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孙》观后感100字
《参孙》是一部由Bruce McDonald / Gabriel Sabloff执导,杰克逊·拉斯波恩 / 比利·赞恩 / Taylor James主演的一部剧情 / 动作类型的电影,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参孙》观后感(一):讲故事不错,电影水平一般
大力士参孙。。。。。。。。。。。。。。。。。。。。。。。。。。。。。。。。。。。。
因为在学圣经与西方文化这门课,感觉书上很枯燥无聊,而且有的地方逻辑看不懂,所以就找了这电影看了。圣经题材的影视倒是挺多的。。。呃。。。片子只能说一般,没有出彩的地方。我想没看过圣经的人应该不会对这电影有兴趣。。。。。。。。。。。。。。。。。,。。。。。。。。。。。。。。。。。。。。
《参孙》观后感(二):旧约里的一则故事
该片比较认真的还原了圣经上的故事,但因为史料不足,编剧也发挥了很多想象(比如具体勾引的细节,男女之间的浪漫……)。美国拍了很多圣经题材的电影,而且复活节就要到了,同类型的影片又要扎堆出现了(就和春节贺岁片一样)。
中国人看估计不会很理解老外的思维。为什么非利士人非要置希伯来人于死地?得知参孙力大无穷、是个隐患的时候,为什么不先想用和平的方式“收买人心”?参孙犯的几次重大失误都和如出一辙的女人诱导有关,为什么他就这么不自知?是史料的缺失,是当事人的缺心眼,还是编剧的黔驴技穷?狮子肚子里怎么长出蜂蜜?一个人大败整只军队,是否真的是史实?
总之,如果对西方思维(不管合不合理)和圣经故事感兴趣,童鞋们还是可以一看滴。
《参孙》观后感(三):印第安参孙
如果说这片子有基督教背景,那出钱的教会应该猛扇摄制组的耳光;如果这是商业片,卧槽,这简直就是糟践钱啊。男主豆瓣上都查不到,看起来就像个印第安人,哪有半点犹太人的样子。他弟弟,卧槽,一头金发,北欧雷神啊。片子愚蠢无脑,没有起码的考证。
最让我不能接受的就是"偷玉米"!而且后面居然还强调了一下——参孙的妈妈在炖玉米汤!这简直就";%(@)∞……上帝真是偏爱以色列人,靠玉米能一统地球了。
人物服饰上,这是公元前十一世纪,非利士人已经穿上了罗马装束(还好帽子有点儿埃及元素),这真是跨越时空的两个民族。
对原著的随手更改就别说了:非利士人和犹太人的关系、对大利拉的洗白、神庙里推倒柱子……更别说打死一千个非利士人了,打死一千个人并不奇怪,但这样的打斗场面,参孙绝对不可能取胜。
本来是一个血肉丰满的浪子英雄,活脱被改造成了一个傻乎乎的野蛮人。失败,失败。
《参孙》观后感(四):勾起了初中看《圣经的故事》的回忆
服装和布景没的说。演员长得比较原始,四肢发达。真的挺有历史感。
记忆中这位参孙是一个大力士,后来被马子坑了,他马子趁他“醉卧美人膝”时头发被剪掉。然后很惨,最后临死前硬了一把,和敌人同归于尽。。。书中的背走城门的经典桥段也出现了。双女主的设定很好的规避了我对参孙好色之徒的印象,而是把他定位在一个单纯,善良的智商感人的老实人的形象。
其他拎着牛下颌骨大战军队也算是还原书中记载。
有时候觉得世上信仰千奇百怪,神灵显灵也不计其数。能流传到现在的也真不多了。而希伯来人惨兮兮苦哈哈,不屈不挠活到现在,可能他们觉得自己委屈,冤枉,自强自立啥的很tm正义和充满正能量。但我倒是觉得他们有点特立独行,有时很沉浸在他们的模式里。从过去的埃及法老,到更死心眼子的日耳曼人。到现在的阿拉伯世界,他们就没真正在现实世界中融入地球大家庭。
现在人家像铁线虫寄生螳螂一样玩转美国,倒是拍了很多不错的大片,快吧圣经上的奇闻异事都搬上电影了,对我这种无神论者/不那么坚定的有神论者来说除了可以把书和电影对战起来看也没啥感触。而讨厌犹太人的人看了铁定生气大概是这个表情→
《参孙》观后感(五):#? #參孫 ———「徒手空拳撕雄獅,驢腮骨下敵千軍。」
電影並非百分百與聖經記載完全一致。通過電影視覺上的震撼展現,把參孫的軟弱與神的大能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讓人再次看到神的信實。
參孫的一生向我們展示了人性的墮落,而他的生命就是全以色列人的狀態,按著自己的血氣行事,僅以父母不讓他娶外邦女子,他硬著頸項非娶不可這一點,就足以看清當時整個以色列人頑梗的面貌:「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情。」
因為觸犯了拿細耳人特有的「三不准」,參孫最終把神賜給他的能力給弄丟了,眼睛也瞎了。但神在人看為最糟糕的環境中,也能反敗為勝。祂並沒有因為祂子民的悖逆,就放任不管,而是對他們萬般忍耐,仍然愛他們,不背棄祂與他們所立的約。(仍然給參孫機會,讓他可以在廟里大大擊殺非利士人。)
瞎眼後的參孫比瞎眼之前更看見神,更加明白了神的心意。他的信心亦在死的那一刻表現得最強烈,因為那是他完全依靠神的時刻。
《参孙》观后感(六):《参孙》:当一代领袖成为拎不清的傻白甜
看完布鲁斯·麦克唐纳德导演的《参孙》,我很想问一句:这位导演是何方神圣,能把史诗电影玩得如此言情化?在《圣经》里暴躁易怒的参孙,居然成为一个和平主义者;被史书记载的犹太统帅,居然成为了只操心谈恋爱,时不时为情所困的傻白甜……
话说,5000000个晋江写手加在一起都不敢这么编,文艺中年的老麦就这么整了,素来熟读《旧约》的本人都看癔症了……
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电影情节:
公元前11世纪,发源于爱琴海的非利士人以希腊式的胸甲、护胫甲和头盔,挥舞着能够挑战埃及战车的短兵器,征服了地中海东岸的迦南地区。非利士人在当地奴役原住民以色列人长达数十年,不但摧毁了他们在示罗的圣所,还俘获了耶和华的神圣象征——约柜。面对亡国灭种的危险,一代英雄应运而生,他力大无穷,勇敢无畏,能够赤手空拳将一头雄狮撕裂成肉块。他就是“士师”参孙——以色列人高举的军事领袖,以色列人信服的民族保护者与拯救者。
这样一位厉害人物,却被琼瑶阿姨灵魂附体,一天到晚啥正经事也不干,就知道泡妞。有一天,他偶遇了一位非利士美女塔伦,对其楚楚可怜的气质一见倾心。为了得到塔伦青睐,他打败了作践以色列人尊严的埃及武士。之后得知塔伦被非利士王子霸占为奴,他义不容辞想要把她解救出来,想要给她一个安稳美满的家庭。
参孙的父母得知此事,表达了反对的意见。毕竟,以色列与非利士是两个势同水火的敌对民族,非利士人还统治、压迫着以色列人民。参孙一听,转身而去,与塔伦私定终身。
离开本民族的参孙若与塔伦结婚,需要按照非利士的规矩来。非利士王子得知二人有意结婚的消息,心生恶念。他在结婚前夜对参孙进行戏耍,先是骗参孙破了拿细耳人不得饮酒的戒律,又胁迫塔伦从参孙那里窃取谜语的答案,用来打击参孙。
参孙打赌失败,不得不四处搜罗三十件无袖衫赔偿给非利士王子,他再次破了戒律,在剥脱被他打死的非利士人的衣衫时,他的双手沾碰了死尸。当参孙将赌注摆到非利士王子面前,换来的却是一个让他目眦欲裂的消息:他的未婚妻被王子玷污。参孙受此羞辱,跑到山谷逮了一群狐狸,将它们尾巴捆上火把,点着火以后放入非利士人的庄稼地,用来威胁王子释放塔伦。非利士王子索性将塔伦与其父亲从城墙上推下,活活摔死在参孙面前。
承受了杀妻之仇与绿帽之耻的参孙决意复仇。他用一块驴腮骨,孤身迎战,痛下狠手。在他“力拔山兮气盖世”的神力作用下,非利士士兵们或被他丢下山崖,或被他屠成肉酱,死伤无数,积尸成垒。包括非利士王子,也败在了参孙的手下。
经此一战,参孙成名。他接受了族人的膏抹,正式成为“士师”。他去非利士国王面前和谈。老谋深算的非利士国王以参孙“消失”才能罢战为条件,使得参孙再次脱离族人,孤身犯险,又遇到非利士王子的情妇——达利拉。
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何况是长了恋爱脑的英雄。参孙很快沉浸在成熟妖娆的达利拉的温柔乡中。达利拉对参孙极其体贴。参孙感觉她不止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更是自己的红颜知己。
参孙的兄弟发现了参孙与达利拉的关系,提醒他要以民族解放大业为重,参孙却再次逃避自己身为“士师”的责任,与达利拉终日厮混,享受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自由空间。
当达利拉不费吹灰之力骗取了参孙怀有神力的原因,她丝毫不念参孙对她的一往情深,暗暗的在酒杯里下药,让失去警戒之心的参孙躺在她的腿上入眠。而她趁机把参孙的长发剪去,让他彻底违背了拿细耳人的戒律:不得饮酒、不得沾碰死尸,不得剪发,否则必然失去上帝的眷顾。
就这样,参孙从一个力大无穷的英雄变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阶下囚。非利士王子抓到参孙,大喜过望,他残忍的挖出了参孙的双眼,同时把参孙与他的兄弟送入监牢,进行迫害。为了报复这位曾经打败他的敌人,非利士王子继位之后决定在祭祀典礼上,当众羞辱他。
于是,双目失明,受尽凌虐的参孙在真诚的向上帝认罪之后,他忍受着非利士人的嘲笑与殴打,摇摇晃晃地走入祭祀大殿。趁无人察觉他被剪掉的头发又长出来的时候,他双手扶着两根支撑神庙的巨大石柱,虔诚祈祷:“请你(上帝)赐我最后一次力量!让我与这些非利士人同归于尽!”眨眼之间,偌大的神庙房倒屋塌。一代英雄参孙与非利士国王、贵族一同殒命。
电影拍得壮观,深有加拿大电影一贯豁达温厚的风格。相对比好莱坞端出来的剧情酣畅淋漓,有普世情结的《圣经》题材的大片,《参孙》则一反政治正确的套路,塑造了一个忠厚温和、内心柔软的暖男形象。无奈,导演与编剧下了重手笔,也难以洗白《士师记》里参孙的失败。他的失败不仅仅是违背了“拿细耳人”该遵守的诫命,还有三条非常严重的错误。
一、参孙非常自负,任性妄为,我行我素。
作为以色列人的领袖,参孙本有着良好的群众基础,更得到了亲弟兄鞍前马后的追随。但是他没有爱护自己的声誉,全凭自己的喜好做事:比如他去大衮神庙偷盗粮食,混不顾及会不会连累同胞;比如他不听弟兄的劝阻硬要与埃及武士比武,暴露了自己的能力,引发了非利士王子的敌意;比如他在择偶方面,不肯接受父母的教导,忽略了自己属于洁身归圣的拿细耳人,应当遵从摩西律法,不得娶外邦女子为妻;比如他经常一意孤行,更不屑经营关系。导致参孙被捕之后,以色列人都没有起意去搭救过他。这是他为人处世方面的失败。
二、参孙口无遮拦,不是泄密就是制造敌人。
无论古今中外,在人际交往方面,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多看多听少开口。
多看什么?看一切与自己有关的人和事。多听什么?听一切智者与能者的经验之谈。这两点都有助于一个人汲取他人智慧,变成自己的见识。古今智者,莫不因此而成大器。
为什么要少开口?
如果一个人喜好夸夸其谈,必然自控能力不强,易冲动。或是不经意之间泄露非常重要的秘密,或是因为情绪影响理智,做出得罪别人的事情。
参孙从来不吃嘴上亏。他总是不假思索的对人对事发表看法。他为了娶塔伦为妻,免不了要与非利士王子接触,被非利士王子用谜语嘲笑他无知野蛮,立刻反唇相讥。他又很难保守秘密,被塔伦轻而易举的套出谜底,被达利拉听到秘密。如果说参孙第一次泄密是因为他太爱塔伦,之后在达利拉那里再次泄密则是好了疮疤忘了疼。
心无城府的参孙有什么说什么,浑无忌讳,害得自己的弱点全部暴露于人前,自然化作鱼肉、任人宰割。
三、参孙脑子拎不清,缺乏担当能力。
早在参孙出生之前,上帝就启示他的母亲:“你久婚未育,现将怀孕生下一名男婴。待到孩子出生之后,你千万不要为他剃头,因他注定要成为一位离俗人(又译为拿细耳人),肩负着将以色列人从腓力斯丁人手中拯救出来的使命。”
可惜,参孙从始至终没有考虑如何做好“士师”,带领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压迫,只顾着操心谈恋爱。尤其在婚姻方面,他应该请教年长和富有经验之人的指导,在决定终身大事之前,应当分析利弊,在祷告中寻求上帝的引领。偏偏,参孙固执己见,一次次在两性关系里失败,也一次次错过将非利士王国连根拔起的机会。当他以一敌千,重创非利士军队的时候,明明可以砍下非利士王子的头颅以此扬威,他却错过了大好时机;当他可以率领以色列民众一鼓作气去推翻非利士人的统治,反而优柔寡断,失去了信心。参孙的借口是他犯了太多的错误,已经得罪了上帝。真相则是他逃避自己的使命,他的人生以自我为中心,根本不在乎其他人的利益。
通过参孙的失败,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很多影子。所谓前车之鉴,后车之师。若要自己的人生避免踩到上述雷坑,做人还是要多警醒、多谦卑、多怀敬畏心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