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夜读后感精选
《守夜》是一本由[美]斯蒂芬·金著作,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2.00,页数:41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讲故事的技巧一流,氛围营造得不寒而栗,对黑暗处不知名的生灵描摹得既实感又抽象,并在每一篇中化身为不同的恐惧形式;仍较偏爱爱伦坡式 的古典风格,暗黑哥特风今日看来虽不无老套但仍引人入胜,基于心魔为出发点的故事果然非常适合改编成电影,边看边脑补场景。
●“恐怖小说的魅力在于它预演了我们的死亡。”相比几个知名大长篇,金的中短篇小说远被低估了。出版成册得不多但质量都很高。《暗夜无星》是暗不见底的深渊,《守夜》是想象力和恐惧的狂欢。
●一个又一个的短篇小说,无与伦比的想象力,唯独剧情简短,无法让读者长时沉浸其中
●还行
●这里的恐怖可能有三种类型:要么失控,要么无望,要么二者兼有。金的恐怖是肆意切换倍速的时空演替,是切断过程的开端与终末。这些故事的迷人之处也正在于这一切,所有被放大的极致,都源于我们的生活。
●2019.1.13 正式读完金的第一本书 许多故事颇有感触 像别人,也像自己
《守夜》读后感(一):会讲故事的老外婆
恐怖小说的首要魅力在于它预演了我们的死亡。
“在后面的故事里,你会遇见各色昼伏夜出的生灵:吸血鬼、魔鬼情人、躲在衣橱里的家伙,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鬼怪。这些都不是真的。那个躲在我床下,伺机抓我脚踝的生物也不是真的。我心里清楚。我也知道,如果我小心地把脚藏在被子下面,它永远也无法得逞。”——斯蒂芬•金 《守夜》序言
斯蒂芬•金毫无疑问是个编故事的高手,看他写的故事就好像年幼时围着听老外婆
《守夜》读后感(二):金叔的《守夜》
据说是金叔早期作品…说实话,里面大部分故事有点像现在的网文…没有金叔后期的那种深厚的笔力,写的鬼怪邪神有点直接了…吸血鬼,召唤魔鬼,稻草人这些出来了就有点不怎么高大上了…但是里面四篇作品是我最喜欢的 夜半涛声:那种末世的感觉,人人自危,不信任感,哪怕,只是为了一种可能,也会对身边之人痛下杀手 重型卡车:人,成为了机器的奴隶,是的,当万物都有了自主意识,人类的渺小,人尽可知 我知道你需要什么: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为了爱,我愿意做一切你需要的事情,陪你看你爱看的,点你喜欢吃的,做你想做的,即使,我是魔鬼的侍从,为了得到女主,男主在所不惜,最后的分别,男主看上去是诅咒,其实也是一种事实吧,全世界,不会再有一个人,会完全了解对方的感受,可是,缺点,不正是生而为人而不是神或者魔鬼的特征吗? 梯子的最后一根横档:妹妹对生活的绝望,对哥哥的信任,对哥哥的爱,金叔最感人的一篇,瞬间泪崩
金叔的手法很好,不直接写魔鬼恐怖,而是通过一种含蓄的,通过对比,通过描写环境来使人不寒而栗
《守夜》读后感(三):听,故事贩卖机开始启动了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这本短篇小说集写于1978年,是史蒂芬金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他短篇集还有《日落之后》和《噩梦工厂》等,也都引进过,即便这本《守夜》,之前13年的时候,也引进过。所以如果还有人认为这是第一次引进的短篇小说,先拍拍脑子,看是不是又落哪儿了。
关于史蒂芬金我不再做过多介绍,也没什么需要在介绍的了吧。以下我们只谈这本《守夜》。《守夜》问世的时候,正是史蒂芬金的事业上升期,趁着《魔女嘉莉》和《闪灵》大热之际,以《耶路撒冷镇》为代表作的短篇,结合一干之前陆续发表过的旧作,这本书就出来了。
在序中史蒂芬金显得很谦虚,同时,也很深刻的探讨了恐怖与电影的关系,恐怖与哲学的关系,以及自己一路创作的心路历程,我很喜欢这段序,正是因为它写的很真实,读罢方才懂得,史蒂芬金的成功过程并不像《魔女嘉莉》的发表那样充满戏剧性,背后的努力其实是个厚积薄发的过程,即便《魔女嘉莉》还是压在箱底,其他的作品也会让他声名大噪,这是注定了的,只是早晚问题。
此时的史蒂芬金,已经可以熟练驾驭各种类型和题材的恐怖元素,我试着将这本书中的作品分类,大致可以有如下几种:
一、传统恐怖元素
所谓传统恐怖元素,无外乎吸血鬼、恶魔、传说中的妖魔鬼怪等等,这里会有个认知模糊的概念,就是疯狂的人眼中的神,也许只是恶魔的另一种表象。史蒂芬金在出车祸休养期间所读的本特利·利特的那些作品,大多深谙此道,而这种假借神的外衣,即便最近那本《重生》依旧沿用。本书中归为此类的作品,我觉得有如下几个:《恶灵》、《有时,他们会回来》、《我知道你需要什么》、《玉米地里的孩子》以及《喝一杯再走》,在这里我并没有把《耶路撒冷镇》单独放在这里,虽然《喝一杯再走》算是《撒冷镇》故事的延续,但要知道《撒冷镇》和《耶路撒冷镇》并不是一回事,一个长篇小说,一个短篇小说,一个吸血鬼,一个克苏鲁……好吧,《耶路撒冷镇》我会后面单说。
二、有美国特色的工业怪兽
对于一个历史只有几百年的国家来说,它缺乏历史上的传统文化沉淀——五大神话体系它只有看的份。美国自己的特点又是什么,关于这点最完美的答卷应该是尼尔盖曼的《美国众神》,美国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不管早晚,正是这些人铸造了美国梦,于是这些人带来了他们各自的文化信仰,各自的神,这个论调听起来很合理,那除去糅杂并存,美国自己的特点是什么,我想,那便是工业。先进的科技带来物质的充裕同时还有对未来的隐忧,这部分的作品有:《夜半涛声》、《绞肉机》、《战场》、《割草工》。
三、怪物,杀手还有克苏鲁
在磨坊电影中,很多情节发展的生硬而突兀,但这丝毫不会减少观众的看片热情,为什么?喜欢磨坊电影的人还会在乎情节是否合理吗?只要有血浆、猎奇和大胸脯就够了。如果拿磨坊电影来讲有点极端,不如我们用B级片来举例,就更有说服力一些,金的另一个身份是编剧,金牌编剧,他的作品最适合B级片的创作,这是笔以小博大的好买卖——一方面靠情节取胜,另一方面好像实现那差不多的视觉效果只需要花差不多的钱就够了。这便有了书中那些更受制片商青睐的作品,这些有:《守夜》、《灰色物质》、《草莓春天》、《窗台》、《戒烟公司》、《爱花的男人》、《我是大门》、。这些作品介于都市传说、悬疑故事和克苏鲁神话间,故事性很强,整体更为饱满,容易被改编成为长篇小说,或是新的东西。从某方面来看《灰色物质》中变异的父亲和《遗落的南境》中变异的灯塔管理员,是多么惊人的相似。
四、其他
这部分主要是糟心,除了糟心没别的,就是单纯的让人看了不舒服,可能这类型收录的作品,更符合韩国人改编电影的口味,它们过程平淡得讲述着让人心里不能平静的故事,没有什么怪力乱神,只是生活的艰辛和无奈。这类有《梯子最后一根横档》和《病房里的女人》。
最后我们来聊聊《耶路撒冷镇》吧!作为一部新加入的作品和后来成为其短篇代表作的作品,我们看看都有哪些东西揉进了这篇作品。从开篇书信往来的形式,那种彬彬有礼的词语,我首先想到的是《德古拉》,从后来的有关联的《喝一杯再走》来看,《撒冷镇》的设定更像是吸血鬼,可从那本《蠕虫之书》现身的时候,又整个从布莱姆斯托克倒向了洛夫克拉夫特一边(说到洛夫克拉夫特,后面有些故事甚至直接搬出了《死灵之书》),于是同样还是靠书信推动情节,读起来却颇有点《暗夜呢喃》的味道了。而贯穿始终的那墙中令人不安的窸窸窣窣的声响,你看到爱伦坡笑而不语了吗?
说点题外话,看到犹格·索格斯的时候,我真真儿愣了一下,这种李逵李鬼的翻译,狐疑再三,最后在召唤咒语上才能确定,这就是伟大的外神犹格索托斯,如果说翻译蹩脚,还能接受,那内容的乌龙简直不能忍,《撒冷镇》和《耶路撒冷镇》怎么可能搞错呢,在看到《喝一杯再走》时我以为我看了假的《撒冷镇》,以及,《我是大门》真不如《我是通道》合适。
《守夜》读后感(四):恶灵、The one、自我,与成长。
大概到了很年长的时候我才开始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生活。在此之后我建立了一系列的生活规则:
比如,在出门之前一定要先听听门外的动静,推开门,等三秒,再出去;
再比如,日落的时候关上所有的窗户;
比如,睡觉的时候把卧室的门锁上;
再比如,下午三点以后就不允许自己读任何一本斯蒂芬金的书。
没错,我们都是那种——在熄灯以后一定会用毯子包裹住双腿的人。那种不管长大多大年纪都在怀疑着黑暗中会有潜伏着某种怪物的人。
——怀疑,还是期待?
够了,写给金大人的情书可以无休无止。但我也暗暗怀疑,会把这本短篇小说集读上了两三遍的大概也都是我这样能写出一封情书来的书迷吧。
的确,这本书里也写吸血鬼、末日病毒,变异的巨型老鼠、嗜血的洗衣机。这是斯蒂芬金的天赋,他总能成功地提醒你:
“在世界的某个角落,肯定存在着什么东西,如果你看到他们的脸,肯定会被吓破胆的。”
还好,受到篇幅的限制,这种故事在一个个短篇小说中能够散发出来的邪恶气息终归有限。你会看到那个怪物探出了头,他正在赶来,又或者,他已经尝够了鲜血。这已经够可怕的了,但在这种恐怖攥住你之前,下一个故事已经开始。这本书更像是斯蒂芬金的素描本,一篇篇翻过,你惊诧于他无与伦比的技艺,惊讶于无数个天才的奇思妙想;但恶魔,他看起来是关在笼子里的。你安全得很。
不过,别忘记了笼子本身。会把生物关起来的东西,即使关的是怪物,是恶魔;它又怎么会是良善之辈?而当我们被笼子保护着的时候,焉知我们却不是反过来被笼子禁锢住?这并不是金着力描写的对象,因为面对它的时候我们感到的更多是无力而不仅仅是恐惧——与具有原初力量的恐惧不同,无力感是我们面对一些更大、更外在的事物时生发出来的;这些事物包括:邪教组织、官僚机构、现代工业,与资本主义(最可笑的是乔装打扮后的“肖申克的救赎”居然变成了一部资本主义个人奋斗史的电影)。它把我们团结起来,让我们变得更好、更强大,但任何事都是要付出代价的不是吗?付出血祭换取神灵的护佑,付出爱人的小拇指(或者爱人失去小拇指的恐惧)换取自我控制。——这是个《戒烟公司》的梗,实在让人不寒而栗。总有一天,我们所建设、所追求的一切会变成我们的噩梦,那个噩梦里没有人,或者所有的人都逐渐的逝去,只剩下汽车、公路,和它们所象征的,坚固而确定的“现代”。
甚至连斯蒂芬金和大部分恐怖小说家(也包括正常人)都信任的孩子们;但一旦孩子们联合起来,形成了组织,——
全都是风 说: 通过这几年和孩子们的交流我有一个假说:孩子们本质上都是不宽容的,崇拜权威的和排斥异己的。救救孩子?孩子们会选出一个神然后以小圈子乱交的方式繁衍下去并且把外来者和异见人士当成祭品。 4月19日(另外,在我非常喜爱的这一篇《玉米地的孩子》中,斯蒂芬金写到:“一九六四年发生了什么事情,跟宗教、玉米……以及孩子们有关系。”虽然故事发生在内布拉斯加,但我总怀疑金在想的是1964年那个著名的夏天,“密西西比之夏”。)
然而,另一些东西,在恶灵之外,在人群之外,即使只有一个念头也足够让你整夜难眠。当那位失去了两位孩子的父亲在回忆他的婚姻时他说,“避孕措施失败了。在我看来,那比意外事故还要糟糕。你知道,孩子把一个男人拖垮了。女人喜欢这样,尤其是当它们发现这个男人比他们能干时。”
这就是我最爱的金。这是人,是正常人,是每个人。但他们的脑子里会思考,会回忆,会悔恨,会恨不得一些事没有发生过。“如果我没有结婚”(因此放弃了……),“如果我没有一个孩子”(或许就可以……);把这些错误都删除,让自己的人生得以纠正过来,这是一场天天上演,不动声色的脑内谋杀。(另一篇小说中一台组装电脑实现了这个功能)
最后,很多人欣赏的那一篇温情脉脉的《梯子最后一根横档》(我重读了不下五次,每次都还是忍不住眼泪汪汪)。它是在讲亲情吗?没错,小时候的兄妹情深救了妹妹的命,长大以后她在经历了两次失败的婚姻之后最终选择了自杀。没有魔鬼、没有恐惧,什么都没有;简单,优美,而动人心魄。这真是一个非常成功的短篇小说,但它同样非常的斯蒂芬金:你可以躲开所有的厄运和恶灵,但你爱的人与你信任的事物也将离你远去。这不是什么恐怖电影,这就是人生。
(当然这个再次发生在玉米州内布拉斯加的故事或许还有更多可以挖掘的地方;这个幸运的女孩在高中毕业的那个夏天参加了选美,得了奖,嫁给了一个评委,“简直像个黄色笑话,不是吗?”)
所以,上路吧。这就是成长。要小心。
祝你好运。
《守夜》读后感(五):有时我分不清是在读老金的书还是读他本人
不算各种零散短篇故事,这是我读的第八本老金的书。他的三本短篇小说集里,这本《守夜》属于末流。如果能重新选择,我会先读这本,接着读《日落之后》,最后读《故事贩卖机》。第一次读完这本《守夜》的时候我曾经很失望。故事写得仓促又简单粗暴,语言和结构都没有老金后期作品中精心打磨过的痕迹,有几篇的主题是我不感兴趣的邪教崇拜,更多的是一眼能认出的破绽和我确定现实不会发生的事,不像《故事贩卖机》(尤其是《适者生存》那篇),读完后好几天吃不下肉)。本书的多数结局不完满,主人公或者浑浑噩噩,或者彻底失败,或者一直生活在恐慌中,看不到尽头。
重读《守夜》,我试着把故事和老金的个人经历联系起来。比起《故事贩卖机》和《日落之后》,《守夜》里的故事写作年份更早。老金的风格远没有现在那么成熟,看得出来他还在各种类型里尝试摸索。《守夜》的故事,主题以宗教和家庭为主的远比其他两本多,多以第一人称写作。这是最贴近老金本人的书。一个作家最早期的作品往往投射出最多的本质,一方面是人还不懂得伪装自己,一方面也是人生阅历有限,只能先从身边的人物环境着手。这种有时会显得粗糙的本质,在他们成名后的作品中通常会消失或隐藏得更深,这是这本书最珍贵的地方。
《杀人机器》讲的是一家洗衣店里的熨衣机有自我意识,自动吞噬、碾压工人的故事。
现实中: 1958年,老金在中央文法学校读小学,母亲在洗衣店工作,是熨衣组里唯一的白人女性。她的工作就是往熨衣机里塞床单。夏季那里高温达43摄氏度。母亲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拼命工作供他和哥哥读书,早熟的老金大概天天在为母亲担心。
讽刺的是,老金从缅因州立大学教育学院毕业后,因为拿着教师执照找不到工作,也去了洗衣房工作,同样是洗肮脏的床单桌布。有一次在洗医院送来的衣物时,机器发出怪声,他按了急停键拨开一堆水淋淋的病号服,发现一整口人牙,活像有个人被卷进机器了一般。
之后,他的朋友哈利在二战期间跌进衣物搅拌机失去了双手。当时哈利在机器上方清扫房梁,不慎跌落。哈利的双手腕上装的是一对钩子。
这段经历同时可以看出《杀人机器》和《梯子最后的一根横档》的影子。后者讲的是一对经常爬上房梁向下跳进草堆玩耍的兄妹,有一天出了事故。作为哥哥的“我”当时救了妹妹,却无法救她第二次。
《病房里的女人》:一对兄弟想帮助患绝症的母亲解脱的故事。
现实中:1973年,老金的母亲检查出了子宫癌,一年之后去世。老金和哥哥一直陪在母亲身边。
《夜班》:工厂大扫除,结果工人在清扫常年无人的地下室时被三英尺高的变异老鼠咬死。
现实中:高三那年,为了攒钱上大学,老金去了纺织厂工作,工作又累又枯燥,厂房肮脏乌黑。暑假时他转到地下印染车间干活,每天都尽力不让机器吞掉,也不让重型缝纫机把手指缝在一起。国庆节那个礼拜,工厂停机大扫除,包括四五十年没人动过的地下室。老金因为是学生不用参加。后来上工时工友告诉他现场很热闹,地下室有狗一样大的老鼠。老金的反应是:WOW!
《恶鬼》:家里的衣柜里藏着一个恶鬼,逐个杀死了主人公的孩子,主人公无力阻止。
现实中:老金和塔碧莎结婚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捉襟见肘。小两口带着两个多病的孩子,一个在洗衣房工作,一个在甜甜圈店打工。为了维持生活,老金每天不管下班多劳累都拼命写稿投稿,但收入只够他们和救济站时大时小地拉开些距离。这篇故事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一个父亲的无奈,如果病魔或者别的什么天灾人祸真的夺走他孩子的生命,他怕没有力量去阻止。
《灰色的物质》:一个无药可救的老酒鬼,在他儿子和外人的眼里慢慢变成了一坨发臭的灰色不明物质。
《戒烟公司》:一家奇怪的公司号称能帮助所有客户成功戒烟。主人公后来发现戒烟要以身体和家人为代价。
现实中:生活重压下,老金开始酗酒、抽烟,婚后十二年里他一直在酗酒,后来成功戒了。在老金饮酒的最后五年里,每天晚上老金都得把冰箱里剩下的啤酒都倒进下水道才能去睡觉,否则会一遍一遍被酒召唤醒,喝一罐,再喝一罐;他抽了太多Pall Mall香烟,抽得像烟囱。酒鬼对自己酗酒的事实清楚得很,无奈厌恶又无法摆脱。酒鬼老金害怕在孩子眼里自己会慢慢变成怪物,烟鬼老金害怕会给家人带来灾难和伤害,可是戒烟戒酒在他眼里又万般艰难。
《有时,他们会回来》:一个从小饱受欺凌的孩子成年后当了教师,回到母校执教,又遇见了当年欺负自己的恶霸。
现实中:写《魔女嘉莉》时,老金有了一份教授英语的职位,收入依然很低,一家人住在拖车房里,装不起电话。老金说平生第一次觉得写作艰难,教书工作耗尽了精力。
不知道他的班上有没有问题少年。老金没有提到自己学生时代有没有受过校园恶霸的欺负。但愿这篇故事只是借了一个背景环境。
《玉米地里的孩子》:整本书里最可怕的一篇。主题是原始宗教崇拜和未成年人犯罪。另外几篇宗教主题的作品也和老金的家庭环境有关。
现实中:老金的家庭虽然不完整,幸运的是有个好妈妈和好哥哥。他的母亲知道儿子有写作天赋,总是鼓励儿子在这方面的发展,下班回家再累也会耐心地读儿子写的故事。老金生平第一次靠写故事赚钱,就是他的母亲把儿子写的四篇故事卖的一块钱,每篇两毛五。而老金那智力超常的哥哥弥补了父亲不在身边的父权空缺。虽然哥哥有时带着他闯祸,但兄弟二人相处融洽。老金没有提自己的智商测试成绩,从他从小做的事来看多半和他哥哥是一类人。
老金的作品尽管都是恐怖主题,却没有仇视女性、反社会反人类的意思。他的害怕,更像普通小孩对广阔未知世界的害怕,掺杂着兴奋和好奇。老金也说他很希望看到读者因为读他的故事吓得心脏病发作死去。这是一个作家对作品的得意和自信。老金的作品恐怖但不黑暗,还有点小温情和小顽皮。
总而言之,,也许单纯论故事质量,它没法和其他两本比。但是从读老金本人的心路历程角度看,这本的意义更大。他的早年经历可以从传记和访谈中了解,当时的心境其实早都写进同时期的作品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