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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8-09 04:51:02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10篇

  《乡土中国》是一本由费孝通著作,中华书局出版的112图书,本书定价:19.00元,页数:2013-4,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乡土中国》读后感(一):悄然消失的《乡土中国》

  初读费孝通先生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从未在乡村里时间居住的我不免感到陌生,甚至笑出声来:现在的中国哪还是这样的!再读这本薄薄的小册子,感触颇深,的确,费孝通先生笔下的“乡土中国”正在悄然消失,但这样的社会现象在中国确确实实存在过,也在这片土地上留下很深的足迹

乡土中国

  对于这十四篇篇幅不长的论文,我有恍然大悟,有强烈认同同时也有疑问根据自身在阅读过程中的体悟和遇到的问题,我想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做一个浅析,希望能够帮助自己对《乡土中国》这本书再做梳理,同时希望在未来的某天,当我再读此书时,可以解开现在的疑惑

  一、“土”味中国

  费孝通先生开篇便指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用现在潮流说法,中国是充满“土”味的。这个“土”在许多人眼里是贬义词,是指这个社会较为落后,无法跟上整个世界发展。费孝通先生则不然,他认为土即泥土,是中国人民赖以生存的、必不可少一样物资,而与土地有直接联系乡村人,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

  的确,中国传统思维中种地谋生是天经地义的,我们居于土地之上,取食于土地之中,过去一代又一代的人都是植根于乡土的。这样重土的生产方式,孕育出了乡村人安土重迁的观念,导致人和空间关系是相对固定的。而依附于泥土的乡村人也将这方土地当作至宝传承下去,形成较为稳固姓氏家族

  然而,中国进入近现代,工商业繁荣人们为求发展,择地而居,加之过去几代人的繁殖导致的人口增加,从而产生的“蒲公英”式繁衍,基层人口不断流动,人们对土地的依赖性逐渐减弱。这么一来,中国的“土”味似乎减弱了不少,但是同样的,曾经乡土人所具有的踏实、传承、热情信任、归根等品质也在逐渐减少。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规矩熟悉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费孝通先生就信任问题作出了深刻总结。这让我想起在《追风筝的人》一书中,主人公在阿富汗这一条树枝便可当做信用卡赊账,但当他与父亲逃亡到美国后,即使是邻居买一瓶小小的罐头,赊账时也要留下身份证保障。其中的鲜明区别令人咂舌,但并不是说现代社会中的契约精神意味绝对不信任,也不是要批判这样的契约行为,只是相较过去,这样充满“土气”的特色的消失,不免有些可惜

  再说到归根,在大城市中,生存方式发生了变化货币与物资之间的交换,让人们逐渐忘却了土地,更加追求虚无缥缈财富电影《后来的我们》中的男主人公便是现代人典型,前往大城市发展,逐渐忘却家乡,甚至厌弃那片生他养他的土地,最后在另一个陌生的城市落了根。在社会的激速变迁中,乡土社会的风俗无力应付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乡”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满身“土”味似乎剥了个干净,但也不免成为了乡土故里的“叛徒”。

  二、农村的变化

  近些年回到老家,农村中的变化可以用翻天覆地来形容——连接每片田地水泥地笔直平坦自来水通向每户人家,路边的公共厕所干净整洁,不再有人随地大小便,水泥瓦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用砖头砌成的小洋房……而这些都得益于国家政策金钱上的支持

  但是,农村的教育问题仍有待改善,这也与费孝通先生所写的“文字下乡”问题有很大的联系。乡下人总被用土头土脑、傻里傻气词语来形容,更不乏有一些自诩高雅文人高呼这些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村人为“愚民”。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对“愚”字的分析十分客观透彻,“愚”是相对而言的,如果说不懂便是“愚”,懂则是“不愚”,那么就文化知识而言,乡土人也许是“愚”的,但若是比乡下实践知识,如种地技巧,捉蟋蟀蚂蚱的技巧,恐怕真正“愚”的该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城里人了。城里人也许会为自己辩护:我们生活又不需要种地技巧,更不需要捉蟋蟀蚂蚱,无须了解这些。那么同样的,靠泥土而生的乡土人们,生存并不需要文化知识,更不用说是文字了。

  这就是乡土社会中文字得不到普及原因

不论在空间和时间的格局上,这种乡土社会,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在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我同时也等于说,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关于文字下乡,费孝通先生给出了十分明确的结论——只有中国社会乡土性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下乡才会成功,农村才会在根本上发生变化。

  而现如今,中国正在努力做的,便是缩小城乡差距,我想,这也是在逐步改变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与此同时,我产生了一连串的疑问: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下乡,每个乡村与外界的联系加强,甚至连土地也可智能控制,那么在未来,农村的定义是否会存在或是被更改呢?如果农不复存在,那么中国是否可以被认为失去了乡土性?

  农村的变化在中国是有目共睹的,它现代化的速度是超乎想象的,可想而知,文字下乡提高国民文化素质只是时间问题。但我们不得不小心随着农村的变化,伴随泥土而生的乡土性特色也会逐渐消失,这其中是好是坏仍有待思考

  三、利己的“小农思想

  “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屋上霜”是多少中国人信条,这样的利己主义,似乎融在许多中国人的血液里,难以消除。而会形成这样的思想,与中国自古以来的社会形态不无关系,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的乡土性注定了中国社会群体范围小,多以乡村为单位,以己为中心,推至家,再至国,最后至天下,这样的次序观念是形成利己的“小农思想”的重要原因之一。

  照中国儒家思想来说,道德的范围可以根据所施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我认为,这也是一种利己思想。这种道德的高尚建立在自己的利益之上的。对此,我不加批判,墨家所认为的“爱无差等”并没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但我并不认为此等利己是理所当然的,在现代社会中,的确应该将大集体放在首位。

  《乡土中国》中所提到的差序格局,也是在说中国乡土社会中群己意识的分离,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都可以说是公的。照这样看,中国普遍存在的利己思想似乎也不全是坏处——因为这样的“小农思想”,中国人不善侵略,只在自己的小天地中做自己的事,只要不侵犯“小家”利益,“大家”利益也就变得无关紧要了,这是一种私,却也不会仅仅是贬义上的私。

  四、服从还是突破

孩子碰着的不是一个为他方便而设下的世界,而是一个为成人们方便所布置下的园地。他闯入进来,并没有带着创立新秩序力量,可是又没有个服从旧秩序的心愿。”

  这是整本书中给我带来最多感触的一句话

  我们生在一个一切都已布置好的世界,该想什么、该说什么、该做什么,似乎都已被安排妥当。这个社会的规章制度早已被确立,我们只需遵守,无权反抗,不论对错

一个孩子在一小时中所受到的干涉,一定会超过成年人一年中所受社会指摘的次数。在最专制君王手下老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他的父母手下过日子为难过。”

  这句话读起来未免有些凄凉,但也并非没有道理。的确,父母养育孩子,将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强加于孩子身上,初衷是好的,但一旦孩子有一丝一毫的反抗,大多父母选择的是压制,是教化,到头来,孩子只会成为父母的翻版,继续父母的人生

  我们不难发现从古至今的革新者,大多是不听话的“孩子”。费孝通先生笔下的长老统治常态,是大多数人无法逾越的无奈,“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的俗语总会在耳边响起,但是,作为时代的继承者,也许只有多吃几次亏,多摔倒几次,才能突破现状,成为这个时代新的领路者、开拓者。

  现代化的中国,城市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乡土中国”的“土”味已经渐渐退散,少了一分踏实和温和,多了一分飞跃与凛冽渐行渐远的“乡土中国”已经慢慢进化为“法制中国”,但是,曾经的乡土气息依旧留下深浅不一的历史足迹,那是数千年传承下来的文化印记,是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无价瑰宝

  以上,浅析《乡土中国》,勿忘乡土,勿忘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二):情满中国

  “人是所有物种中唯一能自杀的种类。”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能如此巧妙区分人与动物描述,不禁感叹语言美妙人类智慧

  一个情字点亮中国社会

  中国人讲情由来已久,在其背后是由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决定的,从历史中得知中国人民历来习惯聚居和精耕细作,也易于满足,也就出现了非一般的“私”,把“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法则贯穿每个人一生的社会交往中,对于自身以外的东西却看得可有可无,小农意识根深蒂固限制了社会的进步发展,割裂了事物间的普遍联系,从而陷入非良性循环中去。时下,虽然社会逐渐继替,熟人社会仍然非常奏效,特别在一些办公中,规章制度总是在熟人之下,原则在熟人之间如同空气,只有对于陌生人时,一些规章与原则才奏效。

  《乡土中国》读后感(三):乡土故里

  蓝天下,金田照碧林;山尖上,月如一家灯火;夜朦胧,梦绕山林里。

  见到故乡的景如回到纯真童年,抑或回到平静灵魂不得而知,不管走多远,总感觉有一种力量时不时地要牵引你回到最初的出发点——“这个世界上,只有土地与日月同在,土地是世界上唯一值得你为它奉献,值得为它奋斗牺牲的事物,因为它是唯一永存的东西。”

  “生于斯,长于斯”的乡土人是怎么也脱不掉身上的乡土气息的,正如怎么也无法抛弃自己的根。

  关于“土气”:整天面对土地,连人的脸也变黄了,人们说乡下人土气,却不知道土气是因为不流动才发生的。

  关于“国人感情藏而不露”:而国人在感情面前的矜持保留,与“家族”或“家庭”是事业单位的这种圜局分不开。

  关于“礼教”:“法治”是指人与人的关系依法而治,乡土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却是依“礼”而治,人们见面时互问年龄,以确定相互对待态度,这与“长幼礼教”的力量是分不开的。

  关于“血缘”与“地缘”及“地位”:血缘是稳定的力量,从原始社会开始,人类就依据血缘的亲疏来确定定居地的距离地域上的靠近是血缘亲疏的一种反映,比如你住的隔你舅舅家远,却住的隔你伯伯家近。我们还习惯在方向山分出尊卑:左尊于右,南尊于北,这是血缘的坐标。空间本身是混然的,但是我们去用了血缘的坐标把空间划分了方向和位置。我们通常用“地位”两字来描写一个人在社会中所占的据点时,这个原是“空间”的名词却有了社会价值意义。这也告诉我们“地”的关联派生于社会关系。你的籍贯来自你的父亲,反映出地缘是血缘的投影

  关于“人情”:我们的社会是一个讲“人情”的社会,而亲密社群的团结性就依据各分子间相互拖欠着人情,所以人们最怕的是“算账”,算清了账有也就算清了人情,这就有了“绝交”的意味。总之,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那么当今的趣缘是什么社会的基础呢?

  关于“面子”:关于“名”与“实”的分离问题,“面子”就是表面的无违,而“挟天子诸侯”就是位与权、名与实、言与行、话与事、理论现实相分离的结果

  关于“欲望”和“需要”:人的行为过程是这样的:欲望——紧张——动作——满足——愉快,乡土社会中人的欲望是合于人类的生存条件譬如说你为什么要找女朋友,绝不是因为要延续后代这样的原因,而因这个行为产生的结果却是合于人类的生存。站开来看,人类的历史犹如一条河,几千年来却一直没有断流,在乡土社会中欲望经了文化的陶冶可以作为行为的指导,结果却是合于人生存条件的(譬如驱鬼,实际上是为了驱除人心理上的恐惧。)

  如今的乡土故里早已失去了童年的热闹,如一位失去心上人少女,脸上再也没有了欣喜笑容村子里的老人逐渐老去,出去打工青年人不愿再回到故乡,等孩子在乡下的父母家里长大一点,也捎走了孩子。一间又一间的教室合并,没有老师愿意留下来,金黄的田野里再也见不到当年热火朝天稻谷场面孤独的收割机在蓝天下的金田里唱着咿咿呀呀的歌。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走远方,随着现代化社会的来临,乡土社会的的结构正在发生令人不易察觉的变化,乡村下一代支柱在哪里?远方的你还会回来吗?

  《乡土中国》读后感(四):书摘

  家族:乡土社会中的中国家族(注意,并非家庭),是一个以事业为目标的氏族, 主轴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夫妻关系是配轴,因此夫妻关系以实用为目的,为了达成事业中的生育部分。避免两性之间激动性的感情,代之以熟习所引起的亲密感觉,有利于维持固定的社会关系。夫妻之间共同生育,在乡土社会中各司其职,相互合作,不要求夫妻之间的相互了解,夫妻间的“感情”淡漠的可能性较大。这是古典的,或者说是亚普罗式的,对生活的态度是通过改变自己去适合外在的秩序(这是逆来顺受吧!)。相反,西方的两性恋爱是浮士德式的,他不把两性恋爱看成是进入生育关系的手段。恋爱是一种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恋爱的持续倚于推陈出新,不断地克服阻碍,也是不断地发现阻碍,重视的是这一个创造生活经验和意义的过程,而不是这过程的生育或者经济结果。

  男女有别:正因如此,有情有意的是同年龄和同性的集中,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在一起,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两性之间保持着很大的距离,有一道不可忽视的鸿沟 ,而同性之间的感情深厚。这就是中国为什么会出现男女有别,年幼时只跟同性交往,成年后反过来立即要求男女组建家庭的社会现象的根源!

  礼制秩序和无讼:乡土社会是礼治,维持李素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在身内的良心。如果一个人不知道“礼”,就是没有规矩,减脂是个道德问题,不是个好人。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在乡村里的调解,其实是一种教育过程。如果非要打官司,那必然是有人破坏了传统的规矩,会出现想包公断案的经典场景。

  无为政治:权力分为两种。一种是横暴权力,是胜利的统治者(政府)用来压迫另一阶级、榨取利益的工具;另一种是同意权力,是基于社会契约的精神,政府是规范权利和义务的服务者。中国过去的皇权统治横暴统治,但是由于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特点,在天高皇帝远的乡土农村,皇权的专职其实是松弛和微弱的。并且,让人民“安居乐业”,有利于维持皇权统治,这是无为而治的政治基础。呵呵,现在也是这个情况吧~所以小民们还是可以在这个空间里活得相对自由的。

  长老统治:儒家心目中的王者是一个建筑在教化权力上的王者,他们从没有热衷于横暴权力所维持的秩序。”苛政猛于虎“的政是横暴性的,”为政以德“的政是教化性的。而教化,是每个孩子成长过程中接受的父亲得教导,也就是说教化性的政实质上是长老统治的。儒家所注重的孝道,解释是”无违“,就是承认长老权力。

  血缘与地缘:亲密的共同生活中各人相互依赖的地方是多方面和长期的,一次在授受之间无法一笔一笔地清算往回。亲密社群的团结性就依赖于各分子间都互相的拖欠着未了的人情。来来往往,维系着人和人之间的互助合作。亲密社群中既无法不互欠人情,也最怕”算账“。”算账“、”清算“等于绝交之谓,因为如果互相不欠人情,也就无需来往了。精辟!

  名实的分离:社会的变迁发生在旧有的社会结构不能应付新环境的时候。旧的生活方式有习惯的惰性,但是如果它已经不能答复人们的需要,它最必失去人们对它的信仰。在新旧交替之际,出现了”文化英雄“,是时势所造成的。很多人羡慕英国能以不流血而实行种种富于基本性的改革,但忽略了他们所以能这样的条件。当时,英国社会的领导阶层最能适应环境变动的,环境变动的速率和领导阶层适应变动的速率配得上才不至于发生流血的革命。在同意权力中,反对是被容忍,甚至奖励的,因为这样可以监督社会契约的执行。在稳定、环境缺少变化的社会里,要”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不允许反对。为了适应变化,后辈可以对教条加以注释,在表面上做到”无违“,实际上”挟天子以令诸侯“,是名与实的分离。

  《乡土中国》读后感(五):乡土中国

  高中时候读潘光旦先生的位育之道,觉得特别好,但不知道好在哪里,后来我知道他有个学生费孝通,1957年划右派,五个著名右派,他们占了两个。1967年,潘光旦病重,疼痛难耐,向费孝通要止痛药和安眠药,费孝通都没有,只有紧紧抱着老师,直到潘光旦去世。

  1935年费孝通和妻子王同惠去瑶山考察,费孝通被捕猎的陷阱困住,妻子去找人的途中遇难,费孝通返回吴江休息考察,1936年根据在吴江考察的结果写出江村经济。成为人类社会学世界级名著,他前瞻性的提出了乡镇企业的概念,为1978年的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

  1948年乡土中国出版,十四篇论文解构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些观点到现在还是有借鉴价值的。中国是农耕国家,三大流域全部是农业区,大部分乡村都是一两个姓氏,说明人口长期不流动,农民被土地黏住,除了天灾人祸。

  中国同西方法制环境不同,西方是法制,但中国不是人治,而是礼治。孔子讲克己复礼,礼贯穿数千年中国乡村,乡民的纠纷更多通过乡绅长老调解。中国人必须搞清楚老幼,因为涉及尊卑,所以兄弟姐妹,叔叔伯伯,都有相应称呼,礼的一个根本点在于孝悌,皇权是触及不到乡村的,所以夫权,父权,兄权是乡村最大权利。

  乡村不需要契约,陌生人之间才会有契约,才会请律师。乡村并不是不变化,但是变化很慢,中国人的自私基于血缘往外推,他没有社团的概念,只有家,氏族再到国家的概念,缺乏公共事务概念。所以耶稣说要爱自己的敌人。孔子说,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中国的乡村是聚集的,最早是血亲,后来变成邻居,而西方房子是一栋栋隔开的,有些距离非常远。乡村社会是亚普罗式的,上帝早走安排。现代文明是浮士德式的,充满冲突和阻碍,生命的意义就是克服他们。

  外人难以融入乡村,一没有土地,土地基本不流通买卖,二无法嫁娶本地女子。

  最后,随着城市化,从80年代开始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乡村的空心化不可避免,乡土中国正在消失。

  《乡土中国》读后感(六):由《乡土中国》浅谈中国酒文化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谈到了中国人际关系中的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其实,这里把水换成酒似乎更贴切一些。与亲朋好友超量发挥,与一般朋友点到为止,求人办事时酒满杯干,端起架子来浅尝辄止,国人喝酒好像在红白喜事上随礼一样,酒量和款额随情谊深厚而上下波动。

  有朋自远方来,自然得换得樽酒旧醅,陶然共醉;朋友即将远行,那也需置酒临长道,下马喝一杯。杜甫见到十余年未曾见面的卫八处士,感慨着光阴荏苒,白驹过隙,远隔山岳,世事茫茫,酒量也在这种感慨中发酵,一举累十觞,而且还没喝醉。觞是古代酒器,容量多少不太清楚,但人们谈论自己的酒量,往往酒前谦虚、酒后夸张,所以杜甫既然在事后说自己一口气喝了十觞,还写到诗里流传下来,那肯定和当时的主流酒量相比,还是很大的。

  李白在终南山农家院斛斯融处留宿,话语相投、相见恨晚的时候,自然需要美酒佐餐了。喝到尽兴了,找不到KTV,就伴着山间的松涛唱歌,一直唱到银河星稀、东方发白。李白没有明确自己喝了多少,却说自己喝了一宿,这从气势上直接就将杜甫压了下去,仙和圣的境界高低、级别差距从喝酒上也就一目了然了。

  《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所说的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导致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很不容易找出一个笼罩性的道德观念来,所以费孝通先生指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这也使得孔子用来与天下相配的“仁”,还得回到“父子、昆弟、朋友”这些具体的伦常关系上。

  人与人之间感情的变化,往往需要时间的积累,一见如故往往只出现在文学作品中,酒却如同时间机器一样,在路人与朋友、朋友与兄弟之间的情感升华中,发挥出催化剂的神奇效果。人们好像蜘蛛一般,抛出一股股酒所凝结的网丝,编织成彼此交错、相互勾连的人际网络。酒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使人得到了那种道德或法律上的伸缩。

  在某本书上读过,酒最早发明出来的时候口感十分苦涩,难以下咽,主要用于宗教活动,祭司或巫师喝了以后,酒劲上来后,便自认为具有了超自然力量,距离神灵近了一步。所以,可以说酒也是为了走关系、拉感情而发明出来的。

  但酒毕竟是穿肠毒药,一千个喝酒的人中,就能耍出一千种不同的酒疯,而且伤肝伤胃伤脑伤心。记得看过一个有关老鼠喝酒的笑话,三只老鼠每只干了一瓶二锅头,一只躺下大睡不起,另一只趴下狂吐不已,最后一只低头捡起块板砖,大喊:“猫呢?”

  尽管如此,中国酒文化依然不衰,为了适应国人以酒量论英雄的风俗,很多酿酒厂家将38度的低度酒作为主流产品,甚至啤酒厂家还生产出与国外迥然不同、国内独有的低度啤酒,以换得饮用者酒量日涨的成就感。

  国人面对健康的威胁,依然以义无反顾的姿态杯筹交错,把酒言欢,应该就有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所提到的长老统治的因素。乡土社会是靠近传统所规定下的社会生活标准的,具有一定的文化性,而“文化中很多与人类生存条件无关甚至是有害的”,传统是长老手里的法宝,“在长老权力下,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

  从祈福祭祀到请功欢宴,从甲骨青铜到诗词曲赋,从皇宫内院到山村茅屋,从阳春白雪到下里巴人,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根深蒂固。所以,想改变中国酒文化,靠疾病的恐吓、税收的调节、家人的管制常常是难以做到的,而是应该按照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面对长老权力所提到的办法,“只要表面上承认这形式,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慢慢转变这种传统所存在的根基,比如,改喝芥末汁。

  《乡土中国》读后感(七):《乡土中国》摘抄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还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

  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起的集团为单位的。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风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文字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

  语言只能在一个社群所有相同经验的一层上发生。

  语言像是个社会定下的筛子,如果我们有一种情意和这筛子的格子不同就漏不过去。

  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

  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人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

  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能或缺的生活基础。

  注意的对象由我们选择,选择的根据是我们生活的需要。

  我们并不记取一切的过去,只记取一切过去中极小的一部分。

  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利而没有义务了。

  伦: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波纹的差序。

  自我主义(非个人主义):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

  道德观念:在社会里生活的人自觉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

  团队不能为任何个人所私有。

  负有政治责任的君王,也得先完成他私人间的道德。

  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

  社群是一切有组织的人群。

  (中国)家必须是绵续的,不因个人的长成而分裂,不因个人的死亡而结束,育实家的性质变成了族。

  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

  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

  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

  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传统是社会累积的经验。

  从每个人说,在他出生之前,已经有人替他准备下怎么样去应付人生道上所可能发生的问题了。他只需“学而时习之”就可以享受满足需要的愉快。

  一个在乡土社会里种田的老农所遇着的只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变更。

  依照着做就有福,不依照做会出毛病,于是人们对于传统有了敬畏之感。

  维持礼治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身内的良心。

  刑罚的用意已经不复“以儆效尤”,而是在保护个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安全。

  孩子捧着的不是一个为他方便而设下的世界,而是一个为成人们方便所布置下的园地。

  一个孩子在一小时中所受到的干涉,一定会超过成年人中受到社会指摘的次数。

  文化像一张生活谱,我们可以按着问题去查照。

  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

  因为如果相互不欠人情,也就无需往来了。

  儒家所注重的“孝”道,其实是维持社会安定的手段,孝的解释就是“无违”,那就是承认长老权力。

  《乡土中国》读后感(八):原来乡下是这样的,生活了20多年都没明白

  小时候上幼儿园,下午放学,奶奶蹬着三轮车接我回家,路过村里那条小马路的时候,马路边的田梗上,有个村里的大婶干活,见到我们,就叫我:“电视台队长放学了!”每次,奶奶都会笑着和她打招呼。

  村里的大婶对我很了解,知道我很爱看电视。其实这个就是《乡土中国》里提到的一个点了,“面对面社区”,一个村子就这么点大,大家生活都在这一个地方,那么我从小生长在这个村子里,这个村子的人对我也都熟悉。所以,这个大婶也就非常清楚地知道我小时候的习惯爱好了。

  在我的印象里,平时出去打工的人,一到过年全部都回家乡来了。乡下人,喜欢落叶归根,他们安土重迁,一般在一个地方扎根了,就不会轻易的离开了。在小时候看到的也是这样子。作者费孝通先生在书里举了个例子,就是说一些人外出漂泊,死去以后,也要把棺木迁回家乡,他们的根在那里。这是乡土社会的习惯,在电视剧里古装片都是这么演,其实这也不止是乡土社会的习惯,这也是整个中国社会的风俗习惯。

  我爷爷有我爸爸和叔叔两个儿子,叔叔他们一家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在城里买了房子。奶奶总是在假期带我进城看弟弟。刚进城一切都充满新奇,看到在乡下没见过的,就会指指点点,其实,在城里呆久了的堂弟就会嫌弃我,很难看哎。

  乡下人有他们的特点,“土”、“愚”。

  “土”,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对他们的贬义说称他们土。其实乡下人并不真的那么土。乡下人和泥土接触,靠泥土生活,他们面朝黄土,靠土吃饭,也可以说“土”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命根子。因为土这个特点,乡下人一代一代生活下去,没什么大的变动,这样也就形成了聚村而居。

  话说回来,乡下人的土也反映了他们诚信、实在、过着聚村而居的安稳生活。

  至于“愚”,其实也不是智力上比城里人差,他们不笨。只是在见识和知识文化上不及城里人学习的多罢了。现在总在说,为什么寒门难出贵子?也可以次欧诺个城里和乡下来讨论这个问题,乡下的孩子杰出的东西不多,都是熟人社会,从作者的观点来看,乡下人在一定程度上不需要文字,也不会在意识上想要去拓展学习;城里人呢,他们在文化认知上是有优势的,城里发展各种先进的科技工业,经济上也比乡下好,这样一比较,乡下的孩子自然不能追赶上城里的孩子的文化课以及课外拓展了。

  之前看过一本《万历十五年》,书的核心观点说的是“中国古代一直是以道德来代替法制的社会,到明代达到顶峰”,其实,看了《乡土中国》,费孝通先生说的乡土社会的社会结构特点是差序格局和礼治秩序。这在我看来和《万历十五年》这本书的作者黄仁宇先生提的这个观点是差不多的。非常相似。

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如果有非打官司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传统的规矩。

  什么是差序格局:君臣父子、忠义孝悌,就是这里所说的差序。等级制度分明。在这里都是以“己”为中心点,层层推出去。他们都附带着一种道德观念。不过中国社会历来如此。

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式一种我所谓“差序格局”,只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

  乡下一代一代的人,有小孩子出生就有人老去,年长的懂得这个乡土社会规矩传统的人且有一定地位的,也可以称作长老。长老总是能够在一定时候主持大局撑场面的。

  像电视剧里的那些,一个大家族、大村落、总是少不了一些地位声望高的长老。这些长老是有他们的权力的。谁谁谁犯了错,如果不是那种违背了非常严重的过错的,这个时候这些长老就会出来教育,这个教育也是思想道德、礼的教育,教化教育。

  乡村是中国社会的基层,作者认为通过对基层乡土社会的了解就能帮助我们了解中国社会。乡土社会的许多特点,其实放大来看,也是中国社会所有的特点,也是以小见大,观察中国社会的基层构成,解读大社会的特点。

  看完书,巩固一下来,来写点读后感,如果有错误请指正。这书读的时候有点云里雾里,也是自己知识匮乏的结果,,,

  《乡土中国》读后感(九):《乡土中国》——书摘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农业和游牧或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西洋的商人到现在还时常说中国人的信用是天生的。类于神话的故事真多:说是某人接到了大批磁器,还是他祖父在中国时订的货,一文不要地交了来,还说着许多不能及早寄出的抱歉话。——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愚”如果是智力的不足或缺陷,识字不识字并非愚不愚的标准。智力是学习的能力。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不论他有没有学习的能力还是学不到什么的。我们是不是说乡下人不但不识字,而且识字的能力都不及人呢?

  我们社交上姓名的不常上口也就表示了我们原本是在熟人中生活的,是个乡土社会。

  文字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这不完全是出于“间接接触”的原因。我们所要传达的情意是和当时当地的外局相配合的。你用文字把当时当地的情意记了下来,如果在异时异地的圜局中去看,所会引起的反应很难尽合于当时当地的圜局中可能引起的反应。文字之成为传情达意的工具常有这个无可补救的缺陷。于是在利用文字时,我们要讲究文法,讲究艺术。文法和艺术就在减少文字的“走样”。

  于是在熟人中,我们话也少了,我们“眉目传情”,我们“指石相证”,我们抛开了比较间接的象征原料,而求更直接的会意了。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

  和人的学习不相同的是它们并不靠一套象征体系的。人固然有很多习惯,在本质上是和小白老鼠走迷宫一般的,但是他却时常多一个象征体系帮他的忙。所谓象征体系中最重要的是“词”。我们不断地在学习时说着话,把具体的情境抽象成一套能普遍应用的概念,概念必然是用词来表现的,于是我们靠着词,使我们从特殊走上普遍,在个别情境中搭下了桥梁;又使我们从当前走到今后,在片刻情境中搭下了桥梁。从这方面看去,一个动物和时间的接触,可以说是一条直线的,而人和时间的接触,靠了概念,也就是词,却比一条直线来得复杂。他有能力闭了眼睛置身于“昔日”的情境中,人的“当前”中包含着从“过去”拔萃出来的投影,时间的选择累积。

  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能或缺的生活基础。

  历世不移的结果,人不但在熟人中长大,而且在熟悉的地方上生长大。熟悉的地方可以包括极长时间的人和土的混合。祖先们在这地方混熟了,他们的经验也必然就是子孙们所会得到的经验。时间的悠久是从谱系上说的,从每个人可能得到的经验说,却是同一方式的反复重演。同一戏台上演着同一的戏,这个班子里演员所需要记得的,也只有一套戏文。他们个别的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需不断累积,只需老是保存。

  我记得在小学里读书时,老师逼着我记日记,我执笔苦思,结果只写下“同上”两字。那是真情,天天是“晨起,上课,游戏,睡觉”,有何可记的呢?老师下令不准“同上”,小学生们只有扯谎了

  在一个常常变动的环境中,我们感觉到自己记忆力不够时,方需要这些外在的象征。从语言变到文字,也就是从用声音来说词,变到用绳打结,用刀刻图,用笔写字,是出于我们生活从定型到不定型的过程中。在都市中生活,一天到晚接触着陌生面孔的人才需要在袋里藏着本姓名录、通信簿。在乡土社会中粘着相片的身份证,是毫无意义的。在一个村子里可以有一打以上的“王大哥”,绝不会因之错认了人。 在一个每代的生活等于开映同一部影片的社会中,历史也是多余的,有的只是“传奇”。

  在一个每代的生活等于开映同一部影片的社会中,历史也是多余的,有的只是“传奇”。一说到来历就得从“开天辟地”说起;不从这开始,下文不是只有“寻常”的当前了么?都市社会里有新闻;在乡土社会,“新闻”是希奇古怪、荒诞不经的意思。在都市社会里有名人,乡土社会里是“人怕出名,猪怕壮”。不为人先,不为人后,做人就得循规蹈矩。这种社会用不上常态曲线,而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一套。

  我的回答是中国社会从基层上看去是乡土性,中国的文字并不是在基层上发生。

  我同时也等于说,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是“私”。

  家庭在西洋是一种界限分明的团体。如果有一位朋友写信给你说他将要“带了他的家庭”一起来看你,他很知道要和他一同来的是哪几个人。在中国,这句话是含糊得很。在英美,家庭包括他和他的妻以及未成年的孩子。如果他只和他太太一起来,就不会用“家庭”。在我们中国“阖第光临”虽则常见,但是很少人能说得出这个“第”字究竟应当包括些什么人。 提到了我们的用字,这个“家”字可以说最能伸缩自如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要拉入自己的圈子,表示亲热的人物。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真是天下可成一家。

  范围的大小也要依着中心的势力厚薄而定。有势力的人家的街坊可以遍及全村,穷苦人家的街坊只是比邻的两三家。这和我们的亲属圈子一般的。像贾家的大观园里,可以住着姑表林黛玉、姨表薛宝钗,后来更多了,什么宝琴、岫烟,凡是拉得上亲戚的,都包容得下。可是势力一变,树倒猢狲散,缩成一小团。到极端时,可以像苏秦潦倒归来,“妻不以为夫,嫂不以为叔”。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具有这种伸缩能力。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而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中国人也特别对世态炎凉有感触,正因为这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

  孔子最注重的就是水纹波浪向外扩张的“推”字。他先承认一个己,推己及人的己,对于这己,得加以克服于礼,克己就是修身。顺着这同心圆的伦常,就可向外推了。“本立而道生”,“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从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是一条通路。《中庸》里把五伦作为“天下之达道”。因为在这种社会结构里,从己到天下是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所以孟子说他“善推而已矣”。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是在社会里生活的人自觉应当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它包括着行为规范、行为者的信念和社会的制裁。它的内容是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依着该社会的格局而决定的。从社会观点说,道德是社会对个人行为的制裁力,使他们合于规定下的形式行事,用以维持该社会的生存和绵续。

  我们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社会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的。宗教的虔诚和信赖不但是他们道德观念的来源,而且是支持行为规范的力量,是团体的象征。在象征着团体的神的观念下,有着两个重要的派生观念:一是每个个人在神前的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

  为了要贯彻这“平等”,基督教的神话中,耶稣是童贞女所生的。

  我说了不少关于“团体格局”中道德体系的话,目的是在陪衬出“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特点来。从它们的差别上看去,很多地方是刚刚相反的。在以自己作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最主要的自然是“克己复礼”,“壹是皆以修身为本”。——这是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

  从己向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每根绳子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社会范围是从“己”推出去的,而推的过程里有着各种路线,最基本的是亲属: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向另一路线推是朋友,相配的是忠信。“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孔子曾总结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

  不但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没有一个像基督教里那种“爱”的观念——不分差序的兼爱,而且我们也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在西洋团体格局的社会中,公务,履行义务,是一个清楚明白的行为规范。而在中国传统中是没有的。现在我们有时把“忠”字抬出来放在这位置里,但是“忠”字的意义,在《论语》中并不如此。我在上面所引“为人谋而不忠乎”一句中的“忠”,是“忠恕”的注解,是“对人之诚”。“主忠信”的“忠”,可以和“衷”字相通,是“由衷”之意。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我见过不少痛骂贪污的朋友,遇到他的父亲贪污时,不但不骂,而且代他讳隐。更甚的,他还可以向父亲要贪污得来的钱,同时骂别人贪污。等到自己贪污时,还可以“能干”两字来自解。这在差序社会里可以不觉得是矛盾;因为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我们普通所谓大家庭和小家庭的差别决不是在大小上,不是在这社群所包括的人数上,而是在结构上。

  在西洋,家庭是团体性的社群,这一点我在上面已经说明有严格的团体界限。因为这缘故,这个社群能经营的事务也很少,主要的是生育儿女。可是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这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构成这个我所谓社圈的分子并不限于亲子。但是在结构上扩大的路线却有限制。中国的家扩大的路线是单系的,就是只包括父系这一方面;除了少数例外,家并不能同时包括媳妇和女婿。在父系原则下女婿和结了婚的女儿都是外家人。在父亲方面却可以扩大得很远,五世同堂的家,可以包括五代之内所有父系方面的亲属。

  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

  以生育社群来担负其他很多的功能,使这社群中各分子的关系的内容也发生了变化。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在他们,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有其他团体来担负,不在家庭的分内。夫妇成为主轴,两性之间的感情是凝合的力量。两性感情的发展,使他们的家庭成了获取生活上安慰的中心。我在《美国人性格》一书中曾用“生活堡垒”一词去形容它。

  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在这方面有着显著的差别。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配轴虽则和主轴一样并不是临时性的,但是这两轴却都被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我所谓普通的感情是和纪律相对照的。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在中国的家庭里有家法,在夫妇间得相敬,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这些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乡下,有说有笑、有情有意的是在同性和同年龄的集团中,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性别和年龄组间保持着很大的距离。这决不是偶然的,在我看来,这是把生育之外的许多功能拉入了这社群中去之后所引起的结果。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意见,不肯像西洋人一般的在表面上流露,也是在这种社会圜局中养成的性格。

  我用“感情定向”一词来指一个人发展他感情的方向,而这方向却受着文化的规定,所以从分析一个文化形式时,我们应当注意这文化所规定个人感情可以发展的方向,简称作感情定向。

  男女生理上的分化是为了生育,生育却又规定了男女的结合。这一种结合基于异,并非基于同。在相异的基础上去求充分了解,是困难的,是阻碍重重的,是需要不断地在创造中求统一,是浮士德式的企图。

  男女有别的界限,使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偏于同性方面去发展。变态的同性恋和自我恋究竟普遍到什么程度,我们无法确说;但是乡土社会中结义性的组织,“不愿同日生,但愿同日死”的亲密结合,多少表示了感情方向走入同性关系的一层里的程度已经并不很浅。在女性方面的极端事例是华南的姊妹组织,在女性文学里所流露的也充满着冯小青式的自恋声调。可惜我们对于中国人的感情生活太少分析,关于这方面的话我们只能说到这里为止了。

  社会秩序范围着个性,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男女之间的鸿沟从此筑下。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不论在社会、政治、经济各个范围中,都有认为“无政府”是最理想的状态,当然所谓“无政府”决不是等于“混乱”,而是一种“秩序”,一种不需规律的秩序,一种自动的秩序,是“无治而治”的社会。

  可是乡土社会并不是这种社会,我们可以说这是个“无法”的社会,假如我们把法律限于以国家权力所维持的规则,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

  我们在旧小说里也常读到杀了人来祭旗,那是军礼。——礼的内容在现代标准看去,可能是很残酷的。残酷与否并非合礼与否的问题。

  如果单从行为规范一点说,本和法律无异,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国家”是指政治的权力,在现代国家没有形成前,部落也是政治权力。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文化本来就是传统,不论哪一个社会,绝不会没有传统的。衣食住行种种最基本的事务,我们并不要事事费心思,那是因为我们托祖宗之福,一一有着可以遵守的成法。但是在乡土社会中,传统的重要性比了现代社会更甚。那是因为在乡土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更大。

  像这一类的传统,不必知之,只要照办,生活就能得到保障的办法,自然会随之发生一套价值。我们说“灵验”,就是说含有一种不可知的魔力在后面。依照着做就有福,不依照了就会出毛病。于是人们对于传统有了敬畏之感了。

  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前提,因之它的秩序可以礼来维持。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尽管一种生活的方法在过去是怎样有效,如果环境一改变,谁也不能再依着老法子去应付新的问题了。所应付的问题如果要由团体合作的时候,就得大家接受个同意的办法,要保证大家在规定的办法下合作应付共同问题,就得有个力量来控制各个人了。这其实就是法律,也就是所谓“法治”。

  礼治和这种个人好恶的统治相差很远,因为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礼治社会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人也许因为某种心理变态可能发生单纯的支配欲或所谓Sadism(残酷的嗜好),但这究竟不是正常。人们喜欢的是从权力得到的利益。如果握在手上的权力并不能得到利益,或是利益可以不必握有权力也能得到的话,权力引诱也就不会太强烈。譬如英国有一次民意测验,愿意自己孩子将来做议员或做阁员的人的比例很低。在英国做议员或做阁员的人薪水虽低,还是有着社会荣誉的报酬,大多数的人对此尚且并无急于攀登之意,如果连荣誉都不给的话,使用权力的人真成为公仆时,恐怕世界上许由、务光之类的人物也将不足为奇了。 一个只有生产他生存必需的消费品的人并没有资格做奴隶的。

  中国的历史很可助证这个看法:一个雄图大略的皇权,为了开疆辟土,筑城修河,这些原不能说是什么虐政,正可视作一笔投资,和罗斯福造田纳西工程性质可以有相类之处。但是缺乏储蓄的农业经济却受不住这种工程的费用,没有足够的剩余,于是怨声载道,与汝偕亡地和皇权为难了。这种有为的皇权不能不同时加强它对内的压力,费用更大,陈涉、吴广之流揭竿而起,天下大乱了。人民死亡遍地,人口减少了,于是乱久必合,又形成一个没有比休息更能引诱人的局面,皇权力求无为,所谓养民。养到一个时候,皇权逐渐累积了一些力量,这力量又刺激皇帝的雄图大略,这种循环也因而复始。

  我曾说:“孩子碰着的不是一个为他方便而设下的世界,而是一个为成人们方便所布置下的园地。他闯入进来,并没有带着创立新秩序的力量,可是又没有个服从旧秩序的心愿。

  文化和政治的区别是在这里: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

  在我们客套中互问年龄并不是偶然的,这礼貌正反映出我们这个社会里相互对待的态度是根据长幼之序。长幼之序也点出了教化权力所发生的效力。在我们亲属称谓中,长幼是一个极重要的原则,我们分出兄和弟、姊和妹、伯和叔,在许多别的民族并不这样分法。我记得老师史禄国先生曾提示过我:这种长幼分划是中国亲属制度中最基本的原则,有时可以掩盖世代原则。亲属原则是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长幼原则的重要也表示了教化权力的重要。

  这种能力和年龄的关系不大,重要的是智力和专业,还可加一点机会。讲机会,年幼的比年长的反而多。他们不怕变,好奇,肯试验。在变迁中,习惯是适应的阻碍,经验等于顽固和落伍。顽固和落伍并非只是口头上的讥笑,而是生存机会上的威胁。

  社会的稳定是指它结构的静止,填入结构中各个地位的个人是不能静止的,他们受着生命的限制,不能永久停留在那里,他们是要死的。血缘社会就是想用生物上的新陈代谢作用——生育,去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父死子继:农人之子恒为农,商人之子恒为商——那是职业的血缘继替;贵人之子依旧贵——那是身份的血缘继替;富人之子依旧富——那是财富的血缘继替。到现在固然很少社会能完全抛弃血缘继替,那是以亲属来担负生育的时代不易做到的。但是社会结构如果发生变动,完全依血缘去继替也属不可能。生育没有社会化之前,血缘作用的强弱似乎是以社会变迁的速率来决定。

  当我们用“地位”两字来描写一个人在社会中所占的据点时,这个原是指“空间”的名词却有了社会价值的意义。这也告诉我们“地”的关联派生于社会关系。

  我们的籍贯是取自我们的父亲的,并不是根据自己所生或所住的地方,而是和姓一般继承的,那是“血缘”,所以我们可以说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

  亲密社群的团结性就依赖于各分子间都相互地拖欠着未了的人情。在我们社会里看得最清楚,朋友之间抢着会账,意思是要对方欠自己一笔人情,像是投一笔资。欠了别人的人情就得找一个机会加重一些去回个礼,加重一些就在使对方反欠了自己一笔人情。来来往往,维持着人和人之间的互助合作。亲密社群中既无法不互欠人情,也最怕“算账”。“算账”、“清算”等于绝交之谓,因为如果相互不欠人情,也就无需往来了。

  在长老权力下,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但是只要表面上承认这形式,内容却可以经注释而改变。结果不免是口是心非。在中国旧式家庭中生长的人都明白家长的意志怎样在表面的无违下,事实上被歪曲的。

  爱情,好吃,是欲望,那是自觉的。直接决定我们行为的确是这些欲望。

  再说得远一些,我常觉得把“生存”作为人类最终的价值是不太确切的。人类如果和其他动植物有些不同的地方,最重要的,在我看来,就在人在生存之外找到了若干价值标准,所谓真善美之类。我也常喜欢以“人是生物中唯一能自杀的种类”来说明人之异于禽兽的“几希”。——但是,人类主观上尽管有比生存更重要的价值,文化尽管有一部分可以无关及无益于人类的生存,这些不合于生存的条件的文化以及接受不合于生存条件的文化的人,却在时间里被淘汰了。他们不存在了。淘汰作用的力量并不限于文化之内,也有在文化之外的,是自然的力量。这力量并不关心于价值问题;美丑,善恶,真伪,对它是无关的,它只列下若干条件,不合则去,合则留。我们可以觉得病西施是美,但是自然却并不因她美而保留她,病的还是要死的,康健才是生存的条件。自然并不禁止人自杀,但是没有力量可以使自杀了的还能存在。

  在现代社会里知识即是权力,因为在这种社会里生活的人要依他们的需要去作计划。从知识里得来的权力是我在上文中所称的时势权力;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各人依着欲望去活动就得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十):中国味——乡土味

  我在故乡农村度过了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回忆里满是对那人、那物的眷恋,再加上对社会学的兴趣,所以《乡土中国》就成了绕不开的必读物。

  童年至今留给我的是和小伙伴们追逐在一片片桔园里的难忘回忆。我们在春天守着门前向阳渠里的蝌蚪慢慢长大,在夏天里盼着老爸能带上自己晚上去田里扎泥鳅,在秋天里等待橘树上满是黄彤彤的橘子,在冬天里比赛谁家的雪人堆得最好看。对于这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自我到城里的第一天起就开始在心底慢慢生下根。这份感情流淌在每一个从故乡走出来的人,每到清明、过年、老人大寿,村里远居他乡的游子都会回来,我也参加过几次那样的村里集会,大人们那份浓浓的家乡观念让我深受感染,村里大人们早就约好,大家老了就都回来养老,种种菜、养养花,吃完饭就从这家聊到那家。家乡对于大人们来说就是叶落归根的地方,没有什么地方能比在那更令他们感觉踏实的了。

  长大后我开始冷静观察我这篇梦里故乡。满是疑惑,为什么宗族要每年聚在一起“开会”?为什么村里的老人要花费那份精力来修订族谱?为什么村里有什么大事都会把老人家请去商量?为什么给祖宗祭拜时村里的女人都不会去?这一切疑惑开始充满我的脑袋。

  《乡土中国》给我初步解开了这一切。这本书虽然写于上个世纪那个战乱时代,但是观点依然鲜活,对于农村有了更加本质的认识。

  中国千年的农耕文明已经决定了国人骨子里的乡土味,至今农村依然占到这个国家最多的区域。我们的祖先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安土重迁、注重经验、长幼有序,这些都已经潜移默化的融入我们的生活里,它带给我们所有的好与坏只能接受再后天加以教化。

  中国农村一直是统治的重心,自古以来的重农轻商代表当权者的统治策略,得民心者本质上是得农民的心,但是古代的科技、交通决定了王权并不能对基层有多大的控制力,更何况农村还是一个个独立的小经济体,所以就有了“王权不下县,县下是宗族”,所以农村便成了一个带有血缘性、区域性的松散小群体。中国从上往下到最后都是一个个最小的家族单位,依靠最原始的血缘联系加以维系。

  看完《乡土中国》以后,心中有一个疑问尚未解决,费孝通将中国农村传统人际关系网定义为“差序格局”,这已是毋庸置疑的绝妙发现,但是我却在想为何中国传统社会选择了人伦“差序格局”而不是“团体格局”呢?因为中国也早在战国时由墨家提出过“兼爱非攻”的博爱思想,但是却并没有为中国传统社会所接受,这让我疑惑。此外,我对中国人的自我中心主义所引发的“公德与私利”也有自己的一些看法。

  墨家的博爱观,现在看来也许太过于超前了,中国的农耕文明养成了一套固有的伦常规则,老人和长老一般都集中了几辈人的经验、智慧,而古代农村社会由千百年都少有变化,所以这些经验对于后辈们生存相当可靠,所以尊老其实是种生存的取舍。而墨家的观念正好打破这一切,这对于注重经验的农耕文明无疑造成巨大危机,所以被孟子骂作“无父无母的畜生”。好吧,物质决定意识。

  其次,对于中国人自古少有“公德”心的问题,我觉得还是一个社会安全感的问题。一个社会法治完备,人们安居乐业,自然会道德上水平上升,正所谓“达则兼济天下”。但是中国古代往往难以给底层老百姓以安全感,人们在政府和暴力的压迫下只能退而求次,活着比什么都重要。而要想活下去就得抓住一切救命稻草,“穷则独善其身”,自我中心观念自此形成。

  当下中国正朝着工业文明大步迈进,这是与传统农耕文明大相径庭的。当下所有问题其实都是在于传统社会的农耕思维与工业文明的难以适应造成的。社会需要发展,但是却不是将农耕文明赶尽杀绝。纵观各国发展,在工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人们开始厌恶冰冷的钢筋水泥城市,向往山清水秀的农村,美国的“田园牧歌”运动就是发生在工业突飞猛进时。

  中国现在面临着同样的问题,社会躁动不安,矛盾此起彼伏,就是长期的工业发展所引发的的社会并发症,这时就需要农村这幅镇定剂。现在政府开始引入“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在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怎么保留好生态已经是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什么时候中国农村能有日本那副样子,社会每个个体在现实中能走进这样一个的“梦里故乡”,相信中国社会一定会大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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