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光辉岁月读后感10篇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经典文章 > 读后感 >

光辉岁月读后感10篇

2022-04-06 03:33:48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光辉岁月读后感10篇

  《光辉岁月》是一本由陈国平著作,东方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5.00元,页数:39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光辉岁月》读后感(一):光辉的岁月

  《光辉岁月》

  ——陈国平

  文/onlineforever

  看这本书的时候,一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觉得这本书应该是个外国人写的,而不应该是中国人写的。当然,读完之后我还是觉得应该是外国人写的。多年前了解到有武汉大学的“武大活字典”之称的李工真教授的一本书,名字叫做《德意志现代化进程与德意志知识界》。我当时看到他的那本书之后完全被他讲述的德意志所折服,今天读这本书,颇有同感。这种折服不是据理力争的强求,而是字里行间的细致与认真,那份精神仿佛一个细心帮助你的老师站在你面前给你讲述一样真切。

  书里讲述了好几个贫民的故事,都是细小而微不足道的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因这些小事而转化出来的、空前的圣果,则硕大而后劲十足。几十年前,正是有了他们默默无闻的抵抗和付出,才能有今日之美国,荣耀之美国。每一个小的事件很好的转化为了人们思考的触点,这些思考触点相互连接便形成了制度,打造了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在我们的国度里从来没有以制度和方法为基础的习惯,所以很多事情重复的发生、反复的发生着,因为领导不一样,因为人不一样,但处理方式和习惯都一样的,这样循环几轮之后就会发现——有制度的国家会比没有制度的优势稍微要明显一点,也就是说人治与法制还是有很大区别的。高中政治课程一直没有明白两个词:法制与法治,这本书读完之后,应该就稍微有了一些清晰的认识了。

  今天在火车上意外翻到一本书《Quiet: The Power of Introverts in a World That Can't Stop Talking》这本书的亚马逊地址:http://t.cn/RPi6Suo 。这本书的第一章就是解析Rosa Parks民权故事的。看来,这个例子应该是学习民主民权的第一个案例吧。通过一个让座的故事,让权力和义务完美的诠释;当然在《光辉岁月》里不是简单的介绍这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通俗的讲述了所有与之相关的内容,让人一眼就能分辨出来整个事情的原貌了。在众多的案例中,提炼出来一条主线:一切的权利都是自己争取而来的,上帝从来不会主动帮助弱者去战胜强者。

  书的副标题是:“美国民权英雄心灵史”,这一句话非常好的点睛之笔。英雄都是有胆识的,而一个普通的女子如Rosa Parks的黑人女子,也是从一点点走进每个人的内心,成为他们心中的英雄的。人生而平等是上帝说的,但作为一个人你必须要证明这句话。看完这本书,确实让人明白了一切都不是从天而降的,一切都是有付出的,甚至是生命的付出。好好的想象吧,民主真的那么好吗?好好想象吧,你准备好了吗?问一问自己吧:

  你会为了自己的权利而愿意承担坐牢的风险吗?美国的种族、民权英雄们会,四十二岁黑人女子罗莎•帕克斯会…我们今天都寄希望于反腐,天啊,这是他们天生就应该做的,我们有何必要去祈祷?今天再看美国民权、自由与幸福,几百年的沉淀、几千万人的努力才得以有今日,我们却把整个民族的希望寄托在某几个领导人身上的正义与否上,何其有幸我们注定要伟大!

  《光辉岁月》读后感(二):光辉岁月

  每收到一本新书时,我都是不会在上面写一个字的~因为不知百年后这书会流落向何处~

  但从書叔那儿收到这本书的时侯,正巧有关于种族岐视的新闻在成天滚动播出,所以我将那整个新闻事件写在了这本书的前页空白处~

  其实这本书还没看完,因为想要细读~

  开篇的事件我在N年前的历史课上听过~相较白人,我一直对黑人的好感多一些,可能是因为《战争与和平》,也可能只是因为23号~

  看了这本书后,我只是在想,不要让“这世上没有绝对公平”这句话唬弄了你,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让那些善于找借口的人滚边儿呆去吧!

  个S:这封面我超喜欢,纸质也很舒服~

  可惜再好的书,我也只能留它一生一世~

  《光辉岁月》读后感(三):你敲门,门为你开——Leo鉴书151

  《光辉岁月》讲的是美国民权运动中比较典型人物的成长历程。书里讲的主角都是黑人,这也比较好理解——美国民权运动很大程度上就是黑人争取自己权力的运动。看完书的感觉是——有些权力虽然本来可以有,但是被后天剥夺,比如:以自由精神立国的美国曾经黑人没有平等投票权,如果我们去争取,这些权力最终都是可以有的。但要特别注意争取的方法和策略。

  我重点看了“活着的圣徒”,讲约翰刘易斯的事儿,这哥们1940年出生,现在还活着(当年搞民权运动很危险,很容易死),参加了奥巴马的总统就职仪式。奥巴马给刘易斯签名的照片上写下“因为有你——约翰”的字样。估计刘易斯多少影响了这位同为黑人的美国总结。

  刘易斯普通黑人家庭出身,非常年轻就投入争取黑人平等的活动中。印度甘地的非暴力思想在根植于哥们的思想深入,他先后发起或者参与发起了“学非协”(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入座(黑人坐到专为白人准备的就餐位置)、自由乘客(到种族歧视非常严重的州坐白人区乘车),当先其第三界主席,数次因非暴力抗争入狱。以上种种都完成于哥们27岁之前,非常了不起。

  从他的经历中我有几点感悟:为公正而非只为黑人,对非暴力应有深刻认识,民权运动基于大家都遵守的法则。

  首先,民权运动是为争取公正。决不是一场黑人反对白人的运动,而是黑人和白人联合起来终结某种不公平制度的神圣事业。这个观点完全超越了狭隘的民族主义范围,给整个民权运动赋予了新的意义。在每次活动中,都会有白人参与,有些还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其次,对非暴力应有深刻认识。晚年的张学良有一次对日本学生说“不要相信暴力,它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在我看来,暴力虽然不能解决大部分问题,但可以解决一部分问题。看完书我对非暴力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不怀仇恨之心,不针对个人而是恶的制度(所谓恨罪而不恨罪人),也许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约翰这部分的种种例子确实说明非暴力的力量巨大。

  第三,民权运动基于大家都遵守的法则。美国各州都有自己的法,与此同时大家都遵守联邦法。书里写到有些州有很严重种族主义,在相关法案公布之前也迫害殴打过和平示威的黑人,法案通过后各州都完全遵守。这是用美国内战换来的原则,被所有州所重视,即使在密西西比这样的地方。此外,大部分人都信教应该也是个比较重要的因素。在某些国家经常出现政令不出XX海的事情,其实多半是由于大家没有什么能共同遵守的东西——无论是普适价值或者是其他东西(不能再写了,你懂的)。

  本书作者是个中国人,书写的不错,可见是下了很多功夫的,也很用心。于我而言更看重作者写作时的从容,当下国人都太着急了,无论是写书还是看书。

  最后,分享圣经里的一句话:“Ask, and you will receive; seek, and you will find; knock, and the door will be opened to you.”

  《光辉岁月》读后感(四):你好,德先生!

  古今中外,人对于自身合理权力的追求,从始至终贯穿于社会的发展之中。可以毫不过分地说,社会的进步正是在人们争取人权、民权等社会权利的过程中发生蜕变;而倒过来,唯有赋予了公民应有的社会权利,社会生产力才能进一步得到释放、提高,社会才会有新的发展。

  西方民权的理论观念,毫无疑问来自于古希腊-罗马时代。早在希腊先贤的各种论述之中,就多有涉及公民之权利的论述,时至今日,这些观点不但不显得迂腐过时,反而深入人心,为后世西方世界所推崇;而西方的民权、民主在罗马帝国的元老院得到了完美的实践,其体制之完善、威力之巨大,依然让今人津津乐道。

  但我们不能神化古希腊-罗马的那种建立在奴隶制基、帝国制基础上的所谓“民主”,毕竟哲学家脑海中的完美民权与政治家手中操弄的“民权”把戏相距甚远。民权,从来就不是一件唾手可得的东西,因为她和跟随她的人,面对的不是强权的压迫,是扭曲的观念,是利益的争夺。回顾历史,当我们听到美利坚无时无刻不在标榜自己如何民主和自由的美聒噪声时,我们就更应该回看,美国民权的进步是如何走过了一段曲折的过程。研究民权英雄们的对于平等权利的渴求是怎样从无到有、从有到爆表的过程,也许正是我们解开美国式民权神秘面纱看清其本质的关键所在。

  本书中,作者相信美国式民权背后的支配力量,是人们的强大信仰——对于人之生来平等的信仰。这种信仰是显而易见的,无论是巴士上的罗莎太太,还是站在高高演讲台上、接受万人膜拜的马丁.路德金莫不如此,只是前者发出的是疑问句:“我为什么要让座?”,后者发出的是感叹句:“我有个梦想!”人物性格迥异、社会地位高低有别,在争取民权的道路上所采用的形式也就因外界环境而千差万别,但支撑他们的行为的实质却是殊途同归的。

  为什么支撑那些民权英雄不断前行的唯有信仰?因为走向这条道路注定是要经历常人难以想象的坎坷和崎岖——有的人可能会茫然无措(逆来顺受),有的人可能会中途变节(为达到了自己获利的目的而不惜妥协、欺骗),有的人可能会退却返回(心甘情愿地承认失败与压迫并乐在其中)。少了信仰,结果必将是走向这三条歪路、邪路、回路,那么民权就根本无法增进改善,更不提能获得里程碑似的成功了。

  作者之所以选取了美国作为民权之路的历史作为课题,当然不是要为其歌功颂德。那么读这本书又是为了“深刻认识到美帝的人权幌子背后的虚伪实质么”?决然不是。本书旨在告诉所有华人一个道理,民权的获得重来就不是那种自然而然就会从天上掉下来的事,如果你没有如此强大的对于民权不懈追求的信仰和牺牲的觉悟,那么对不起,我们的民权停留在现阶段俨然已经是合理、可行的程度了。既然没做好准备,就请不要人云亦云地喊着要搞西方、美国式的民权社会了,否则非但不能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好,还可能会让它变得不中不洋、不社不资的畸形儿。中国人需要民权,就应该是自己定义、自己争取的民权,单纯地照着别人路子按部就班,用着别人的方法依样画葫芦,喊着别人的口号鹦鹉学舌,那不是民权,是(全)民娱(乐)。"

  《光辉岁月》读后感(五):在风雨中紧抱自由,建立一个更正义的国家

  电影《中国合伙人》里有个细节,燕京大学的课堂上,一位老师讲到美国时说那里并不是天堂,种族歧视现象还很严重,孟小俊拍案而起,问老师“您去过美国吗”。老师对这个义愤填膺的学生表现出耐心和宽容,说:“年轻人,你too young,too naïve。”后来的孟小俊在美国受尽屈辱和不公,才深切理解了自己的年轻和天真,他想到的赢回尊严的办法就是努力做出成绩,让美国人看到自己的实力,给他这个黄皮肤的中国人以肯定。

  很小的时候就在书本上浅显了解美国的种族歧视,被小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演说感动,还不到半个世纪的时间,黑皮肤的奥巴马已经成为美国的总统并连任多年。还记得2008年奥巴马刚竞选成功的时候,我一朋友兴奋地说“靠,美国真是有无限可能啊”。事实上,所有的“可能”都是人为争取。陈国平的《光辉岁月》是一部美国民权英雄心灵史,为黑人运动的几位代表人物写下小传,生动再现了黑人从被隔离、被歧视的地位一步步争取自由和权利的心路历程。

  对于很多读者来说,罗莎•帕克斯这个名字并不陌生,她被赞为“公交车上的民权之母”,因拒绝在公交车上给拜仁让座并因此入狱出名。其实这只是“表象”。让座事件仅仅是一个小小的诱因,可以说,罗莎从很小的时候就意识到自己的肤色受到各种不公正待遇,黑人们不能跟白人享受同等的教育权、工作权,甚至不能在相同的水管喝水;做同样的工作不能获得同样的薪水;即便跟白人一起乘坐公交车,也不能跟白人坐同样的位置;有罪案发生时,黑人会被武断地认定有罪并被判以重刑……因此,她老早就在心中种下斗争的种子。甚至她的爱情也源于这份抗争——她的初恋男友(后来成为她的丈夫)正是罗莎眼中“少有的几个对白人不怀有畏惧心理的黑人之一”。

  让座事件被媒体大肆渲染,版本不一,很多人说她是因为累坏了所以拒绝让座。罗莎给出的最确切的答案是:“我的身体一点都没有觉得累,或者说,绝不比比平常下班回家时感到更累。我也没有到了年迈的地步,虽然有人把我说成一个老太太。那年我才四十二岁。我唯一不能忍受的,是屈服之累。”

  不屈服,所以抗争。争取自由平等的抗争在黑人中从来没有停止过,是罗莎的这个举动让大家终于团结起来。这就必须要谈到另一个重要人物:小马丁•路德•金。

  书中记录了一个小细节非常值得玩味。

  罗莎被捕的第二天,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的负责人就给很多有影响力的黑人牧师打电话,呼吁他们一起参加公交巴士抵制运动。第一个牧师非常爽快地同意了。第二个牧师毫不犹豫地同意了。第三个牧师,也就是金,他犹豫了。他缓缓地说:“让我考虑片刻,你再来问我的决定。过了一会儿,金回电话说:”我支持你们的行动。”

  这个“犹豫”恰恰代表了金了理智。他很清楚参加到这样的活动当中以为着什么。那时候3K党活跃异常,经常对民权运动领导者进行打击报复,轻则威胁恐吓,重则伤及性命。年轻的金刚刚组建了幸福美满的家庭并有了可爱的孩子,他参加这个活动,将把家人放到风暴的中心。早已有人提醒他:“金博士,我能感受到你已经为自己的牺牲做了更妥善的准备,因为你在此地发起的挑战,在我看来无论如何也不能规避你被谋害的可能性。我猜测你早已平心静气地对待这个可能性。”金回答:在午夜的寂静中,他和妻子曾长时间地谈论死亡的话题,如果没有孩子,这个选择并不难做。但他们最终决定共同去面对,去接受注定会到来的结局。

  小马丁•路德•金曾经犹豫过。但这个“犹豫”是人之常情,这个“犹豫”是一个圣徒为了追随信仰而清新的从命。

  果不其然,成为运动领袖之后,金经常在半夜接到恐怖电话,他的家甚至遭到了炸弹袭击。但是这并没有阻止他抗争的步伐,他学习甘地的“非暴力”思想,以一个圣徒的宽容和忍耐,将平等自由的梦想一步步化作现实。

  跟从小受到良好教育、推行“非暴力”的金博士比起来,马尔科姆•X另辟蹊径。这个从小在社会底层混迹的黑人少年十几岁就学会了给妓女拉皮条,并且嗑药、贩毒、打架斗殴,年纪轻轻就被关进监狱。他好不隐晦自己这段“黑”历史,并坦言自己“在社会上读了大学,在监狱里拿到了硕士学位”。正是因为见识到黑人兄弟在底层受到的屈辱,马尔科姆才有了更坚决的反抗的决心。但是他走上了与金博士完全不同的道路

  马尔科姆甚至公开批评金,把他称作“一个专业的黑人……他的专长就是做一个讨好白人的黑人”。他不赞成什么“非暴力”,相反,他更赞同动手抗争。“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对黑人说,那么要爱你们的敌人……今天,如果一个黑人稍有脑子,她就不会告诉另外一个黑人说,如果有人打你左脸,那就让右脸也挨打。”

  马尔科姆告诫黑人应该拿起武器保护自己。“如果你已经举起自己的拳头,就不要轻易把它放下来。”“如果有人动手打了我们的左脸,别以为我们会转过右脸让他打——恰恰相反,我们会反抗,把他往死里打!”

  民不惧死,奈何以死惧之。所有为人权事业奋斗的先驱都曾认真考虑过生死。殉道未必是博弈论中利益最大化的选择,但是足以在历史中留下最光辉灿烂的一笔。谭嗣同更是留下“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请自嗣同始”的豪言壮语。黑人民权运动中的领袖们也用自己的行动证实了自己的决心。无论是打在小马丁•路德•金喉咙上的那颗子弹,还是扫在马尔科姆身上那十六颗子弹,杀死的都只是个体的存在,却无法杀死他们的精神。还会有更多后继者,用不同的方式传承他们的思想。或者温和,或者激进,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为自己所在的群体谋求更多的自由。他们在风雨中紧抱自由,只为建立一个更加正义的国家。

  《光辉岁月》读后感(六):杨恒均:历史会怎样记住你们

  ——《光辉岁月》:美国民权英雄的心灵史

  东方出版社请我为陈国平先生所著《光辉岁月》写几句推荐语,这本书写了包括罗莎·帕克斯(Rosa Parks)、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马尔科姆·艾克斯等五位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的斗争经历与心灵历史。我为此书写下了这样一段话:建国时还是奴隶,半个多世纪前还没有投票权且被种族政策隔离的美国黑人,怎么突然走出了一位总统?奥巴马通向白宫的路是如何铺成的?书中的故事带你重走这段路,英雄的心路将触动我们的神经……

  写这段话时我并没有时间阅读书稿,再说,那些故事我可是再熟悉不过了——看过不止一遍也不是两遍,而是好多遍了。十一长假结束后来到香港,发现躺在床头的这本书,我顺手拿起来翻阅,没想到的是,又一个通宵达旦的阅读,又一个不眠之夜——有些人,有些事,无论读多少遍,你还是会再读一遍,还是会被感动,而且每次阅读,总会找到新的感觉。虽然你还没有读过这本书,但相信书中的故事你并不陌生,我就先和你分享一下我今天的三点感觉吧。

  这些不但改变了美国,也以其追求正义、平等的不懈精神与崇高的道德感召力影响了世界的民权英雄是如何诞生的?他们同自己的族群、同普通民众是何种关系呢?就拿那位普通的黑人裁缝罗莎·帕克斯来说吧,在她的前半生里,她同无数的黑人妇女一样,忍受着种族隔离政策加在她身上的种种屈辱:上巴士后只能坐在后排的黑人专座上,前面白人的座位空着,也不能坐,而如果白人们没有了座位,司机则可以随意命令这些“黑鬼”站起来让座,稍微不服从,白人司机还会拳脚相向……这是何等的屈辱啊!但这是法律,你必须得遵守!

  不过,1955年12月1日,罗莎·帕克斯突然不想再遵守这条“法律”,她决定坐在专为白人设的座位上不再起来,她要争取自己的权利。那一日,成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一天,“一刹那间,天地为之变色”:罗莎被捕,但她的行为引发了当地5万美国黑人拒乘巴士,此次抵抗运动长达一年多,敲响了种族隔离的丧钟。

  罗莎的事迹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有时甚至让我怀疑,一个人怎么能凭“一屁股坐下不再起来”就引发了一个民族甚至全世界受欺负的族群一个一个站起来呢?要知道,在罗莎之前,不说成百上千,但至少有几十起不比她懦弱的公车座位抗争事件。那些抗争的非洲裔美国人不但没有引发大规模的抗争运动,甚至还给他们自己带来了厄运。

  罗莎其实早就对种族隔离恨之入骨,她也曾经抗争过几次,但都受到了白人警察与司机的粗暴对待。但最让她感到痛心的是,虽然周围同她一起遭到不公对待的黑人不在少数,可当她试图抗争而受到粗暴对待时,那些同胞不但没有同她一起抗争,反而有一两个人说闲话——怪她不守秩序!这些黑人(非洲裔美国人,下同)同胞都习惯了自己的权利被剥夺?习惯了被那些白人欺负吗?罗莎感叹,自己的同胞什么时候觉醒呢?

  只到罗莎决定抗争的那一天,她并不知道自己的同胞是否“觉醒了”。要知道,发起拒绝乘坐设有种族隔离座位的巴士,对那些根本买不起小汽车、不得不靠巴士上班的黑人来说,艰难困苦要远远大过白人。黑人一开始不得不靠两条腿走路去上班,有些要走一两个小时,而且还会被白人雇主威胁、解雇,经济损失也大。

  但当支持罗莎抗争的黑人维权组织发起拒绝乘坐巴士运动后,他们“被自己惊呆了”:几乎所有的黑人都加入到抗争的行列:拒乘巴士。一位在路上行走的黑人老太太被问到走路上班的感觉时,她说:“我的灵魂曾经疲惫万分,可是现在,我的脚很累,但我的灵魂却逍遥自在。”

  持续了整整一年多的抗争一定给当地的经济造成了致命的打击,但历史根本不会记载这些,历史记下了罗莎·帕克斯的名字。现在我们看到,这位普通的妇女成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民权运动领袖,与同胞的觉醒,以及黑人同胞对她的支持分不开。假如罗莎·帕克斯生在一个浑浑噩噩的民族,她的抗争很可能让她成为一个寻衅滋事者,被当权者收拾,被自己试图维护的群体抛弃甚至嘲笑……

  我的第二个感想是在争取平等、自由与民主权利时,如何“遵纪守法”与破除恶法——尤其在一个相对来说还算是当时世界上最“法治”的国家。种族隔离政策与把黑人排斥在民主普选之外的种种规定大多已被白人们通过立法机关变成了“法律”,那么,黑人们是在法律的框架内争取权利,还是走上街头去冲击恶法?这是当时所有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都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选择。

  如果你宣称要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那么,你也就承认了那些不公正的恶法,你可能很难迫使那些白人们去废除这些恶法了。而如果你去用街头抗争的行为来冲击这些法律,则很可能被当局以“法治”为名,逮捕甚至杀害你。事实上,美国黑人争取民权的历史血迹斑斑,他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如果没有这些充满智慧的民权运动领袖选择何时“违法”何时“遵法”的话,代价可能会更高。

  我们看到,这些民权运动领袖几乎都做出了这样的选择:他们尊重国家大法《宪法》,甚至会把《宪法》作为同当局斗争的“挡箭牌”。但对于那些试图剥夺他们权利的恶法,以及当局设置的不让黑人投票的种种规则与潜规则,他们则会去勇敢地面对,坚决抵制。最终迫使当局修改或者废除恶法,促使总统和国会通过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

  同“合法”与“非法”同样引起争议的是“和平”与“暴力”。毫无疑问,“和平抗争”、“非暴力抗争”是普遍认可的主流,但对“和平”和“合法”的定义,抗争者与当局肯定是不同调的。在那些维护美国白人至上的种族主义分子看来,任何要求改变现状的努力都是“非法”的,任何不经过他们批准,或者不呆在家里而走上街头的抗争都是“暴力”的。真正的民权运动领导者就是那些清楚知道“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也知道何为“和平”何为“暴力”的人,他们知道什么时候该坚持,什么时候该撤退,知道进取的重要,更深谙妥协的必要。

  最后,引发我长时间思考的是这样一个问题:这些改变了历史也影响了世界的民权英雄们同美国当时的最高党和国家领导人——美国总统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

  就拿马丁·路德·金来说,他短短的争取民主权利的一生中,经常受到极端白人种族主义分子的威胁与伤害,所到之处,都被美国各地政府与警察视为眼中钉,先后被逮捕近20次,国家最高强力部门FBI竟然专门设立了“毁金小组”,要以生活作风(同两个白人妓女有染、同性恋等等)来摧毁他……

  可是,从肯尼迪总统到约翰逊总统,不但都在积极推动金博士提出的诉求,还多次称赞他,允许他出国领取诺贝尔和平奖,还要同他见面讨论他的追求与国家前途,派兵到地方去保护他组织的民权活动,下令全国都为遇刺身亡的金博士下半旗致哀——这样的事我读过很多遍,但却都不敢相信这样一个事实:这些民权领袖虽然受到庞大的利益集团(以白人至上的种族主义分子为主)和恶法的打击,却在大多数时间里,获得总统的同情甚至支持。

  解释当然有多种,例如我早说过的,自由、平等尤其是民主权利,必须是经过争取才能得到,美国总统也许从自己的学识与感情上都倾向于国父当初的承诺:人人生而平等。但如果你自己不去抗争不去争取,也不会有人主动给你。

  其次,制度与恶法的羁绊,尤其是强大的邪恶势力与利益集团,让试图改变的总统也无能为力,他只能依赖某个族群与个体的抗争最后“顺水推舟”,加上占大多数的白人的选票对总统的约束始终存在,都让我们看到美国的一个怪现象:大多时候,美国总统在感情、言论和部分行为上,都站在争取权利——也就是反对政府的维权人士一边,但他们掌握的国家权力机关却不停地迫害这些维权人士。

  我认为不能忽视的最大的理由是这些总统的历史观。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马丁·路德·金领导的民权运动在亚拉巴马遭到三K党的破坏,一位黑人牧师被活活打死。来自南方的总统约翰逊急忙把华莱士州长招到白宫,总统以南方人对南方人(南方人更倾向歧视黑人)的恳切口气向州长发问:“历史会怎样记住我们?”

  是啊,历史将怎样记住我们?历史将怎样记住你们?也许,对那些唯利是图、欺压他人、仗势欺人以及动不动就想动用武力的利益集团与邪恶之徒,这不是个问题,反正他们就像历史的垃圾一样,很快就会消失在历史的垃圾箱里,但对于那些注定要在历史上留下名字的政治人物、总统以及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来说,怎么能回避这样的问题呢?

  任何有历史观且高瞻远瞩的总统都应该意识到,那些街头争取民权的抗争者并不是要推翻政府、击败对手,而是要说服、联合对手,提升政府。面对这些抗争者,总统与领导人都有两个选择,他可以选择对付甚至屠杀争取权利的民众从而让自己身败名裂、遗臭万年,他也可以选择走过去站在争取权利者一边——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而载于史册、名垂千古——

  至于如何选择,取决于你愿意历史怎么记住你。

  杨恒均 2014年10月7日 香港

  《光辉岁月》读后感(七):鄢烈山:谁是美国民权运动的推手

  谁是美国民权运动的推手

  ——读《光辉岁月:美国民权英雄心灵史》

  【题记】历史不会忘记那些对社会进步作出卓越贡献的英雄人物;而改写历史也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努力;谁也不要贪天之功,谁也不要置身局外。

  先说几句题外话:什么叫“民权”?

  说到美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民权运动”,我一直感觉这个中译有点怪怪的。在汉语里,“民”通常是与“官”相对而言的,可是所谓美国“民权”运动,并不是美国民众要求与当官的人享有平等权利;孙中山“三民主义”之“民权主义”,英语表述是Principles of Democracy,即民主主义,是规定“主权在民”的政体设计。有人说“民权”就是“人的权利”,即美国《独立宣言》开宗明义讲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那为何不干脆叫“人权(运动)”而叫“民权(运动)”呢?又不似唐朝柳宗元写《捕蛇者说》,要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讳,只能以“人”代“民”(“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而我们要故意反过来用,代柳宗元向李世民“复仇”?

  查英汉词典,人权是Human Rights;民权Civil Rights,正确的完整的翻译应该是“公民的权利”、“公民权”。这就对了!人权与公民权有交集,但不是一回事,因此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全译应是《人权和公民权宣言》,英译是: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公民权包括人权,人权不一定包括公民权,比如外国人在中国享有各项基本人权,却不一定享有中国的公民权;重罪囚徒被剥夺了公民权,但仍应享有不受酷虐和羞辱的基本人权。

  简而言之,所谓美国“民权运动Civil Rights Movement”,应该称“公民权运动”。“公民权运动”当然包括争取基本人权,比如说黑人应该享有不被白人种族主义分子三K党暴徒用私刑处死的权利——而这在法理上,美国社会早已解决,虽然现实又是一回事。

  一

  言归正传。东方出版社今年8月初刚刚上市的这本《光辉岁月:美国民权英雄心灵史》,编辑在网上的推荐语是:“本书以小马丁•路德•金等五位民权英雄传记的方式,还原了美国通往正义之路上不可或缺的一段历史。他们的光辉岁月,为奥巴马铺平了通往白宫的路;他们的精神,鼓舞了曼德拉,也激励着所有在风雨中抱紧自由的人。”这个简介,应该说是非常平实而中肯的。

  1955年12月1日,在亚拉巴马州的首府(曾是南北战争期间南方邦联的首都)蒙哥马利市,在百货公司上班的裁缝、黑人罗莎•帕克斯女士,下班回家时在公交大巴上拒绝给白人让座,违反了种族隔离法而被逮捕。在一个新成立的黑人民权社团“蒙哥马利进步协会”的运筹下,12月5日(星期一),这座城市的5万名黑人同胞开始了拒乘公交车的抱团行动,向种族隔离的恶法发起挑战。对此,种族主义极端组织“白人公民委员会”,公然在蒙哥马利的集会上散发传单,杀气腾腾地写道:

  “在人类事务中,当清除黑人种族成为一种必要时,理应采取一些特定手段,包括枪支、弓箭,投石器,以及刀子。我们坚持以下真理是不言自明的,那就是所有白人生而平等,人人具有生存、自由和干掉黑鬼的权利……如果我们不立即停止对这些非洲裔生番的帮助,我们的迷梦就会惊醒,我们会发现黑鬼们竟然想要入主白宫。”(见本书第48页,以下引文不另注的即取自本书)

  白人种族主义极端分子发布这个传单在1956年1月,而53年后的2009年1月,不是“想要”而是在举世瞩目之下,民选的黑人总统奥巴马在国会庄严宣誓,真的入主白宫了。

  国会资深众议员、黑人约翰•刘易斯应邀参加奥巴马总统的就职大典,他请奥巴马在一张照片上签名留念。奥巴马提笔写道:

  “因为有你——约翰

  ——贝拉克•奥巴马”

  奥巴马的题词虽然有修辞成分,但对美国民权运动前辈的尊敬和感激却是由衷的。他当然明白,非洲裔美国人在法律上政治上能够享有完整的公民权利,他作为黑人公民权实现的标志能够当选美国总统,不是约翰一人之力。奥巴马生于1961年,那一年21岁的大学生约翰•刘易斯正投身挑战种族隔离制度的“自由乘客”行动。献身民权运动,作为“学生非暴力协作委员会”的领袖人物,刘易斯曾30多次入狱,多次被打得昏倒在地。1986年他被《时代周刊》与德兰修女等人并称为“活着的圣徒”。但是,在黑人与白人中,还有许许多多为民权运动做出了重大奉献的人,比如二战退伍军人、紫心勋章获得者荷塞•威廉姆斯,投身民权运动,被捕达135次;更有一些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这里忍不住要说到约翰•F•肯尼迪总统的一句名言:“不要问你的国家做了什么,问问你自己为国家做了什么!”他在总统就职典礼演讲中的这句话,传遍世界,在我国许多中小学教室的墙壁上我也看到过。这位美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总统,凭借黑人的选票以极微弱的优势,击败老牌政客尼克松而当选。他说这样的话,不是号召人们要维护美国不公正的现状,而是以理想主义的情怀激励年轻一代美国人为推动社会进步而贡献自己的力量。于是,“来自南方的黑人与部分北方白人大学生扪心自问的结果,是成批成批地投身‘自由乘客’运动。这场运动,是‘学(生)非(暴力)协(作委员会)’与“(种)族平(等代表大)会’发起,向种族隔离发起的下一波强势冲击。……实行种族融合的大巴士从首都华盛顿启程,目标直指南方各州。在每个途经的重要车站,‘自由乘客’成员都要下车,堂而皇之地进入餐厅和厕所,而无视任何‘仅限白人’的警告……”(第二章第9节《问问你为国家做了什么?自由!》)

  小马丁•路德•金和他领导的民权组织“南(方)基(督教领袖)联(合会)”也参加了“自由乘客”行动。可以说,这位年轻的民权运动领袖遵循的是他从小领受的母训:“只要努力去做,哪怕是一个人也会让世界很不一样。”(本书第80页)他的母训与肯尼迪的上述名句是一脉相通的;也就是中国古贤讲的“自胜者强”和“反求诸己”。

  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追求平等、自由和公正的人们,“努力去做”,为改变国家和社会的现状而英勇奋斗,才有美国社会的进步。

  金博士非常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深信黑格尔的这句话:“所谓领袖,其实只是体现公众意愿的工具”。他一再向神祈祷,向公众表明心迹:“我只是一场运动的象征”,假如世上没有小马丁•路德•金,这场波澜壮阔的民权运动仍然会发生,“我只是正好在场而已。”

  金博士的表白并非纯属谦虚。事实上,众所周知的1963年8月28日25万人“进军华盛顿”的和平示威,既非他的创意,也不是他和他的“南基联”一家组织实施。创意产生于民权运动的老前辈A•菲利普•伦道夫,二十多年前他就提出和组织过“向华盛顿进军”,只是因为罗斯福总统的妥协,他半途叫停了。参加这场“进军华盛顿”行动的有五大民权组织(NAACP即“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南基联”,“族平会”、“学非协”和“城市联盟”),操盘调度者是民权运动实战老手“影武者”巴亚德•拉斯廷。五大组织的代表以及菲利普•伦道夫6大领袖都在集会上发表了演讲,不过是小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传播最广,最有名。这一方面,是因为金博士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有名人效应;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篇演讲辞既感性,重在讲愿景,富于诗意,有打动人心的情感力量,又“理性”,有节制,更易于为各个种族和阶层的人所接受,而不像“学非协”主席约翰•刘易斯的演说“激进”,侧重讲现实选择而带“威胁性”。

  二

  本书作者陈国平悉心研究美国民权运动史,他为什么选择这五个人的事迹来再现这段“光辉岁月”呢?

  这五个传主分别是女工罗莎•帕克斯,牧师小马丁•路德•金,无职业的鼓动家马尔科姆•X,律师瑟古德•马歇尔,在校生约翰•刘易斯。这些职业和身分,可以构成或映射美国社会与民权运动主要成员的图景。

  从年龄构成来讲,瑟古德•马歇尔是老一辈,作为NAACP总部的“刺头律师”,早在1951年他就参与划时代的“布朗诉托皮卡教育管理委员会案”,主挑教育领域“隔离但平等”的恶法,1954年在最高法院诉讼获胜,吹响了结束种族隔离制度的号角;“当瑟古德开始在法庭上赢得一个个里程碑式的胜利时,小马丁•路德•金还只是一名在校生而已,而马尔科姆•X则在街头与监狱之间茫然挣扎。”罗莎•帕克斯出场时是42岁,小马丁•路德•金和长他3岁的马尔科姆•X都是39岁盛年被刺身亡,这三人算是中年一代的代表;而约翰•刘易斯当选“学非协”第三任主席,出席白宫会谈并参与“进军华盛顿”时年仅23岁,无疑是年轻一代的代表。

  从影响力(名声)和历史地位(贡献)来讲,这五个人都足够大。其中,瑟古德•马歇尔1993年去世时,《时代》周刊在报道中称他是黑人民众心目中的三大英雄之一,另外两个人则是小马丁•路德•金和马尔科姆•X。金博士不用说了。瑟古德是联邦最高法院空前绝后的黑人“胜诉大师”。在他的律师生涯中,一共向联邦最高法院提交了32起诉讼案,赢了29起。这种上诉案操作起来比普通案子辩护要难得多。联邦最高法院据以建立的新判例,为美国黑人的利益构筑起个体权利的宏大框架;他给美国种族关系的演进带来了极大影响。后来他又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黑人总检察官、第一个黑人联邦大法官。

  马尔科姆•X当时曾被称为“美国头号黑人怒汉”,以他的“源自(白人种族主义者对黑人解放的)仇恨的恨”,宣称要“做任何值得一做之事”,为黑人的自卫权利呐喊,三K党徒也对他退让三分。拳王穆罕默德•阿里,本名卡修斯•克莱,他与马尔科姆•X是至交,正是在马尔科姆•X的影响下,信了伊斯兰教并改了名字,拒绝应征参加越战,理直气壮地喊出“越南人从不叫我黑鬼”的心声。6岁时马尔科姆•X当牧师的父亲死于种族分子谋杀;11岁母亲承受不了生活重压而进了精神病院,13岁他入了收容院。他当过侍者、店员,在黑帮里拉过皮条、干过武装劫匪,吸毒;他是在监狱里博览群书,体会“真切的(精神)自由”并完成学业。改邪归正后,他“尽量做到最好”,专事民权运动的鼓动工作。在他被刺身亡43年后,奥巴马说:“我从来不曾接受他的理论……我认为马尔科姆的所作所为,是黑人社区漫长传统的自然后果。在某些特殊的历史时刻,对黑人而言,坚持他们的人格与价值观,是压倒一切的命题……有必要证实‘我是一个人,我是有价值的,我是重要的’。我想马尔科姆比他同时代的任何人都更好地抓住了这一点。”直面真相,对白人对全世界勇敢说出内心想法,这是马尔科姆的最大贡献。

  女工罗莎•帕克斯则为“民权之母”。1990年,刚刚从南非大牢里获释的纳尔逊•曼德拉赴美访问,当从列队迎候者中看到罗莎时,曼德拉叫出了她的名字,与她热情拥抱。曼德拉对罗莎说:“在我被投入大牢的漫长岁月里,是你的精神支撑着我。”1999年,美国第106届国会无异议地通过表决,授予罗莎•帕克斯国会金质勋章,这是美国公民所能获得的最高国家荣誉。这一年《时代》周刊把罗莎•帕克斯列入二十世纪20个最有影响力、具备最神圣形象的杰出人物之一。至于约翰•刘易斯上面在谈到五大民权组织“进军华盛顿”时已提到其贡献和影响,这里从略。

  四

  这本书是民权英雄们的传略,也是心灵史。那么,我们且看他们的思想与进路有何不同。

  先说罗莎•帕克斯,她是普通黑人的杰出代表,民权运动的践行者和勇敢的带头人,而不是领袖人物或思想家、鼓动家。后来被称作“天地为之变色“的那一天傍晚,她下班回家上了公交车,白人司机循例开口“征用”了一排四个座位,要他们给一个白人让座。比邻而坐的黑人男士站起来,隔着过道的两个黑人女士也起身让座,罗莎却端坐不动。司机警告她无效,于是叫来警察“依法“逮捕了她。许多年之后,在回忆那非同寻常的片刻时,罗莎说:“当那个白人司机挥手喝令我们起立让座时,我感到浑身都被一种前所未有的决心所裹挟,那决心是如此强烈,让我有了采取行动的热切渴望。”她在回忆录中说:“我的身体一点都没觉得累,或者说,决不比平常下班回家时感到更累。……我唯一不能忍受的,是屈服之累。”或者用她的另一句更平常的话来说,是“受够了(被歧视和欺凌)”!罗莎并无苛责另外三个乘客之意,她理解他们艰难的生存状况,理解他们的软弱,但她自己决不低头。

  其实,有尊严的黑人都“受够了”,他们在忍耐中等待。自由、平等,这些价值基于人的本性,没有人天生就是喜欢受压迫受侮辱的。这是一切社会变革和进步的原动力。它蕴藏在所有人群之中,不分种族不分地域。它只是在等待振臂一呼。罗莎就是那个第一个挺身而出反抗不公正的人!于是,她拒绝让座的这“一刹那间”引爆了历史。。一场席卷美国感动美国,并在全世界所有国度激起反响、持续十三年之久、以人类基本权利为诉求的公民不服从运动由此发韧。至于为什么是罗莎•帕克斯挺身而出,她的心灵成长史,这里就没有篇幅转述了。

  其他四个人是民权领袖人物,他们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是一致的,但生活经历和思维进路却不尽相同。如果按思想激进的程度分类,瑟古德•马歇尔最保守最温和,马尔科姆•X最激烈(他之所以改姓X,就是因为他说他的祖先被贩卖到美洲时,已丢失了本来的姓氏,而现在的姓氏是白人奴隶主强加的),小马丁的主张比较温和,刘易斯则介于马尔科姆和小马丁之间。

  瑟古德•马歇尔不看好小马丁•路德•金式的和平抗议,认为那不过是虚张声势,不会给社会带来实质性的变革。1959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当时全美国黑人民众心目中“最重要的黑人领袖”排行前两名的乃是小马丁•路德•金和瑟古德•马歇尔。瑟古德对把自己与晚辈小马丁相提并论颇感不悦。他更反对马尔科姆•X之辈鼓吹的暴力抗争,认为要在美国建立分离的黑人邦国乃是另一种种族主义的白日梦。即使马尔科姆后来叛离“伊斯兰邦”,改变立场表示“不再与所有白人为敌”,给瑟古德打电话要求会面也仍然遭到拒绝。一直到马尔科姆成了烈士,晚年的瑟古德说他“仍然相信没有任何理由视他为一个伟大的人,一个伟大的黑人。”他坚持通过司法的途径消除种族歧视,推动社会公正。这既有他的经历与经验支持,毕竟他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官司胜多败少;也是一种策略考量,他认为只占全美总人口1/10的黑人要靠暴力获胜根本没有可能,反而可能激起白人的强烈反弹,让整个美国变成黑人的屠场。但是,在实践中他总是支持小马丁等人的抗争行动。他也意识到没有黑人群起表达民意的促动,平权立法可能会落空——比如他赢得了“布朗案”第一季,在立法上废除了学校里“隔离但平等”的旧判例,但对于抵制实施的地方政府最高法院却不肯设时限,只是要求“以慎重的进度”推动种族融合(是为布朗案第二季)。甚至,他先是反对大学生们的“入座”行动(在餐厅等公共场合打破种族隔离而就座),后来一改之前的自信与自负,说“黑人大学生们的所作所为,再明白不过地表明我们(这些老一辈人)已落伍太多。”(第278页)

  金博士的夫人与后期的马尔科姆•X有接触,多年后她追思二人说:“我想马丁和马尔科姆都会认同这场自由抗争的终极目标。……他们的根本分歧是该采取什么策略。我丈夫坚信要达成自由、正义和公平的目标,必须运用非暴力精神,特别是考虑到黑人民众在我们这个社会只占百分之十的人口数量。我想马尔科姆相信,为了获得自由,黑人民众有权利采取任何手段去抗争,甚至动用暴力。……我知道马丁对马尔科姆怀有最大的敬意,他赞同马尔科姆宣扬的黑人种族自豪感,赞同马尔科姆声称的黑人民众必须相信自己,必须视自己是可爱而美丽的种族。……在这个社会里,在黑人民众为自由和自决权利而进行整体抗争时,他俩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一股非常强大的力量。”

  简明扼要地说,小马丁的理论基础是“仁爱”。这种“仁爱”,不是恋人间的浪漫之爱,不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爱,也不是你对某种可爱之物的执迷,而是一种更宽广、更深沉、也更包容的仁爱,是接纳、忍受一切仇恨与伤害的仁爱。这种仁爱的哲学基础是认识到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神性,哪怕是那些动手反对我们、被称作敌人的人也不例外。非暴力之道的前提是宽恕的能力。如果我们想要创造一个开放社会,就必须采取相应的手段,因为手段决定了结果,暴力滋生暴力,憎恨引发憎恨,愤怒传导愤怒。只有用仁爱驱离怒与恨,才能唤起全美国人的良心,达成社会正义与和解。非暴力不合作民权运动追求的目标,不是复仇,不是黑人对白人的“胜利”。

  而马尔科姆则强调“公正”。不是别人打了你的左脸还把右脸凑上去给他打,而是有以牙还牙的权利。即便在抛弃了黑人至上主义和分离主义的后期,他也没有放弃对这种“公正”的执著。虽然金一直拒绝与他进行辩论,他却不时批评非暴力的理论。他强调的是黑人自卫的权利,从未参与和策划暴动、骚乱,所以他始终只是一个民权鼓动家而不是暴力革命家。他的言论和号召力,构成对白人种族主义者的威慑,正如他直言不讳警告美国当局所说,如果拒不接受金博士们的建议和要求,等待白人和美国的就是他所鼓吹的反抗方式!事实上,他在金博士与刘易斯等人组织的和平抗议陷入困境难以为继时,神兵天降般地驰援现场。(第360页)

  后期的金与X越走越近:X改宗种族平等与融合,金变得更激烈,以致不惜与一些民权运动前辈的主张相左而明确地反越战。年轻的刘易斯处于金与X之间,对二人都很尊敬。他一直服膺非暴力不服从哲学,而在行动上比民权运动前辈包括金博士更激烈更大胆。他领导的“学非协”不顾前辈反对而组织的大规模抗议行动,也取得了成效。他最终被“学非协”更激进的学生们选下去了,“学非协”也走向衰落。

  比较上述四大民权英雄的思路和实践,可以知道,只要大目标一致,不同的思维和抗争模式,即使互不服气,互不卖账,其实是互相补充,互相影响,共同起作用的,即中国人所谓“相反相成”,“相辅相成”,“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百虑一致,殊途同归。如果目标不同则另当别论,比如马尔科姆死于借种族矛盾以谋私的“(黑穆斯林)伊斯兰邦”首领指使的谋杀。

  四

  以上讲的是黑人民权组织内部推动进步的合力效应。其实,推动美国民权运动和社会进步的合力,远不止于黑人,远不止于美国。有许多白人牧师、律师、教师和大学生,还有更多的普通白人市民,支持和参与了黑人发起的民权运动。撇开宗教组织的作用不谈,这里特别提到三种力量的支持。

  一是政治人物,虽然当权者本能地维护既有秩序,不愿引发社会动荡。大家知道靠黑人选票支持上台的约翰•肯尼迪对民权事业卓有贡献,乃至献出了生命。但是,此前,调动军队在小石城落实最高法院对“布朗案”的判决,强行护送黑人学生进入原先只准白人就读的中学,下令的却是并不热心平权的艾森豪威尔总统。肯尼迪被刺后,民权领袖们曾担心继位的林登•约翰逊总统这个来自南方州的白人作梗,实际上他继承者肯尼迪的政治取向,在国内的民权问题上做得比肯尼迪更多更好。至于肯尼迪的兄弟、担任联邦司法部长的罗伯特•肯尼迪对民权运动的支持更积极,甚至公开向约翰•刘易斯等学运领袖表示敬意。

  二是传媒,在当时主要是美国三大广播电视网和报纸。肯尼迪总统曾调侃地说:“(残暴镇压和平示威黑人群众的亚拉巴马州伯明翰市警察局长)‘公牛’康纳为推动民权做出了很大贡献。他起到了亚伯拉罕•林肯一样的作用。”因为康纳对黑人学生、市民和妇女、儿童的残暴行径,经电视播报震撼了全体美国人的良心,对肯尼迪提出和通过民权新法案起到了很大的舆论动员作用。民权活动人士每有重大行动,总有媒体报道,诉诸公众,用真相消除社会隔膜,唤起各阶层人们的良知。不难想像,没有媒体,很多邪恶的罪行将被永远掩埋,不少民权英雄的鲜血不会有激动人心的动员效果。

  三是国际舆论。授予小马丁•路德•金诺贝尔和平奖是一种道义声援;阿拉伯世界和黑非洲国家邀请马尔科姆•X等民权运动先锋访问,也是一种道义支持。更有众多国家的领导人和政府直接表态谴责美国的种族政策,让这个以“自由世界”、“民主阵营”首领自诩的国家的外交官,常常感到羞愧和难堪,他们反过来对国内政治家施加了压力。

  ••••

  那么,现在可以回答本文标题提出的问题了:谁是美国民权运动的推手?历史不会忘记那些对社会进步作出卓越贡献的英雄人物;而改写历史也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努力;谁也不要贪天之功,谁也不要置身局外。from[大家]

  《光辉岁月》读后感(八):天赋的人权,亦需要努力争取

  天赋的人权,亦需要努力争取

  文/Sofia

  2009年,当奥巴马在美国国会大厦西侧的露天平台上正式宣誓就任美国第44任总统时,局外的看客们感受到是一种平等的精神——若无“平等”基础上的一视同仁,一个曾经由白色人种主导的国家怎么可能接受一个曾经被视为劣等民族的后裔来作为他们的总统?

  在今天,这一切看起来是如此理所当然。事实上,在美国,有色人种尤其是黑人的争取平等之路崎岖又艰辛。

  1776年的《独立宣言》痛斥了英国国王对殖民地的暴政,宣布了一切人生而平等,人们有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等不可转让的权利。

  但是,为了自由、平等这些“天赋人权”而战的美国独立战争并没有使黑人获得解放。

  即便是为了废除奴隶制而点燃烽火的南北战争,虽然取得了解放黑人奴隶的历史性胜利,亦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平等”的问题。

  “隔离但平等”,不过是一个黑色的笑话,是宣告黑人解放的一场空欢喜。

  有压迫的地方,就会有反抗。

  有不平等的地方,就会有斗争。为平等而斗争。为公平和正义而斗争。

  这是历史的必然规律。

  所以,罗莎•帕克斯并不是第一个拒绝在公交车上给白人让座的黑人乘客。

  但是,罗莎却成为了黑人民权运动之母。这也并非历史的偶然性,而是必然性。

  纵观五位黑人民权运动家的人生履历,我们会发现,他们之所以会名留青史,承担起领导民权运动的重任,并非如小马丁•路德•金的谦虚之语——历史发生时,他不过是正好在场——他们并非正好在场的人物,而是历史因为他们而改变。

  罗莎并非一个倔强而单纯的女裁缝,她也不是出于一时冲动而拒绝让座,从而阴差阳错地开启了一个新时代。在罗莎之前,还有其他黑人女性拒绝给白人让座,但是她们并不具备肩负历史使命的资格。罗莎受过教育,她的丈夫是一个激进的民权活动分子,而她自己在丈夫的影响下,亦成为了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的成员。

  小马丁•路德•金和马尔科姆•X的主张以及所采取的斗争途径虽然不同,但是他们均出生于黑人牧师家庭,而他们的父辈,亦曾为黑人的民权而奋斗过,甚至马尔科姆的父亲为此牺牲了生命。耳濡目染之际,这颗向往平等的种子已然埋藏在幼小的心灵里。

  瑟古德•马歇尔大法官亦出生于一个黑人中产家庭,而且这个家庭处于非常活跃的黑人社区,当地黑人们建立起了自己的学校,并且从内战年代起就一直为黑人的平等权利而抗争不息。

  唯一例外的是约翰•刘易斯。刘易斯的家族世代务农,也不曾受过什么高等教育,但是刘易斯喜爱读书,并且深受小马丁•路德•金思想的影响。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固然具有偶然性,却并非随机选择。一个适格的革/命者或者说斗争者,必须具备一定的素养,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领导斗争走向胜利。

  然而,当斗争之火熊熊燃起时,并非只有冲锋陷阵的才是勇士,每一个斗士都有其特定的作用,发挥着他自己的能量,无论是在前线还是在后方。

  例如,瑟古德•马歇尔改变了美国的法律体系;继起的小马丁•路德•金的着力点主要是在知识和精神方面,改变了这个国家的法律没有触及的部分;而马尔科姆•X则更多地诉诸本能与直感。

  但是,正如历史早已证明的规律,任何一场自下而上的变革都需要经过坚持不懈甚至年深岁久的斗争才能取得成功,没有什么斗争是随随便便、一蹴而就便能取得成功的。

  这场黑人民权运动之路走得亦是艰辛,其间遭遇过挫折,也经历过失败。斗争的领导者们是“摸着石头过河”,在失败时总结反思,在斗争中成长成熟。

  再伟大的人也不是神。斗争的胜利不可能依靠一人之力取得,是需要无数勇士们的前仆后继、流汗流泪抛头颅洒热血才能换得。

  美国黑人的民权运动史不仅仅是一个人的历史,更是无数勇士们甘为信仰奋斗的历史。这是一场光辉岁月。

  倘若这些勇士们地下有灵,能看到今天的当政的奥马巴总统,想必亦可以含笑九泉了。

  《光辉岁月》读后感(九):三匹马,以及关于平等的故事

  去年,儿子的小学要求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觉得这种死记硬背的办法未免过于僵化和无聊,孩子也不能理解,于是以每个词为主题给他讲了12个故事。“富强”我讲的是李鸿章和晚清中国的故事,“法治”讲的是威廉一世与波兹坦老磨坊的故事,“爱国”讲的是邓稼先和两弹一星的故事,“和谐”讲的是张英和六尺巷的故事。“平等”这个词,我讲的是小马丁·路德·金和美国黑人民权运动的故事。从印度的种姓制讲到雍正废除贱籍,从费城会议的五分之三妥协讲到南北战争、林肯的解放黑奴宣言,从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讲到布朗案、小石城事件,从蒙哥马利巴士抵制运动讲到“我有一个梦想”,从肯尼迪遇刺讲到奥巴马当选总统,足足讲了一个多小时。

  所以读到这本书,感到非常亲切。书是评传体,分别讲述了五位美国黑人民权英雄的故事,其中既有我熟悉的小马丁·路德·金、马尔科姆·X、罗莎·帕克斯,也有我不太熟悉的瑟古德·马歇尔(布朗案的胜诉律师)和约翰·刘易斯。这本书不以深度见长,但写得很流畅,感情也丰沛,颇能给人力量。最引发我思考的,还是马丁、马尔科姆和马歇尔这三匹“马”的故事,三人同样怀着为黑人争取平等权利的伟大梦想,却选择了完全不同的道路,一个坚守非暴力与不服从,一个游走在暴力反抗的边缘,一个则笃信法律的力量,他们立场各异,相互不理解甚至相互攻讦。五十年后的今天再看,正是这样多元的努力,共同赢得了黑人民权运动的伟大胜利,推动了美国的变革,并激励着千千万万后来者为了争取平等与自由不懈奋斗。还令我感动的是美国的一些白人有识之士,包括总统肯尼迪、约翰逊,以及艾森豪威尔。书中讲述了一个细节,艾森豪威尔明明是保守派,明明震怒于沃伦大法官的转向,明明从内心里不同意布朗案的判决,但在小石城事件的关键时刻,为了维护美国宪法的权威,仍然派出101空降师护送九名黑人孩子走进小石城高中。每当我想起那张美国联邦士兵荷枪实弹护送黑人孩子上学的照片,想起黑人女孩明尼珍脸上洋溢出的笑容,总有一股力量在我胸中升腾。

  《光辉岁月》读后感(十):天上不会掉馅饼,想要什么需要自己去争取

  看史泰龙的《飞越巅峰》中这位父亲苦苦的争取自己作为爸爸的权利,想尽一切办法争取儿子的抚养权。里面史泰龙饰演的角色反复的强调一句话“天上不会掉馅饼,你想要什么需要自己去争取!”

  整本书里介绍的美国人权都可以用这句话诠释,虽然是天赋人权,却是很多人经过苦苦的追寻才争取来的,厚厚的一本书记录的不光是小马丁•路德•金等五位黑人民权运动家的生平秩事,其中更有无数为了人权奋斗的人为了争取这个权利而苦苦奋斗的经历,他们付出了无数的汗水、泪水、血水。

  1776年的《独立宣言》痛斥了英国国王对殖民地的暴政,宣布了一切人生而平等,人们有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等不可转让的权利。 但却没有解放的黑人。致使黑人在美国五六十年代兴起了轰轰烈烈的人权运动。就像简介写的“他们的精神,鼓舞了曼德拉,也激励着所有在风雨中抱紧自由的人。”如果没有当年的运动或许今天美国奥巴马,我们从这本书里也应该反思到“天上不会掉馅饼,你想要什么需要自己去争取。”我们抱怨社会不公时,不光要抱怨,还要从自己做起。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读者发表的读后感】

查看光辉岁月读后感10篇的全部评论>>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