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谁来守护公正》经典读后感10篇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经典文章 > 读后感 >

《谁来守护公正》经典读后感10篇

2022-04-07 03:31:55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谁来守护公正》经典读后感10篇

  《谁来守护公正》是一本由〔美〕布莱恩•拉姆 / 〔美〕苏珊•斯温 / 〔美〕马克•法卡斯著作,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8.00元,页数:42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谁来守护公正》读后感(一):何以守护公正

  也许不是所有,但是对于大多数研习法律的人来说,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理想主义的情节。他们崇尚法律,当然也可能利用法律。他们之中的很多人努力成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希望法律能够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好一点,并心怀守护公正的愿望。

  公正,是法律的价值之一。捍卫宪法和法律,实际上就是守护公正的具体体现。徒法不足以自行,美国的大法官们是如何获得这种守护公正的资格的呢?广泛的社会信任以及“法袍崇拜”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并不是唯一原因。因为在美国,尤其在近年间,司法公信也开始受到怀疑,大法官们可以听到批评,甚至坐在办公室里都能看到在最高法院广场上示威的人群。

  随着司法交流的日益开放,以及司法权威司法公正等一系列问题的显现,域外司法经验引起越来越多人的注意,在此背景下,更多的介绍美国司法制度和最高法院的作品和译著得到重视。新近出版的《谁来守护公正——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访谈录》给了我们对于这个问题的更多的思考角度和答案。《谁来守护公正》是美国C-SPAN电视台对最高法院大法官们访谈内容的结集出版,据说这是史无前例的采访,因为在此之前,大法官们总是低调而神秘。于是阅读本书,我们看到的大法官们并不是住在“大理石神殿”里的“天神”,而是这样一群人:他们不再年轻,有的甚至已经白发苍苍,儿孙满堂;他们有不同的政治立场、风格、经历背景以及宗教信仰,他们并不讳言各自的不同,但相同的是,他们对最高法院在政治生活中角色和职能有着共同的理解,他们信仰宪法和法律,并基于宪法和法律守护公正。就像肯尼迪大法官说:法官的经历教给我一件事,你不是法庭里唯一一个客观、公正、中立、博学、没有偏见的人。

  以上就是我认为的“大法官说了算”的另外一个原因:大法官同权共治,形成了一个相互尊重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享有一套法律知识和职业规则体系。

  最重要的应该是司法独立的制度设计,使法院不受行政、立法以及其他机关的干扰。美国宪法确定的三权分立原则,使最高法院独立于行政和立法,从马歇尔大法官确立司法审查制度开始,公正、忠实的解释法律,确保法律的统一适用,就成为了最高法院的重要职责。大法官们作为民主社会中的裁判者是中立的,不仅独立于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甚至也独立于民意。就像罗伯茨大法官说的:我们只是履行职责,告诉大家法律是什么,并不是要通过判决去支持其中一方或另一方。

  另外,历史传统也是一个不能忽略的因素。受访的大法官们几乎都强调了传统的重要性,他们认为传统是一个机构的基石,提醒着法官的制度重要性。在我看来,所谓传统,并不仅仅指的是最高法院的传统,更是在历史延续中形成的自由、法治的意识。用肯尼迪大法官的话说:你必须理解自由的传统,明白自由的意义,知晓自由的目的,这样才能使它们一代一代传承下去。民主制度并非永远高枕无忧,它需要每一代人的用心呵护。

  以上,可能是大法官们能够守护公正的部分原因。这种资格的获得,不在于法官们的身份神秘、地位崇高,而在于在历史长河中形成的独特的并且尊重司法规律的法律文化。阅读《谁来守护公正》,我们可以对大法官个人信息有所了解,包括他们的兴趣爱好、价值理念等等,同时,我们也可以窥视出美国的司法制度以及最高法院的诉讼流程,更重要的是,它能让我国的法律人甚至非法律人得到启发,思考当今的时代。

  《谁来守护公正》读后感(二):《谁来守护公正》读后记

  这是一本电视台访问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访谈录,要是想从这本书了解美国司法的运行,我觉得是远远不够的。但我购买此书当时的初心就是此目的,所以这本书并没有满足我的要求。我也不介绍别人来看,我觉得它的价值不大,但开卷有益,分了几次、好不容易粗略地读完这本书,有几点体会是应该写一写:

  一、人际关系在哪个国家都是一门重要的课程,包括美国这种依靠自己能力可以成功的国家。一个人良好的情商是达到成功的关键。

  二、司法在哪个国家要想公平地运行,都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包括像美国这种三权分立、自认为司法独立的国家。如果权力不能有效地被遏制,法制就很容易被霸权代替。在美国刚开始运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时,司法一直处于弱势地位。一个好的制度,要由人去执行,一旦有人想破坏,再好地制度都有可能毁于一旦。由此我想到,教育才是一个国家的基石。一个国家国民的素质提高了,才有可能规避出现的霸权、专制等灾难性的问题。国家的权力才不会轻易落入某个人的口袋,成为某个人的私有品。

  《谁来守护公正》读后感(三):818世上最牛的法官

  818世上最牛的法官

  评《谁来守护公正》

  当开玩笑问“世界上谁最厉害”的时候,很多人可能会回答“美国总统”,作为超级大国的总统,美国总统确实有着别人所没有的权力,他的决策甚至会影响到整个世界的发展。在美国,美国总统不仅要受到国会的制约,还有一帮人“管”着他们,那就是最高法院的9名“政治局常委”,美国最高法院法官是由总统任命的,但这不意味着法官要在政治上对总统效忠,相反他们还要对总统的行为进行监督。他们具备终身任职的资格,同时断定的案件将决定随后同类案件断定的标准和尺度(这就是“判例法”的特点)。既然最牛的人是美国总统,能裁决美国总统的法官们,自然是世上最牛的法官了。这本《谁来守护公正》是一本比较八卦的书,不是说美国最高法院里如何对法律条文的字斟句酌,说的是美国C-SPAN电台对这些最牛法官的访谈录,他们在法庭之外的种种故事,他们对于法官这个职业的理解,他们在日常判案的一些基本做法,他们进入最高法院时的情景……只要不涉及具体案件内容的,都可以随便聊。

  在这种只问“吃了没”、“最近忙啥”的吃喝拉撒睡话题中固然有很多轻松的元素,让我们可以用生活的态度观摩法官们的生活起居和习惯;显然更重要的是,书中也有很多可以让我们近距离了解美国法治社会的特点,比如说法官对于判案的尺度原则,对于案情分析以及案情判断的调整。最主要的是,他们一直秉承着法、理、情的优先原则考虑、处理这个国家的各种问题,维护了法律的正义和公平,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一个相对公正的环境。

  2013-1-6

  《谁来守护公正》读后感(四):为什么大法官们说了算?

  为什么大法官们说了算?——《谁来守护公正》读后

  文/谌洪果

  http://book.ifeng.com/shuping/detail_2013_02/25/22457169_0.shtml

  2009-2010年,美国C-SPAN电视台完成了一项史无前例的任务。所有在世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包括九位现任大法官和三位退休大法官,首次全部同意接受该电视台的独家访谈,话题涵盖最高法院的历史、职能、传统和规则,以及大法官的司法理念、行事风格、相互关系、个人偏好等等。随后,C-SPAN将这些珍贵的访谈内容结集出版,并附录了对六位最高法院“专家”的采访,这就是《谁来守护公正: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访谈录》一书。

  180年前,托克维尔曾观察发现,在美国这个民主社会中,最高法院的这些大法官是唯一的“贵族阶层”,他们的训练、习性、爱好、观念,对民主的激情与弊端形成了有力的平衡,同时也在深层次上提升了民主的活力和品性。这种“贵族气息”,也是我在阅读《谁来守护公正》一书时,扑面而来的感受。对比中国今天的司法状况和法官素养,不免让人望洋兴叹。不过,值得指出的是,大法官们言谈举止间透露的贵族气息,并非某种傲慢与偏见的心态,也不是激起敌意和不信任的因素,反而是引发人们由衷敬重的东西。他们的使命感与自豪感,完全来自整个社会对司法独立价值的认同、对权利的尊重、对权力的警醒,以及对法治宪政的信念与信心。

  因此,在阅读本书时,就“谁来守护公正”这一问题而言,我并没有太多疑惑,其答案当然就是这些地位煊赫的大法官。我心中一直想要进一步探明的问题是:为什么美国人民可以说不出法官的姓名,想不起他们判过的案子,却还普遍地尊崇和信任他们?到底是什么赋予这群法官守护公正的资格?他们凭什么就能说了算?该书通过大法官们的现身说法,为我的上述疑问提供了比较生动全面的解答和启示。

  首先,大法官们对美国最高法院的独特制度职能有着基本的共识和反复的践行。这一职能的核心就是:唯有经由权威而独立的司法判断,才能确保宪法至上和法治统一。每年最高法院收到的申请复审的案件多达8000多件,但大法官们最终只从中选取大约80件进行审理。他们受理案件的标准不是因为它们是否错判,而是为了确保联邦法律在全国的统一适用。“我们只关注那些对我们的政制运转至关重要的案件”。而要确保法治的统一,就必须捍卫宪法至上的原则。在这方面,所有的大法官都当仁不让、毫不犹豫地指出,最高法院的职能就是公正、忠实地解释宪法和法律,正如罗伯茨首席大法官所言,“我们的政体之所以举世无双,在于它受法治约束,拥有一部必须由法律人和法官解释的成文宪法。”法官们的这一立场,实质上是在重申和践行宪法对司法职责的规定、联邦党人对司法权力的阐明以及马歇尔大法官对司法审查原则的确立。因为在这些大法官看来,法治的真谛就是可以在最高法院证明世界最强大的政府可能是错的。只有依循这一根本的司法理念,大法官们才能成为民主社会的中立裁判者,才能使法治的精神超越政治意识形态之争,才能在时代和观念的变革面前,谨慎呵护民主正义,安然渡过一个个危机。

  其次,大法官们之间构成一个平等的法律知识的共同体。在他们心目中,无论怎样的司法理念、政治立场、资历背景、个性风格、民情舆论等,都得服从于某种共享的法律知识和规则意识。这是一群法律的精英,他们没有刀剑和钱袋,唯一依靠的就是判决意见中展现出来的法律论辩的力量。罗伯茨大法官说:“当我们作出一个判决时,我们依据的是法律,而不是政策上的偏好。”肯尼迪大法官说:“法官经历教给我一件事,你不是法庭里唯一一个客观、公正、中立、博学、没有偏见的人。”金斯伯格大法官说,“你会对这里在工作上的高度合作性感到惊讶。……斯卡利亚大法官说过,他刚到最高法院工作时,和布伦南大法官意见分歧最大,但他却把布伦南视为他在最高法院最好的朋友,而且布伦南也这么认为。”布雷耶大法官则说:“我从来不按自己的偏好判案”,“我们有三亿国民,就可能有九亿种观点,在许多问题上,人们都不可能达成一致意见。尽管大家有大量分歧,但他们都会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纠纷。”正是这样一个动态的合作关系,使大法官们有了一致的使命和法律的关怀,得以分摊任务,共担责任,相互扶持。

  第三,大法官们之间以及他们与其他法律人之间,还构成一个伦理的共同体。他们非常注重道德自律和行业自制,共同维护这一机构和职业的圣洁性。严格公开的提名、听证和确认等机制,本已使选拔出来的大法官在知识和伦理上都出类拔萃,而现任的大法官们,也在不断自我审视,确保他们以正确的方式履行职责。可以说,自觉的伦理要求,已经渗透到大法官们行事为人的方方面面,最高法院整个机构也处处体现出这样的道德准则。大法官们的保守、低调,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伦理习惯的使然;他们不会在正式开庭前就案情进行交流,“不希望在庭审前有任何拉帮结派、勾兑游说的现象出现。”同事对某个案件的确切想法,都是在庭审时通过他的提问才首次知晓。正如肯尼迪大法官所言:“我们各自的职业伦理,都要求大家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大法官也不会与律师进行单方私下的联络。甚至对法官助理也有苛刻的“三十秒规则”:如果有人看到法官助理与记者谈话,助理三十秒后就得被开除。所以卡根大法官说:“穿上法袍,你就不再是平时的你。你将不带个人好恶地公正适用法律。这是一个意义重大的象征。”这样一来,反而保证了大法官们真诚开放、勤勉尽责,处理这个国家十分重要的事务,使最高法院成为一个“运作良好的机构,值得美国人民引以为豪”。独立意味着责任,自由意味着尊严,这样的辩证关系在大法官们伦理实践中得到了最生动的写照。

  第四,大法官们隶属于一个伟大的法律传统,使得他们能够怀着谦卑敬畏、战战兢兢之心,认真履行神圣的职责,不辱自己荣耀的使命。接受采访的每位法官,无不津津乐道于这一悠久传统,并把自己视为这个传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斯卡利亚大法官说:“传统是一个机构的基石。最高法院已运转了220年,它的伟大传统会时刻提醒人们注意这一事实。”肯尼迪大法官说:“你没法恪守你不敬畏的事物,不会维护你不了解的东西,更不会去捍卫你不知道的事情。”索托马约尔大法官说:“正是传统,在一个更宏大的时空里指引着我们,提醒我们所扮演的不只是个人角色,而是带有制度重要性的角色,而这一制度的重要性要大过我们自己。”斯蒂文斯大法官则说:“它多年前怎么运转,现在就怎么运转。我们的工作模式注重延续传统,并没有太大变化。”这种伟大的传统,也体现在前任法官的画像、法院大楼的建筑以及严肃的审判仪式当中,让你感觉到个人的渺小,法律的庄重。一如大法官的传记作者比斯丘皮克指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之所以不愿突破常规,喜欢遵循既定节奏和运行模式,如此重视历史积淀和传承,是因为“在最高法院,历史是法庭辩论和智识交流时很有用的工具。……最高法院之所以变化缓慢,并不是因为它天然如此,也不是因为这个机构顽固地拒绝变革,而是因为它理解保持连续性、恒定性的价值,而这是其他两个政府分支无法做到的。”制宪者不希望最高法院是对政治变化做出即刻反应的机构,而是希望它的判决基于法律规定和历史传统,来源于那些有助于实现公正的远见卓识。“你不希望充斥政界的那种肮脏、丑陋的氛围,影响到最高法院的判决。”所以,传统构成了最高法院的骨骼。

  第五,在捍卫法治传统和宪法尊严的同时,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其实是以司法的方式呼应了民众的根本诉求,从而赢得了人民最为广泛恒久的支持。司法与民意之间的关系,具有复杂性。司法要尊重民意,但不能以违背司法逻辑的方式迎合民意短期盲目的需求。在容忍民众以民主方式对判决不断抗议的同时,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却以自身一以贯之的司法形象,赢得了人民的理解、尊重和支持。事实上,宪法本身就是人民世俗的圣经,其生命的权威和源泉自始至终来自于人民。大法官们清楚认识到这一点,肯尼迪大法官就说:“借助这些历史宣言和法律文献,美国人民有了自己的形象、自己的身份,对何谓美国人民有了真正的理解。”所以托马斯大法官才说出这段感人肺腑之言:“当我审理案件时,我的重心会更多地放在普通公民身上,而不是那些评论我们的人。我关注的重点不是那些写法律论文或者教宪法的人,而是在葛底斯堡来找我的那个人,在‘家得宝’碰到的人、那些刚从前线回来的人以及孩子们的老师。”因此,最高法院虽然不操纵舆论,不宣传推广,相对远离公众的关注,但其实它并不神秘,它程序公正、判决公开,从来就没有真正远离过人民。难怪索托马约尔大法官欣慰地指出:“让我惊讶、赞叹,进而对我们国家有信心的是,原来广大人民是那么信任最高法院。”

  以上是我根据《谁来守护公正》一书中大法官们的访谈,从五个方面总结的最高法院及大法官们赢得崇高地位的缘由。必须说明的是,大法官们之所以能够说了算,并不在于其具有什么神人的身份或绝对的权威。恰恰相反,他们能够说了算,是因为他们生长于深厚的法治和自由的土壤,更是因为他们在权力制衡格局中受到的各种有形无形、内在外在力量的约束。用最高法院记者团团长丹尼斯顿的话说,“最高法院的自我认知非常清醒。它非常明白自己在政治、社会或法治中的角色。”在这样的定位中,大法官们从没想过要滥用权力。事实上,离开这些土壤和力量,他们将一事无成。一个国家,除了那至高的宪政和法治,任何权力、个人或机构如果试图凌驾于一切之上,那只会以混乱或窒息来取代社会的秩序和权威。在这个意义上,我非常认同索托马约尔大法官的至理之言:“最高法院的历史,并不是某位大法官的历史。最高法院的历史,是由每位大法官的思想理念、写作风格、思维方式、裁判方法汇聚而成的,每位大法官都做出过有价值的贡献,但没有一位大法官能够代表最高法院整体。”

  这才是真正的“大法官说了算”,因为他们知晓自己的责任、使命及其限度所在。在伟大的事业面前,人自然会谦卑谨慎下来;只有干着渺小自私的事情,人的野心才会无限膨胀。

  《谁来守护公正》读后感(五):译者导言:探寻守护公正者的内心世界

  一

  2012年5月24日,首次来华的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举行了一场学术讲座。我作为布氏新书《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一书的译者获邀列席。大法官虽已74岁高龄,但精神奕奕,活泼健谈。当天,主办方在法学院楼前立有一幅中文海报,上有“当代美国最高法院最有智慧的大法官”字样。得知这段话的意思后,老人家大笑:“哇,这下我回去可就麻烦了。”私下还逗乐说:“等斯卡利亚大法官下回过来,你们可以把这张海报给他看。”

  无论在意识形态领域,还是司法理念上,同样以智慧过人、文笔犀利著称的安东宁·斯卡利亚大法官,都可谓布雷耶的“老对手”。虽然俩人私交不错,但布雷耶的新书还是以相当篇幅,批判了斯卡利亚的宪法解释方法。我问布雷耶:“斯卡利亚大法官对这些批评有何反应,会不会撰文反击?”他回答:“他正在写一本新书,里面或许会有回应。”

  当时,举世瞩目的“医保案”庭审已经结束,布雷耶和斯卡利亚分处不同阵营。按照常理,案子将在六月底宣判,无论结果如何,都将对年底的总统大选产生重要影响。多数媒体的预测是,由于自由派和保守派势均力敌,最终将由安东尼·肯尼迪大法官投出决定性一票。 当月出刊的《时代》杂志,还将肯尼迪作为封面人物,并附上主标题:“决断者”。我不便打听投票详情,只好旁敲侧击:“肯尼迪大法官仍会起关键作用么?”布雷耶微微一笑:“正式宣判前,一切皆有可能。”

  讲座非常精彩。布雷耶妙语连珠,生动诠释了联邦最高法院在当代美国社会和政府体系中的职能,其语言魅力和气场风度,完全不输给他的哈佛前同事迈克尔·桑德尔。谈到宪法的重要性时,布雷耶像变戏法一般,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本袖珍版宪法,频频挥舞,激起全场阵阵掌声。讲座结束后,他将那本宪法小册子签名赠我。我问:“您总是随身带着宪法吗?”他正色道:“当然,宪法是拿来用的,必须随身携带。”

  事后,我请人将讲座视频配上字幕,上传至某视频网站。没想到这一专业性较强的讲座,居然大受欢迎。截至此刻,已有84720人次点击收看了这一视频,新浪微博也有12000多次转发,1640个评论。有网友说:“以前总觉得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都是沉默寡言的老古板,没想到布雷耶这么和蔼可亲、风趣幽默,是一位又有学问又爱‘卖萌’的老爷爷。”事实上,我自己虽对九位大法官的履历、个性和立场比较熟悉,但若想对一个人有真切、完整的认识,只“观其文”的效果,的确远不如“见其人”和“听其言”。

  6月28日,“医保案”宣判,投出关键一票的居然是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而且破天荒地支持了巴拉克·奥巴马总统的医改法案。这一结果,几乎令各界人士大跌眼镜。由于罗伯茨向来被视为保守派的中流砥柱,人们纷纷揣测首席大法官为何会有这样的意识形态转向,保守派阵营和旗下媒体则众口一词,痛斥他为“叛徒”。有媒体报道,最高法院内部也为此案闹得很不愉快,爱憎分明的斯卡利亚甚至找罗伯茨吵了一架,彼此拍了桌子摔了门。理念纷争赫然已上升到“诸神之战”的高度。

  7月,斯卡利亚大法官与人合著的新书《阅读法律:法律文本解释》出版。 为推广新书,斯卡利亚先后接受多家电视台专访,并澄清了他与首席大法官的不和传闻:“有人说我与罗伯茨大法官吵过架,这纯属子虚乌有。大法官之间只有法律观点之争,个人从不交恶。媒体老喜欢把我们描述成一个瓶子里的九只蝎子,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二

  从前面这段叙述中,大家可以看到,美国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不仅审理着影响国家政治走向的重要案件,还会著书立说、发表演讲、公开论战,甚至走到摄像机前接受专访。搁在十多年前,后面这些行为几乎难以想象。美国人民虽有鄙视、嘲弄政客的传统,但对最高法院大法官却一直非常尊重,甚至普遍存在“法袍崇拜”情结。 在公众心目中,最高法院大楼被称作“大理石神殿”,九位大法官也被视为“天神”一般的人物。他们深居简出,研习法律,审理案件,撰写判决,守护着宪法与公正。除了开庭和宣判,大法官很少集体公开露面,也不允许任何人拍摄庭审场景。可以说,在政府事务日益讲求透明化的今天,联邦最高法院已成为美国最“神秘”的机构。早年的许多大法官也认为,与公众保持距离,可以维系人民对法官的尊敬。

  保持低调和神秘,固然有利于博得尊重,但与公众的过度隔离,也会产生负面效应。近年来,对最高法院的批评逐渐增多,媒体时常指责大法官们的判决死扣条文,不接地气,脱离民意。另一方面,由于公民教育的缺失,美国公众对最高法院知之甚少。根据2009年的一项民意调查,仅有三分之一的受访者可以说出政府三大分支的名称,但三分之二的人可以说出《美国偶像》节目三个评委的名字;四分之三的人不知道法官与议员的区别;一大半受访者连一位大法官的姓名都说不出。 民众的疏离和陌然,意味着司法的正当性和公信力将受到挑战。

  最高法院也意识到危机所在。约翰·罗伯茨2005年接任首席大法官后,对公众和媒体采取了更为开放的态度。上任伊始,他就接受了美国广播公司《夜线》节目的采访。2010年9月公布的《联邦司法发展战略》,则将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向人民介绍法院的职能和功用,作为联邦法院一项重要工作。

  近年来,大法官们纷纷走出法院大门,致力于推动公民教育。布雷耶、肯尼迪、克拉伦斯·托马斯和桑德拉·戴·奥康纳大法官都参加过公共事务电视台(C-SPAN)向广大中学生介绍知名人物的系列节目《学生和领袖》。布雷耶大法官也在新书中多次呼吁,希望能进一步开放庭审、安排更多民众参观法院、建立法官定期与社会各界交流的机制,并开发更多的法制教育资源。退休大法官奥康纳在推动中小学生的公民教育方面,更是不遗余力。2009年夏天,她甚至协助网络公司开发出一款名为“我们的法院”的在线游戏,方便广大中学生熟悉美国的宪政架构和法院的审判流程。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10年,当C-SPAN申请对全体大法官进行采访时,大法官们破天荒地批准了这一请求。九位现任大法官和三位离任大法官,同时接受一家电视台的专访,这在美国历史上,绝对是头一次。

  三

  C-SPAN的全称为“公共事务有线电视网”(Cable-Satellite Public Affairs Network),是1979年成立的一家民营、非营利性电视台,由本书编者之一布莱恩·拉姆创办。C-SPAN最初只有一个频道,全天候报道政治选举和国会辩论情况。1986年和1997年,C-SPAN先后成立了二台与三台,节目类型涵盖政治活动直播、时事动态报道、公众人物访谈、读书荐书栏目和历史纪录片等,陆续打造了《华盛顿杂志》、《白宫之路》、《美国和法院》和《有问有答》等品牌节目,还组织拍摄了《白宫》、《国会》等纪录片,向公众介绍美国政府机构的历史渊源和现实运转情况。

  2009年,当C-SPAN为制作纪录片《最高法院》,提出进入最高司法机构拍摄,并采访九位大法官时,并未想到他们将完成一项史无前例的任务。包括从来不愿上电视的戴维·苏特大法官在内,所有大法官都同意了C-SPAN的请求,先后接受了采访。面对镜头,大法官们侃侃而谈,话题涵盖最高法院的历史、职能、传统和规则,对自己的司法理念、行事风格与个人偏好也毫不讳言。虽然受司法伦理限制,大法官们并没有谈及具体案件的裁判内幕,但访谈中的大部分内容都是首次公布,信息量非常丰富。

  节目录制完成后,C-SPAN将访谈内容统一收入2010年出版的《谁来守护公正: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访谈录》(The Supreme Court: A C-SPAN Book, Featuring the Justices in their Own Words)一书。 之后,由于约翰·保罗·斯蒂文斯大法官退休,艾琳娜·卡根大法官履新,C-SPAN又对卡根进行了补充采访,并将新内容增补到修订版中。本书中译本即根据2011年推出的修订版译出。

  四

  近些年,在许多学者、译者和出版界人士的努力下,美国司法题材的图书逐渐受到重视,对之感兴趣的读者越来越多。人们不仅乐意了解美国的宪政历程和重大案件,对联邦最高法院的审判流程、大法官们的生平、理念和喜好也很好奇。例如,每年有8000多起案件申请由最高法院复审,大法官们要从中选取大概80起审理,这些案子是怎么选出来的?由谁来选?选取标准又是什么?受理案件后,最高法院的庭审是什么样的?除了法官,有没有陪审团列席?证人可以出庭吗?律师发言有没有时间限制?是否有空闲发个微博?大法官们如何判案?内部讨论如何进行?怎样决定判决书主笔人选?重要案件一般何时宣判?大法官会当庭阅读判决全文么?异议意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的确,在《风暴眼》、《美国司法体系中的最高法院》和《司法的过程》等关于美国最高法院的经典著作中,大家肯定能找到上述问题的答案。 可是,除了专业研究者,普通读者可能读不进这类教科书或“大部头”,相比之下,《谁来守护公正》这样的访谈实录,阅读界面更为“友好”。借用原书副标题的含义,这本书是让大法官们用自己的话,向广大读者介绍他们的工作,阐释他们的立场。非专业人士也可以像欣赏布雷耶大法官的讲座视频那样,轻松释解疑惑,获取信息。

  事实上,即使对法律人而言,这本书也能提供许多有价值的视角或信息。专业人士固然了解最高法院的诉讼流程和内部操作,却未必明白大法官们对特定议题的见解。例如,最高法院如何看待民意?民意“一边倒”的案子,会不会影响大法官们的判断?庭审之前,大法官内心对判决结果是否已有结论?律师的发言真能让他们回心转意吗?如果能,他们喜欢什么样的庭辩风格?许多大法官过去都是出色的最高法院出庭律师,如罗伯茨、肯尼迪、露丝·巴德·金斯伯格等,罗伯茨还曾被誉为“律师中的律师”,作为经验丰富的过来人,他们对出庭律师又有何建议?喜欢何种发言风格的律师?大法官的书架上都放些什么书,他们最常用的宪法参考书是什么?每位大法官都配备了法官助理,那么,哪些大法官习惯亲自撰写判决书初稿,哪些大法官喜欢交给法官助理代为起草,各自的理由又是什么?大法官们是否受到科技发展的影响,他们用不用Google搜索资料,上不上Twitter发言,会不会把诉讼文书存储在iPad或Kindle中阅读?如果某位大法官特别喜欢某个案子,会不会向首席大法官主动请缨,要求撰写这起案件的判决意见?访谈者就这些问题,向多位大法官提问,并得到风格各异的精彩答案。

  长久以来,人们多习惯从具体案件的投票结果,判断大法官的政治倾向,据此给特定大法官贴上温和派、自由派或保守派等意识形态标签。但是,一旦出现像“医保案”这样的案子,“标签论”或“派系论”可能就无法自圆其说了。换句话说,如果案子还没开审或宣判,人们就能从大法官的所谓“派系”中猜测出判决结果,这样的法院是否有资格守护公正,承受世人尊重,恐怕值得怀疑。可以说,只有深入探究大法官们对司法、法治和民意的看法,才可能真正理解他们的所作所为。而本书的访谈内容,正是管窥这些守护公正者内心世界的窗口之一。

  喜欢司法八卦的读者,也能从阅读中找到不少乐趣。虽然书中记录的都是一些严肃的访谈,但大家还是可以从大法官们的不同反应和表现中,感受到他们的鲜明个性,了解到许多逸闻趣事。例如,斯卡利亚大法官会抱怨太多好学生都去学法律、做律师,实在是浪费人才,但他又会给未来的出庭律师们支招,告诉他们如何在大法官已在诉状上批下“胡说八道”几个字后,利用庭审扭转败局。肯尼迪大法官会不时卖弄文采,引经据典,甚至“吐槽”俄罗斯作家索尔仁尼琴,指责他虽然反对极权,但不注重法治。向来在审判席上惜字如金的克拉伦斯·托马斯大法官一反常态,兴致勃勃地讲述自己驾驶房车、周游全国的经历。金斯伯格大法官会对自己的中国法袍和丈夫的厨艺津津乐道。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大法官则会与大家分享她接到奥巴马总统通知提名的电话时的内心感受,以及赶赴华盛顿途中的迷路经历。包括退休大法官桑德拉·戴·奥康纳在内的几位女性大法官,还各自透露了自己的着装心得。

  更加难能可贵的是,为了使全书内容更加丰富、完整,C-SPAN还附上了对几位最高法院“专家”的采访内容。这些人或是最高法院的工作人员,或长期在最高法院出庭,或者进行过多年司法报道,对法院情况如数家珍。他们是:《今日美国》资深记者、奥康纳和斯卡利亚的传记作者琼·比斯丘皮克;前首席政府律师德鲁·戴斯三世;最高法院记者团团长、SCOTUS博客创办人莱尔·丹尼斯顿;前法官助理、著名上诉律师莫琳·马奥尼;最高法院历史专家詹姆斯·奥哈马;最高法院现任书记官威廉·苏特。从这些人口中,读者可以从不同视角,进一步了解联邦最高法院的历史、传统与文化,并获得更多新颖、有趣的资讯。

  五

  对我来说,翻译这本大法官访谈录,是一段非常愉悦的经历。毕竟,访谈不同于演讲,对话相对简洁,没有刻意修辞,也不会有繁复的长句和生僻的知识点。不过,为了方便读者理解,译者还是就部分术语的含义和对话的背景添加了注释。

  感谢本书编辑曾健、陈晓洁、美编乔智炜的辛勤工作,尤其是曾健先生,从选题策划、联系版权、内容审校,到确定书名、目录、装帧和版式,他事无巨细,亲力亲为,为本书付出的智慧和心血,一点儿也不比我这个译者少。感谢中央电视台的陈晓卿先生,文中涉及电视节目制作方面的术语,在他的指正下,才避免出现常识性错误。感谢郑晓菊、刘媛和唐磬女士在本书译校过程中给予的诸多帮助。当然,译文中出现的任何错漏,都由我个人负责。

  译完此书,最令我感慨的,是大法官们在访谈中流露出的焦虑和担忧:当司法权威逐渐变弱,司法公信受到怀疑时,如何才能让更多的人了解法院的工作、理解法官的职责,进而明白司法独立的重要性,成为“大法官说了算”体制的坚定拥趸。面对隐忧,大法官们没有继续在“神坛”上布道,而是离开“大理石神殿”,走进中学、大学校园或媒体演播室,用最平实、浅显、诚恳的语言向人民宣讲:在最高法院这条“流水线”上,作为最终产品的“公正判决”是如何生产出来的?一个拥有三亿多国民、上千枚核弹的超级大国,司法公正为何交由九个人守护?人民又凭什么信任这九个人的司法能力和职业操守?在此过程中,美国人民也见证了这些守护公正者们的法治信仰和人格魅力。而这一过程,对我的中国同行们也一定有所启发。

  2012年10月22日

  于最高人民法院

  《谁来守护公正》读后感(六):一本专业题材的大众阅读书

  本书的介绍对象是美国最高法院,采取访谈的形式,这样更亲近读者,也使得本书的读者面更广。

  本书介绍了美国最高法院的基本情况,可以说是一本知识介绍书,作为一位读者,想借此梳理下本书的一些关键知识。

  1.美国联邦政府包括立法(国会)、司法(最高法院)、行政(总统)三大分支。

  2.目前九人中有金斯伯格、索托马约尔、卡根三名女性大法官。其余六人是罗伯茨、斯卡利亚、肯尼迪、托马斯、布雷耶、阿利托。

  虽说是终身任职,但很大法官都是通过退休退出大法官的队伍。

  3. 目前每年审理约80件案件,但每年约有9000多个案子申请最高法院审理,其通过“调卷令”审批程序选出80多件需要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四位大法官同意,即可批转调卷令。

  4.最终审理案件采用投票多数决的方式,但是先开会讨论,再初步投票。如果首席大法官在多数方,就由他亲自或指定一位大法官起草法院意见;如果在少数方,就由多数方中最资深的大法官亲自或指定一位大法官起草法院意见。判决意见起草完毕后,会在大法官中穿越,由他们评论或修改。

  5.约翰 马歇尔,他或许是英语世界最伟大的法官,在”马布里诉麦迪逊“案中,马歇尔大法官曾说”对法律做出解释,是司法机关的全力和职责“,这句话在最高法院的判决意见中反复被强调。

  6. 言辞辩论环节,每方各有半小时发言,其实,言辞辩论的绝大部分时间,都留给大法官提问。

  7. 关于内部会议,只有九位大法官在场,没有其他任何工作人员,没有任何录音设备。内部会议有几项很好的规则,一个是在所有人首次发言完毕前,任何人不得第二次发言;第二,”明天是新的一天“规则。

  ------

  《谁来守护公正》读后感(七):美国公正守护神群英谱

  法国大革命无数颗人头落地让我们知道即使拥有正义民意也是靠不住的,林达的《总统是靠不住的》告诉我们即使是民选出来的总统也是靠不住的,美国的先贤们早就想到了诸多的靠不住,聪明而明智地设立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的政治制度。作为美国联邦政府三大分支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无疑是美国法律的最终守护神,它坚决地捍卫着美国宪法,从而保障在美国这个民主国家里,只有法律才是高高在上的国王。

  美国最高法院对于这个国家的民主以及正常运行如此重要,显然与人们对它的了解并不相呈,不要说对于普通的中国人就是美国民众对于美国最高法院及它有九名大法官都不甚了了。与那些频频在电视上露面的美国总统以及国会政客不同,九名大法官很少在电视上露面,至今最高法院的庭审现场因为种种原因都拒绝摄像设备进入。

  2009年,美国公共事务电视台(C-SPAN)为制作纪录片《最高法院》获准进入最高法院采访,9位现任大法官和3位离任大法官竟都一致同意接受同一家媒体的采访,这在美国历史上尚属首次。采访记录最后结集为《谁来守护公正: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访谈录》一书,美国最高法院及大法官们终于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那些还没有读过此书的读者很容易担心,这样一本全美国最懂法律的几位专业人士的访谈会不会充满了法律术语,从而担心这几位专业人士的专业水平挡住了他们阅读的步伐、影响了他们的阅读快感,其实只需要翻开此书,挑选任何一位大法官的访谈就完全可以打消这种顾虑。在这本访谈录中,最高法院的历史、职能、传统、规则,以及大法官们的司法理念、行事风格和个人偏好一一得以呈现,你最终会明白,美国人民能拥有他们是多么的幸运和幸福。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访谈中说:

  “我们的政体之所以举世无双,在于它受法治的约束,拥有一部必须由法律人和法官解释的成言宪法。所以,你会发现,这个地方发生的事,与国会大厦、白宫内有些许不同,你会意识到这些事对我们的政体的运行来说,有多么重要。”

  那么这么完美的制度设计,作为法律最后屏障的高等法院、作为法律的最终守护神的大法官们会不会犯错呢?会的,比如1857年判决的斯科特诉桑福德案,最高法院罔顾宪法规定,执意拒绝给予黑人美国公民身份,其判决旨在弥合南北双方的分歧,却间接造成了美国内战。该案的判决严重损害了美国最高法院的威望,更成为南北战争的关键起因之一,但更多的时候,美国最高法院是维护了公正与正义,比如1852年的杜鲁门政府接管钢铁厂案,在此案的判决中,最高法院最终以6票对3票裁决总统接管是篡夺立法权的违宪行为。

  在接受采访的十二位大法官中,每个人都把能在最高法院任职看作是一生中最高的荣誉,在此你不得不再佩服一下美国先贤们的设计,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一旦被任命就是终生制的,一直可以干到退休,并且不得减薪,除非要重大的职业瑕疵,没有任何人能把任何一个大法官赶下台,大法官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包括总统也包括民意。在记者问到约翰•罗伯茨如何看到最高法院前的抗议者时,他坚决地说:“我们的判决不能随着大家的喜好走,更不能被一时的民意所主导。”,而在另外一个大法官的访谈中,他表示,如果总统是某个案件的当事人,那么他受到的待遇与任何案件的当事人没有任何不同。

  因为大法官们的特殊“工种”,我们很容易把大法官们想像成不食人间烟火的老顽固,但事实不是这样,大法官之间不乏观点相左,甚至针锋相对的,但仅仅限于他们对司法理念的认知,他们可以为了某个观点争得面红耳赤,但一点也不会影响他们的私人关系,在最高法院的餐厅共同午餐时,他们也会相会开开玩笑。金斯伯格大法官在访谈中提到,有一次庭审她在审判席上正好位于斯卡利亚大法官的邻座,她时常得靠掐自己才能防止不被斯卡利亚那些冷嘲热讽的俏皮话逗得笑出声来。

  在《谁来守护公正: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访谈录》,除了十二位大法官的访谈,还附有几位经常与最高法院打交道的人士的访谈,他们中包括曾经的政府首席律师、多年报道最高法院的资源记者、某个案件的当事人的律师等,他们都对最高法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与赞美,包括那些曾经在这里输掉官司的人。在他们的访谈中,我们同时也知道,即使是被最高法院束缚住手脚的总统,他们也对最高法院赞美有加,因为他们知道,正是最高法院让这个国家最大程度减少了灾难的发生,无论是美国总统,还是普通民众,都是这套民主体制的受益者。

  ========

  发表于2013年1月22日《法治周末》:法律的最后一道屏障。

  http://www.legalweekly.cn/index.php/Index/article/id/1929

  《谁来守护公正》读后感(八):半人半神者的自白

  “法律之下人人平等”,这大概是一句“全世界人民都知道”的法律格言。不过,若在全世界不论哪个角落就其出处进行一次随机问卷调查,恐怕一千人里也未必有一人能答得上来——连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可能也不例外——如果事前没有刻意查阅过资料。事实上,这一镌刻于美国最高法院正门上方的庄严承诺,并非出自任何法律界人士之口,而是设计师卡斯•吉尔伯特独具匠心的伟大创意。

  说来令人难以置信,今日在美国公众眼中具有至高地位的联邦最高法院,迟至1935年,依然没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场所,只能“寄居”于国会大厦,有时甚至需要从参议院借房间开庭,法院内部的图书馆更是只能蜷缩在地下室一个狭小的空间内。

  这些关于美国最高法院的“八卦”,均出自于C-SPAN(公共事务有线电视网)对大法官和经常出入最高法院的书记官、律师、记者、历史研究者的访谈,直译为“最高法院——大法官访谈录”,中文版则为其找寻到了一个显然更为妥帖、漂亮的名字:《谁来守护正义》,译者是近年来笔耕不缀,从事法政作品翻译的学者型官员何帆。这位中国最高法院法官,以其对美国司法尤其是美国最高法院的深入研究和勤奋推介,赢得了“盒饭”们的喜爱。《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批评官员的尺度》、《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作为一名曾经的法科学生,读过何帆写作和翻译的作品,很难不耿耿于怀:为什么在我的学生时代,就没有福分读到如此鲜活而又体现专业精神、能让公众和专业人士共同看好的法政作品呢?如果是这样,也许,我们对“法律”、“法治”的理解早就会大不一样。

  在美国,提起“法官”、“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这类称呼,在公众中激起的反应与在中国确实有着天壤之别。普通美国人眼中的法官,俨然法律或正义的化身,非德高望重者不能胜任。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则更是直接以“Justice”(正义)来称呼。在美国这样的平民社会里,人们对他们的尊重很多时候远高于总统。但伴随着这一尊崇而来的,往往是所谓“敬而远之”或“高处不胜寒”——美国民众对联邦最高法院的了解和理解,几乎可以说是一片空白。民调结果显示:受调人群中的绝大部分无法说出任何一位现任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名字;九位大法官中,只有三位的名字在调查中被人提及。这样的结果虽可被解读为,在一个平民社会中,人人各安本分,普通民众不需要对包括法律精英在内的高端社会有太多的了解,而照样可以安居乐业,但这样令人大跌眼镜的结果毕竟是与一个举世公认的法治国家的名声不相称的,不可能不令包括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内的法律精英和那些从事司法报道的传媒业人士有所触动。

  出现这样的结果,以大法官为代表的法院系统从业者看起来似乎难辞其咎,这应该也是该书产生的原因之一。长期以来,以总统为代表的美国政府行政部门和作为立法机构的参众两院,其曝光率无疑是全世界最高的。相比较而言,三足鼎立格局中的另一分支联邦最高法院却永远保持着神秘色彩,绝大多数普通人对它的日常运作完全缺乏感性认识。这在传媒如此发达,其影响简直渗透至社会每一条毛细血管的美国,似乎令人感到不可思议。为保持判案公正而主动减少与大众的接触,这固然是美国(或英美法系)司法传统的特色之一,但在这个每时每刻身边事物都在变动不居的时代,大法官们也渐渐意识到,长期自我封闭,将一切所作所为都隔绝于普通公众视野之外,并非全然明智之举,因为长此以往,法律的适用将不免变成密室里的东西,不再拥有活的根基,很难永葆生命力,最终受损的可能恰恰是一代又一代的法官们以其全部心力来维护的最宝贵的东西:法治。

  尽管现任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访谈中强调,联邦最高法院与其它两个分支的性质不同,“不是政府(government)的一个政治分支”,大法官们的判决不能随着大家的喜好走,更不能被一时的民意主导,但这并不妨碍这位开放度高于其前任的最高法院掌门人接受媒体采访,只要这些采访不影响司法判决的公正性。由于联邦最高法院历来就是一个重资历和地位的所在,而首席大法官即使并非大法官中最资深者,通常也被推定为最资深者,正是在其影响下,其他八位大法官先后同意接受电视采访。与视觉媒体如此亲密接触,这对始终力图保持神秘感的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而言,无疑是破天荒的。

  阅读本书之前,尽管耳闻过一些关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逸事,但关于最高法院这个也许是世界上最神秘的机构,仍不免好奇。大法官的日常工作究竟有哪些?九人如何同时听审而保持协同?因禁止任何外人参与而显得格外神秘莫测的大法官内部会议的程序和内容有哪些? 工作中有哪些必须遵守的禁忌?新任大法官是否能在短时期内适应他们的工作?所有这些问题的回答,都会出现在这本书里。由于是一部访谈录,大法官的回答大多显得随意而自然,很能体现个人风格,充满生活气息。我最喜欢的细节有两处。一是在联邦最高法院史上首位女性大法官奥康纳的倡导和坚持下,形成了九人共进午餐的习惯。这些常人眼中铁面无私的正义使者在餐桌上除了案情以外什么都会聊到:音乐会、话剧演出、儿孙们在学校的表现、个人未来的旅行计划……,此刻,他们不复是法庭上严厉的提问人、高高在上的审判者,而是和街头巷尾的凡人一样的艺术爱好者、宠爱儿孙的祖父母、周游世界的潇洒旅人……另一处细节出现在拉美裔大法官索托马约尔的访谈中。当她听到奥巴马总统在电话里通知她,将对外宣布选择她作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人选时,她“告诉他——其实是屏住呼吸,流着泪说:‘谢谢你,总统先生。’”成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这是千百万法律人为之奋斗的目标,尽管常常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在这部内容鲜活的访谈录里,读者不仅可以领略到性格各异的大法官们对相似问题或相近或迥异的回答,而且由于电视台的制作人将书记官、律师、记者、历史研究者也列为了采访对象,这些 “他者”的观察与大法官们的叙述相映成趣,相得益彰,让人对最高法院历史和现状的透视更为准确完整。比如,曾在最高法院出庭22次之多,赢得绝大多数官司的律师莫琳•马奥尼形容在最高法院出庭时的感受:“努力使自己看上去镇定,但多数人内心还是会紧张”。长期在院内担任书记官的退役将军苏特则说,庭审时,有些旁听者甚至会面对着大法官惊叹:“简直难以置信,他们居然在这儿,我居然看到他们了”。所有这一切,都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觉。从这样的叙述里,人们不难体会到,美国人对法律的敬畏是如此之深,以至于会将法官视为半人半神的“守夜人”。这种敬畏,实是缘于他们自小接受的公民教育。正如资深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所言:“放眼世界,像我们这样的国家为数不多。所有人来自不同背景,信仰不同宗教,归属不同种族,但我们却共同拥有一篇《独立宣言》和一部《宪法》。它界定了我们的身份……这是我们的传统,我们的自由。自由只有在被人们理解和传播时,才能够不断延续……只有当你意识到法律、自由对你个人、对全体美国人、对我们的传统意味着什么,它们才能永远延续下去。”

  从这层意义上说,负有解释和适用宪法和法律任务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不仅是社会正义的守护者,也是自由的守护者。尽管对自由的理解因人而异,但这并不妨碍大法官们为自由的理想而并肩工作。借用一句常常被镌刻在美国各地法院外墙上的格言:“即使天堂陷落,自由也必实现。”

  《谁来守护公正》读后感(九):终身战战兢兢的“护宪九尊神”

  法律无情,兼枯燥。本以为此书日读10页已属不易,不料却一口气读完,大法官们深刻却通俗、亲切而幽默的话语,相信也能感染更多对此领域比较茫然的读者。我更愿意做如下判断:这正是美国司法的本质——让人民读懂,并且读懂一切。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终身任职,薪水永不缩减。这是任何其他岗位望尘莫及的待遇。而经由最高法院的不论是初审还是复审案件,都属终审判决,其拥有的司法审查权则可以审查联邦或州的立法和行政行为是否违宪,大法官因此被称为“护宪九尊神”。无论是本世纪初的总统大选计票纠纷,还是时隔不长的医保案,美国历史上的重大宪政纷争,大多由最高法院大法官解决。

  之所以授予大法官特殊权力,是因为托克维尔笔下的“民主的缺陷”(亦即多数人的暴政)即使在民主国家也是如影随形。何况,民众会被蒙蔽,或由于对法律事务的陌生,无法对案件作出正确判断。法官则更熟悉法律程序和规则,赋予大法官的权威和任其对政府施加的影响,是防止民主偏离正轨的最坚强壁垒。正因民意本身是不稳定的,最高法院做裁判时,不必也不考虑民意好恶。布雷耶大法官认为,“衡量法治是否完备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法院解决争议的能力是否足够强,法官的权力是否足够大,司法是否享有足够的权威。”美国司法系统在这方面表现出了相当强硬的立场。当然,长远意义上,民意还是能间接影响到最高法院的判决。但一般来讲,“争取民意支持的最好办法,是做好判决书的说理工作……让人民知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判。”

  作为美国建国以来首次与大法官亲密接触而成的媒体访谈录,本书昭示了大法官们正是这样一群重权在握的人。那么,拥有无尚权力的九尊神,谁来保证他们的正确,或者说,不滥用权力?再或者,换用书中采访者的提问:每一个新晋的大法官,当他意识到自己已来到美国司法系统最顶端,他是应该更谦逊,还是肆意妄为?

  这个问题看似跟个人品格有关系,实则触碰到司法的基石所在。倾听每一位大法官的心曲,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一直都在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工作状态中,直至终生。事实上,民主立宪国家对权力和义务的匹配必然相辅相成、同步进行。基于此,真正的提问应该跳过权力和义务的纠缠,直抵如何确保义务的良性实现。大法官破天荒接受C-SPAN电视台采访时这些首次开诚布公的交谈,让读者清楚看到,手握尚方宝剑的人,并非一群云端漫步的人:

  首先是终身制。虽然反对的声音不绝于耳,但终身制的好处是秃头上的虱子——无需再服从其原先政党、总统、参议院的意志来审判。中立是法官的应有之义,独立于政府,独立于舆论及民意,只忠实与法律。但终身制并非一劳永逸,大法官必须忠于职守,否则国会的参劾随时到来。最高法院的工作不光是定案,更是定性,是判定如何做才符合宪法的准确含义。实际生活中,有那么多新领域、新知识,法官必须竭尽所能,获取新知,正如索托马约尔所说,“一年终了,我总算意识到为什么思考也是体力活了。”很显然,“这里肯定没有公众想象的那么轻松。”

  同时,这里并不存在驴象之争和左右之争,保守派或自由派都不成其为分歧的根源。虽然分歧一直存在,比如针对不久前发生的小学校园枪击案,布雷耶呼吁控制枪支,斯卡利亚则赞成公民持枪。但涉及到判决,则绝非党派政治博弈的结果。布雷耶说,“人民秉持形形色色的立场,法官之间存在各种分歧,其实是件挺好的事。”这种分歧同政治并无关系,用方法论的差异或司法理念的不同来描述更贴切。实际上,对宪法的不同解释,正是不断推动法律走向更公正、更适用于人类生活的必经之路,而非阻碍。

  书中的很多案例表明,大法官们一直在为法律的公正而努力。也正因此,曾被视为“美国权力最大的女人之一”的奥康纳大法官说,“对法官的批评之声让我忧心忡忡。”事实上,美国宪法并没直接授予最高法院司法审查权,正是通过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最高法院才得此尚方宝剑。与其说这是法律的进步,不如说这是宪法的本意:宪法是为人民服务的,而只有真正权威的法官才能实现这一点。如果法官与政客没有区别,司法将失去公信力,谁都不会容忍最高法院沦为“最高政治法院”,美国在这方面表现出来卓越的求真勇气和坚决付诸实践的魄力。

  第二是团队制衡。上诉法院的合议庭有三个人,这里则有九个人。每位大法官在案件表决时只能投下一票,首席大法官也不例外。起草意见书时,首席大法官若在多数方,可以指定本方一位或自己撰写。如其在少数方,则由多数方中的最资深大法官决定。很明显,9人的决断力大于首席。出了会议室,任何交流都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哪怕是2个人之间的研讨,也必须让另外7个人传阅。显然,判决是9人一起做出的,终身制使整体制衡成为可能。

  9人团队中,如果你总是异议方,说明你不再适合当大法官,正如安东尼o肯尼迪所说,“只要你不属于多数意见方,那天就是黑暗的日子。”他的另一句话表明了所有法官的态度,“你不是法庭里唯一客观、公正、中立、博学、没有偏见的人。你的其他同事也具备这样的品质。”但即使你属于多数方,即使你被授意执笔写意见书,你的压力将更大,“评价一个大法官成就的标准,是看他写出了什么样的判决意见。”这里的评价,不光是议会和总统的评价,自然也包括广大人民的评价:最大的挑战是向公众解释判决内容。

  最高法院还有两条特别好的规则。一是在大法官内部会议中,所有人首次发言完毕前,任何人不得第二次发言,这使每个人的声音都会被倾听,营造出良好的讨论氛围。二是“明天是新的一天”:在某起案子中你和我是盟友,下一个案子里,立场则有可能完全对立。这使党派纷争与拉帮结派无处藏身,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并促使大法官更关注于案件本身,像目前最资深的自由派大法官金斯伯格所说,“全力以赴办好下一个案子。”

  为确保9人集体做出最佳判决,大法官的诞生不仅程序复杂,而且出身都经得起检验。奥康纳做过州议员,布雷耶在司法委员会担任过首席法律顾问,索托马约尔则是当今最高法院唯一同时拥有律师、检察官、地区法院法官、上诉法院法官经历的人。扎实的履历和丰富的经验是大法官必备要素,而政府与民众的期望则是一个隐形但更为巨大的从业压力。一向低调的戴维o苏特说,“近距离的言辞辩论,使每个人都有了真正的参与感。”我们应能读懂其言外之意:每个人也都逃脱不了公正的约束。可以说,最高法院的判决对所有下级法院都有约束力,同时,对每个法官自己同样具有约束力。

  任何一种制度都由人来实行,美国的民主法治在逐渐完善期间,也发生过诸如歧视有色人种的“普莱西诉弗格森案”等,但美国制度所以能够被列入最好的几种之一,关键在于广泛而有效的监督,凭借这一点,所有的错误终会被纠正。由这种动态平衡所维系,当法官依照宪法以及最基本的法律精神进行判决,当民众依照宪法所体现出来的自由民主精神进行监督,违宪危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通过不同法官之口,我们看到了迥异的个性,更了解到这个群体强大的共性认识,如斯卡利亚所说的“最高法院的职责就是公正、忠实地解释宪法、法律的含义”,如罗伯茨所说的最高法院的对手“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美国政府”,如金斯伯格所说的需要“学会与同事们协作,才可能办好每个案子”,如卡根所说,“穿上法袍,你就不再是平时的你。”

  谁来守护公正?说到底,美国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备,将使人民最终成为称为真正的守护者。尊重法律就必须以法官赢得尊重为前提,而法官若要赢得真正和永恒的尊重,那战战兢兢的心理和工作状态,理应形成常态。这是对法律的敬畏,更是对民赋之权的敬畏。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戴维o苏特所说的:无论最高法院如何判决,绝大多数人都会接受判决结果。这种信任,建立在过去上百位大法官孜孜努力的基础之上。事实上,我们因为承继了前人的信誉、正直与良知才受到信赖。没有美国人民的信任,最高法院就没有权威。

  一直以来,美国最高法院极少接受采访以及拒绝庭审直播,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以便更纯粹地投入到脑力劳动中,而非为了方便暗箱操作。现在,随着其开放脚步进一步延伸,一个更加透明的美国最高法院正在呈现给世人。本书可以说是这股改革新风中的开山之作,读之深有裨益。

  《谁来守护公正》读后感(十):公正的守护者

  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权欲膨胀、物欲横流、民意汹涌,谁来担当中流砥柱?

  美国最高法院九位现任大法官与三位退休大法官首度全体出镜,

  畅谈司法理念、决策内幕与个人经历。

  从这里看政府如何提供司法公正,看大法官如何捍卫宪政法治。

  ——本书责任编辑曾健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