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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王小菊》读后感10篇

2018-03-06 20:18: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我和王小菊》读后感10篇

  《我和王小菊》是一本由王小菊著作,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2.00元,页数:23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和王小菊》读后感(一):怪异的连体婴——评《我和王小菊》

  刚翻开《我和王小菊》,满目充斥“甜心”二字,可能受书腰上关键词如上床、姐妹淘、换偶、拉拉、偷窥、sm、萝莉、交叉代孕……的影响,便觉这二字怎么读着都不正经,甚至有点下流。作者王小菊说这本书本来有个不着调的名字叫《甜心,甜心》,后因太商业被驳,改用现在的书名。待读完全书,便又觉得“甜心”二字非但丝毫不下流,反倒多出几分伤感

  《我和王小菊》这个书名无疑是最好的。作者将被叙述者名为王小菊,暗示叙述者“我”非王小菊,这种有意将叙述者与被叙述者混淆的叙述方式给读者带来了一种距离感。作家何小竹在评论这本书时将这种叙述方式归纳为布莱希特式的“间离效果”,十分恰当。这种使叙述者凌驾于角色之上的“表演”方式,不但增强了文本的“陌生化”效果,而且大大扩充了叙述空间,因此使得小说无论在情节的推进还是情感表达上都显得舒展自如。这种独特处理方式也许与王小菊的编剧经验有一定的关系

  小说的情节是荒诞的。“我”与王小菊在酒桌上结识,而且看上彼此身边的男人,可是两人都阴差阳错跟对方的男人上了床。使情节得以往荒诞方向“挺进”的是“我”和王小菊居然因为这个好上了,并且谋划了一起刺激的换偶冒险。当肉体沉溺于性的欢愉时,所谓的道德底线被降得更低。作者在这里虽然让女性占据主导权,试图以一种身体的解放表达潜在的女性意识,可是最终它的结果差强人意的——“我”和王小菊同时怀孕了,并且只能相依为命。这种独立女性新形象是作者有意强调的,却又显出了几分残酷无奈

  小说区别于一般都市情感的原因是,虽然故事从头至尾都是以一种闲言碎语式的轻佻语调在阐述,但它的立意无疑是严肃的。作者有意在故事主干加上许多小枝叶,如“我”与王小菊丽江之行遇见的在山下等待父亲去世的男人、照相馆衰老脆弱老头、玛莎酒吧里怪癖的客人。他们每个人寂寞,而“我”和王小菊在某种程度上听他们讲不可思议的故事,尽可能以最为亲近的方式达到一种心灵的呼应,即使它有时候显得无力甚至多余。这些充满隐喻性的情节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的小说的伤感基调,也显现了作者的创作意图。

  小说在最后还设置了两个高潮。第一个是秦方动情与“我”分享成长经历后,王小菊毫不留情的戳穿“我”与秦方一直在她的安排之中的事实,并时时受监视。这种从被偷窥到偷窥的转换,十分残酷地揭示了情感不堪一击一面。第二个高潮是“我”在床上谋杀王小菊的幻想。这一部分语言写得决裂、酣畅、刺激并且毫不犹豫。“我”正以一种亟不可待的心情,剥离王小菊在“我”身上日益明显魔障。

  小说的结尾作者笔锋直转,写“我”与王小菊来到医院人流手术。从此“我”与王小菊即将分道扬镳,两人成功地摔碎了依附在彼此身上的“照妖镜”。“我”与王小菊看似剥离,却最终奔向了同一。这对怪异的连体婴,长着一张相同的脸。

  《我和王小菊》是一本个人色彩强烈的小说,作者以个人化口吻,述说了都市女性的情感经历。好的小说应当能够化大为小、化重为轻,王小菊在某种程度已经做到了。小说节奏像是小快板,情节相当紧凑,人物对话也极具戏剧效果。作为一本小说,它情感的收放依旧略显过度。但是以传统都市言情的角度去看,它无疑是超越的。

  《我和王小菊》读后感(二):爱是一场幻觉

  这部小说让我纠结很久,从开始读到读过之后的沉思默想,从生理心理

  人说“骨鲠在喉,不吐不快”,可我读完《我和王小菊》,只觉得“骨鲠在喉”了,一点也没觉得“不吐不快”——一是我不知道吐啥,二是我觉得吐了也照样不快。这感觉没法形容,说郁闷吧好像没那么严重,可是也绝对不是高兴

  我认识的人里看过这部小说的,有中年男子,有少妇,有头发花白的老头儿,有学生妹,还有未婚男青年

  一千个观众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我读完《我和王小菊》才真相信。有人说这小说很温情,有人说这小说很荒诞,有人说是讲都市情感的,有人说是讲同性恋的。

  其中那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儿说,这小说里的两个女青年和所有男青年的交往都不是爱情,只有她们俩个人之间的才是。而且,他鄙夷所有和他持不同观点的人,认为他们都没看懂。当然,这个“他们”也包括我。

  我向别人推荐《我和王小菊》,人家问我这小说讲什么的,真把我给问住了。我什么也说不出来。我想了好几天,吃不香睡不好。所以我说我从生理到心理都在纠结。

  后来我得出了结论,《我和王小菊》是一部关于爱的小说。从某个角度看,小说里真是处处充满爱呀。可什么是爱呢?这个字太难定义了。

  “我”和王小菊之间的爱是爱,“我”和别人的,王小菊和别人的,难道就不是爱吗?不是爱又是什么呢?

  所谓爱,不过是自欺欺人的幻觉而已。

  一个女青年,遇到一个可以互相欣赏可以互相爱抚可以给彼此欢愉的男青年——女青年也可以——于是,她就认为自己找到了爱,找到了爱人。其实呢,不过是自己告诉自己,我有了爱人,我找到了爱。如果她告诉自己她不爱,她完全可以头也不回地走掉。

  我们的心其实是很容易被自己欺骗和左右的,也很容易相信自己爱上了谁或者不爱谁。“我”和王小菊在彼此的灵魂需要抚慰的时刻抚慰了彼此,给了彼此别人从未给予或者她们从未感受温暖,这就是相爱了吧。这就是相爱了吗?也许吧。

  “我”和王小菊更像彼此灵魂的另一种存在形式,她们更像是对方在这个世界上的一个能独立行动影子。所以,与其说“我”和王小菊爱着对方,毋宁说她们爱着的就是她们自己。也许,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位属于自己的“王小菊”,二者本是一体

  狭隘女人可怕,博爱的女人才可怕。我想,“我”和王小菊也一定认为爱不过是幻觉,所以她们看似“博爱”,其实她们只忠于自己的快乐,哪个男青年能给她们快乐,她们就和哪个男青年在一起。不快乐了,就立马换人。

  小说里王小菊曾是提供特殊服务小姐,她说,彼此相爱两三个小时,这样的保证是很容易做出的。每次特殊服务都是在特殊的情境中进行,每次特殊服务都是短暂的相爱,每次短暂的相爱都是一场幻觉。所谓的相爱,两三个小时也好,一生一世也罢,都是幻觉。什么是真实的呢?真实的只剩当时肉体的摩擦碰撞和神经系统兴奋了吧。分开之后,这些也成为记忆,最终化为虚无。

  如果你能自欺欺人地和一个人相爱两三个小时,这就是一次特殊服务或者是“搞一把”的激情;如果你能骗自己让自己爱一个人一辈子,那你牛逼大了,这旷日持久的幻觉就是一场坚贞不渝的爱情了。

  有人说这小说下流,有换偶,有艳照,还有其他各种重口味。可什么又是上流呢?在男欢女爱这种事情上,怎么样才能“上流”呢?你要真“上流”了,要么你虚伪,要么你阳痿。

  说得宽泛一点,所谓的上流社会,上流人士,除了衣着上流,资产上流,那内里就真的上流了吗?有多少不是下流镀了一层金,就成了上流的?上流的本质是下流。其实都是浮云。还是幻觉。

  爱是一场幻觉,相爱便是找到了愿意陪你一起做梦的人。

  《我和王小菊》读后感(三):脆弱的平衡

  第一次阅读《我和王小菊》还是在2003年的《花城》杂志上,当时王小菊和“王小菊”的故事,只是个短篇,没有现在成书这么洋洋洒洒数十万字,相比较03年的故事,现如今的故事更丰满,更圆,却少了一丝犀利与直白。

  “我”和王小菊相识于一场饭局,饭局过后双发拉着对方心仪的男人上了床,然后又因觊觎对方的床伴而决定开始“换夫”游戏,交换男人“搞一搞”。两个女孩感情就在这荒诞的游戏中相识、相知,逐渐相濡以沫。而导致二人感情突飞猛进的是一个更为荒诞的事件——她们怀孕了,在经过充分磋商及研判,确定怀上的是对方男人的孩子时,她们做了一个果断的决定,那就是住在一起,为对方生下孩子。两个女孩“同居”的日子幸福的,在共同生活时光里,她们也加深了对彼此的理解,走进了对方的心灵。可惜这种平衡是微妙且脆弱的,秦方的出现使得这一平衡被轻易打破,而“我”和王小菊之间的隔膜也逐渐产生……

  相比较之前的短篇小说,此次出版的长篇小说中增加了王小菊在玛莎酒吧提供性服务的情节。这部分情节在我看来,也是自我挣扎的一种另类体现。就如同二人交换性经验、交换性伴侣,都是不满于社会现状,试图突破女性限制的一种扭曲的努力。甚至于关于生下孩子的决定,也需要她们不断的说服自己,腹中的孩子是对方男人的,是为了对方的友谊才将孩子生下,而不是为了自己。在怀孕的过程中,她们为了对方尝试做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女人,定期做孕检、注意健康饮食、克制性欲,她们不承认是为了自己做这些事情,因为不想承认正在逐渐步入平凡。当开始发现自己“步入圣洁”的时候,王小菊们开始惶恐,开始不安,开始怀疑自己,怀疑对方。当“我”被王小菊引荐认识的秦方深深吸引,被油然而生的爱情所撼动的时候,两个女孩的友谊也开始土崩瓦解,其所追求的另类与颠覆也不再是生命重点,于是尘归尘、土归土,一切又回到原点

  《我和王小菊》是近期看过的小说中比较纠结的故事,相信喜欢的人会很喜欢,讨厌的人也会非常讨厌,不过就是这种让人又恨又爱的故事,才更有其吸引力吧。

  《我和王小菊》读后感(四):真想杀了生命中不过如此

  在橡皮网刊时代就开始看王小菊,在当年的一堆写手中间,她并不多耀眼,甚至称得上质朴

  终于结集出版了,我想王小菊也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从2003年或者更早就开始怀了这场孤独的孕。

  穿过光怪陆离,我只看到相互取暖的人,先是一群,然后是两个,最后是自己,一个人的倔强

  喜欢王小菊的文字。我以为好的文字是让人在看的时候经常会心一笑的那种,还有冷不防的被击中——似曾相识的感觉,一直没有找到合适描述,原来在这儿,继而陷入了小嫉妒

  貌似漫不经心,貌似满不在乎,貌似御姐无敌,其实自己跟自己较劲儿,永不卸妆,只是偶尔弄花了脸,躲进洗手间,在忽明忽暗灯光下对着缺角的镜子涂口红,一脸萧然。

  《我和王小菊》读后感(五):《我和王小菊》:一个人的寂寞狂欢

  看完《我和王小菊》的时候,我的心里前所未有翻江倒海,我无法想象,那样两个脆弱的女孩子竟然用一种类似于自戕的姿态去尝试对爱和温情的救赎。我也觉得这话说得有点儿矫情,却正好表达我内心的纠结和凌乱

  作者王小菊把自己分离出两个灵魂,一个是寂寞高傲,却被现实磕得遍体鳞伤的王小菊,一个是单纯透明,但逐渐看清世态炎凉的“我”。当作者把两个人彻底剖析得淋漓尽致的时候,二人终于合二为一,于是再也没有相爱的必要,她们只能从此老死不相往来,来淡忘自己身上对以往痛苦证明

  微博上有一句话说:“旅行,是去找自己,而非看别人。”

  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人生之路,也无非是要找自己,我们的朋友恋人不过是自己另一种形式的存在?

  原来,我们如此自恋,又如此脆弱和寂寞。

  如是,我有点儿理解王小菊了——是的,我看完《我和王小菊》这么久,一直不敢写点儿关于它的文字,我总怕无法明澈它的真意而贻笑于大方——王小菊,她像一株顾影自怜的水仙,她深爱着自己,渴望着被爱,却不敢相信,水中的那个倒影能否像自己爱它一样爱着自己。原来啊,那个倒影不过是个倒影。

  她可真够轴的,这世上,除了自己,还会有谁这么残忍地对待自己,还会有谁这么诚挚地保护自己呢?

  因为我们太自恋了,所以也更容易自残。我们都爱把自己想象成痴情种,然后用对各种各样的痛苦的甘之如饴心态体验爱的快感

  王小菊和“我”都怀孕了,她们像两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为此雀跃不已。买书准备胎教;执拗地寻找着朴实古拙的照相馆拍孕照留念;在丽江古道把自己想象成一道美丽风景;听陌生的男人讲述他和父亲纠结而温暖的亲情;在玛莎小姐的客厅充当着性事的当局者和旁观者;然后在遇见一个香甜得不可方物的男人时,满怀热情地投注着自己的性幻想和爱恋……在“我”发现自己的行动被王小菊设计和窥探的时候,“我”崩溃了。王小菊对“我”当头棒喝,她告诉“我”因为“我”想跟这个叫秦方的男人搞一搞,她才安排了一切并编造了没谱的却令人心酸的故事。在“我”自以为是的爱情中,王小菊才是真正的女主角。真相昭然,“我”才发现,“我”和秦方之间的恋爱的阻碍也正是唯一的维系——王小菊。

  “我”和秦方,还有什么理由和借口去继续交往以至上床呢?

  “我”和王小菊,还有什么必要继续住在一起,你侬我侬呢?

  “我”就是王小菊啊,王小菊就是“我”啊——两个人彼此观照,都从对方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残酷和溃败。

  两个女人一张床,“我”给了王小菊一次真正的欲仙欲死、找不到北的快感。然后,“我”肢解了王小菊,正是自我解剖的一种臆想吧?同时,也跟见证自己痛苦和惊惧的本源说“Bye-bye”。

  各自的甜心,都是痛苦的意外,那些男人所给的温暖在瞬间渗透进皮肤,又在瞬间变得冰寒。在这个冷静的都市,我们想要彼此取暖,却原来,是心甘情愿地陷入难以自拔的自恋。我们的甜美冒险,不过是一个人自编自演、自娱自乐的寂寞狂欢。

  “我”和王小菊最终打掉了孩子,就像能抹掉我们曾经共有的记忆。在那些或妖娆或清淡的日子之后,我们用一种决绝的姿态,斩掉了柔弱的爱和单纯。或许还会缅怀吧,但是从此老死不相往来,或许才是最好的收场。

  王小菊,你,还在吗?

  《我和王小菊》读后感(六):爱的流放地

  小时侯看电视,我曾对一件事产生了长久的质疑,那就是为什么你总看不到屏幕上的这些人上厕所呢?他们吃了不拉的吗?但是我看小说,却觉得,上厕所这类生活的细节绝对不能占据文学最主要的部分,因为人们吃喝拉撒的程序,大抵相似。倘若文学过多地关注人类生活的细微之处,这部作品就缺乏高度,没啥意思,相当乏味。我被这个想法困住了,险些成了我的魔障,直到看了《我和王小菊》。

  一部16万字的小说,当然涵盖不了过多的内容,甚至都不具备一般畅销小说枝节旁生的品质。“我”和王小菊,一个清纯可人,另一位泼辣彪悍,却因为跟彼此的男人发生一夜情而交叉相遇。就本书的前三分之一而言,从紊乱的性关系,到“换夫”,以至意外怀孕,都充满了急促的、暴风骤雨般的笔触。自两人发现意外怀孕而决定生孩子开始,本书的节奏才开始慢了下来,前面所说的生活的细节就开始充斥大部分的篇幅了。它们充满了淡淡的人情味儿,以致于哪怕你不必去同情这两位都市御女“不幸的遭遇”,却也不得不为我们烂一如糟糠一般的生活扼腕叹息吧。

  总的来讲,不管是本书的情节设置,还是叙事结构都是相当一般的水平,它真正成功的地方在于无障碍的语言表达,优雅而颇有节制,我想本书的这个优点正好使得大多数人轻易忽视了它的不完美。说到优秀的语言表达,书中自然不乏可圈可点之处。在第八节写到两人为了保存怀孕的过程,去老式照相馆照裸体相,对老头照相师的描写实在精准而饶有趣味。最后一次她们去,照完相,老头再也难以自制,“老头喘息得那么厉害,哦,哦,我的宝贝儿,我杀千刀的宝贝儿”,“老头哭着要把它塞到王小菊的里面去,他努力了十多次,但是都没有成功。”“于是他跪在了地上。他哭了起来,那么伤心。”

  其实本书的作者就叫王小菊,湖南人,曾做编剧。但是它却写了一个“我”和王小菊的故事。这种运用真名代表游戏的参与者与观照者的方式,自然新颖,但是界限过于明显,如果将“我”和王小菊两人的身份稍微模糊化,与主角的内心起伏彼此照应、相得益彰,也许效果更好。本书最好看的地方当然是在“玛莎小姐的客厅”一节,生活与爱情再次遭到猛烈的抨击,这是一个下流的妓院,这也是一个高雅的“爱的流放地”,宾客与美女的遭遇如此相似。多年前,渡边淳一写下的这个书名,却是我和王小菊等人处境最好的写照。

  这是一部重口味的当代都市情感小说。但是跟以往同类题材的小说相比,似乎不再受制于欲望的驱使,虽然她们对男色的喜爱,始终没有减损分毫,仍然喜欢直白地说“这个男人好,我要搞一搞!”,但是她们似乎有选择性,糜而不滥,或者说有一种宁愿自戕也不妨碍他人的美好品行。从女性主义的立场来看,这是女性独立的倾向,尽管并不彻底。往大处说,“我”和王小菊的遭遇正是现代女性扭曲了爱的意义,与爱产生疏离感的一个缩影。至于它的秘密之核,除了不信任,作者还试图通过王小菊在玛莎小姐那里的“工作经历”提供一个隐蔽的样本,那就是经济化的浪潮对人的价值观的损毁,以及情感真空化的时代症候对普通男女的不良影响,等等诸如此类。

  《我和王小菊》读后感(七):女人若没人爱多可悲

  很多的时候,读过一本的书,往往会联想到一首歌。合上这本《我和王小菊》,萦绕在我耳畔的是林忆莲的那首《不必在乎我是谁》。其实,我一直都不知道这首歌的名字,只是那句“女人若没人爱多可悲”的歌词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查找了一下,才发现这首的歌的歌词很棒,简直就是为这本书写的。

  我觉得有点累

  我想我缺少安慰

  我的生活如此乏味

  生命象花一样枯萎

  我整夜不能睡

  可能是因为烟和咖啡

  如果是因为没有人陪

  我愿意敞开心扉

  几次真的想让自己醉

  让自己远离那许多恩怨是非

  让隐藏已久的渴望随风飞

  噢忘了我是谁

  女人若没人爱多可悲

  就算是有人听我的歌会流泪

  我还是真的期待有人追

  何必在乎我是谁

  我想你说的对

  寂寞使人憔悴

  是寂寞使人心碎

  恋爱中的女人才美

  我想我做的对

  我想我不会后悔

  不管春风怎样吹

  让我先好好爱一回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用这句话来形容这本书再恰当不过了。一本用拟陈述写就的“御姐快意人生的雷人小说”。如述,那些看起来很荒唐的描写和叙述真的有点雷,让人始料不及的是,雷过之后有点湿——心里湿湿的,眼里也湿湿的。

  爱了,做了;拼了,搞了;却不幸福,也不快乐。如此不计后果的折腾与瞎搞并没有产生真正的快乐,那么,女人的快乐究竟该从何处而来?是来自男人还来自女人本身?——在作者貌似轻松诙谐的书写挥洒之下,我看到的是这样一个疑问。

  我在想,可不可以把恋爱比喻成为做菜呢?!就做菜而言,并不是把所有的主料都准备好并全部用上就能做到美味可口的,那些因人而已、各具风味的辅料和调味品往往起到了画龙点睛的效果,不仅如此,炊具的选择、火候的掌控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所有说,恋爱也应该一样吧,忍耐与煎熬就如同火候的掌控一般,无形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像主人公那种“快餐”般的恋爱,逞一时的“口舌之快”,注定是没有营养的。

  社会很复杂,人性也还复杂。主流之外,勇敢地把社会和人性的另一层面呈现给读者,应该是作者写书的最重要意义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愿意多给一星,鼓励作者的直白披露,尽管缺少一些深刻的剖析。

  《我和王小菊》读后感(八):荒谬中的一抹温暖

  有时候你会在一个无所事事的晚上,随手打开一本有一个平淡无奇的名字的书,不带有任何的感情色彩或好奇心去翻阅它,然后就象跌进一个巨大而幽深的旋涡中,在混乱的感情生活和梦呓般的语言中体味生活的另类和荒诞不经,这就是我在阅读《我和王小菊》时最初的感受。

  你很难判断它到底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它或许更象午夜时分一个怪异而色彩斑澜的梦:两个有些单纯又有些神经质的女人,和对方暗恋的男人开始一段奇异的感情生活,谈不上爱,只是不负责任的放纵,而后的交换伴侣看似是将他们的感情归位,实际上却让他们成为两个甚至连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都不太确定的尴尬孕妇。如果这还不算荒诞,那么两个女人答应彼此为对方生下这个可能是对方喜欢的男人的孩子,并且约定要照顾彼此,分享孕期的每一天算不算荒诞?每个月相约一起去相馆照裸照算不算荒诞?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的是用纯真包裹后的道德沦丧,尽管书里一再强调,“我”爱的是阿里,而王小菊爱的是胡志军,但是我却很怀疑,他们和他们之间是否真的曾经有过爱情。一个女人怎么能怀揣着对一个男人的爱情,却一次又一次地沉迷于另一个男人的身体?而两个女人之间惺惺相惜的依偎和拥抱,又到底能持续多长的生命?

  在玛莎小姐的店里,一幕幕离奇古怪的镜头接连上映,《甲方乙方》式的荒诞故事令人在忍俊不禁之余眼睛悄然湿润。书中通篇充斥着女权主义的反叛和粗陋,“我”和王小菊对话的大胆粗俗虽令人备感不适,却也有着隐隐的痛快,然而玛莎的店却将我们带回男权主义的世界,在那里,女性终究还是男人的道具和玩物,她们或许可以保持自己的贞洁,却始终无法拥有真正的尊严。就象躺在硬邦邦的棺材里,被冰凉的百合花覆盖着扮演死去女儿的王小菊,当面对一个用迟到的忏悔去为自己赎罪的中年男人陌生凉薄的脸时,内心一定无比凄凉。

  书中最温暖的片断,或许就是我和王小菊的同居生活吧!一起租房子看碟子怀孩子的温馨,在不知不觉中淡化了故事本身呈现出来的冷漠和空洞,也算得上书中的一抹亮色。只是秦方的出现最终打破了这种平衡和温暖,让“我”知道,自己终归还是一个渴望爱情和家庭的女人,而“我”和王小菊之间暧昧的情感,注定只能成为彼此生命中的一段回忆。

  梦醒时分,一切在仓促中戛然而止,爱情和友情,混乱和残酷。

  《我和王小菊》读后感(九):殊途同归都是乱。。

  感情这个东西,向来让人着魔又敬畏。向往它,却害怕伤害;咒骂它,又偏偏憧憬。遇到了,患得患失;错过了,捶胸顿足。就纠结吧,抓心挠肝弄得撞墙撞醒了的时候,有的人就平静了,知道:失之我命,得之我幸。也有人继续纠结,不弄得伤人伤己,对不起那份儿情绪。

  只是,一个真相是:童话总是很美好,遇见了现实,就会被硌得起皱。

  我们在成年人的世俗中挣扎,以最大的力量争取我们臆想中的幸福。藩篱破了,我们无拘无束了,我们继续前行,只是,我们很可能早已在这个过程中,忘记了原来的初衷。这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可是我们这么水到渠成地做到了。有资格遗憾吗?

  《我和王小菊》,说的就是这样的现实吧?

  我和王小菊就是俩作女,以非比寻常的方式扑腾,很难说那是一种执拗,还是一种坚定。

  其实是,“我”遇见了未知的自己,用这样的方式自嘲一下自己曾经笃信的爱情和友情,告诉别人,我爱过,我也被这样的爱伤害过。可是,它让我们以那样忧伤的心情窥视到了自己寂寞和迷茫的姿态。不是那些爱伤人,也不是那些所爱的人伤人,而是,我们太沉溺于自己的内心了,过分迷醉于自我营造的痴情当中,并希图用这种自我陶醉来显摆。都是当局者觉得自己好伟大,旁观者觉得好傻瓜。现实本身啊,是用来让你认清自己的,不是让你整天做梦的——你可以起哄,你可以抗议,但是你必须认清自己,然后对曾经的认真或执著互道永别。

  我和王小菊,两个女人睡一张床,共穿外衣甚至内裤;各自拥有的物什撇掉相同的其中一个;把为了各自喜欢的甜心儿男怀孕想象成为同床的女人留下孩子,然后拍照留念,去旅游;彼此跟踪,或以爱的名义继续同居,或因被窥探和设计而怒发冲冠;愤慨了,看清了,先来一段拉拉式的快感和谋杀的臆想,最终,打胎,迅速分开。——说什么老死不相往来,其实是意难平:我自己原来这么糟乱啊?

  真相真让人欷歔。我们终于不得不承认,曾经的一切,都只是取暖和依偎的借口和表象,那是女人的敏感和纤弱,在不安全感的驱赶下的迅速呈现。

  亦舒说:“活该你失望,谁让你对他人抱有希望?”原来,是因为我们自己不淡定,死钻牛角尖,非要去验证一下这个世界有多美好,自己有多纯情。看吧,世界就是这么糟乱,你也这么凌乱。这个时候是前者导致了后者还是后者导致了前者,已经没那么重要了。

  我和王小菊战栗着接受了现实,或者是返璞归真了,或者是蔫了,毕竟活着,终将趋隐于乱世,游走于市井,而不是树成一个安静的标杆让人揍。

  当局是迷糊而痛苦的,旁观是冰冷而平静的。有时我们要经过很长时间,走过很多路,见过很多人,才会明白一些简单的事情,比如:这个世界,不乱不迷人,在乱中生存,或许才是沧桑正道。

  《我和王小菊》读后感(十):醉卧情场君莫笑,意外怀孕怎么办——评《我和王小菊》

  二十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困在孤岛上,一个月后女人自杀了,因为她觉得这一个月发生的事情太恶心了;又一个月后,男人们把女人埋了,因为他们觉得这一个月发生的事情太恶心了;再一个月后,男人把女人挖了出来,因为他们觉得这一个月发生的事太恶心了;接下来的一个月后,神把女人复活了,因为他觉得这一个月发生的事太恶心了。

  段子的精妙之处就在于尽在不言中。不可否认,人类之中的很多都有猎奇心理、阴暗心理和变态心理,喜欢看些“刺激的”东西,但不是每个重口味的人都能做到阅尽《索多玛120天》、《下水道人鱼》、《困惑的浪漫》而不吐的,很多情景全演出来就不是让人看的了,同样“很多话全说出来就让人恶心了”。不过很遗憾,尽管后面这句话真切的出现在小说《我和王小菊》前半部分,却没能改变台词向左、故事向右的走势,把很多话全说出来了。

  不过我还是认为《我和王小菊》给我上了一课,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改变了对写故事的人重男轻女的思想,以前总觉得展现人性肮脏一面的往往是男写手,被展现的也是男人。比如很多重口味男写手都爱在作品里塑造一个禽兽,无耻色魔,丧尽天良,侵犯所有能够侵犯的女性,还有句时常被使用的招牌式证明“连八十岁的老太太都不放过”。而《王小菊》让我明白了我错了,谁说女子不如男,老男人有没有?到了“也许永远都不能再坚硬起来”的年纪的老头有没有?有,好,女主角一样也不放过他。当然没被放过的远不止这个老头,年纪大的、年纪小的、长的帅的、长的不帅的,都可以成为女主角的玩物。男人能干的女人一样行,女权主义在这一刻似乎得到了放大和升华,女性地位的改变无非是要跟男人争一争谁在上谁在下、谁主动谁被动、谁经历的更多谁更不在乎而已。

  醉卧情场君莫笑,意外怀孕怎么办?诸位男友如相问,请你不要告诉他。作为一个驽钝的人,从《王小菊》中我只看到了这些。很惭愧我没有品味出“自我疏离的物质化的语调”的精妙,也不会欣赏到那“漫无边际的飘荡和孤独”,我只是觉得人类进化若干年来,人性中形成的底线是为了防止人性无限的低,出现自由落体般的坠落,人性一旦坠落的没有了“人”,剩下的则是地球生物共有的,那种事儿禽兽们办的再漂亮,换成人也只能让特殊爱好人群看出美感,尽管人类历来就不缺少食痂、受虐、易装、爱听《忐忑》的怪人,但他们毕竟不能代表人类进化的方向。所以道德这种无形的东西是人类有型的保障,让我们有别于其他非高级动物,在这个物质极度丰富的时代,更不应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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