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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的猎人》读后感锦集

2021-03-15 04:03:34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大自然的猎人》读后感锦集

  《大自然的猎人》是一本由[美]爱德华·威尔逊著作,中信出版集团·新思文化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8.00元,页数:459,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大自然的猎人》精选点评:

  ●读着就跨年了,很有意思。。。#最有意思的是和分子生物学家撕x大战部分#

  ●很好看

  ●我们对它们知道的愈多,它们离我们愈远。应当更多地去认识那些作为个体而不是成为名字的动物。

  ●总体可以用迷人一词来形容这本书,一是因为作者传奇的博物人生经历,二是因为生物多样性本身之迷人。作者引人入胜的叙述方式和那些真实的冒险体验都让你有一种身临其境的阅读体验,正如作者自己所述,他是一位优秀的写作者,这本传记可为佐证。但与此同时,更让人更兴趣的是作者在学术上的成就,在书中也有完整呈现,从分类学、生物地理学、进化理论、生态学到社会生物学,作者实现了他所谓的知识的大融合,而他反复说着自己是一位“整合”高手。书中他对于合作者不吝赞美,对竞争对手(分子生物学家以及反对社会生物学的人)也能做到客观评价,体现了一位学者应有的风度。由作者个人经历也可勾勒出整个生物学学科发展脉络,这是一本无论如何都值得一读的好书。

  ●封面把威尔逊拍的像ET。这本自传写得很不错,并不是说文笔优美流畅好读之类,我个人觉得书中大量出现的物种名称和术语很多,主要篇幅是只有博物学爱好者才会痴迷的内容。但这本书把人生经历和事业发展结合的无比混融,展现了一个孜孜不倦为自己的爱好探索终生的灵魂,所以写得非常好。书可以分三部分,前几章是童年,中间大部分是威尔逊一步步走上科学事业高峰的攀爬过程。我喜欢的是15章及以后的部分,重点写蚂蚁和借此开创社会生物学的过程,与《创世纪》相互发明解惑。社会生物学为威尔逊带来了真正的声誉,也因为其政治性而受到了严厉的批判,关于社会生物学里一些看似政治不正确的科学结论,很值得我们沉思。

  ●威尔逊老师过的是我最羡慕的生活。

  ●羡慕和佩服他的早年经历

  ●一名伟大的博物学家的成长史,热爱什么,坚持什么!也聊了一些哈佛大学的“规矩”,不到其他学校来抢人都不轻易给人转正。不少划时代的科学家都有在里面提到,而且和作者有交集,果然优秀的人圈子也是很优秀呢。

  ●不错了,尽管不是太引人入胜

  ●除了书名想吐槽,内容无可挑剔,诠释了一个伟大的博物学家经历了什么创造了什么坚持了什么,男神真是光芒万丈~里面亦有众多划时代的科学家登场。

  《大自然的猎人》读后感(一):爱德华一生的故事

  作者的文笔很好,读起来如同品茶,并没有强烈的刺激,但值得回味。

  个人感受

童年的经历会对一个人产生很长远的影响--比如一只眼睛失去了视力,限制了后面的选择;做科研需要有植入信念的热爱,才能长期坚持下去;伟大的历史问题并没有解决,它们仅是被人遗忘了;生态环境的边缘地区--适应性最强的物种;岛屿生态学--针对小型岛屿的昆虫种类实验;学术斗争的激烈--分子生物学对传统生物学的挤压;社会生物学的起源及产生的争议--扩展到人类社会中;选择一个合适的领域进行研究--出成果的难易程度;

  :看到作者为了打破记录,努力锻炼长跑的那段忍不住笑了。

  《大自然的猎人》读后感(二):mark

  

31,51,57蚁、金梭鱼,66*史密森、博物馆,69岩溪、伊利诺伊大学、史密森银奖,73*,85,90*童子军训-准备终身,92抓蝇、技能、抓蛇、去毒,103顺其自然生态实景形成,112乏味工作,115联系专家,125大一新生努力有用,134新达尔文论,137野外采集、外来火蚁研究,144*,149寻找冷门,161鼓励去哈佛、蚁选择,164哈佛,173暑假游荡、哈奖励学会(实际Dr),179推土机电锯到不了的地方,188进林通则、1鸟-10-100万蚁,199几内亚、岛、进化生物学、比较生物学,203外来,207*,213生态释放,215抓蚂蚁,218,229,232,234向iucn建议,245博士26岁、斯坦福,250分类学家、29岁55论文,254亚种,257进化生物学,321岛实验,343tn、401,435栖息地与物种,446*,449CI,453一己之力研究蚂蚁种类。对灭岛有疑问。

  《大自然的猎人》读后感(三):《大自然的猎人》:也是生物学家,也是小男孩

  谈起生物学家E. O. 威尔逊,很多人想到的是博物学家、进化生物学家、社会生物学家此类非同凡响的身份标签,或是《蚂蚁》这样厚砖头般的著作,抑或《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这样引起争论的作品。中国读者更为熟悉的,可能是其《缤纷的生命》《生命的未来》等作。然而,很多人兴许并不知晓,如今生物学领域很多常见概念,都源自这位生物学家,或得到他的大力提倡,比如“社会生物学”(sociobiology)和“生物多样性”(bio-diversity)。

  古希腊哲人强调,知识的来源是好奇,这一点在威尔逊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幼年的威尔逊就时常同自然亲密相处,一只水母、一条鲷鱼,都足以让他凝视许久,甚至会忘记了自我。然而,不幸的是,因为一次钓鱼事故,威尔逊的右眼后天失明,从此,他不得不用一只左眼观看这个美妙的世界,尽管如此,但这丝毫不妨碍他沉浸于自然万物带给他的感动与启示,特别是在生物学领域。

  如果说天性与自然亲近是威尔逊后来走上生物学研究的主因之一,那么,同样不能否认的是,早年在湾岸军校的生活,则培育出了南方人素来强调的坚韧、毅力和自律,这为他此后亲自去往世界各地进行实际考察、试验打下了基础。还需要特别提及的,则是他的浸信会信仰,尽管此后,他已经“全神贯注在博物学上面,其他的事情几乎一概不想”,“作为解释物质世界的途径”,科学对他的有着无穷的吸引力,即便“企望圣恩”,但是,他的根“牢牢扎在了尘世中”。

  每个生物学家似乎都同特定的生物联系起来,比如达尔文与加拉帕戈斯群岛上的雀,摩尔根和果蝇,而在威尔逊的例子中,这种最终使其确定职业方向的生物,是看似微不足道的蚂蚁。其实,和蚂蚁结缘一生并非水到渠成、自然而然。在威尔逊偏爱的生物中,蝴蝶占据着特殊的地位,只是相关研究早已是汗牛充栋,为此,需要在研究领域内有所突破的威尔逊,最终选择了蚂蚁,当然,威尔逊很快便对它们无比狂热。

  从美国南方到拉丁美洲,再到澳大利亚,有可能找到前人没有发现过的蚂蚁属种的任何地方,多半会有威尔逊的身影,无论是将人的生理承受力推至极限的高山、雪地,还是神秘莫测的热带雨林。在威尔逊的不懈追求下,蚂蚁世界终于对他敞开了自己的大门;此后,随威尔逊对生物学的思考愈发深入,蚂蚁世界也成了他对生物学本身进行扣问的跳板。

  虽然年纪轻轻就获得了哈佛大学的终身教职,但是,威尔逊所在的生物学系,远非平静如水。当詹姆斯·沃森和弗朗西斯·克里克(后来才知道,应该加上一位杰出的女科学家的名字)发现了DNA双螺旋结构,逐渐确立了分子生物学的地位后,传统的生物学——依托分类学的生物学,后来所谓的进化生物学合法性受到质疑。在《大自然的猎人》中,威尔逊披露了自己当时的卑微感和困惑之情:分子生物学宣称自己要揭开一切关于生物体的秘密,但是,连生物都无法归类的生物学家,真的能算是生物学家吗?

  关于威尔逊,还有一桩公案不能不提,那就是他的著作《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引起的争议。在这本书中,威尔逊凭借细致而深入的研究,对动物世界各种社会性现象进行了解释和说明,不过,在这本书最后一章,威尔逊还从生物学的视角阐释了某些人类活动的现象,进而被斥责为“基因决定论”的拥护者,不仅声援者少,而且如过街老鼠一般为人避之不及。好在最后,这样的争议逐渐平息下去。

  晚年的威尔逊,照样没有闲着,而是投身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计划。威尔逊坦言,年轻时,他目睹了现代化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但可惜当时采取的是听之任之的态度。尽管恢复生物多样性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好在“迟到总比不到好”。某种程度上,我们仍然可以说威尔逊依旧是那个在自然界嬉戏的小男孩,他对自己不知道的一切保持敬畏,并深深震撼于自然本身的伟大。

  《大自然的猎人》读后感(四):威尔逊的蚂蚁

  哲学上有两个很有趣的称谓,一个是“巴甫洛夫的狗”,另一个是“薛定谔的猫”,源于众所周知的实验。而你如果读过《大自然的猎人》,会很自然地想到“威尔逊的蚂蚁”一词。

  威尔逊被称为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后一位博物学家。我们知道,西方从十五世纪开始掀起一股博物学的热潮,这股热潮持续到威尔逊所处的时代渐趋衰落。鸟类、鱼类、动物类是研究热门,人们趋之若鹜,而昆虫类鲜有人涉足。研究鳞翅目的纳博科夫终生沉迷其中,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异类。威尔逊也是,不过他与纳博科夫不同的是,他更专业,取得的成就也更大。

  “童年乃是人生的重要阶段。人的品性在童年开始形成。我们长大后成为什么样的人,取决于童年时的所学与所为。(夏巴尼语)”天堂海滩在威尔逊的人生中投下了不能磨灭的印记:7岁的威尔逊,与一只美丽非凡的刺水母不期而遇。他被深深地迷住了,那只水母成了他此后人生求知的启蒙。那个短暂暑假,冲淡了父母即将离婚的阴影,引导他走向常人难以企及的辉煌。

  威尔逊的早期经历是一笔不可估量的人生财富。他有得天独厚的机会拥抱大自然,湾岸军校的童子军军事纪律的磨砺,到处流浪而孤独的生活,是促成威尔逊投身博物学的必要条件。那次刻骨铭心的钓鱼事件,直接导致他的右眼失明。同时也因生理缺陷,他也无法辨别大部分高频率音域。在这样的背景下,威尔逊从16岁开始严肃面对昆虫学家的职志,逐渐转向研究蚂蚁。

  一个人在刚开始接触所投入的事业时,常常是迷茫无助的。威尔逊初入行,即幸运地得到蚂蚁专家史密斯的鼓励。史密斯对于威尔逊要着手研究亚拉巴马的蚂蚁给予了热情的鼓励,这种鼓励实在可以说是价值连城的,它对于一个人的成长,胜过所有奖赏。

  威尔逊的努力加上严师的督促与提携,使他研究蚂蚁之旅如鱼得水。此外,性格上的倔强,也是他异于常人的成功因素。依靠意志力和严格纪律,威尔逊不顾自身条件的阻碍,努力突破自我。他穿着笨重的陆军军靴,每天下午坚持2英里长跑,成绩不理想,他仍然不放弃。虽然失败了,威尔逊20年后卷土重来,仍然不可避免地失败。接踵而至的失败击不倒威尔逊,这种不服输的精神,正是他博物学事业成功的有力保障。

  南方经历、进军热带,一切顺理成章。威尔逊在研究蚂蚁的天地越干名堂越大,成绩越卓著。然而,在前进的路上,威尔逊也并非一帆风顺。如何面对挫折,威尔逊在哈佛大学从事研究期间,受到分子生物学的压制,其时正在研究的社会生物学被极大的孤立,可他不轻言放弃。后来,他和其他志同道合的科学工作者家一起,提出进化生物学,以对抗分子生物学的压倒性优势,终至后来取得分子生物学家的尊重。一个人取得成功,也许不那么容易。可是,一个人以平常心面对外界的质疑和不利局势时,仍能泰然自若,依然坚定地坚持自我,却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威尔逊曾在演讲时,受到一位年轻妇女的突袭,她将一罐冰水出其不意地倒在威尔逊的头上。听众中有人大喊”威尔逊,你全身湿透了!“这句美国俚语意谓威乐逊完全不受欢迎。威尔逊不为所动。“冰水事件”无疑只是威尔逊人生中的一个小插曲,在他的一生中,面对最大的质疑是人们对《社会生活学-新的综合》一书部分内容的声讨。威尔逊认为,基因复制决定人的一切行为的本质力量。无论其观念是否深入人心,坚持自我是威尔逊最值得尊敬的品质之一,也是他成功的不可缺少的保障。

  作为一名博物学家而两获普利策奖,可以说是对他取得的成就和文学才华的极大认可。正如本书的写作一样,威尔逊的文笔生动优美,文章内容引人入胜,语言充满诗意。而这些还不是《大自然的猎人》一书吸引我们的全部原因,威尔逊的人格魅力,如同他对全球环保的深刻洞知和忧虑一样,他对于人类前途的美好期望,对于博物学的执著追求,都让我们深为折服。相信“威尔逊的蚂蚁”,绝不逊于“巴甫洛夫的狗”和“薛定谔的猫”。

  《大自然的猎人》读后感(五):爱德华•威尔逊:他研究蚂蚁,也研究人的本性

  《大自然的猎人》是博物学家爱德华·威尔逊(1929—)的自传,初版问世于1994年。那一年,威尔逊获得了佩莱格里诺教职,那是哈佛大学仅15个全校教职之一,目的是保证教学达到的广度。新近的中文版封面上,威尔逊拈起一只昆虫,凑近眼前,仔细观察。我以为这是在表达科学家的专注之心,其实并不仅仅如此。

  我读过爱德华·威尔逊的数部著作,但对他的生平并不太了解。经阅读自传,我才知道,少年威尔逊在天堂海滩过暑假时,发生了一次钓鱼事故,造成了右眼失明,并且丧失了立体视觉,后来又丧失了高频率音域的听力,也就是说,如果不戴助听器,他就无法辨别鸟类和蛙类的叫声。然而,威尔逊说,正是因为这次事故,健全的左眼让他更加专注于细小事物,那些可以用食指和拇指捏起来仔细观察的小动物。

  每一部作品的背后都隐藏着一个真实的人。若要真正了解一位作家和他的思想,只读作品其实是不够的,读传记可以拥有丰富立体的形象,明白那些所思所想的由来。譬如,读这一段文字,威尔逊的书写是那样动人,笔端自然流露感情,后来他凭借《蚂蚁》和《论人的本性》两度摘取普利策非虚构文学奖,他于1969年当选为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获过全世界最高的环境生物学奖项,包括美国的国家科学奖、瑞典皇家科学院颁发的克拉福德奖,而决定终身大事的人生转折点,就在那个少年打算重新建立他与世界的联系之时。

我的藏书

  威尔逊述说了两个塑造自我的早期经验。另外一个就是军校生活,军校纪律要求钢铁般的意志。他说,这两者奇特地安置在了一起。拥抱大自然和科学所需的不畏艰辛。在威尔逊的早年生活里,这些与科学家养成有关的插曲还有不少,例如他在1944年聆听了牧师罗杰斯的布道。“但你们已经有的,总要持守,直等到我来。”威尔逊说自己在这样的信仰中成长。这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近代科学的诞生,并非为了反宗教,起初是想进一步揭示上帝创造的这个世界的真相,开普勒、牛顿这些伟大的科学家都是虔诚的教徒。威尔逊晚年写了《造物:拯救地球生灵的呼吁》,该书采取了给一位南方浸礼教会牧师写信的形式,呼吁科学与宗教共同为人类的困境寻找希望与出路。可见,这种信仰贯串了威尔逊的整个人生。

  这位内心强大、蓬勃向上的少年,很容易就被新科学诱惑。苏联农业学家李森科与《遗传及其变异》、“原子弹之父”奥本海默的故事、薛定谔与《生命是什么》,点燃了他的激情。非常幸运,威尔逊自发的自然观察得到了家人的鼓励,在童子军团担任博物学小老师的经历强化了他的荣誉感,当他在16岁那一年给国家自然博物馆的蚂蚁专家史密斯教授写信之时,也得到了对方热情的回信,这一切,引领威尔逊在1947年走进了亚拉巴马大学生物系,在那里,他遇到了“新达尔文主义”的冲击,得到了野外采集的基本训练,1951年,威尔逊转读哈佛大学,进军热带,把博物学道路通向了更广阔的地域。

  威尔逊的专业领域是蚂蚁行为研究和岛屿生物地理学。他在早期研究中就注意到了群体进化的巨大力量。比如,他探讨了蚂蚁族群普遍存在的利他表现,与理查德·道金斯有关“自私的基因”的说法很接近,威尔逊也在探讨,利他行为对基因的传承似乎很不利,既然如此,利他精神是如何延续至今的呢?威尔逊说,对于群居昆虫,这根本不是问题。自然选择的范围已经扩大到亲族选择。牺牲自己保护蚁群中的其他同胞,可以保证其他更有能力的兄弟姐妹的繁衍,这种利他基因作为本能得到世代承袭。人类的利他行为相比昆虫更具有自利的性质,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文化决定的。比如,人类崇高的英雄行为可以获得巨大的名声回报,人类的同情心也往往是有选择的,面向特定的群体和范围,“利他者”期望社会对自己或自己的近亲施以回报,这种心理的情绪反应深刻烙印在基因里,通过多层次群体选择根深蒂固地成为现代人类特质的一部分。这是很有挑战的争议观点。

威尔逊感兴趣的 “不仅仅是蚂蚁本身”,他做过的所有工作,都指向一个目标:改变人类的自我概念(图片:forhumanliberarien.blogspot.com)

  由于1975出版的《社会生物学》和1978年的《论人的本性》,“社会生物学”这个名词广为人知。把生物进化学引入社会学领域,是极大的冒险,让人产生不快的历史联想。所以威尔逊在自传里极力为自己辩护。在威尔逊看来,社会生物学主要以社会性物种的相互比较为基础。每一种生命形式都可被视作一个进化实验,亦是基因与环境之间数百万年相互作用的产物。假如仔细研究这些实验,就可以建立并检验遗传性社会进化最基本的一般原理。

  威尔逊主张“有备学习”,即人类和动物天生准备学习(或抗拒学习)某些行为,可作为遗传学和文化之间的联结。威尔逊认为,适应型社会行为已经获得了选择,并在人类基因库中以负责各种不同形式的有备学习基因的形式存活。人类能够根据个人彼此之间的深入了解构成群体,在群体关系形成之后,具有亲缘关系的成员就拥有共同基因,但这并不是由亲缘选择造成的。人类进化的动力在于人们具有与人沟通、识别、评价他人并与他人产生联结、合作与竞争的倾向,以及从属于某一群体的需求。这样的互动,就是“社会演变的驱动力”。

  《大自然的猎人》于1994年出版之后,威尔逊年届高龄,依然热忱于相关工作。在晚年,威尔逊主要致力于维护生物的多样性。他是一位著述丰厚的作者,随着《生命的未来》、《缤纷的生命》、《人类存在的意义》、《半个地球》等作品的连续推出,威尔逊不断倡导延续林奈以来的博物学传统,“每一个物种本身都是奇迹”。威尔逊雄心勃勃地打造“知识大融通”计划,这个跨学科的项目很有意义,不过,威尔逊把核心建基于自然科学尤其现代进化论,并断言:遗传的决定性作用证据确凿。哲学、文学、历史、经济学、政治学……所有学科应当与自然科学统一,将首席让位于生物学。这种看法并不妥当,让他的批评者们感觉愤怒。

  威尔逊对地球物种灭绝怀抱忧思,但他对未来没有丧失信心,而是积极地寻求对策。作为提倡记录地球上生命多样性的核心人物,威尔逊号召“拯救生物多样性”的吁请,引起了政府和国际机构的关注,各国科学家联合利用数字技术去完成全球生物多样性大普查,这项工作的进展虽然缓慢(预计要到23世纪末才能完成),但已经在进行之中。威尔逊的有些说法的确有单一化趋向,但不管如何,他对现代生物学的贡献以及他为维护“生物多样性”,为维护人类家园健康运转所做的一切,让他成为我们这个时代了不起的人之一。

  南方都市报:研究蚂蚁的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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