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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永别读后感10篇

2019-09-10 23:28: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夏日永别读后感10篇

  《夏日永别》是一本由[美] 雷·布拉德伯里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9.00元,页数:2019-8,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夏日永别》读后感(一):年轻人的夏日未结束

  贴了蛮多标签的《夏日永别》昨晚一口气读完的书,脑海里浮现出绿河谷的十二三岁男孩们恣意挥洒汗水,到处跑跳胡闹度过暑假的样子

  道格、汤姆、查理等小伙伴揪一个“军队”,像“过家家”那般玩着谁是国王谁是上尉谁是中尉游戏。他们每天都想要过得充实,不想悠长的夏日(暑假)停下来走向结束。

绿河谷上有座幽深老宅,里面住着几位年老长者。道格他们总想着要走近探险。里面的老人布拉林刚说着“今天还没死”(原句忘了

  《夏日永别》读后感(二):愿意为了浪漫腰封读完的小故事

  被书名和腰封深深深深吸引迫不及待看完了这本小书。故事看得我莫名其妙但我实在太爱腰封大字最后一句——翻开书,在故事开篇

  摘抄书里对时间描写——

  “那庞大的满月钟是一座磨坊。光阴谷粒纷纷扬扬——大颗的是一个世纪,小颗的是一年,细微颗粒是一小时、一分钟——大钟将它们碾成粉末,将花粉细腻的时间悄悄地向四面八方送出,任由它们被冷风吹散,如尘土一般在镇子上飘扬,无处不在。来自大钟的孢子附着在你的皮肤上,使之泛起皱纹;令骨头生长巨大尺寸;令脚丫绷开旧鞋的束缚,像泥里的萝卜一样。噢,镇中心这台宏伟机器,就这样在起风的日子里播散着时光。”

  关于夏日永别的另一段话是——

  “我只想要一份冰淇淋——一个大到永远也吃不完的甜筒冰淇淋,你可以一直不停地吃下去,永远都那么开心。那多好!

  世界上没有那样的冰淇淋。

  只要有一件那样的东西,我就心满意足了。一次永不结束的暑假。或者午后来一场巴克·琼斯的电影老天,希望他永远在马背上奔驰,砰砰砰,印第安人像汽水瓶一样纷纷倒下。只要给我一件永远不会结束的好东西,我就乐疯了。”

  我永远热爱夏天,我要大喊一万遍。

  我的夏天还没结束,我不忙着与它告别。

  《夏日永别》读后感(三):长大就是孩子变成了老人

  “你看,生命给了我们一切,然后又将一切都收走。”

  当道格和夸特梅因在生日派对上结束所谓战争后,他们互相问对方什么是生活意义

  一个是每天上蹿下跳想着给老人恶作剧小孩,但已经对时间和生命有了小小的理解,对他来说,生活的意义是什么?

  一个是每天憋不住气想着和孩子王劲儿的老人,似乎未曾真正长大,对他来说,生活的意义是什么?

  对道格来说,生活的意义似乎是思考。当他由一段蝴蝶记忆想到在他面前的夸特梅因,突然感受到这个讨厌的老人的生命气息,于是他给他蛋糕

  对夸特梅因来说,生活的意识似乎是爱。当他看到自己仿佛从男孩的眼睛里向外张望,他在道格的脸上看到了爱,于是他接受蛋糕。

  这本书教人爱与思考。

  道格的爷爷有多好,他面对一次次闯祸的道格,从不动怒,而是以一种暗示方式让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给他弥补错误的机会,这种尊重就是最好的爱的教育

  当孩子们成功破坏了大钟却发现生活并没有暂停,所有事情仍在继续发生时候,他们明白老人也曾年轻,一切都是时间作祟。老人和小孩就是跷跷板的两端,他们中间隔着时间。

  就在上周,邻居一位45岁的爸爸去世了,心肌梗塞,在睡觉时死去。当天,他还和妻子高中毕业儿子大学报道,谁也想不到,这一天就是他们一家团聚的最后一天。我的爸妈在转天吃晚饭的时候和我说起这件事,一边说一边叹气,说好可惜,太惨了,还这么年轻哟......

  知道这件事的人的反应都是:太可惜了。这让我想起去年101岁的太婆去世的时候,没有听到一句可惜。这是为什么?老人去世了就不可惜?年轻一点的去世了就很可惜?是老人的生命就不重要了么?

  可能人们是这样想的,年纪越小的人,未经历的事就越多,未来也越不可知,而年纪越大的人,该体验差不多都体验过了,未来也没有多少变数了,所以人们的大部分期待寄托在了年纪小的人身上。而且,人们似乎对已逝的年轻生命总是抱着美好的期待,觉得他本可以多好多好,现在却再也没机会了,于是就觉得特别可惜。可是,好不好,其实谁也不知道吧。可惜不可惜,也应该是看本人的感受。老人也可能依然对生活充满热情,期待更多更新的体验。

  小孩能意识到自己是孩子,知道自己每天都在慢慢长大,直到老去。老人能接受自己是老人,但仍能怀着孩提时的期待去生活。这都是困难的事,但是生活会让你学会多事,包括面对并接受不同阶段的自己。

  生活有时欢乐,有时艰难,希望活着的人们,都能在爱与被爱中成长,去思考,去尝试,去体验,不管你处在人生的哪个阶段,都请用力生活。

  《夏日永别》读后感(四):被吓一跳有多重要

  (《夏日永别》后记 by雷·布拉德伯里)

  我是怎么写小说的?最确切描述就是,想象我要去厨房煎两个鸡蛋,然后发现自己正在准备一整桌酒席。从非常简单点子开始,然后这些点子用词句把自己和更多的内容联系了起来,直到我起床跑步时急切地想发掘下一个惊喜、下一个小时、下一天、下一个星期

  《夏日永别》始于大约五十五年前,当时我还很年轻,对小说一窍不通,也没指望自己能写出一部感人的长篇作品。我不得不等待很多年,等待材料积累起来,等待自己在不知不觉中被带进故事里。于是,等我坐到打字机前,会突然爆发出惊喜,生产短篇小说或较长的叙事,然后我把它们联系在一起。

  小说的主要情节发生在一道贯穿我一生的河谷里。我儿时住在伊利诺伊州沃基甘的一条小街上,河谷就紧挨着我家东边。那条河流了几英里之后开始分岔,一条向北绕,另一条向南绕,最后又在西边汇合。所以我其实住在一座小岛上,可以随时冲进河谷去冒险。

  在河谷里,我想象自己身处非洲或者火星。我每天穿过河谷去上学,冬天在河谷里滑冰、滑雪,河谷始终是我生活的中心,所以它自然也成了这部小说的中心。故事里还有我所有住在河谷两边的朋友以及那些老人——他们仿佛是我生活中古怪钟表

  我一直对老人很着迷。他们在我的生活中来来去去,我跟随着他们,向他们提问,向他们学习。这一点在本书中显得尤其真实,因为这是一部关于孩子和老人的小说,而老人是特殊的时间机器。

  我一生中许多段伟大友情都来自那些八十多岁、九十多岁的老人。我很高兴有机会向他们提问,然后静静地坐着,什么也不说,只是认真倾听他们的回答

  从某种意义上看,《夏日永别》这部小说讲述的是年轻人与老人正面交锋,敢于向他们提问,然后坐下来听他们的回答,并从中学习。道格的问题和夸特梅因先生的回答组织起了章节双方行动,并提供了本书的最终答案

  这里的底线是,我并不掌控一切。我不会试图驾驭笔下角色,我让他们过自己的生活,并尽快说出自己的真相。我聆听,然后写下来。

  《夏日永别》实际上是我另一本小说《蒲公英酒》的延伸,后者是我在五十五年前完成的。当我把那沓书稿交给出版商时,他们说:“天哪,这本书太长了。我们为什么不把前面九万词作为一整部小说出版呢?第二部分可以留到未来哪年,等你准备好了再出版。”当时,我把那部完整的、原始的书稿称为《记忆中的蓝色山丘》。而《蒲公英酒》最初的书名是《夏日清晨,夏日夜晚》。即便在那么多年前,我就为这部尚未诞生的小说想好了标题:《夏日永别》。

  多年之后,《蒲公英酒》的第二部分终于逐渐演变到了一个关键点,我觉得可以把它送到这个世界中去了。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我一直在等待小说的各个部分吸收更多的想法隐喻,以增加文本丰富性。

  对我而言,惊喜就是一切。在晚上睡觉之前,我给自己下达指示:早上醒来的时候,要把自己吓一跳。这是让本书发展起来的伟大冒险之一:我的夜间指示和早晨真相大白时的震惊

  我的祖父母姑姑奈娃·布拉德伯里对我的影响贯穿整个故事。祖父是一个非常有智慧耐心的人,他知道生动展示很重要,仅仅简单地陈述不够的。祖母是个很了不起女人,她天生知道如何让小男孩保持活力。我的奈娃姑姑是隐喻的守护者园丁,那些隐喻最终成就了我。她确保我接触到了所有最好的童话诗歌、电影和戏剧,所以我总是对生活感到狂热渴望把一切都写下来。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在写作过程中仍然能感觉到她就在我肩头看着,脸上洋溢着自豪

  写作这部小说的漫长努力终于已经完成,我很高兴,我希望每个人都能从中得到快乐。这对我来说充满了乐趣——重访我的绿镇,凝视鬼宅,感受市政大钟深邃的鸣响,在河谷中奔跑,第一次被女孩亲吻,聆听、学习那些已逝之人的智慧。此外,我没有什么可补充的了。

  《夏日永别》读后感(五):你好,夸特梅因

  我们在光阴里流逝,多少次误以为自己在长大。少年道格拥有一个充满智慧的爷爷。他的小困惑诡计,能被爷爷轻松识破。我相信爷爷是渐渐“长大”成为一个老人的,而故事里的另一帮糟老头子——时刻捂着胸口生怕心跳停下来的布拉林、处处与孩子们为敌的夸特梅因——还是一群老小孩。时间让他们慢慢衰老了,他们被困在一个老人的躯壳里,却没有真正“长大”。

  男孩们与老头子们漫长的对峙,在对时间的深深恐惧与理解中,最终握手言和了。敏感早慧的男孩道格与孤僻傲慢老头儿夸特梅因棋逢对手,那么,他们也应该是彼此的影子。老头儿会不会也曾如道格这般勇敢,对一切充满好奇感悟?而少年道格,会不会困在未来的某一道坎,一天天衰老,衰老成一个老小孩呢?

  发生在这个夏日的故事,对十三岁的男孩来说,是一个成长的邀请各种各样的初体验,就像时令水果一样新鲜甜美。道格第一次梦见死亡,它是一艘纯白色小船轻靠在码头上;第一次带领童子军“征讨”老头儿军团墓地里,这位“将军”看到蝙蝠的翼手在空气中扇动,转瞬消失在高高的榆树枫树之间,听见栗子像下雨似的落在绵软泥土上。万物凝固在幽蓝的、迷茫暮色之中,每一块墓碑都发出微光;第一次在子夜时分见证市政厅的大钟如圆月一般冉冉升起;第一次被美丽的女孩亲吻,从头到脚都在震颤手指根根张开,想象着指尖爆出火花……

  最珍贵的“第一次”,是他主动将精心挑选的蛋糕盘递到夸特梅因手上,那是停战与和解的信号。在其他男孩们诧异与困惑的目光中,道格终于先他们一步长大了。老头儿本想羞辱少年,没想到迫使他往前跨出了一步。那一瞬间,男孩用心感受到了夸特梅因的孤独苍老,听见老人身体深处的喘气声。他把眼前这个傲慢的、不怀好意的生命,与他曾经误伤的一只蝴蝶联系在一起,他记起那只蝴蝶闪亮的碎片里蕴含着阳光青草

  那一瞬间,也是第一次,老头子夸特梅因看到他自己从男孩的眼睛里向外张望,仿佛那是一扇敞开的门。

  夸特梅因这一生没有结婚,没有孩子,他傲慢固执,很少微笑,当男孩向他释放善意的一刻,他生命那厚重的壳也在慢慢打破。

  打破的过程伴随着一种深深的自我憎恨。即使他向来是在憎恨他人之中得到快感的,而在男孩久久注视清澈目光里,他看见了自己的孤立可悲

  他以为一生的意义在于抓取。独自奋力跑近终点,才发现这场比赛毫无意义——没有人在终点等他,没有人接他的棒。

  在时间的最开始,我们也大多是敏感的道格、聪慧的汤姆、乐天的查理,可陷阱也在未来等待…舒适摇篮反而最危险。永远自我中心,永远不长大,被当成婴儿哄着,培育心中的不满种植隐秘的毒草园,收获一片片仇恨偏见。于是渐渐地,我们就陷在时间孤岛里;孩子的心,困在日益老朽的身体里。时间一直在走,生命却停滞了。河流停滞、枯竭、干涸,最后剩下光秃秃的河床

  《夏日永别》的主角是老人和少年,可似乎最适合给中年人看。他们对少年有体会,对老年有预感,又面临着一地鸡毛的人生选择题,总要拈着一枚硬币踌躇良久,哪一条路可以通往开阔的未来?我想起《刺猬优雅》里的荷妮,深藏自己的精神世界,直到遇见心灵契合的那个人。在死亡来临一瞬之前,她已经准备好去爱了。又像《卧虎藏龙》里名满天下的李慕白,弥留之际对俞秀莲吐露真情:“我一直深爱着你,我已经浪费了这一生。”可惜,似海深情、浩瀚的精神世界,它们与布拉林老头儿死死抓住的心脏节拍器又有什么本质不同呢? 说到底,我们还是太傲慢了,以为自己可以拥有、独享、私藏某些东西,没有想到这都只是借给我们使用小会儿而已。就像布利克对夸特梅因的劝解:“生命给了我们一切,然后又将一切都收走。青春爱情幸福、朋友,到头来都落进黑暗中。”抓在手里的,迟早枯落而僵硬。死亡是一次重生,当他们决定分享与传递,走出孤岛的一瞬,时间又开始了。

  就像这个故事。温柔的男孩们,悔悟的夸特梅因,让我重温了“长大”,那真是一刹那的体验,是与其他生命的相通相感,也是夸特梅因一直羞于启齿的——“爱”。而它才是“长大”真正的内驱力。

  一部轻快的、奇幻的,也透着些许残酷的时间寓言。谢谢它对我戳痛脊梁骨的提醒。个人的生命时间何其有限,可生命是上天给予的礼物,别去固守什么,去传递、分享、播撒。那样,时间便如大河向前奔涌、彼此交汇,以至于无涯。

  他们,我们,注定朝着时间的有限与无涯奔去。

  很庆幸,这个夏天,小男孩们,老男孩们,都长大了。

  《夏日永别》读后感(六):有些夏日拒绝结束

  《夏日永别》是一部很轻的童话式小说,似乎适合少年在中学毕业后的夏天一读,就像很多有关青春的故事在夏日发生结尾,带有一种启示。夏天是生命力旺盛的季节,草木在恣意生长,少年也会成长。

  故事非常简单,讲述的是生活在绿河谷的一票野小子向教育委员会的糟老头们发起了“战争”。故事的结构叙述线索呼应美国历史上的著名战争——安迪特姆战役和夏洛伊战役,这两次战役是美国南北战争史上特别血腥的争斗。这场年轻人与老年人的悬殊较量,其惨烈程度一点都不亚于真实战役。

  小道格在午睡中梦到在亲友们的道别中,他独自登上了一艘“夏日永别号”被困于水上。惊醒之后,在与爷爷的沟通中,他知道这种永别近似于死亡的寓意。于是,孩子王道格召唤自己的小伙伴决意发起针对老年人的“战争”。道格用玩具枪把老头布拉林给吓唬死了,又用自行车了撞坏了夸特梅因的腿。此番壮举立马赢得了伙伴们的崇拜,少年军的行动开始了。他们把南瓜灯做成恐怖的样子吓唬夸特梅因,以仪式般的郑重,放弃了美味的垃圾零食。战争从序曲进入了激烈过程,道格意识到他们就像被老年人所掌控的棋子推来推去,于是他们偷走了棋盘和棋子;之后,他又意识到市政厅的那座大钟运营了整个镇子的命运,于是他和小伙伴们冒险炸坏了大钟。

  道格所憎恨的是年老指向死亡,而孩子们仅仅是厌恶教育委员会把开学提前 了一个星期。可见,道格的各种反抗缘起是理想主义的,所以会有在墓地边的造势,把零食倒入河流,甚至对付的也是棋子、时钟这些与生命相关的寓意符码。无疑,孩子们在墓地边的宣誓是全书中很感人的细节之一,充满了一种诗意的氛围,在这个死亡者的最后归宿地,收留了无数灵魂,甚至有一些漂洋过海,最终躺在异乡安息。这里的肃穆归宁与孩子们的少不更事、喧闹浮夸构成了对比。也是在这里,道格发出了超于小伙伴们认知的“老年人如何变老”的哲思,“他们都曾经年轻过……他们自己织织补补的皮肤越变越硬,于是年轻人就老了。”意识到每个人必将经历的死亡衰老真是可怕极了。我能理解这种可怕带来的震慑,幼儿阶段的我曾在感知岁数时充满了迷惑与拒绝,我贪恋孩童时期那种幼小。那种“浑身灌满了橙汁和春天的雨露”的感觉实在过于美好。

  变老到底有多么可怕?让·埃默里在《变老的哲学》中讲述:“这具身体不再向我们传达世界,反而借着沉重的呼吸、疼痛的双腿和被炎症折磨的关节,将世界与空间在我们面前封锁,它成为我们的牢笼,却也成为我们最后的避难所。”“变老是纯碎内时间意识中的绵延,是人彻底变成了一束时间,是在内向的凝缩中,感受到世界对自我的压迫。”不仅仅是身体变得衰老,而世界也在抛弃每一个老年人,他们的反应已经跟不上世界的节奏与话题,而整天处于对昔日的怀旧中。当夸特梅因向老友布利克抱怨大逆不道的小崽子们时,布里克说出了老年人被嫌弃的事实。“我们这个种族的标记是灰色的,我们的手腕像生锈了一般迟钝,虽然它们从前灵活过。我讨厌起床照镜子时看见的那个家伙,那张脸既迷茫又孤独!当我看见一位优雅的女士时,上帝啊!怒火在我心中熊熊燃烧。”这段话令我想起意大利导演保罗·索伦蒂诺的《年轻气盛》,当有地位有钱财的老年男人面对泳池里如尤物般的环球小姐,也只剩欲望感的无能为力。这也是在这本书的末章,一老一少的两个男性不同的生理反应再次形成了反差,生命在每个人身上发生又逝去。衰老是平等的,谁又何曾被放过。当你年轻时,一切看上去都触手可得,拥有未来;而当你老了,什么都遥不可及,因为一切都在逝去。年轻人道格已经意识到死亡的可怕,而老年人自己面对半截身子已经入土的光景何尝不感到恐惧呢?

  青春为什么会被浪费在年轻人的身上,老人们对于小崽子充满了羡慕嫉妒恨,却也对相应的幼稚予以宽容,道格的一举一动并没有逃脱同样是老人的爷爷的眼力,面对每一次犯了错误的道格,爷爷都是好言相劝。谁没有在年轻时犯过错误呢,而家人始终对孩子充满了成长的期待。夏日如同一只震颤的蝴蝶,当道格见到年轻美丽的女孩莉萨贝尔时,他感受到了肚子里飞满了蝴蝶的感觉。他想起了很多年前他用棍子打死一只蝴蝶后受到的生命震动,爷爷说过一切事物都是有生命的,道格突然理解了在孤独中的夸特梅因。我们都会变成那只脆弱的蝴蝶,也许这是科幻大师的早期作品,也许这更符合故事的童话气质,道格在众目睽睽下放弃了战斗,夸特梅因在一块献上来的蛋糕中被感动。那个把南瓜灯做成南瓜派吞下,又时常发出燃烧般愤怒的咆哮的夸特梅因竟然轻易地在一片白雪甜蜜中融化了。

  是夸特梅因借由道格的眼睛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感觉自己又年轻了。确实,青春不会消逝,只是迁徙到一代又一代年轻人身上。老顽皮们向孩子们发出了一项邀请,当孩子们盯着眼前一堆玻璃罐中的东西时,他们感受到了好奇、恐慌、震惊,因为不可思议,他们落荒而逃。原来那是生命胚胎发育的整个过程,伟大而神奇。只有道格开始思考的生命意义,吃完的甜筒冰淇淋,即将结束的暑假,年轻女孩的吻,以及婴儿的诞生,时间是在不断轮回延续的。这也是全书中令我感动的另一个细节,应该说很能引起共鸣,年少的时候,我也曾去科学博物馆里,像道格一样,第一次在标本瓶子里看到受精卵在母体里的整个变化过程,那种震慑带给我的影响一直映在回忆中。道格终于成为少年人了,不再是一个幼稚的小男孩,年轻人和老年人主动和解,开始探讨生命的意义。至于到底谁赢了谁输了,已经不重要了。

  那些花儿叫做“夏日永别”,秋日的边缘洒满了落下的花瓣。漫长的夏季结束了,一个夏天,少年就突然长大。多少个暗夜里,生长的骨头在发出轻微的疼痛。甜筒冰淇淋可以一直吃下去吗,暑假会一直不结束吗?只是没有这样的永远。在阅读这本几乎很轻的小说里,我的脑海里,许多个夏天像倒带般闪现,真是怀念从前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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