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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房子的读后感10篇

2022-04-04 03:32:57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蓝房子的读后感10篇

  《蓝房子》是一本由北岛著作,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8.00,页数:183,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蓝房子》读后感(一):扎着红苹果的刺猬

  很难表达,我是多么多么喜欢这本书。

  李陀老师在序《一颗温润明亮的珍珠》中起头便说:“没想到北岛的散文读起来能让我发笑。”接着进一步阐明这种“没想到”,“没想到北岛写起散文随笔来,竟有那么多又温和又刺人的幽默,时不时逼着你笑上一笑。”两个“没想到”,一个“能”,一个“逼”,可见李陀的笑来之意外而且不轻松。来之不易的笑里还藏着一枚苦核:“读了若干页之后,你在发笑之余尝到一种苦涩——一种北岛式的幽默所特有的苦涩。”

  笑,多缘于意外;感动,也在“意外”之例,但一定还因为被触动,被击中。在《蓝房子》里,读到中风后的托马斯“能说几句简单的瑞典话,常挂在嘴边的是‘很好’。托马斯,喝咖啡吗?很好。去散步吗?很好。要不要弹钢琴?很好。”眼泪突然就下来了。北岛是托马斯诗歌的第一个中译者,说到初读托马斯诗歌时的震惊,北岛很干脆:“果然厉害”,因为“意象诡异而辉煌”。托马斯一生诗歌产量不丰,仅一百多首,“但几乎首首都好,那是奇迹”。可这样的人,失语了!虽然太太莫妮卡可以“翻译”他。诗人的心灵可能更加相通,北岛给他写诗:

  “你把一首诗的最后一句

  锁在心里——那是你的重心”

  托马斯读时,哭了。

  当然,敏感不是诗人的专利,锁在心里的也不只是失语诗人的诗句。

  北岛在《后记》中写到:“我们的老祖宗是不舍得离开家的。如今我能和众多同胞一起到天涯海角,结识别的土地和居民,特别是和我一样从事写作的人,实在是一种幸运。”但在《纽约一日》中,他没忍住憋屈:“其实在和苏珊及很多西方作家的交往中,都有这么个微妙的心理问题:一个作家在失语状态中的尴尬。”接着,他几乎怒气冲冲地嘲笑起自己来,“您高小程度的英文,能和人家讨论什么?”而在《搬家记》中,记述六年搬了七国十五次家,在第三国瑞典,“我把自己关在屋里,发疯尖叫,在镜子前吓了自己一跳。”可是漂泊也会上瘾,一个地方住久了,就会厌倦,习惯了生命总是在出发与抵达之间。这本书散文集作于1997年初至1998年夏。2007年,北岛收到香港中文大学的聘书。8月,正式搬到香港,近20年的漂泊生活结束了吗?

  28篇,四辑。分类原则相对。比如辑一是写几位欧美诗人,房东拉瑞除外;辑二写华人;辑三有事有人;辑四则可看成个人杂记:搬家,开车,上学,赌博,朗诵。李陀认为辑一关于几位欧美诗人的速写和随笔是集子中最有价值、写得最好的篇章。我是无法给四辑排出个一二三四的名次来的,但对辑一的确格外惊讶,虽然说不清楚是惊讶北岛笔下那些牛得要死的诗人,还是惊讶北岛把他们写得活在了字里行间?北岛写人,寥寥数语,便栩栩如生。我一边看,一边想,我要是写写我孰悉的人呢?比如谁谁谁,竟然很难找到准确的词句,更别说生动传神了,越熟悉的越不行。

  北岛笔下那些人,往往又不是孤立的。大家在这个诗歌节上相逢,在那个研讨会上碰到,或者你来我往、小聚分离。写这个带出那个,写那个回看这个。很的意思。比如39页说那个罗马尼亚女诗人来不了了,103页知道她是阿娜;《美国房东》里的拉瑞(P54)在《搬家记》(P156)里也占得不少篇幅;至于《艾伦·金斯堡》里的盖瑞,或者《盖瑞·施耐德》里的艾伦,就更多了,等等。这种前后篇或者中间隔了好多篇的呼应,那怕描写的是这个人的同一个侧面,但所抓取的点,详略,遣词用语等等都不同,彼此却又构成呼应与补充,关键是核儿是一样的。好比做菜,一种食材在这道菜里是主料,在另一道菜里是配料,形状、量、火候、烹饪方法等等都不同。但萝卜无论切片还是切丝,红烧还是凉拌,吃起来它都是萝卜,不是南瓜。北岛写人就是这样。

  关于诗歌、诗人在当代社会的尴尬,北岛直截了当:“对诗人来说,死还是活,这是个问题。”他认为诗人曾经戴着“救世主、斗士、牧师、歌星”的面具,那不过只是个误会。特别是商业化浪潮一来,面具被卷走,误会再也不会有了。读来悲凉又绝望。

  《约翰和安》里,安老家的那个墨西哥小镇,那个导致镇上很多人罹患癌症,却又是一镇人唯一经济来源的造纸厂的残酷故事,读来十分熟悉。不熟悉的是安和约翰买下一百多公顷森林,一有钱就扩充地盘,这种保护森林的方式。安以家乡小镇的血泪素材创作小说,在约翰去大学教书的半年里,独守老林深处的空房,与孤独、恐惧为伍。这是否也属于“相当绝望的斗争”?那么,如果我们感到绝望,是选择斗争还是选择绝望?

  北岛最钟爱帕斯的《街》,在《帕斯》中,这首诗被一掐两,分居文章头尾。除了喜爱这种形式,诗本身,我也爱得不行,无论何时读起,总是眼眶发湿。

  又长又静的街

  我在黑暗中走着,跌倒

  又爬起来,向前摸索,脚

  踩着沉默的石头和枯叶

  我身后有人紧跟

  我慢,他也慢

  我跑,他也跑。我转身,没人

  所有的黑暗无门

  重重拐角出没

  总是把我引向这条街

  没人等我,没人跟我

  我追赶一个人,他跌倒

  又爬起来,看见我说:没人

  (请勿转载)

  《蓝房子》读后感(二):我喉咙里的果核,变成了温暖的石头

  汽车驶过桥洞,一把自由的爬山虎窗帘挂在阳光里,灿烂的手掌挥挥挥哪怕打你你也要笑笑笑。我听你唱着妈妈唱过的歌谣,孤独的水分渗向大海,变成了云朵、大地。

  给花朵与蝴蝶安排一场殉情,害怕别人看到我感动的泪痕,自导自演真可笑。

  岛屿来信,很久不敢打开的澎湃,想给你回信,可是亲爱的三个字总写得不好看。

  一根双螺旋结构腐烂的香蕉,牙齿与馥郁的堕落斡旋,峰回路转,做人好难。

  你有蓝房子和蝴蝶博物馆,我安静地剥一个橙子。

  桥梁中央的墩子被五花大绑,我猜他休息的方式是劝河流瘦身。

  爷爷的礼帽里有一只小象,不过我没告诉他帽子的本体是什么。妈妈在钓鱼的时候打水漂,把石子隐去,小鱼亲了水面啾啾啾啾啾,五下。

  大楼有个包容的胃,他让爱烧糊菜小姐挨在我隔壁,哎哎能get防串味技能吗,楼先生。

  做笨拙的绅士,单膝点地给你穿高跟鞋,也知道了你的鞋垫上印有一个“旺”字的小秘密。

  未来的第一根白发是射线,像极了虔诚的祈祷。

  你看动漫,打牌,闲聊不属于我圈子的梦想,这种感情里,彼此都很安全。

  月有阴晴胖瘦,太阳会打高光。

  我的名字对于他太难,他甚至不想让舌头尝试一小次地滚动。他给我选择了“尸”的姓氏。

  《蓝房子》读后感(三):蓝房子

  北岛的散文集。文笔很流畅,感觉每个字都很妥当。开头几篇写各个诗人,有趣但也有点沉重,有种自傲但有为诗人被时代冷遇而无奈的情绪在。后面描写国外自己的生活,很有意思,也能感觉到诗人的情绪也很开朗。那几年还是要出去的好吧。

  《朗诵记》里有个桥段印象深刻。写84年的时候,《星星》诗刊到成都来办“星星”诗展。北岛说自己见识了成都人的疯狂——“听众冲上舞台,要求签名,钢笔戳在诗人身上,生疼”。呀,成都人原来还为是个疯狂过。北岛评价说,“那是由于时间差——意识形态解体和商业化浪潮来临前的空白”。他看得很冷静——诗人被误当成:救世主、斗士、牧师、歌星,商业化浪潮以来误会就消失了。他写得不动声色的,看得人却是惊心。

  《蓝房子》读后感(四):如果生活可以这样散淡下去

  今天周四,晴,我醒来喝水,往包里塞饭卡手表水杯,以及《蓝房子》,出门去上课——是这周的第一次课。

  政治学,选的人不多,都坐在后排——把老师一个人落远远的讲台上任他唱独角戏——这是最好不过的明亮课堂了——我可以心安理得的翻闲书。

  《蓝房子》,从大二到大四,是借了还还掉再借(所以我好像永远是“只读过几本书”),记忆中都是这样静好的课堂,随便翻到哪一页都可以读下去读下去,然后觉得自己是爱上北岛了——该是怎样辽阔的人才可以写出这样辽阔的字来?

  我开始特别相信,一个人有了宽广的情怀,深厚的阅历,即使是简单的几个词组拼凑,都可以有力量。

  我开始喜欢这样的日子,我翻翻闲书喝喝白开水就一晃而过的散淡时光,

  每一天,怎么过它都不够。

  《蓝房子》读后感(五):蓝房子

  记得中学时期,北岛先生到过我就读的中学演讲,只可惜当时的我孤陋寡闻,除了鲁迅,杜甫就不知道些什么作家、诗人了。所以当时没有去听北岛先生的讲座。想想现在,经常为了听讲座坐公交、打车,跑到其他学校听讲座,就觉得十分可惜。更重要的是,看了他的书之后,北岛先生已经成为少数我喜欢的作家之一了。他把自己比作靠朗诵各处骗吃骗喝的人物。

  “蓝房子”,作者提到很多他在各国流浪遇到的朋友,其中不乏影响诗坛的大文豪。和我之前看过的书,不同的是,北岛的记录很真实,很贴切。正如他所言,“回顾往事,大可不必美好青春。”

  大概是年纪的缘故,我最喜欢的是北岛先生关于自己年轻时候的记录。那时的他,和朋友一起逃着火车票,四处流浪,吃着朋友明目张胆地偷来的蔬菜。喜欢吹牛,也会不落俗套地忘记了各自的梦想。如果是出国在外的人,或是中年不得志的人,大概能看到其他令人动容的地方。

  《蓝房子》读后感(六):两首文中提及的诗

  北岛:郭路生,也就是食指。那是七十年春,我和几个朋友到颐和园划船,一个朋友站在船头朗诵食指的诗,对我的震动很大。

  命运

  好的声望是永远找不开的钞票,

  坏的名声是永远挣不脱的枷锁;

  如果事实真是这样的话,

  我愿在单调的海洋上终生摸索漂泊。

  哪儿找得到结实的舢板?

  我只有是街头四处流落,

  只希望敲到朋友的门前,

  能得到一点菲薄的施舍。

  我的一生是辗转飘零的枯叶,

  我的未来是抽不出锋芒的青稞;

  如果命运真是这样的话,

  我愿为野生的荆棘高歌。

  哪怕荆棘刺破我的心,

  火一样的血浆火一样地燃烧着,

  挣扎着爬进喧闹的江河,

  人死了,精神永不沉默!

  北岛:我头一回听说帕斯是八十年代初,那时在圈子里流传着一本叶维廉编选的外国当代诗选《众树歌唱》,可让我们开了眼界。其中帕斯的《街》特别引人注目:

  街

  又长又静的街   

  我在黑暗中走着,跌倒  

  又爬起来,向前摸索,脚   

  踩着沉默的石头和枯叶   

  我身后有人紧跟   

  我慢,他也慢   

  我跑,他也跑。我转身:无人。

  所有的黑暗无门。   

  重重拐角出没   

  总是把我引向这条街   

  没人等我,没人跟我   

  我追赶一个人,他跌倒   

  又爬起来,看见我说:无人

  《蓝房子》读后感(七):THIS IS LIFE ——诗人北岛的散文人生和《蓝房子》

  THIS IS LIFE

  ——诗人北岛的散文人生和《蓝房子》

  生活是什么,很多的时候,是一种莫可名状的态度,是一种具有奇特吸引力的时间段落,在有限的长度里,我们各自挥洒自己的欢笑和泪水,在忧伤缱绻中,幸福涌动。

  诗人的生活又是什么样子的呢,我们看过太多疯狂的例子,作为醒着的人,他们常常为那些还在沉睡的灵魂而煎熬,太过敏感的个性,自我或者悲天悯人让他们有一种游走在“正常”边缘的沉重感。

  所以读这样一本由诗人,一个会出现在已经开始思考的高中课本里面的诗人写的散文集,会觉得特别有意思,因为你会发现,他和你原先的想象相去甚远,事实上,我们可以从这里找到更为真实和闪耀日常灵光的精彩的智慧瞬间。

  书本不是新书,09年出版的,散文就更加老了,1997~1998的作品,但是当你阅读它的时候,你会发现,时间并没有给予它们代沟,穿越河流,你会发现,很多东西,在岁月之外,依然拥有本来的颜色。

  辑一中有很多异乡人:中产生活的愤怒诗人艾伦·金斯堡、被现实收编到大学的盖瑞、纽约人艾略特、不那么“诗人”的诗人克雷顿和卡柔夫妇、“美国叔叔”迈克、心依然疯狂年轻的乔纳森夫妇……每一个都没有说变成“史记体”那种通篇概述的风格,但是,仿佛每一个人的个性与样貌,就这样施施然走到了我们的眼前。他们鲜活而富有个性地在文字间游走,好像是《哈利波特》里面出现的那个会走动的油画和照片,虽然不是真人,但是一颦一笑,都在展现他们原有的特点。

  而第二部分中的那些熟悉的东方客呢?也是这样鲜活,在对话中,他们迷失在属于他们的故乡,却又再回不到原来的地方,这大约是更大的忧伤吧。

  辑三和四,讲自己的故事。儿女的成长、宠物的生死、没完没了的学习——学习开车、搬家、做一个更好的父亲……在这里,诗人首先作为一个生活在地球表面的群居者而存在,融入在茫茫的夜色,却也更添一种真实的背影,是寻常车灯照向的远方,你知道他去哪里,因为,我们的生命中也有或者将会有这样的片段,他用他的笔,说出了我们说不出的那些话和感觉,是我们被压抑已久的心灵火山的出口,我们的愁肠千结,今天得以展现。

  一个被放逐者的声音,应该是这样么?我不知道。但我想心灵的梦碎掉的时候,大约不会是这样,生活把一个诗人拉回到原处,长长的过道,生命赋予的河流拥有更多的波涛,但是爱和难以割舍的情感们,如同牵引的纤绳,把我们的船拉回岸边。在后记中他写道,“写诗写久了,和语言的关系会相当紧张,就像琴弦会越拧越紧,一断,诗人就疯了。而写散文不同,很放松,尤其是在语言上如闲云野鹤,到哪儿算哪儿,用不着跟自己过不去……写散文的诗人是不大容易疯的”。我想,许是因为散文中,更多的是更为生活化的东西,这些东西就像是绳子,让风筝可以飞的高,却也不会落下来,不像孔明灯,飞得远、飞得亮,却终究会坠落,而风筝,却可以再次出发,翱翔在天空中呢。

  喜欢这个集子,也更是因为失意的诗意,或者说,是诗意的失意。大多数的人,都如同那些出现在散文中的人与事,有各种各样的残缺,因为写人,写与人有关的事,我们发现,情感到最后,能够变化的,顶多就是表达的方式而已,大抵那些表达情感的地方,却从来没有消失过。“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你看,读到这里的时候,多少人不是捏起杯子,白水一口,以茶代酒,敬给远方的自己。

  This is life. “生活如此。”

  y 林怿

  2012年7月22日

  20:47

  写于蓝牙小筑

  《蓝房子》读后感(八):诗人的蓝房子

  我被这个名字吸引。买书的时候,甚至不知道是北岛的散文集。管它呢,光是想象一下蓝房子,就觉得美。更何况在我的印象里,北岛的书品就是他的人品——认真严谨,不随意苟同——这样的人品折射在书籍中,自然会给予读者一次美好的阅读体验。这个结论来自于另一套书,是北岛主编的推荐给孩子们的古诗、现代诗和散文,我给两岁的儿子买了一套,常常读给他听。

  我以前喜欢看推荐人写的序,现在不怎么看了,因为不好的序言往往就是狗尾续貂。李先生为这本书写的序,同样不怎么有吸引力,再努力也读不完,干脆跳过去直接看内容。或许是文学的门外汉吧,对诗歌和诗人的世界更是一无所知,对长篇大论的褒扬丝毫不感兴趣。

  说是散文,更像是人物传记,前两辑每篇写一个人,短短两千字差不多记载了长长的一生。作者的文字把这些人生的惊涛骇浪变得柔和了很多,但读着读着就会生出很多感慨,时代的弱小与强大,生命的无力与坚韧,艺术的没用与魅力,等等。

  诗,大概和音乐一样,都是不朽的艺术。遗憾的是,我始终没有学会读诗,尤其是现代诗。课本里的《致橡树》、《青纱帐》,小抄本上的《热爱生命》、《一代人》,只能看懂字面意思。但我知道,诗和音乐一样,有强烈的节奏感。读《蓝房子》的时候,我在字里行间读出了节奏感。也许这就是诗人写散文的独特之处。

  最近比较关注修辞。这本书中,有些比喻用得很巧妙,例如在《诗人之死》里面说,艾伦金斯堡“病倒了,死亡没收了他的计划”;在《纽约骑士》中说“艾略特一直劝我搬到纽约,就像牧师劝人搬到天堂”;在《盖瑞施耐德》中说“这顿饭得在他排得满满的小记事本上挤出一道缝来”。

  也有一些比喻很糟糕。例如《帕斯》中这样写:“夜里没睡好,我一路昏昏沉沉的,像只被雷电震晕了的鸟。一下飞机就转了向,得亏有路标指引。汽车站,旅客动作缓慢,鱼一般游来游去。”我见过被炸雷惊吓到的鸟咻的一下飞起来,也见过被棒子打晕的鸡在地上转了两圈后跌倒,但无法想象“被雷电震晕的鸟”是怎样的形象。每当看到“游来游去”的鱼,它们身子光滑,姿态优雅,摇曳着美丽的S形水波,我只有羡慕的份儿,但从未羡慕过车站那些“动作缓慢”的旅客。

  但瑕不掩瑜。诗人的散文,对文字的把握恰到好处。正如作者在后记中所言:“写诗写久了,和语言的关系会相当紧张,就像琴弦越拧越紧,一断,诗人就疯了。而写散文不同,很放松,尤其是在语言上如闲云野鹤,到哪儿算哪儿,用不着跟自己过不去。”

  一本书写了二三十个人,几十上百个小故事,最深刻的场景竟是诗歌朗诵会。认识甲是在A朗诵会,到乙家喝小酒前还要去B朗诵会,和丙和丁的交际也离不开C、D、E朗诵会……

  这本书写于1997年前后的美国。20年前,孤独的诗人们有独特的狂欢仪式,哪怕台下只有一二十个听众,他们仍然用生命去朗诵。作者在《朗诵记》中写到:“朗诵给诗人提供了证明自己不聋不哑、免费旅行和被世界认知的机会”。但朗诵本身并不永远那么美好,“有时面对听众,我会突然心生倦意”。

  我却羡慕诗人的生活:写诗,朗诵,写诗,朗诵。转而想想自己,能不能也如此心无旁骛做一件事?蓝房子

  《蓝房子》读后感(九):蓝房子上的太阳

  说起来,北岛应该算是我最喜欢的中国现代诗人了。尽管我很少看新诗,但看北岛的诗常常有种感动。诗歌是有颜色的。在我看来,北岛的主色调是蓝色,冷冷的带着浅灰的蓝。像是一望无际的北欧阴沉的大海。

  他的东西看过的不多。《回答》当然是很好的篇章。但最喜欢的,是《时间的玫瑰》。

  当守门人沉睡

  你和风暴一起转身

  拥抱中老去的是

  时间的玫瑰

  当鸟路界定天空

  你回望那落日

  消失中呈现的是

  时间的玫瑰

  当刀在水中折弯

  你踏笛声过桥

  密谋中哭喊的是

  时间的玫瑰

  当笔画出地平线

  你被东方之锣惊醒

  回声中开放的是

  时间的玫瑰

  镜中永远是此刻

  此刻通向重生之门

  那门开向大海

  时间的玫瑰

  有种时空的静止和扭曲。

  昨天去书店买教材。在卖旧书的地方看见北岛的一本《蓝房子》。随手翻开,看见艾伦金斯堡,还有彭刚,就买了下来。彭刚,当然不是我所知道的给我们上西方经典研读的那个。只是两相对照觉得很意思。金斯堡,知道他,知道垮掉的一代,但是也都没好好读过。曾经想看过《在路上》,但是考试迫在眉睫,没心情放纵。现在的话,不知道是还没准备好呢,还是已经过了那股冲动。

  早上格非老师给我们讲写作的经验与想象。看着北岛的散文,大概明白了格非老师的意思。因为最吸引我的,不是谁谁谁干了什么,而是他们在做那件事情时候的环境和氛围。细节决定一切。不是么。

  上次这样兴趣浓厚地看一本散文集,还是何兆武先生的《上学记》。同样是回忆的作品。这样的回忆总是有种平淡却慑人的魔力。不过两人的差别也很明显。北岛是诗人,字里行间会出现一些很奇诡而贴切的比喻,蓝色的,就像他的诗一样。而何先生是历史学家,更为深沉一些。但是看下来,觉得两者都很温情。

  北岛写金斯堡,说“他像个疯狂的梭子,把一切流动的、转瞬即逝的都织成诗行”,在他死后说“诗人之死,并没为这大地增加或减少什么,虽然他的墓碑有碍观瞻,虽然他的书构成污染,虽然他的精神沙砾暗中影响那庞大机器的运转”。字句里明显有着诗的意向和韵律。有种苍茫之美。

  我并不是个迷信诗人的人。诗歌是语言的最高形式,但是好的诗人太少。平时要是说谁谁是个诗人,似乎还有些讽刺的味道。

  我很喜欢诗。看的最多的,当然是中国古代的诗词,以及十九世纪的外国诗歌。诗歌这东西没法翻译,我也从来不看翻译的版本。看叶芝济慈雪莱拜伦惠特曼吉卜林,并不多,偶尔在图书馆找本牛津或者剑桥的选集,没事翻翻也好。最喜欢的是叶芝,给我的感觉和北岛有些相似。蓝色的冷冷的。

  似乎我很偏爱这样风格的作家诗人。最近看了点雷蒙德卡佛,真是增强英语信心的好材料。极简主义风格,很少有超过十个单词的句子,很少有超过十个字母的单词。简单的不得了。也是冷冷的,可惜从颜色上来说是灰白,没有我喜欢的那抹蓝色。

  又这样消磨掉一个中午。开始担心自己的课业,每次都是这样,周一到周五只要不看了一会闲书,就满满的负罪感。记得《蓝房子》里有一篇说到史景迁,这位美国出名的汉学家,英国人,头发白色,身材高大,嗓音低沉,像极了肖恩康纳利。说他在刚上耶鲁的时候,老师叫他现在图书馆里泡一炮,再决定自己要干什么。他一泡就是一个月,然后发现了远在澳大利亚的一个图书馆员的著作,不远万里地去拜师。居然还有这样的学生。居然还能这样读书。

  这才是真正的读书吧。不像现在,上了大学却没法真正静下心来读书,考虑这考虑那的,几乎没有人明白什么是读书什么是学习了。

  还记得去年中美文化艺术节的时候去当志愿者,见到了史景迁先生,那时候不知道他,只觉得他的话很少,而且眼里有种很天真的东西。短暂地陪史景迁先生一起走在国家大剧院里,在偌大的圆形天顶下,我们站在扶梯上,看着大剧院外雨过天晴的天空,湿漉漉的阳光从巨大的玻璃窗照进来。他用低沉的嗓音对我说了一句,看那个太阳。

  有些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

  《蓝房子》读后感(十):一杯清茶

  我很少看散文随笔,在图书馆挑书的时候从来没想过往这类书架前去逛逛。虽然也把读书当成学习和陶冶情操,想来多半是叶公好龙,在内心深处,选书标准里故事性,消遣休闲还是顶重要的一条。散文随笔味道太过寡淡,我那快餐式读书法实在是不适合。记得小时候姑姑曾在她朋友那借回来两本书,一本是王充闾(?)的《春宽梦窄》,另一本仿佛是叫《爱眉小札》,收编了徐志摩与陆小曼的情书。对后一本我总记得“我的肠寸寸的断了”这一句,印象中徐志摩与陆小曼反反复复抒发着相思之苦,我那时是黄毛丫头,对这十分不以为然。前一本也装模作样的翻看了好多次,附庸风雅的认为书名很美,然而对每篇散文均报以不屑,奇怪怎么会有人愿意买这种书,无非是无聊的大人物记录自己又到了哪里,看了什么想了什么,而所看所想又都是十分平常的没什么记录价值。同一时期我也很不能理解为什么大人们喜欢喝茶。

  如今,总算也能安静的品一杯清茶看一篇散文了,为此也令我觉得自己是找到了一份好工作。而没有电脑不能上网也不完全是一件坏事。

  北岛说在美国很少有人抬头看天,我望望被玻璃窗滤掉光彩的天空,心想我总算还保有一颗能够偶尔想起看看天空的心。

  写文就是有这样的好处,就算生活里有再多不能登大雅之堂的烦恼,到了笔下也能完全给略去,只拣那些优雅情致娓娓道来。或许我是嫉妒北岛那闲云野鹤的生活,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推测他的生活也许也有柴米油盐酱醋茶床头吵架床尾和。那生活实在美妙,钢筋水泥的都市里也总有秋高气爽的宜人时节遍地飘落黄叶。我又看看窗外,越过灰色的立交桥是深绿色的树林,我想若是北岛在这,他一定能听见那鼎沸的蝉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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