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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做到不取于相(无相)

2022-05-13 08:33:07 作者:真如妙心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怎样做到不取于相(无相)

  怎样做到不取于相(无相)?

  经云:【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何以故”者,问不取于相之所以然也。所以然有二义:

  (一)因何而不取?偈语前三句已足答释。

  (二)何以能不取?则须全偈方足答释,而归重于第四句。今假设问答以明之。

  问:因何而不取耶?

  答:因一切有为事相,皆是缘聚则生,缘散则灭,变化无常,执捉不住。如梦、幻、泡、影、露、电然,似有而无实故也。

  问:然则何以能不取耶?

  答:应于一切有为法,皆作如梦、幻、泡、影、露、电观。知其当体即空,幻化不实,不生贪著,乃能不取也。

  如上所说,本科大旨已明,兹再详细说之。

  当知如如不动,是真实性,亦即所谓不生不灭之无为法。前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今不令观无为法如如不动之真性,而令观有为法缘生无实之幻相,何也?此我世尊深知凡夫之病,特为巧开方便也。此中有二要义:

  (一)凡夫之所以为凡夫者,无他,背觉合尘,向外驰求耳。何故向外驰求?无他,分别幻相,贪著幻相耳。何故分别贪著?无他,误认一切有为法为真实耳(犹如小猫照镜,与影撕咬;亦如翳目观花,空劳把捉)。由是之故,愈迷愈深,不肯回头,永被轮转矣。

  故今入门初步,先须令其深信、深观一切有为之法悉皆如梦如幻、如泡如影、如露如电,莫非虚假,一切皆空,到底一无所得。所得唯一苦味而已,且其苦无穷,说亦不尽。所谓“万般将不去,唯有业随身”是也。

  果能常作如是观,洞明万法皆空之理,庶几不再受骗,而能死心蹋地回光返照、摄心念佛乎!此所以欲观无为之真性,应先观有为之幻相也。此第一要义,必应了知者。

  (二)一切凡夫,性光早被无明隐覆,如一轮杲日,尽被乌云遮盖,光明全暗。此亦如是。妄念纷动,未曾暂停。今欲观之,而能观、所观,莫非无明妄识,何能观见本性?此与满天黑云看不见日光,看来看去,无非昏扰扰相,是一个道理。故《圆0觉0经0》曰:‘以轮回心,生轮回见,入于如来大寂灭海,终不能至。’

  轮回者,生灭之意。“寂”者无声,谓真如非可以言诠也;“灭”者无形,谓真如非可以相显也。竖穷三际,横遍十方,曰“大”。体备万德,用赅万有,曰“海”。“如来大寂灭海”,即如如不动之本性也。

  可怜凡夫,见闻觉知,全是生灭心。即使发心作观,亦是生灭见。今欲以此生灭心、生灭见,观不生灭之圆觉性海,全然反背。故曰不能至。不能至者,言其南辕北辙也。

  《圆0觉0经》云:“未出轮回,而辨圆觉,彼圆觉性,即同流转。”

  然则修圆觉者,欲觉照如如不动之性,岂非竟无下手处乎?

  我世尊大慈,今语之曰:勿忧,有妙法在!其法云何?宜观诸法缘生缘灭,自有入处矣。此意无异曰:初不必强息妄念。虽欲息之,亦不可得也。但当向有造作、有对待之一切有为法上,观察其变化无常,如同梦幻泡影露电一样。使此心洞明,一切诸法,不过缘会时现有生起之幻相耳,实则生即无生(犹如电影电视,似有实无,纯是幻象)。从此可知,表面虽万象森罗,而其底里全然乌有。时时处处,如是观察觉照(此即般0若观照),便有不可思议功德。

  何谓功德不可思议?当知观诸法缘生之理,若领会得一切法当体是空,便能契入诸法空相。相空则性自显。何以故?有相,则诸法千差万别;相空,则诸法平等一如故。诸法一如,即是性光显现故;性光显现,即是无明已明故。虽无明未必遽断,未必遽与如如不动冥合,而智理冥合,实基于此。何以故?妄念从此日薄故。对境遇缘,不易为其所转故。由是言之,观诸法缘生,无异观诸法空相;观诸法空相,无异观如如不动也。换言之,观生灭之有为法,如梦如幻,便不知不觉契入不生不灭之无为法(真如实相)矣,功德何可思议哉!此第二要义,为吾人更应了知者。

  合上说两重要义,可见作如是观,譬如用起重机,四两可以提千斤,毫不吃力。轻轻巧巧,拨云雾而见青天,真善巧方便也。

  不慧学佛以来,前二十年,虽修种种法,作种种观,毫无进步。一日,于此四句偈忽若有悟,依此修观。初亦若即若离,若明若昧,未成片段,并无甚效。继悟应于行住坐卧一切境缘上,极力作意以观察之。虽一极小之事,或极顺心或极不顺心之时,皆以如梦幻等道理观之、印之。即使修持佛法,亦以如梦幻等道理印之。行住坐卧,不离这个。如是久久,虽于不取于相、如如不动功夫尚浅,然实从作此观起,此心渐觉空空洞洞。于一切境相,渐能无动于中。看经时眼光便觉亮些,念佛时亦觉踏实些。今请诸君试之,必有受用。当知博地凡夫,欲回光返照,舍此无下手处也,珍重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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