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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上的中国》的读后感10篇

2022-04-04 03:01:40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斑马线上的中国》的读后感10篇

  《斑马线上的中国》是一本由邓子滨著作,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00元,页数:26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斑马线上的中国》读后感(一):斑马线的启示

  张伟/文

  邓子滨先生撰写的《斑马线上的中国》,为其十年法律评论文章的合集。从中读者不但能看出作者一以贯之的法治思维,也可以明显感知到文笔的渐趋老辣。

  事实上,“法治十年观察”作为本书的副标题显得无比贴切。作为社会事件的评论可以让后人对权利的中国之路做出综述,也让他们看清法治这种宏大的语词背后尽是些鸡毛蒜皮的日常事务。遗憾的是,几乎每一代人的绝大多数时间都生活在这些琐事之中。作者对生活于这样一个时代并不抱怨,他甚至试图以专业化的言说方式参与其中。这说明他并不是自由主义狂飙运动的鼓噪者,而毋宁是沾染了法律人深入骨髓的保守主义特质。不过,读者仍可以总结出本书逻辑上的一致点:守法正义、同情弱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尽管表现出了强烈的自由主义式法治观,并将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化行使纳入政治视野。但不无遗憾的是,作者有意将作为政治概念“人民”和作为法律概念的公民混同。——本书的激进气质由此也被隐瞒的无迹可寻,从而成功变身为中规中矩的常识。“正是一个一个的人汇聚起来,才构成我们政治话语中的‘人民’,而人民应当是中国共产党革命以及执政的起点和归宿。”人民唯有在制宪的时刻方能出场,在常规政治中仍然时时可见人民的身影,这纵使不是民粹政治爆发的前兆,也会是篡取人民主权的偶像崇拜——人民沦落为政治修辞意义上的主权者,无法享有常规政治中的法律权利。事实上,尽管作者对现状多有批评,但他绝不是挑战者,而更大程度上是一个现代政制必备的建构者。

  作者信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在分析城管的数篇文章中,他将城市与农村、好人与坏人都纳入到讨论的范围。“城里人的利益肯定是人民利益的一部分,但不是人民利益的全部,所以不能以此僭称‘人民利益’。人民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在一个人以具体的行为踏入违法的领域之前,并且在经司法机关裁判之前,谁有资格宣布人民中的某一员是‘坏人’呢?法律只有连‘坏人’的权利都不侵犯,才能够更好地保护好人。”事实上,共和政制最大的忧患不在于权力的肆意胡为,而在于公民道德的腐坏。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制——这是人民主权理论的逻辑终点。

  托马斯·潘恩式“常识”的黄金时代早已不再,而今摆在读者面前的首要问题也不是实现某种政治理念,或者是为某种理念做申辩。我们生活的时代极其排斥这种政治担当,每个人都面临着十分具体的琐事,这些琐事既可以看成是生活的必需,也可以视而不见;既可以将之归结为天赋人权的“高级法”,也可以弃之如敝履。总之,无论经济学家、政治学家、法律学家告诉我们什么,换来的要么是置若罔闻,要么是一片嘘声。某些专家已经沦落为经常肆无忌惮冒犯人们常识感的背书者,他们遗弃的岂止是技艺和德性。太多的政治理论试图在中国实验,以致于人们应接不暇,不知道该相信谁。鉴于声誉已经败坏,专家式的再启蒙还没有开始就已在人们的常识感面前无耻地谢幕。但本书并未抱有启蒙的雄心,恰恰相反,作者试图将专业知识和正义的理念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运送给读者。但如果从本书关注事件的复杂性上就推断出作者秉持法律万能论,凡事都想法“治”——这种极端的立法论并不符合作者的旨趣。实际上,他一再强调立法要划定公与私的边界,在私领域“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

  (本文作者系四川国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斑马线上的中国》读后感(二):好问题及好观点

  1、大街上布满摄像头是否征得了公民的同意?何处有摄像头是否应告知公民?谁来监督躲在摄像头后面的执法部门?执法部门是否会选择性执法?

  2、法律只禁止恶,不鼓励善。

  3、讯问时律师在场是否有制度上的可行性?

  4、是否有证据证明不禁枪的国家枪击案件的比例比禁枪国家枪击案件的比例低?

  5、只要有效,就是好的吗?

  6、如果消灭律师,则公诉100%胜利,检察机关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7、法院是否能突破法律行善?

  8、判令败诉方赔礼道歉是否有违意志自由?

  9、司法资源有限是否可以成为选择性执法的理由?法律的平等性的位阶何在?

  10、基本权利是否可以由民主来排除?

  11、法律规定不明确的,要作出有利于被告的解释。因为执法者不能同时是立法者。

  12、皇帝不给官员足够薪水,既可以从民众那里获得虚幻的廉政形象,也可以确保官吏们的忠诚,因为谁不听话就抓谁一个贪官,而且一抓一个准。

  13、作者妻子写的后记。

  14、如果死刑有震慑功能,为什么不公开行刑?

  15、游街是未审先判。

  《斑马线上的中国》读后感(三):法治十年随想

  案头正放着两本书,一本是贺卫方先生于1998年出版的《司法的理念与制度》,里面收录了著名的《复转军人进法院》等“司法琐话”十九则;另一本即是本文所要评介的,邓子滨先生的新著《斑马线上的中国》。将两本书放在一起讨论的原因,倒不是两书有任何论题上的共性,而是在使命上的一种传承。

  前者认为,在思考中国司法制度的建构路向与过程方面,对高妙价值的弘扬固然十分重要,但是就法律家而言,同等甚至更加重要的是,怎样将理念化作具体的和可操作的制度。后者则结合近十年发生在中国社会的引发较高关注度的案例或事件,如“孙志刚案”、“许霆案”、“周克华案”、“马英九特别费案”、“死刑存废之争”等,以此为切入点,从法治的视角,往返于事实与理念之间,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庖丁解牛,辩法析理,试图将其主张的法治理念推及于法律人之外更加广泛的民众之中。是为法治启蒙之作。

  《斑马线上的中国》副标题为“法治十年观察”。很遗憾,作者仅是针对这十来年间层出不穷的社会现象进行了法律的解读,而缺乏对这十年进行阶段性的总结,规律性的探讨。这一阶段,正是新世纪的序曲,不可谓不重要,但这十年法治的经验与教训尚未得到应有的探讨,此基础上全局性的司法改革也迟迟未能迈开实质性的脚步。因此,全书通读下来,一桩桩案例可以勾起当初的印象,能记得只言片语,但总体上仍是一种走马观花的观感,比较碎片化,整体性不足。

  但这并不代表笔者不认同此书的价值。评判一本书的价值,当然要看它的面向,不能一概苛以法律人法律学术标准的要求。此书收录的文章主要发表在 《南方都市报》、《新京报》、《南方周末》等发行量较大、较具影响力的报纸上,不难想见,在一个事件引发起舆论的漩涡的当时,于风口浪尖上旗帜鲜明地阐明自己的立场、法治的理念,为常常是一边倒的声音至少提供一种对立面,另一种理性的、思考的观点,对于民众的认知和舆论的走向无疑是很有价值的。

  如果我们再仔细看看这种观点的具体内容,则不论是法律人还是非法律人,都能从中获益。比如,(一)测谎仪所潜藏的危险比它已经获取的功利要大得多;测谎与精神麻醉分析等技术都是从意识被削弱、被操控的人那里攫取事实,这些事实是被询问人在正常情况下不愿坦白的; 这种对精神世界的窥探,如果不是法庭在民主而公正的程序保障下所为,就只能意味着恐怖。(二)法院的忠诚应该首先献给法律,一是要对法院有合理的期待,不能赋予法院太多与法律无关的使命,社会效果虽不得不考虑,但首先要考虑维护法治; 二是法院不能随意突破法律,让人们觉得善举比法律更重要,从而动摇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忠诚。(三)监视越多,自由越少;民主越多,秘密越少。和谐社会,不能靠监控实现,而只能靠民主。民主虽然不能杜绝秘密,但民主痛恨不正当的秘密。(四)不要怕律师帮了“坏人”,检察机关不仅应当容忍而且应当培养强大的律师对手; 没有律师作为对手,公诉行为就是多余的,100%公诉成功率意味着这个程序可以省略,侦查和公诉可以一并完成;同一逻辑再推进一步,法院也将是多余的。律师通过对定罪证据的抗辩,促使了对真相的挖掘,使无罪的人最终洗脱罪名,使有罪的人因有了充分的辩护而容易诚心服法。你看看,过于自负的人们如能心平气和地读读这些文字,道理并不复杂,极端的立场或可得到纠偏,偏执的人格也可得到中和,舆论或许就不再那么惊涛骇浪。

  通过对诸事件的梳理,作者对中国法治作了十年观察,那么,他观察到中国的法治进步了没有?进步在哪里?不足又在哪里?作者没有明确表态,转而呼吁以斑马线为具体而生动的全民法治的课堂,在此学会建设无须权力的秩序,也由此提升人的尊严和自治。环顾当前的司法环境,眼拙如我者实不具备透视十年法治历程成败得失的如炬目光,心明者未必眼亮,但我相信,能感到它在前进的人,也一定能感受它步履的艰难和沉重。

  恐怕,也只能放宽历史的眼界,拿出十二分的耐心,薪火相传,且战且进。君不见,三十年前为那些历史人物辩护而饱受指责的老律师们,尽管迟来的,总算得到了社会和民众较高程度的认可和相对客观的评价; 三十年后的今天,同样为风云人物辩护的新一代律师,人们总算不再因其站在“被告人”的立场说话而口诛笔伐之,对“被告人”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也有了越来越理性化、人性化的认识和理解。此乃法治意识和法律思维生长之处,也是法治进步之处。

  古语常言:三十年河东,三十前河西。也许一个人会有这样的命运起伏,一个家族难免这样的家道沉浮,但是,一个国家万不可如此折腾,唯愿中国在通往法治的道路上一骑绝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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