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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的读后感大全

2020-11-05 02:03:47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刀锋的读后感大全

  《刀锋》是一本由毛姆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5.00元,页数:707,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刀锋》精选点评:

  ●一本人生理想的书籍,与其说是小说,不如说是纪实,作者同时作为书中的角色存在,以一个参与者的角度描述了不同的人生选择。整本书都在回答一个问题:活着是为了什么?但到了书的结束,作者也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这是一个需要个人思考的问题,也是一个因人而异的问题。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从头到脚的大不同,在于人作为思想个体的独一无二。总有一种追求值得人们去付出一生,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有种不枉此生的自我安慰。第一次看这样的书,其实我也同拉里一样,对人生充满疑惑,特别是在拉里夜以继日地待在图书馆阅读心理学的书时,突然有种这就是我的奇妙感受。以一种听故事的心态看完整本书,也没有思考和摘录,只想要自己最后的最后,不同的人生道路是怎样不同的终点。值得再次品读的书籍,我想到时我会有不一样的感受。

  ●一本在迪吧看了多半的书。。偷册子的??拉里让我想到了马丁,或许有某些重叠。

  ●《刀锋》是一部出乎我意料的小说。想不到在这个七八十年前发生的故事里,有我的同道中人。参加过一次世界大战的拉里,从战场上回国后,对人生为什么有恶充满迷茫,用了十多年去读书、求解、寻道。他没有“修行”的概念,除了每天大量读书,从西方晃到东方,其他随遇而安,喜欢自嘲“loaf”。这词的字典解释是“游手好闲、虚掷光阴”,书中翻译为“晃膀子”。以后我也可以自称“loafer”了。

  ●太好看啦

  ●毛姆虽然是一个二流中的一等,比起其他作家的写作能给我们生活的那一点教益,却一定不失色。刀锋和月亮与六便士一样,给年轻人更多熟悉的感觉。时代的布景变幻,剧目的主题其实还是一样的。幸福,追求自我,婚姻,入世与出世,享乐,平凡与崇高。

  ●我就读过毛姆的3本书,奇特之处就在于这三本仿佛之中是一本书,令人深思出窍于某刻的一本好书。

  ●维特根斯坦的友死阴影,维是固执的,一枚理工男追索意志答案,哲理贯穿生命的毛姆式记录,描绘的哲理品悟少了点。

  ●毛姆很会讲故事呢。

  ●我有着拉里的向往,也有着伊莎贝儿的追求。不能说对错,这只是每个人对于生活的价值衡量所做出的抉择。

  ●起初,以为能找到某些困惑我事情的答案,看完后,知道这是一部小说。

  《刀锋》读后感(一):《刀锋》书摘

  毛姆 著

  周煦良 译

  1、小说不是历史,不需要反应一个时代的全貌,但它反映的那一部分,特别是其中的人物,必须给人以真实感,不能只是影子。——P13

  2、男的女的,不论经过怎样悲欢离合,终于被撮合在一起,两性的生物功能已经完成,兴趣也就转移到未来的一代上去了。——P17

  3、也许他的生命一朝结束之后,这一生留在世界上的痕迹并不比石子投入河中留在水面上的痕迹为多。——P17

  4、了解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觉得一个人除掉他本国人以外,很难说真正了解什么人。因为人不论男女,都不仅仅是他们自身,他们也是自己出生的乡土,学步的农场或城市公寓,儿时玩的游戏,私下听来的山海经,吃的饭食,上的学校,关心的运动,吟哦的诗句和信仰的上帝。这一切东西把他们造成现在这样,而这些东西都不是道听途说就可以了解的,你非得和那些人生活过。要了解这些,你就得是这些。正由于你离开观察不能了解一个对于你是异域的人,要在书中刻画得真切就难了。——P18

  5、在有经验的老师指导下,你可以学得快得多。你假如没有一个人指导,就会糟蹋掉许多时间,走冤枉路。——P49

  6、接着你就想到一个在一小时以前还是个有说有笑、充满生气的人,直挺挺躺在那里,就是这样残酷,这样没有意义。你没法子不问自己,人生究竟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仅仅是盲目命运造成的一出糊里糊涂的悲剧。——67

  7、你竭力想要不理会社会舆论,可是,这不容易。当社会舆论对你是敌对时,你心里也变得敌对起来,这样你就得不到平静。——P67

  8、一个人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却免不了要使别人不快乐。——P97

  9、青春是稍纵即逝的——P138

  10、他现在六十五岁,头发花白,脸上有皱纹,眼睛下面有眼袋,但是仍不服老;身材依然瘦削,而且和过去一样腰杆笔挺;在烟酒上向来有节制,而且很注重外表。只要他能够有伦敦最好的裁缝给他做衣服,有自己的特约理发师为他理发修面,有推拿的人天天早上来使他的优美身形保持常态,他决不听任自己的身体受到时光的摧残。——P145

  11、幸福的婚姻必须建筑在共同物质利益的基础上。——P210

  12、“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

  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

  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

  火快烧残了,我也准备离去。“——《想象的谈话》沃尔特兰道尔——P236

  13、自我牺牲是压倒一切的情感,连淫欲和饥饿跟它比较起来都微不足道了。它使人对自己人格做出最高评价,驱使人走向毁灭。——P246

  14、总想把幸福建筑在物质上,但是,幸福的取得并不靠这些,而是靠精神。——P325

  15、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P325

  16、钱有一个最大的用处,就是节省时间。——P327

  17、钱能够给人带来人世间最宝贵的东西——不求人。——P329

  18、他没有野心,不要名;他最厌恶成为知名人士;所以很可能安心安意地过着自己挑选的生活,我行我素,别无所求。他为人太谦虚了,决不肯使自己成为别人的表率;但是,他也许会想到,一些说不上来的人会像飞蛾扑灯一样被吸引到他身边来,并且逐渐和他的热烈信仰取得一致,认为人生最大的满足只能通过精神生活来体现,而他本人始终抱着无我和无求的态度,走着一条通往自我完善的道路,将会做出自己贡献,就如同著书立说或者向广大群众发表演讲一样。——P361

  《刀锋》读后感(二):圣徒

  如何成圣, 怎样成佛。

  1) 毛姆对西方的描写。西方文化的自信在一战后轰然倒下, 10年后的经济危机更是对仅存的世外桃源的美国进行了新一轮打击。出路在哪里?文化, 政治还是商业。 更难的是,如何在一个日益混乱的社会中成为圣徒?

  主人公 Larry是个圣徒的例子。必须是孤儿,没有特别的社会关系, 没有家庭的累赘。 有足够生活的钱, 可以上路。有一颗善良的心和寻求真理的直觉。在世俗的社会里保持清醒和足够的自制, 有着接受知识的头脑和胸怀。路途中, Larry去了印度, 但是他想要成为的圣徒绝对不是印度和东方的模式。 如果看的足够仔细, 全是是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希腊的影子。

  2) 毛姆对人生的描述。

  毛姆先生最经典的对人性描述出现在《月亮和六便士》当中:Human nature is a nuisance, isn't it? 这种毛姆式的重重反问, 对性对天性束缚的不满没有出现在《刀锋》中。 刀锋中的人们个性张扬, 而又各得其所。正如结尾,For all the persons with whom I have concerned got what they wanted.

  3) 毛姆对女性的描写.

  毛姆的魅力在于故事的讲述, 对人物的描绘, 而其中对女性的描述更是生动深刻,形象各异,又不乏生趣。 他笔下的年轻的Isabel: a pear, golden and luscious, perfectly ripe and simply asking to be eaten. 这个梨的比喻,其中的甜美远远超出了村上春树笔下的“绿子就象春天的小鹿一样迎着阳光在草地上撒欢” 。而对Isabel的perfect taste和ruthless determination(并非是褒义词)的欣赏, 即使有这些缺点,毛姆并没有改变自己的欣赏态度, 只是很直接指出,她缺少了关键的一种品质:Tenderness. 对于工业时代的万千女性,是个十分地道的剖析。

  4) 毛姆对哲学的描写。

  毛姆在1938年到过印度,他笔下的印度宗教归于神秘主义。主人公Larry的开始不过是想弄明白人生和善恶的由来,"I want to make up my mind whether God is or God is not. I want to find out why evil exists. I want to know whether I have an immortal soul or whether when I die it is the end" 。印度教义的神带有轮回的概念, 于是善恶是前生的积累,有了理性的源头。于是理性和神性一起被挖掘,人们不再需要一个世俗的神来完成拯救,而是“ look for comfort and encourgament in their own souls", 于是“ God is within me or nowhere"。刀锋过后, 人变成自己的神。 成就于今生, 眼光落于来世。 世俗的超越就是这样产生, 在这个过程中神秘主义赋予了主人公某些超人的能力, 来证明这种个人的神性。完成的途径?毛姆的答案是知识。 "Salvation...through the hardest, is the way for knowledge", 在完成升华之后" I had a sense that a knowledge more than a human possessed me"。 这是毛姆在刀锋这本书中露出了唯一”狐狸尾巴“, 毕竟涉及真正的人生哲学不是西方人的特长。西方文化的魅力,还是来自于希腊和罗马。

  5) 译者的文笔

  前面的三十来页周煦良先生翻译的《刀锋》真实难以下咽,决定还是去读毛姆的原著。句如劈柴, 味同嚼蜡。而傅惟慈先生翻译的《月亮和六便士》则完全不同, 傅先生笔下的毛姆自然流畅, 人物丰满,毫无生顿。其实周先生的翻译相当有功力, 特别是论述(论理)的部分。 但是描写的部分则缺乏生气,老气横秋。也许是年纪, 也许是心态。

  《刀锋》读后感(三):各得其所

  我从来都不是无神主义者,我相信这世上存有鬼魂,有些人具有预知的能力,而另一些人则可以追溯并非亲眼所见的历史。我相信有一些人生来具有灵性,他们比别人更容易顿悟,更超然于世。

  我还相信,人们生来具有的天赋和资质,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能够成为什么样的人,这远非他们的后天环境所能够改造的。

  一些人生来就具有成为首领、长老、或者被人供奉之人的天资,这甚至是他们的使命。

  最简单来说,我认为即使给艾略特和拉里一模一样的人生,他也不会想到去印度寻求真理。

  所以究竟幸福是什么,如何获得它,每个人都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哲学以及目标。

  毛姆在本书的结尾处写道:“书中和我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儿在一个活跃而有文华的社会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可以每天从早上九点到下午六点上班;苏珊鲁维埃得到生活保障;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

  我认为作者在本书中安排的人物角色存在某种从物质到精神追求循序渐进的关系,艾略特无疑是十足的物质主义者,他爱慕虚荣,一心想成为社会名流,把毕生热情都献给了宴会,甚至没有娶妻生子,奄奄一息之时还忘不了请毛姆代笔写一封宴会邀请函的回执。

  格雷也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当他失掉财产和工作后染上了头疾,痛不欲生。但他怀着最忠诚和最谦卑的心爱着伊莎贝儿,他有着对爱情最原始的追求。从这一点上来说,他多多少少具有一些精神追求。

  而伊莎贝儿,在精神层面她比格雷更进一步,虽然她也热爱珠宝和豪宅,认为没有充裕的物质生活就过不下去,但是她毕竟爱上了拉里这样一个超然的人,如果他不是一意孤行想要“晃膀子”,她会嫁给这个比格雷要穷得多的小子。再者,在格雷遭破产变得一文不值之时,她丝毫没有动过离他而去的念头,而是在他左右给他鼓励和无微不至地照顾。这对于很多女子并非易事。书中有这样一段描写,伊莎贝儿对毛姆说:“看见格雷这样一个大块头被这样纯洁、这样美的感受提到这样高的境界,叫人简直要哭出来。如果天上有个上帝的话,那么格雷是非常接近上帝的。”无论如何,伊莎贝儿欣赏具有精神追求的人,她甚至不惜将自己的丈夫美化或想象成这样的人。

  接下来便是苏珊,她虽是个模特兼妓女,却对艺术具有一种天生的领悟力,她从给画家收拾屋子,到学会辨别画家品质的好坏,到自己变为画家并没有用去多少年,这无法单纯靠和画家睡觉睡出来。她身上具有对美的洞察力,使她最终接近了艺术。

  索菲虽然自甘堕落,却被拉里认为是唯一可能与其结婚的人。书中描写年少的索菲和拉里一起在榆树下读诗的文字很感动人。按照拉里的话说,索菲“蕴藏着灵魂美的种子”,之后她变得堕落,正是因为她爱得执着,又富有灵性。

  当然,最后是拉里,他无限度地向精神世界倾斜,最大程度上地抛弃了物质和生理需求。当人们不得不面对所爱之人的死亡时,都会觉得痛苦甚至心灰意冷,但并没有多少人会因此想到善与恶、生与死这些超越生活经验层面的哲学问题。然而拉里却因此饱读诗书、遍游世界去寻找答案,最终接受了爱与恨、醉与恶、美与丑是无法分隔的一物两面。

  我想,毛姆向我们展示了生而为人的各种形态,我们大体都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说得出自己是伊莎贝儿还是索菲,我们都在物质与精神需求的矛盾平衡中,选择着适合自己的配比额。无疑,我们钦佩、甚至羡慕像拉里那样追求纯精神生活的人,然而我们无法追随他。就如同毛姆在书中所说:“我是个俗人,是尘世中人;我只能对这类人中麟凤的光辉形象表示敬慕,没法步他的后尘。”如果连毛姆这样的人都不能,我想世间有千千万万的人都不能。这种不能不是虚指。追求精神生活,并非只需要强烈的态度和意愿,它更需要一种能力,甚至是一种宿命。拉里在寻求真理的过程中,无论走到哪里,都能遇到贵人,考斯第、恩夏姆神父、印度长老、漂流的财务部长、西里甘乃夏等等,这本身就不是一件寻常之事,如果不能遇到这些人,想必他无法获得那些真理与顿悟。就如同拉里所说,也许这些都不是他偶然碰到的,冥冥中自有安排。又或许像神父所说,他是被上帝选中的人。

  然而,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并没有被上帝选中,我们的智慧和悟性都过于短浅,无法领会“绝对”的超凡含义,我们的心中没有“灵魂美”的种子。作者在本书中,并没有故意贬低任何一个角色,你甚至看得出,他爱伊莎贝儿的美丽,赞赏格雷的忠厚,甚至怜悯艾略特的虚荣,他给了他们对于他们而言最好的归宿。也许我们也是一样,既然我们无法脱俗,完全摆脱掉物质欲求的束缚,那么就让我们各自在自己的天赋范围之内,最大限度的丰腴自己的精神世界和自己的灵魂,奋力给自己的故事编写出相对而言最好的结局。

  《刀锋》读后感(四):生存还是毁灭

  毛姆的小说时常是在探寻一种人生的意义。对于《刀锋》来说,主要是拉里在承担这个使命,尽管并不是说其他人物的人生就没有意义。

  拉里所探寻的人生意义,是和恶的存在的问题相关联的。在一战中,他最好的朋友为了救他而牺牲,”The dead look so terribly dead when they’re dead.”(p416)生命因此好像显得没有意义,只是偶然地诞生,又偶然地消亡,“仅仅是盲目命运造成的一出糊里糊涂的悲剧”。(p67)生命与死亡的问题是和善与恶的问题相关联的,因为生命是最大的善,而死亡是最大的恶。所以拉里真正的关注点并不是单单在于生命的意义,而是在于恶何以存在。在基督教神学里,也就是神义论的问题,它是许多宗教都要去面对,去解决的问题,而与之相对,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这却好像根本不构成一个问题,无论是恶或者死亡(最大的恶)都是自然而然可以接受的,或者出于人的本性,或者出于这个世界的本性。但这种“自然而然”往往是可疑的,宗教就是对于这种“自然”的进一步解释,而拉里作为”a deeply religious man who doesn’t believe in God”,(p643)后来正是在天主教、神秘主义、印度教之中寻求一种能够使他的“身心”(忘了原文是什么,以及出现在哪里了)都得到安慰与满足的理论,这个理论要能够解释为什么世界上会存在恶,为什么全能全善的造物主,如果他存在的话,会在世界上创造出恶。只有能够回答这个问题,死亡才可能让人可以接受,人生的意义好像才有了安顿。

  拉里最后接受了印度教的轮回学说。尽管他认为“我们西方人不可能像东方人那样从心眼里相信。这和他们是血肉相连的;而对我们说来,只能是种见解。我既不相信,又不不相信。”(P310)但他毕竟以神秘体验的方式看到了自己的前世,经验了”illumination”,并且在此后的生活中也实践着教义。有趣的是,最后拉里并没有很好地回答恶之存在的问题,“也许就没有什么答案,也许我不够聪明,因而找不到答案。”(p324)他自己提出的一个“最好设想”是,”when the Absolute manifested itself in the world evil was the natural correlation of good…….Isn’t it possible in the same way that the values we cherish in the world can only exist in combination with evil?”(p669)恶的存在没有办法被消解,被还原,死亡也是如此,尽管如此,善与生命还是有意义的。因为拉里最初看到好友之死的困惑正在于,恶与死亡的存在似乎使得善与生命失去了意义,所以我们只能接受一个纯善的世界,善与生命是不需要解释的,是自身就有意义的,而如果恶与死亡存在的话,就必须去解释它们,用善与生命去还原它们,消解它们,因为它们自身是没有意义的,如果它们自身就有意义,那就是不可接受的了。但这种还原与消解都不是成功的,对于拉里这样一个追求“知识”与“理性”的人来说是有缺陷的,(p314)因而他最终选择接受恶与死亡的存在,承认它们的存在并不使得善与生命失去意义,”the best to be said for it is that when you’ve come to the conclusion that something is inevitable all you can do is to make the best of it.”(p669)恶与死亡,善与生命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前者并没有使后者失去意义,我们可以在接受前者的前提下,继续赋予后者意义,好好地生活。

  想起来另外一种观点,不是像拉里曾经那样怀疑死亡使生命失去意义,而是反过来认为,正是死亡使生命有了意义。假想我们真的能够避免死亡,永远地活下去,那么生活可能会变得没有意义。因为我们什么都不急着去做,反正今天不做的话,可以留给以后去做,我们永远都有“以后”,所以今天永远不用去做什么,一天一天就这样过去,直到永远,这样的每一天都没有意义,整个人生虽然是永恒的,但也是没有意义的。我曾经也为这种观点所惑,确实死亡作为一个终点,使得过程成为了“过程”,每一天、每一件事都有了紧迫性,错过了什么就可能永远再回不来。但细想之下,即使是永恒的生命,也依旧会有一些事情是一旦错过就再也回不来的,时间在永恒延展,但并不意味着其中发生过的一些事情一定会重复发生,如果它是只有一次的,或者至少是可能只有一次的,那么它就是值得去把握的,是有意义的。而且,即使我们今天想象那种永恒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但如果我们真的活在那种情况下的话,我们依旧会赋予那种生活以意义的,因为我们需要“意义”去活下去,如那个曾经为政治家的托钵僧所说,“如果我不相信灵魂转世,生命对我将会毫无意义。”(p310)我们需要意义,如果它不存在,就要去创造它。(这像是当年伏尔泰论述上帝的话语,因为上帝就是意义的寄托,至少在不信神者看来是这样的)所以并不是死亡使得生命有了意义,而是生命本身就有意义,或者说被我们赋予了意义。

  说这是“现代社会”里大多数人的态度,只是因为我直觉上这样觉得。欧洲的中世纪里,宗教弥漫在生活的所有部分,死亡并没有和生命分开;在更早的时代,我不知道。在中国的古代,大多数人好像也是不会去考虑死亡的。我并不确定,只是随便说一说。

  附:之所以引文有时用中文有时用英文,是因为我觉得有一些翻译并不好。这不一定是译者的本事不好,也可能是作者的原文就很难翻译。不过确实,中文翻译有漏译一句话,乃至一段话,数段话的现象,我不知道是译者的粗心,还是编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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