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半农侦探小说集》读后感摘抄
《刘半农侦探小说集》是一本由刘半农 / 华斯比 整理著作,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8.00 元,页数:21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刘半农侦探小说集》读后感(一):《刘半农侦探小说集》
提起刘半农先生,第一印象自然是他是新文化运动的先驱人物。我曾浅浅了解过一些,在我看到的各种介绍之中,有很多他的趣闻轶事,却几乎没人提到他在侦探小说方面的贡献。第一次将他和侦探小说联系在一起,是因为偶然在豆瓣上看到了华斯比先生发的一篇日志,是整理的民国侦探推理小说《假发》。 当时很是吃惊,觉得这和印象中的刘半农先生很不相同,甚至在想这是不是只是同名而已。后来仔细想想倒也释然了,毕竟半农先生所学颇杂,无论是音乐、电影甚至是骂人都有研究,多个对侦探小说的研究也并不是全然无法理解。后来在看了这本《刘半农侦探小说集》之后,才发现他还和友人翻译过福尔摩斯,并在这本书的附录中见到了他为《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写的跋记。 这本《刘半农侦探小说集》中收录了一篇白话侦探小说《假发》,其余都是文言文侦探小说,有两篇捕快老王的《匕首》和《淡娥》,还有五篇《福尔摩斯大失败》的故事。读着最易上手的自然是《假发》,我个人觉得最有趣味的是捕快老王系列,但是我最想说一说的还是《福尔摩斯大失败》的故事。 作为一个算不上太正宗的福迷,我对福尔摩斯同人的接受度其实并不是很强,特别是这五篇故事已经可以看作是在黑福尔摩斯了。如果不将福尔摩斯看作福尔摩斯的话,其实还挺幽默有趣的,但是作为福迷来看心里还是五味杂陈的。 在整理了心情之后来看,其实半农先生并非不喜欢福尔摩斯。若是他不喜欢何必要费心翻译福尔摩斯的系列故事?若是他不喜欢有怎会在跋记中写出那样激昂振奋的文字?若是他不喜欢又怎么会对福尔摩斯的故事如数家珍?若是他不喜欢又如何会推崇细致的勘察,严谨的推理?若是他不喜欢又如何会写出那些福味十足的侦探故事?若是他不喜欢以他的性格大约早就耿直开骂了吧…… 我个人觉得,他对福尔摩斯的喜爱和推广都源自于“启发民智”,借侦探小说进行科普,毕竟这种方式更具趣味性也更容易被大众接受。而他对于福尔摩斯的黑,也同样源于“启发民智”,他希望的不是人们的盲目崇拜,也不是拿来就用,而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应用和借鉴,否则不了解当地的世情习俗,盲目以国外经验分析国内情况,即便是神如福尔摩斯,也是会遭遇“大失败”的。
《刘半农侦探小说集》读后感(二):清末明初的侦探小说探索
刘半农(1891—1934),原名寿彭,是近现代史上中国的著名文学家、语言学家和教育家。后旅欧留学,获法国国家文学博士学位。回国后,任北京大学教授。文学生涯早期,曾参与翻译中华书局文言版《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后参与《新青年》杂志的编辑工作,积极投身文学革命。
本书收录了刘半农创作的“捕快老王”系列文言短篇侦探小说《匕首》《淡娥》,侦探小说《假发》,以及《福尔摩斯大失败》,展现了清末民初时期中国侦探小说的特色。本书为文言文侦探小说,读起来会比较累,但是也不会是完全读不懂的状态,需要一点一点慢慢钻研品读,语言种可以品读出上海的特色。
本书的最后有一篇《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跋,所谓跋就是置于书后的后记,与冠于书前的序相对应的,也叫后序,后记,题跋,跋尾等。通常写在跋中的文字大多是作者的一些感想和对于书籍的看法,而一本书的写作目的,意义等则是写在序言中。
《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跋则是作者对于福尔摩斯故事集的看法,他认为这些故事是有套路的,案件发生后第一步就是一个“索”字,就是对于案件的复盘,调查整个案件发生的前因后果,事无巨细。在此过程中,福尔摩斯会注意其他人都注意不到的小细节。第二步工夫是一个“剔”字,何谓“剔”?剔就是根据前一步所获得的所有线索进行整理,抽剔除与案件相关的线索,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如果侦探没有这个能力的话,就只能疲于奔命,事情就很难有进展。最后一步则是“结”,者则是最后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想办法布局抓获凶手。
这一部分是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是我侦探推理小说的启蒙作品,初读就很喜欢,现在可以看到译者对于这些故事的总结和感想是很难的,虽然刘半农先生对于这本书吐槽的成分比较多,从他书中的《福尔摩斯大失败》的五篇故事就可以看出,在他的笔下福尔摩斯更像是一个小丑,笑料百出,但是这也可以说是作者对于当时社会的不满和吐槽。译者自己吐槽读起来是很过瘾的,就有一种父母吐槽自己家孩子的感觉,我认为翻译一本书和下一本书的辛苦程度不相上下,只有对一本书心中有爱才可以翻译的贴切雅致。
《刘半农侦探小说集》读后感(三):福尔摩斯的失败和老王的胜利
福尔摩斯大约是很多推理读者心中的第一侦探。一提到推理小说,选择福尔摩斯的系列作为入门是个很不错的选择,很多人也是因为被福尔摩斯神乎其技所惊艳,从而喜欢上推理小说。而创作推理小说,选择以福尔摩斯为榜样的作者也不在少数。出于这份对福尔摩斯的喜爱,以他为原型的作品层出不穷。然而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一百年前,在上海,也有这么一位不太灵光的“福尔摩斯”。
这个“福尔摩斯”和原版之间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呢?他善于推理、精于演绎,喜欢从细节观察来访者,再恶作剧一样地抛出令人惊讶的精准判断。他会易容、懂追踪,身边有心有灵犀的挚友华生和心思缜密的哥哥,看上去确实是那个正牌的大侦探。可是如今,他生活在上海,娶了彪悍的上海媳妇、雇了狡诈的书记员“密司脱赵”,还在上海吃了不少亏,却又是另一幅有趣的光景了。
这个与众不同的福尔摩斯,出自刘半农笔下。刘半农何许人也?一提起他,大抵会想到中国新文化运动先驱、文学斗士,一本正经的语言学家,或者是个写下“教我如何不想他”的浪漫诗人。谁能想到,在他的文学生涯里,还翻译、创作过推理小说呢。看他在写作中纯熟的运用起各种旧文老梗,把福尔摩斯各种特质技巧信手拈来化用在文章之中,堪称“福学”研究专家。不由得感叹,这也许就是推理小说迷人的魅力吧。
不过此福终究还是不如彼福,面对大上海纷繁复杂的人情世故,这个福尔摩斯显然不太适应,闹出了不少笑话。这种时候,我们要破案,非得依靠另一位大侦探“老王”不可。让我们来看看刘半农笔下诞生的这个本土的“大侦探”,他其貌不扬,甚至有些好笑,可思索力极强、头脑极细,对人情事故的洞察也是一等一的好手。他有两个头脑欠佳的徒弟,也有自己的“华生”,是个活生生的“中国侦探”。《淡娥》一篇,是老王的高光时刻。这案件个中缘由曲折复杂,老王可谓大显身手。若是换成别人,缺少了对当时社会的认知和理解,还真的不一定能解开其中奥秘。
而今我们总是说,华文推理还在路上。也感谢这些可爱的先驱们,蹒跚学步般的为华文推理探索着、实践着。也许这尝试只是浅尝辄止,只留下了两篇属于老王的探案故事。但也不妨碍我们记住这个可爱的侦探,记住在那个年代从这片东方大地上长出的人和故事。
《刘半农侦探小说集》读后感(四):以侦探小说痛陈社会弊病
虽然同属“中国近现代侦探小说拾遗”四部系列作品之一,但由国内著名推理人华斯比策划的、刘半农写就的《刘半农侦探小说集》还是放到了最后来读,原因无他,只是书中除了一篇白话小说《假发》外,其余皆为文言文呈现。用文言文写成的侦探小说,近现代也唯有刘半农了。
对于看惯了用白话写成的侦探小说的读者来说,阅读文言文的观感并不十分友好,但对于民国特有的文学形式,从晚晴到民初的过度时期,文言文的版面还是占据相当大的一部分比例,关键在于华斯比挖掘近现代中国侦探小说的这种执着的精神令人敬佩。
《假发》是本书唯一白话表现形式的短篇小说,一个非常简短且运气爆棚的、略带推理的小说。
《匕首》和《淡娥》这两篇的主角结尾老王,类似于古代衙门捕头的角色,常年活跃在犯罪、抓捕的一线工作,因此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推理推断能力俱佳。用文言文来叙事通常是没有问题的,并且以小见大的功效显著,寥寥数语,就可以引申出远远超越字数本身所带来的含义。在当时那个年代,故事的内容非常具有吸引力,推理过程中,匕首的去向、地上的脚印,各种对话之间逐渐梳理出案情的走向。并且,最为关键的是,借助于推理小说,刘半农表达了针砭时弊的情怀,通过文学作品表达思想和意识,揭露社会现实是文人擅长的创作行为,时值社会动荡、民不聊生、鱼龙混杂的时代,刘半农通过他的小说让世人表达他对于当世的一些看法,批判那些丑恶的社会行为,令人印象深刻。
《福尔摩斯大失败》系列的五篇极短小说就觉得非常诡异了,对西方文学中的侦探福尔摩斯极尽讽刺之能事,质疑和反驳福尔摩斯的推理,内容令人惊讶,简直匪夷所思。这个系列完全颠覆了福尔摩斯的经典形象,完全变成了一个欺世盗名的愚蠢之人。但是回想那个时期的年代背景,倒也不是不能理解,呈阴暗面的整个社会弊病、社会矛盾已经达到了鼎盛的态势,人们无处发泄,真是莫大的讽刺。
刘半农(1891—1934),原名寿彭,后名复,初字半侬,后改半农,号曲庵,江苏江阴人。他曾参与翻译中华书局文言版《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的部分作品(也因此比较熟悉福尔摩斯的一些推理手法和思维论断,这也许就是《福尔摩斯大失败》的创作基础),并创作了以“捕快老王”系列为主的文言短篇侦探小说《匕首》《淡娥》。刘半农是中国新文化运动先驱,文学家、语言学家和教育家,他的思想影响非常深远。
《刘半农侦探小说集》读后感(五):(无剧透)关于文言文推理……
《刘半农侦探小说集》,仅仅两百零五页,用时六个小时。(并非笔者偷懒!)
这大概是笔者阅读推理小说过程中,读的最艰难的一次了。并非作品读不进去,而是文言文作品,需要逐句分析,理解它所表达的意思。甚至某些言辞晦涩难懂,还需要去查一查。(实属无奈)
关于文言文推理…啊,后面再讲,先为诸位介绍一下这部小说集的内容!
首先,开篇便是一个短篇白话文——《假发》,大意是新剧社的假发丢了,主角被人当成嫌疑人怀疑污蔑。按笔者所想,后面必然是通过推理得出小偷是何人。作者却不这么来,关于寻找小偷并未花费多少笔墨,那作者的笔墨用于何处呢?请诸君自行阅读体验其中之乐趣~
从第二篇开始,便引出了本部小说真正的侦探——老王,而叙事也开始使用文言文的方式。
这篇《匕首》描述了一桩盗窃杀人案,悬疑性,尚缺,推理性,不足。但故事本身却很有意思,文言文的方式以及那个时代独有的东西,更让故事多了一丝韵味。
第三篇《淡娥》,比第二篇强一些。其中有着大量的日常推理,并且以时代独有的特点为线索,着实精彩!
接下来这一篇便是作者的恶趣味了,《福尔摩斯大失败》,五篇关于恶搞福尔摩斯的小故事,且时间上连串起来,非常有趣!其中,不管是福尔摩斯的行为还是演绎法的推理方式,都十分还原福尔摩斯人物本身,作者又用以民国时代独有的时代特点,一一反驳福尔摩斯的推理,
《福尔摩斯大失败》中,作者写作行文仍是文言文,中西方原有的反差,在作者的笔下竟无丝毫的违和感!
附录中,第一篇便是半农先生对于《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跋。(写在书籍、碑帖、字画等前面的文字为题,后面的为跋)
在笔者看来,此篇浓缩了推理小说之精华,推理爱好者必不能错过!
再往后一篇,亦是最后一篇,是关于华斯比先生为此书所作之后记,是关于刘半农先生与此书中的侦探故事的一些解说,并带有一些书评性质。
谈完了本书的内容,接下来进入正题,关于文言文推理——
笔者曾听闻这么一种说法:在国内,最早的侦探推理小说应该是明清时期的公案小说,如包公案、彭公案、施公案等等。
然而,细论而言,公案小说本身又似乎不属于侦探小说。因为公案小说的破案多靠屈打成招或是直接证据,并没有如现在这样的逻辑推理。(这也是因为当时的时代特点)
于是,又出现了另一种说法:清末民初的侦探小说,正是公案小说转变为现代侦探小说的过渡。(本书后记中,华斯比先生也是如此认为的。)
而文言文推理应出现的地方,正是公案小说中那种时代与背景。然而,在那种时代背景下,正确的破案手段便是审问、用刑,只有屈打成招,谈何逻辑推理?
其二,笔者一开始读此文时,应阅读速度下降而心生烦躁,想必也有一些人如我一般。既然阅读如此困难,写出来是否还会有人认真对待?文言文推理小说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
其三,文言文本身的特点,用篇幅极少的文字传达出大量的信息。便如此书一般,其中前三个短篇的页数所占不过三分之二,内容却已超出了一本正常推理小说所包含的内容。换而言之,原本的十一二万字小说,若用文言文的方式,可能只需要六七万字左右,甚至可能达不到出版的要求。
那么,关于文言文推理小说该如何发展……
《刘半农侦探小说集》读后感(六):【简评】早期系列故事侦探老王先生,还有来自东方的福尔摩斯黑粉头子,以及文言文版多重解答,都在这里
用文言文写的侦探小说,再看刘半农先生创作的时间,确实是中国推理小说的先驱者。中国人写演义小说喜欢开上帝视角,用讲故事的第三个人角度作为切入点来推进故事。其实这个和自古以来评书话本的表现形式有关。而到了清末,西方文学让中国文人为之一叹,这才有了侦探小说创作的基本可能性。作为《福尔摩斯探案集》的翻译者之一,刘半农由爱生怨,由怨生恨,最后狠狠恶心了一把原著,却也有借“洋”讽“中”的味道,彼之珍宝,吾之草芥,他山之石,未必能攻我山之玉,徒惹笑话。
《假发》,这则写的无聊,感觉文言文才是刘先生的本体创作姑且算作早期白话文的探案故事吧。
《匕首》,老王出马,非隔壁老王,这算不算早期系列侦探的形象,不晓得还有没有比他更早的。充分证明了文言文来写现代侦探小说,在叙事方面完全没有问题。凶手的线索也埋的好,还有最后匕首的去向的推测相当有说服力。文言文的精炼,在故事中用作某些概括总结时几乎可以当警句来用,比如“喜怒哀乐之情,发乎中而形于外,此通人之所知,然泛论也。若细辨之,则喜之一种,已可分为二十余类,若怒、若哀、若乐,亦莫不如之。”
《淡娥》,这篇精彩处是老王根据地上一路脚印的变化来还原现场情况。
《福尔摩斯大失败》,据说当年莫里士·卢布朗在他的《亚森·罗宾》里头写福尔摩斯被坑,被英国人骂个半死,这还是罗宾和福尔摩斯之间有来有回的高手过招。要是被当时英国人知道遥远的东方有个如此黑粉,还不得被气个半死。哈哈哈哈
第一案《先生休矣》,拿福尔摩斯招牌式的演绎法开涮,偏偏还挺像回事情。见过没,见过没,文言文写得多重解答,见过没!!一巴掌呼在那些安乐椅侦探,“角落里的老人”、“思考机器”的脸上。
第二案《赤条条之大侦探》,哈哈哈哈,福尔摩斯惨遭卷包会,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要是对手是鲁平或者江南燕就更好了,结果一看,1915写的,距离程小青出山还有十五年,孙了红出山还有十年。“以巨掌搁汝颊,且以外国火腿饷汝”,是不是就是扇你一巴掌,吃我一腿的意思!
第三案《试问君于意云何……到底是不如归去》,哈哈哈哈,福尔摩斯太惨了!不忍直视啊,那个撒尿老爷庙又是啥单位?
第四案,……拜托,千万不要让英国人知道有这篇故事!会被打死的!额,福尔摩斯结婚了,对象不是艾琳·艾德里,而是……
第五案,继续艰难的冒险,然后,一天被连续骗好几次。
第四、五案,可以看出来刘先生对福尔摩斯的案子如数家珍,不看注释,单看民国时翻译的案名反猜对应现在的故事名也是一大乐趣。华生的妻子是一个“一坐冷板凳之私塾先生耳”。哈哈。
《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跋,写的有趣,“天下事,顺而言之,有始必有终,有因必有果;逆而言之,则有终必有始,有果必有因。即始以推终,即因以求果,此略具思想者类能之。若欲反其道而行,则其事即属于侦探范围。”值得一读!
《刘半农侦探小说集》读后感(七):半农,在“鸳鸯蝴蝶派”堆里写侦探小说的硬汉
如果看过《觉醒年代》,应该会对剧中刘半农有印象。属于他的剧情并不无聊。大概在第15集左右,新青年们要向复古派反击,半农想到一个办法,那就是在报纸上与钱玄同唱双簧戏,钱玄同负责扮演崇尚复古的读者“王敬轩”,提出反对新文化的论点,半农则负责以“记者”身份回应与反驳。“敬轩”是对林纾的隐射,桐城派代表,声名远播,拿林纾开炮,直击目标。在这事件上,还有两处细节值得注意,一是林纾,擅长改写原文的方式来对外国小说翻译成中文的晚清翻译家(后人认识他基本都因“福尔摩斯”——“H”和“F”分不清的福州话,把“Holmes”硬译成“福尔摩斯”)。二则是半农在剧中提到胡适之等人看不起他的小报。新文化运动抨击和推翻旧文化自不必说,半农学历仅是中学,在留洋归来的胡适之博士面前,难免有些自卑心理,说的看不起他的小报,指的是他在加入新青年队伍前的“鸳鸯蝴蝶派”,新文化运动以前,“鸳鸯蝴蝶派”充斥上海文坛。不过总的说来,他气的就是胡适之等人看不起他。半农真的如此没文化吗?
“鸳鸯蝴蝶派”算得上是比较复杂的流派,复杂在于,一是它的体裁众多,诗词、诗话、随笔、小品、小说,小说又有言情类、侦探类、武侠类等等,本来“鸳鸯蝴蝶”指的是莺莺燕燕,爱恨情仇的才子佳人的小说类型(民初),由此看,“鸳鸯蝴蝶派”包含范围太广。二是,被后人归类在“鸳鸯蝴蝶派”中的名家们,比如半农,其实都不承认自己是其中代表之一,虽然此派之名多多少少因他而起。半农身为五四运动主将之一,对“鸳鸯蝴蝶派”所谓旧文学自然保持距离,才有了朱鸳雏指责半农忘本一事(除了他,还有不少人都拒绝把自己归到鸳鸯蝴蝶派里)。
不管如何,半农的侦探小说,基本都发表在他加入五四运动,加入《新青年》之前,又是发表在“鸳鸯蝴蝶派”的阵地《小说月报》上,至于他的侦探小说,到底是否写得如“鸳鸯蝴蝶”般哀情,读者们可自行阅读书中故事仔细辨别。值得一提的是,此时期因尚未盛行白话文,半农的小说多以文言文表述之,读者若不太懂文言文,可能看这本《刘半农侦探小说集》有些吃力,虽然编者华斯比贴心地做了不少注释。
简要地说,福尔摩斯作为外国侦探小说的主角,被林纾等翻译家翻译侦探小说时为中国读者认识,但他无论如何都是一位外国人。在备受列强经济与精神侵略的近代中国,又有复古派对外国著作翻译的控制,“福尔摩斯”就不仅仅是福尔摩斯了。换言之,此时的外国与国内约束翻译的复古派,都是应该被批判与抨击的对象。
在《福尔摩斯大失败》里,福尔摩斯以惯用的侦探推理逻辑来破发生在中国的案件,顾名思义大失败,必然无一成功——实有外国人不懂中国传统文化,中西文化不相容之意,其中福尔摩斯丑态百出的尴尬情景,更让人有戏谑外国人之感(出气)。其中提到“古德诺、有贺长雄、丹恩辈,非以异国之客卿,而佩中国之嘉禾章,吃中国之大俸大禄耶?”恰好佐证了这一推断。
另一方面,《福尔摩斯大失败》确实也内含教育意味。其时国内特务与所谓侦探、侦探学盛行的中国社会,如何破案并不从戏剧性娱乐性的小说里获取知识,反倒隐藏在暗处的犯罪分子会对其加以模仿——与今日我们新闻所见的模仿犯罪大同小异。与其为犯罪提供各种方案,倒不如以一种别样的方式来告诉他们,不要以为眼见的逻辑可以瞒天过海,“反其道而行,则其事即属于侦探范围”于此亦有同样道理。
不过半农亦通过《福尔摩斯大失败》对侦探工夫做了一番解释,所谓一“索”二“剔”三“结”;又指出真正的福尔摩斯为何得以成功?不爱名不爱钱,一身清净,难怪被称之为“裁判侦探”。这其实也是对当时中国社会警察系统的提醒。
没记错的话,这一时期,中国国内小说家们所写的侦探小说纷纷霸占报刊位置,翻译的国外侦探之作亦逐渐被大放异彩的“国产”侦探小说取代。(应该比赵引进还早)
至于半农所写的侦探小说如何精彩,还请诸位自行品读《刘半农侦探小说集》了。
《刘半农侦探小说集》读后感(八):任何体裁的作品都能成改革先驱们手中的武器
之前看《推理要在本格前》一书,看到了许多日本大文豪们写的推理小说,读来也是颇为有趣,当时还想着不知道中国的这许多文学大家是不是也有过类似的侦探推理小说创作呢,这次就读到了华斯比老师为我们带来的一位中国文学家创作的推理小说。
前几天看的《中国近现代侦探小说拾遗》丛书中的一本《中国侦探:罗师福》,其作者生平不详,而这次的这本《刘半农侦探小说集》的作者刘半农先生可就赫赫有名了,其作为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先驱,在中国的文学革命史中都有一定的历史地位,作为《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译者,先生创作的侦探小说既吸收了一部分西方推理小说的元素,同时又反应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环境。
本书共收录了三篇刘半农先生原创的推理小说,和集结了五个小案子的同人文《福尔摩斯大失败》,另外附录中还收录有几篇颇有价值的资料,也值得一看。
第一篇《假发》,是书中唯一一篇白话小说,从故事内容来看,里面应该是有作者的真实经历,整个故事并不复杂,探寻假发的过程推理要素并不算多,估计也很难算作一篇真正的推理小说。
从第二篇开始,后面的几篇就全部是文言文了,对于个人停留在初高中的文言文水平,在开始阅读这些故事时,真的是心里打鼓,又想起了高中时被文言文支配的恐惧,万幸以这点低下的文言文水平,竟然还能够把这几篇故事理解个大概。
《匕首》一文中,作者创作的侦探老王就登场了,这篇一开始先是通过老王的讲述,破解了一桩小的盗窃案,万没想到这桩小盗案竟然和后续一桩大的杀人盗窃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篇中老王作为侦探的各种特质就已经得到了一定的展示。
《淡娥》一文就更接近一篇正统的推理小说了,其中对于足迹的推理非常精彩,也把老王这位中国侦探推理的能力和正义的价值观体现地淋漓尽致。
《福尔摩斯大失败》是作者杜撰的福尔摩斯在中国经历各种羞辱的故事,并不能算做是侦探推理小说,而是当时颇为流行的滑稽小说,直接颠覆了福尔摩斯睿智的光辉形象,变成了一个出尽洋相的跳梁小丑,这几个案子看似对福尔摩斯的戏虐,其实从中也可以看到作者对于当时许多社会现象的讽刺与不满。可以说,作为一位新文化运动的革命者,任何形式的作品在他们手中都可以化作改革运动的武器。
《福尔摩斯大失败》中自虐的插图
总之,这套《中国近现代侦探小说拾遗》丛书真的让我们了解了早期中国推理小说的风貌,第一辑中还有两本也值得找个机会看一下,也希望华斯比老师能够为我们带来第二辑、第三辑…
外封
内封
书中插图注释
《刘半农侦探小说集》读后感(九):借侦探小说之壳,作社会谴责小说之实
作为华斯比君整理的《中国近现代侦探小说拾遗》丛书第一辑的压轴之作,刘半农先生的作品的确具有压轴之力。不单只因为半农先生为中国新文化运动先驱,另有一重要原因是本书中除《假发》一文外,其余诸篇皆为文言小说。单重新出版“文言推理小说”这一民国特有的文学类型而言,既让读者诸君以一种新鲜的体验领略到了纯粹的国文精要,又保存了这些几乎已经要埋于图书馆档案室的珍贵书稿,在这一点上,非常感谢华斯比君为本书中加入极多的注释,以便于现代读者能更加简单地融入文言环境之中。
在此还要特意澄清一点:本书虽为文言所作,但阅读感极为流畅,无丝毫之艰涩拗口,读者诸君当可乘兴阅之。实在地说,刚拿到本书时,随手翻阅之下,我对某些段落可能会觉得理解起来有点困难。但实际阅读之后,发觉这些困难皆是由于和上下文联系紧密之故,一旦顺次读之,原本不能理解之处立即融会贯通。这也是我大力推荐本书的缘由,特别是初中生和高中生更可作为文言文的课外阅读书籍,可能比看史书和典籍更加易于接受。
书腰、外封和本体
把本书中唯一的一篇白话文小说《假发》放在本书最先,不仅是因为本作在创作和刊载时间最早,另外巧合的是这样安排,让读者诸君能够提前热身接下去的文言阅读。而本篇在现实性和社会批判上又与其他数篇不同,该篇更多有着半农先生自身经历的投影。在华斯比君的编后记中,他阐述了对《假发》是否为半农先生的亲身经历的看法,也驳斥了市面上已经出版的各类《刘半农传》中对“假发”一事的无根据论断。这种不武断下结论的史观才是能做出正确推论的基础,也在此感谢华斯比君对我前几篇书评中不当之处的指正。
其后数篇,算得上是本书的核心,而两篇捕快老王的故事,在文学性和推理性上更是本书绝对的主角。这两篇小说虽已经有现代刑侦小说的氛围,但在对真凶严刑拷问和随心处置真凶的部分还是有着以前公案小说的身影,正正就是华斯比君在编后记中所说“从古典公案小说向现代侦探小说过渡的中间产物”。而且这两篇中除了侦探破案之外,半农先生又借老王之口,对当时的社会弊病,诸如金钱万能、崇洋媚外等做了多次批判,而这,才是半农先生作文之真正目的:以通俗易懂之小说展现社会之弊端,并点醒阅读之大众。有了这个判断,我们再看接下去的《福尔摩斯大失败》,则会有更多的感慨。
《福尔摩斯大失败》这部福尔摩斯同人作,被作者作为“滑稽小说”刊登,我在初看时,也觉得福尔摩斯在中国屡遭失败而失笑。但愈读到后面,愈觉得这失败非福尔摩斯之失败,反而是中国民众之失败。书中福尔摩斯为自己侦探之理想远赴中华大地,并无冒犯国人之处,然国人自行骗之,欺之,诳之,辱之,极尽低级之诟病。而福尔摩斯屡次遭骗但仍对人报以信任,更是对当时社会沆瀣不堪的实际的莫大讽刺。
小说中,福尔摩斯在华期间娶了一妻,起初两人恰似传说中的诸葛亮和黄月英,两人互相扶持,福尔摩斯对其他比妻子美丽之女子也并无非分之想。但在华时间越久,连福尔摩斯也变得贪图美色。文中花了大量文字阐明原因,越是这样越有近墨者黑的明示,这一部分又岂非是狠狠扇了国人一夫多妻陋习的耳光?
福尔摩斯结婚照?!
而半农先生在《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所作之跋,则为福尔摩斯正本清源,中间有一大段文字记述了福尔摩斯之优良品格,恰是对其同一时间所作福尔摩斯戏作中福尔摩斯形象的正名。由此可见,半农先生的《福尔摩斯大失败》也只能视之为与《老残游记》相类的社会谴责小说,其核心主旨与捕快老王系列一脉相承,将对社会的批判融于所谓的滑稽小说中,以警醒世人。
半农先生在完成上述之跋不到两年时间,即视侦探小说为“消极教训”,其小说之源流亦可归结于《福尔摩斯大失败》一文,文中不再如捕快老王系列中对犯罪事件和手法有详细的描述,反而杜撰了各式并不存在的犯罪,虽然还没有用到半农先生自称的“积极教训”,但已隐约可见其对“消极教训”的刻意回避。
但半农先生没有想到,随着社会的发展,被其视为“消极教训”的侦探推理小说隐隐然取代了武侠、科幻、言情等类型小说,已经成长为大众文学中最强大的作品类型。而半农先生的担心,在社会上又幻化成游戏、漫画、影视剧会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的“杞人忧天”,恰似《匕首》中“国人好古之特性,岂世界各国所能及?”之语所述,妙哉。
《刘半农侦探小说集》读后感(十):只向高城赋国殇——读《刘半农探案小说》
文/望月听雪
“阅尽天涯离别苦,不道归来,零落花如许。花底相看无一语,绿窗春与天俱莫。待把相思灯下诉,一缕新欢,旧恨千千缕。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民国是一个筑建了千年帝王之陵墓,丢弃了旧时代却仍踯躅在向前行进之路,摸索着、探究着,“充满了战争、救赎、死亡与饥饿,老百姓也从大清子民,逐渐成长为共和国的缔造者——人民”,“由于清帝国的积贫积弱,民国时期很多有志青年,均以振兴中华为目标,竞相走上了历史的舞台。无论是高洁傲岸的民国大儒、还是实业救国的留学生们,他们都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为己任。或多方奔走,祈求和平;或投身军旅,抵抗外辱;或奔赴海外求学,归国以实业救国……民国时期的各方人才,灿若星河。”这样一个在帝王陵墓与共和国的夹缝中存在的大时代,注定了在风起云涌间涌现出许多人物,百家争鸣、金戈铁马、新旧交替、乱世求治,不亚于五代十国一般的乱象重生,也逼迫了一代有志青年前赴后继,如雨后春笋般蓬勃生长。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泥沙俱下,能在如此千变万化的社会大环境里坚守初心,何其不易。
刘半农,语言学家,“‘九一八’事变后,他撰写《反日救国的一条正路》等文章力主抗日,是年4月,与钱玄同等12人联名发出为李大钊烈士举行公葬的募款书,并写墓志和墓碑。”他的短暂一生,更多的是以文人形象走在教书育人的路上。他“是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先驱,但在其文学生涯早期,曾以‘半侬’等为笔名,创作了一定数量的白话和文言侦探小说,并参与翻译不少国外侦探作品。”他主张白话文,可这本探案集除了一篇以外均以文言文方式娓娓道来,以我们现代读者看来,字里行间张扬着古朴与返璞归真,传承了华夏千年古代文明的书写方式,目睹一个传统与现代并存且相互冲突、融合的作品集,感受大时代变迁的忧郁和苍凉,“文章误我,赤手书生无一可。我负文章,只向高城赋国殇。江山如画,到处雄关堪驻马。水剩山残,任是英雄泪不干。”
第一则故事读下来总觉得有《红楼梦》的影子,白话写作,假发的丢失原本并不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但社员们列举了七宗罪证,条分缕析地将怀疑对象锁定了兄弟二人,这罪名可担不起,于是内心有了计较,“真相只有一个”的分析阐述朗朗登场,侦探故事的雏形便由此而生了。
那个时代,《福尔摩斯探案集》已颇受中国读者的欢迎,时至今日,这样的经典依然让我们回溯到那个时代的英国,马车、长街、庄园、古堡,这些诱人的异域风情从氛围描绘中便引人入胜,马蹄踩在黑沉沉的街道上发出的哒哒声,仿佛敲打着读者脆弱的内心,荒原沼泽地里发着光的“魔鬼般的大猎狗”如影随形地追逐着你,啃噬着那些小说里的人物内心,也揪着读者的心,加之许多化学科学元素,将一个个案件描摹得身临其境。而刘半农却以他独有的方式将一个栩栩如生活在旧时代英国的名侦探,搬到了华夏的土地上,所有曾经的光芒不在,满篇文字里充斥着失败与讥讽,“数年前,世界大侦探福尔摩斯自英伦来上海,以不谙世故,动辄失败。《时报》曾揭载其事。福大愤,遄回英伦。探务之余,悉心研究中国社会之种种色相,其苦乃大有类于苏秦之刺股。近日欧洲开战,国际侦探及军事侦探大出风头。寻常之裁判侦探,生意清淡,几至无人过问。福经费困难,柴米油盐酱醋糖,无一不当挖腰包,而其友华生……”真一个落魄郎君,“试问君于意云何……到底是不如归去”,五个案件,贪嗔痴怒哀怨妒,齐齐上演,笔者的寓意在那个时代颇具回味,“顾各报纸中,西报所记,满纸欧战消息,几无一字与吾业有关……”“今战事方殷,英、法、德、俄以富闻于世,而金融阻滞,商业凋敝,犹亟亟不可终日。余不安于本国,襆被来此老大之窘乡,计亦左矣。去年,上海暗杀,前后多至二十六……”自然,曾经名动大洋彼岸之“大英帝国”的一代大侦探亦束手无策,甚至,在刘半农的笔下,华生变身为蹩脚医生(华生尝从军,左足受创),与大侦探的合作称之为“仆仆追随其后”,“属饭桶的资格”,哈哈,真是犀利讽刺……“他的‘福尔摩斯大失败’系列把陈冷血与包天笑所开创的‘滑稽福尔摩斯’的书写风格推到了有几分‘恶搞’的境地。”这便是刘半农的特色,亦是清末民初中国侦探小说的特色。“刘半农以捕快‘老王’为主角侦探的系列侦探小说创作,是从刘鹗《老残游记》过渡到程小青‘霍桑探案’的一座重要‘桥梁’”。
古代案件常有鬼神传说伴之,或者夹杂着植物草药之毒性的叙述,仵作验尸亦是其中关键一环,这大概得益于宋慈的《洗冤集录》,“法医学之父”不是浪得虚名的;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堪称巨著,草药间的相生相克也成为探案类故事的关键线索。
如今的探案小说,已经发展至百家争鸣的阶段,读者再不愿意看那一则则堆砌而成的小故事集合,无论每则故事如何悬疑丛生或者构思精巧,将所有案件串联起来,案中案、局中局,心理学、解剖学、现代刑侦手段……齐齐上阵,无所不用其极,《默读》的盘根错节,最近播出的《御赐小仵作》,将主角的身世、宦官与忠臣之间的生死角逐、天子脚下各方势力的明争暗斗都融入了案件之中,环环相扣、抽丝剥茧、疑窦重生,悬念此起彼伏,将一个帝王将相宦官的利益冲突描绘得臻入化境,这便是时代赋予的进步了,倏忽间,那年的那些故事已成为过去的风格,但没有他们的铺垫,何来今日的辉煌,这便是“时与俱进,物似人非”吧,侦探小说亦是如此。“故国崎岖多碧血,美人幽抑碎芳魂。此去壮图如可展,一鞭晴旭返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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