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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是不是天一黑就睡觉?

2022-06-18 06:07:06 作者:张嵚 来源:视野 阅读:载入中…

古人是不是天一黑就睡觉?

  古时候没有电,古人是不是天一黑就睡觉?

  答:明朝嘉靖年间,造访中国广州的葡萄牙学者克路士,记录了一幕奇特的“夜生活”场景:在“碰巧一个有月亮的夜”,他和几个伙伴在河边闲谈,却忽见一艘游艇驶来,游艇上的几位广州本地青年,正欢快地弹奏着各种乐器。同样精通乐器的克路士见状手痒,也加入到这群文艺青年的行列里,大家在欢快乐曲中,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夜晚。以克路士本人的话说:“我是第一个有记录的鉴赏中国音乐的欧洲人。”

  这番经历,也被克路士写进了他的《中国志》里,然后叫多人欧洲人看得眼热——在同时代的西欧,人口几万人的城市,就已算是大型城市,日常商业活动比起中国来,自然冷清许多,更有严格的宵禁制度,“天一黑就睡觉”更是大多数人的常态。但在同时代的中国城市里,平民们却已有了如此丰富的夜生活。

  其实,对于中国古代大多数的老百姓来说,“夜生活”从来都是个遥远的词。就以农村来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直是主要生活方式。从周朝开始,历朝历代的城市里,也执行着严格的宵禁制度。只要夜幕降临,城市里大街小巷就要封闭,别说出来过夜生活,就是随便散个步,都有可能被办罪。《三国志》里就把“夜行不休”当作大罪。东汉权阉蹇硕的叔父,只因晚上出了趟门,就被还是小官的曹操“即杀之”。

  而到了唐朝初年,中国古代城市的宵禁制度,也一度严格到了极致。长安城里“鼓声绝,则禁人行。晓鼓声动,即听行”。如果有人擅自上街,最轻的刑罚也是“笞二十”。诸如长安、洛阳这样的“唐代巨型城市”,各市、坊、宫门、城门都有专人负责,几乎层层设防。倘若有人擅自在夜晚开门,那就将“处徒刑二年”。《太平广记》记载,盛唐天宝年间,有长安百姓宵禁后没来得及归家,为逃过惩罚,他只好躲在桥下对付了一宿。

  如果那位记录了“明代广州文艺生活”的克路士先生,穿越到了宵禁严格的唐朝都城长安,那“夜里露天玩音乐”的后果,简直闭着眼可以想。

  不过,另外还要说明的是,别看宵禁森严,但古代统治阶级的夜生活,从来热闹无比:比如达官贵人圈子里的夜晚饮宴,历代都十分热闹。唐朝的宫廷内宴,往往从下朝开始,到清晨才结束。明朝中期时,官员们就饮宴成风,为了方便官员们饮宴后归家,明孝宗还特意命人在京城点灯,派侍卫护送官员。清代中期时,由于官场腐败,更是“无日不宴”,除了吃还要听曲,一场宴会要几天几夜。对于古代“有钱人”来说,“天黑就睡觉”是不可能的。

  但在那样的年代里,普通老百姓的夜生活,一辈子里也难得几次。比如唐代城市的宵禁,只是在上元节那天解禁。所以每年的这一晚,就是城市里最热闹的夜晚。这一天在唐朝也被称为“放夜”,更是元宵节“开门燃灯”的好日子。长安城里“十万人家火烛光”“罗绮满街尘土香”,家家出来撒欢了玩。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这种森严的制度,在中晚唐时就遭到了冲击,许多城市还有了夜市。到了宋朝年间,城市里的“市”“坊”被彻底打破,“夜生活”终于走向平民化:北宋都城汴京的酒肆瓦舍,几乎是彻夜火爆。瓦舍里的“说唱”“杂耍”“杂剧”“相扑”等演出,每晚都惹得观者如潮。特别是穿着很清凉的女子相扑比赛,把宋仁宗都招来与民同乐,气得司马光一顿大骂。另外还有大小夜市与酒楼,都是整夜热闹。“夜深灯火上樊楼”的咏叹里,是多少宋朝人的夜生活记忆。

  但这么热闹的“宋代夜生活”,却也只局限在汴京、临安等超大城市。明清时期的一大特点,就是夜生活范围更大。从作为政治中心的南京、北京,到经济繁华的苏州、杭州、广州等地,乃至看上去比较“偏僻”的蓟镇、宣府等边地,都有标志性的都市夜生活。尤其是经济相对落后的蓟镇、宣府等地,夜生活方面也“对标”经济发达地区,像蓟镇出现了“赛西湖”等娱乐场所,要热闹,就得像“一线城市”一样。

  而明代“都市夜生活”的方式,也比宋代更多元。像明清年间江浙等省的一些小城镇,都有“聚饮”的习惯。南京夜生活的焦点地区,当属秦淮河,每年端午时,市民们驾船在秦淮河上齐集,船上挂上灯火,号称“灯船”。苏州虎丘最热闹的时段,当属每年八月半,从士大夫到平民,这天都會齐集虎丘。人们在夜里席地而坐,然后在登高望远时呼号,还有鼓乐齐鸣。苏州的山塘街夜市,云集店铺上万,唐伯虎就感慨“画师应道画难工”——就算最高明的画师,也难画出山塘街的盛况啊。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宋代时火爆一时的“瓦舍”,明清年间却已衰落,取而代之的是城市里的茶楼书场。拜当时发达的通俗文学所赐,以《三国》《水浒》《杨家将》等古典名著为蓝本的评书,也在明清年间火爆一时,茶楼书场成了新的表演场所。

  比如杭州城,据明代典籍记载,嘉靖年间时书场只有一两所,很快就增加到五十多所。清代时杭州茶坊八十多所,“每茶坊皆有说书人”。许多说书场听众“常不下数百人”,表演时间通常是在晚上。明清的通俗文学与评书,就是这样“互相刺激增长”。

  对比夜生活比较丰富的城市,农村的夜生活自然比较贫乏,不过随着古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们也有了享受夜生活的机会。即使是记录了明末大乱的《豫变纪略》里也承认,明代承平时期,每到年尾时,普通的老农也会穿上好衣服,去城里游乐赴宴,乐呵一整晚。《便民图纂》记载,浙江农村每年还有青苗会,劳累了一年的农民在这天饮宴歌舞做乐。但要论明清年间农民们最为期待的夜生活,却还是赛社庙会。

  在作为古代农村祭祀节庆大日子的赛社庙会里,最让农民们期待的,就是文艺表演。明清年间的赛社庙会,节目已非常丰富,有杂技、百戏等项目,夜晚更有重头戏——社戏。当时农村的社戏,往往能吸引四里八乡的上万观众。《陶庵梦忆》记载,有一次山阴一个戏班唱了三天三夜社戏,上万观众喊好,把地方官都吓来了——误以为是海寇偷袭。

  而在每年这难得的夜生活里,也有许多乡民只看戏还不过瘾,还要登台过瘾。《陶庵梦忆》里的民间社戏,许多跑龙套的都是当地乡民。台上台下还常“互动”。清代戏曲家顾彩记载,一次有位樵夫跑来听社戏,正赶上台上演“秦桧害岳飞”,樵夫边看边气,竟直接冲到台上,把演秦桧的演员一顿暴打。吃瓜群众们给他解释说“这是假秦桧”,樵夫却回答说:“我知道这是假的,要是真的,我就一斧子劈了他。”

  虽然这让人哭笑不得的一幕,显然是荒唐了,但古代百姓的爱憎、辛劳,确确实实,浓缩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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