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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格泰姆时代》读后感精选

2021-05-14 03:22:05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拉格泰姆时代》读后感精选

  《拉格泰姆时代》是一本由E.L.多克托罗著作,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9,页数:23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拉格泰姆时代》读后感(一):修复福特车,大概是个时代象征吧

  

《拉格泰姆时代》

熙熙攘攘的城市商业中心,主干道上人流稠密,路两旁阳光照耀下闪烁着粼粼金光的高楼大厦鳞次栉比。路上,挤满地面每个角落的行人,无论顺向,还是逆向,步伐有快有慢,身姿起伏高低错落,每张脸庞上都显现着平淡无奇,没法被捉摸的神情。每一秒钟,都有新的人从某幢大楼里走出来,汇入人群,像一颗水滴滴入水流,瞬间就再也无法被辨别出来。每一秒钟,都有原先在人流中行走的人,转弯拐进某两座高楼侧面相望所夹成的支路中,转眼难觅踪影,仿佛从未出现过……

全书开篇差不多两页长的第一自然段,段落中那些相互之间组合逻辑奇怪,貌似杂乱无章读来却一气呵成的语句,在我脑海中形成了如上一幅奇妙的通感画面。书中的角色,他们的性格,他们的背景,他们的来历,他们的遭遇,都被浓缩在这个自然段里。在时代的潮流里,他们面目难辨。他们微小的努力,在滚滚洪流的冲洗之后,痕迹难觅。期待能欣赏他们各自棱角分明的脸庞,期待能观看他们自觉或不自觉的行动身影,那就跟随作家看似随性、实则精巧的布局,细细挖掘、慢慢梳理吧。

真实历史背景中,虚构人物与真实人物神奇,或者说蛮不讲理地交织缠绕。有点像前两年热门的《巨人的陨落》系列,但显然,多克托罗的水准更高一阶。

之后应该会一部接一部的读多克托罗的作品,以形成对这位作家作品的整体感受。

  《拉格泰姆时代》读后感(二):《拉格泰姆时代》:我们疯狂,我们祈祷,我们无所不能,我们一无所有

  “我告诉您为什么:机械学、牛顿和笛卡尔的出现曾经是一个大阴谋,一个罪恶的大阴谋,是要破坏我们对现实的领悟并使我们无视存在于我们之中的那些非凡的天才。可是他们的确是和我们在一起的,每个时代都和我们在一起。他们回来了,您懂吗?他们回来了!”——多克托罗《拉格泰姆时代》

  “粉丝经济”如此火爆,一个要点或许是在于,那些活跃在“时代前沿”,原本让人感觉触不可及的偶像,在粉丝经济的框架下,似乎真的可能和“平民百姓”产生交集。如果是庸常的平凡生活让大多数人早已脱去了改变世界、坐拥时代风华的勇气,那么以“偶像”为名的种种活动,则真的就是“疲惫生活里的英雄梦想”了——只不过这梦想,也只是想一想。

  人竟能与时代脱轨,这真是咄咄怪事——就像鱼儿说自己可以离得开水兀自成立一样。可这就是事实,毕竟“庐山人”也并不知自己正在“此山中”。所以《拉格泰姆时代》这本书一开场,便会给人一种十分微妙的亲昵感——伟大的胡迪尼,伴随着平淡的叙事出场,当他在一个有着“蓝色薄雾的午后”,开着车一不小心撞上了“我家门口的电线杆”的时候。

  故事并没有因为“大人物”与“小人物”的相遇,便展开绵长而俗套的“传奇故事”。就像是胡迪尼所擅长的事情那样,在这部作品中,他消失,又出现,然后又消失,直到人们最意想不到的时候,他又会再度现身。而在这部作品里,被作者多克托罗“如此安排”的大人物也不止一个。写作《拉格泰姆时代》之时,作者的桌子上仿佛摊开了一本20世纪初叶的美国年鉴,随手翻开,他抓出几个人物,便又是一段故事。

  可故事也没有因登场人物的随意而变得散落凌乱。平民故事依旧是小说的主要内容,精巧的三线叙事于最后汇于一处,从而达成作品的高潮。整部作品由此而极富韵律感,而真实与虚构的交叠,也平添了作品作为一种历史叙事的独特与细腻。更关键的,是作者期待通过故事呈现的种种人格,在这样的层面上,实现了交互与对立,从而真实可感,令人印象深刻。

  在大多数时候,我们所习惯的,是从不同人的身上,用我们自己的眼睛,去观察所谓时代对人的作用。可在《拉格泰姆时代》中,作者用以表达“时代真相”的,却是故事中每一个人物的眼睛。这时代或许污秽,充满了不公与耻辱;可在另外的人眼中,它却始终闪着诱人的光,是一切意义的所在——所有的未知不明,都意味着可攫取与可探求的乐趣与荣耀。有人放弃,就有人拾起——还有的人,拼命想要不劳而获,追逐人人艳羡的曼妙奢华。

  他们想要的,皆因他们所看见。于是作者的敏锐之处,便在于针对这样一个浮夸而不安的年代,一切都始于人心,而终于“正道沧桑”。从某种意义上说,多克托罗的书写可以与海明威、菲茨杰拉德们比肩——他们笔下有真正的美国。没有粉饰与偏见,所有的光荣与梦想,都在幻灭,也正在重生。

  那是初生的希望。人们愿意相信的,也会在某一刻唾弃,可是一切都会尘埃落定,消失不见——唯有祈祷与疯狂,常新常在。

  《拉格泰姆时代》读后感(三):用文字弹奏的拉格泰姆

  文/文小妖

  拉格泰姆是产生于19世纪末的美国流行音乐形式之一。这种音乐形式采用于黑人旋律,盛行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美国经济十分繁荣时期。

  每个时代都有其节奏和步伐。19世纪初期的美国,从一个农村化的共和国变成了城市化的国家。机器代替了手工,产品大量增加。全国性的铁道网, 增进了货品流通。1902年,美国正处在全面发展的时期,新事物的层出不穷,移民的蜂拥而至,生产率的提升显示着美国的繁荣,与此同时,社会中存在的劳资纠纷、种族争端、人权问题、弱势群体等危机也潜藏其中。

  美国当代著名作家E.L.多克托罗的长篇小说《拉格泰姆时代》则是用文字弹奏的另一种拉格泰姆式的曲子,切分音节奏如同当时的历史片段,一点点组合起伏,构成了二十世纪初叶美国社会的宏伟篇章。

  E.L.多克托罗以独特的创作风格和精妙的叙事技巧,虚实糅合讲述了那个时代的三个具有代表性的美国家庭的生活。白人家庭、犹太移民、黑人情侣,三家人如同当时不同阶层的社会缩影,时代变迁,他们的命运也在不断地演变。奇妙的是,多克托罗紧紧地抓住了历史,在这三条虚构的主线中融入了真实的历史事件和人物,虚实纠缠中将当时美国社会中的各种问题一一展现出来,他并没有尝试去写整个大美国来反应当时的时代,相反的,他将着眼点落在三个家庭中的主要人物上,从而去探究美国当时的各个层面,意图捕捉住那个完全晕眩、悲伤、狂喜、垮掉的世界。

  小说前半段,虚实结合的碎片式叙事,以及你方唱罢我方登场的各类人物出现,更像是一种铺陈。小说后半段,多克托罗将笔触更多放到了黑人钢琴师小科尔豪斯·沃克和绿宝石岛消防队之间的矛盾冲突上,将整个故事推向了高潮,黑人与白人之间的较量,种族纷争的社会问题由此突显。因肤色的不一,就算礼貌再到位,再善良的人,也难免被别人带着有色眼镜的目光所射伤,沃克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如果他是白人,那么他开着一辆汽车,装束整洁应当是再平凡不过的事情了。然而,他是黑人,所以在某些白人眼里,他是不正常的存在,于是被白人歧视、戏弄、欺负也被成为理所当然。要么隐忍,要么爆发,沃克爆发了,为此,他做了出一系列的报复社会行为,闹得天翻地覆。然而,他与要求竟然是那么简单,修复他的福特T型汽车。沃克这个看似可笑又有些固执的要求背后,让我看出了淡淡的辛酸,他要求对汽车修复,其实是对尊严的修复,对黑人尊严的修复。

  小说的最后写道,“一群小孩,他们都是好朋友,有黑有白,有胖有瘦,有富有穷,各色各样淘气的小顽童在他们的街坊四邻中经历了种种滑稽可笑的冒险……”多克托罗以绘声绘色的文字将这曲拉格泰姆的最后一个尾音弹完了,没有多余的赘言,他以寓言式的结尾传达出自己最终想表达的思想,而这思想也正以美国历史时代车轮的前行,而一步步得以实现。

  《拉格泰姆时代》读后感(四):拉格泰姆时代的“清明上河图”

  《拉格泰姆时代》读完,眼前不由浮现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一幅画,画尽北宋时期都城东京汴河两岸世情繁华,戏剧性情节冲突,令观者看罢回味无穷。一本书,也几乎写尽了那个时代所有的繁华,余味无穷。

  《拉格泰姆时代》作者E.L.多克托罗,美国当代著名作家,曾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两度获得国家书评人协会小说奖、美国笔会福克纳小说奖等奖项。他是个极富个人色彩的写作者,在别的作家奋力讨好读者,努力贴近读者欣赏口味的时候,他似乎根本不甩读者,从第一部小说《欢迎到哈德泰姆斯来》,到《像真的一样大》,再到让他成名的作品《但以理书》,以至让他进入一流小说家行列的《拉格泰姆时代》,再到《鱼鹰湖》《诗人的生活》等等作品,每本小说似乎都从一个全新的起点出发,无论题材还是写作手法、思想内涵或者情节,都没有规律可循--他曾被誉为“20世纪下半叶美国最富才华、最具创新精神和最受仰慕的作家之一”。

  创新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极难,许多成名作家,终其一生都在寻找突破,大多无功而返。而多克托罗几乎从来没有这方面的困扰,因为他不讨好读者:接受不接受,是你们的事,而怎么写,是我的事。

  这本《拉格泰姆时代》描写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的美国社会。拉格泰姆是美国黑人一种以切分节奏为特征的乐曲,风靡于1890-1915年,多克托罗选择用这样的乐曲来定义那个时代,大概正是因为切分旋律的变幻无常--那也是一个充满变化的时代,工业化革命带来生活变革,战争阴影笼罩,新移民不断登陆,女性运动崛起,大亨们控制金融命脉,中产们生活得惬意且没有希望,种族冲突一触即发……这一幅时代的画卷,在多克托罗的如花妙笔中逐步展现。

  多克托罗生于1931年,他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为了让小说更加真实,同时也能真实再现那个时代,他把当时的报纸头条事件编入小说中,比如伊芙琳·内斯比特,她因丈夫将情夫杀死,而成为1906年报纸的头版头条新闻人物,再比如著名的脱身术大师胡迪尼、财阀摩根、汔车大王福特、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等人的轶事,都被多克托罗拿来使用。

  他担心这样不够表现那个时代,还把当时人们的起居特点,房间布置,爱好活动描写得一丝不苟,告诉读者--这就是那个时代。

  这样,我们阅读整本书,就像在看一卷缓缓展开的画卷,拉格泰姆时代的整体与局部,都随着这幅画卷慢慢展现。当然,这本书最有特色处在于,多克托罗在展现时代画卷时,或者说,他在书写史诗中,也像才华横溢的张择端绘就清明上河图一样,采用了特殊的方式。这个方式就小说来说,是结构。

  其实可以这么说,《拉格泰姆时代》没有主线情节,一会是逃脱术大师胡迪尼把车撞在了富人家的电线杆上,一会儿是卷进谋杀案的富家女,一会儿是女权运动,一会儿又出现大享掌握金融的场景,一会儿是劳资之间强烈的纠纷。在松而不散的结构中,那个时代独特的气息扑面而来。

  但是,《拉格泰姆时代》又讲述了三个具有代表性的美国家庭,中产阶级白人父亲和他的妻子,犹太移民爸爸和他的女儿,黑人钢琴家和他的情侣,他们的故事散落于整本书中,有时顺叙,有时倒叙,有时插叙,有时上帝视角,有时主人公视角,完全像“拉格泰姆”这种音乐一样,变幻无常,没有规律可循。

  这三个具有代表性的美国家庭故事,主人公甚至连名字都没有--小人物那么多,大家都具有“同质”,实在没必要取名字了吧,你的故事我的故事他的故事,在一个时代中,总是充满共性的。可是我们还是可以通过这些没有姓名人的故事,看到当时的人、当时的家庭、当时的儿童、当时的女人、当时的情欲当时的快乐当时的希望。

  没有功底的作家根本不敢这么写吧,或者说,看文学史上留名的那些作品,又有几个类似《拉格泰姆时代》这样的结构,这样的叙事?

  如果说,《拉格泰姆时代》里讲述的那些人那些事那些家庭那些复杂的关系是一个个跳动的音符,那么,整本书便是一首完整的拉格泰姆乐曲,由变幻而统一,由无数的画面拼贴,连缀成拉格秦姆时代的“清明上河图”。

  《拉格泰姆时代》读后感(五):奏一曲时代的旋律

  《拉格泰姆时代》是美国作家E•L•多克托罗用文字书写出的拉格泰姆旋律,书中描述出一战前夕美国社会的时代演变,历史仿佛正如拉格泰姆这种音乐特点――演奏者一手弹稳健的伴奏,一手则以繁复的变换手法奏出欢快的旋律,历史一边以有序的步骤沉稳的行进,而处于时代之中的人们则如另一手所演奏出的音符一般,充满了跳跃、复杂等特点,同时人物的故事性又表现出其不失优雅的风度。

  当人们在播放幽默大师卓别林时代的黑白默片时,往往都会配以“拉格泰姆”风格的钢琴曲,它曾风靡于上世纪初的美国,这是一种有时代印记的音乐。多克托罗的笔触亦如默片一般,精准地描述着当时的美国社会众生,《拉格泰姆时代》它反映的是社会经济繁荣的大环境下,普通民众的命运浮沉。

  多克托罗是位了不起的作家,在他的故事之中人物的命运紧紧的与时代联系在一起,全书以虚构的人物书写真实的事件,同时大量还原了美国当时的生活和社会环境。

  如当初美国中产阶级白人的社会地位与家庭生活都处于一种优渥的状态,这在故事中“父亲”“母亲”这一家人角色身上得以体现,稳定的工作环境,有着固定且能提供帮助的社交圈。而同时经济处于繁荣发展的美国吸引了诸多移民的向往与到来,不同阶层价值观念的冲突令阶级矛盾日益明显,于是当初的美国工人与雇主有着严重的劳资纠纷,工会应运而生。时代思想的变革让男女平等的想法也得到了响应,妇女走出家庭参加各种集会;美国由来已久的种族歧视亦在舞台上演,这种扎根于思想深处的陋弊激起不同的社会事件。

  书中内容不局限于当代美国民众的生活习惯,在故事里北极探险的历程作者亦做了真实可信的描述。即使是生活在北极的爱斯基摩人的生活习惯亦作了详细的描述,书中对爱斯基摩人如何捕猎海雀,使用怎样的方法杀死猎物,以及用海豹皮囊进行腌制所呈现出的真实性,让人感受到了作者对于历史的尊重与严谨。

  这些真实事件的记述并未彰显出多克托罗的过人之处,而其真正了不起的地方在于他对故事背景那个时代的理解,我们从他所选择的真实人物可以看得出来他对那个时代的认知。他以美国著名的魔术师、逃脱大师“胡迪尼”为这个故事开了个头,同时又在全书结局引出了“胡迪尼”的表演,这其中有着深刻的喻意。

  多克托罗笔下的“拉格泰姆时代”是一个充满了惊奇的时代,正如黑白无声电影的出现一样,许多新鲜事物忽然间就出现了,它确实存在但人们却依然习惯过往,不断冲击着人们对传统的认知。但当身处21世纪的人们回顾百年前的历史时,我们可以从默片之中感受到美国当时上流社会的繁华与底层民众的贫困都映现其中,人们对当时的新鲜事物充满好奇,同时又流露出怀疑;这是一片新旧时代融合的景象,拉格泰姆奏响的正是一个时代的变幻。在热闹非凡的街头拥挤的人群在围观着新鲜的事物,正如“胡迪尼”所引起的轰动,人们为其华丽的表演所吸引,忘却了自己正置身于一场演出之中,因为无法识破魔术师的奥秘而深感惊叹为其鼓掌欢呼。

  但这一切并不意味人们对时代变换和自身命运的忽略,正如作者将魔术师设置为故事的开端和结尾,其喻意着“胡迪尼”一生对于魔术和逃脱的创新与挑战,而这些正是当时风云人物财阀摩根、汽车大王福特之流身上所具备的精神。

  当人们阅读完这本《拉格泰姆时代》的这本书时,再听到钢琴奏出拉格泰姆的旋律,乐曲轻松欢快的节奏下所隐藏的却是一个时代替换、融合的交错,伴随着音符的响起脑海里定会出现一战前夕美国街头一片车水马龙热闹非凡的景象,而多克托罗以一种轻盈的姿态拉开了20世纪这一个风云变幻的时代序幕,一个生气勃勃的时代,一个充满了矛盾与冲突的时代。

  《拉格泰姆时代》读后感(六):虚实之间:难分难解的拉格泰姆舞曲

  文/吴情

  E. L. 多克托罗(1931-2015),美国当代著名小说家、文学评论家,作品主要包括《欢迎来到哈德泰姆斯镇》(Welcome To Hard Times,1960)、《但以理之书》(The Book of Daniel,1971)、《拉格泰姆时代》(Ragtime,1974)、《鱼鹰湖》(Loon Lake)、《世界博览会》(World`s Fair,1985)等。多克托罗的小说多以纽约为主要背景地,所写时间点不限于当下和稍近的昨天,笔力雄健处甚至往前追溯一百年,比如长篇小说《拉格泰姆时代》。

  “拉格泰姆”(Ragtime)指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在美国曾风靡一时的黑人音乐的风格。带有这一风格的乐曲以切分节奏为主要特征,它既有着沉稳厚重的低音伴奏,又有变幻无常的切分旋律,在“有无之间”来回摆动。小说中,多克托罗以音乐暗指美国当时的社会氛围。在大一统走向现代化的国家步伐中,能够依稀听见不甚和谐的低沉音调。以音乐为切入点,多克托罗并非首创,却给人启发。米兰·昆德拉在《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中运用得更加娴熟。

  多克托罗的小说常把历史人物包含其中,《拉格泰姆时代》也不例外。富可敌国的财阀摩根、汽车大王亨利·福特、脱身术大师胡迪尼、心理学家弗洛伊德,以及一九零六年报纸的头版新闻人物伊芙琳·内斯比特,他们统统被多克托罗纳入小说中,成为小说舞台上表演的舞者。这一小说试验的做法常常被称为“真实虚构主义”,先驱人物为杜鲁门·卡波特(他的作品《冷血》,Cold Blood),尽管虽屡次遭人非议,但多克托罗丝毫不以为然,依旧我行我素。

  小说《拉格泰姆时代》中,除了这些历史人物,还有多克托罗虚构出的当时美国三个家庭:中产阶级白人“父亲”和他的妻子、妻弟、儿子;苍老的犹太移民“爸爸”和他年幼的女儿;以及黑人钢琴家科尔豪斯和他未过门的妻子萨拉和他刚刚降世的儿子。他们极具有典型性,暗示了美国繁华喧闹后的两大隐忧:白人和犹太人间的紧张关系、白人和黑人间的种族冲突。犹太民族自《圣经》起便背负了原罪,善于经商的传统又常被人指责为金钱操纵。而黑人,虽然在南北战争中从奴隶的终身镣铐下挣脱出来,却在社会生活中被白人挤入边缘和角落,艰难喘息。小说仅给科尔豪斯以名讳,却模糊地以“父亲”(father)、“母亲”(mother)和“爸爸”(tateh)、“妈妈”(mameh)指称其他人物,便突出了社会剪影效果,而非对单个人的生活遭际进行事无巨细地全面书写。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最先始于美、德两国的第二次工业革命几近结束,美、德后来居上,综合实力逐渐提高,相对地,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和法国却日显衰颓之势,走了下坡路。美国国内一片欢呼雀跃之声,国民自豪感和自信心极度膨胀,似乎一切都预示着未来数十年的稳定和进步。不过,在科学技术的繁荣背后,美国社会蕴藏着严重的社会危机和家庭危机。亨利·福特发明了汽车装配流水线,极大地提高了汽车行业的生产效率,却也在后来将工人异化为工业流水线上的螺丝。J. P. 摩根牢牢控制着美国的金融行业,他一心追求个人永生,却不料数十年后成百上千人士为金融业的崩溃而自寻短见。另外,美国国内劳资矛盾突出,贫富差距悬殊,社会稳定受到威胁。自由主义者埃玛•戈德曼频繁在集会上发表激烈言论,旨在引起当局对工人生存状况的关注和保护,尽管收效甚微。

  在那个变幻万千的时代里,美国人的性别观念也受到了检验,这集中表现在“母亲”身上。“母亲”和“父亲”之间没有热烈的恋爱关系,他们生活在一起更多的为了维持家庭的空壳,为了大家庭的和谐,为了子女后代的亲子教育。在性的结合上,“母亲”更多的是履行义务,很少真正享受到其中的乐趣。西格蒙特·弗洛伊德,这位名噪一时的性心理学家的初次访美,虽然并未给美国思想界带来极大震撼,同他关于性的学说取得的爆炸性影响产生了鲜明对比。弗洛伊德的后期影响,在“母亲”身上表现得尤为充分。“母亲”是一个传统的美国妇女,却在接触了相关女权思想后走向了人格独立与自主,不再完全依附于丈夫的权威和能力,尽管这一转变细微难识。“父亲”长期外出,“母亲”操持家务和店中事务,且多次违背丈夫的意志自行其是:暂时收养弃婴、保护未婚妈妈萨拉、促成钢琴家科尔豪斯和萨拉的重归于好。“母亲”不再以“父亲”为唯一标准,她的个人理性和生活经验为她的决策和行为担保背书。

  小说《拉格泰姆时代》中,最惊心动魄的情节要算黑人钢琴家科尔豪斯的受辱与血腥复仇。科尔豪斯因受到消防站工作人员的侮辱嘲弄,一心要讨个说法,却发现无法通过正常途径,最后果断决定以个人非常手段伸张正义。他近乎顽固的执着给自己和未婚妻萨拉带来了接二连三的灾难(萨拉在复仇中意外亡故),却无法让人质疑他的正当性。他的固执既令人费解,却又让人不禁心生敬仰。所谓的社会正义不能伸张,个人应当何为?是选择怯懦,还是奋起?科尔豪斯在得到了期待中的结果后锒铛入狱,他从“我方”主动走向“敌方”的瘦弱身影,成全了一个为自由为尊严而活的大写的人。科尔豪斯复仇故事的惨烈程度,恐仅《哈姆莱特》和《呼啸山庄》可以与之匹敌。然而,科尔豪斯被捕之后,白人和黑人间的冲突和宿怨也便结束了吗?似乎从来没有,哪怕是在百年后的今天。

  多克托罗将真实人物的行迹虚构进他的故事中,在细节真实上复制出那个时代的可能面貌,在给读者以新奇感受的同时,又令人为之扼腕。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极复杂的时代里,我们也生活在自己以为真实的世界里,很少有人真正能够察觉一个时代的全貌,即便被誉为德高望重的哲学家。殊不知,喧哗与骚动也正是乏力和衰弱的表现,繁华背后隐藏着危机,艳丽里面紧裹着血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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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格泰姆时代》读后感(七):历史与虚构的融合:读多克特罗的《拉格泰姆》感悟

  “将这一曲慢慢地弹奏,拉格泰姆的节奏是不能太快的……”

  ——斯科特.乔普森

  E.L.多克特罗在小说扉页上如是说。

  于我而言,多克特罗是做到了这点,小说的故事进展得很慢,似乎没有撩动读者心弦的高潮迭起。一个个画面就在眼前平淡的掠过,有点黑白无声电影的味道,有情节,渲染力却又不足,有笑点,却又夹杂着嘲讽,有泪点,却又不够触动人心。我一向都是偏爱爱情或者更直白的情爱小说,谈情说爱,互虐天荒地老的那种,所以拉格泰姆这类小说实在是断断续续咬着牙磕着薯片读完的,凭什么这部小说七十年代出版后深受好评,特别受批评家的追捧呢?

  这倒让我想起了布莱希特的戏剧,所谓的“离间效果”,即故意使用很多“陌生化”的手法给读者或者观众制造距离感,不被带入剧中的角色的感情世界,方能更加理性的思考,剥去那种司空见惯的表现,认清内在的本质。“Push away and then pull back”。简而言之,就是人骨子里都是贱贱的,只有把你推得越远,你才越会想尽办法、绞尽脑汁、死皮赖脸的倒贴。

  照这样说,多克特罗这离间法倒是用的不错,虽然拉格泰姆是个悲剧(大部分主角最后都领了盒饭),但从头到尾我是没有想为某个主角的悲惨遭遇而痛哭流涕。当然,我先故事梗概一下,说说他们到底有多惨!这部小说有三个平行的家庭,本来并无任何交集,却阴差阳错的有了交集。首先是中产阶级的白人家庭,父亲、母亲、母亲弟弟和我(小男孩儿,故事的全知叙述者)。父亲开了个厂子,专门制造美国国旗,在一战前夕,爱国热情高涨,国旗当然好卖。但是除了做做买卖,父亲还有个爱好探险,去北极圈待了一年回来,枯瘦、满脸胡茬、保姆用个吸尘器“呼呼”地响都以为是北极的狂风,更糟糕的是对自己老婆没了欲望,所以家庭开始隔阂,后来在海难中死了。母亲倒是个温文尔雅的女人,某天在自己的花园里却发现了一个黑宝宝,出于同情,母亲收养了这个宝宝,找到孩儿他妈萨拉之后,也一并收养了。这就和另一个黑人家庭扯上了关系,卡尔豪斯是一位黑人音乐家开着一辆超级拉风的Model T福特车,热烈的追求萨拉并准备和她结婚了。然而,某天尔豪斯经过消防站的时候,被一群白人消防员欺负车毁了。这位好面子的黑人音乐家开始诉诸各种途径寻求公平的裁决,萨拉为了给卡尔豪斯请愿,在总统拉票时大会时被误认为刺客打了然后死了。卡尔豪斯这可气坏了,开始反抗,带了几个人炸了消防站,并且占领了摩根图书馆,最后当然也是投降了在枪零弹雨中光荣的死去。母亲的弟弟看不惯中产阶级生活,反而在卡尔豪斯身上看到了某种精神,也参与了卡尔豪斯的反抗,专门帮他做炸弹,在卡尔豪斯死后,他参与了墨西哥起义,后来也客死他乡。与此同时,还有一个犹太家庭,Tateh和他的女儿,Tateh是个社会主义者靠剪纸为生,却穷困潦倒,后来投靠资本主义,做电影发家致富,并且娶了白人家庭的母亲。Tateh到时剧中唯一一个成功抱得美人归的角色了。

  富人无法融入社会然后死了,穷人投靠资本主义富了,黑人无论怎样都得死。多克特罗揭示的社会问题起码有三个维度,阶级,种族和女性主义。阶级层面来说的话,Tateh原先是坚定的社会主义者,参加了1912劳伦斯的纺织罢工,可是吃不饱睡不暖,生活困苦不堪。在到达费城卖出了自己的第一本漫画册后,Tateh决定要改变自己的人生,当然通过努力工作,他实现了自己的“美国梦”。但与此同时,资本主义也战胜了社会主义,投靠资本主义似乎是条明路。与之相对照的是中产阶级的母亲弟弟,由于厌恶资本主义,愤世嫉俗,加入了农民起义,最后呢?却落得个客死他乡的下场,当然也没有人记住他的名字,就这样在异国寂寞的死去被淡忘。从种族主义层面看,卡尔豪斯也可算是个有为有志的大好青年,可就是因为他是黑皮肤,最终还是摆脱不了死亡的宿命。文章中还提到Emma Goldman,宣扬女权主义,最后的下场不用想都知道很挫气。

  但凡有革命倾向的人物,在多克特罗笔下都要死,除非你去投靠资本主义,乖乖地做个良民。这一点让我很是费解。因为这部新历史主义的小说特点是历史和虚构的交互,文本的历史性和历史的文本性。这部看似虚构的小说中穿插了很多历史中真实存在的人物:德莱赛,魔术师胡迪尼,弗洛伊德和荣格,费迪南公爵,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汽车大亨福特,摩根等等大咖,还有很多真实的事件:1912纺织罢工,墨西哥农民起义等。多克特罗特别能的给这些历史人物编特别扯淡的故事,譬如说:摩根去埃及参观法老的墓穴,在金字塔里和法老住了一晚上,出来就不行了;费迪南公爵和他夫人看胡迪尼开飞机;德莱赛的嘉莉妹妹卖不出去着急得在家里看椅子的风水……既然多克特罗有能力去拿真实的人编造这些故事,似乎显得他有能力在小说中塑造任何他想要的情节走向,他就是上帝了,为什么他不给剧中这些有反抗精神的主角们带上不死的光环呢?起码让有点革命精神的人看了能有所慰藉。

  当然这样的理解够幼稚够肤浅,课上讨论时导师大人也评价说我这样的想法是乖孩子的思维,“好人不能死,坏人都死光”。鲁迅说“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是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或许说多克特罗是想创造一出悲情戏,混淆历史和虚构,重构了一个反映历史的文本,或者说叙述了一段看似虚构的历史。“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真真假假也是难以辨别,带着读小说的心态,却遇到令人肃然起敬的历史人物历历在目,难免点距离感了……

  所以说,我不能说这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但是它是独特的。

  《拉格泰姆时代》读后感(八):历史与虚构的融合:读多克特罗的《拉格泰姆》感悟

  “将这一曲慢慢地弹奏,拉格泰姆的节奏是不能太快的……”

  ——斯科特.乔普森

  E.L.多克特罗在小说扉页上如是说。

  于我而言,多克特罗是做到了这点,小说的故事进展得很慢,似乎没有撩动读者心弦的高潮迭起。一个个画面就在眼前平淡的掠过,有点黑白无声电影的味道,有情节,渲染力却又不足,有笑点,却又夹杂着嘲讽,有泪点,却又不够触动人心。我一向都是偏爱爱情或者更直白的情爱小说,谈情说爱,互虐天荒地老的那种,所以拉格泰姆这类小说实在是断断续续咬着牙磕着薯片读完的,凭什么这部小说七十年代出版后深受好评,特别受批评家的追捧呢?

  这倒让我想起了布莱希特的戏剧,所谓的“离间效果”,即故意使用很多“陌生化”的手法给读者或者观众制造距离感,不被带入剧中的角色的感情世界,方能更加理性的思考,剥去那种司空见惯的表现,认清内在的本质。“Push away and then pull back”。简而言之,就是人骨子里都是贱贱的,只有把你推得越远,你才越会想尽办法、绞尽脑汁、死皮赖脸的倒贴。

  照这样说,多克特罗这离间法倒是用的不错,虽然拉格泰姆是个悲剧(大部分主角最后都领了盒饭),但从头到尾我是没有想为某个主角的悲惨遭遇而痛哭流涕。当然,我先故事梗概一下,说说他们到底有多惨!这部小说有三个平行的家庭,本来并无任何交集,却阴差阳错的有了交集。首先是中产阶级的白人家庭,父亲、母亲、母亲弟弟和我(小男孩儿,故事的全知叙述者)。父亲开了个厂子,专门制造美国国旗,在一战前夕,爱国热情高涨,国旗当然好卖。但是除了做做买卖,父亲还有个爱好探险,去北极圈待了一年回来,枯瘦、满脸胡茬、保姆用个吸尘器“呼呼”地响都以为是北极的狂风,更糟糕的是对自己老婆没了欲望,所以家庭开始隔阂,后来在海难中死了。母亲倒是个温文尔雅的女人,某天在自己的花园里却发现了一个黑宝宝,出于同情,母亲收养了这个宝宝,找到孩儿他妈萨拉之后,也一并收养了。这就和另一个黑人家庭扯上了关系,卡尔豪斯是一位黑人音乐家开着一辆超级拉风的Model T福特车,热烈的追求萨拉并准备和她结婚了。然而,某天尔豪斯经过消防站的时候,被一群白人消防员欺负车毁了。这位好面子的黑人音乐家开始诉诸各种途径寻求公平的裁决,萨拉为了给卡尔豪斯请愿,在总统拉票时大会时被误认为刺客打了然后死了。卡尔豪斯这可气坏了,开始反抗,带了几个人炸了消防站,并且占领了摩根图书馆,最后当然也是投降了在枪零弹雨中光荣的死去。母亲的弟弟看不惯中产阶级生活,反而在卡尔豪斯身上看到了某种精神,也参与了卡尔豪斯的反抗,专门帮他做炸弹,在卡尔豪斯死后,他参与了墨西哥起义,后来也客死他乡。与此同时,还有一个犹太家庭,Tateh和他的女儿,Tateh是个社会主义者靠剪纸为生,却穷困潦倒,后来投靠资本主义,做电影发家致富,并且娶了白人家庭的母亲。Tateh到时剧中唯一一个成功抱得美人归的角色了。

  富人无法融入社会然后死了,穷人投靠资本主义富了,黑人无论怎样都得死。多克特罗揭示的社会问题起码有三个维度,阶级,种族和女性主义。阶级层面来说的话,Tateh原先是坚定的社会主义者,参加了1912劳伦斯的纺织罢工,可是吃不饱睡不暖,生活困苦不堪。在到达费城卖出了自己的第一本漫画册后,Tateh决定要改变自己的人生,当然通过努力工作,他实现了自己的“美国梦”。但与此同时,资本主义也战胜了社会主义,投靠资本主义似乎是条明路。与之相对照的是中产阶级的母亲弟弟,由于厌恶资本主义,愤世嫉俗,加入了农民起义,最后呢?却落得个客死他乡的下场,当然也没有人记住他的名字,就这样在异国寂寞的死去被淡忘。从种族主义层面看,卡尔豪斯也可算是个有为有志的大好青年,可就是因为他是黑皮肤,最终还是摆脱不了死亡的宿命。文章中还提到Emma Goldman,宣扬女权主义,最后的下场不用想都知道很挫气。

  但凡有革命倾向的人物,在多克特罗笔下都要死,除非你去投靠资本主义,乖乖地做个良民。这一点让我很是费解。因为这部新历史主义的小说特点是历史和虚构的交互,文本的历史性和历史的文本性。这部看似虚构的小说中穿插了很多历史中真实存在的人物:德莱赛,魔术师胡迪尼,弗洛伊德和荣格,费迪南公爵,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汽车大亨福特,摩根等等大咖,还有很多真实的事件:1912纺织罢工,墨西哥农民起义等。多克特罗特别能的给这些历史人物编特别扯淡的故事,譬如说:摩根去埃及参观法老的墓穴,在金字塔里和法老住了一晚上,出来就不行了;费迪南公爵和他夫人看胡迪尼开飞机;德莱赛的嘉莉妹妹卖不出去着急得在家里看椅子的风水……既然多克特罗有能力去拿真实的人编造这些故事,似乎显得他有能力在小说中塑造任何他想要的情节走向,他就是上帝了,为什么他不给剧中这些有反抗精神的主角们带上不死的光环呢?起码让有点革命精神的人看了能有所慰藉。

  当然这样的理解够幼稚够肤浅,课上讨论时导师大人也评价说我这样的想法是乖孩子的思维,“好人不能死,坏人都死光”。鲁迅说“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是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或许说多克特罗是想创造一出悲情戏,混淆历史和虚构,重构了一个反映历史的文本,或者说叙述了一段看似虚构的历史。“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真真假假也是难以辨别,带着读小说的心态,却遇到令人肃然起敬的历史人物历历在目,难免点距离感了……

  所以说,我不能说这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但是它是独特的。

  《拉格泰姆时代》读后感(九):精明的历史“盗墓者”

  精明的历史“盗墓者”

  ——读多克托罗《拉格泰姆时代》

  ■ 东渔

  美国文学就是一个繁花似锦的大杂烩,这里面夹杂着马克·吐温的世事鞭策,科马克·麦卡锡的残酷争斗,福克纳的家族秘史,再到厄普代克中产梦陨,海明威的硬汉情结,菲茨杰拉德的美国梦,以及卡佛婉转的个人小事。以上提到的这些也只是小菜一碟,而多克托罗的出现同样带着鲜明的美国印记,以其对历史的精准洞察力,对现实主义的敏锐抚触,注定将在美国文学史上划下不可磨灭的一笔。

  如此精致的《拉格泰姆时代》应该耗费了多克托罗不少的心血。其中最让人眼前一亮的就是奇特的结构,非单线模式,多线穿插、迂回的叙述,衬托于宏大背景之中,电影蒙太奇手法搭配自如,异常出彩。文笔曲径通幽,亦不失诗意,处处流露出深邃的吸引力。多克托罗从最初的寓言写作到现在的虚实结合之高明,足见其深厚的积累,而他作为纽约犹太移民家庭的一份子,定有感同身受的体会,遂赋予小说里角色以个人特色的情感,将“真实”付诸笔端。

  精致的细节也是小说微妙之处,真实感很强,冷峻逼真如科马克·麦卡锡的手法,让读者深入其间感同身受。多克托罗擅长的是多声部的合奏曲,又不同于麦卡锡的单线延伸。他叙述的跳脱自如要高于其他作家,同时又散发着诗意的光辉,这在多克托罗的短篇小说中更有体现,他的短篇比长篇更能发挥诗意延伸的优势,从他的短篇集《诗人的生活》里深有感触。他常常依赖景物描写来表达氛围,景物描写更多服务于大局,起到恰到好处的映衬作用,多次写景衬托人物的心境,看似手法古朴,却又在精准的修辞里拔高整体。对此多克托罗并没有肆无忌惮的挥霍气势(相反的例子就是在这方面毫无节制的国内作家莫言),我们可以看到他节制自如的描绘,即便在某些突然爆发的情节下,也似音乐演奏的副歌高潮一般衔接自如。

  《拉格泰姆时代》书写空间感和时代感是唇齿相依的,不是单一的几个主角所承受的空间,整个美国社会都在其中。人物的怪异表现对症了整个时代的浮躁和嘈杂。第三章开头就描绘了美国移民大背景,有争斗有歧视,甚至尸体横街,不管他们是怎么来到这里,如何艰难无助,关键是“人们归附到美国国旗下。他们唱歌,说笑。”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各色人等聚集在新罗谢尔市,以三个家庭交叉的演绎进行下去——探险出走的父亲,父亲母亲形同虚设的感情,魔法师的倔强不屈,敏感的弟弟和小男孩,犹太移民和他的女儿相依为命,黑人科尔豪斯与萨拉的情感波折等等,时而穿插真实人物的故事,比如弗洛伊德、摩根等著名人物。他们的故事带着鲜明的个人印记,总体都服务于美国这个大主题,并不突兀,才使得这种叙事手段神奇又微妙。为什么说这个结构设计微妙呢?因为叙述大人物烘托美国宏大背景的同时,也有刻画美国个人梦幻的影迹。如果抛开他们的敏感身份,套用其他虚构人物的身上,一样属于成功的塑造,一样是历史的典型。多克托罗没有过多用外部视角来阐释,而是发动精密的内部勘探,直接把那个时代的代表性人物弗洛伊德,摩根、福特等文化和商界大亨们,从行动和心灵两方面阐述,用真实和虚构交叉演绎的方式呈现时代的面貌。结尾部分竟然书写了斐迪南大公遇刺身亡的细节,直接引燃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真实历史人物和虚构结合做到了细节闪光,栩栩如生。这种手法首先见于多克托罗的第三部小说《但以理书》,由此开始,他就把真实历史和虚构相结合的门道大力开辟起来。在这里插一些趣话。我无意中从形式上发觉,多克托罗善用的历史和虚构相互调和手法,与金庸的武侠系列竟有些形似,都有大背景争斗,侠客风范的角儿。金庸小说里带入古代历史人物来讲述故事,塑造侠客风范、民族气节,而多克托罗也是把美国历史人物放到虚构之中,有更多历史意义,又着眼于现实。拿通俗小说和严肃文学作对比,两者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然而手法上似有交集,可能是灵感的巧合。但金庸的娱乐演绎成分居多,并没有达到批判社会以至于警世的高度,这是最大的区别吧。多克托罗接受《巴黎评论》采访时说过,“我说《拉格泰姆时代》里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我这句话是认真的。我尽可能地写得真实。比如说,我认为我对J.P.摩根的看法比他授权的传记更接近于此人的灵魂……事实上,如果想要一份坦白的话,摩根是不存在的。摩根、爱玛·戈尔德曼、亨利·福特、伊芙琳·内斯比特,所有这些人都是虚构的。在这本书里的历史人物是妈妈、爸爸、塔特、小男孩、小女孩。”这样就容易理解他在虚实之间所要平衡掌控的意义,其实这一切都是微妙的设计,历史深藏在那里,需要有人全力去挖掘,就像我们今天的一切都会有明天的历史来诠释那般。多克托罗就是那个手艺高超的历史“盗墓者”。

  其中弗洛伊德初来美国那一段,竟使我想到中国社会飞速发展的背景,城市在盲目扩张,浑身却透着土里土气,鱼龙混杂,人心叵测,当我们站在高楼下面,掩饰不住自己的惊慌。在混杂的大美国面前,弗洛伊德一样掩饰不住鄙夷和心慌,马上乘邮轮返回德国。这一段侧面点明美国大环境,就是弗洛伊德一行人所看到的“一泻千尺的大瀑布”,升起层层白雾,一根绳锁上行走着疯子,用阳伞保持身体平衡。多克托罗告诉我们,疯子正走向一个未知的命运。

  反思整个美国社会,像父亲那样敢于冒险,却又陷入重重阻隔,最后荣耀也似乎只能为一人强势索得,比如队长皮尔里,代表着美国的顶点,却又是不可一是,拒人于千里之外。伊芙琳这个人物是一种虚幻的梦,代表上流社会的萎靡和偶尔对众生的怜悯,弟弟对她盲目追逐,最后迷失。胡迪尼的倔强被一再放大,那种不甘于平庸的追逐和其他人的追逐都是并行不悖的,表面的强硬掩饰不了内心深深的失落感。爸爸和他的女儿是最底层的移民,胆怯畏缩,渴望被承认又不得不逃避。男孩和他的舅舅(弟弟)有着相似气质,沉闷内向,敏锐地捕捉眼界所见,又撩拨着内心世界,以他们作为叙述人能更好的系统切入。父亲与母亲的隔阂延伸出社会内部温情的匮乏无助,他们只会越来越疏离无趣。沉默的女人萨拉和黑人音乐家属于美国遭排斥的那一部分,历经艰难的融入过程,他们的婴儿似乎昭示着新生关系,还是留下了美好的引子,不管黑人白人的养护都会让孩子健康成长的,这是希望所在。什么是美国梦?轰轰烈烈的罢工革命不知道要把社会带向何方,最底层的“爸爸”也在犹疑,不想混沌地加入进去。弟弟的命运令人匪夷所思,跟随信奉自由主义的埃玛·戈德曼的指引,加入了黑人暴动,后来流离失所又参加墨西哥起义军,可见其受后者思想的影响之深。拉格泰姆音乐就是梦幻之曲,当黑人音乐师弹奏起来,所有的人都被吸引过来,并且打动了铁石心肠的萨拉。毕竟梦是虚幻的,人物命运就在一场又一场的梦里变得支离破碎。

  故事的高潮从黑人音乐家科尔豪斯因为一辆车子与消防队产生冲突开始爆发,直至争斗不断升级,一发不可收拾。这当然不是个人的处境,而是集体的对抗,当然不能用“一辆车子引发的血案”来调侃,事件的根源即是美国的种族歧视。小说的后半部主要讲述了暴力对抗,仿佛在前面已完成对人物精准的刻画,后面不再需要多言,而专心于故事的进展结局,这多少算是一点瑕疵,故事性太强的弊端就显露出来了。被消防队调戏的科尔豪斯奋起反击,炸毁了据地,残害了消防员,当冲突的高潮节奏陷入平缓,叙述便稍显拖沓。最后的结尾把各个人物的结局一一透漏,无疑又是弊端,其实留下空白更会让人回味。这部小说很适合拍成好莱坞式电影,让时代人物和精致结构影像式重现。若想象拉格泰姆电影的结尾,应是这样(到221页第一段结束即可),“就是在这一瞬间胡迪尼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形象。那是一个小男孩,他正望着一辆汽车亮晶晶的黄铜前灯中他自己的影像。”正是呼应了“电影”的开头,小说的开头第一章,“小男孩早已跟到大街上,站在汽车前面,瞪着亮晶晶的黄铜前灯里自己那变了样的巨大影像。”这种前后呼应立时让语言的张力突现。以上分析,只是结合个人口味的臆测,也许前后呼应只适合电影演绎,而不是小说。

  一样的美国,在每个美国作家笔下却有不一样的素描。多克托罗对美国社会的全景式素描,通过人物起伏不定的时代命运,更深刻去透视社会细节,暗藏鞭笞和激励。黑人萨拉和科尔豪斯为了尊严付出了一切,包括生命,婴儿的命运到了尾音才展开,她终于接受了洗礼,由白人继续抚养;小女孩和男孩成为很好的朋友,她的爸爸跟“母亲”结合了,一切都在预示着美国大融合,新的希望产生了。一切都在表明,这就是美国,美国只能是美国。

  《拉格泰姆时代》犹如一曲黑人音乐家弹奏的斯科特·乔普林的名曲《枫叶》或《华尔街拉格泰姆》,强劲有力,回旋悦耳,不!这不是黑人的弹奏,这是多克托罗自己的演奏,音符起伏跳跃,犹如美利坚上空的风云。而辽阔天空下面,他正襟危坐,贴近你的耳朵,弹起了新曲拉格泰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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