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经典读后感有感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一本由[英] 阿瑟·柯南·道尔著作,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58.00,页数:208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精选点评:
●这是公版书,个人觉得“柯南·道尔产权会认可”是噱头营销。仔细一想,不一定懂中文的老外说这是“精彩的译本”还有点可爱。豆瓣《暮光之城》评分7.几,不能全怪译者张雅琳。试读几页之后,觉得翻译的其实还可以。定价358元偏高,但基本可以六折内买到。故四星推荐此版本。(另外推荐:群众出版社和译林出版社,后者翻译有争议,但做工和颜值爆表啊啊啊)
●很多人说精装书才贵,软装不值得,就我个人而言,其实喜欢软装书更甚于精装。这套书的开本比正常书来说更加小,上下班放包里携带非常方便。标价小贵,打完折可以接受,估计双十一入手会更优惠。
●福尔摩斯探案集看过好几个公司出的版本了,这一套无论是从品相,封面,排版还是翻译,都非常不错,值得收。
●人生的第一部推理小说,超厚,这个版本分拆这么多小本,我还是很喜欢的。
●小时候不知道在厕所里看了多少遍,今天终于收藏了一套,哈哈哈哈哈
●翻译挺好的,居然还挺搞笑
●话说我长这么大了还第一次读福尔摩斯,也是有点惭愧了,不过好书不怕晚,基本上属于一看就停不下来那种,难怪钱钟书那时写论文看正经书累了,就会看看侦探小说来休息休息脑子,读福尔摩斯确实是很好的放松方式。
●终于完整的读完了福尔摩斯,这个有史以来最棒的侦探。
●福尔摩斯系列,是我阅读悬疑侦探小说的第一扇门。依稀记得小时候看时的如痴如醉,废寝忘食。此刻再翻,依然很喜欢。
●作为公版书,福尔摩斯的版本太多了,总有人问,福尔摩斯最好的版本是哪一个。就我自己而言,已经拥有2套福,这是第三套。说说我的感受,这套是三套中我最喜欢的一套。颜值即正义,这套从装帧到排版真的没话说。小开本,非常适合上班族携带阅读。尤其喜欢的是每本书里的地图。爱了。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读这本书确实一个漫长的过程,每天一小时,坚持了大约一个月,时间跨度确实大,但是我的热情没有被时间消磨,而是无比珍惜。 又是一位弃医从文的作家的长篇巨作,直到今天看到后序我才想起原来这是一本小说,他的作者是道尔而不是华生。一切都是那么真实,也许是我不了解那段历史背景,又也许是我不了解当时的英国,文中的时代背景让我很有代入感,细节全程在线,案件全程高能,有些案子你也许能猜到结果却猜不到过程,这也正是它的魅力所在。推理的逻辑性极强,细节把控一流,反映人性、坚持正义的同时,我在福尔摩斯身上看到了那种自由的侠义精神,令人向往。引用书中的一句话:相信法律的力量,但是当法律无法保护正义一方的时候,他会扮演起法官的角色,不让正义的天平倾斜,跟行侠仗义的罗宾汉有几分相似。 当然,虽然是探案集却不是时时刻刻剑拔弩张,惊险紧张,福华搭档的互动也让案件增添了些许幽默和温情。每一个人物的塑造都是多面的,没有一味的歌颂,而是从生活的细节充实每一个形象,让他们更加丰满。 何其有幸,读此著作!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二):脱下警服后,我再一次读起了福尔摩斯
我第一次听到“福尔摩斯”这个名字的时间已经完全不记是在什么时候了,至少在我上小学时,无论是在电视剧中还是作文书里,但凡提到某个人有特别强大的洞察力时,总会感叹一句:“这一刻他/她简直有如福尔摩斯附体!”
因此我去书店买漫画路过小说的畅销书区时,看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名字,还曾经驻足看过几眼,但是直接被封面劝退了——猎鹿帽、大烟斗、英式斗篷、手杖和放大镜组合在一起的形象实在让我那个年纪的小毛孩提不起任何兴趣。
直到我由小学升入到初一的某个晚上和家人一边吃饭一边看动画片时,听到了那句著名的台词:“我的梦想是成为平成年代的福尔摩斯!”
正当我第一次感受到了本格推理的魅力而兴奋不已的时候,侧对着屏幕的老爸却冷笑一声:“就算推理水平够格了,但这种第一集就被一棍子打趴下的警觉度跟福尔摩斯比可是差远了。”
于是我就因为老爸的这一句吐槽找来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第一卷,然后冒着半夜不睡觉被家长胖揍一顿的危险看完了《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从此不但一发不可收拾的成为了一位侦探小说迷,甚至还曾悄悄立志长大了也要变成一个名侦探。
虽然这个不靠谱的梦想在不久以后就被其他志向替换掉了,但是福尔摩斯的故事,我却每隔几年就会翻出来重新阅读一遍,甚至当我遇到一些困惑的难题时,也会翻阅书中的几个小故事——倒不是说我真能在书中找出什么可执行的行动方案来,而是这位尖酸刻薄的名侦探的话语总是能激励我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问题:
“当排出了所有其它的可能性,还剩一个时,不管有多么的不可能,那都是真相。”
“世上的事都是前人做过的,没什么新鲜的。”
“在侦探工作中,最重要的莫过于能从繁琐的事实中分清主次。否则,你的精神不但不能集中,反而会被搅得分散。”
不过当时的我大概没想到,自己长大以后在换了几分工作后会真的加入警察的行列,虽然作为交通警察实在没什么机会接触惊天大案,但就如同《红花会》中福尔摩斯所说的那样:“通常来说,愈稀奇的事,真相大白后,内情愈平常。而那些非常普通的案件才令人迷惑。”我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小案件记录在豆瓣上,写了5年仍然有新的题材,以至于有的时候会自嘲自己没变成福尔摩斯,却有希望成为华生了。
国庆期间我向警队提出辞职后不久,一直想找机会再拜读一下这位“前辈”的案子,以一名破获过几件小案子的小警察的视角去看福尔摩斯应该也是件挺有趣的事情。
前两天偶然在豆瓣上看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居然又再版了,我毫不犹豫的入手了一套——其实我爷爷、外公和老爸都各有一套自己的福尔摩斯,但那种老旧的平装书不但翻几遍后就开始掉渣,实在让人提不起兴趣再读一遍。而这一次的再版,装帧终于更符合现代人的审美了,而且翻开《血字的研究》的第一页,居然能看到当年柯南道尔原稿的影印版!
若干年后,等我把福尔摩斯介绍给自己的后辈时,肯定可以一下子吸引住他们的注意力了。
尽管书中的故事以“案件”的角度来看,是有点不符合常理的,但是将其作为一个个带情节的解密游戏,仍然能够让我看得津津有味。毕竟除了少数特别令人印象深刻的案件外,大部分在章节我都记不住具体的故事走向和推理细节。
就这样自从辞职后,每个午后我都会进入伦敦的贝克街的221B号公寓,看着福尔摩斯和华生在火炉旁就各种古怪问题争执不休,直到一个冒失的访客跌跌撞撞的闯了进来,然后诉说着自己经历的离奇遭遇……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三):福尔摩斯迷妹入坑记
偶然的机会在新疆图书馆的神奇咖啡机上下载了Holmes探案集完整版。 初始并没有很入迷,也并不像饭圈迷妹,但到现在,第一部已经看完,第二部读完了50%,我依然是不能对Holmes先生保持着寻常的感情了。 我在心里早已勾勒了一幅他的画像,当然不仅仅是我的臆想,我也是非常客观的遵循着同样是书中人物的华生的描述。穿插一句题外话,我相信许多读者和我一样,在阅读的过程当中,常常魂穿华生,就好像当面领略Holmes的风采一般。 Holmes应该是在184cm左右,消瘦而健康的英伦绅士,双目凌厉深邃,鹰钩鼻,同华生所说,当你俯视处于坐姿的他时,应当是与鹰十分的相似。他与19世纪的伦敦气质契合,有着来自伦敦的绅士该有的礼节和气度。 相信你也会着迷于这高贵的男人的双眼之中。但属于Holmes独一无二的是无与伦比的智慧,和为伸张正义不惜生命的善和义,似乎不食人间烟火的兴趣所在。 Holmes以侦探事业为毕生从事的事业,但他并非想以此使自己家财万贯、富庶一方,尽管他完全可以这么做。事实上,在所有故事中的Holmes,并没有什么家庭的观念,也从未提及家人,也没有除推理案件之外的乐趣。但他的生命看起来单调,但又是无与伦比的精彩绝伦,他的一生乐在这些枯燥之中。 Holmes热衷于侦破一个又一个的疑难案件,没有案子的时间会使他感到枯燥甚至精神萎靡,从而他不得不注射可卡因来使自己来使自己好受一点,而做些化学实验便是他的日常消遣。 华生的出现,二人日后的合作,我不能形容其为阴阳之结合,但可以说如同东方人使用的筷子,天作之合,互补互助,互相成就。 偶然的机会,在印度服役受伤而归的军医华生医生归国拮据之时,朋友的推荐,使华生与一个无人理解的怪人与他合租,鉴于此举,便有了这段人神共羡的神仙友谊。 在案情中,华生总是以他的医学专长,勇敢的品格,谦逊的态度帮助着Holmes,在生活上,华生是唯一真正意义上的朋友,Holmes愿意对他倾诉,愿意对他讲明每一个案子的每一个细节,Holmes从未期待过友谊,而华生是命运赐给他的朋友,结束他灵魂的孤独,助他最终达到事业的巅峰。华生的帮助在于,他可以说是Holmes“经纪团队”中敬业而又出色的宣传工作者,他的记录发表,由此使几乎全英知道了Holmes的惊人才干,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他,成为他的委托人。 委托人门来到贝克街221号的时候,往往是慌张无措,为难不堪,甚至是激动暴躁的,如果他们的案情中,他们处于正义的一方,并且能够打动Holmes,Holmes是向来不注重报酬和委托人身份的。他在乎的只有案情是否可以让他的想象力和智谋得以发挥。他也从不屑于为了金钱做一件不义之事。他是那么的清高,甚至是任性。无论对方多么有钱或有势,若他得不到Holmes的同情,则必然得不到Holmes的帮助。他也会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一连花上数周,潜心研究推理。我说的这些关于Holmes视财如土的品格,不包括我已读到的霍尔得芮斯公爵一案。(此案Holmes获得一万两千英镑,并且十分滑稽的说了一句“我是一个穷人”,hiahiahia这真的是Mr.Holmes最最最可爱的时候了) 上述我已经向“广大”读者朋友们(我的19位fans)阐述了Holmes才智过人,不食烟火,气质非凡的特点,但若是我在此篇推文忽略Holmes正义善良这样一个伟大品质的话,那实在是不应该。 在我已读的篇章中,最让我的血压高高低低,心律起起伏伏的,便是莫里亚蒂教授一案,实际我都快飙泪了。此案中,反派团伙的头目莫里亚蒂智力与Holmes相当(Holmes反复如此评价莫里亚蒂),且此团伙规模巨大,成员之中不乏恶极之人、亡命之徒。Holmes意识得到自己解决这件案子将不断面临自己生命的险境,但是他没与任何退缩的意识,因为他明白解决这件案子,整个伦敦的天空将会散尽无数乌云,这是他平生遇到的最邪恶的人。他诚恳的对华生说:“即使他与莫里亚蒂的案子同归于尽他也不会觉得他在此生还有什么好遗憾的了。”关于这件案子的描述,似乎是Holmes一语成谶,最终Holmes与莫里亚蒂在拳脚搏斗中双双坠入了万丈深渊。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太难过了,不敢相信文章完了都没有反转。终于在第二天才从下一篇中知道,这是作者给读者挖的深渊,掉下去的是心疼Holmes的我们不是Holmes。 三年三个月后,Holmes来到华生的诊室,可怜又可爱的医生竟因此而昏厥过去(为友谊鼓掌hiahia),原来是Holmes当时以自己优越的身体条件在那场肉搏中取得了胜利,因此,坠入深渊的便只有莫里亚蒂,而他选择诈死来迷惑莫里亚蒂残存的、穷凶恶极的党羽。 目前就说到这,Holmes探案集尚未读完,对Holmes的爱慕之情持续↑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四):永远迷人的福尔摩斯
先来说说一件发生在我的现实生活里和福尔摩斯有关的事情。最近刷微信朋友圈,一位女生朋友发了条状态,主旨是抱怨她的男友,其中有句话,“你又不是福尔摩斯,要是你跟他一样天才,情商比他低我都能忍。”
那时我正巧开始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在我的既定印象中,和她一样认为福尔摩斯的智商高,同时毫无情商,但细细一想,我突然困惑了——福尔摩斯真的是个自大的讨厌鬼吗?可这样整个故事便充满了矛盾,为什么华生还会如此忠诚追随?为什么伦敦城警探们会接纳甚至邀请他共同破案?为什么那些商贩妇人和小孩都愿意给到福尔摩斯关键的探案信息?为什么贝克街221B至今源源不断依然有各地喜爱福尔摩斯的人给他写信?
当读完整部小说,植根在我脑中的偏见被颠覆了——福尔摩斯的情商压根不低,甚至奇高无比。接下去的文章中,我将分析我是怎样得出的这个结论,也会给到一些书中带给我印象深刻,或感动或乐趣无比的细节(福尔摩斯的名言之一,“一直以来我都坚信,小细节往往蕴含无法估量的意义”)。
第一点,只要他想,和谁都聊得来
表达能力是许多情商低的人所欠缺的,但很明显福尔摩斯没有任何沟通障碍,他能准确且清晰地说明观点。顶多有些小虚荣,每次大家一头雾水的时候,他就来一句“嘿!老兄,简单极了!我可不是故弄玄虚,事实摆在眼前,显而易见。”短短的解释后,华生难免感叹,“每次听到你分析,刚开始总疑惑不解,听完了又觉得事情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好像我自己也能推理出来。” 这说明福尔摩斯能很好的表达自己,即便是误解,也能直达重点进行澄清。
或许有的人能够把话说清楚,情商低的表现却是把话聊死,让聊天对象上一秒还在热情,下一秒就噎死,说不下去。但福尔摩斯绝对不会如此,他是个很会说话的家伙,要是放到现在,主持个访谈节目也十拿九稳,绝不冷场。
在探案过程中,为了获取关键信息,福尔摩斯需要和形形色色的人闲聊。我最敬佩的一段对话是寻找偷走的宝石,他和卖鹅人之间的交谈,起初卖鹅人有顾虑,不想多说,福尔摩斯推断他的好赌之心,故意和他打赌,又故意装作是个打赌失败的傻瓜,成功地在对话中得到了破案线索。
还有一桩案件需要从船主太太那里要到信息,为了避免听上去是在盘问,福尔摩斯和以往一样,开启了高超的聊天技能,对船主太太说,“太遗憾了,史密斯太太,听说你们家的汽船特别好,本想租用……对了,船名叫什么来着?想不起来了。”光看文字,我都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声情并茂的演出。
对于这点,书中有个细节,福尔摩斯对华生透露了他的方法论——“向这类人打探情况,有一点很关键。千万不能让他们觉得你在刻意挖消息,否则,他们立刻闭嘴,什么都不愿透露。要像我刚才那样,装作无所谓,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你想知道的事他们自然会说。” 所以只要福尔摩斯想,和谁都聊得来。
有意思的是,擅长和外人聊天的福尔摩斯,在华生面前却显得直白,甚至很久不说一句话。那么,为什么福尔摩斯会许多讨好陌生人的技巧,却不用在华生的身上?下一条我们具体来说。
第二点,他非常在意朋友
刚说过福尔摩斯和谁都聊得来,可是看看华生的投诉,“跟他聊天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他难得开口说话。可要是碰到感兴趣的话题,他能聊个没完,完全没有沟通障碍。” 华生也曾当面指责过福尔摩斯——“你就是台机器,只懂得计算的机器,有时候简直没人味。”华生又抱怨过,破案时候,福尔摩斯“提要求总是斩钉截铁,带着一切尽在掌握的其实,想要拒绝不容易。”
面对这样一个骄傲自大、冷血无情、强势做决定、不带商量的讨厌鬼,矛盾的一件事,华生依然忠诚追随福尔摩斯,甚至认为“福尔摩斯的生活常态就是冒险,能沾光体验一次,求之不得。” 这是怎样一种奇特心理?
所有读过整套书的读者,应该都会对福尔摩斯唯一的一次释放感情而记忆深刻。跟着福尔摩斯,虽然有精彩的案件可以去冒险,但伴随着的是与歹徒的斗智斗勇,那一次,华生差点受伤,福尔摩斯着急地确认,“华生,没受伤吧?天啊,快告诉我没受伤!”接着他的脸紧绷得像石头,怒气冲冲地瞪着罪犯,说:“老天开恩,算你走运,要是杀了华生,你别想活着出去。” 在日常生活中,那个从不去主动讨好朋友,缺点一大堆的福尔摩斯,只有在重要时刻会显露关怀。
福尔摩斯的情商既然高,为何常常还会令好友生气?在我看来,这两件事并不矛盾。先说个小故事,有个朋友是摄影师,他发的朋友圈可有意思了,昨天是给哪个明星拍写真,今天是给品牌拍世界级的模特,打光、化妆还有修片都是实力在线,但这些年来,他每次分享可爱女儿的照片,却都是手机拍的很日常的画面,同样的好看照片,但又不同的温度,这个细节让我偶尔会感动。想到我自己,因为写作,所以会格外区分书面和口头表达,与人交谈时会注意用词,避免说得太文艺,要说人话。我们在什么方面拥有技能,就会在那些方面对于亲切的人放下技能。当一个人拥有了许多武器,他要学习的不是学会更多武器,而是懂得什么时候正确使用武器,和放下武器。由此不难理解,福尔摩斯很懂人情世故,在亲密的人面前,反而更直接,不想用假惺惺的方式去关心。而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友谊,人与人的关系不是讲不来,而是行动中感受出来的。
至于为何华生如此追随福尔摩斯?还是再来想想我们自己吧!我们都喜欢那些让自己感到舒服的人,因为我们喜欢被人讨好的感受,这没错吧?可这些往往都不太是我们的好朋友。真正的好朋友让我们头疼,说起这家伙的缺心眼来,可以大吐苦水,讲个三天三夜没完。华生抱怨福尔摩斯,正是因为在华生面前的福尔摩斯没有任何伪装,是个有血有肉的人。而我们透过华生的眼睛,看到的福尔摩斯也才那么真实可爱。
我们都喜欢和自己一样有缺点的真实的人,不是吗?
第三点, 对于爱情,他明白
八卦的部分来了,说说福尔摩斯的爱情观。
福尔摩斯亲口说过终身不婚的原因——“可惜,爱情是个感性的东西,是理性推理的天敌。对我来说,冷静可观的推理高于一切。为了不影响判断力,本人终身不婚。” 这句话值得去分析。首先,在整套福尔摩斯书籍中,他没有恋爱过,但他的立场是终身不婚,也就是说在福尔摩斯的逻辑中,恋爱和婚姻是等同的,由此可以推断,假设有一天他爱上了某个人,开始交往,那么就会是以结婚作为目标,非常认真的那一种。其次,在表述中没有看到他对爱情的排斥,而是用了“可惜”,也说明了根本原因是不希望爱情影响探案的理性。最后,根据上一条,是不是也可以推断,福尔摩斯如果不再当侦探,那么他去恋爱,会成为深陷爱情的和我们一样的傻瓜?虽然想想有些不可思议,但这样一推断却又有点可能。
以前年纪小,我总觉得那些义无反顾去爱的人是勇敢的。现在三十岁,渐渐的,好像也能理解那些没有做这些事情的人其实也有着他们的勇敢。有人一辈子不要孩子,不代表不喜欢孩子,有可能是把孩子的成长看得很重要,自己受过原生家庭的伤害,于是把育儿看得神圣,便一直小心翼翼。同样的,有人一辈子不谈恋爱,不是不向往爱情,而是很看重,于是挑剔。或许这样能够帮助我们理解福尔摩斯,爱情和婚姻对他是很感性的存在,不是房子和身份的交易,不是财产的保障,非常纯粹,他才选择不触碰。(另一个角度,要是你和福尔摩斯相爱,这家伙会为你疯狂到什么程度,想想就有意思。 )
对于爱情,福尔摩斯除了有他的观念,他也懂爱情,在探案中也可以看得出来。我记得华生记录的前几个案子,有一个是在现场找到了女人的戒指,福尔摩斯有一段完美的推理,这段有点长,我还是分享一下。
“死者身上的财物一样没少,可见凶手杀人并不是为了劫财。那到底是为了什么?政治?女人?我一直在两者间反复推敲,最终更倾向于后一种可能性。政治杀手一旦看准目标,肯定会立即动手,事后迅速逃离现场。而这个凶手恰恰相反,行动起来从容淡定,房间里到处都有他的脚印,说明他在犯罪现场停留的时间比较长。这起谋杀绝不是出于政治目的,而是私人恩怨,所以才会有如此精心策划的报复行动……后来又发现了女人的戒指,问题就彻底解决了;凶手显然是用戒指让受害者回忆某个女人,这个女人不在现场,有可能已经不在人世。”
在这段推理中,我看到福尔摩斯虽然没有爱过,但却懂得爱一个人的那些情绪。
再说一个关于爱情的案件,当福尔摩斯和凶手面对面,知晓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福尔摩斯甚至放走了凶手。他解释的原话是,“我从没爱过谁,华生,如果真的爱了,我爱的女人也遭此厄运,说不定我也会像这位无法无天的猎狮人一样做,谁知道呢?”
前面我提到如果和福尔摩斯在一起,他该有多感性。没错吧!既然提到放走犯人,我见过一些论坛上的讨论,问福尔摩斯是不是常常放走凶犯,那么接下去也来说说这一点。
第四点,出于正义,可以绕过法律放走凶手
我们喜欢福尔摩斯,除了这个人的奇怪个性,还有一点,他的内心有一把正义的尺子,所以他很暖,他的个人魅力早已超越侦探这个角色的局限性。如果福尔摩斯只是一个死板于法律,为了案件找寻真相的人,那么我们也就不会这样爱他,甚至敬仰。
上文提到放走罪犯的一个故事,我所印象深刻的,还有三个。其中有个故事,是老人家一直被威胁和欺负,但忍了一辈子,可是对方还要加到他的女儿身上,忍无可忍,老人家选择了杀死对方。在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后,福尔摩斯没有告发,他说,“我留着你的口供,如果小麦卡锡被判有罪,我只能拿出来救人;如果无罪,任何人都不会看到它。不管你在不在世,我们都会保守秘密。”福尔摩斯信守承诺,故事的后来,老人去世,晚辈不知道过去的阴霾,没有仇恨,从此幸福地生活。
另一个故事,在放走罪犯后,福尔摩斯的解释让人不禁思考,法律究竟是为了惩罚而惩罚,还是为了改造一个犯错的人变得更好,“我确实放走了一个重犯,但也可能拯救了一个灵魂。这家伙吓得不轻,以后肯定不会再犯事。现在送监狱,说不定以后就是监狱的常客。”
还有一次,简直暖到了心窝,有个奇葩的案件,福尔摩斯有一次收到了年轻女孩的委托,寻找失踪的恋人。福尔摩斯很快查明真相,恋人根本不存在,女孩的继父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继父为了不让女孩嫁人,从而享受她的钱财,于是想出了一个点子,伪装成他人,接近女孩,使她心动,又忽然消失使她绝望到很久不嫁人。一方面这起案件中恋人根本不存在,无从告发,另一方面真正的暖是,福尔摩斯没有向女孩揭露这件残酷的事情,他对女孩说,“一定会有个明确的结论。案子交给考虑吧,别多想了。你只需要做一件事,从记忆中彻底抹掉霍斯默安杰尔先生,就像他从你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一样。”福尔摩斯在保护这个女孩,他知道即使指出,也会让女孩更加心碎,更加绝望。他的心里有度,拿捏的恰到好处。作为读者的我们,不爱他才怪。
第五点,如同孩子一样热烈
为了让犯人落入法网,福尔摩斯有许多的策略,这难免让人会对他产生矛盾心理,既喜欢他的聪明智慧,又暗地里不喜欢他的老谋深算。可读过书后,我发现很难将他和老谋深算这四个字联系在一起,反而福尔摩斯更像是个热烈的孩子,不会伪装,忠于自己,遇到喜欢的事情,他实在太可爱。
福尔摩斯的生命意义是探索案件,越有难度的案件越让他感觉到真正在活着,看一看在华生的观察下,那个“小孩子”的模样吧——“福尔摩斯的神情起了微妙的变化,别人可能看不出来,但绝逃不过我的眼睛,我知道,他已经嗅到了线索。在不经意的旁观者看来,他还像之前一样面无表情,但是,他眼里有了光芒,动作也变得轻快,无不透露着迫切和紧张,我可以肯定,猎物出现了。”
还有这一段,“那张热切的脸上还是一副紧张专注的表情,看得出来,新发现的迹象充满启示,为他打开了一条活跃的思路。想想猎狐犬,前一秒还耸拉着耳朵和尾巴在狗窝旁闲逛,后一秒就追着浓烈的气味飞奔,肌肉紧绷,两眼放光——正是福尔摩斯从早晨到现在的变化。短短几小时前,他还裹着鼠灰色的睡袍,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在浓雾封锁的房间里不停兜来转去,现在简直是换了个人。”
对于破案,福尔摩斯不在乎钱,不在乎权。给钱再多的案子,没挑战,他不接;警探拿走功劳,他看得明白,也不去争。(福尔摩斯刻薄地说过,不是一个人做了什么不重要,而是说了什么更重要。)他很纯粹,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不在意什么。光是这一点,足以让他的性格闪闪发光。
下面的这段话是他所定义的他的工作,正因为他做到了,所以非常有说服力,也很是令人羡慕了——“我为自己选择了这个特殊职业;世界上干这行的只有我一个,更确切说,我为自己创造了这个特殊职业。我是一名顾问侦探,你大概不知道顾问侦探是怎么回事。在伦敦城,有许许多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这些人办案遇到困难就来找我,我能引领他们找到正途。他们只需向我提供手头掌握的证据,而我凭借对历年案件的了解,帮助他们理清头绪,发现线索。”
第六点,他也有他的生活情趣
福尔摩斯是个有生活情趣的人。慢着,这个观点说出来可能让人难以接受,偏见中这是个没有生活的人。
如果从福尔摩斯的角度代入,从事一份他自己开创的所热爱的工作,所以可以说,他的工作就是他的生活。不同侦探破案有不同风格,福尔摩斯不想落入沉闷无聊的探案工作之中,便想到办法增添其中的情趣。
有一个故事是在贝克街的家中,福尔摩斯召集了大家,说要去探案,叫来马车夫。接下去的情节来得太快,快到让我心跳加速,和华生一样没有反应过来——“车夫绷着脸,不大情愿地凑上前,伸出双手去帮忙。就在这时,只听见尖锐刺耳的金属碰撞声,咔嚓,福尔摩斯随机跳起身。‘各位各位!’他两眼炯炯发亮,高声叫道,‘请允许我介绍一下,这位是杰弗逊霍普先生,杀死德雷柏和斯坦格森的凶手。’电光石火的一瞬间,事情就发生了,快得让我一时反应不过来。 ”
对此,福尔摩斯有自己的一套说法, “华生总说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戏剧家。我确实拥有一点艺术家的天分,时刻追求完美的戏剧效果。探案时制造几个悬念,为揭开真相做好铺垫,这样才能突出破案成果。不然的话,侦探工作会变得多么无趣啊。直愣愣地上前拍人家肩膀,直截了当地指控罪行,有意思吗?相反,敏捷推理、巧妙设陷、机智预测、大胆假设、成功验证,这些才能体现侦探的成就和价值。” “假如一切安排得像火车时刻表一样精准明了,还会这种刺激感吗?请耐心点,好戏马上开始。”
这一句“请耐心点,好戏马上开始” 也算是福尔摩斯的本人金句吧!
第七点,福尔摩斯和华生,才不是“腐”的那种关系
我偏题啦,明知道这不算情商的部分,但作为重大发现,姑且作为最后一条,各位高抬贵手。我是BBC《神探夏洛克》的剧迷,看过三遍这部英剧,曾经因为太入戏,到了第二季第三集,康伯巴奇扮演的福尔摩斯跳楼自杀,曾经上网想找到编剧的住址,寄个刀片过去。那时天天等待第三季的更新,常常刷论坛,看见福尔摩斯归来,在墓地拍拍华生肩膀,那画面看得眼泪汹涌澎湃。
大概是论坛逛多了,不自觉也认定福尔摩斯和华生有另一层特殊的情谊,谁叫是腐国出的小说呢。可是,真正一字一句读完整部全集,说真的,我在文字里完全没有发现这个腐的迹象。因此可以说,读了书以后,端正了我两个曾经的偏见,一个是错认为福尔摩斯没有情商,还有一个是觉得福尔摩斯和华生有那么点儿意思。
为什么他们在“腐”这件事,没有半点意思呢?首先,华生的性取向是女性,他还和福尔摩斯的委托人结婚,唯一可惜的是对方去世得早。华生第一眼见到了莫斯坦小姐,认为她很美,便陷入爱情之中,这才引出福尔摩斯的论断,福尔摩斯一副唐僧不近女色的口吻,说委托人的相貌只是案件的一个元素,包括委托人本身都是案件元素的存在,他不会让这些影响自己对于案件的理性思维。这可以看出两点,一点是华生见到漂亮的女性,本能是喜爱的。第二点是福尔摩斯是有意屏蔽掉对于委托女性的相貌,他是有意识这样做的,并非毫无感觉。
其次,来看看书中的华生,和莫斯坦小姐恋爱的样子吧,“我站在莫斯坦小姐身边,握着她的手。爱情真是妙不可言:我和她今天初次见面,以前从未相识,不曾说过甜言蜜语,不曾有过眉目传情,可在最危急的时刻,我们竟不自觉地拉住对方的手。至今回忆起来,仍感到不可思议。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上前保护她;她后来回忆说,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靠向我,寻求慰藉和保护。我们像两个天真的孩子,手拉手站在一起,尽管身处阴森黑夜,内心却无比踏实。”
接着是关于福尔摩斯的性取向,在他们使用马车和煤油灯的年代,英国婚姻认可的依然是男女之间,而福尔摩斯亲口说过,“可惜,爱情是个感性的东西,是理性推理的天敌。对我来说,冷静可观的推理高于一切。为了不影响判断力,本人终身不婚。”反过来的逻辑是,如果爱情不影响推理的理性,他是会恋爱会结婚的。既然愿意,结合当时的社会情境,也就是说福尔摩斯是喜欢女性的。
最后是一个细节的推断,整本书唯一提到福尔摩斯生命中特别的女性(当然不是房东太太哈德森),那一个篇章的开头总有点引诱读者的嫌疑,华生说,“她永远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口中的‘那位女士’。她是他眼中的女神,没一个女人比得上。”然而读了发现并没有什么瓜可以啃,福尔摩斯和她的交集甚浅。不过也可以作为一个值得玩味的细节,华生是个敏感的人,或许与这个女士,福尔摩斯有更多的交集,但作为朋友,为了保护福尔摩斯,不能写出所知道的所有情节吧!
我并不是侦探小说迷,对于福尔摩斯的了解,也仅是看改编的电影和电视剧,以及读过这唯一的一遍原著全集,写下了些收获分析,作为读书记录。期待和资深的福尔摩斯迷们交流,或许有的观点在读过原著的三四遍,甚至五六遍后才能发掘。
至于情商高低的评判,更是每个人有自己的标准,也许我眼中高情商的福尔摩斯,在另一个人眼里做得还不够,这样的情况也很可能存在。近年来,我对情商的定义也日渐失去标准。小时候的生活环境教育我要说话得体,做个让人舒服的人,最好的榜样是《红楼梦》薛宝钗,看清不说透,给人留余地,如果像林黛玉那样全身是刺,是没好结果。然而二十八岁后搬到了文化独特的冰岛长期居住,这里的人们往往不太热络,在看过了北欧电影《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和读过美国小说《岛上书店》后,我更开始反思,那些说话不太友好,待人接物没有那么自来熟的人,其实也没那么糟,甚至接触久了以后,更值得信赖,情谊也更深刻。粗暴地用“情商低”来形容这些人,有失公正。
人到三十,对于情商这件事,至今我仍在困惑,如果真的所谓“情商高就是说话让人舒服”,可这和讨好型人格有什么区别?特别是在当别人舒服了,让自己不舒服,那该怎么办?说话不直接,绕着弯,带来了更多的曲解,对方没有理解你的意图,让沟通有了成本怎么办?为了高效率让对方做到自己想要的事情,于是利用人性的特点去设计一些小手段,可是面对最亲近的人,会不会可耻,会不会不真诚?如果与人沟通,目的是双方都能合作好,切切实实把事情做好,那么情商高的意义是什么?别人舒服重要,还是把事情办好更重要?
我有点怀疑,在对于情商学习的路上,我是否越走越偏,至少在读福尔摩斯的整部书,看到福尔摩斯的为人处世,我竟然赞同他的这些做事细节,关于他的点点滴滴描述,甚至没有一个时刻是皱着眉觉得有什么不妥的。但是,情商究竟高不高,这又有什么重要的?贝克街221B,仍然有人寄信到这个地址,像我一样支持和喜爱福尔摩斯的人有很多,我们愿意去相信这个虚拟小说的虚拟人物是真的存在的。
那么多人喜欢福尔摩斯,倒也跟柯南道尔的写作手法有关。我们这群傻瓜读者,跟着傻瓜华生一起,不知不觉上套了。所有的视角都是通过华生,一开始福尔摩斯的论断,华生不相信,我们也不相信,怎么可能这样准确,该不会是提前做好了准备,要来骗我们。然后听福尔摩斯一次又一次的逻辑和演绎,华生渐渐信了,我们跟着华生,慢慢也信了。到了后来,案情还模棱两可,福尔摩斯说“老兄,实在太简单”,我们附身在了华生,跟着大喊,“怎么简单了!”接着和华生一起,像个学生乖乖听老师的教导和讲解。华生就是我们,我们就是华生,华生把我们想说的说了,这个视角设计得精妙无比。
可能你好奇,《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套书为什么具备阅读价值,依旧经典?在我看来有三个主要原因,第一当然是福尔摩斯,所有小说的金线便是生动的人物,生动到你以为个人这真的存在。第二是英国的文化符号,在小说中可以见到那些伦敦的熟悉地名,比如查令十字街,比如帕丁顿车站,比如摄政街。又比如英国的雾,我印象很深刻的对话,“华生,雾来了。”“严重吗?”“再过一刻钟,还不出来的话,小路就要挡住了。再过半小时,别说小路,连伸出去的手都看不见。” 第三个原因太明显,差点忽略,想想那些古怪的案件有着古怪的元素,中古世纪的传奇故事,喷火的龙,吸血鬼,财宝金银,食人土著,木腿坏蛋,邪恶伯爵,实在精彩好看。
最重要的一点,是永远迷人的福尔摩斯。
马车和煤油灯的时代早已过去,如今犯罪更高科技,侦测手段更厉害,但只要福尔摩斯在,这部小说的生命会一直在。
2019年10月20日
写于雷克雅未克,冰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