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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读后感锦集

2020-12-03 02:47:26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锦集

  《喧哗与骚动》是一本由威廉.福克纳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55,页数:37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喧哗与骚动》精选点评:

  ●膜拜大神

  ●意識流的確難懂,包括沒有任何標點符號密密麻麻的幾頁,但我最喜歡昆丁那段,黃昏很美,他對凱蒂有聖潔的愛情,這是我堅定的一點。是比較詭秘的一種亂倫,他把她看成聖潔不可侵犯的。南方的密西西比,封閉的小鎮是福克納的主題

  ●班吉被处理那里看得最胆战心惊了

  ●痴人说梦。

  ●可怜人

  ●必须五星!

  ●在首图看的书.好久没去首图了

  ●喜欢这个书名。不知道为什么会去看这样一本书,文字生涩,花了很长时间。看的也是1984版的,大概也很难再找到了,泛黄的书页,是否是经典最好的诠释?

  ●作者对于昆丁和班吉的描写是天才的 当然第四部分一开头对迪尔西的描绘也无可匹敌 我还是最喜欢作家描写班吉的那种自在而严肃的想象 班吉感受这个世界的方式是最“自然的” 他看到 他闻到 他接受痛苦但并不能做主观的选择 所以他本身就是一个大的"自然" 在这个自然世界里万物的生发都和直感有关 本身毫无线条而成就了一切线条 非常美

  ●读福克纳学句读。||“她身上有树的香味……我蹲在墙旮旯里,听着天色一点点黑下来的声音。”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一):听我讲个故事

  听我给你讲个故事,这个故事是由不同的人讲着各自所看到的那一部分,只有当你看完没整部小说以后才知道,,他到底在说什么。其实无非就是关于时间,关于生命,但是同一的主题,往往通过不同讲故事的方式,让你有不一样的感受。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二):It is a review by an loser

  意识流小说,即运用自由联想作为基本的叙事方法,具有跳跃性、随意性、突兀多变、无规则等特点。

  很惭愧。在未读福克纳作品之前,对于意识流小说的阅读,我总觉得不在话下,毕竟.....我的思维意识也具有跳跃性随意性突兀多变无规则的特点( •̀∀•́ )

  但我忽略了...我这纯粹是自由瞎想而非自由联想,同时,每个人的意识都是不同的。特别是这部作品...

四个部分,前三个部分的叙述者都是心智不健全的人。第一部分是白痴班吉的颠倒模糊的意识流,第二部分是精神即将崩溃最后崩溃了的昆丁的意识流,第三部分是偏执狂杰生的意识流╭(°A°`)╮<一脸懵逼...>。第四部分是以迪尔西为中心来讲述,可...为什么上教堂了?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三):喧哗

  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莎士比亚《麦克白》

  这是福克纳意识流小说的典范,也是他引以为傲的作品。前三章节是康普生家三个儿子视角的自述,最后一张才用了上帝视角。我一开始以为班的视角时间顺序无比混乱是因为他是弱智,后来发现全文都是如此,所有的事情被混在了一起,现在,过去,过去的过去都混在了一起,大段大段没有标点的文字,我读的差点背过气去。

  南方贵族种植园家族,祖上出过一个州长,几个将军,曾经拥有大片土地和农奴,到了康普生手里已然败落了,他是个虚无主义者,依靠酒精度日,康普生太太一辈子都在抱怨,总是在生病。大儿子昆丁是个悲观主义者,因为妹妹同别人通奸,选择把自己淹死。大女儿凯蒂从小叛逆,嫁给一个富家子弟,又同别人通奸生下一个女儿小昆丁,后来又有过一次婚姻,再后来去了巴黎跟德国军官在一起,而后没有了音信。二儿子杰生,自私到只爱钱,他克扣了侄女四千抚养费,自己辛苦二十年攒了三千块,结果被小昆丁私奔全部拿走了,杰生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小儿子班,永远停留在三岁智力,1913年被阉割,1933年母亲去世后,被哥哥送进了精神病院。他忘记了最爱他的大姐凯蒂,择忘记了他成长的农场,然而似乎他是最幸福的那个。小昆丁同一个流浪艺人私奔了,再也没有她的消息,康普生家族就此悄无声息了。

  福克纳嘲弄里面几乎所有人,但他同情昆丁和凯蒂,唯一颂扬的只有黑人厨娘迪尔西,她靠一己之力支撑着这个家族的最后几十年。

  福克纳的书相当晦涩难读,对于翻译来说也颇为头疼,李文俊先生不得不做了大量备注,虽然是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用的本子还是上海译文的。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四):昆丁的痛

  昆丁的痛

  读《喧哗与骚动》

  唐斯婷

  福克纳的小说在艺术表现方面,李文俊先生就说得很清楚——大胆的试验者;多角度的手法,增加作品的层次感与逼真感;擅用时序颠倒、对位式结构、象征隐喻的手法;意识流……

  对小说的艺术技巧、美国旧南方体制、道德规范的崩溃等等,很多人已作出具体的分析、解读,而在这儿,我只想表述令自己感触最深的地方——昆丁·康普生的痛。

  “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这句话同样折射了昆丁的内心世界,在昆丁的叙述里,就如痴人说梦般,沉醉在自我的思维中,找不到出路。“没有意义”,有人会选择苟且偷生,而像昆丁,却热衷于死。

  昆丁在性情上更像父亲康普生先生,对父亲的话,他记得很清楚。当父亲送他手表的时候,就听父亲说过:“这只表是一切希望和欲望的陵墓,我现在把它交给你;你靠了它,很容易掌握所有人类经验都是谬误的,这些人类的所有经验 对你祖父或曾祖父不见得有用,对你个人也未必有用。我把表给你,不是要让你记住时间,而是让你可以偶尔忘记时间,不把心力用在征服时间上面。因为时间反正是征服不了的。甚至根本没有人跟时间较量过。这个战场不过向人显示了他自己的愚蠢与失望,而胜利,也仅仅是哲人和傻子的一种幻想而已。”

  父亲的话时刻装在昆丁脑袋里,如影随形。他阴郁、脆弱以及精神上的洁癖,全来自家庭——那个如同断壁残垣的城堡,明知是摇摇欲坠,可仍在自欺欺人。他为自己的出身骄傲,面对时代与历史的变迁,他极强的自尊心,屡屡遭受打击。凯蒂说他爱死亡甚于一切。不,他并不是天生就爱死亡,而是无能为力——无能为力挽救家族显赫一时的荣耀,又不愿意屈尊降贵。

  “是有过很多情人吗凯蒂”“一定要嫁给他吗”“你可以照顾班吉和父亲吗”……每次读到他和凯蒂的对话,心里便替他难过。他对凯蒂有超出了亲情的情感,他甚至怀疑自己犯了乱伦罪,他对父亲说自己有罪。所有这一切,都因为一个沉重的打击——凯蒂失去了贞操,他感到她不再是一个纯洁的女孩。于是他绝望地认为:“这个世界之外真的有一个地狱就好了:纯洁的火焰会使我们超越死亡。到那时你只有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到那时我们两人将处在纯洁的火焰之外的火舌与恐怖当中”

  他在拒绝,拒绝成长,拒绝看到事物一步一步地迈向衰败。他考上哈佛大学,父亲卖了属于班吉的一块地,供他上大学,他似乎成了复兴家族的希望。是的,家里已把所剩无几的财产投到了他身上。他需要承受、承担,而他那瘦小的身躯,连凯蒂的情人——他痛恨的人,也没有足够的力气,狠狠地揍他一顿。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五):读《喧哗与骚动》有感

  读《喧哗与骚动》有感

  这是我读完整过的第一本意识流小说,小说虽然不是很长,但我却磕磕碰碰读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好混乱,好糊涂啊,完全没有章法,各种片断,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织在一起。如果没有译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说实话,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还是不太清楚福克纳到底在这本书中要表达什么思想。我想,也许正如这题目的来源莎士比亚里的《麦克白》里说的那句话,“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这本说,也是“痴人”福克纳的梦靥呓语,没有什么意义吧。我人生没意义,你还得活下去;读完一本书,即使没什么想法,也还得写读后感。那我就把自己从开始到结束,谈谈这本书的一些感受。

  读这本书因为这是学院给我们列的外国文学的书单里我唯一没读过的一本书,所以就去图书馆找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由李文俊翻译的版本。刚开始读的时候,译者在序里说,书中围绕着凯蒂被诱堕落的片段,福克纳运用了多个叙事角度来谈这件事。这就让我想到了前些日子看到过的一部日本电影《罗生门》,它也是围绕一件谋杀案,从每个人嫌疑人不同的自述角度来展开的,我以为福克纳也会这样写。但读着读着,却发现这本书比《罗生门》复杂得多。因为至少《罗生门》的每个叙述者他们的头脑还是清晰的,但《喧哗与骚动》里的各个叙述者脑子都有点问题。所以在看的过程中,我很纠结:继续还是放弃?

  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来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所以,在他的叙事当中,常常是混乱的,叙事到一件事的时候,又会因为当中的一些事物,联想起另一件事。如果没有译者的注解,我还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事。但我还好奇,译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讲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联系上下文也看不出。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但通过班吉的讲叙,我还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对姐姐凯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三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写着写着,也发现自己其实对这部作品还是有点自己的想法的。关于第四部分,是康普生家的一个女黑奴迪尔西来讲叙的。她是一个很忠诚、善良的人。我很奇怪,为什么一个正常的人,倒引不起我的一些想法,而之前的那些不正常的人到那让我有那么多的想法。也许,这是也这本书之所以引起轰动的一个原因吧:思维正常的人想对思维不正常的人的想法的一些窥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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