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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要地老天荒》经典读后感10篇

2022-04-07 03:31:28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突然想要地老天荒》经典读后感10篇

  《突然想要地老天荒》是一本由墨宝非宝著作,上海华侨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80元,页数:759,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突然想要地老天荒》读后感(一):有你的一生一世

  偏爱于古言的人,完全没有看过军火类的文

  并不清楚这样的生活本应该是什么样子

  但是墨宝写的足以让人感到危险,惊心动魄

  又恰恰是危险之中的一段纯洁之爱,就像出淤泥而不染,足够吸引目光。

  我很喜欢这个女主,足够聪明足够冷静也足够会爱。

  男主也是一如既往的男主性格,既然爱就不撒手。

  “我程牧阳,在十四岁以前信佛,十四岁以后,我信的只有她。“

  从那个文弱的程牧阳到后来的程牧,他其实一直都吸引着她吧

  只是后来的程牧阳,以她为信仰的程牧阳,充满危险,但又吸引诱惑着她。

  她是他黑暗中唯一的光。

  这个世界要有光。

  于是,他们遇见,相互拥有。

  有你的一生一世,才足够一生一世。

  《突然想要地老天荒》读后感(二):这个男人的信仰

  看这篇《突然想要地老天荒》全文都保持在神经高度紧绷的状态中看完的。感觉就好像是在看一部好莱坞式动作大片,紧凑流畅的故事,刺激紧张的情节,当你刚刚为故事里的主角庆幸而捏一把汗的时候,新的危机又接踵而来,让你的神经又不由自主的紧张起来。这里没有上世纪90年代西瓜刀砍人的古惑仔桥段,这里有的是全球百年黑帮世家间相互博弈争霸血的角逐,用智慧重审时局大盘的谋略。

  南北和程牧阳初逢于比利时E40公路900多公里的大堵车的风雪之中,这场相逢南北记住了这个彼时还叫做程牧的男孩。再相逢的时候“程牧”已然成了程牧阳,他不再是南北有限认知内在比利时通才硕学的物理高材生了。程牧已远去,站在她面前的程牧阳是俄罗斯百年黑帮军火世家的继承人,是杀伐决断的主宰者。再接下来的接触中南北被这个魅力的男人所吸引所诱惑,其中更多的是南北对程牧阳的试探和考验。“我程牧阳,在十四岁以前信佛,十四岁以后,我信的只有她(南北)。”没错,他做到了,他可以失去一切,但唯独不能失去南北,因为她是他此生活着的唯一信仰。他可以为他化身为阿鼻地狱的阿修罗泣血舞刃伤害过南北的人。我喜欢这个男人,他霸道却又温柔,血腥而又笃佛,沉默的把爱放在心里,用细节的行动去包围她温暖她,把她转换为他心中的佛,心中唯一的信仰,宠她爱她呵护她。

  墨宝非宝行文中散发着一种欧洲绅士成熟优雅的气质,使我更加期待“一生一世”系列中的其它故事。

  《突然想要地老天荒》读后感(三):乱世之中,我只护你一人

  这本书对于我有着很特别很特别的意义。

  一月份的时候看完了这本书,因为这是牛津这里公共图书馆为数不多的中文书之一,而我平时闲来无事就喜欢看看言情。整个故事很吸引人,完全放不下来。男女主角在刀光剑影中,一次一次的命悬一线,但是他们走下来了。因为他们选择了不忘初心,很羡慕这样的乱世爱情。

  人生通常比韩剧更狗血,我的人生一直就是如此。我喜欢程牧阳,因为他在外面的腥风血雨,一点都没有影响他对南北的保护。他也许双手沾满鲜血,但是在南北面前,他只是一个手足无措的大男孩。他会发怒,他会失控,他会不理智,但是这一切就是为了南北。真正爱你的男孩,在你面前都是幼稚的,而在你危险的时候都是在那里的。当你危险时他没有出现,以后其实你也不再需要他了。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刚刚和我交往两年的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分手,他是我的初恋。太多次的不理睬和谎言,让我到最后真的很心寒。

  一个月之后,我笑着对L说,你看看,程牧阳好像你。他笑着说,这不好吗,你看完一本小说,男主角活脱脱的出现在你面前了,还在追你。

  混血,住在边境,军火商。L是闺蜜的大哥哥,也是我从没接触过的一个职业。因为家庭原因,社交的环境都是文人墨客,商人律师。初次接触L,我用我的社交手段和他迅速的熟悉了起来,虽然我们相隔几千公里。我和南北很像,我从不轻易相信任何人,而如同程牧阳一样的存在,自然是我不相信。直到我看见了我闺蜜和他打靶的图片:那些子弹的大小,让人怀疑是不是靶场。

  因为是混血,L有着程牧阳一样让人过目不忘的五官,极其年轻的年龄,以及流利的语言功能。他的母亲是那么虔诚的信仰佛教的一个国家的人,让他变得无比孝顺。他不愿意谈他的职业,只是用“做出口的”一笔带过,云淡风轻的表示自己不愿意谈这个。我有些不耐烦,觉得什么出口,要这么神秘。歪打正着。

  我没有南北那么美,也不是吃苦吃习惯的人。南北有南淮护着,而我只有我自己。南淮是爱这个妹妹的,无论出现什么,南淮都会护在南北面前。他是暴力的,他能一拳打碎别人的鼻骨。他也是温柔的,他是无论多讨厌程牧阳却因为妹妹而对他手下留情的。这是一个妹控的男人,也是一个温柔的男人。他的棱角,被南北一点点磨平。

  L喜欢上我,是因为我的朋友圈。其实平常他也忙,不怎么聊天。但是他一直在默默为我的朋友圈点赞。我分享的金融,女权,笑话,测试,星座,他都会时不时留言两句,句子里越来越多的调情。他不喜欢麻烦,就像程牧阳,他只用微信。太完美,我有时候都不相信这是真的。

  他是浪漫的人,选择了情人节告白。程牧阳是浪漫的,他是给了南北惊喜的人,他是强势的将南北护在身后的人。也许所有的女孩子都希望程牧阳那样的一个人:黑帮,军火商,混血,强势。他是乱世中能够护你的那个人,他是强势却温柔的,他是你唯一的。

  我不是南北,我却找到了程牧阳。这种感觉太美好。

  《突然想要地老天荒》读后感(四):勇气比能力更重要

  让人一口气读完的小说其实很多,但这本在阅读过程中忍不住要平复心情,又忍不住不激动。

  程牧阳,精通六国语言,法语、俄语、缅甸语、英语、马来西亚语、中文。通常极具语言天赋的人,智商都很高。毫无疑问,对于大多数人的生活,毒品、军火、CIA......都是太过遥远的词语。享一般人享不了的福,就要受一般人受不了的苦。书中无数次惊心动魄、刀尖游走的情节,无疑使这句话最好的注解。

  十四岁在缅甸,程牧阳被南北无意间搭救,从此他的信仰就是她。

  二十岁,欧洲比利时,你只是欠我债的南北,从来不是别的身份。

  二十七,台州祭祖,七千万的手镯给你的“女朋友”;千岛湖,千年古城的惊艳,我的答案是Aa

  二十九岁,失而复得。

  想要去冒险,要有放手一搏的勇气。

  你会明白,勇气比能力更重要。

  《突然想要地老天荒》读后感(五):最近看了很多墨宝非宝的书。

  第一本看的是墨宝非宝的《至此终年》。顾平生和童言的故事,师生恋,男主因为非典后遗症失聪了,可能我慕残了瞬间迷上了。其实吧我不是很喜欢师生恋类型的故事,尤其是女主还是个同龄人的时候,就觉得难以接受啊。整本书蔓延着淡淡的忧桑。平生一顾,至此终年。

  某晚《圣经》看了会儿后选了墨宝非宝的《念念不想忘》,调节下情绪。司念和程晨的故事,编剧和导演。比较简短,大概也就100多k,而且过程完全不纠结,初恋,破镜重圆,算是小甜文吧,可能是短又甜的关系,感觉没有特别深,打发1个多小时的时间还是可以的。作者打算写下部来着。

  前几天重温了《一生一世》,出版名《突然想要地老天荒》。程牧阳和南北的故事,本文极端不现实,三观不正型。黑道文,男女主家族都不可小觑。还走向了国际,俄罗斯,CIA什么的。过程算是一对一吧,没有很折腾,就是有外来风险。结局he,还生了个女儿。

  前天晚上看完了墨宝非宝的《轻易靠近》,萧余,许南征,韩宁,两男一女,高干小虐,其实两个男主我都挺喜欢的。萧跟许可以说青梅竹马,萧又暗恋许多年,终于在一起了吧,为了我看来完全不是问题的问题分手了。韩在我心里就是典型男二啊,各种痴情。没想到上位了。不过作者说结局会改。

  昨晚失眠看完了墨宝非宝的《轻易放火》,佳禾、易文泽,小编剧大明星。过程完全不纠结,极端生活化,比较清口,算是小甜文吧,400多k左右。虽然男主有前妻,不过完全没有在前任上犯错,对女主可谓极尽宠爱。作者好像自己就是编剧,所以有时候会隐射下。没有特别好看打发下时间OK。

  总之这个作者的书还是可以的,就是现在出书版的很有限。

  《突然想要地老天荒》读后感(六):这才是真正的黑帮!

  这是一篇不同于任何一篇现代黑帮题材小说的作品,你不会看到狗血言情剧里那些小打小闹,女主为男主拈酸吃醋因为误会而分离的戏码,因为男主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他从头至尾只有女主一个人;你不会看到香港古惑仔似的黑帮厮杀争夺地盘的刀光相向,那个太小儿科,因为这里的黑帮厮杀绝对是你想不到的磅礴大气的场面,你会见识到什么才是黑帮世家、什么才是黑帮教父似的存在。墨宝的每一篇文都会带给你惊喜,不会千篇一律一种风格,而是在不断进行新的尝试自我进步,这篇文其实是相当难以把控的一个类型,可以说墨宝给自己设了一个难度坎儿,太过大气的背景和故事都很容易被写空,往里头塞东西也不容易自然,可是墨宝却轻而易举的用她的笔头儿给我们呈现了游离在我们的眼界之外的黑帮巨头世界,看的过程不禁感叹这种掌控力的把握恰到好处。而墨宝的招牌在于男主角总是刻画的让读者想要占为己有,程牧阳就是这样一个依旧让人嫉妒的的男人,男人嫉妒他的能力和叱咤风云的手腕魄力,女人爱慕他的英俊伟岸的外貌和冷情气质。可是他们都看不到程牧阳的另一面,温柔、克制、内敛、深情,只有南北才见识过深切的感受过,因为程牧阳只把他的温柔给南北一个人。

  “我,程牧阳,在十四岁以前信佛,十四岁以后,我信的只有她。”

  程牧阳很早以前就认识了南北这个小姑娘,只是多年后的南北不再记得他。在南北看来他们的初识发生在一场九百多公里的堵车中,外面风雪肆虐,南北却认识了一个叫“程牧”的男孩儿。在比利时的一段插曲成为南北的一段回忆,图书馆的陪伴、宿舍里的融洽交谈,让她记住了程牧,可是离爱上他还有一段距离。程牧阳当时并非刻意隐瞒自己真实姓名,只是在比利时为了安全人多耳杂需要适当伪装。南北是从什么时候爱上程牧阳的呢,是在纷繁的枪火当中,她看到了真正的程牧阳。程牧阳永远是把南北放在第一位,即使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南北活下来他也甘愿这样去做,他知道自己满身血腥,他信佛信因果轮回,所以今世他爱着南北护着南北,却不敢再奢求来世。他们之间的爱是经受了枪火的洗礼,超越了生死,不再受限制于任何的禁锢。

  程牧阳这个男人融合了马龙白兰度《教父》一样的气魄,又有《乱世佳人》瑞特巴特勒船长那般自持的魅力,他的爱给了谁都是一辈子的事,不会再有任何改变。墨宝给我们来了这样一篇惊心动魄的黑帮大戏,让我看到了黑帮家族的那种用血拼出来的传承,即使满手鲜血也要擦净后才会去拥抱所爱之人。这就好像在看一部好莱坞巨制大片,看的过程非常爽,又舍不得那么快就结束,想着再来点儿吧再来点儿吧,这种好文带给我的快感是一种绝佳享受!所以我可以肯定果断的说,这才是真正的黑帮!这才是真正的黑帮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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