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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秘战争》读后感100字

2022-04-13 03:30:25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隐秘战争》读后感100字

  《隐秘战争》是一本由[法]阿里·拉伊迪著作,中信出版集团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68.00元,页数:29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隐秘战争》精选点评:

  ●长臂管辖权 听书

  ●我们一方面要以开放的心态学习西方在推动全球治理进程中如何运用法律技术手段来建构全球秩序,另一方面要对美国的司法霸凌主义展开针锋相对的斗争,为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持续繁荣稳定奠定法律基石

  ●法律殖民厉害了

  ●制定游戏规则还是得学美国。

  ●就像看新闻一样。。

  ●结合《美国陷阱》,是以然,全球经济政治都绑在火车上,规则由裁判制定。

  ●剥开了美国冷战之后转向通过经济战称霸全球的野心,通过法律和违规调查取得的“证据”,以美国市场准入条件威胁,不断逼迫外国企业交智商罚款。中美贸易战将会是这个模式的延续,且欧洲是靠不住的,只可声援,不可作为依靠。

  ●腐败的确存在,无需洗白。只是真心希望那些还在说“人家是依法执政,你肯定犯错了,不然人家为啥要盯上你”的人该醒醒了。

  ●一本介绍美国法律域外管辖的读物,揭露了美国如何利用《反海外腐败法》《达马托法》以及《赫尔姆斯-伯顿》等法律手段在经济领域打击竞争对手,并利用强大的情报网络监控着全球贸易伙伴,从而取得巨大的利益并使美国始终处于优势地位!但本书也有硬伤,作者作为一个政治学家,对法律问题的分析和判断还缺乏深度和预见性,特别是欧盟《阻断立法》,早在本书出版前的就已经修订完成并重新启动实施了,为欧盟企业和公民抵制美国域外管辖制裁提供了合理的抗辩理由。

  《隐秘战争》读后感(一):so what

  

看完以后,只有两个想法:winner-take-all和so what?

依靠强大的经济实力以及领先的科技,进一步巩固自身的世界地位,遏制对手的发展水平,从国家利益角度无可厚非。国际合作领域的法律、规则、制度,也本就是各国商议确定的,而非盘古开天辟地凭空产生的,因为利益诉求的改变而改变也在情理之中。

抛开作者的对外指责以及对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最强烈的两大感受无非是:1)对美元作为结算货币的依赖使得先天便将主动权交给了美帝国主义;2)对于美国市场和美国客户的依赖,使得惧怕美国以经济制裁为手段打击本国经济。一方面,欧洲各国本身经济和人口总量的限制,让他们已经不具备成为世界强国,与美国形成霸主抗衡的条件。二一方面,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和战争洗礼,欧洲作为几次大战的主战场,目前的制度创新和科技水平也的确已经不及山姆大叔。同时,欧盟的创设,难掩成员国各自之间的实力差异和自家算盘小九九。虽然目前的国际格局谈不上弱肉强食,但实力说话,互相博弈确实可预见未来的长期形态。结合稳定的政权、人口规模的支撑以及自然资源储备来看,有希望形成新的鼎足格局的,可能也就是俄罗斯和我巢了。不过就目前的科技水平、国际货币结算规模、贸易体量、政治影响力等各方面因素来看,尚且任重而道远。

作者的开篇题词,以及结论的落款,公道高于法律,本身就模糊不清而自相矛盾。公道以何为标准?世界级的规模,纷繁复杂的利益纠葛,依靠人心的公道显然虚无缥缈。

最后,中信的纸真的不错!

  《隐秘战争》读后感(二):了解机理但不必奉为圭臬

  本书作者是阿里·拉伊迪,法国国际关系和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可能是西方写作的传统特点,必择单一立场进行阐述。本书就有着鲜明政治立场:反对美国霸权干涉和长臂管辖,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日益壮大,对盟友经济商业的干涉日益加深,欧洲的巨头企业相继在美国的“制裁”下崩塌,不仅失去了市场而且遭受经济重创,欧洲还要在这种情况下顺从多久?

  本书所揭示的美国在经济上的长臂管辖的逻辑操作是:美国出现官商贪腐造成恶性影响的案例→美国国内立法制裁腐败贿赂→美国经济在全球竞争→全球贸易也应当制裁此种现象→实际情况是很难形成统一标准与合作→那么需要美国来帮忙管辖→美国立法→实际情况是,美国无限制的利用反贪腐法等一系列法案在全球范围内打击市场中竞争对手。

  当然也提供了很多资料和例证。

  记性太差,对具体的法律和公司案件例子没有记得很清楚,逻辑上的理解如有不当之处,恳请各位斧正,万分感谢。

  但是我其实还保留了几个问题。

  1.资料和例证稀碎。这种感觉在我看《后真相时代》《胡椒的全球史》有很强烈的类似感觉。举出一个观点,然后再堆一大堆材料。问题是这些材料并不是事实的“客观叙述”,而是一边描述一边加入作者的语气和态度,很影响阅读。并且材料之间关联性比较低,虽然都可以佐证观点。这本中的材料联系还稍微好一点,《胡椒的全球史》简直相当混乱。

  2.主观意见太强。西方媒体的写作方式就是这样的,也没有什么办法,非对即错,绝对不会说点好又说点坏。相比之下中国的叙述方式让我更能感受到理性或者是辨证,一味的控诉语气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对这本书的信服程度。

  3.代表性缺失。本书只是作为欧洲众多意见流派中的一种,看上去这本书多次提到了欧盟欧洲之类的大词,其实并不能代表整个欧洲。只不过其中逻辑与大多数中国人对美国的印象暗合,因此会看起来比较“舒服”。但是绝对不能偏听偏信。

  如果我学得够好的话或许能够找出其中的事实性或者逻辑性错误,我本能地质疑是有部分以偏概全的。但是很遗憾我是个辣鸡,所以只能保留我的怀疑态度而不能提出反驳。

  嗐。留作记录。

  《隐秘战争》读后感(三):法律与政治的一些杂谈

  

【本文如有法律错误,烦请指出,但未必改正,毕竟只是一些琐碎的闲话】

学了7年法律,做了一年律所杂工,我对法律的理解在不同的时期也是变化的。

本科的时候,觉得法律是一些制度体系,那时候没有对制度的崇拜或者如何,教我刑法的老师还特意给我讲过刑法对被告的权利的保障,而我想的都是——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一会努力不犯罪,二我不会做刑事诉讼律师或者检察官或者法官。

当时的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没有那么西化,我主修的专业相对来讲更讲自由,或者说大众意义上的限制与反限制,那时候我们叫戴着镣铐跳舞。而在法学院,教我宪法的老师讲的是国家机构,所以后来大部制改革的时候我特别感兴趣;后面学的宪法专题是德国公法的比例原则应用,那时候的法律还是一步一步走的样子,没有形而上学,都是在踏踏实实学习法规。当然,这也导致了我在一定程度上没有那么喜欢法律——因为我不太能理解这些制度的理论和原则是什么,对我来说,就是一堆摞起来的规则,至今我的担保法都是一坨浆糊。

后来兜兜转转,因为不知道如何避免自己成为戳大众G点的人,或者说,如何让自己不落入舆论的漩涡,每天为了点击量而苦苦思索,我终于放弃了自己曾经最爱的行业,哪怕现在仍然在想如何保持那个行业的一些思考模式和反思能力。

再一次入法学院,是不同的光景,也或许是那几年真的没有踏实学过法律的原因,总觉得仍然没有走出对法律条文的具象化的桎梏中,虽然我个人很喜欢思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思考一些有的没有的事情,但这些思考往往缺少土壤, 或者说缺乏对现实的最近的了解,所看到的新闻真真假假,也难以辩驳。那个时候,法学院的教育里,难说左右,也难说西化还是传统,法理学讲的形而上,基本上每天都在讨论法哲学,这些话题在当时的我看来不如拿羽绒服蒙头睡来的有趣(最高记录睡了快三小时吧也就)。

虽然公司法、证券法很大程度上主流学者的许多研究偏向英美,包括加上一点经济学的影子都是英美的逻辑,但我们法律体系最初学了大陆法,所以也就很难讲其中个中域外法内化的程度与差异了。但似乎很长一段时间内,提起跟polictcs相关的话题,总会提到西方的主流价值观,甚至神马无政府主义呀,大政府小政府等话题。

那个时候我没想过法律与文化输出的关系,甚至于国民态度和价值观的关系。快毕业的时候,接触了一些制裁的规则,后来也做过一点FCPA的事情,也见过反腐反洗钱等形式化制度治理在海外上市中的重要性,再加上华为的事情,和偶尔听到的各大国有企业的海外业务所受到的影响,那时候我开始想,法律到底是什么,我们所念叨的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可是道德是什么,是制裁伊朗么,伊朗人民的道德有任何问题么。道德是不能在古巴做交易,可是社会主义古巴有任何问题么?我们曾经所羡慕的英美的制度体系、两院缔造的法律,到底是一些什么呢?包括奥巴马的医疗法案,特朗普的群主退群,这些也都在法律体系内运作,只是关乎到整个国际和国内的法律变动与实施。

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才了解到,原来一切只是因为我学国际法的时候实在是讨厌听到国家名字,虽然我现在想想,可能我国际法课堂上学到的都是静态的理想状态,但是世界发展是动态的,从来不是能够依靠固定的法律解决问题的,更多的时候是商业的谈判和利益的平衡,只能说所谓的正义是什么,对于在法律领域游荡了8年的我,还是一个未解之谜。

所以,只有打开双眼看世界,从更多元的角度理解所经历和所处的社会的变化,才是最有价值的理解。谢谢这些写一个时代特点的作者。

  《隐秘战争》读后感(四):我阅读的第233本书|美国单单打击中国?不!其实很多同病相怜者,比如法国

  下面这些文字,是一些阅读之后的感受!供爱阅读的朋友参考。

  美国长臂管辖

  《隐秘战争》可以作为《美国陷阱》的姐妹篇阅读。如果想阅读这两本书,建议先读《隐秘战争》,再读《美国陷阱》。

  《隐秘战争》从美国的域外管辖,美国法律如何制定,一直讲到了美国的经济战政策。

  这本书,是从宏观和细节上,重新再现了美国以反恐反腐败为由头,实施经济战对全世界特别是欧洲进行打压的全面事实。《美国陷阱》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案例。

  法律别有他用

  《隐秘战争》引言中,有这么一些比较有意思的话语:

  人们天真地以为法律为正义服务,然而它却被用于其他目的,为大国的经济利益服务;

  法律是一种攻击性的武器,是经济战中可怕的子弹头;

  美国法律有两个目标,对目标公司的财务进行沉重的打击,削弱这些公司的实力,使他们在美国竞争对手可能进行的收购面前变得脆弱。

  美国不讲道理

  《隐秘战争》从美国1977年12月19日颁布的《反海外腐败法》谈起,详细介绍了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前世今生,以及如何被利用到当前的经济战中来的。

  其中令人印象深刻的是这句话:

  只要使用了在美国有服务器的电子邮箱,美国司法部就可以摧毁一个企业,制裁他的高层管理者和雇员。凡是使用美元进行的非法经济行为,美国都有权利去追究、追查和惩治对方。

  两种法系对抗

  美国实施的经济战,是一个以法律为幌子,以追求经济利益为核心的过程。

  美国的司法体系和我们熟知的司法体系有很大不同,美国的司法体系被称作普通法,而大部分国家实行的法律叫做大陆法系。

  美国的法官扮演的是仲裁者的角色,而其他国家的法官是根据法律条文来对控诉双方进行判决。

  有一个数据令人瞠目结舌,说的是在美国95%的联邦案件,都是以未经诉讼的认罪方式被解决的。

  也就是说,大部分的美国法人打官司,根本打不到让法官来裁决的那个阶段,大部分都是先签好协议,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然后才让法官来盖一个橡皮图章。

  法国何以反抗?

  为什么是法国人接二连三地写出了许多针对美国实施经济战,以反腐败为由头来对其他国家进行制裁和打击的书籍?

  西方国家中,第一个与中国建交的是法国。难道是因为法国最不听美国人的话?或者法国与美国人最不齐心?

  美国的经济战,既指向对手,也指向盟友。《隐秘战争》,介绍的是美国及其盟友内部之间的一种隐秘战争。

  当然,当前中国也是美国发起的这场经济战争的重要目标!美国人做事,向来都是以自己的利益为核心。

  美国情报部门

  反腐败这个由头很好,全世界都会认可,但是当反腐败的这个规则,是由某一个国家来制定,并强制要求其他国家来遵循的时候,这件事儿就变得不是太妙了。

  反腐败本应由经济和法律领域的专家来做,但美国却让情报领域的专家插手,甚至是中情局的特工和间谍来实施。

  美国证券交易所,2011年的时候启动了一个鼓励告密者揭露其公司非法交易的项目,报酬十分丰厚,罚款总额的10-30%可以支付给告密者。

  2011-2016年,共有34个告密者获得了总计1.11亿美元的报酬。这么丰厚的报酬,让许多人铤而走险,愿意为美国提供相关的反腐败信息。

  对于美国情报部门来说,苏联解体后,他们的主要目标、优先事项、死对头一夜之间烟消云散,美国特工失去了明确的方向,打击腐败和工业科技间谍活动成为他们的最优事项。

  公平你在哪里?

  开卷有益,阅读一些《隐秘战争》《美国陷阱》这样的书籍,无论真与假,总可以知道一些大国博弈、大集团之间相互斗争的事情,有助于我们从全局上去分析什么叫对,什么叫错?

  比如《反海外腐败法》这个事,就让人明白了一个道理:当某个人给你说,法律是绝对公平的,这时候你一定要多长个脑子,因为法律要想实现公平,并不那么简单!

  因为制定法律条文或者合同协议时,除非是双方都同意和认可,否则就很难保证公平。

  你想想,如果制定法律以一方为标准,另外一方只能服从,这个事儿怎么能够公平?即便制定法律时,双方都同意,但如果审判和裁决又是一个人说了算,这个法律也无法保证公平。

  《隐秘战争》读后感(五):不可不防的美国经济法律战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也是当今世界的通用法则。

  这种政治和经济之间的紧密关系,始终影响着世界各国乃至每个普通人。特别是政治对经济的这种刺激作用,我们的体会更为深刻: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经济活力,从而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大发展;改革开放促进国民经济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极大地迸发出经济活力,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一带一路”战略推动世界各国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繁荣,为低迷的全球经济注入了强心剂。

  从客观的角度来看,一切政治、经济活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维护国家利益,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政治作用经济的立场是建立在公平公正、互利共赢的基础之上的,最终是为了实现共建共有共享的发展目标。

  然而对于美国来说,政治完全服务于经济,为了满足本国的经济利益,不惜牺牲他国利益,赤裸裸地人人为己、自私自利。不但通过美军、美元和美剧等手段入侵全世界,还通过一条隐秘的战线悄无声息地发动攻击,这就是能够让一切入侵变得合法的法律战。

  在法国政治学博士、法国国际关系和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阿里·拉伊迪看来,时至今日法律已成为美国发动经济战的一个隐秘武器。数十年来,欧洲企业不断遭遇美国司法部和相关金融监管机构的重拳打击,西门子、荷兰银行、德希尼布、法国巴黎银行、阿尔斯通、法国兴业银行等企业被罚以数额高达数亿甚至数十亿美元的罚金。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指出,即使是最强者也绝不会强大到能永远做主人,除非他将自己的强力转化为权利。对于美国来说,转化强力的有效武器就是法律。1977年通过的联邦305号法案《反海外腐败法》就是美国扮演“世界经济警察”的重要道具。这部法律虽然全文只有二十几页,但一出台就自带域外属性,无论是哪里发生的案件,只要涉事企业或旗下任何一家分公司与美国有某种联系,比如用美元进行交易等等,美国司法部们就可以对其展开调查或实施制裁。

  2011年,匈牙利电信公司一位高管曾经使用在美国有服务器的电子邮箱系统发送了一封承认贪腐行为的邮件,就被美国证券管理部门和美国司法部开出一张数百万美元的罚单。虽然贪腐行为涉及匈牙利电信公司在马其顿和黑山的市场,与美国没有什么关系,但同样受到美国的制裁。也就是说,只要使用了美国境内服务器的电子邮箱,美国司法部就可以摧毁一个企业!

  不怕流氓会打架,最怕流氓有文化。美国拥有了这个无懈可击的“武器”只要有一个模棱两可的罪名,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查阅任何有财务腐败方面问题的外国企业。近几年来中国企业频频受到美国制裁的背后,也少不了类似法律的影子。可以说,这些行为是赤裸裸地干预,是冠以法律名义堂而皇之的干预。

  当然,作为一种进攻的武器,美国政治为了辅助经济,不惜举所有力量,包括动用权力部门、情报部门、智库和企业等等各方,对目标进行攻击打压。199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出口增强法案》,创设了美国贸易促进协调委员会。

  这是一个私营部门和联邦政府之间信息共享的平台,主要是为美国公司占领海外市场提供支援。它们可以评估市场潜力,检验各类跨国交易是否符合美国的利益,并将这些信息提供给美国企业,还可以动员所有的美国官员,要求他们支持“美国制造”,甚至连总统本人也会被要求给外国首脑打电话,为美国订单争取一些优待。

  如果哪家外国企业即将赢得合同的时候,这个部门立刻就变成了作战指挥中心,智库、行政部门、企业、情报机构等等,倾巢而出,内部的16个情报机构就开始施展手段,窃听外国贸易代表团的对话,并揭露可能存在的腐败行为。2002年,台湾的中华航空公司想要更新民用机队。

  由于欧洲的空中客车在技术和财务实力方面都更加出众,所以美国波音公司第一回合就败下阵来。于是,波音公司就启动了政治手段开始反击。美国的副国务卿、东亚地区负责人、中央情报局成员和各大智库纷纷行动起来,向其他国家和地区传递了一个简明而又有力的信号,选择波音公司,就等于获得美国的保护。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

  特朗普上台以后,这一切也都显得多余了,特朗普政府会直接向各国元首或政府首脑施压,要求他们支持美国企业。2018年伊拉克政府有一份高达150亿美元的巨额合同,当时最青睐的候选者是德国西门子公司。但特朗普政府毫不犹豫地向伊拉克政府施压,要求拒绝德国的报价,把订单留给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美国方面居然宣称这个要求是“代表2003年以来在伊拉克牺牲的7000名美国士兵提出的”!

  不但对于普通国家如此,对待自己的盟友,美国也不惜一切代价,几乎是寸土不让。美国的《联合全面行动计划》让空中客车、雷诺、标致等公司抛弃大好市场撤离了伊朗,从而遭受了巨大损失。对此,阿里·拉伊迪借用美国官员的话说,特朗普就是“他重重给你一拳,如果你还击,他就会问:咱俩还是不是哥们儿?欧洲徒劳地向特朗普反复示好,结果只是一无所获”。

  孙子兵法有云: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作为世界发展的重要参与力量,对美国各条战线的入侵都要有所防范,才能看清自己所处的位置,才能看清对方的招数,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国际斗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关于美国更多的法律战手段,可以参阅阿里·拉伊迪的《隐秘战争》,这里有美国更多的伪善手段和双重标准,更多不为人知的法律战史。这既是美国法律战的揭底之作,也是美国新自由主义的现行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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