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学子“三下乡”:深入了解村容村貌,共建美丽宜居乡村
为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深入了解当地村容村貌治理进程与成就,真切领会当地村民对村容村貌治理成果的感受和看法。7月5日,岭南师范学院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鸿志”社会实践队前往南三镇巴东村开展实地调研工作,针对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垃圾处理等人居环境治理的重要方面对村干部和村民进行采访。
1995年,在“人居环境与建筑创作理论青年学者学术研讨会”上“人居环境”被首次提出。之后,吴良镛院士创立“人居环境科学”,将人居环境定义为“人类聚居生活的地方, 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主要场所, 是人类在大自然中赖以生存的基础”,并认为人居环境包括城镇人居环境和乡村人居环境。而李伯华、刘沛林(2010)认为乡村人居环境内涵可以分解为人文环境、地域空间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三个部分,三个部分有逻辑关联综合形成乡村人居环境的内容:自然生态环境是农户生产生活的物质基础,地域空间环境是农户生产生活的空间载体,人文环境是农户生产生活的社会基础。关于农村人居环境的定义,学术界众说纷纭,尚未形成统一的概念。
改革开放以来的四十年,中国进行了迅速城镇化过程,城乡基础设施、卫生、教育、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差距迅速扩大。资源利用不当、生产活动和生活方式改变 ,致使村镇建设用地空废、农村水土环境污损等“乡村病”日益凸显 ,农村人居环境的短板问题日益严峻 ,制约乡村转型与可持续发展。此外,农户的人居环境治理与保护观念落后于生产生活需求,农村区域的环境保护与人居环境整治落后于城市区。由此可见人居环境治理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