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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在你坟前跳舞唱歌》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7-10 05:11: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我要在你坟前跳舞唱歌》读后感精选10篇

  《我要在你坟前跳舞唱歌》是一本由阿丁著作,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272,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我要在你坟前跳舞唱歌》读后感(一):放下屠刀,他依然是个好厨子

  读阿丁的小说,每每想起陈丹青讲的一个故事:美国情画家艾瑞克·费谢,曾瞧着罗丹晚年的女体速写感叹——他怎能保持如此旺盛性欲?我想,这句感叹用在阿丁身上也同样适用,他的笔下永远充盈着丰沛的肉体、至死不休的蓬勃欲望。记得某天他乐呵呵地跟我说:“昨天,我写东西感觉身体里面住着一个小孩。”这个童真未泯的中年男人,读他的三本小说——《无尾狗》、《寻欢者不知所终》以及最近这本《我要在你坟前跳舞唱歌》,常感觉荷尔蒙笔端流泻透出纸背,漫天飘洒。

  小说发生虚构城市“赤峰”,战争、轰炸、大佛、朝天门码头、“文革”批斗……分明可以看到重庆的影子作为医学院学生阿丁曾在此进修过几年。只是他将其挪到了海边,有着浪漫蓝色天空海岸。叙事方法上,阿丁如川剧变脸般轮番上场,扮演三代人里的五个角色——富商儿子癌症晚期的父亲农民祖父富家千金祖母、蓝眼睛神父……从上世纪四十年代一直延续到当下,时间跨度长达八十年,难怪有读者感叹他“如果是个演员绝对能拿奥斯卡了”。对婚姻生活一如既往悲观——三代人各自纠缠生死爱欲,第一代是不识大字的农民和富家千金的组合;第二代则是复转军人配纺织工人,被唠叨了一辈子的憋屈老头,癌症晚期在儿子的安排安静离去;到了第三代,主角刘尨干脆放弃了婚姻,赚够钱后不断更换女伴,丁克,意图追求不受束缚的“真正的活法”。

  在这本书中,阿丁不再仅仅呈现生活的断裂和“偶然性”。身怀书写家史的隐秘愿望,他下笔显得更为深沉厚重—甚至可以说有种“宿命感”,这是令我惊异的变化。悲观之余,他对人更多了一层同情与悲悯:比如小说中的祖父母,虽然被命运强行捏到一起,一辈子都不能达成理解;但双方却仍然能穿破身份道德知识后天的重重阻隔,各自保留部分内心同时,达成另一部分生命的“和解”。如今的日常夫妻,都未必能到他们这种程度吧。如李志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这是每一个人必然面对的现实与最终归宿,我们逃无可逃。这篇小说中呈现的婚姻关系,让我想起刚过世的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爱情》。很多人看到的是爱情的不朽,我从中感受到的更多是生而为人无奈。包括小说中有着蓝色眼睛的神父,作为时代文化背景之外,我觉得他更多是“祖母”这一角色的内心镜像—通过这一个“他者”,方能映照出“我者”的种种不适冲突,同时也保留一个“蓝色的迷梦”,让人生不至于绝望无以为继

  《无尾狗》时期的阿丁是紧张的,这部作品犹如一个结构精巧的球面体,经反复打磨后光闪的表面又装上根根尖刺,读起来有手挥巨斧劈肉的酣畅感,不小心却会被飞溅的骨屑所伤;《寻欢者不知所终》则更为冷峻,他轻挥手术刀剖开庸常生活的表皮,分离出里面的血管神经肌肉脂肪,剥出完整的累累白骨;到了这本《我要在你坟前跳舞唱歌》,他犹如从业二十年的老屠夫,一念之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做起厨子生意,刀法依然精准犀利,却不再锋芒毕露、血腥四溅,充满沉静温柔之感。这种精准,从一个句子可以看出来:“我宁愿你趴在一匹蓬勃的肉身上精尽人亡。”故事里的父亲身患绝症正在享受最后欢乐平静的路上—儿子给他找了一个“临终女伴”。“该用什么词语形容一个年轻女性的身体?”为此他反复斟酌了一天才定下来这个“匹”字。读到这个句子,我猛然想起阿丁推敲这个用词时的神情。那时候我们还是同事,一晃两年过去了。

  《我要在你坟前跳舞唱歌》读后感(二):你我皆凡人 卑鄙厌恶充满小九九

  作为一个读书时间还没月经来得久的人来说,能把一个作家的每本书都买来,并一一读完,已是奇迹。阿丁是我很喜欢的作家,他的笔触总是漫不经心,却戳人于最深处。书中人物皆是你我,过着与他人无异样的生活,埋头琐事,厌倦他人,心中却保有期许渴望救赎。整日怀揣着这些念头,遇到一个人,便先测试他的雷达是否与自己匹配,再确定与他的进度条。习惯了闲来无事将生活在心中怨念一千遍,却不敢明示他人,怕他人不接受,更怕他人不理解,甚至只是觉得他人不会明了。可是,难道今天的你我,不是昨天的你我亲手铸成。我们的模样,我们的气息都来自我们自己,此刻我们对他人的厌恶,何尝不是他人对我们的不耐烦,既然这样,为何不承认,你我都有软肋对方手中,我们彼此挟持,以求对方不会越界半步,扰乱秩序

  《我要在你坟前跳舞唱歌》读后感(三):阿丁新家族小说的残酷叙事:一个丑史和一群坦荡灵魂(转载)——作者:郑超

  转载▼

  作者:郑超

  原文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44fc12630101j39s.html

  在残酷的想象中展开残酷叙事,人性在残酷中苏醒着,身体和欲望不是靠语言呈现混乱,而是靠秘密揭开后让丑陋显现在剧场。阿丁新长篇《我要在你坟前跳舞唱歌》应该是《无尾狗》的兄弟篇,一篇有文学血统的家族小说。虽然少了《无尾狗》青筋暴起、粗犷阳刚叙事,但内敛许多。这是一篇不同传统家族小说的新家族小说。阿丁一如既往揭露、撕碎家族里隐藏的阴暗历史。如同狂热爱好犯罪一样激情投入犯罪活动,通过残酷叙事,揭露的目的与揭露的过程交织,陶醉于作案所带来的坦荡表达中。阿丁的残酷叙事魅力在于,几乎每一个人物都隐藏着一段丑陋的历史,但是,每个人物都让人恨不起来,他们的秘史是丑陋的,但不是卑鄙龌龊的,坦坦荡荡。能迅速解除读者的戒备,在阿丁塑造的钢蓝色雄性情调享受阅读快感

  家族小说

  这篇小说最大的秘密就是如花似玉的知识女性奶奶冯英为什么要嫁给爷爷乞丐刘七?小说虽然没有让人憋过气的长句子和暧昧兄妹之情,无论结构还是叙事,还有那个幽灵伯格雷,阿丁小说多少有福克纳的文学基因。当我读完《我要在你坟前跳舞唱歌》,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篇与众不同的家族小说,应该是21世纪之后家族小说的新地标。

  人有寻根的本能,文学有归宗的意识。我不得不把这篇小说当作家族小说,家族小说依然属于类型小说。在世界的文学历丛林里,有两株常青树,统领着几个世纪的文学走向:一个是叛逆小说,20世纪众多叛逆小说成为了文学经典,例如《麦田里的守望者》。费德勒说过,每一个美国男性经典作家,都是长不大的孩子全世界的作家包括中国当代作家,固恋青春期的叛逆,一次又一次回归叛逆,重复再现那青春岁月演绎撕碎的冲动

  另外一个就是家族小说,有人说过,当代家族小说在一定意义代表着当代小说创作最高水准。我们古有家族小说《红楼梦》,五四之后经典家族小说多了起来,巴金的《家》、《春》、《秋》,老舍的《四世同堂》等等;十七年时期的梁斌的《红旗渠》,改革开放莫言的《红高粱家族》、陈忠实的《白鹿原》、张炜的《古船》等等;国外的更多了,巴尔扎克《人间喜剧》,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等等。我在一份罗列国内家族小说的清单里看到,从《金瓶梅》一直到当代作家作品,有50多篇经典家族小说。由于家族小说是类型小说,有其固有的维度,《金瓶梅》是不是家族小说有异议。从这个意义上说,家族小说虽然没有撑起文学的半边天,最少也撑起了三分之一的天。

  家族既是作家情感的发源地,又是作家进行想象式摧毁、反叛的牢笼,每一个作家几乎都有叙述家族冲突故事的欲望。家族小说通过家族几代人的跌宕命运和时代扣合,尤其20世纪政治、历史、文化云谲波诡、变幻莫测。家族小说读起来是时代的一幅长卷,让读者眷念,因此,家族小说成为了文学重镇的常青树。我们就能理解陈忠实在《白鹿原》的扉页上引用巴尔扎克一段话:小说是一个民族的秘史。

  家族小说有其固有的特征,如一般叙述至少两代人的命运,《家》写了高家三代人,《红旗渠》写了朱家三代人,《白鹿原》写了白家和鹿家三代人;小说的跨度很长,一般半个世纪,甚至一个世纪;还有,家族小说都和时代的历史、政治、文化变革融合在一起,思考着中国出路宏大主题

  在中国家族小说中,始终家国同构的使命感,所以,家族小说尤其是当代家族小说一直沦陷在宏大主题沼泽之下。《京华烟云》最后一句话是:一直到他们渐渐和别人的影子混溶在一处……走向伟大的内地人的人群里;《财主儿女们》上部结尾句:中国,不幸的中国啊,让我们前进……《家》有强烈封建之气,高觉慧是革命符号勇敢的参加省城的学生运动,是高家最具反叛精神的人物。后世评论说,觉慧的出现,敲响了封建家族走向崩溃的丧钟;《红旗渠》的开场白是:平地一声雷,震动了锁井镇一带四十八村,狠心的恶霸冯兰池,他要砸掉这古钟了。一股阶级斗争风气;《古船》叙述胶东芦青河畔洼狸镇三个家族的兴衰史,由一个家族、镇的苦难折射一个民族特殊历史时期的悲剧;《红高粱家族》依然无法摆脱抗日英雄这个圭臬;《白鹿原》也直接展示辛亥革命、国共合作、大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等重大历史事件

  中国当代家族小说政治正确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有改观,出现的作品有莫言的《红高粱家族》、张炜的《古船》、陈忠实的《白鹿原》、苏童的《妻妾成群》等等。莫言说,这些作品是对占据主流话语地位红色经典一种反拨。大家意识到,红色经典固然不是一无可取,但的确存在很多问题。我们心中的历史,我们所了解的历史,或者说历史的民间状态是与红色经典中描写的历史差别非常大的。我们不是站在红色经典的基础上粉饰历史,而是力图恢复历史的真实。通过这段话,可以看出,《红高粱家族》极度厌恶封建禁欲,宣扬野合,反叛立场昭然若揭

  新家族小说

  80年代之后,家族小说进入模式生产阶段田园牧歌式农耕文明+原始生态化的革命英雄+意识形态化道德批判+重大历史事件,不但结构雷同,甚至情节故事也出现趋同化。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废话了,主要分析的是阿丁的小说。在当代家族小说中,《红旗渠》、《红高粱家族》、《白鹿原》代表三个不同时代的高峰。但到21世纪之后,家族小说进入了霜重鼓寒声不起的时期,可圈可点的具有地标意义的家族小说寥寥无几

  这里面既有文学生态方面原因,21世纪,作家其实进入了不自由写作时代;也有作家成长环境的原因,70后和80后作家在理想主义的传统教育下长大,89之后读大学然后工作遭遇残酷的现实,注定这一代作家要面临分裂和困惑。他们面临更多的职业选择,当然也面临众多流浪途径,可以说这代作家在焦虑成人。没有大灾难洗礼,没有政治风波的亲身体会,对阶级斗争缺乏切肤之痛,对历史事件没有深入剖析的冲动。他们更关注个体的命运和人性里的荒诞色彩

  我说阿丁的《我要在你坟前跳舞唱歌》是新家族小说,因为这篇小说写的是刘家三代人曲折离奇的故事,阿丁在想象中残酷揭开一个家族丑陋的生态史。没有马孔多、高密乡这样的地标,也没有田园牧歌式的农耕文明和愚昧矛盾冲突。同时没有最具家族小说特征的重大历史事件,比如抗日战争和文革,模糊叙事,一点带过。所以,阿丁的家族小说里没有英雄,也没有厚重、苍凉的历史感。5个“没有”恰恰说明这不是这篇小说的缺点,而是特点,阿丁打破了传统家族小说家国同构的模式,脱离对英雄的寻找意识,一点不可惜绕开民族、政治的文学沼泽。避开了宏大叙事,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以单点单线式呈现家族人物的秘史。

  这篇小说,无论结构还是叙事,个人感觉比《无尾狗》要成熟,小说设置了很多悬念,比如吃糖为什么呕吐,为什么爷爷的家离奶奶家有800里、伯格雷是谁、地洞等等,然后采用侦探小说的手法,一点点揭开了谜底。叙事上,通过奶奶和父亲儿童时期双重独白还原了家族的历史;结构上,通过不同时期的故事,把一个家族残酷的丑陋隐私铆合在一起。《我要在你坟前跳舞唱歌》证明阿丁成熟驾驭长篇的写作能力,比《无尾狗》有内在张力

  残酷叙事

  刘尨为父亲租了一个情人伊丽莎白,要价30万,刘尨给了40万,女孩激动眼泪夺眶而出。刘尨的女友容容非常愤怒,“容不容易那是我的事,你心疼就免了,那他妈是我的钱。”我起身时把她顶到一边,说。“想给谁就给谁,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她开始埋头哭。今天有两个女人因我而哭。不对,是他妈为钱而哭。

  这是阿丁毫不含蓄的残酷叙事。残酷叙事源自阿尔托的残酷戏剧的理论,阿尔托认为,倚重于有序的话语来应对心理冲突的语言戏剧离戏剧的本质相去甚远,真正的戏剧,正如真正的诗一样,诞生于自律的无秩序之中。彻底自由的戏剧不再是一种单纯的艺术,它需要以一种代表宇宙固有残酷性的宗教典仪的方式来组合各种因素。认为宇宙本身是残酷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充满暴力,人性中隐藏着残酷的因素,残酷是一种全方位的存在,它无处不在、无法避免。残酷是对宇宙必然性法则的揭示和顺从,是对恶的直面和暴露。因此,残酷戏剧表现的是本体精神上的痛苦。

  一个家族、民族和国家由无数个秘密事件组成,一代又一代重复,流传着这个秘密。人们分享的是关于秘密的好奇,消费的是关于秘密的态度。人们对先人都抱有虔诚的敬畏感,忌讳对先人秘密的谈论,带有一种神秘的神话色彩。阿丁在小说开头这么解构爷爷:然而那个老人千真万确在这世上活过,并通过某个突然在他脑袋里闪现的念头设定了后世子孙的人生。……所以啊,那些把自己当成神的人真可笑,而那些把人当成神来膜拜的人真可悲。家族里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阿丁避开了道德泥潭,以钢蓝色雄性笔调,揭开了半个世纪的家族秘史,几乎每一个身上都隐藏着一段丑陋的秘史,所谓家族、民族和国家的秘史都不是光彩的。

  刘尨花天酒地,赚钱泡妞,为父亲找小三;懦弱的父亲刘忍冬枯朽之际,享受儿子送来的小三,安度“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晚年;母亲李春苗,肥胖,脾气暴躁,有虐待倾向;爷爷刘七在自家的地洞里和卖水果的女人偷情;圣洁的奶奶冯英不但自身被强暴,还和传教士产生不伦之恋,婚后主动勾引校长;三爷爷刘三抚养了弟弟刘七,然而他和五爷爷一起策划兄弟共妻的丑闻。家族秘史被阿丁残酷揭开,无一干净之躯。包括家族之外的配角,为了钱出卖肉体,伺候绝症老人的大学生;码头具有泼辣性格卖水果的梅姨,和已婚的刘七偷情……家族隐蔽的秘史揭开了,在阿丁残酷叙事中呈现出丑陋原形。

  一个家族的丑史是什么颜色?钢蓝色。钢蓝色这个形容词在《我要在你坟前跳舞唱歌》中反复出现。钢蓝色和阿丁硬朗的阳刚叙事融为一体,既饱有淬火的激情四射,又有不擅遮蔽的钢硬之气,最重要的是,钢蓝之光照射小说中人物的灵魂,虽然他们是丑陋的,但他们灵魂都坦坦荡荡。无论是刘尨还是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如同《巴黎圣母院》的弃儿加西莫多,虽然是丑陋的,但灵魂是干净的,并非卑鄙龌龊。所谓阿丁的残酷叙事,是指直面人性中本真,彻底揭开最隐私的叙事。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民族、每个国家都有很多神秘的秘密,如果说出来,都是丑陋的。这种本真是残酷的,无时不刻无处不在。如果直面这个丑陋,反而不是卑鄙的。阿丁说过一句话,大意是,脏话是人话,假话才不是。这句话可以诠释这篇家族小说内在的气质。

  挑战伦理底线

  “我都不知道我爸有多久没和我妈做爱了,我妈那海象般的体态,和她呼出的气息,即使街上最贫穷最猥琐最衰老最压抑的老家伙也难以对她产生性趣。”……“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问你了吧。容容,帮帮我。眼下这是我最迫切的愿望,我希望在我爸死之前,让他过过随心所欲的日子……像个***、逍遥自在的老流氓那样享受一下人生至乐,再去死。”……“下三滥就下三滥吧,让我爸死前爽一把就行。”一览无余的残酷叙事,刘尨求他的女友帮他,替他爸找个性伙伴。这和莫言“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矛盾情感不同,阿丁的家族小说直接走到极端,儿子给老子拉皮条,这种极端另类的孝道挑战中国家庭伦理的底线。

  阿丁没有采取遮遮掩掩的晦涩叙事,而是斯斯艾艾点出主题,儿子与父亲对话,告诉了这件事情,中间出现了15个省略号,当然,老子打了儿子一耳光。后来父亲同意了,父子二人瞒天过海,让患绝症的父亲包养着一个小三,直至死亡。母亲健在,也没有离婚,他们二人虽有磕绊,但尚有感情,阿丁小说中极端的叙事,制造了文学史上一个忤逆隐私事件,意欲何为?

  阿丁直面人性的欲望系统,违反了家庭伦理,甚至挑战了底线,但这种硬朗的直白叙事并没有违反人性的魔圈。人类最隐私的地方大都是丑陋的,想象的真实、文学的真实和事实的本真并不是合拍的。我不太清楚70岁老年男人的性心理,但一个男人在生理正常情况下,这种非法需求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尽管这种需求违反了道德违反了家庭伦理。而且这种坦荡的直面人性丑陋,和后面爷爷、奶奶地洞偷情的残酷叙事遥相呼应。

  地洞偷情

  小说中有两个充满隐喻的中国式洞穴,掩盖着爱情、偷情和半个世纪的家族秘史。

  为了防备日本飞机投炸弹,失业在家的刘七,开始挖一个防空洞,保护妻儿。小说如此叙述这个温暖的洞穴:回家时,看到刘七在挖洞。他光着膀子,周身是汗,……如果忽略掉那条跛腿,他算是个壮美的男人。……他正在做的,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做的事……看着他挥汗如雨,看着他赤裸的背,眼睛潮了。我能做什么呢?端茶、倒水,帮他擦拭身上、脸上的汗,为他做一顿可口的,在他动筷子前把酒给他温上。

  这个洞穴是温暖家庭衍生出来的一个温床,然而,这个洞穴成了偷情和出轨的温床。由于奶奶冯英一直没有爱过刘七,到学校工作后,主动勾引了何校长,道德失范的焦虑使冯英很纠结。在与刘七同床异梦的煎熬中失眠,于是,她在自家的地洞里情感开始出轨:睡眠也支离破碎了,我去那个洞的次数越来越频密。在洞里,我用稻草把自己埋上,那是个温暖而隐秘的坟墓,我闻着稻草辛辣的气息,在鼻腔里把它们转化成他身上的味道……

  小说逐步揭开了残酷真相:刘七先行了一步,利用这个地洞和码头卖水果的梅姨偷情,被冯英抓个现形。冯英在何校长的办公室发现了一个隐秘的地洞,何校长其实是一个长期潜伏的特务,冯英并不知情,两人利用办公室的地洞长期开始偷情。

  柏拉图《理想国》最著名的段落就是洞穴隐喻。人类囚禁在自己的身体之中,并且与其他的囚徒朝夕相伴,任何人都无法辨别相互之间的真实身份,甚至也无法辨别自己的身份。阿丁的小说亦是如此,爷爷和奶奶都是情感的囚徒,他们互相无法辨认对方的本真。小说中的两个地洞却是打通偷情的通道,爷爷和奶奶互相背叛,无法认清彼此的内心,冯英最初爱的是传教士伯格雷,后来爱的是何校长,并不爱刘七。知识女性冯英和刘七是两个世界的人,阿丁在揭露这段秘史时,也给这段偷情赋予了后果:奶奶冯英不但怀上了何校长的孩子,而且后来在文革中被当破鞋被羞辱;刘七在冯英死后没几天,就和梅姨搬到一起住了,作为下层贫民的刘七,其实和梅姨是有真情实感的。

  家族小说的出走

  几乎每一篇中国家族小说里,都有一个出走的男人,这是家族小说绕不开的一个公式。《家》出走的觉慧,《红旗渠》中出走的朱老忠和运涛,《白鹿原》中出走的兆鹏、兆海、白灵、黑娃。而这些出走的男人大都是寻找革命的家族叛逆者,这种出走模式在西方家族小说没有出现过,是中国家族小说的土特产。

  阿丁的《我要在你坟前跳舞唱歌》同样有男人出走模式,但这种出走没有革命的倾向,而是带有神秘的使命:由于刘七偷孔六爷的尿壶,刘三反而和孔六爷结下了不同阶级之间的友谊,孔六爷说,只要你家老七往南八百里必能寻得女人回来。刘七就抱着这个荒唐的目的出发了,一路坎坷,钱被骗光,身无分文,为了完成传宗接代的使命,刘七拒绝服兵役,残酷地用棍子把自己膝盖打坏,成为了真正的瘸子,落下终身残疾。在乞讨途中的残破关帝庙里,刘七目睹了冯英被轮奸,刘七救下了被强暴的刘英。而冯英家这个这个地方恰好为八百里,刘七死活不肯离开,要挟要公布这件事,冯英答应了,嫁给了刘七。阿丁在小说结尾才叙述了这篇家族小说的核心,一个残酷的秘密。

  刘七出走和革命无关,和宏大叙事无关,而是为了一个残酷的秘密:现在,我的新人生谜底揭晓了。我将跟着那个叫刘七的人走,做他的女人。

  幽灵叙事

  很多家族小说都带有聊斋式传奇,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更是如此。《白鹿原》中白鹿精不断出现,制造了匪夷所思的神话色彩。《古船》中充满先兆的地震。而且家族小说总会出现神奇的算命先生,比如《白鹿原》中的朱先生,《古船》中隋不召,阿丁的《我要在你坟前跳舞唱歌》的孔六爷,这些人都是半人半神的人物。孔六爷让刘七出走八百里,本来就是一起魔幻事件。

  《我要在你坟前跳舞唱歌》最突兀最具有魔幻色彩的就是传教士伯格雷幽灵现身,小说在中间,伯格雷以死者的面目开始独白,一下子使这篇小说的前半部和后半部魔幻起来了。死者解释了自己拯救被炸弹击中的刘忍冬:男孩被气浪冲起来,在空中,我托了那个小小的身体一把,使他落在母亲怀里。男孩不会再死了。我已把死神的忌恨招至我身,短时间内不会再找上他,再来时,已经是若干年后的事了。

  死者对生者强制性介入,这种幽灵叙事一直游荡在世界文学之中,说明马尔克斯一直在全世界的文学中依然发挥强大的影响力。阴阳两界的叙事打破了现实主义和非现实主义的界限,使想象汪洋恣意,作家进行自由书写。如果表达和展示是文学的第一功能,那么,想象力就是文学的第一生产力。幽灵叙事对文学的贡献,就是打开想象的门阀,任意自由书写。似真似假,虚虚实实,读者读完后想到什么就是什么。

  荆棘鸟式爱情

  阿丁最让我意外的,不是小说的结构,也不是小说的语言,而是这个硬朗的男性作家笔下居然缠绕着一个悱恻的女性隐蔽往事,阿丁居然写了一个荆棘鸟式的悲壮爱情。这也是这篇小说残酷叙事展现丰满的一个叙事。

  你爱上一个人,却不可能和他或她生活在一起,却和一个不爱的人相伴终身,抚育子女,这大约是人类最常见的纠结。如果你想挣脱这种纠结,必然会带来道德的围剿和妻离子散的悲剧。阿丁用双重隐喻表达这种无奈:“却又想起了你,伯格雷。你教过我那个词,自由,可那个词是有国籍的,你们的自由和我们的自由不同。你们是用自由的挣扎获取自由,我们是借助不自由的捆绑最终抵达自由。”

  叙述爱情、表达情感,一直是中国男性作家的软肋,我发现中国男性作家最擅长写床戏、写妓女,但叙述爱情糟糕透顶。这个评价也适合以前的阿丁。《我要在你坟前跳舞唱歌》让我吃惊,阿丁以女性独白的形式叙述了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外国传教士的恋情,虽然还是女追男的男性作家情爱叙述老套模式,但一个女人的内心的激情跃然纸上,读起来让人怦然心动,我不知道阿丁的这种细腻和把握是怎么修炼出来的。冯英大约是阿丁所有小说中塑造最成功的一个女性。

  冯英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上了传教士伯格雷,15岁的时候,勇敢的向伯格雷表白:我从来就没把你当做父亲,是成人喜欢成人的那种。冯英的情感被伯格雷拒绝了,导致她痛不欲生,离家出走,在关帝庙被轮奸。“那时我还很小,我坐在你的膝头,一只手扯住你的大胡子,另一只手去抓你胸前的十字架,我是那么竭尽全力地去抓、去扯,你不敢掰开我的手把十字架夺过来,所以你只好不断往下低头,直到你的鼻子贴在我汗津津的小脑门上。”冯英不断回忆幼儿时期和伯格雷的亲昵,这段恋情不仅仅是年龄相差悬殊,而且一个是中国人一个是外国人,同时,他还是传教士,命中注定这段不伦之恋是没有结果的。

  这是荆棘鸟式爱情。《荆棘鸟》是麦卡洛的小说名,讲述梅吉还是小女孩时期就和神父拉尔夫之间产生爱情的故事。在这本小说的扉页上作者是这么写的: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她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便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

  《我要在你坟前跳舞唱歌》读后感(四):百年家史:窥见苦难与时代的荒诞

  读阿丁最新力作《我要在你坟前唱歌跳舞》

  在如今这个时代,似乎很少有人如阿丁先生这样,追溯自己的家族历史,以自己为起点,沿着时代的洪流逆行而上,去追寻祖辈们的精神世界。

  虽然文本是虚构的小说,但这本书透晰出的是真实得令人深信不疑的家族手札。整本书的构架,以展现,回望,梳理祖孙三代人在不同时代的遭遇与精神困顿。三代人,身处截然不同的时代,演绎出三种别样的人生历程。从果寻因,最终寻到的是令人难以接受的“恶”,而正是这种“恶”,才有了父辈,才有了当下的刘尨。正如阿丁在作品里嘲讽“刘尨”这个人物名一样,我猜想,这正是阿丁对荒诞现实无奈的叹息。

  小说以多视角的第一人称推进,首先展现的是精神空虚,挥霍物质的孙辈刘尨种种荒唐生活:投机倒把发大财,纸醉金迷完弄女人,与一个老女人纠缠不清的关系,最荒诞不羁的是为自己父亲买春而金屋藏娇;其次以大量笔墨勾勒出一个生活在当下,了无生趣,窝囊又苦闷,已经风烛残年的父辈刘忍冬,并以他在临死前的回忆为蓝本,向我们娓娓道来他的童年记忆,他眼中看到的时代剪影,他身不由己的人生,他没有爱情的婚姻,以及他忍辱负重的婚姻生活;最后是家族的起点,连名字都没有,生活在荒漠大地上苦苦寻求传宗接代机会的刘七。在阿丁的叙述中,刘七愚昧又迷信地远走家乡,不畏艰险寻找一个女人,结果偶遇一个被人轮奸的富家女子,以求死的心态,用少女的贞操名节要挟少女的家人,得偿所愿娶了少女,硬生生地建立起这样一个家庭,于是才有了一个家族的未来。

  这是一本很好读的书,故事情节曲折离奇,语言简洁明快,时而流畅婉转,时而厚重抑郁,时而又幽默风趣,再加上以不同人物视角的第一人称叙述角度,造成极大的落差感,宛如冰火两重天的终极体验。尤其是这本书承载的时代剪影,以当下时代为坐标,依次推进,细细梳理,仿若是一面时光倒映机,让时间倒流,让一个家族轮回过去,再次历经时代的洗礼,最终让画面定格在刘尨的奶奶尚且稚嫩的脸上,以她忧愁而失望的哀叹完结全篇。

  每个家族,都有一个秘密,而这个秘密正是这个家族得以延续下来的原因所在。至于这个秘密是善是恶,无足轻重,只要能延续香火,繁衍后代,足矣。我猜想,阿丁先生写这个作品,亦是对家族秘密的扑捉和拷问。

  当然,这个作品更多的还是展现了苦难,展现了苦难下人的自私和猥琐。譬如刘七在远赴他乡寻妻过程中,睡一个傻姑娘时的豪迈,以及眼睁睁看着富家少女遭人轮奸时无动于衷;譬如刘尨奶奶与外国人伯雷格的情感纠葛,几乎奠定了她不幸人生的基调;譬如刘七与梅姨的纠葛,不过是为了儿子刘忍冬的将来;譬如刘尨奶奶在儿子受伤后与何校长的纠葛,不过是对刘七的报复和生理需求欲望的填补。

  从字里行间,我们能窥见一个家族留存在记忆里的苦难,太多太多,数不胜数。这个作品提供了一个小人物生存的样本,从晚清民国人民求生存,冀盼传宗接代开始,展现了抗日战争时期普通民众的生活之难,还有建国初期生活的贫乏,文革时代扭曲的人性,等等等等。时代的荒诞远远大于我们的想象,当我们看到作品里那一幕幕时,亲历者默然无语,旁观者啧啧叹息。

  话说回来,究竟有多少人能真正理解这个作品里厚重的人文反思呢?阿丁先生有这个勇气来追溯,残忍地开膛破肚血淋淋展示,想直视,或者说敢直视这些的人,有多少?

  (完)

  《我要在你坟前跳舞唱歌》读后感(五):一人分饰五角的独角戏

  很久不写什么了,所以时间过的面目模糊。转眼间我已浑浑噩噩工作了四年。这四年里发生了很多,而不写东西的这一年里,仿佛不曾存在过。一方面为我变得不那么敏感庆幸,另一方面突然有些许恐惧。房有了车有了,下一步会不会坠入无尽的中产阶级的空虚。这本书来的很巧,它赶在我生日的前一天到。今天是我28周岁的生日,也许是27周岁,谁搞的清楚呢,反正我已渐渐不再年轻,也不会再深究会收到几条祝福短信,好吧我还是在意的,虚假的繁荣,我特么居然还会在意。

  这书赶在我出差前到,路上我就自顾自的读起来。读完时第二天天刚微微亮。说实话这不像阿丁写的书,从《无尾狗》、《寻欢者不知所踪》里你找不到此书类同的东西。前两本阴暗、暴力到最极限,一根刺直捅心窝扎的你生疼,疼痛让你记住阿丁,记住他书里亦真亦幻却又无奈嘲讽的小人物。他已经做到最极限了,如果这本书也延续之前的风格,我相信痛感会减弱,没办法,人就是这么贱,疼一疼忍一忍都能习惯。可他聪明,也许是调皮,他内心里也似住着一个小孩,这次玩了个一人分饰五角的游戏,这下可是演够了演爽了。

  我之前说《海鳗与石斑鱼》女主角塑造的有些失败,就是对比这本书角色的成功来讲的,别怪我要求太高,实在是你能做到太好。

  这本书不阴暗,就像阿丁说他自己不阴暗,或者我并不能够很好的了解他,了解他不按常理出牌的思维与行为方式。他在这本书里是儿子、父亲、奶奶、神父、爷爷的兄弟,他以第一人称交叉着自述各自视角下故事的进展,偶有交叉,多不重叠,在五个视角、五个维度下讲完了这一个庞大的家族故事,之前看过日本电影《告白》,或者芥川龙之介《竹林中》,拍成电影叫《罗生门》,就非常喜欢这种不同视角讲述故事的写法。故事不会一层不变,它在你眼中、我眼中、他眼中也许是三个完全不同的事件,这就是罗生门的起因,但这本书跟罗生门无关,他只是切换着机位和拍摄角度,使得这故事更盛大、饱满、多维与立体。我也曾想写一本二维的小说,以我和他的视角分别讲述,无奈时过境迁,再以他人来揣测往日情思,未免过于矫情。

  说实话这书不压抑,但我读完心头仍蒙上一团迷雾,像母亲恋人的眼睛。虽然是小说,里面一些观点不可能与作者本人向左,他借由其中人物传达的,我想是他自己对世界的看法。

  对婚姻制度的厌恶。父亲在他的婚姻里经历一千次吵架后得了肺癌,死前才获得了片刻自由与安宁;儿子早已决定不重蹈父母婚姻悲剧的覆辙,换女朋友比换衣服不慢,他唯一算喜欢的是一个对自己没有任何占有之心的成熟女人;奶奶,也就是父亲的母亲,婚姻更是个无奈的选择,在经受重重磨难的旧社会,身为知识分子的她嫁给了一个跛足的乞丐。爱情?呵,书中唯一的爱情,奶奶献给了神父,可那算爱么?那是否也是信仰的一个变种。《无尾狗》里救麻风村逃出的病人的是外国医生,本书里唯一的爱情来自于一个外国的神父。不一定那些传教士就真的值得托付,可我想作者是无处寄托了,那仅有的希望不知该寄予何处。不是国军,不是共军,不是兄弟姐妹,不是与你同床共枕的人。外国友人担负着这唯一的希望确实有点沉重,可再破灭就只能求助于外星人了。奶奶和爷爷双双背弃了婚姻,没有一丝愧疚,简直是理直气壮,在这里作者不负责伦理道德,那是伪正义者抨击别人的工具。作者讲述的方法很特别,他对二者严格用“爹”和“母亲”的称谓,以暗示二者之间不可逾越的灵魂与肉体之间的隔阂,出轨的名义可能不是爱,但在这毫无爱情可言的婚姻里,那他人给予的渺小温暖也许可以暂时将你点燃,活下去的唯一动力。

  读的过程中,我一直在猜爷爷的腿是怎么断的,万万没想到原因是那般。第二接近爱情的是奶奶与何校长,后者叛逃台湾,奶奶几乎被“破鞋”的名义批斗了一辈子。第一个爱情给了神父,第二个爱情给了国军,呵呵,神父可以死,国军可以逃,留下来的人却要忍受水深火热,多么可笑。

  “我开始写老人了”阿丁说。最初读到的小说片段,是父亲年之将尽时那个春梦。那段文字让我相信写什么根本不重要,那导火索点着般蹭蹭燃烧的才华,让你兴奋到长大嘴巴难以置信。我现在还记得我初读那段文字时的兴奋模样,当时脑子里只有两个字:背诵,唯有背下来,我才能对得起这段精彩绝伦的描写。美到一帧帧定格成油画。

  作者又是调皮的,他像个玩泥巴的小孩,在泥浆里任意添加属于自己的佐料。他把最喜欢的漫画《快乐王子》的故事,由奶奶讲给年幼的父亲听;他让儿子与女友分手前去看了由他最喜欢的作家理查德耶茨的作品改编的电影《革命之路》,他厌倦婚姻,甚至厌倦男女关系,他对亲密存疑,对人群保持距离,他善于捕捉痛感,灵敏的好似安装了记录仪。他称自己为英,英便矗立,他道自己是刘尨(mang),就像个真的是个抓不住握不着的浪子了。甚至那把花白阴毛,也道出了老者酸朽滋味。阿丁如果是个演员,绝对能拿奥斯卡了。

  我越来越浮躁了,已经不会被同一件事物感动两次,因为之前已经读过书中一些片段,故事大致猜了个梗概,兴奋已经被分散了不少,这让我感到羞愧。但还是那句话,能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在我这就是顶好的东西。希望你不要停笔,这样下一个作品又不知会有什么新的惊喜了:)

  《我要在你坟前跳舞唱歌》读后感(六):写了一下

  放假在家可以一天不出门,不上网,不看电视,花一天时间看本书。当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发现自己又多读了一本书,但又是跟考试无关的书。当我妈去我房间看我在干什么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了这本书名《我要在你坟前跳舞唱歌》,大声地念出来了这个名字,并且疑惑地问我是什么意思。

  看完一本书后,无论它是与你将要相忘于江湖的过客还是受益匪浅的枕边书,其实就很直白地证明你与这本书的缘分。大二的时候看了很多有关庄子的书,以至于从图书馆出来,任凭看谁都不像是一个真正的人,而自己走在路上都好像躯体已经不属于自己,却有一只蝴蝶从躯体里面飞了出来。蘧蘧然蝴蝶也。

  听过几次阿丁的读书会,看过几本他的书,会觉得他表面上是个糙人,脸上冒出的痘勉强说他还有青春的气息吧,笔下文字暴力,冷静,有无穷远方,有无尽的千奇百怪的人。

  我只想说说对于本书与作为阿丁忠实读者的个人看法。

  书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欢刘七,描写刘七的笔墨也较多。不知道刘七和冯英之间有没有爱情,但是我却看不到刘七与梅姨之间的爱情。可能从刘七说他没有吃过鳝鱼这句话后,他就喜欢上冯英了,但是能让我看出他对冯英的感情表达地最强烈直接的是他挖了一个地洞在得到冯英的夸奖后,他憨憨地笑,嘿嘿笑,傻乎乎地笑。我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想到一个算的上简单粗暴的人竟然脸上会呈现如此丰富的表情,内心当时也肯定是达到了满意最大度。所谓相由心生。

  读到后面,刘七去南边找媳妇被骗的一个经历让我想到麦田里的守望者里面的霍尔顿被妓女骗的情景。只不过刘七被狠狠打了一顿后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根子还是给了钱。

  我很不喜欢冯英,可能是对于有这种性格的女人持一种不喜欢的态度。我读出来了冯英对于刘七与梅姨之间事情的气愤,但是她却对自己感情的不忠视为理所当然。太有才情,太过内心丰富,对于感情有自己的标准与眼光的女人真是麻烦。字里行间能看出她与刘七是有感情的,但是后来她说她与刘七不是婚姻,是狠狠的一刀伤疤,我真心觉得这个婚姻里面最大的不忠与背叛者是她。书里也没有过多的过渡让她突然说出来这番话,所以我理解不了冯英这个女人有何种感情观。尽管她教书育人,保护孩子童真,但是我认为一旦一个人身上有某一个污点的话,就很难洗白了。最后读完了,我也不喜欢她。

  关于刘忍冬,他的生长环境,父母对他教育,以致社会背景下,我觉得也应该会是资格简单粗暴的人。我很难想到他成年以致行将暮年的时候会是这样的性格。就像被开水烫了,没有了张力的刘忍东。总觉得前后的性格有点突兀,可能自己还不知道人在不同阶段性格会有如此大的不同吧。

  我不知道为什么刘七会打刘忍冬不让他吃日本人给的糖,但是刘七不是自己不也是被迫吃了一块,却没逼自己也吐出来。这一点是我最看不明白的地方。

  何校长最后也没有一个交代,尽管消失的原因也能看出来,但是这个人物对我的感觉就是:他是寂静的,仿佛没来过就消失了一样。

  这时候我似乎听到五柳先生在说,好读书,不求甚解。

  不过想比较,我喜欢后面得部分胜过前面的部分。

  读书本来就是一种精神上的消费,如果它能带来阅读上的快感,就没必要斟词酌句,只是为了让荒芜的内心多几片绿的生机。

  我喜欢的作家是能拿着菜刀写作的人,至少我获得了阅读上的财富。

  物价那么高,房价那么贵,还是要静下心来读心,读灵,读书。要不然对于许许多多的年轻人来说,真的是件很悲伤的事情。

  《我要在你坟前跳舞唱歌》读后感(七):生命和爱情

  从阿丁的前两本书开始就很喜欢这个作者。他的文字里有一种很糙很真实的力量,书的结局总是在意料之外却又是在情理之中,每一页都让人更想读下去。

  如果说这本书的开始还有一点戏谑,那么随着死亡而揭开的另一个故事就显得很沉重。书采取的是一种倒叙的方式,由孙子、父亲讲到爷爷和奶奶的故事。生命和爱情在里面应该是值得思考的东西。孙子因为父母失败的婚姻,并不准备结婚生子,他不相信自己的生命会在自己的子孙身上延续下去,也不觉得这有什么意义。而爷爷为了延续自家的香火,不惜在微弱的希望下行走八百里,途中被骗、自己打断腿、变成乞丐,都没有熄灭他继续找老婆的心。你能说这是一种愚昧么?他两个步入暮年的哥哥把希望全寄托在这个弟弟上,死后坟上是否由草就看看这个小弟弟了。在孙子、父亲和爷爷身上,我看不到爱情,但我看到了生命的传承。但在奶奶英子身上呢?说实话我并不太喜欢英子,如果妈妈春苗还带有底层生活的活力和粗糙,那么英子就是太领先于时代的精神追求者。她并不是不对,她有属于自己的勇敢,面对爱情的勇敢,面对不幸的勇敢。但是对除她以外的其他人来说,她并不是一个好的人。得到了她爱情的伯格雷因她而下跪,她的父母因她而遭受女儿远离家乡的命运,她的孩子可以感受到她并不爱自己的父亲,而她的情人并不知道她为自己生了一个女儿。她愿意活下去,否则不会嫁给刘七,否则不会原谅刘七的出轨。她的爱情没有给她的丈夫,给了别人,她是不忠的,她原谅了丈夫的出轨是因为生活,她原谅了自己的出轨是因为爱情。

  有时候我在想,读书读多了,也许是一种负担,太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就会变得为世俗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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