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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分工论读后感10篇

2022-04-04 03:00:26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社会分工论读后感10篇

  《社会分工论》是一本由[法] 埃米尔·涂尔干著作,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00元,页数:38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社会分工论》读后感(一):《社会分工论》读书笔记 迪尔凯姆 /涂尔干/杜尔克姆

  《社会分工论》是涂尔干为通过博士论文答辩而提交的一篇论文,然而,这本书却成了他最重要的学术著作之一,毋庸置疑的奠定了他在社会学界的地位,对后世学者带来的启发和影响也是不可估量的。他与卡尔·马克思和马克思·韦伯并称为古典社会学三大家,是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之一。

  涂尔干在它的这部著作中,提出了很多为后世所沿用的社会学的经典概念——诸如“社会团结”、“集体意识”、“功能”、“社会容量”、“道德密度”以及“社会分化与社会整合”。当然,在赞誉的基础上也少不了批判、争论和修正,社会学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才会获得不断地发展。涂尔干还试图通过论证“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环节社会”与“分化社会”以及“压制性制裁”与“恢复性制裁”之间的纵向二元划分,探讨历史演进的基本规律。在这本书中,涂尔干实证主义的思想已经初露端倪,正如他在序言(第一版)所说的第一句话一样——“这本书是根据实证主义科学方法来考察道德生活事实的一个尝试”。涂尔干认为社会学有着自己独有的研究对象,那就是——“社会事实”。既然“道德生活”都可以当做一个“事实”或者说是“社会事实”来研究,哪还有什么社会现象不能当做“社会事实”来研究呢?(《自杀论》也体现了类似的思想)换句话说,也就是所有的“社会现象”都适合用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进行研究。所以,社会学也就能够站稳脚跟了。但是,不得不说的是,涂尔干在这本书里的许多论证还是略显粗糙(例如,引用人类学头盖骨的数据),许多结论也还是值得商榷的。但是,考虑到时代局限性,涂尔干无疑是伟大的,对学科发展的贡献是巨大的。我们之所以会看到诸多问题,是因为我们站在学科发展了100多年后所有前辈的肩膀上。

  涂尔干分三部分考察了了社会分工。第一部分(即第一卷)考察了劳动分工的功能,也就是与之相适应的社会需要。第二部分考察了劳动分工得以产生的原因和条件。其中涂尔干认为人口密度(社会密度)和社会容量的增长是产生社会分工的决定性因素。当然,他也考察了一些次要的因素,比如遗传性。最后,涂尔干认为应当要区分正常状态的分工和反常形式的分工,两者不能混为一谈。而这种区分也是很有意义的,我们可以透过反常的分工(这种分工并不会促进社会的团结)来更好地理解常规状态下的分工(可以促进社会团结的分工)。

  涂尔干在书中大量提到斯宾塞(“社会达尔文主义之父”)关于社会进化的思想,也提到孔德的实证主义哲学。无论是从正面借鉴还是反面批判的角度来说,这两个人对涂尔干早期社会学思想是影响比较大的。其中也可以看到涂尔干借鉴很多生物学方面的例子来对其论证它的观点,尽管这些论点在今天看起来是有点立不住脚。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被斯宾塞借鉴并运用在关于社会进化的理论上。社会密度的增加必然会导致同质性职业竞争的加剧,从而产生“优胜略汰”的进化效果,被淘汰的一方并没有从社会上消失,而是转而通过自身的努力开辟其它方面的求生途径——转向竞争力更小的职业,从而导致职业类型的进一步丰富,社会分工得到进一步加强。值得一提的是,稍早时期亚当·斯密关于劳动分工的论断(侧重于经济视角)似乎显得更为中肯(《国富论》1776),涂尔干除了在序言(第二版)里给予了肯定,在书中并没有有所提及。不过,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出涂尔干对于这点的基本态度,劳动分工并不仅仅局限于经济现象,至少不是纯粹的经济现象。涂尔干认为,劳动分工所产生的社会效益要远远大于经济效益。甚至可以说经济利益的增加依赖于整体社会效益的提升。没有社会的团结(整合),经济效益更是无从获得。

  在第一卷里,涂尔干首先假定社会分工带来了某种社会团结,然后再通过去寻找各种可以论证的资料和实例去证实自己的假设。这是实证主义方法的基本轮廓。事实上,我们看以看到,涂尔干在通书的论证里基本都采取了这样的一种方法——先提出问题,再通过收集资料和实例去进行(自圆其说的)论证。涂尔干往往为了论证一个观点,还会大量引用其他学科的数据,或者是其他学科得出的结论。比如考古学和人类学,甚至是经济学。这种孜孜以求,科学严谨的学术态度是十分难得的。涂尔干认为社会团结这种整体上的道德现象是很难进行精确的观察的,更别说测量了。所以,要找到可以作为社会团结(内在事实)外在表现的标志,并量化为可以观察和测量的指标,借助后者来研究前者。涂尔干认为,这种看得见的符号就是法律。如果社会团结是松散的,意味着人们之间的联系很少,社会成员之间不需要通过过多的交流(情感上)和交换(物质上)就可以过上比较满意的生活,与之相适应的约束性法律就会比较少。反之,如果社会团结得到加强,人们之间的吸引力和接触频率都会增加,适合人们结成相互关系的方式和机会也会增多,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网也就会越来越复杂。与之相对应的约束人们交往行为的法律规范也就会越来越多。可以这么说,“这些关系的数量是与规定它们的法律规范的数量成正比的。”(p28)因此,只要我们考察相应的法律规范在人类社会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所发生的变化和演进的规律,就能够发现所有社会团结反映在法律中的主要变化,从而确定团结的不同类型和演进的基本规律。

  涂尔干认为人类历史上有两种基本社会团结的类型。一种是机械团结,或相似性所致的团结。这种社会团结类型表现出来的相应的法律形式是压制法。压制法即是建立在痛苦之上的,能够给犯人带来一定损失的法律规范,它的目的在于惩罚和强制性的压制,甚至带着暴力和血腥的性质,最为典型的压制法就是刑法。这种机械团结的类型意味着“关系一断即为犯罪”(p33)。而犯罪随之而来的就是压制性制裁。另一种是有机团结,或分工形成的团结。这种团结所表现出来的对应的法律形式是恢复法。恢复法的最大特点就是将事物“恢复原貌”(p73)。它并不具备抵偿性的功能,也不在于对犯人造成对应的痛苦或者是损失。而是仅仅在于将事物恢复成它原来的样子。这种恢复性制裁完全是为了适应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与之相适应的是社会机构的不断分化,法律机构的不断增加,法律体系的日益复杂庞大。恢复性法律包括家庭法、商业法、契约法、诉讼法、行政法等。涂尔干认为,有机团结无疑是比机械团结更高级的一种社会团结的形式,是劳动分工所导致的必然结果。这种团结类型更有利于社会的整合,资源的有效利用,能够促进社会的发展。由机械团结的社会(环节社会)逐渐向有机团结的社会(分化社会)发展是社会历史演进的基本规律。(注:环节社会:由许多相互类似的群落重复而生的,就像一条环节虫是由许多环节集成的一样,氏族社会。(p136))

  涂尔干认为社会生活有着两种潮流,即社会生活有两个来源。一种是个人意识的相似性,个人是社会化的,没有自身的特点,没有独立的个性,完全淹没在集体的潮流里,受压制性手段所辖制。另一种是社会劳动分工,个人自身具有与众不同的特征与活动,有着较高的自由度和独立的个性,个人对于社会分工所导致的社会职能的分化所产生的相应法律规范的触犯只能受到恢复性的制裁,而不是抵偿性的制裁。(p183)

  在第二卷里,涂尔干讨论了社会分工产生的原因和条件。涂尔干首先驳斥了“分工的来源就是人类持续不断地追求幸福的愿望”(p189)这种最通常的论调。事实上,每个人只能享受属于他们那个时代的幸福,他们并不会因为没有享受到我们这个时代所拥有的文明而产生任何的痛苦,即使他们曾经努力向着这个方向前进。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能力来享受这些文明”。(p196)因此,涂尔干认为幸福的变化与分工的进步是没有必然联系的。至于分工产生的条件,涂尔干认为“社会容量和社会密度是社会分工产生的直接原因,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分工之所以能够不断进步,是因为社会密度的恒定增加和社会容量的普遍扩大。”(p219)这是因为,随着社会容量和社会密度的增加,人类的生存竞争变得更加残酷了。涂尔干借助达尔文的学说,认为自然界相似有机体之间的竞争,同样适用于人类社会相同职业群体之间的竞争。那些最原始的最为未分化的职业总是被最先占据着。随着人口的增多,职业群体间的竞争自然会加剧。竞争到到一定程度,必然会有人从这一职业群体中被剔除出去。为了生存,被剔除出去的人只能去从事(或开辟)竞争性相对更弱的职业。然而,新开辟的领域也会随着人口的再度增长而陷入残酷的竞争中。就是在这一轮又一轮的无休止重复竞争中,各种专门领域迅速而完备的产生出来了。按照这种说法,分工还在现代社会持续不断的进行着,而事实上也是如此。

  涂尔干还指明了社会分工的两个次要因素。一个是集体意识逐渐形成的非确定性。即集体意识变得越来越微弱,越来越模糊。这也就为个人的发展变化提供了更多的可能。至于集体意识退化的原因,涂尔干认为在于社会的不断扩大。随着群体范围的扩大,群体密度的增加,群体的注意力也就会自然而然的分散,已经无法再集中到每一个人身上了。这就是所谓的“大隐隐于市”。茫茫人海中,个人是最易藏身的。另一个就是遗传性。涂尔干虽然认为只有社会因素才能导致分工的产生,但是他并没有忽略遗传性因素对社会分工的产生的影响。因为分工与有机体自身的素质(能力)和身心条件也是有关的。涂尔干认为,越是低级的动物,其生活本能就越强,体现在他们身上的遗传性对他们的生存的影响就越大。“动物的等级越高,它的生活本能就会变得越来越弱”。(p280)这种情况同样适用于人类社会,在比较低级的人类社会里,我们可以看到很多职业遗传的现象,甚至在一些重要的职位上(比如祭师)完全由某个种姓家族所垄断,这种遗传性对分工是起阻碍作用的。在比较高级的社会里,人的能力显得越加的特殊和复杂,这种遗传性职业也就大大减少了。因为仅仅依靠这种遗传性的特质或者资源,已经无法让他们获得足够好的生活了。他们面临着更大的竞争压力,需要掌握更多的职业技巧,学习更多的技术。显然,这种附加的资本或者说是后天掌握的资源比先天的资本更能够给他们带来更大的效益,这也就难怪遗传作用慢慢的从社会制度里消失了。基于职业不断地分化,社会越发形成一个复杂的关系网,人们之间关系的越加密切,交往频率的增加,意味着冲突的可能性的增大。涂尔干认为要想维系比较良好的社会秩序,必须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的建设。尤其是需要强调道德对人的约束作用。这一点着实体现了涂尔干作为一个社会学家的厚重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涂尔干在结论中再次强调了道德的重要性,他认为“目前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为我们自己确立一种道德。”(p367)还认为在诸多社会关系中,应该注入更多的公平因素。随着劳动分工的发展,相应的规范就会变得越来越多。有机团结只有在规范的约束下才有可能形成和完善。学习社会学的(只能这么表达了)应该要有这种心态和视野,不应该过于局限于自身,也不要妄自菲薄,我们要思考和审视这个社会,尽管我们还不太清楚,但事实上我们每天都在面对着它。因为涂尔干告诉我们:“一切存在与现象的根源,皆为‘社会’”。(p1)

  叶茂愉 201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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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觉得涂尔干沉浸在“社会”主宰一切的梦里。个人完全淹没在社会的潮流中,社会左右了个人的一切,个人完全没有反抗的余地。涂尔干忽视了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忽视了个人的创造性。这显得有点偏执一端,没有全面看待了。其实,有时候,真的不能忽视个人的力量,特别是一些能够左右历史进程的人物。即使不是个人的力量,也是小部分人的力量在左右历史的进程,左右社会的发展。这就是上层阶级,站在金字塔顶尖的那一部分人。很那说是他们在构造这个社会,还是这个社会塑造了他们。即使是在现在,也是如此。谁才是最顶端的设计者。就像造物主(参照《黑客帝国》)一样,不仅左右了我们的物质生活,也许还让我们活在我们自己的世界里,没有思想,没有灵魂,只剩下被利用的躯体。我们只是活在一个别人构造的世界里,这真的是现实版的《黑客帝国》了。跟那种被别人卖了还帮别人数钱的案例差不多。也许我们可以自信一点,一方面,我们在构造这个社会,一方面,这个社会也在构造我们。社会就是我们?我们在构造着我们,社会在建构着社会?我也就仅仅是社会的一份子,到底能贡献多大的力量,能左右多少的事情你呢?

  涂尔干说了“社会容量和社会密度是社会分工产生的直接原因,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分工之所以能够不断进步,是因为社会密度的恒定增加和社会容量的普遍扩大。”但是他没有具体说明各个历史时期的劳动分工的类型和特点。如果把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劳动分工的情况和社会密度以及社会容量做一个对比,不知道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这是不是可以考证的?按照涂尔干的实证主义方法来。这些社会事实,应该都是可以测量的。这因该会很有趣,这就算知道中国劳动分工领先或者滞后于国际上其他国家的情况了,可以与其他国家做一个比较直观的对比。

  社会密度(人口密度)的增长导致了劳动分工的进步(经济的发展),还是劳动分工(经济的发展)导致了社会密度(人口密度)的增长?(注:某种意义上,劳动分工的进步意味着经济的发展,而人口密度是衡量社会密度的一个最重要的指标)。涂尔干认为是社会密度的增长导致了劳动分工的进步。个人认为劳动分工某种意义上也起到了促进社会密度增长的作用,这两者应该是相互促进的。

  涂尔干社会分工的观点对于当代中国的现实意义。中国现在正经历着社会转型期,与涂尔干所处的时代虽有不同,但社会失范现象还是很普遍和常见的,反常形式和病态的社会分工也普遍存在着。法律规范和道德秩序的建立也许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但也许这是治标不治本的工作,我们真正需要做的是消除产生这些反常形式分工的社会根源。制造或者是重塑正常分工的社会环境和秩序。失范的分工、强制的分工、松散和混乱的分工这些靠市场无法解决的病态的分工,需要政府来调节。而政府到底应该在分工里扮演一个怎么样的角色呢?这还是值得商榷的。总之,政府不应该是分工规则的制定者,这(制定分工规则)应该是市场主体,也就是劳动者干的事情,政府应该做的是制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是游戏的监督者。职业团体,例如工会、协会、行会、基金会等的建立对于劳动分工的发展到底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参照国际标准,这些团体本该发挥着更大的作用的,中国目前的情况还是比较糟糕和悲观的。行会的力量受到了过多的制约,政治性色彩较强。要如何处理政府与职业团体的关系,如何保障职业团体的独立性,这些都是有待解决的问题。这对于中国社会分工的发展也显得意义重大。

  涂尔干认为“对一切社会问题的解释,全应在社会事实中找原因,而不应在生物学与心理学中找原因”。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排斥生物学和心理学,我们依然需要借鉴很多生物学和心理学的知识。凡是对社会学的发展有益的东西我们都应该借鉴,凡是能够促进社会学研究的东西我们也应该要学习。有时候,社会学看起来像是一门交叉学科,是因为我们能够博众人之所长。当我们还不够强大的时候,我们需要从其他学科汲取营养的时候,当我们足够强大的时候,能够从其他学科看到我们的影子。

  叶茂愉

  2015/5/6

  《社会分工论》读后感(二):社会团结何以可能

  作为首位社会学教授的涂尔干,在其博士论文《社会分工论》中以期通过对分工与道德以及社会团结的研究,以科学的方法实现道德关怀。

  社会学的兴起可以看做是对社会总体秩序衰微的一种“自我保全”。涂尔干思想的兴起正是在19世纪晚期资本扩张、政权动荡以及道德衰微的总体性危机下的产物。《社会分工论》正是探讨在社会转型时期下的道德失范与社会团结问题。

  涂尔干认为我们所要寻求的道德性质的标准应是实现“道德个人主义”。涂尔干从考察法律出发,区分了与压制性制裁有关的规范和与恢复性制裁有关的规范;前者表现为以相似性为基础的机械团结,后者表现为以分工合作为基础的有机团结。“法律和道德是能够把个人与社会联系起来的所有纽带”,法律的类型决定了团结的主要形式。社会发展以及自我维存的要求导致集体意识衰微、人口容量与人口密度的增加,分工进而逐渐凸显,分工不再只是经济学意义上生产效率的提高,分工体现的是个人的责任,同时也是对社会的责任。继而,分工也就体现了我们的道德特征,分工使得社会团结得以可能。

  分工使得道德个人主义得以可能,但与分工的正常形式相比,分工的反常形式更加值得我们注意,也更加具有现实意义。工商业的危机和破产、劳资冲突以及知识的分工都被涂尔干认为是“失范的分工”,环节社会走向组织社会,原有的均衡不再那么容易达到,新产生的角色没有规范,各个机构间的关系还没有规定,就陷入了“失范状态”。

  中国当下的社会转型与涂尔干笔下所描述的是何等相似:道德正在“经历着骇人听闻的危机和磨难”;“转眼之间,我们的社会结构竟然发生了如此深刻的变化……其速度之快、比例之大在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一方面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另一方面是单位社会的逐渐衰微,加之快速的工业化进程,城市化的浪潮等。中国社会正处于从机械团结到有机团结的过渡阶段,这个阶段自然不是一个接替过程,在原来的道德逐渐丧失影响力而新道德还没有确立时,社会功能还来不及磨合,社会集体意识模糊不清,人们的各种行为没有了明确的道德标准,“失范”就此产生。涂尔干将社会整合的希望寄托于职业群体,这一点在《社会分工论》的第二版序言中就已有阐述,更详尽的论述则是《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一书的工作。

  另一种“反常分工”是强制性分工,分工固然可以产生团结,但当这种个人对于社会的责任也即规范与变化了的道德基础不能相呼应时,分工不具有了自发状态的性质,强制性的分工就产生了。其会造成有机团结的偏离,这也就造成了我们追求公正的转向,“在组织社会不断发展的同时,必须保证这项事业更加具有绝对意义上的公正性。”

  转型中国的本质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在这一过程中矛盾也逐渐凸显,城乡差距、贫富差距、行业差距逐渐拉大,居高不下的基尼系数等致使民众对于社会“公正缺失”的呼声愈加强烈。摆脱强制性分工确立有机团结的另外一个面向则是确立平等的竞争环境,致使社会完成建立公正的使命。

  要想从原始社会“面对面”的社会存在形式实现转型,我们需要另外一个总体性的内在的实体,在涂尔干看来,这就是社会。社会靠集体意识得以维存,而集体意识是“意识的意识”,是所有个人意识的统一体,社会既是来源也是目的和规范,社会作为整体性机构使得个人得以进行反思。在某种程度上,无论是失范的分工、强制的分工还是不协调的分工,都是由于个人意识与集体意识产生了偏离,是社会的“缺席”与“不在场”。因而在当下的转型中国,寻找和保卫“社会”的任务是我们这位“永远的同时代人”留给我们的丰厚遗产,如果在集体意识与个人道德之间的张力仍没有被整合,职业群体则是更加遥远的假设。

  《社会分工论》读后感(三):为自己确立一种道德

  “一切存在与现象的根源,皆为社会”。这是本书作者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涂尔干的名言。《社会分工论》是涂尔干的博士论文,也是他学说的开山之作。作为与卡尔•马克思和马克思•韦伯的齐头比肩者,埃米尔•涂尔干同样被誉为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之一,其特殊的理论地位和思想影响是不言而喻和不容置疑的。他的特殊之处在于,韦伯关注的是“struggle of power",马克思关注点在于"economic conflict ",这两位都是从分析矛盾从发,尝试解释是什么破坏了社会。而涂尔干却与他们相反,他从分析团结出发,他的问题是“what bring us together , why society is not falling apart?”本书反对单一的功利主义思维,指出社会的多元性且由种种矛盾的部分组成,要适应相互矛盾的种种部分则必须有一种限定与平衡。在读译言和自序时,我曾怀疑这本书到底是经济学论著还是社会学论著——涂尔干选取的题目是一个经济学对象,却要从中找出非经济的深远意义来。直到读到“有机团结”的部分,才恍然大悟——也许这正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见微知著地描述了经济活动中社会形态的进展和嬗变。其主旨在于,“劳动分工并不是纯粹的经济现象”。

  在涂尔干所处的的时代背景下,社会学隶属于哲学范畴。涂尔干主张社会学应从哲学中脱离出来,并强调除去经济社会学、道德社会学等等,还当有社会形态学这些特殊社会学。深受社会学鼻祖奥古斯特•孔德影响的涂尔干一样怀着“社会科学可以和自然科学采取相近的研究方法”的态度,他的实证主义精神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关于社会现象的本质的特殊看法,即认为社会现象是待发现的客观事物,包括信仰体系、社会习俗和社会制度等现象都是外在于个人的客观的社会事实;二是关于获得这些知识的手段的独特观点,即认为应该通过超然的、价值中立的科学观察方法来获得:“收集实证材料的过程,就如同自然科学家所进行的化学或者物理实验研究一般。”此书于我的最大影响,就是实证主义社会学的吸引力之巨,可以看到,书中的每一页几乎都有实例的佐证和一系列的推断过程,而有趣之处在于,涂尔干总是先根据外部形态为事物下一个定义,再根据这个定义去找寻实例和搜集资料从而证明出自己学说的正确性。贯穿全书的并非是涂尔干的自说自话,他对之前与之相关的每一种错误学说都进行了细致周到的批驳。放弃了宗教信仰的涂尔干同样批判当时接近信仰的共同意识,认为这带有极大的强制性,并指出分工将代替宗教成为维系社会团结的重要力量。

  在本书的第一卷中,通过纵向的时间轴贯穿下来的不同时代标志(如氏族部落、两性关系、犯罪等等)表达他在本书中的中心思想:分工所产生的社会效益要远远大于经济利益。甚至如果没有社会作用,经济的增长也无从获得。涂尔干提出了两种法律对应下的两种制裁,压制性制裁会产生难以磨灭的影响,但这种印象并不会随着时代变迁而至真至恒,而是会渐渐产生消极影响;而恢复性制裁作为顺应社会变化的迎合物,越来越起着不容小觑的积极作用。它不以压制事物为目的,而是恢复事物的原貌,无关情感,也就高于涂尔干所批驳的共同意识。恢复性制裁所建立的社会架构不断专门化,这都来自于劳动分工。同样的,有机团结也要远远优于机械团结。与机械团结不同的是,有机团结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而并非相似性之上,这正是劳动分工带来的差异和距离所形成的。一切都证明,劳动分工作为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正推进我们的发展。

  第二卷则讨论了分工产生的原因。“正是对幸福的需要才驱使个人日益走上专业化的道路。”针对当时的守旧势力,涂尔干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总是认为祖先享受不到我们所享受的快乐,于是对他们产生怜悯之心。然而我们却忘了,他们根本没有能力来享受这些文明。”纵观人类社会来看,社会容量和社会密度是分工变化的直接原因,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分工之所以能够不断进步,是因为社会密度的恒定增加和社会容量的普遍扩大。人们之间的区别不断增加,职业专门化也日益加剧。充满责任感的涂尔干也提出“合作精神和职业精神是否会替代地方狭隘主义倾向”的问题,给出的答案是——我们要使社会分工机能充分完备之时,组织社会才得以长久存在,社会才得以稳定持续的发展。

  最后一卷的主要内容是探讨劳动分工的反常形式。一种是失范的分工,在这种情况下分工不会带来社会的团结。涂尔干认为,在社会、资本市场上出现的失范,是因为新的关系产生得太快而新的组织形式未能及时跟上;在科学研究中出现的失范,是因为学者未能意识到本科学与其他科学之间的联系。涂尔干认为只要依靠分工,加以一个完美独立的器官(即国家或政府)就可以解决包括这个问题在内的因分化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另一种是强制的分工,即在外部条件不平等的强制条件下建立劳动分工,解决之道即尽量使社会公平。再一种是分工的松散现象。因此,保持个人的活力,使之更好地与集体协作是十分必要的。

  在本书的结语,作者提出,分工不仅能够展现出我们所确定的道德特征,也可以逐渐成为社会团结的本质条件。涂尔干同时也承认,当时的社会道德正承受着磨难和考验——因为旧的道德随着时代进步正渐渐消退,而新的道德却未能迅速更迭。要使新的社会道德蓬勃成长、散播、经久不息,就要不断地发展社会分工,使全新的社会团结巩固起来。

  在解析全书主干和中心内容之余,我对涂尔干的社会分工论也有一些不同于他本人的理解。在“分工的反常形式”中,涂尔干提出一个专精于某专业的学者,比一个了解各个领域却只会泛泛而谈的空谈家要更值得尊敬。但从长期的实际情况来看,一个专精于某领域的人,显然要比后者显得淡漠、会对生活失去兴趣。会令人变得如同行尸走肉,真正成为工业文明的祭奠者,社会团结将成为一纸空文。另一方面,涂尔干提到分工失范的解决之道在于公平。对于涂尔干所处的时代而言,这是可能的,毕竟工业进程刚刚开始,科技相对落后且人口数量少。然而,不是每一个时代都有这些前提。如我们当今所处的社会,建立一种公平的机制简直太难。人口数量大,工业迅速发展,竞争激烈,人们只能被动地去选择职业。这是否也是一种所谓的“外部条件不平等”情况下的分工?如果是,这一问题必须得到解决。而相较于其他社会学家的鲜明态度,涂尔干对有些问题的态度也显得模棱两可,如国家与政府、集体精神的消失和现代社会团结的建立等等。但正如本书前言所说,“一种思想之所以会有生命力,并不是因为它可以通盘解决各种问题,而是因为它为后人铺陈了各种活生生的问题。”而我之所以可以提出这些异议,也正是因为有一百年前涂尔干的这部伟大的著作。它的价值,不容质疑也不可磨灭。

  时代车轮滚滚前行,碾压出一道道深深浅浅的印记。对于今天的我们,当我们阅读涂尔干这部充满历史感又有着预言性的伟大作品时,会被他精妙的语言和缜密的逻辑所震撼,也会被书中所传达出的知识和力量所折服。个人信仰日益缺失的今天,我们应当竭力寻找属于自己的道德。正像涂尔干所处的那个时代,尽管百废待兴,尽管社会学作为一种长期处于非法地位的学科,他依然能够建立出一套独特而严密的社会分工论。于我们每个人,涂尔干都是学术上,也是精神上的导师。如果读者能够尽力思考并达成自己的道德和目标,令社会变得完满团结,我想这是涂尔干的这部《社会分工论》流传至今的最大意义所在了。

  《社会分工论》读后感(四):社会分工论的时代局限性

  初读这本书是带着学习涂尔干实证精神的目的去看的,毕竟他是实证主义的代表人,但是读完之后发现他在书中表现最大的并不是关于实证的论述,而是关于社会生活中的道德和宗教以及社会秩序的观点。

  作为一个十九世纪的人,涂尔干生活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鼎盛时期。在那个年代,自然科学迅速发展,天文学,物理学,生物学,化学,这些学科的发展从根本上撼动了统治者赖以为生的宗教的统治地位。所以涂尔干可以有充分的自由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上去分析整个社会的结构。因此他认为整个社会的变化是由于社会分工造成的。社会生活中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的惩罚,道德习惯,宗教,都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喜欢而发生着一系列的改变。他认为,社会分工越是细化,人们之间的道德联系越松散,人与人之间亲密的关系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利益关系,人与人之间关系越来越冷漠。人们之间的团结由机械团结代替有机团结。

  一个几乎两百年前的人,实在是无法预估百年后社会是什么样子,涂尔干也没有料到,经历了几场战争,几场科学、社会革命之后,世界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生产力急速发展的今天,社会分工更加细化,但是全球化的合作也在形成,虽然分工导致了社会中一些文化,种族的消亡,但是它将更多的信息传播给全世界的人。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选择想要了解的文化,想要拥有的生活。同时随着人们掌握着越来越多的信息,人们开始理性思考关于社会生活中一些不良的方面,并且通过自身的努力去改变这一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也更加关注道德,规范的作用。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社会分工仅仅是社会生活中一个关键的环节,本书中讲的有些片面。

  抛开这本书的关于社会分工的论点来看,他在书中透露的关于宗教的一些思想确实给人以启发性。在现在的社会中,宗教依旧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宗教的实质是什么,对社会发展有什么影响,在社会的机构中扮演哪种角色,对我们现在看待社会现象依旧具有启发性(参考《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涂尔干著)。

  个人建议,如果是要找关于实证主义的书籍的话,现代的统计学啊,质量研究,质性研究之类的书籍会更有用。

  《社会分工论》读后感(五):短评

  社会学思想史的期中论文,简短总结内容+短评。按照老师要求用英文写的……英语悲剧,勿拍。

  I have to say that, Durkheim’s books are some of the greatest works I have ever read. His theories, which he developed hundreds of years ago, still have some explanatory power today. However, from my perspective, the most impressive part of his works is not his conclusions, but the methods he used to discover potential law of social development. Those methods best illustrated his creativity, for he used them to build a new framework of social analysis and establish the legitimacy of sociology.

  My comments will mainly focus on two topics. Firstly, I will introduce the contents of The 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 briefly. Secondly I will try to discuss Durkheim’s methods used in this book, and how these methods were related to his conclusions, his value, and his hope for the future.

  In The 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 Durkheim mainly focus on the phenomena of widespread division of labor (which he defined as increasingly specialized functions), not only peculiar to the economic world but in quite different sectors of society. He pointed out that this division produces solidarity, i.e. the cohesive force of society. In order to verify this theory, he turned to laws, which he thought was an external index symbolizing social solidarity and was necessarily proportional to the latter. He classified juridical rules according to the different sanctions attached to them. Penal law was related to repressive sanctions which make people suffer when they offended the law, whereas civil law, commercial law and constitutional law etc. (after allowing for the penal rule that may be found in them) were related to restitutive sanctions which consist simply of a return to previous state.

  Durkheim pointed out that, repressive sanctions were aimed at crimes, which became crimes because of its offense to collective consciousness (which he defined as the totality of beliefs and sentiments common to average members of the same society). For people in the less cultivated societies, the collective consciousness and individual consciousness were contrary, and the solidarity that derived from similarities was at its maximum when our individuality was nil. Durkheim named this solidarity as mechanical.

  Conversely, in a society where division of labor was highly developed, individual consciousness would contribute to solidarity, for the more specialized the activity of each individual, the more personal it was and the greater the dependence on society. Durkheim named this solidarity as organic. However, it was important to note that society would not be reduced to a collection of juxtaposed atoms anyway, for permanent duties arise out of the nature of the chosen task and people were involved in a complex of obligations.

  o what leads to division of labor? Durkheim believed that social volume (i.e. population and complexity of social structure) and density of societies (i.e. the extent to which individuals are in sufficient contact to be able to act and react upon one another) are two of the most important factors. With social volume and density increasing constantly, the division of labor progressed in a continuous way, because struggle for existence is more severe, and this struggle also led to ensuing fatigue which needed to be replenished. Moreover, with the societies increasing in volume, the common consciousness became more abstract and allowed more space to individual variations.

  At last, Durkheim mentioned two abnormal forms, namely anomic division of labor, in which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the organs are not regulated, and the forced division of labor, in which division of social functions does not respond to the distribution of natural talents.

  As in his other works, Durkheim regarded division of labor as a social fact. He insisted that we can understand it only through the intermediary of its social effects, so he turned to law, which is the crystalized form of social norms. He also tried his best to avoid providing groundless assertation, which he thought economist and psychologist often did.

  To some extent, Durkheim’s opinion is similar to Marx’s, since they both emphasized that people were socialized in their societies and were more or less shaped by outside world, and they both doubted people’s common sense. However, Durkheim believed in the neutrality of science whereas Marx not. Thus a paradox exists in Marx’s method. That is, if people’s ideas are nothing but ideologies, we won’t be able to find out the truth. How could he declare that his theory was right since it could be part of an ideology? Actually, it is because people can hardly be persuaded to believe in something in contradiction with their social positions that they have to settle their disagreements by violent conflict. Durkheim, on the contrary, believed in the neutrality of scientific methods and tried to apply them to social analysis. By making his definition clear and his research process as objective as possible, he tried to make his conclusions falsifiable, thus discussible. A solidarity based on common understanding of the world is possible in this way. From this perspective, I think Durkheim was more like a scientist whereas Marx was more like a philosopher, and their different assumptions about whether social analysis can be objective led to different methods, as well as different opinions about the world.

  Durkheim was not an idealist. As he had mentioned in his Rules, “How can one assign to perfection bounds that it cannot exceed? …..There is no longer need to pursue desperately an end which recedes as we move forward; we need only to work steadily and persistently to maintain the normal state.” To some extent, his value was also related to his faith in science. Durkheim opposed groundless judgment about society, so it was natural of him to suspect whether we had chosen the right goal for ourselves if we just chose them by some instinct. However, science is often a conclusion drawn from past, and ideality always contains something that didn’t exist before. Thus, an ideality often comes from our judgment instead of scientific analysis. It may help explain why Durkheim’s highest expectation was a normal and balanced society instead of a highly developed one, no matter what aspect of it was highly developed. He was sometimes suspicious of development itself, and this attitude is also demonstrated in the Division of Labor, where he tried to deny that we are in a better condition than our ancestors in spite of the development of civilization.

  It seems a duplicity exist in Durkheim’s value. As a sociologist, he pursued the normality and order of society, whereas as a citizen he also agreed with public sentiment. For example, he regarded crimes as normal in his works, but he didn’t support crimes in daily life. Aron seems to disagree with Durkheim, for he thought Durkheim’s theory in the Division of Labor harmed the sanctity of judiciary and were hard to accept emotionally. But I think this criticize is not so fair. As a citizen, Durkheim surely respected judiciary enough. However, as a sociologist, he had to treat all the facts in the same category fairly. If we accept that judiciary was holy, is it acceptable that the court which sentenced Socrates to death was holy too? It is hard to deny that our feelings are in constant contradiction, as Durkheim had put out. From this perspective, I believe that distinguishing between the role as a sociologist and a citizen is necessary.

  Durkheim’s influence on sociology is so profound that we can always feel his impact today, both in theories and in methods. There is a lot we can learn, as well as reflect on.

  《社会分工论》读后感(六):迷失的国家角色:《社会分工论》中的个人与国家、社会与国家

  迷失的国家角色:《社会分工论》中的个人与国家、社会与国家

  读《社会分工论》的最大迷惑来自于他模糊的国家观。国家这个角色在整本书中时隐时现。第一卷的结尾,涂尔干似乎得出了现代社会需要大政府的结论,但到了第三卷又将这个结论翻倒在地。其实把自己的前面叙述的理论推翻并非只有国家这一个概念,但是谈涂尔干眼中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总是绕不开国家的角色。在《社会分工论》中,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不同于传统看法,涂尔干把个人与国家的扩张建立在平行且互不干扰的前提下。如果说个人与国家的关系还有迹可循,那么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就显得扑朔迷离。国家高于社会?还是国家依附于社会而存在?在这里,国家的角色定位似乎迷失了。正基于此,这篇图书报告的核心便是找寻这个迷失的角色——国家。

  涂尔干生活的时代,距离法国大革命为标志的现代世界开端已经过去了近一个世纪。在现代性的扩张中,社会分工愈发细密,但人与社会的联系却并没有因分工而疏远,反倒愈发紧密。涂尔干在第一版序中就已经提前预设了这本书的研究起点:“为什么个人越变得自主,他就会越来越依赖社会?为什么在个人不断膨胀的同时,他与社会的联系却越加紧密?”[ 页11]

  毫无疑问,涂尔干将关注重点放在了有机团结的问题上,也就是现代性的问题上。随着机械团结和环节社会的消亡,曾经神圣的道德意识被打破,“上帝已死”,集体良知消失殆尽,个人意识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样的现代性背景下,道德的个人是否可能?这种道德是否需要借助社会和国家的力量方能实现?事实上,《社会分工论》中的社会始终是一个道德社会。在机械团结下,集体意识是一种内化的良知,个人和社会之间没有中间地带,直接相连。而在有机团结下,功能分化本身不预设任何价值,集体意识也消失了,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也是不直接的。那么本书中最重要的矛盾出现了,有机团结不是意味着集体意识消失了吗?为什么仍然说有机团结下的现代社会仍然是一个道德社会?

  契约是社会分工产生后逐渐发展出来的,因而涂尔干用契约的隐含义务从侧面回答了上述问题:“尽管道德所规定的义务要比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分散得多,但它总还是具有一种社会作用的。再者,随着契约关系的不断发展,这种作用也会像契约一样不断分化。总而言之,仅仅有契约是不够的,还必须有来源于社会的契约规定。”[ 页173.]涂尔干认为契约不是一种天然存在的关系,它的存在有赖于一种非契约关系。交换只是表面的形式,契约背后还涉及隐含的义务,这些义务的实施必须服从社会的支配力量方能实现。确保契约的完成,就需要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压力,这也是有机团结社会已经具有也应该具有的作用。

  对契约问题的分析,似乎表明了有机团结下的现代社会仍然是一个有着道德自觉性的社会。如若不然,就不会有人遵守契约精神。既然集体意识已经消失,那么现代社会的道德性从何处来?谁来保证有机团结的道德基础?

  涂尔干眼中的古典经济学家认为,万能的市场是一个自发的信息提供者。古典经济学假说认为生产资料、劳动力都可以在市场的调解下完全自由流动。但在涂尔干的分析后,这种没有社会支撑的经济职能显然是无法实现的,正如他说“任何情况下,社会的作用不仅在于这些契约表面上的执行,还在于确定这些契约得以实行的条件。”[ 页173.]很自然的,在第一卷论述的末尾,涂尔干很自然的选择了国家作为保证这些条件实行的机构。国家取代了宗教,承担了保证社会作用发挥的功能。“尽管这是一种比喻的形式,但还是很方便的——那么我们就可以说这些规范相当于支配社会有机体各种职能的脑脊系统。一般而言,这个系统就是国家本身。”[ 页177.]在社会这个有机体内,国家是最重要的器官——大脑。大脑作为发号施令者,不仅仅调控着不同器官的功能,也使现代社会的不同部门加以协作。社会就像单个有机体一样,几乎没有目的是可以单纯通过某个细胞或器官完成的,不同部门之间不仅高度依赖,部门与中枢部门——国家之间,更是紧密相连。如果说在机械团结社会,国家是否应该存在都是疑问,那么在有机团结的现代性社会中,国家已经担负起无可取代的地位。“生命越是丰富而集中,大脑的作用就越显得复杂。社会也是如此。政府机构是否重要,并不取决于人们和平相处还是相互敌视。随着劳动分工的不断发展,社会所包含的不同机构在不断增加,它们的彼此联系也日益密切。”[ 页183.]

  现代社会纵向的深入发展,意味着国家的控制范围还在不断扩张。“社会越是高级,其国家职能就会越加显得五花八门。”[ 页178.]从机械团结到有机团结,国家完成了彻底的角色转变。如果说在集体意识强烈的社会,国家可以用暴力强行推行自己的意志,强迫个体接受的话,那么在现代社会,国家的手腕则更加高明。国家已经深入到每个个体生活的方方面。个体在现代社会中似乎毫无遁形之处,每个人都处在被“老大哥”监视的状态之下。

  但是涂尔干笔下的个人和国家却是平行发展的。“在个人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国家的活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这两个事实并无矛盾之处。”[ 页177.]如果我们认为国家活动扩大的范围侵占了个人自由的范围,可能就搞错了涂尔干的用意。事实上,个人和国家在社会分工的背景下,活动范围同时得到的了扩大,而且是互不侵犯的扩大。一方面,社会分工打破了环节社会固有的桎梏,把个体解放出来;另一方面,国家也是社会分工的受益者,有机团结之下,国家成为了不可或缺的大脑,更有力的国家形态得以实现。因此,国家和个人的发展在涂尔干眼中根本不具有对立性。

  就像对待社会与个人一样,涂尔干也没有将社会与国家对立起来。

  “但是,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也像其他法律一样具有权威性。它迫使个人不按自己的目的形式,如作出让步、达成妥协或专注于那些高于自己的利益。甚至对于那些完全建立在分工基础上的社会而言,也不至于化解成为许多并列的原子,这些原子之间只是有些外在的和短暂的接触。实际上,尽管社会成员完成交换的时间非常短暂,但他们之间的联系却远远超出了这段时间之外。他们在执行每一项职能的过程中,都必须依赖于他人,继而最终形成了一个牢固的关系系统。因此,我们所选定的工作属性实际上来源于某些常久的责任。因为,一旦我们执行了某种家庭职务或社会职务,我们就会被陷入到义务之网中而不能自拔。特别有一种机构,我们对它的依赖总是有增无减,这就是国家。”[ 页185.]

  涂尔干的理想是将职业道德规范变成一种“软性”的法律,在现代社会中成为一种内化于每个个体内部的一种共同意识。或许,社会分工就是把每一个职业团体重新划分成一个个具有共同职业道德规范的团体。如果把职业道德规范更名为集体意识,那么每一个职业法人团体都会想一个传统的机械团结团体。但是这种说法又是不完全的,因为这些职业法人团体之间还会产生各种联系,这和机械团结社会完全不同。

  即使职业道德规范能够起到一种“软性”法律的作用,但它应用的范围却很有限。因此,这些“软性”的法律最后会演化成“长久的责任”。这种道德性法律只能依靠一种机构,那就是国家。国家除了协调各部门的协作之外,似乎还可以唤醒个体对社会的责任和感情。第一卷的最后,有机团结社会的个人道德问题落在了国家之上。为什么是国家?为什么国家能够唤醒个体对社会的责任和情感?笔者初读到此处时,北京奥运会的盛况立刻浮现出来。我曾亲历北京奥运会现场,那种对国家强烈的归属感几乎难以再现。零八年八月短短一个月时间,这场规模空前的盛会让每一个中国人为中国疯狂。每当我回想起体育馆内全场观众起立高唱国歌庆祝中国选手夺得金牌的时候,人们不禁要问,国家究竟有什么样的魔力让个人为之沉迷?

  如果按照涂尔干的理论,我似乎很难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为涂尔干开辟了一条我读不懂的道路——职业伦理与道德(当然这可能与笔者生活的中国社会从未重视过这一团体有关)。就像他把国家比作有机体的大脑,那么职业伦理与道德就是连接中枢系统和其他功能器官的血管和神经。在第二版序中,涂尔干把职业伦理与道德推向了更高的高度。“要想治愈失范状态,就必需首先建立一个群体,然后建立一套我们现在所匮乏的规范体系。无论是整个政治社会还是国家,显然都担负不起这一重任......只有在与职业活动关系紧密的群体对其作出有效规定的情况下,职业活动才会认识到自己的功能,了解到自己所具有的需要和每一次的变化状况。”[ 页17.]

  也就是说,职业伦理与道德为现代性的有机团结提供了基础和中介,道德的个人也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得到实现。在此,国家意味这什么呢?第一卷结尾处国家还是我们不能自拔的依赖,而到了这里,国家似乎已经负担不起对社会整合的重任。当然此处推论的起点起源于他对失范的关注。第二版序中的国家观似乎是第三卷中国家的延续。

  “任何时候,政府都很难规定各种经济市场的条件,指定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根据消费需要来确定生产规模等等。所有这些具体问题都会带来各种纷繁复杂的情况,都必须参照许多特定的环境,只有熟悉这些环境的人才能认识到它们的特性。本质而言,如果这些功能已经陷入了不和谐的状态之中,那么政府则很难使它们相互适应、相互协调起来。”[ 页320.]

  国家固然重要,但是却很难处理专业问题。例如美国最高法院退出复杂经济案件审判等。在高度专业化的社会,职业团体更像国家之下的一个二级机构,它不仅可以成为现代个人道德的载体,也可以成为个体与国家之间的中介。职业团体所附带的伦理与道德已经不满足于神经和血管的功能,现在它也把肌肉涵盖在内。

  “能够为组织社会和有机体产生统一性特征的只能是各个部分之间自发而成的共意状态,这种内在团结不仅像社会上层核心那样是必不可少的,实际上也是一个必要条件,因为这里所说的核心只不过换了个花样,好叫人们去膜拜它。因此,大脑并不是有机体统一性的创建者,只是他的表现者,它可以使有机体产生有效的作用。”[ 页320.]

  国家不仅处理专业问题很是棘手,它也无法使社会变得和谐。这种和谐只能来自于一种社会自发的共意状态。大脑是有机体的控制者,但并非有机体这一统一机制的创建者,国家只是社会这一创建者的重要器官而已。如果国家所治理的不单纯是经济关系,那么它就不可能高于社会,也不是社会的寄生物。

  涂尔干一直试图论证,尽管是在现代,个人的道德依然有其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来自于社会。“正因为人生活在社会里他才会成为一种道德存在,而道德是由群体团结构成的,也伴随着群体团结的变化而变化。”[ 页357.]现代性的个人道德有其独特的有机团结基础及其建构的方式。在《社会分工论》中,这种建构的方式前后提供了两种可能。前者依赖于国家,后者以依靠职业伦理与道德规范。社会分工虽然带来了众多失范的社会现象,但是这些失范可能只是由于职业伦理与道德尚未完全建立。“(分工)在人与人之间构建了一个能够永久地把人们联系起来的权利和责任体系。就像社会相似性产生了法律和道德,并以此来保证这种相似性一样,分工也产生了各种规范,可以保证相互分化的各种功能进行稳定和正常的协作。”[ 页364.]

  集于《社会分工论》的两种反差很大的国家观,表现了涂尔干对于国家角色安排的困惑。但是以下这段文字倒可以拿出来进行讨论:

  “政府对社会产生的作用完全是哲学对科学所产生的作用。科学的多样性本身就是对科学的统一性的破坏,每到这时,一种新的科学就担负起重建科学统一性的使命。”[ 页319.]

  社会分工不断发展,新的科学不断涌现,从飞机、汽车到金融产品,互联网,越来越多涂尔干无法预料道德新兴科学逐渐成为社会的一部分,并很好的融入社会这个有机体。国家的哲学式作用虽不能决定或预见新兴科学的出现,但哲学的根本性功能却是任何科学无法取代的。随着劳动分工差异性的日益加大,国家在现代社会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国家的发展壮大是社会发展过程的必然特征。在现代社会,国家是一个以负责提供和保护个人权利为首要任务的机构,然而没有一个现代国家只是充当公民权利的保证者和管理者的角色。国家要扮演的可能不仅是完成经济功能,国家的发展与道德个人主义和劳动分工的增强更是直接相关,如何做好道德教育的辅助之手,或许正是涂尔干的暗示。

  “总而言之,目前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为我们自己确立一种道德。”[ 页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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