见,不利于谈判,于是林彪被调到南京,由聂荣臻代替——出自周恩来的刻意安排。谈判进行的同时,也在着手攻城的准备。聂荣臻曾向梁思成咨询北京城墙什么部位可以作为爆破的突破口,既不损害古老文物,又对居民住宅损失最小。梁思成指出,北城城墙的东部,日本人曾修过一座新城门,城墙里只有一大片空地,可为攻城突破口。当然最后幸好是不必走这一步棋。

  另外一个好玩的地方,FitzGerald不只一次以朋友和自己的经历,提到中国算命先生神秘而准确的预测。

  总之,很享受《为什么去中国》阅读过程,FitzGerald带着对中国的兴趣,学习中文、方言还有白族语,与老百姓交往,怀着对人类苦难的同情,例如书中描述汉口纤夫的艰辛时,“对于什么是‘人类的苦难’一定会有难以磨灭的印象,一场‘真正的革命’,即使不是行将发生,也是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但是并不沉重,笔触幽默风趣。翻译也不错(虽然把汇丰银行翻译成“香港&上海银行”),基本把作者谐趣生动的语言传达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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