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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光的小说》读后感10篇

2019-09-14 23:40: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发光的小说》读后感10篇

  《发光的小说》是一本由[乌拉圭] 马里奥·莱夫雷罗著作,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84.00元,页数:566,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发光的小说》读后感(一):。

  有写作拖延症抑郁症广场恐惧症的“我”叨叨着琐碎日常,撑起了前半部足足450页的“晦暗的小说”,那个15年来一直没写完的“叫做‘发光的小说’的东西”其实只有后面100多页。晦暗与“发光”鼎立对视,问题不再是如何成功构建文体,甚至不是文学本身的好坏和是否可以完成准备写作的过程就是写作本身,这一壮举类似罗兰•巴特《小说的准备》作品化(假如做到)后的面貌,但不同于罗兰•巴特对经典文本文学史知识分子梳理和无法克服的创作一本小说的障碍,这一障碍在马里奥•莱夫雷罗那儿被克服了,以他在文学之外的生存本身的勇猛自由的一跃,他的激进在于他做到了不再在乎作品在文学意义上的好坏,但他肯定知道自己具备才能(不同于文学才能但最终仍然在文学中消化了、实现了的才能),这种才能让他完成了从晦暗向发光的转化,这是一种壮举,如他在文本里所言:“所有这些都是在赤手空拳地和文学搏斗,和好品味搏斗,直到我将它俩双双击溃。”在读时,好奇为何这样一种自白式的幽闭状态叙述没有带来厌倦单调感,显见的原因,照作者给予的意义来说,是“我”可以感知世界的另一维度,“我”触碰到了超越语言神秘体验、爱、顿悟信仰(类似李斯佩克朵),但莱夫雷罗呈现作家的“失败”并且成功了,仍在于他的才能:他没有将世界和社会作为客体化的对象,投之以“文学的一瞥”(比如帕慕克让我厌倦就在于作者的稳固主体和客体化社会现实后再去以写作接近这个客体的努力虚弱和不彻底的),莱夫雷罗将世界的不公、破败、无可避免的毁损和令人痛苦的种种经验化作了他弱声调贫困气质的语言风格,这种语言是内化了世界真实面貌的语言,只有在这时,他的“和文学搏斗”才有意义。另:译笔很棒。

  《发光的小说》读后感(二):下一次晃神之前

  新闻和APP都说台风要来了。

  朋友圈工作群里有人不厌其烦的一遍一遍发着台风的实时播报,有人说没关系出去浪,有人说要煲剧看片杀时间,对宅女来说,每个周末其实都长得差不多,有淅淅沥沥的雨声背景音,真的还挺不错

  于是,我继续读我的书,这是一本细细碎碎的书,随时可以拿起来,随处可以翻开来读,它是一个精神强大脆弱老人的日常,非常意识流的信笔写作,却逻辑缜密。从蚂蚁葡萄圣灵,以及ABCDEFG的字母情人(其实有几个字母是空的)、宗教情节,他从任何地方都能下笔。不喜欢的人,一定说他在鬼扯、灌水,但其实我们每天胡思乱想的时刻谁也不比他少,他写下来,并且是饶有趣味的写下来,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发光”。

  这本书挺厚的,不算译者后记也有563页,所以一次性读太多,并不是个好主意。选它做枕边书却再好不过,在每天入睡前几十页、几十页的读,遇到有代入感的情节就再多读几页,遇到不期而至睡意,就合上书让自己神清气爽地去会周公。不会有压力,在这样一个晚睡熬夜综合征盛行的年代某种意义上说,它在这段时间里极大程度缓解了我的手机依赖,毕竟微博微信上的朋友加起来的“无病呻吟”,也不如这个可爱老头的日常记录

  “我确信,吃饭总会让我偏离正道;今天是早饭;我又想起昨晚在用过晚午饭后,我溜号的倾向就变得异常强烈了。消化工序开始运作,有意识和意愿的那个我就蒸发不见,让位给了那个毫无分寸逃避主义者,只求想着随便什么东西就开始发呆,进入恍惚状态。是的,在晚间会更加严重;我没有任何防御一晃就快天亮了。”

  你能说他写的不是你吗?即使你晃神的借口不是饭食

  如果我们收起每天不知道要飘远几万里的摸鱼思绪,做点有意义的事,人生会不会不一样?平行宇宙里是不是有一个我已经成为了某一版的“马云”?我忽然想做点什么,又觉得状态不佳,那么就像广告说的“Coffee First”,于是我拿出咖啡豆小心的称重,再放进磨豆机,纠结了一会儿用爱乐压还是手冲壶,终于还是决定“手冲”了,毕竟它比较仪式感的专注,而“爱乐压”用不好总像在干体力活。

  然后,在我打算重新拿起书本时候,又被一条即时消息提示铃音打断,是健身会所下一周的操房课表,这事是完完全全被要来不来的台风阻碍了,懒人对于身材管理容易晃神,“晴也需来,雨也需来”?不存在的。不是传说“维秘”都要停办了嘛。

  于是,继续看下一条消息,远的近的、亲的疏的、拐着弯的朋友都成了商界大鳄,从碧玺卖到眼药水,都说自家保真、超划算,那么出于友谊信任,我要不要囤一点货?毕竟,软妹币的汇率降低了辣么多,股市更是不敢入,吃土女孩总得想点理财之道。

  咖啡渐渐冷掉,我发现“进入恍惚状态”状态的路,又何止千条万条,但如何阻止“虚度”,并且让这条路“发光”,也就这个最后把自己关在书里的老头做到了吧?所以,你能说这本书不“伟大”吗?

  在“等雨来”的日子我用拙劣笔法写下这篇向莱夫雷罗致敬的小文字,并且打算像他一样“每天写,每天,哪怕就一行,说我今天没心思写,或者没时间,或者随便编个借口都行。但必须是每天。”至少是下一次晃神之前。

  《发光的小说》读后感(三):译后杂记——庸常补充

  老头死了,死于他拒绝治疗主动脉瘤,那天是二〇〇四年八月三十日,距离《发光的小说》的完成仅仅两年。

  二十九日晚他急病送医时,被告知不手术是没可能活的。他放弃了这个选择,或者说,他做出了他的选择。

  他知道他会死。他做了两个先兆之梦。第一个梦里,他姑姑在一把卷尺上比出了他所剩的日子,而在第二个梦里,托拉,那个作为父亲形象存在于他心中的男人告诉他:安心启程吧,(那儿)一切安好

  这并不奇怪,晚年的他就有着太多的恐惧怪癖:广场恐惧让他愈加将自己封闭在了那间公寓房里,而对私人性的执念甚至令他在非事先通知情况下不应任何门铃。而以上所有这些都不是无迹可寻的,我们能清晰地看到那道轨迹。从《一个无赖日记》到《空洞的谈话》再到他身后才发表的《发光的小说》(希望前两本也能出吧),老头把自己彻底锁进了小说,或者更确切地讲,他成为了小说。日常与文学间的边界被晕开了,它们融为了一体。于是我们见证着老头每一天的挣扎窃喜(主要是前者)、那些鸡毛蒜皮,与喜欢向内张望的他一起,妄图为所有平庸的问题找到一个合理解释

  代入他太容易了。他怪得太正常了。你也一定会在人生中的某个时刻沉迷于某个无聊游戏,纠结于坐哪把椅子好,觉得自己和谁产生心灵感应,偶尔攒攒黄图(谁又不是呢),发发政府牢骚(小心!),试图追踪起某个人或是某只动物命运。而这部无论是剧情(如果有的话)还是语言都琐碎至极的小说(神叨叨的叨叨)似乎通篇都在提出一个问题:这也叫小说么?怎么感觉我也能写呢?

  对,你也能写啊,老头之所以被称为“作家的作家”,大概就是这么来的吧。他只想让你知道,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作家,只要你看见了这些琐碎中的力量,庸常中的光。能用五美分的词讲述的,为什么要用十美元的呢?在日常里就有的,为什么要到所谓的“戏剧性”中去找呢?

  诚然,这样写下的小说注定是平淡的,毕竟它什么都不略过。这里没有英雄,没有伟业,读完整部小说,你甚至挑不出一句金句。一如我们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生活

  但所幸有光。点点微光书页与书页间连成了或明或暗的星座,映出了生活在另一个维度中的阵列。

  “你们是世上的光”,马太福音如是说。谢谢你,在这本书漫长翻译过程中赐予了我有生以来最闪耀的一段时光纯白的圣灵。借用老头在引子最后写到的:在这些书页中能找到的唯一的光亮也许正是你借给它们的。

  施杰,2018年11月18日于北京

  小小的说明:译后记的标题其实原本就是这边这个 是发稿时荐哥说庸常点出来太直接了 才没印上去。我想说的是 挺对不住各位的 要忍受我这第一次写译后记的家伙凑上了这么一段平庸的东西 可是 这本书标记了我人生中最发光的一段日子 对我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我特别希望用这样的形式再次将自己倾注到这本书中 所以 敬请大家原谅我这份私心 给大家鞠躬了!

  最后

  祝你们都有发光的时刻 祝那些发光的时刻永远记得

  《发光的小说》读后感(四):葡萄

  我想写这篇作文想了很久了,原因在于我最近读了一本小说。

  这要从我上个月在厕所玩手机说起,当时在豆瓣上看到有人抽奖,把昵称改成发光的XX,评论就有机会中奖奖品是《发光的小说》,因为它的腰封写着,《2666》之后,又一部拉美文学新经典震撼来袭。我果断把昵称改成了发光的青鸟结局大家可能已经想到了,我没中奖。不仅没有,连昵称也改不回来了,原来的打打个大西瓜一直没换过,原来豆瓣昵称一年也只能改一次。

  这书提到一个叫灵的东西,属灵诞生,当你看到一个东西的时候,大脑里的化学反应——产生一种足以被察觉效果。让人感觉到了某种类似于齿轮组的东西,一系列复杂结构开始奋发运转了——但它并不沉重,而是轻快的,相当轻快了——我体验到了自我发现的快乐,以及害怕和恐惧。

  举个例子,比如葡萄。

  为什么是葡萄而不是别的呢,当然可以,它可以是西瓜是核桃,正好我最近得到了几粒青核桃,不得了。可为什么最后还是葡萄而不是别的呢,原因在于作者要讲一串葡萄的故事,为了够到那一小串葡萄,为了让那些葡萄可以作为葡萄以及某些除葡萄之外的东西被人理解,作者必须在那条艰难、曲折荆棘丛生同时也十分凄凉道路上努力爬行。结果他啥也没写出来,我感到了深深失望

  那到底我为什么要说葡萄呢?读者:你到底说还是不说,啰哩八索的,再磨叽我不看了啊。其实就是个小事,我得跟我的超我辩上一辩。

  现在我要说一说热衷于葡萄的原因,很久很久以前,大概是去年冬天,看此房是我造的时候,在里面知道了一个词语叫贵腐酒。顾名思义它很骄贵,不是在任何葡萄园都能出现传播的,它需要一种独特的微型气候才能产生——早上阴冷水气,下午干燥炎热。早上潮湿的气候有利于这种霉菌的滋生蔓延,中午过后的干热天气才能使葡萄果粒里的水分感染处蒸发,脱水提高了葡萄的甜度。葡萄里的水分被蒸发,逐渐变得干瘪,且表皮形成一层薄薄的黑灰色茸毛。这种细菌是一种自然界存在的腐性寄生物,经常寄生在水果皮上,对人体无害。这样的感染过程不仅能使原本已经很甜的葡萄果实变得更甜,而且产生了让口感圆滑滋润的甘油,并形成格外动人饱满香气。说起来简单,但全世界拥有这种独特地理环境,造就如此苛刻气候条件的葡萄园产区就那么几个。像波尔多地区和匈牙利的产区都有条河,早上河两岸经常弥漫着雾气,之后太阳照射和风使雾气渐渐散去,到了中午,阳光普照又抑制了霉菌的生长

  整个过程最主要的是有种不确定性,是否能够准确地达到期望诸如此类。霜冻,脱水,以及贵腐霉,这三种方法都可以说是分解让生活着的葡萄升华艺术作品的一部分,在一个人死后,你可以看到这些过程以同样的方式开始。这些一定程度的腐败,你能说腐败是好还是坏吗?大多数人会说这是自然分解的,归根结底是一种物质反应,都是地球生命根本,因此并没有好坏之分。如果你想描述一个人的品质确认这个人的终极目标,首先这个人必须是活生生的。

  腐烂是种救赎方式吗?

  而让我注意到这个词语的直接原因是,小学年级那年夏天我读了一本叫鲁滨逊漂流记的小说,里面有个情节是鲁发现了一片野葡萄树,有多野呢,葡萄颗粒橘子那么大,鲁整串整串摘下之后就晾在葡萄树上,本来太多也带不动,过段时间来看就变成了葡萄干。太有画面感了,这个画面曾一度让我幻想无奈我们那里连指甲盖大的葡萄都没有。当时我家有一个养鸡场,养鸡场的院子有一个草棚,我主动请求搬到草棚里住,在那里可以安静的看书。有一次下暴雨,我在后院电视,回来发现草棚被淹了,外面的水冲了进来,加上漏雨床也湿了。不用问,书肯定也湿了,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肯定不能再呆下去了,但我第一反应是可以重新从鲁刚落水开始读了,这个时候就非常有代入感,毕竟我的床马上就要漂起来了。

  扯远了,我可能怎么讲都讲不明白那个叫灵的东西。这一类的事情是无法复制的,灵魂不会被同一根杠杆撬动两次,它也从来不会以相同的方式显现两次。

  书里说,人通常都倾向于用自己的方式感知事物,使得它们可以完美地被整合进他平日的常规里。

  如果我们之中的任何人想要仔仔细细地以感知任何事物所需要的专注度去感知任何事物,那就没有什么常规了,也没有什么社会契约了。感知是归意识操控的,后者想怎样就怎样,意识越窄,感知的范围也就越窄。感知是痛苦的行为、付出的行为、精神崩溃的行为。所以我们在感知的选择以及它外延的框定上都是极其小心的。看不见是因为我们不想看见,而不想看见是因为我们已经知道或者认定了:我们是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改变一切的。

  他告诉年轻人:烟、酒、妓女都是一点好处都没有的,还有色情和毒品。它们全都是些会毁环你身体和思想的东西。千万别觉得它们可以被当成什么解脱工具:恰恰相反,它们会让你上瘾,失去理智,摧毁你,最终杀死你。

  同样一点好处都没有的东西还包括电视、日记、金钱、政治、宗教和工作。它们全都是些会毁坏你身体和思想的东西。千万别觉得它们可以被当成什么解脱工具:恰恰相反,它们会让你上瘾,失去理智,摧毁你,最终杀死你。

  只有你的灵魂,小伙子,才是道路的所在。给它套上细绳,让它跑起来吧,然后爱谁谁吧。

  补充一个情节,说来巧妙,上面说到我把昵称改成了发光的青鸟,拿到这本书之后读了前言然后放在床头的桌子上打算睡觉之前读,那天晚上我刚看完寄生虫太晚了,洗完澡脑海里还在回忆地下室那个男人上楼梯时先露出的那双眼睛。在之前我没仔细看完编辑写的书评,就在这个时候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我关灯回床上的时候,看到书发出了诡异的绿光。我去。

  它就是个事实,谁不信就请出去。

  这两天学校老师暑假调休我值班,用了两天时间读完了发光的小说。是的,这也叫小说吗?怎么感觉我也能写呢。

  所以便有了这篇作文的诞生。

  《发光的小说》读后感(五):像生活一样

  1.

  在读完《发光的小说》并准备写下这篇书评的时候,我面临着两个重大的问题:其一,书中的“我”是否就是作者莱夫雷罗本人?其二,这本五百多页的书的前四百多页应当被看作序言还是正文的一部分?对于第一个问题,稍有文学阅读经验的读者都不应当犯错(如何进行小说阅读?);第二个则涉及到争论颇多的文学评论和符号学问题(文本?副文本?)。

  对作者生平所知甚少、对这两个问题毫无头绪的我决定相信作者的《“发光的小说”历史前言》(哪怕知晓一本书的前言是会说谎的),就当这些故事的主人公是作者本人吧。我怎么能不相信呢?这些日记是如此坦率、如此直白,鲜活真实得如同一位老友的娓娓讲述,让读者不由自主地想要陪这位花甲老人走向那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的尽头。

  2.

  《奖金日记》从古根海姆奖金开始,这是自然的,但与其说这是一个开始,不如说这是一个延续,是“我”此前生活的延续。“我”过着怎样的生活?颠倒的昼与夜——日记上时间记录的凌晨三四五六点;衰老多病的身体——抗抑郁药与降压药;看似简单实则令人困扰的关系——没有肉体关系却让“我”始终无法摆脱对其情感依赖的女友;还有那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难以下笔的《发光的小说》……那些困扰着无数普通人的或严峻或琐碎的问题一样在困扰着“我”,财政,健康,事业,感情……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与许多小说的惯常路线相反,“奖金”作为一个意外,为主人公带来的不是焕然一新的生活,而是此前平淡生活的延续,唯一的不同似乎只是多了一个写完《发光的小说》的任务,而这个任务并非什么英雄伟业,它的看似平淡无奇却“不可能完成”将原本就琐碎寻常的生活又一次朝庸常的端点狠推了一把。

  3.

  莱夫雷罗如何将这样庸常生活的日记写得迷人?作为“日记”,这本书的前半部分似乎意在不遗巨细地将这段时光讲述出来,仿佛越是详细琐碎就越接近生活的真相。难道生活不是用侦探小说、原味酸奶和时而出故障的电脑显示器做成的吗?长期沉迷电脑与熬夜,掺杂上三天两头的身体不适、亲友的逝世、政府机构的官僚主义作风,数不清的失意编就的幕布点缀上寥寥可数却清楚明晰的发光时刻——与Visual Basic和Windows斗智斗勇后的胜利,历经波折后房间终于装上空调的狂喜,还有女友灵儿与她送来的炖豆子和炸肉排。

  但发光的不仅是这些时刻,亦是作者将这些或黯淡或闪耀的沙粒排列展示出来的方式。试着将其分类:电脑——单机游戏、编程、Word;阅读——侦探小说,罗萨·恰塞尔,以及许多其他作家;饮食——西红柿拌蒜,酸奶,炖豆子和米兰炸肉排……似乎是日复一日的循环,但每一次的具体语境都与前一次不尽相同,真切地反映出现实生活的一个个场景和事件。这些丰富而细碎的内容经安排后以多维形式呈现,立体地穿透“我”生活的各个层次与方面,也正是因此,书页上的情节虽然貌似线性排列,读来却不乏真实感和节奏感。

  4.

  在日记临近结尾时,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有“我”,或者说作者,对那些鸡毛蒜皮的态度——只要生活就好。日记中呈现的生活是一个稳定的系统,各要素像固态物体分子一样停留在一个相对确定的位置上,至多只在一定范围内微弱地移动,几乎全无对故事进展的推动力。人生就像西西弗斯推着的那块巨石,无论如何用尽全力最终还是会回到起点,而面对这些一成不变、毫无进展的挣扎与无奈,“我”却并不想要为了结局而结局。“我”从未厌倦生活,从不愿“抄起把左轮手枪,爆掉自己的头”。这是前半部分里唯一一次如此明确的表态。

  而后是那个关于虫子的梦,如日记中所言,它代表着“我”与灵儿之间关系的切断,而最后一次按下刀刃的人正是“我”自己。接着是对女性朋友莫妮卡的危机干预,“我”从反复申明自己无能为力、一次又一次逃避,到最后致电莫妮卡的前东家请他帮忙,虽是间接参与,“我”终究是完成了这件事。这样,在无法发展下去的生活面前,“我”最终采取了行动,就像此前“我”在无数的拖延、逃避、受挫之后仍然完成的许多任务一样——刮胡子、装空调、申请负荷提升,等等。正是随着这种不算积极却也绝不消极的态度,《发光的小说》最终得以成书。

  5.

  相对于日记部分语言的平实坦率、偶带幽默,后半部分《发光的小说》的风格产生了明显的转变,但从这部分最醒目的两个主要话题女性与宗教来看,这样的语言是再适合不过的——或许略微有些沉重和阴郁,但不乏思想的流露与情感的激荡,甚至可以说,这与两个方面相关的内容恰是小说中最发光的点。在阅读这部分的过程中很难不去想,这些文字出自前文写日记的老头之手,于是两部分的主人公形象被联结起来(被联结起来?难道他们不是同一个人!)。主人公主动赋予自己与女性的每一段关系以价值(甚至包括算不上是一段关系的),照应着日记部分对女友灵儿的依赖。而在“初领圣体”的部分,主人公与天主教间建立的联系成了日记中对待人生态度的伏笔,“就现在这种生活,我可以一直活下去,就看仁慈的主祂给我多久了,无限制地活下去都可以”。在后部分中,女性与宗教的交汇点在于圣母,整个教义中“最让我咽不下去”的点,“所有女人和爱情的共通点,正是她”“她不是一个女人,而是所有的女人”。

  与前部分略有不同还有,后部分塑造出的是一个更为年轻有力的人物形象,拥有更加充沛的情感和更强的积极性。而在体会过日记部分的真实感和亲切感之后,后部分的间歇性思维混乱和情感爆发也都是容易接受的了。或许作者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浑身都是反常之处却依然显得普通,头脑中潮水汹涌脚步却拖沓在原地,于是,一切都变得更加真切、更易于理解了——这样一位失意作家的形象与寻常人又有多少差距呢?

  6.

  在准备结束这篇书评之前的些许不成熟想法:其一是关于罗萨·恰塞尔,“我”反复声称自己与她心灵相通,尽管两人并无任何相同之处,而“我”在最初的入迷过后却读不进她的其他作品,这位罗萨·恰塞尔可否被解读为代表着“我”热爱却又拒绝的另一部分自我?(我就不深究了,或许会有“弗洛伊德派读者”感兴趣。)

  其二是关于天台上的鸽子。在后部分中“我”声称“我是圣灵的人”“这是我唯一懂、唯一认识、唯一相信的东西”,前部分的鸽子是否代表着圣灵?抑或只是“我”“死去的精神世界”?无论如何,鸽子可算是日记部分最具发展性的一条情节线。公鸽死亡,母鸽寻得新的伴侣,小鸽子出生长大重游故地……动物世界的发展规律远比“我”的生活具有生命力,也难怪“我”会被它们的命运所吸引。在小说的最后,一大群鸽子飞来了天台,而最初那只死去的鸽子只留下了骨头,是结束也是开始,或者依旧是延续——小说已完成,日记已结束,生活却永远不会停下它的步伐,而“我”将一如既往地以继续接受它来赋予它以意义。

  7.

  说到底,对待这本书,就像对待生活那样,读下去就好了,因为,像生活一样,它总会有发光的瞬间,而这些瞬间总会被发现、被珍藏。

  FIN.

  《发光的小说》读后感(六):乌拉圭怪人的个人编年史

  (这篇书评写于个人精神动荡的周末,没想到第二周和译者聊起来,才有知道我们都曾经遇见并失去过同样的发光时刻,愈加觉得仿佛有珍贵的联结。)

  曾有这样一句关于拉美文学的戏言:若论对文坛最显著的贡献,智利盛产诗人,阿根廷盛产短篇小说家,墨西哥盛产长篇小说家,而乌拉圭呢,乌拉圭盛产怪人。如果接受这个设定,那么本月刚刚出版中译本的《发光的小说》的作者马里奥·莱夫雷罗可谓乌拉圭怪人中的巅峰了(虽然作家本人并不喜欢这个说法,甚至抱怨记者总是希望他干出新的怪事——“恐怕我不写作了而是去杀个人他们会觉得有意思得多。”)这位本名豪尔赫·瓦尔洛塔的作家一生从事过从书店店员到心灵学指南写手等花样繁多的工作,乌拉圭国立大学收藏的莱夫雷罗档案也是五花八门:自制的私用塔罗牌、一本瑜伽练习手册、学生在写作工作坊上画的画……

  自上世纪七十年代起,莱夫雷罗就成为乌拉圭文坛独树一帜的、“异端”教头般的存在,有一批死心塌地的追随者,其中不乏一线作家,在他死后一年出版的《发光的小说》更是让他那一抹自嘲的微笑留存至今。莱夫雷罗素来认为“指望文学仅仅取材自文学性素材是一个错误,这就像是指望制作奶酪的师傅只吃奶酪”。有评论家精妙地将其写作描述为一个疯子科学家的实验,配方原料统统出奇,却因技艺高超总能把错误率降至最低,收获备受欢迎的成品。在《发光的小说》中,我们不难辨认出作家自述过的那些重要影响源:“魔术师曼德雷”(由李·福克在1934年首次创作的漫画人物,可以迅速让敌人进入催眠状态)、刘易斯·卡罗尔、20世纪40年代的探戈音乐、侦探小说、“甲壳虫”乐队、阿根廷讽刺刊物《文森塔姨妈》等等,而《仿生人会梦见电子羊吗》的作者菲利普·迪克和《赤裸的午餐》的作者威廉·巴勒斯是他最为认同的同类。

  小说主人公展现出对电脑程序和系统超乎寻常的痴迷,“奖金日记”的部分几乎每隔几天就要详细记述一次他调试电脑、添加程序、修改“宏”等等操作。原本电脑是他写作的工具,但往往最后途径本身成了执迷的对象,最开始预设的结果倒是被忘在脑后。基础或复杂的电脑和文档操作逐渐变成一朵颜色鲜艳的食人花,将主人公的时间吞没。因此当他读到巴塞罗那作家罗萨·恰塞尔谈论自己如何争取克服生命中某些苦难,感到心有戚戚:“靠麻醉剂:电影和书。我是多么理解那些求助于毒品的人!我用的这两个乍看无害,其实不然。我的意思是,人在靠电影和书来完成上述任务时,它们并不比其他毒品破坏性弱,因为破坏性是体现在抽离现实上,而用什么毒物来抹除感觉其实没多大区别:真正起效的是抹除。”

  芮塔·菲尔斯基在《文学之用》中详细探讨了人们阅读小说或观看电影时“着魔的体验”。这种被文本或画面完全包裹的参与感让读者和观众在一个有限的时间段内体会到“审美入迷”,自我与审美客体之间的界限消失,其追求愉悦感和失去自主性的感官与肉体特质让文学作品令人“着魔”的属性常被用来与醉酒或麻醉相提并论。菲尔斯基提出此种体验之重要是因为“人们阅读文学作品的原因之一就是想脱离自己,想被拉进一种不一样的意识状态当中”。翻阅《发光的小说》这部五百余页的巨作,篇幅虽大内容却事无巨细,然而一读之下,却也能令一批属于它的读者沉浸。那是一种几乎无意识的浸没感,一页一页,一成不变当中细微的改变,最后却瓜熟蒂落、蓦然心惊。它为我们提供的“超脱”日常生活的契机恰恰是呈现日常生活本身,并如菲尔斯基所言“将奇观混合进普通事物,让平凡、被忽略的现象焕发光彩,并使其具有审美的、情感的,甚至形而上的意义”。

  如此说来,这种对成瘾的需求何尝不是现代性的一部分,在高效快捷的联络方式与变本加厉的精神隔绝之间,现代人的生活看似有无限可能,却有多少人恍然发现,换了城市,换了工作,甚至换了伴侣,最终都落入同样的蛛网,为同样的缠斗耗尽气力。莱夫雷罗在书中经由两度转译引用的卡瓦菲斯说得明白:“没有新的土地了,我的朋友,也没有新的海洋,/这个城市会永远跟随你。/你会永无止境地走在相同的街道,/相同的思想的郊野,从年轻到衰老,/在相同的屋子里,你最终满头白发……/没有另一处地方了,永远是相同的/陆地的港口,没有船会/载你走。啊!你还不明白吗?/你既已把你的一生摧毁/在这里,你就已经虚度了它,/在这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在这样午夜梦回的厌倦当中,无论是娱乐节目、球赛,还是电影、写作,当然也有酒精、药物、性和其他,说到底都是一种可以麻痹日常痛苦、寄托无望之望的“瘾”。

  从某种程度上说,《发光的小说》既是温和的又是粗暴的。温和之处在于主人公其实是对外界全无伤害力的存在。他所有的争斗都是向内的,每日每日的记述自己无可救药的困局,想要找回精神状态里发光的瞬间。它不仅是一部小说,更是对一场注定失败的旅途的接受——生命里所有无力又无法停下的漩涡,没有犯下什么不可饶恕的错误,最后却不得不面对他者的残忍,无论是爱、亲人还是灵感、写作的能力,乃至电脑里一个稳定正常运行许久的程序,只要假以时日,多试几次,总会突然崩溃。任何有过长期抑郁和服药经历的人都难免在读到他自嘲“现在(出门)这件事是越来越费力了”时会心一笑,也都懂得他所描述的那种在“精力的推动”和“瘫软的疲惫”间摇摆不定的日常有多真实(“我会把任何推动我站起来的事情做完,又坐回到椅子上。就这样循环往复。好像是一场药物和抑郁之间的对抗:这一秒这边赢着,下一秒那边又占据了上风”)。如是,属于这本书的读者会觉得这本书中主人公的努力自证亦是在温和地照亮自己的人生,如普鲁斯特在《追忆逝水年华》里所写:“每位读者读书时,都是在读自我。作者的作品不过是一件光学工具”。

  同时,这部书又是粗暴的,甚至对另一些读者而言并不够友好。恐怕也正因为此,在书的扉页上作者写上一句很符合他个人风格的免责声明:“任何觉得自己被本书中发表的意见所影响或伤害的个人或组织都该明白,这只不过是一个老糊涂在胡说八道罢了。”这些“胡说八道”直接而具体地谈论着衰老、父母的死、性等话题,一遍遍描述一只鸽子的死(以至于该书的某一版西语版封面上赫然立着一只鸽子站在凌乱的床单上),此外还穿插着关于音乐、网络、毒品、黄片、心理咨询、抑郁症的碎片,更反复尝试将心灵学的梦境玄秘体验付诸纸面。作者通过语言和观念挑战乃至触犯某些固有既定的道德感和审美标准,造成震惊的效果,本质上依旧是给人以刺激。齐美尔认为对极端感官刺激的渴望是现代感受力的重要驱动,去震惊别人和被别人震惊的欲望同样强烈,特里林也由此曾将现代文学描述为“暴力和辱骂、精神错乱和毁灭的文学”。然而这样的写作同样是有风险的,《发光的小说》一经问世,热爱它的读者(包括众多西语世界作家)惊为神作,厌恶它的读者则无法理解为何这本书能在近二十五年年百本最佳西语文学作品中高居前十。面对此类累叙跳帧人生与脱轨败局的作品,总有义正辞严地拒绝抑或百思不得其解的受众,或许这种不解是一种幸运吧。难保有一天,天真的受众也会发出和《发光的小说》中的主人公发出同样的感叹:“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像贝克特笔下的人物了”——不仅是等待永远不会到来的戈多,更是满怀《终局》里对衰老与退化的原始恐惧。

  无论如何,说到底,着魔也好,震惊也罢,面具之下《发光的小说》实际上是莱夫雷罗对作家和写作的另类思考,用超过四百页的日记体序言来谈论完成一个开始于二十年前的写作项目的不可能性。在日记的开篇,他已写明“这个任务”如今依旧不可完成:“这整本书就是个巨大的失败的明证。这个体系,即为每个我希望叙述的发光的事件创造情境,将我引上了一条可以说是更加晦暗且阴沉的道路。(……)对我来说,这无疑是段特出的经历,如今读来,我仍然会被它触动、治愈。可那些发光的事件在被叙述出来的同时也失去了光芒。它们令人失望,听起来平淡无奇。”与此同时,一部所谓“失败”的小说之所以能发光,是因为作家坚信“我的文学比我自己还重要,而这个,和我文学的客观价值是毫无关系的,因为,无论是好的、普通的还是坏的,它都会超越我而存在。”

  莱夫雷罗曾经从事过数年设计纵横字谜的工作,在他眼中,写作既是谜题本身,也是解谜的途径。他用写作来抵御对死亡的恐惧,笃信文学作品能在被阅读的过程中不断汇聚新的意义,来自过去的文本可以跨时间移动,经由文本与读者之间偶然的相遇和互动,获得它的创作者都无法预知的光彩。如同痴迷《逆流》的道林·格雷,《发光的小说》的主人公在写作“奖金日记”的过程中感知到“这整本书装载的好像是他自己的人生故事,在他人生开始之前就已经被写完了”。而我们摊开书页的时刻也是将自己暴露给文本的时刻。在这个袒露的瞬间,莱夫雷罗说:“归根结底,我想,在这些书页中唯一能找到的光亮也许正是读者您借给它们的。”

  (原文载《经济观察报》)

  《发光的小说》读后感(七):小说发光指南 | 编辑杂记

  又到了一书一度的编辑手记时间。我瞅了眼屏幕右下角的日历,「7月26日」,距一年一度的BIBF(学名「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我相信,有很大一部分编辑同行看不上BIBF,但是,偶尔也会有意外之喜——比如我要说的这一本《发光的小说》,便是拜BIBF所赐,without which this book is probably impossbile.

  先让我把上一句说完:我瞅一眼屏幕右下角,本来是打算把编辑手记也写成日记体,跟本书的前448页保持一致。但是从初见此书西语原版到中文版面世的接近两年时间内,许许多多个发光的瞬间并没有被我记录在案,我也就放弃了用时间坐标去框定历史进程的努力。

  好了,再回到BIBF吧,不过是两年前的那一届。我赴版代之约,在他们的展位前闲逛,一眼便看中了这本书。吸引我的有两点:一,有趣的封面,引发我无数遐想;二,有趣的书名,燃起我一窥究竟的欲望。

让我一见钟情的书。该书已流落到译者手中,你所见到的这张照片便是由他补拍。

  同时被我看中的还有作者的另一本书《猎兔》(Caza de conejos)。

  这本书图文并茂,看上去更能讨好市场。但是部分插图尺度较大,权衡再三,还是舍弃了。

  接下来就是波澜不惊的书稿审读、选题申报阶段。颇费周折的倒是为本书寻找一位合适的译者。经过了几个月的蹉跎,在前辈推荐、主动出击都宣告无效的情况下,我不得不求助于豆瓣——这也是我第一次在豆瓣上征集译者。我收到了好几个试译申请;同时,我的豆瓣广播被上海译文出版社的编辑同仁看到,她也给我推荐了一位译者。

  不过,这位译者能不能接手本书,还取决于另外那本200多页的书能不能被买下版权。

  然而,这个悬念只持续了半个小时……

  这位被推荐给我的译者和豆瓣上一位主动应征的译者进入了第二轮试译。在经过一番艰苦的译文比对和文风权衡之后,我选择了前者。

  ………………发光的分割线………………

  漫长而短暂的翻译过程略去不表。说它漫长,毕竟有大半年哪;说它短暂,因为这几十万个方块字,译者只用了大半年就码完了啊……

  漫长而短暂的编校过程也略去不表。漫长和短暂的原因同上,时间改成一个半月。

  那么就来谈论此书继译者征集之后在豆瓣上的第二个发光时刻吧。起因是我和译者的一次闲谈,他主动提出赞助我设计费(毕竟他的翻译费相当可观),我就随手发到豆瓣上了。他是不是开玩笑我不知道,我反正没当回事。然后,就真的有人接话了……

  这位「小鸟杀手」是何方神圣呢?几个月前我在豆瓣上做过一次《我发现了》的转发赠书,她是获奖读者之一……她画插画,但是从没设计过图书封面。要不要大胆地交给她试一下呢?

  译者也看到了留言,他觉得可以一试。那么,就试吧。

  于是,只用了半个月,小鸟杀手试出了第一稿,一下子甩来八个方案。我看中了其中一个方案,经过一个多月的沟通和修改,最后诞生了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个版本。装帧设计的过程相当复杂,完全需要专写一文以记之,小鸟杀手会献上一篇设计手记,我就不展开了。

  再提一下此书在豆瓣上的第三个发光时刻。我在豆瓣上发了本书扉页的三个方案:

  友邻「皮特4」的回复无心插柳地启发了我:

  为什么就不能放三个扉页呢?但是也不能胡乱放,得有个说法。

  这本书不是叫《发光的小说》吗?我可不可以通过扉页,展示出它发光的过程呢?Eureka!第一个扉页一片黑暗,第二个扉页开始变灰,第三个扉页一片光亮——就这样,诞生了可能是古往今来全球第一本拥有三个扉页的书:

  因为印刷的缘故,此处留下了细微遗憾:灰色扉页和黑色扉页的差距太小。若有机会加印,一定修改第二个扉页,将颜色调浅。

  这是本书在文本之外的第一次「发光」。第二次「发光」来自两个副扉页,我请排版老师将页面做了从左至右由浅变深的渐变效果:

  封面上的「发光」才是大家第一眼就能看得到的「发光」。到底怎么个发光法,只需看一眼封面展开图便知:

  封面的不同色块之间透着光,腰封的中部发着光,从中心往左右逐渐变暗。略微遗憾的是,因为封面专色印刷的缘故,不同色块之间的区分度不太高,争取在加印(如果有的话)时改进。

  那么现在进入正题,谈一谈本书的第三次,也是最重要的一次「发光」。

  在多方周折,几乎放弃的情况下,确认了夜光油墨的可行性——这是一种已经很成熟的工艺,已在很多本书上实现过了,比如重庆大学出版社的这本《科学需要讲故事》(感谢责编Daisy老师答疑解惑):

科学需要讲故事8.7[美] 兰迪·奥尔森(Randy Olson) / 2018 / 重庆大学出版社

  印厂发来了几种常规的夜光色(理论上,各种颜色的夜光都可以实现),有绿色,有黄绿色,还有淡蓝色:

  我本来最中意淡蓝色的,可是在和印厂反复确认之后,得知淡蓝色夜光油墨在正常光照下也会泛着蓝光,跟设计方案不符。黄绿色也一样,本身自带颜色。所以最后只能妥协,用了最常见的绿色,油墨本身接近无色,对设计方案的干扰度最小。

  我生怕这个创意不被读者知晓,所以腰封前勒口一开始是这么说的:

  最后,在译者的坚持下,用了这么一句隐晦的提示:

  读者该发问了:这个N.B.,就是我们平常所理解的那个意思吗?

  回答:是的,这是它的第二层意思。它的第一层意思就是拉丁文nota bene的缩写,英文写作时经常用到的:你们给我看好了哟!

  就好比它的定价84.00元,也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来自《发光的小说》开始写作的年份1984年;第二层来自我的推荐语:这本书很巴适!

  只要在白天吸收足够的阳光,黑暗处,你就可以看到这本书真的在发光喽:

  好啦,我就说到这儿吧。

  :设计师跟这本书真的很有缘呢:她的豆瓣id叫作「小鸟杀手」,结果她在封面上就画了一只鸟;她的本名叫作「庞晚」,于是这本书真的就适合在晚上把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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